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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明大疏抄卷第二十二(第二十二帖)

  诸根互用唯佛取之事(又耳根所取以色名所闻之事)。
  断云。有人解不共不定中云。自不共者。如佛弟子(至)大乘准佛无非所闻(文)。
  寻云。余义初地或八地(文)何(可见周记)。
  又何空云所闻耶。
  下文云。
  不成不定相并之事。
  断云○又有漏故因亦他一分(至)不得言唯他不共(文)。
  寻云。不成不定不并之失也。何云如此耶。
  下文云。若云虽是不成亦犯不定(至)以自变色等许成事智闻故(文)。
  准此文可言。耳识所缘。设虽色等。亦名所闻也。
  问。比量相违皆可言前邪后正耶。
  问。相违决定非前后俱邪之义可有耶。
  断云。问。既尔破他。自解相违决定与比量相违何别。答。如本疏释。今更助解(至)此释极妙穷至理也。故二差别(文)。
  寻云。相违决定。前后俱邪者。后三相违相违决定。岂前邪后正耶。
  又比量相违前邪后正者。诸相违决定皆比量相违之文如何。况第八句可正因之量。是前正后正也。何可云之耶。
  黄私记(下卷)云。问。比量相违前邪后正。决定相违前后俱邪(云云)然物如何云决定相违必比量相违耶。答。云决定相违前后俱邪。约单之决定相违云。后三之决定相违前邪后正也。问。若尔法自相之决定相违前后俱邪。如何名比量相违耶。答。三松传。其立留宗不至因喻。付比量相违是有。前邪后正之义尚有。唯云决定相。前邪后正之义尚有。因日。前后之量各举因喻。故云俱邪也。问。比量相违举宗即付过。不待因喻。所以云前邪后正。若声论若胜论。前立量宗付比量相违。作显其能违之量。应云前邪后正耶。答。尔也。问。比量相违之本量。必立宗因喻具举。然物如何云比量相违举宗即付过。更不待因喻耶。答。其断师别义也(可思之)。
  问。声论师立声常之宗时。胜论师造比量相违云。声无常。所作性故。犹如瓶等。前声论比量邪。胜论比量正者。相违决定应云前后俱邪也。答。其前后之量约宗因喻云前后俱邪。今约本量只举宗不举因喻。能违之量宗因喻具举。云前邪后正。故非过也。问。若尔声论先立量。胜论前立量。必有比量相违之过。然物如何不付比量相违。劳云决定相违耶。答。应尔付也。然而今说因喻过处。不求宗过。唯显因喻过(已上三松传也云云)。
  又云。问。尔宗中定。量相违之义出来。如何不名比量相违。出因失相违决定之失耶。答。前后二宗具因三相。不成敌证之决智。故摄相违决定疑因。此相违决定物。兼具比量相违之义之义。止决定。决定相违实义也。比量相违兼之义也。故宗不付比量相违。摄因过中也。问。以何知决定相违实过。比量相违兼过耶。答。疏云。相违决定必比量相违也。比量相违必因二不具(云云)既举相违决定付比量相违故。相违决定必有比量相违。既具实与兼。次因二不具。现瓶等是常之比量相违。如何因具二。若相违决定之上具比量相违。因具二。为简其云因二不具耳(文)。
  又云。问。付初释。相违决定因过也。比量相违是宗之过也(云云)与本疏释有何别。如本疏释今更助释出此二释耶。答。本疏文云彼宗违因。此因违宗。不说比量相违者宗过。决定相违者因过。今断师显说比量相违者宗过。决定相违者因过。故稍别也(云云)。
  寻云。一切比量相违皆前邪后正者不明。既云诸相违决定皆比量相违(文)岂非前后俱邪之义耶。但义断前邪后正之释。可言本疏外之别义。何必依彼文定轨辙耶。
  今案。一切比量相违。可言违正比量因。若不违正比量者。何是为过耶。依之断·纂文。违正量故名比量违(文)若实松先德传。尤以可玩之矣。
  纂有证文。如下抄之。
  义心云。问。相违决定与比量相违何别。答。相违决定出此二释耶。答。比量相违宗违他因。前邪后正。是其宗过。由瓶等是常无因成立故。但可违彼瓶是无常。所作性故因。即初举宗违彼因讫。故名宗过。其相违决定两宗因喻彼此互许。互望其因令宗犹预。故名因过。故知比量相违宽。相违决定狭(文)。
  纂云。比量相违○有难余疏云。解违自比(至)正违此量云比量相违(文)。
  (私案)以此文可言违正因故名比量相违。不正之因虽违。不可名比量相违欤。
  抄云。言今谓此难至违正因耶。意云。此是眼法师斥轨公义。说轨公比量相违不是。今说。离因扶助等。方是比量相违。今纂主断云。眼法师斥他义。虽成能破。然眼公义还有过。过者即因有相违过。无同喻但有异喻。即有因扶助取果是异喻。以世摄因等向异喻转故。量因既犯相违。如何言宗违正因耶。以因犯过不名正故。言违正量因者。如论中立瓶是常。所作因。是正量之因。今立瓶常故违正量因也。言自共因正者。所作因自共皆许是正因。今立常宗。正违此量。故名比量相违。即是常宗违他立无常宗正因也(云云)。
  问。比量相违可有但立宗不立因喻之义可有耶。
  断云。又有人解决定相违(至)与自教相违何别(文)。
  寻云。若尔何言彼但举宗以违因讫耶。有人心与本疏同故也。如何。
  黄私记上云。问。比量相违举宗即为比量之道理。违语本极成因。约比量相违。必待因喻应云非作能违量耶。答。三松传应云尔。但义断文破此义也。问。如何破耶。答。断云○(如上抄云云)师说判。自理前举。既举宗违正比量之因。必不可应作能违量。何为必须具宗因喻而作能违之量。虽然今断师是云。依应作能违之量言也(可思之)问。尔约比量相违二种应有耶。答。应尔也○(此义应密之文)。
  比量相违与自教相违别之事。
  断云。问。若尔比量相违与自教(至)违因即比量相违(文)。
  先德云。又违自教不必违因者。初释也。有虽违因必违自教等云下。后释也(文)。
  此释颇不得心。能能可案之。
  寻云。断文既同纂后释。若尔可言不正义如何。
  今案。断文且会论文以声无常量不为比量相违之义矣。不云总无比量相违之义也。
  寻云。比量相违宗因者。何宗违何因耶。
  九句义私记云。问。且比量相违违因者前宗违后宗。后宗前因违耶。答。谓之古德云云不同也。有云。后宗违前因过也。意云。瓶等是常后宗。违立敌极成前因(为言。三修律师传也)有云。前宗违后因过也。意云。瓶等是常宗。作能违量时。违后所作性故因(为言也。贤应大德传也)有云。比量相违宗违因过也。不可求前后也。意云。比量相违宽故。作能违量。亦违本极成因。俱名比量相违(为言也云云)。
  黄私记上云。故贤应大德。贞观六年。于山阶寺义灯长讲之时。三修大德问云。宗违因名比量相违者。何宗违何因耶。答。前宗违后因。名比量相违也。问。其前宗者何宗。后因者何因耶。答。前宗者。所违量之瓶等是常宗是也。后因者。能违量之初无后无故因并所作性故因是也。问。比量者。举宗违比量道理本极成因。是则瓶等是常之后宗。违本极成之前因。然尤是后宗之违前因。如何可言前宗违后因耶。尤是颠倒之说(云云)答。因非无违本极成因之义。虽然立量道理。此因违能违之量作显之时。所违量之瓶等是常宗。显违于能违之因。故云前宗违后因也。是即约立量之道理而云也。非不知违本极成因义也(云云)问者不信受。经三十余日。问诘而未止。至于今日亦复尚执也。师说判曰(光大德)此是三修法师之偏执也。若唯违本极成比量道理之因。名比量相违。故云后宗违前因。不须作能违量。立者如何断云。未详此释(文)又断文既云。为正量违故。名比量相违(文)若不作显能违量。如何云为正量违故名比量相违耶。又或处其因违不定。而凡取系比量相违作方有。如立第八句应非正因。同品俱故。如七·九句也。三松传并光大德同云。此第八句宗非违极成之因。立比量而破故。云比量相违耳。然则如何偏云唯违道理名比量相违。违能违量因故不名比量相违耶。是尤彼师偏执之甚。可知之(文)。

因明大疏抄卷第二十二(终)

  (癸丑腊月初七日书写。初八下午校正已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