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论第二卷本文抄八目次

  法执段
  我唯总执
  大乘无超地
  相应不相应
  猛赤段
  故今但难
  虽作青解
  三能变段
  异熟能变
  佛此亦缘
  不粗了故
  初能变段
  能藏所藏
  摄论因相
  因相广释段
  因相赖耶业种
  从余相分

  论第二卷本文抄八

  法执俱生分别段
  问。我法二执俱可缘蕴处界三科。两方。
  问。俱生我执可有别缘五蕴之义耶。进云。疏云。我唯总执(云云)。付之。
  问。付我执所缘且可有执佛性为我之义耶。两方。
  论云。俱生法执无始时来○此复有二○二有间断。在第六识缘识所变蕴处界相。或总或别。起自心相。执为实法(云云)。
  疏云○然我本相即唯言蕴。其法本相言界处者。我作用义。故说言蕴。无为无用。计为我少。故不说处界。然说我为一及常者亦说有。于作受之用。其法不然。但计有体即计为法。故计于法亦依处界。处界即是真如择灭等。不了此界处而执有法故。下准此知。又缘识所变诸蕴处界。起自心相。执为实法。同前我中二解。然涅槃经。外道以佛性为我。此不相似。非我相故。无作用故。但名缘蕴法可与同。佛性不失法自体故。故于我中唯言缘蕴。虽无作用。缘有小功能故。法体不然。故通界处。又依于本质与相分。相似不相似合说。我中应言处界。故计佛性为我。若但依相似法为论。法中应但言蕴。以亲所取与本质真如不相似故。以前准后。前加处界。以后准前。应除界处。以亲相分唯有漏故。我执加取字。后依本质有无漏故。故减取字。又我唯总执故缘五蕴。法通总别故说三科(云云)。
  秘云。疏又我唯总执等者。执总聚法以为我也。问。别计五蕴亦为其我。何得名总。答。虽别计蕴。亦得总名。且如色蕴。含根境等。不同处界。名总无失。有云。且举总执。据实有别。详曰。此非善释。失疏本意。若一一蕴皆别别计。乃分别我。非俱生计故(云云)。
  灯二(论一)云。问何故法执通缘处界。我但缘蕴。答。法执通无为。得缘处界。我缘有为。不得通界处。又我执多一常。不缘于界处。法执非一常。故通界处。又解。依影略说。此解为正。辨中边论说蕴处界。皆为破我。故知我执通缘三科。此缘蕴等据佛法谈。外道不立蕴处界等(云云)。
  论第一。疏一末等。如第一卷抄执佛性为我事(如第六卷)。
  论第八云。谓所妄执蕴处界等若法若我自性差别。此所妄执自性差别。总名遍计所执自性(云云)。
  问。十地菩萨可有超地之义耶。
  灯云。问。断第六识俱生法执。有于渐顿次及超否。答。唯渐断次第不超。无顿得果及超地故。若尔。何故二乘断惑障。先伏后成超菩萨断所知。后超先亦伏。答。二乘得果易。先伏后成超。大乘证地难。无超可得伏。问。大乘难得果。唯次不言超。饲虎及掩泥。如何说超劫。答。大乘无超地。据此不言超。由精进促生。何妨得超劫(云云)。
  无量义经(十功德品)云。善男子。第七是经不可思议功德力者。善男子善女人○即于是身得无生法忍。生死烦恼一时断坏。升于菩萨第七之地(云云)。
  同经疏下(玄测)云○问。如何凡身即得七地。解云。持经功德不思议力。又解。凡身即得初地。
  初地即是变易生死○由依此义故作是言○得法云地。准此应知。或可别时意故作如是说。由此身中持经力故得第七地(云云)。
  千手经云。我于是时始住初地。一闻此咒故超第八地(云云)。
  三卷疏二(作者不知)云。始住初地者。得上伏忍金刚心。初得不退。说为始住。一闻此咒超第八地者。通达位中名第八地。从七方便入见道故(云云)。
  唯识论譣议第一(行贺)云。问。若准千手千眼观音菩萨。在初地一闻神咒超第八地。释迦菩萨超于弥勒菩萨四十劫者。位在何劫。释此义者。稍有数家义。超于十住第八住也。此释谬也。今准起信解。超劫者为怯弱根拥说(云云)。
  玄赞私记第七云○此亦示现(云云)(法花肝心同之)。
  大般若三百六十九云。谓诸菩萨从初发心勇猛正勤修行布施○般若波罗蜜多。以胜智见超过八地。何等为八。
  谓净观地·种姓地·第八地·见地·薄地·离欲地·已辨地·独觉地(云云)。
  子岛大般若抄云。以此超过义。可释一闻此咒超第八地之文(云云)。
  理趣分云○若有得闻此一切法甚深微妙般若理趣清净法门深信受者。乃至当坐妙菩提座○当经十六大菩萨生。定得如来执金刚性。疾证无上正等菩提(云云)。
  同经疏二(大师)云○菩萨十六大生。即义当十六劫。金刚性者。谓真如性○经十六劫得此真性故。由于此经。行前法行。能超生死。不经僧祇经十六劫。便入初地。以经所明实相之理有大神验。闻此法等故。超生死无边劫量。地前既尔。故能疾证无上菩提(云云)。
  清水注(云)。
  问。义灯中。付出小乘余部心心所缘境义。且化地部意。可许缘前后念心心所耶。答缘(云云)付之。婆娑论中。明彼部义。相应不相应惠俱时并起。相应惠缘不相应法。不相应惠缘相应法(云云)准此文。偏缘俱有法。是以本疏中。彼部意不缘前后念心心所(云云)如何。
  问。化地部意。述心心所法缘俱有法之义。相应惠知不相应法。不相应惠缘相应法(云云)淄洲大师何释此意耶。释云。相应四蕴。与此四蕴俱惠。缘俱起不相应蕴。不相应者。色蕴及前后四蕴。此俱惠缘相应法(云云)付之。
  灯云。婆娑复云。或复有执。心心所法能了俱有。如化地部。彼作是说。惠有二种。俱时而生。一相应。二不相应。相应惠知不相应者。不相应惠知相应者。俱舍法师释云。言相应者。与同时起心聚相应。不相应者。即前后念。不与同时心聚相应。此之二惠更互相知。今犹未了缘俱有法言。及西方师义待后捡文。今又释云。言相应者即四蕴。不相应者即是色蕴。及前后四蕴。与四蕴俱。不缘自相应能缘俱起不相应蕴。名了俱有。智相应蕴前后智知。前后起智。即是不与此智相应。能知此智相应四蕴。即前后相应智更互相知(云云)。
  疏云。化地部说。缘共有法。西方师说惠俱五蕴名俱有法。五识依色根。俱有身中色等是根种类。故能缘之。意识唯依无间意。所依非色。不能依俱有身中色等。非根种类故(云云)。
  秘云。疏化地部说缘共有法者。按婆娑第九云。或复有执○不相应知相应详曰。释相应等。具辨如灯○有部破云。问。何缘不知俱有说法。答。极相近故○疏西方说惠俱五蕴等者。按婆娑第九云。西方诸师作如是说。与惠俱生诸蕴相续自身摄者。是俱有法。有部难云。若尔。眼识应不能缘取自身诸色。余识亦尔。彼作是说。五识能取自身中境。意识不能。有部难云。若尔。意识应不能取一切境界。便为非理。有部自云。此随转色及此随转不相应行名俱有法。详曰。化地西方二义大同(云云)。
  义蕴云。疏化地部说依由有法者。唯婆娑说○彼说意说。与此念四蕴同时而起。名相应。前后念五蕴及此念色蕴。名不相应。以此念四蕴能缘前后五蕴并同时色故。名相应知不相应。以前后四蕴能缘此念四蕴故。名不相应如相应。今言缘共有法者。彼部意说。四蕴心心所法能缘俱时色也。西方师说惠俱五蕴等者。化地部大乘相似。言五识依色根下释缘俱色(云云)。
  别抄云。如大婆娑○解云。彼部意云。彼惠有二。相应者。而诸心心所相应而生。不相应者。独头而生。谓二种惠皆不自知。由此二种更相知故。故知俱有也(云云)。
  婆娑论第九云。或有执。心心所法能了自性。如大众部○或复有执。心心所能了相应。如法密部○或复有执。心心所法能了俱有。如化地部。彼作是说。惠有二种俱时而生。一相应。二不相应。相应惠知不相应者。不相应惠知相应者。或复有执。补特伽罗能了诸法。如犊子部(云云)。
  抄云论化地说。惠有二种等者。此即师意说。二惠一时俱生。虽一时俱生。不与心等相应。不与心相应。相应惠知不相应。不相应知相应。问。但知不相应惠耶。解云。与心相应惠知不相应时。亦知心王。为受想等。唯不知自相应体(云云)。
  问。大圆镜智可缘自相应心心所耶。
  论。疏。秘。要。
  如第八卷抄之。
  猛赤段
  问。论中述外人难云。我法若无。依何假说(云云)尔者。世间圣教我法俱难之欤。
  答。但难圣教我法也。付之。
  论云。有作是难。若无离识实我法者。假亦应无(云云)。
  疏云。此吠世师难也○初总申难意。次申理喻。后结成难。此为初也。如上所言。无实我法。世间圣教仍说有假。依何假说。不可假说牛毛而似龟毛。以其所似都无体故(云云)。
  论云。我法若无。依何假说。无假说故。似亦不成。如何说心似外境转(云云)。
  疏云。此结成难○今无心外我法真事。真事既无故。所说假依何得有。无所说义假法故。其体似法亦不成。似无依故。即义依体假。又所变之似既无。能说之假既无。所变之似不有。即有体强设假。此似既无。如何说心似外境转。外境无故。心何所似。谁似于谁。谁为能似。是彼难。世间我法标宗说无故。今但难圣教我法(云云)。
  秘云。疏世间我法标宗说无者。论主标宗无世我法。所以外人但难圣教(云云)。
  要云。我法若无依何假说者。所似既无。说谁为能似。能似假说无故。共法之似亦不成。不得别解义依于体等假。世间圣教二似俱不成故(云云)。
  论第一云。若唯有识。云何世间及诸圣教说有我法。颂曰。由假说我法○论曰。世间圣教说有我法。但由假立。非实有性○愚夫所计实我实法。都无所有。但随妄情而施设。故说之为假(文)。
  疏一本云。此显所执但随妄情。而施设彼为我为法。故说所执亦名为假。非彼体有可说我法二宗种假言。无体随情。无依于有。二假皆得○此显世间假我假法非必有体方说为假。但随妄情说为假故(云云)。
  同论云。内识所变似我似法。虽有而非实我法性。然似彼现故说为假(云云)。
  疏云。此显依他我法名假○即显圣教假我假法。有体施设·义依于体。二假皆得。由似我法能执妄情有主宰用现。说此依他为假我法(云云)。
  云何应知实无外境○(第一揔问)实我实法不可得故(第二略答)如何实我不可得耶○由此故知定无实我○(上来第一破我讫)如何识外实有诸法不可得耶○所执实法妄计度故。决定非有○由此应知。实无外境。唯有内识似外境生。是故契经伽陀中说。如愚所分别外境实皆无。习气扰浊心。故似彼而转(云云)。
  疏云。由此应知○述曰。下显世间说我法因。总结上也(云云)。
  有作是难(如上)然依识变。对遣妄执真实我法。说假似言。由此契经伽陀中说。为对遣愚夫所执实我法故。于识所变。假说我法名。
  疏云。论然依识变○述曰。下显正教说我法因。依识所变见相分法。为遣所执。随情说假我法言。故非真实有(云云)。
  为令知文段由来。大概抄之。可见摩尼抄也。
  问。定心可作青等行解耶。
  灯云○言今缘青作青解者。此比量知。不称前法。如眼识缘色。称自相故。不作色解。后起意识缘色共相。作青等解○若尔。定心作青等解不。若不作解。云何遍处胜处作青等观。若作青等解。定心应比量。答。虽作青解。各附自体。不贯通余。得是现量。不净观等准此可知(云云)。
  秘上文(名句文)云。问。此名句二所诠自共。与现比量所缘何别。答。有同别○现量望彼而言同者○而言别者。名句所诠但依心变。无实体性。唯共相转。现量带诠。彼之二相总名自相。又现量心寻彼名言所诠之法。虽不定计名属义等。而作行解。亦与彼同。声不及处。智不转故。佛知彼无。以遍缘故。亦与彼同○若尔。寻句等智何量所收。答。定心缘名现量所收。寻名横计即是遍计。非量所收。若不横计。虽不作意。贯于余法。亦比量摄(云云)此释可秘之。
  因明疏下卷云。设定心中寻名缘火等。亦是假智。不同比量假立一法贯在余法。名得自相。各附体故。名得自相。是现量收。不得热等相故假智摄。如假想定变水火等。身虽在中。而无烧湿等用。如上定心缘下界火。虽是现量。所带相分亦无热湿等用。问。若尔定变水火地等。有湿热等用不。答。虽有用。而不烧心等。任运变中即是火体自相。定心亦尔。问。身根实智俱得火之自相。云何得有烧不烧异。答。火有微盛。烧不烧异○问。言修定者离教分别。岂诸定内不缘教耶。答。虽缘圣教。不同散心计名属我。或义属名。两各别缘。名离分别。非全不缘。方名现量。若不尔。无漏心应皆不缘教(云云)。
  同上卷云。五者现量。行离动摇。明证众境。亲冥自体。故名现量。能缘行相不动不摇。因循照境不筹不度。离分别心照。符前境。明局自体。故名现量。然有二类。一定位。二散心。定心微湛。境皆明证。随缘何法。皆名现量。一切散心。若亲于境。冥得自体。亦皆现量(云云)。
  三能变略标(古来称识所变段可寻之若依段初文欤)。
  问。就三能变识。且异熟能变识可通八地以上乎。
  论云。一谓异熟。即第八识多异熟性故(云云)。
  疏云。多异熟者。谓此识体总有三位。一我爱执藏现行位。即唯七地以前菩萨○二善恶叶果位。谓从无始乃至菩萨金刚心。或解脱道时。乃至二乘无余依位。何名毗播迦。此云异熟识○至无所知障位。三相续执持位。谓名阿陀那。此云执持○以异熟名亦通初位故。论说言多异熟性故。不言初。以狭故。不言后。以宽故。宽狭何事遮不说也。此中意说重习位识。若说宽时。佛无熏习。说即无用。若说狭时。八地以后犹有熏习。便为不足。又但说因有虚妄位。不说于佛。故说异熟识。是多异熟性宽狭皆得。又为五位。一异生位。二二乘有学位。三二乘无学位。四十地菩萨位。五如来位。异熟一名通前四位。故言多异熟性。故不说余名。又十三住通十二故。又七地如枢要说(云云)。
  秘云。疏此中意说等者。问。何意须约熏习之位便取异熟。答。由前外难。若无实我。云何世间及诸圣教说有我法。前答彼云。我法熏习。诸识生时。变似我法。为此故取熏习位识(云云)。
  论云。即前异熟及异熟生名异熟果。果异因故。此中且说我爱执藏持杂染种能变果识。名为异熟。非谓一切(云云)。
  疏云。论此中且说至非谓一切。述曰。虽异熟果通七识有。今初能变唯真异熟。我所藏故。持染种故。名真异熟。非说一切业所感者皆初能变。持杂染种。即显善恶业果名识○我爱执藏。显初名也。言异熟者○或异熟因所招名异熟果(云云)。
  能变果识者。显此非是能变之中因能变也。
  灯云。论此中且说我爱执藏等。西明约引满异熟果简。不异本释。有解别简。我爱执藏目阿赖耶。持杂染种即目陀那。最初能变异熟果识名为异熟。今谓不尔。陀那通佛。非持杂染。故要集云。谓我法所依能变。于二位中别简六识。至第七地显我执位。真执藏处。八地以上除金刚位。持杂染种显法执位。俱唯第八。故颂偏说第八异熟。今谓不尔。若兼法执依。即初能变非最先舍。违下文故。今本释意。有二种简。一简他。谓余六识非真异熟。二简自。八地以去虽真异熟。非是我执恒爱着处。已舍我执故。故下释云。初能变识大小乘教名阿赖耶。又云。此识自相分位虽多。藏初过重。是故偏说。若以异熟取法执依。摄此果相而为自相。何得藏初过重。又下辨舍。先阿赖耶。非异熟识。故今此文显简自他。但取我执所依持杂染种异熟果识。名为能变。非皆摄尽。故云且说(云云)。
  论云○颂曰。初阿赖耶识。异熟一切种○论云。初能变识大小乘教名阿赖耶。此识具有能藏所藏执藏义故。谓与杂染互为缘故。有情执为自内我故。此即显识初能变识所有自相。摄持因果为自相故。此识自相分位虽多。藏初过重。是故偏说(云云)。
  疏云○有情执为自内我故。解执藏义。唯烦恼障义。非所知障义○此不别执为其我所及与他我。名自内我。此即正解阿赖耶义。阿赖耶者。此翻为藏。藏具三义。如论已说。义虽具三。正取唯以执藏为名。不尔。二乘八地菩萨应有此名。三名阙一。即不得名○问。前言第八有三位名。何故于三能变之中。乃举异熟果相之号。于别释中。遂致染分藏识之名。论此识自相至是故偏说。述曰。此释妨难。三能变中举异熟者。如前已解。今由二义说阿赖耶。由此自相虽有三位。以彼藏名三位之中初位所摄。自从无始乃至七地二乘有学最初舍故。又以是名我执所执。过失重故。虽染分名亦通异熟。异熟之名望此仍轻。以此藏名通二种义。过失之重。故今偏说(云云)。
  论三云。此识无始恒转如流。乃至何位当究竟舍。
  阿罗汉位方究竟舍○又不动地以上菩萨○此位方名不退菩萨○然阿罗汉断此识中烦恼粗重。究竟尽故。不复执藏阿赖耶识为自内我。由此永失阿赖耶名。说之为舍(云云)。
  疏三末云○此师意说。无现执藏。瑜伽说此即名为舍。以阿赖耶是藏义故(云云)。
  论云。阿赖耶名过失重故。最初舍故。此中偏说。异熟识体菩萨将得菩提时舍(云云)。
  疏云。杂染执藏过失重故。有漏二位名最初舍。以二义故。此中偏说。唯说阿罗汉舍。不说舍异熟识等。此据舍缚。若据异熟识舍时。即阿赖耶同。故以体说异熟识舍。不说依转异熟舍位(云云)。
  问。付三能变且第二能变不言内思量有何故耶。
  论云。二谓思量。即第七识。恒审思量故(云云)。
  疏云○若言此识实内思量。何故此中不言内者。通无漏说。佛此亦缘外境相故(云云)。
  下文云○此后二识亦通净名。非所熏故。又互显故(云云)。
  同一本云。论此能变唯三○述曰○此三能变。初之一名唯未转依。后之二号亦通净名。何故尔耶。下自当悉(云云)。
  灯下文云。论识以了别为行相故○第三能变即依局辨。云了境相粗故○第二能变亦从通解。恒审思量无我相故。或相影显。随其所应。在因在果故(云云)。
  唯识章云。或唯因说三○三十唯识云。谓异熟思量及了别境识。多异熟性故偏说之。阿陀那名理通果有。或因果俱说三。谓心意识(云云)。
  论四云。能审思量名末那故。未转依位恒审思量所执我相。已转依位亦审思量无我相故(云云)。
  问。有漏第八识可了粗境耶。
  论云。三谓了境。即前六识了境相粗故(云云)。
  疏云○以前六识同了粗境。异七八故。合为一名。问。此前六识亦缘细境。如佛六识等。何故但名粗。答。一多分故。二易知故。三诸有情共可悉故。四内外道皆行有故。五大小乘所极成故。六不共义故。七八二识不粗了故(云云)。
  秘云。疏六不共义者。简七八也。前之五义皆对佛果缘于细境六识明也(云云)。
  秘云。了境相粗故者。有义。应作四句。有了境非相粗。第七八识。有相粗非了境。六识心所。有俱非。谓七八心所。有俱句。第六心王。亦了亦粗故(云云)。
  论下文云。不可知者。谓此行相极微细故。难可了知。或此所缘内执受境亦微细故。外器世间量难测故。名不可知(云云)。
  疏三本云○此中第二相分难知内执受境即有漏种及有根身微细难知。非执受境外器世界量大难知(云云)。
  瑜伽五十一云。云何建立所缘相。一由了别内执受故。二由了别外无分别器相故○复次阿赖耶识缘境微细。听惠者亦难了故○如是了别二种所缘故。于所缘境微细了别故○应知建立阿赖耶识所缘转相(云云)。
  显扬论十七云。又即此识缘境微细。世听惠者难了知故(云云)。
  论第十云○大圆镜智相应心品。有义。此品缘一切法○行缘微细。说不可知。如阿赖耶亦缘俗故(云云)。
  佛地论三云。如阿罗耶虽缘三境。以微细故。亦言缘境不可了知(云云)。
  秘第三(论三)云。如彼卷钞之。
  初能变  赖耶三相段
  问。付以能藏所藏等三义名赖耶义。且能藏所藏名大师何释耶。
  疏云。论此识具有能藏所藏执藏义故。述曰。此释藏义○论谓与杂染互为缘故。有情执为自内我故。述曰。能持染种。种名所藏。此识是能藏。是杂染法所熏所依染法名能藏。此识为所藏。摄论第二等。非如大等藏最胜等中即能所藏(云云)。
  非如大等文。可见演秘释。
  秘云○又能所藏传有三释。一云。现行第八与所持种互为二藏。谓现持种。种名所藏。现名能藏。种生现识。识名所藏。种是能藏。二云。现初能变与诸转识互为缘起。名能所藏。本识为因。七识是果。七识为因。本识亦果。所藏为因。能藏为果。三云。以种望现。能熏七识。名能所藏。从七识生能生彼故。有义断云。然今论意依第二说。论主下释达磨经云。此颂意说阿赖耶识与诸转识互为因果。故但应说。以现望现名能所藏。说为因果。后破疏云。言能藏者。但取现识能持种义。此即不然。论说能藏显是因性。不可现识与所持种为因缘。故下说现识能持种故名因相者。由能所持体不异故。能生诸法。说现望现名之为因。非说能持望所持种名为因也。又能所藏皆通种现。无别体故。详曰。虽有此断。理亦难凭现望于现。因缘岂立。现不亲能生于现故。若言非因由有其力与因名者。现望于种。何不行耶。岂现望种无有力耶。又疏后解因相之中。自断三相皆通种现。自既自击。何事斥耶。余多分别具如灯辨(云云)。
  灯云。论能藏所藏等。西明三释。第一八现望余现。第二以杂染种为能藏。种能持果故。第三现种俱能藏。意取第二。要集亦取第二为正云。杂染品种望本识体。但是所依。无因缘义。现行七识望第八现。亦无因缘故。第二释是彼宗也。然三相中因相与此义意稍异。今谓诸论说能所藏。不唯说种。且无性云。证阿赖耶识名阿赖耶。能摄藏诸法者。谓是所熏习气义。既云证阿赖耶识名阿赖耶。后云摄藏诸法谓是所熏。明说第八。非诸法种。若杂染种名为能藏。便证种子名阿赖耶。经部种子亦应如是。阿关第八。彼论又云○又若以世亲以第二世释第一句。即证种子名为能藏。何故无著论云。复何缘故此识说名阿赖耶识。谓一切有生杂染品法。于此摄藏。又即此识于彼摄藏。既言此识于彼摄藏。即应种子在现法藏。若如是者。何故复云或说有情摄藏此识为自我故。岂可执杂染种现以为我。故种子识言不目种子。由现第八能持种子。名种子识。故诸名中云。或名种子识能遍任持诸种子故。是故世亲以第二句释第一句。又无性云○又此论第三正释彼颂云。由此本识具诸种子故。能摄藏诸杂染法。依此建立阿赖耶名。准此。岂可但证种子摄藏果法名为本识阿赖耶名。又二。亦为有情执藏为我。若说种子。岂可执种以为我耶。若执现识。不应言亦○此论又言。此即显示初能变识所有自相。摄持因果为自相故。又解因相云。此识因相虽有多种。持种不共。故偏说之○(如下)。
  又云。三相中因相与此稍异者。此亦不尔。准此论文。与法为因。即是因相。如文具显。烦不能引(云云)。
  百法论演义抄三(怀古)云。
  问。大乘意能作等六因皆为因缘摄为当何耶。灯皆因缘性(云云)。付之。
  问。对法论中能作等六因皆是因缘性(云云)随转小乘说欤。
  问。以现行第八望余法。有遍行因义。引何文证之耶。灯引无性摄论因相即是增盛作用等文并杂集论遍行因之文为证。付之。
  问。灯中引摄论说遍行等三因即以异门说阿赖耶说也(云云)尔者此文意可许异熟因因缘之义耶。
  灯云。
  问。赖耶三相俱可通种现耶。
  问。摄论所说因相为唯种子将何。
  要云。准此中云。三相俱唯现行○第八三相。摄论第二卷以种为因相。诸法因缘故。现行为果相。二种所生故。现种俱为自相。现种俱为自体故。又说。唯现行。所藏处名所藏故。论本之文本意如此。又说自相因相通释第八现行及一切种子能藏所藏故。自相体通。一切种相应更分释故。因相亦通。其果相唯第八现种。除余种子。非异熟故。第四说。三相俱取现行及一切种。
  要决云。文又说唯现行○解云。此第二说。意云摄论三相如唯识论。亦唯现行。所藏处名所藏故者。是通伏难○新罗记云。论本之文本意如此者。唯识论本依现行第八识云。三相赖耶之本意如此(云云)。今谓不尔。若如是者。与第一说有何别耶。
  灯云。又此三相。文义意殊。准枢要中。一云。此论三相唯现。然曾闻释三相俱通种现二法。且对他宗举显胜者○理实俱通。以为了义○摄论但以种为因相者。性用别论。亲生诸法。现行不尔(文)。
  又据前总标。此中且说我爱执藏持杂染种能变果识。名为异熟。以辨三相。故但说现。
  上文云○六因之中能作几因○且现行识望彼诸法。为能作因。能作因宽○又对法六云○虽现行识非诸法种。据能持种说为因相。摄大乘云。因相者。谓即如是一切种子阿赖耶识。于一切时。与彼杂染品类诸法现前为因。此虽说现识。亦得摄用归体名因(云云)。
  无性摄论第二云。论曰如是已说阿赖耶识安立异门。安立此相云何可见。安立此相略有三种。一者安立自相。二者安立因相。三者安立果相。此中安立阿赖耶识自相者○此中安立阿赖耶识因相者。谓即如是一切种子阿赖识。于一切时。与彼杂染品类诸法现前为因。此中安立阿赖耶识果相者○释曰○因相即是增盛作用。熏习功能能为因性。现前能生杂染法故(云云)。
  同论廓疏云○二释因相中。文有三句。初言谓即如是一切种子等者。牒前种子为因相体。二于一切时与彼杂染品类诸法者。举所生果。三前现为因者。正显能生因(云云)。
  因相广释段
  问。以业种子可为因相耶。
  论云。一切种相应更分别。此中何法名为种子。谓本识中亲生自果功能差别(云云)。
  疏云○言本识者。显种所在。简经部师色心等持种。亲生自果。简异熟因。望所生果非种子故。要望自品能亲生故。
  秘云○问。异熟习气为因相不。若是如何说生自果。不是如何果名异熟。答。传有二释。一云。因相。论举亲生影显业种。二云。但取等流习气。故今此云亲生自果。异熟因果依别义说。详曰。观论之意。后释为胜。寻论可悉(云云)。
  忠安记云○基云○测云○解云。理实异熟果种亦是因相。等流果体亦是果相。而论主因相门中说亲非疏。异相门中说疏非亲者。各举一义影略互显。和上云。基解似胜。所以者何。言种子者。亲约生自性体果之义。不据生异性果不种子故(云云)。
  文义记第五可勘之。
  论上文云。此能执持诸法种子令不失故。名一切种○此即显示初能变识所有因相(云云)。
  疏云。今望能持。且说于现○实通现种。故下论文。一切种相应更分别。即通一切三性种子○现行为种等流依持之因。种子即是诸法因缘。皆因相也。问。何故果相唯异熟法。因相通耶。答。余法非异熟故。余非果相。诸法皆为因。因无别名。故现种皆因相。此即通出因相之体。由此三相宽狭有别。自相因相通一切法。果唯异熟(云云)。
  上文云。据实而言。现种俱通因果二相。然种果狭。唯业果故。因相亦通一切种子(云云)。
  论七云。颂曰。由一切种识○论曰。一切种识。谓本识中能生自果功能差别。此生等流异熟士用增上果故。名一切种(云云)。
  疏七末云。即本识中能生一切有为法种○言异熟者。即善恶种望诸现种异熟生无记法。前生等流果种但各自性。即通三性漏无漏因缘种。此异熟果因但是善恶有漏增上缘种(云云)文广可见。
  问。因位无漏种子四分中何耶。
  秘云。论诸无漏种等者。问。既非异熟识性所摄。依护法义。是识分不。答。传有两说。一相分收。若尔。第八应缘此种。答。解一云。许缘无失。此释不正。一云不缘。但说见分亲所缘者皆名相分。不言诸相皆见所缘。若尔。不缘应非唯识。答。不离识故。唯识无违。问。设许缘彼。复有何失。答。因位第八唯是有漏。非有漏心所缘之相是真无漏。为此不缘。二云。既非见缘。依自证分。自证分摄。若至无漏。方相分收。净见缘故。有义断云。前解为胜。虽在因位非见所缘。是相分类。从余相分。相分所摄(云云)。
  义蕴云。论而是此识相分非余者。问。无漏种子何分所摄。答。此无始来依识自体。即自证分摄。见分不取此为境故。非相分相。论言相分者约有漏说。问。既非见境。应非唯识。答。此同真如。亦是识之自体不离识故。亦名唯识(云云)。
  别抄云。问。无漏种子非有第八识体。自相相应等五门。是何所摄。解云。论无正判。且作一义。以无漏位净识所缘相分类故。相分所摄(云云)(思之更勘)。
  唯识义六卷私记云
  论下文云。无漏法种虽依附此识。而非此性摄故非所缘。虽非所缘。而不相离。如真如性。不违唯识(云云)。
  疏下云。对治识故。体性异故。不相顺故。故非所缘。四分之中。依自体分。非即是识自体分收。性相乖故。若尔。本识既不变缘。何名唯识○由不离识故言唯识。此意即是非离识外别有实物。故名唯识。如真如性(云云)。
  上文(四分义)云○心所与心相应。色法心之所变。真如识之实性。四分识义用分。此上四类各一别义。又皆不离识。故并名唯。无漏种子但具一义。谓不离识故说名唯(云云)。
  伽抄十三云。问曰。无漏之种非妄习气第八缘不。有义。缘略故此中不说。又此义非也。谓心弱境强故不得缘。如摄论。闻熏习非阿赖耶所缘。仍依于本识。以强胜故。若尔。云何名唯识。若约无漏见分。此义又成。未起无漏心时。此应不名唯识。如摄论。依彼第八。以念俱随灭故。亦名唯识。以第八缘境为相缚所缚。说第八境皆是亲变。若缘无漏。即非相缚。故不缘也。第八望无漏种。即非唯识。如眼识望第八境亦非唯识。非所缘变故。问。若尔。无漏熏时。熏阿赖耶识不。若熏。如何不缘。问。若得者。第八缘种。如无色界。即为自证分缘等。若缘无漏种。缘自体耶(云云)。
  显幽抄二末云。问曰。有何行相不行缘有漏种子。答有三义故。所以不缘也。一者第八是有漏。正是无漏法对治识故。二者体性异故。三者不相顺故。即但而不缘四分依自证而住。问曰。第八识既不变缘无漏种子。即何成唯识。答曰。但有依持义。持令不散故。不离识故。亦名唯识也。譬如赤眼人把火也。亦如人顶上带物。虽不见。以顶持之。若第六即缘得无漏种子也。问曰。六八二识一种是有漏。如何即缘得无漏种子也。第八不缘。答曰。第六识即疏缘亲即非也。第八缘种子时。不许变影事须亲缘。即不许缘无漏种子也。问曰。既若不缘无漏种子。亦得名相分摄否。答曰。演秘有二解。一者无漏种子与第八相违不相分也。二者因中无漏种子是果中相分之流类。是相分摄故。亦名为相分也。若据扑扬。后义为善(云云)。
  文义记云○本有净种。此即净识相分类故。相分所摄义无妨(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