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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明大疏抄卷第二(第二帖)

  疏云。前之一颂举颂标。
  准此文。可言以八义为今论宗也。然依玄应心。今论以立破为宗。故理门云。为欲简持能立能破义中真实故作斯论(云云)。

八义者

  一者。能立。因喻具正(乃至)正智生故。
  有云。善申比量独显己宗。邪敌屏言故曰能立。
  若准此释。善申虽名离过。缺减仍未解之言。若纵表宗圆有屏言。而未悟。
  二者。能破。敌申过量(乃至)故名能破。
  有云。妙斥宗非。或弹因喻。威同逐北。故名能破。
  若准此释。妙弹虽申出过量破。曾不师言。威同逐北之词。仍恐未为尽理。
  问。显过量破俱可有证文耶。答。疏云。诸论唯彰显他过破。理亦兼有立量征诘(云云)。
  明灯抄云。今案彼意。立量破文即在论中。四相违中能违比量三支无过。岂非立量破之文耶。如何今云理亦兼有等(云云)。
  今见广百·唯识等说。皆有立量破之文。可抄其文耳。如下抄之。
  三者似能立。三支互阙(乃至)故名似立。
  有云。谬缘三支妄陈伪执。危同累卵故名似立。
  若准此释。三支之谬虽显。阙减之义未彰似不通诸门。何烦累卵之喻。
  四者。似能破。敌者量圆故名似破。
  有云。蟷螂怒臂当辙拒。伪难同之故名似破。
  若准此释。因明宗旨先法后喻。创举蟷螂。岂符正理。
  五者。现量行离动摇(乃至)亦皆现量。
  问。定心中可有非现量之义耶。答。皆现量也。付之。
  明灯抄云。问。入定意识皆是现量。为有非现量耶。答。晓法师云。一切定心皆现量者。此义不然。所以得知。如瑜伽论明三摩地所缘中云。一者缘有分别影像。二者缘无分别影像。后方所作成就。超过影像所知事中有无分别现量知见生。由此文知。虽入定心而前有分别影等。非是现量。超过影像。方为现量知见。今救之云。定心念念粗细不同。缘前影等是细中粗。超过已后有无分别现量智见细中细。虽粗细别。俱同现量故。诸定心随缘何境皆名现量。不违彼论(云云)上文云。若定心现量者。入无常观定心之内见无常相。直是定心自所变相。独观此境即知无常。不待比瓶而成量智。故是现量。如散眼识得现量如散色境时称可长短方圆等相独受此境。不能分别此得长等与余长等同不同相。而得前境说为现量(云云)。
  虽作青解之文。以此可案。
  有云。证法自相不带名言。如镜鉴形故名现量。
  六者。比量。用已极成(乃至)故名比量。
  问。若尔相违决定可摄比量耶。答。疏云。虽将已许成未许宗。智生不决。非比量摄(云云)。
  明灯抄云。简决定相违也(云云)。
  准之违决被带比量相违非真失欤。可案之。
  有云。托验于显幽旨可苞。类契真宗故名比量。
  七者。似现量。行有筹度(乃至)故名似现量。
  问。若尔如何论下云有分别智于义异转名似现量耶。答。疏云。论据决定唯说分别。非无分别心皆唯现量故(云云)。
  有云。目睹玄黄。谓见瓶等。犹观旋火。名似现量。
  八者。似比量。妄兴由况(乃至)名似比量。
  有云。图形于影未尽丽容。拟而失真名似比量。
  于现·比等四门。虽出有云。无能破文。直出正义。不似前四门矣。
  问。今于八门如何分别二悟耶。答。论云。能立与能破及似唯悟他。现量与比量及似唯自悟(文)付之。似立似破通自悟。何云唯悟他耶。
  唐决云。论云。能立与能破及似唯悟他。慈恩释云。似立悟证及立论主。由他显己证自解生。此释未决何言。且由他显其似立主过证及自解生者。此但由他真能破证自解生。非是似立悟自。又未知由显己所生解是何解耶。
  以上东大寺圆明大法师进。
  疏云。宗义各定(至)从真名唯(云云)。
  今案疏文。其心难解。仍料简可云。解唯悟他文可有二释。初释云。能立破悟敌证他。似立破悟证者他。亘四门有悟他。故从多分云唯悟他也。若似立破亦通自悟。二云。似立破虽有自悟。今从真证故唯悟他。谓于似立敌者出过。立者解生敌者出过。是真能破中显过破也。故是能破悟他也。以能破者而为主。似立之人为他故。望立论者虽言自悟。从真能破者是悟他也。由此义故。似立破亦唯悟他也为言。
  寻云。若如此颂者。向三·四因皆自比违自之文。如何可会之耶。
  邑记云。故此颂中据其他分至从真名唯者。此中两解唯字。既许少分自悟。唯义理从未明。夫言唯者决定义故。更解者。且似能立中。若由敌者出过立者解生。此非自悟。即是真能破中显过破。悟他所摄。以能破者而为主故。若不尔者。彼真能破。应非悟他。似立更然。似破亦尔。非自悟也。若尔似立既非悟他。便违论旨。若约悟证人。无违理失。又一解云。似立似破本欲悟他。从本为论。不名自悟。此二解唯俱不违理。并疏四解应更详之(云云)。
  明灯抄云。然此论云唯悟他者。此有三解。一云。言总意别。二云。以少从多。三云。陈那意尽理而言。天主之意简略说也。故彼此文义者乖反(云云)下文引元晓义。可见。
  问。理门论中。随其所应为开悟他。谓此能立及似能立(文)尔者可同此论能立与能破及似唯悟他之文耶。答。疏云。正与此同(文)付之。理门论既云随其所应为开悟他。显有自悟义。今论文唯悟他。不许自悟。何云同耶。
  明诠导云。问。此论云似能立不悟他。门论云似能立悟他。既二论违。如何云正同耶。答。门论悟他者。据证者他也。此论不悟他者。据不悟敌者他也。故不相违也。二论意同云似能立唯悟证者他。不悟敌者他也(云云)。
  立破等四门二悟了。
  疏云。法有幽·显(至)悟自非他。
  现比等四门二悟了。
  问。未转依位五识可缘空无我等理耶。答。进云。朴杨大师释之缘(云云)付之。未转依五识偏缘色等境。何云缘空无我耶(何况)。
  前记云。问。因位五识现量缘境。境上五识不缘。如何名明。答。今据因果二位合说。若言果位诸识及因中定位五识及五俱第六识。理事俱明。若散位事明理昧。或散五识亲证事。故虽不缘理。然事无倒。理事自得明。更思(云云)。
  释真现比于境幽显俱明之文也。
  后记云。疏理幽事显者。五识亲境名为事显。境上苦空无常无我等义名为理幽。此据因位。若果位者。空无我等亦名为显。见道已前加行菩萨。于定位中亦缘空无我等道理。亦合名显。今据因中泛散心说及未(云云)及未二字可勘他本。
  明诠导云。
  问。婆达喃等三声中。依何声说能立之言耶。答。疏云。今此能立婆达声说(文)付之。理门论中又以一言说能立者。为显总成一能立性(文)既以一言说能立。可云婆达喃声。如何云婆达声说耶。
  疏云。然依声明(至)宗是能立(云云)。
  前记云。言即此能立婆达声说者。今将能立在婆达声。然恐错也。理门云。以一言说能立。彼论意说。一言声中说此能立。如何今说在婆达声。又解。此论能立之中。疏主亦引理门一言证能立义。故知今错。又即谈疏意。或可不错。彼说能立在一言声。说因喻三能成一能立义故。今者据实。能立有多。合在婆达。婆达若其不摄能立。婆达乃摄多言不尽。若作此释。应亦无违。更思(云云)。
  明灯抄云。有记云○此解非也。宾云。谓于多言之上。而以一言作名。文有二义。一明真立一言。其义圆备。二明似立一言。其义缺减。且初义者。问。既实多言。何故但以能立一言而为名也。故须释云。又以一言说能立者。为显对敌能明自宗。要由宗因喻等多言总成一巧。而能存立自宗比量。外难息言也。依声明法。能立之言自有三种。一者婆达南。此云一能立。即是一言也。一言显是一比量也。二者婆达泥。此云二能立。即是二言也。二言显是二比量也。三者婆达那腻耶。此云多能立。即是多言也。多言显是三比量已上也。今梵本中。以婆达南一言。以呼宗等多言。良由宗等多言。总成一量合为一巧。能存自宗故也。故不以婆达那腻耶以呼宗等多言也。泰云。颂中宗所等三言。总说名能立者。为显一因二喻总成一能立性。如椽梁壁户多总成一舍。不可以椽等别故其舍亦多(已上云云)。
  善珠御心存定宾义欤。若尔似违疏文。可审定之。
  邑记云。问。理门论云又以一言说能立者。准彼即是婆达南声。今能立婆达者。岂不相违。答。彼自会云为显总成一能立性。彼会意云。能立虽多。总名能立。故以一言而说能立。今此疏中。约一一法名为能立。故婆达声而诠能立。此开彼合。亦不相违。又解。能诠言一。所诠乃多。如言于三能诠之声唯有一字。所诠之法实有三种。彼以所诠从能诠故。以一言而说能立。此中以能诠从所诠故说三言(云云)。
  理门论云。
  定宾疏一云。
  明灯抄云。今能立二字以一言声说。非二言等。云何因喻二以为能立耶。此即理门论中。外人作此难也。答中因有三种相者。言有二种。一者义言。亦名相言。二者言言。因三相者是义言也。一因二喻者是言言也。据义论之。即有三义。据支谈之但有三支。义三支三。岂非多言。问。何以得知亦有义言。答。疏下云。多相之言名为多言。非言多故为多言。即依彼文。沼云。天主约因三相以为能立。可勘彼纂(云云)。
  以此文可案若加言已即名为法之文也。
  问。陈那·天主心。以宗可为能立耶。答。疏云。今者陈那因喻为能立。宗为所立(乃至)故能立中定除其宗(文)问。理门论中。宗等多言说能立。是中唯取随自意(文)又瑜伽·对法等中。明八种能立。即以立宗为能立。岂陈那·天主心违无著·天亲释耶。
  第一释之事。
  疏云。陈那以后(至)独名所成(云云)。
  问。瑜伽论中明八种能立法。尔者以因但名能立(云云)有何故耶。进云。喻所成故但名能立(文)付之。若尔可名所立。喻所成故也。例如宗因喻所成故亦通所立。如何。
  明灯抄云。犹如于因等者。引喻显之。即引因通能所之义。以喻宗言也。喻助成因。因为所立。喻为能立。因能成宗。宗为所立。因为能立。宗言亦尔。宗能成义。义为所立。宗为能立。因能立宗。宗为所立。因为能立其义无二。故云犹如于因等(云云)。
  明诠导云。备云。所诠义能诠言所成事。犹如前因喻所成故。此能诠言但名能立(云云)此意不了。唐本疏云。犹如于因对所成故但名能立(云云)喻对二字之草相滥。故写人误之(云云)。
  义断引疏云。犹如于因喻对所成故但名能立(云云)。
  问。瑜伽论心。宗能诠言诠自性差别故。虽名能立。因喻所成故。亦是所立也(云云)尔者名所立之事。以彼论何文证之耶。进云。先辨立宗事。为显示自所爱乐宗义也(云云)以此文证也。付之。先此文既云自所爱乐宗义。可云所诠义。何证能诠之言耶。次见彼文。上列八种能立之中。立宗在其中。至次下文显示自所爱乐宗义。故先辨立宗文。明知此辨能立宗也云事。如何以此文证通所立之义耶。
  邑记云。问。彼论但言何故先立宗耶。为先显示自所爱乐宗义。不说宗言亦为所立。何以为证。答。既言显示自所爱乐宗义。故知即是诠宗之言。既言何故先立宗耶。故知宗言得为所立。彼论又问。何故次释因耶。又问。何故次引喻耶。又问。何故次说因喻耶。既因喻等皆不言立。唯于彼宗独名为立。由此故知。诠宗之言得名所立。今约能成义说为能立也(云云)。
  后记云。
  纂云。随争于此(至)俱为能立(云云)。
  寻云。既除言教(云云)若尔何依此文证言为所立之义耶。
  问。瑜伽论中所成立义有二种。自性及差别也(文)尔者此文但限论通对自性差别欤。为当可通先陈后说·言陈意许二对耶。进云。通(云云)付之。若尔何以自性名所成立耶。依之疏中处处引此文。证局通对。如何。
  纂云。今又解云。所成立义有二种(乃至)常无常等(云云)。
  今案。依此释。瑜伽论所云自性差别通三重对也。仍以此可精局通对证文矣。
  寻云。付瑜伽论文。成自性方如何。
  纂云。问。既言所成有二(至)即争有法(云云)。
  今案。准此文。局通对自性差别非一具比量欤。
  同抄云。即须加言者。如言声定是无常。加无常言也。言不加言者。如立我有无等。但诤我体有无。不诤我上别义。故云不加言(云云)。
  第二释之事。
  疏云。二云。诸法总聚(至)唯能立故(云云)。
  寻云。若以别宗立总聚者。总聚之中。有有为简混立无常者。即有违宗失。岂以声无常立色等无常之义耶。若总聚中。且立许无常之法者。可有一分相符失。若总聚无常中。别取敌者不许无常者。若尔以别成别也。如何以别成总云耶。
  纂云。且随应言简无为法(至)故实无过(云云)。
  前记云。问。若以别法成于总聚。随是何宗皆有二过。且如佛法以声一分成立总聚。令决无常。乃有违教·相符二过。自宗无为体是常住。虽非蕴摄。仍界处摄。若十八界总立为无常。此乃违教。自许无为是常住故。如瓶盆等。随何宗亦许无常。今者成彼即相符失。答。文说随应简前二过。随其所诤而成立声故。是即识蕴及相受蕴。虽计常者。即是所立无诸过。若尔。即是以别成别。非别成总。答。且如五蕴名为总聚为所立。取此总中一分之声自性差别名为能立。先且对敌成立此声是无常已。即举此声。成总聚中随所诤者亦决无常。总别俱有所作性故。得有正因。故名为别成总(云云)。
  明诠引备云。第二释意。未立宗时。诸法自性差别。若名若义。总是所应立法。故云所云。此中且举一声立量时。若名若义。皆云能立。今立总故。非如因喻名能立之(云云)。
  第三释之事。
  疏云。三云。自性·差别(至)说所为能立(云云)。
  寻云。因明门心。以共许成不共许。而不相离性合宗敌者不许。岂以不极成立极成自性差别耶。
  邑记云。问。如何以总立二别耶。答。若无不相离性和合彼二。不知自性谁之自性。不知差别差别于谁。故由合宗二义悉(云云)。
  寻云。合宗者。若自性差别俱总为所立欤。若尔同古师义。淄州破云。岂可二合为所立(云云)如何。
  明灯抄云。古师意云。法·有法和合为宗。未立不相离之名也。古师有三说。一但说有法为宗。以法成有法故。二但说法为宗。有法上法是所诤故。三以有法及法为宗。彼别非宗。合此二种宗所成故。今云合者。当第三师义。但言能依合宗。未言不相离性。陈那等意。古师所说法·有法等此皆先共许。何得成宗既立已成而无果故。但应取互相差别不相离性有许不许。以为宗体。他未许者。唯是合宗者。古词未止故云合宗。意在不相离性名为合宗(云云)。
  又云。有记云。能依合宗者。不相离性名为合宗。即此合宗名为能依。此解非也。古师未立不相离名。何不相离应名合宗。故知非也(云云)。
  此抄云破有记之事。尤以可尔。古师未立不相离性之名。瑜伽等是古师也。何云不相离耶。况疏直可言不相离。何云合宗耶。抑所引有记者。智周前记也。处处引前记云有记。处处破之。若尔不许智周之作之事欤。若于作者有疑之事欤。可寻学之。
  寻云。今此第三释当纂主所破如何。
  纂云。古有解云。以诸法自性差别(至)为所成立(云云)。
  三释邪正之事。
  纂云。慈恩唯识法师亦有三释。初后无违。中释似过(云云如上抄之)。
  义断引疏三释了云。此即撮诸几要。提彼宏纲。足悉不违。何劳烦重。诸论互申异义。并不相违(云云)。
  准此忽不可有正否欤。纂主虽言中释似过。下文以随应言简诸过了(云云)故知不辨第二释欤。但明诠僧都释云。三释之中。此释为正(云云)即指初释为正义也。邑记同之。
  邑记云。然疏中上来所序三释义各不同。源其慈氏·无著大师所说宗为能立。不必具有此之三意。故此所论三释不可俱契圣心。以余管见所窥。初释理应为当。何以然者。且第二释。若以一分别宗成立总聚之义者。此所成义为对敌耶。为不对耶。若不对敌。何须立之。若对敌事。还为宗法。既能立所摄。总聚便非所立。又以别宗声无常等而成总者。此如何成。若望为宗。于彼无力。何名能立。若为同喻。便不名宗。如何说宗以为能立。第三释中。若以能依合宗成立自性差别者。且不相离性敌者不许自性差别彼此极成。如何未许宗而成共许法。以所见边显未显了。徒便施设故后二释且述宗支得为能立。非无此理。然唯初释以能诠言成所诠义。理明显也(云云)。
  寻云。三释之中第三释疏主新义也。如何辨之耶。
  明灯抄云。第一释者净眼师之所传也。第二释者文轨师之所传也。第三释者大乘基之所传也。前二传者各见彼疏。第三传者即此文耳(云云)。
  纂抄云。言慈恩唯识法师亦有三释。指疏中三解。初二是古师。第三解是陈那解(云云)。
  又云。问。岂以别声为宗。立余所有无常法为所立耶。答。古师计耳。不可和会(云云)此抄不审也。可寻之。
  问。立量破·显过破可有宽狭耶。
  疏云。次解能破中(至)显彼之过故(云云)。
  寻云。
  明灯抄云。宾云。近代诸师更立立量能破之义。今寻诸论。虽则有文立量破他。论其义意终不离前阙等名破。破本对立。良由邪宗立义非真或阙或似。致令破者立量显彼或阙或似。是故离阙等过更无别义而可别立立量破也。此解非也。不知二破之宽狭故。终致此解。立量破者。必是过破。显过破者。不必立量。二既差别。是故别立。故知非也。实出敌过还不被破。名显过破(云云)。
  定宾疏五云。近代诸师复云更有立量能破之义。今寻诸论。虽则有文立量破他。论其义意。终不离前阙等名破。破本对立。良由邪宗立义非真或阙或似。致令破者立量显彼或阙或似。是故离于或阙或似更无别义而可别立立量破也。且如佛法立声无常。所作因喻支既不阙。不堕似中。外人纵以百千比量。终不能破。傥若破者堕过类中。故不别论立量破也(云云)。

因明大疏抄卷第二(终)

  (宽文十三年癸丑仲春念八日。以原本校正已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