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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毗达磨俱舍论指要钞第十三。

分别业品第四之一。

  但由有情业差别起(文)。光有三解。初解顺文。殊为稳畅。
  郁金栴檀等(文)。玄应音义云。郁金此是树名。出罽宾国。其花黄色。取花安置一处待烂压取汁。以物和之为香。花粕犹有香气。亦用为香也。
  若约所依(至)意等起故(文)。正理三十四(十九纸左)云。何故语表体即语言。身表意业非即身意。以离语言无别声能表离身及意有色表思业故。立身业名从所依。语业约自性。意业随等起由此于中无相违过。
  毗婆沙师(至)所等起故(文)。光见等起能所不定。宝引正理唯为能起。大好。上已标为毗婆沙师。今置然字。何为简宗。光解不顺文理。
  身语二业俱表无表性(文)。表无表章云。表色有二。一身表语。二语表业。此通三乘。若大乘说。有义表业。亦有三种。更加意表。瑜伽论第五十三说。若有不欲表示于陀唯自起心内意思择不说语言。但发善·染污·无记法现行意表业。故有意表。其此意表发无表者唯是善性。菩萨亦成。唯有三支。依业道故除染·无记。业增上者便发无表。余则不然。有义。不善亦有无表。乃至有义。意表总教虽然不见别文说有无表(文)。冠注云。若依大乘立意无表。如唯识等与小乘别者。此释犹如不阅唯识者也。上章第三师断然言无明文。加旃·溜洲·扑扬·守千等会言约三乘说。以瑜伽·对法·唯识等文不说有意无表故。具如报恩吼中述。
  身表许别形(至)语表许言声(文)。此颂正理三十三(十一纸左)全同。显宗十八(二纸左)大异。然此中许者。非表论主不信。以故显宗亦全用第一句。惠晖云。对经部及正量云许。
  有余部说(至)说非行动(文)。若依大乘。瑜伽五十三·唯识第一·成业论等并破正量部行动。
  诸有为法(至)才生已即灭(文)。光师述经部计。三解不同。于中第一为善。宝师亦用。
  或于一切(至)皆有刹那故(文)。光有三解。于中第二为优。宝意同之。
  如见火㷮(文)。玄应音义云。火㷮祖劳切。字林。㷮烧木焦也。说文。㷮焦也。
  然如依触(至)能取于形(文)。宝师引正理已云。今详两论互有胜劣。俱舍论主言。一形色应二根取积集显色以成长等。而言长等眼能见者。其理少疏。正理论师。以了相异证有别形亦非决定生其形觉。为是眼识相应。为是意识相应。若眼识相应。容可证有别体。何理能证定是眼识同一刹那生白长二觉。若意识相应。宁知不同行轮等觉。蚁树之外无别行轮。如何定证别有形色。乃至广说。
  而实不然(文)。光有二解。于中第二与宝意同。
  此唯朋党非极成故(文)。光有二解。宝师破第二解甚有其理。
  有时不了(至)唯知总聚(文)。光有三解。初义为正。
  又契经说(至)无见无对(文)。光云。正理称为各别处经(已上记文)今谓。光师举示正理称此经名为各别处经。可谓知要者矣。然其所分别未得明判。宝师虽别不举经目。一一仇对配属了然。如面明镜。宝师巧释有似养他为子。前者已有。岂唯此文而已。
  有依七福业事(文)。具见下论(十八之十二纸)及记·疏辨。
  瑜伽师说(至)故名无对(文)。瑜伽师者。是观行者也。瑜伽伦记一上(三纸左)云。印度本音称曰瑜伽。唐无正名。如瞿通九义无当一名故置本音。今案瑜伽意亦如是。且就一义名曰相应。释论总出体云。谓一切乘境行果等所有诸法。皆名瑜伽。一切并有方便善巧相应义故。又云。梵言阿遮罗。此云师有调化之功。匠物适机。群徒之所放之美称也。唯识述记二本(三十纸右)云。言瑜伽者。名为相应。此有五义故不别翻。一与境相应。不违一切法自性故。二与行相应。谓定慧等行相应也。三与理相应。安非安立二谛理也。四与果相应。能得无上菩提果也。五得果既圆。利生救物赴机应感。药病相应。此言瑜伽。法相应称取与理相应。多说唯以禅定为相应。瑜伽之师即依士释。师有瑜伽名瑜伽师。即有财释。若言瑜伽。即观行者。是师之称也。瑜伽略纂二释亦同。义灯二末(二纸左)云。有说。瑜伽之师即依士释。师有瑜伽师即有财释(此亦依主。而非有财。如前分别后思)。又大日经疏第二曰。瑜伽译为相应。若以女声呼之则曰瑜祇。所谓相应者。即是观行应理之人也。又第一卷言瑜伽行者。又第三卷言行者于瑜伽中等。慈恩意。瑜伽亦言瑜*祗。是观行者。又一行意。瑜伽·瑜*祗是男女声之别。具如集成编述。
  心栽覆事(文)。玄应音义云。心栽子来切。栽植也。今时名草木植曰栽(文)。唯识枢要上末(十四纸)云。声论中。瑜伽第十五云。处所根栽施设建立者如树根栽树之根本。故声根本名曰根栽。即是字也。辨出声处所名为所本声明也(文)。今谓。准如上文。栽覆谓栽根覆土。即生本之义。此中意谓。诸色能为心境。心依境生。诸色是心之生本故。云心栽覆事。
  有说有依(至)相续增长(文)。光有二解。后解为善。
  身证具足住(文)。旧俱舍云。由身证触依此中住。
  此即于果假立因名(文)。光有四解。第一为优。
  勿自母等(至)成无间业(文)。光云。勿自母等实未被害。于闇室中由谓已害起三时思成无间业等(已上记文)今谓。有事闇夜易成明昼难成。故加简别。例如大乘楞伽唯识论(天亲造流支译)云。夜蹈爪皮谓杀虾蟆死入恶道(二十三纸右)如此论文加夜字简。以明昼此想难成故。然今俱舍不尔。以误未害谓已害故。是故论文不简明暗。然光师释简明约闇。虽无巨害。论意不必尔耳。又宝疏云。论主破非但由作已杀等解即成业道。实非杀母作杀母解。应成无间等(已上论文)今谓。论文云自母等。为显成无间业。宝师着眼于论母字故。云实非杀母作杀母解。然今论意虽成逆罪在于母等。而能破意正在于误未害谓为已害。所以所者。以大德立其成业道唯由三时起思故。宝疏不辨已未误想。叵谓精当。上来两师所解虽有义在。而至商量文之傍正隐显。何有不辨乎。
  获得如斯意众依士(文)。光有三解。于中第二为正。颂疏亦用第二。宝疏释别解脱云。准此意乐即是思愿。
  从过大生(文)。若具分别。三世不定故。婆沙百三十二(三纸右)曰。又欲遮说大种所造色必同世者显有异世。由此因缘故作斯论。诸有对所造色及随心转无表色随在何世。即后世大种造。谓过去造过去现在造现在未来造未来。若表所起诸无表色复有三类。造时不等。谓初刹那如有对等。各为同世大种所造。第二刹那若在过去。俱为过去大种所造。若在未来通为现未大种所造。后诸刹那过现如前。若在未来通为三世大种所造。所以者何。诸有依表发起律仪及不律仪非二无表。初刹那顷表无表色。与此及余能造大种现在俱灭。彼至第二刹那以后。表及大种俱在过去。诸无表色有在过去有在未来有在现在。是谓此处略毗婆沙。颇有过去大种造过去色耶。答。有。谓过去一切有对所造色随心转无表表所起无表惟为过去大种所造。颇有过去大种造未来色耶。答。有。谓有未来表所起无表。惟为过去大种所造。颇有过去大种造现在色耶。答。有。谓有现在表所起无表。惟为过去大种所造。颇有未来大种造未来色耶。答。有。谓未来一切有对所造色随心转无表及有未来表所起无表。惟为未来大种所造。颇有未来大种造过去现在色耶。答。无。谓无果先因后理故。颇有现在大种造现在色耶。答。有。谓现在一切有对所造色随心转无表及有现在表所起无表。惟为现在大种所造。颇有现在大种造过去色耶。答。无。谓无果先因后理故。颇有现在大种造未来色耶。答。有。谓有未来表所起无表。惟为现在大种所造。诸随心转无表。是等流无执受有情数摄。彼能造大种。是长养无执受有情数摄。诸表所起无表。是等流无执受有情数摄。彼能造大种是等流有执受有情数。又初念大种造后念无表。光师有三释。颂疏全用。麟云。今详三解。并旧人取婆沙正文因为三解。非婆沙自有三释。释大种中。惠晖云。三说中宝法师取初说为正。正理论云。此大生已能与未来一切无表为生因故。
  为转随转因(至)手地为依(文)。光师释随转因有二种释。颂疏用第二释。今谓。初释为善。次下(十六纸右)论释二种等起为转·随转云。谓因等起·刹那等起在先为因故。彼刹那有故。如次初名转。第二名随转。谓因等起。将作业时能引发故。说名为转。刹那等起。正作业时不相离故。名为随转(已上论文)可以准知。
  今此颂中先辨无表(文)。问中如常所列。言表无表。今此颂中先辨无表后明表色。故致斯言。
  是无执受无变碍故(文)。惠晖云。非极微色法。不受刀杖无执苦乐受。
  应知有表(至)是有报受(文)。光师会品类足有二义。宝师大异。
  余义皆与散无表同(文)。光有二义。宝疏与第二同。
  以无记心(至)果仍续起(文)。惠晖云。善恶心为因善恶无表为果。善恶心灭时无表果仍续起也或四大为因因灭时无表续起也。或无表为善恶因。因灭时当来五趣果仍续起。无无记无表故。无记因灭当来不续起。故无表不通无记也。麟云。无记不发无表者。谓无表在第三转故。三转者。一能发心。二所发表三无表。其能发之心要须强力方能远资无表得起。既是力劣故不发也。言不能引发至果仍续起者。谓若善恶力强能引无表。因虽谢灭。果仍续起。无记不然。故云不能引发无表可因灭时果仍续起(文)。今谓惠晖初文为善。
  颂曰(至)胜无记二常(文)。光师引安慧俱舍释。宝师大破。甚有义理。学解有力炳然可观。
  有漏业色(至)应更成立(文)。光有三解。宝同第二属下责文。
  以诸大种(至)不相违(文)。光·宝解别。于中宝解殊为精当。
  谓前转心(至)随转亦尔(文)。宝疏引婆沙百十七(十一纸右)明此论正理同别。光记不辨。
  有余部说(至)无无记心(文)。光云。大众部计。
  宗轮论(五十八纸左)明大众部·一说部·说出世部·鸡胤部等计云。无无记法。述记云。随一一境所望不同。善恶业感各有异。故善感名善恶感名恶。故无无记。上二界惑其性是何。答。唯不善。二通变化心其性是何摄。答。是善性摄。
  那伽行在定等(文)。光云。那伽此云龙头。显世尊也。又智度论第三曰。摩诃言大。那言无。伽名罪。阿罗诸烦恼断。以是故名大无罪。复次那伽或名龙或名象。是五千阿罗诸阿罗汉中最大力。以是故如龙如象。水行中龙力大。陆行中象力大(文)。玄应音义云。有三义。一云龙。二象。三不来。孔雀经名佛为那伽申佛不更来生死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