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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要决科注卷上

  此书大意。分有四种。一造主正否。二所说次不。三正说大旨。四宗趣定判也。一造主正否者。或曰。非是慈恩正释。文状义理。违自宗也。谓许凡夫往生。及引旧译。而不依新翻等是也。仁和寺济暹律师。考文成五种疑。谓一判往生难易。违上生经疏。二本觉圆明。言乖始觉菩提之义。三同归一乘。语不类三乘真实之旨。四判兜率退不。与自作疏差异。五定来迎有无。背上生经文。以此等义。为非正释。或曰。定是慈恩之造。谓弘仁帝来求五宗章释。兴福寺徒记慈恩释而牒入之。安远律师。着六宗章疏目录。以为慈恩造。惠心永观并称慈恩。吾祖黑谷取证于此书。而属二门所立人师。故知慈恩正释也。若夫论凡夫往生之义者。说彼方身土。凡有三家。一是他受用。二唯是变化。三是通二种。疑者何执一概。若依第一释义言者。亦滞自力一途之分判。夫愿力之所牵。位该于上下。五乘齐入。道绰善导及感师等。同判此义而为不共。极谈本愿所摄。唯识之所不判。性相之所未摄也。况文中曰。生化土见化佛。何其暗乎。又至所引经论者。为难观经等释宗义也。岂有诤新旧以相对也。盖是立敌。共许为本之谓。辨其律师勘文。至文中可知焉。二所说次不者。解有二义。一曰。唯是直陈。未必鳞次也。一曰。非是无其序。谓初之十三。就解而辨终之。其一明修行之方轨等是也。三正说大旨者。令人舍圣道而归净土。永绝轮回。速成不退。是其大猷也。四宗趣定判者。一部所诠。偏劝往生。令专念佛。以念佛为宗。往生为趣也。题曰。西方要决。盖斯谓也。

  西方要决释疑通规

  西方。指示令往之处也。要。枢也。决。定也。释。解也。疑。执滞不通也。通。会也。规。度也。凡于西方一门也。举其枢要而定邪正。以解疑网。会通诸难。学者依之取悟之度也。或古今不易。千岁则之。谓之通规亦得。斯乃西方之要决。即释疑之通规也。

  大慈恩寺沙门 基 撰

  慈恩寺。在晋昌坊。本名净景寺。高宗为母文德皇太后长孙氏。太宗后。怀高宗将产。数日分娩不得。遂诏医博士李洞玄候脉。奏云。缘圣子以手执母心。所以不产。太宗问如何。洞玄奏曰。留子母命不全。母全子死。帝沉吟良久。皇后奏曰。留子帝业。永昌。太宗依奏。洞玄于六月二十一日。奉来取圣子。遂乃隔腹针之。透心至手。圣后崩。太子即诞。后为君。手至天阴。常手中有?痛。帝问嫔妃。不对。候大朝日。问诸大臣。方奏斯事。帝闻。闷绝躄地。良久乃苏。曰。寡人不孝。致慈母早崩。将报深恩。乃来造大慈恩寺。度僧一百人。造观一。名昊天观。宫一。名罔极宫。度道士五十人。高宗贞观十年生矣。沙门此云勤息。勤善息恶也。即出家都名。师。讳窥基。字洪道。姓尉迟氏。京兆长安人也。唐左金吾将军宗之子也。母裴氏。梦掌月轮吞之。寤而有孕。及乎盈月诞弥。与群儿弗类。至年十七。遂预缁林。奉来为奘师弟子。始住广福寺。寻奉别来。选聪慧颖脱者。入大慈恩寺。躬事奘师。学五竺语。解纷开结。统综条然。闻见者。无不叹伏。奘公曰。五性宗法。唯汝流通。他人则否。亲授瑜伽师地唯识。尽领其妙。恢廓源流。以永淳元年。壬午示疾。至十一月十三日。长往于慈恩翻经院。春秋五十一。法腊无闻。葬于樊村北渠。祔三藏茔焉。撰。述也。造也。

  仰惟释迦启运。弘益有缘。教阐随方。并沾法润。亲逢圣化。道悟三乘。福薄因疏。劝归净土。

  法华提婆品曰。我阐大乘教。度脱苦众生。药草喻品曰。佛所说法。譬如大云。以一味雨。润于人华○佛出兴世。受法王录。化加三千。普度群庶。随器开导。泽靡不被。然生居在世。胜缘已具。圣化亲奉。各得其道。时浇缘阙。惑障弥重。贫穷无福。无由亲修。岂堪秽土。行业劝也。良有由哉。

  作斯业者。专念弥陀。一切善根。回生彼国。弥陀本愿。誓度娑婆。上尽现生一形。下至临终十念。俱能决定。皆得往生。

  凡此一节。述观经及大经意也。本愿之文。泛曰十方。今言娑婆者。盖举近而已。天台道绰。释曰。偏有因缘。斯之谓矣。

  当今学者。特怀疑虑。为诸经论。文有相违。若不会通。疑端莫绝。略陈十四种释湍流。博识通才。幸寻取悟耳。

  湍。波流潆回之貌也。言疑滞不通。如水之潆回也。多闻强记。谓之博识。博见古今。足以有为。谓之通才。

  第一金刚般若经云。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

  疑曰。般若经说。色声求佛。判为邪道。弥陀经等。乃教观佛身相。又念佛名也。既求佛不离色声。如何不入邪道。

  等者。摄余二经也。令声不绝。令心想相。心口之所行。专事于色声。故曰不离。

  若归正路。净土是可依凭。经判为邪。纵作恐归魔境。

  因若行邪道。果必感魔境。行者不了而归依之。轮转无穷。可畏之甚也。

  二途莫决。皂白请分。

  皂。黑染也。

  通曰。大师说教。义有多门。各称时机。等无差异。

  瑜伽论云。能化导无量众生。令苦寂灭。故号大师。千途唱异。会归同致。故曰。无差也。

  般若经说。自是一门。弥陀等经。复为一理。

  门约能入。理言所趣。文互现焉。

  何者。

  一切诸佛。并有三身。法佛无形体。非色声。若以色声相取。此即为邪。

  准唯识论。清净法界。众相寂静。超过寻思言议之道。故曰。无形非声也。

  良为二乘及小菩萨。闻说三身不异。即谓同有色声。但见化身色相。遂执法身亦尔。乃以化身之相。求见法身。妙理精微。相声永绝。既以色声求睹。故说为邪。

  如萨婆多。执佛化身。以为真佛。地前亦迷。故曰遂执。离相寂然。绝诸戏论。故曰。精微永绝○有人疑曰。三身不异。不似相宗之所谈也。今会曰。非是言相。即唯是摄相归性而已。故法华玄赞曰。应化非真佛。亦非说法者。推功归本。即法身也。

  弥陀经等。劝念佛名观相。求生净土者。但以凡夫障重。法身幽微。法体难缘。且教念佛。观形礼赞。障断福生。愿行相资。求生净土。拟逢化佛。以作不退良缘。

  准观经云。具足身相。犹为难缘。故曰。非是凡夫心力所及。何况极妙之真身乎。观佛身形。观经所说。礼拜赞。叹论文所劝也。故有等言○西方身土。论其报化。诸师异解。今师所判。亦非一准。佛土章云。西方通于报化二土。述记中。指云他受用。此中判曰。化身化土。各述一义耳。

  所以上代通人。咸依此教。观形念号。求见化身。冀命终时。亲来接引。遂感弥陀化主。降念相迎。报尽乘华。即生彼国。

  广见古今者。名为通人也。且安乐集。列六大德曰。并是二谛神镜。斯乃佛法纲维。皆共详审大乘。叹归净土。如昙鸾法师。临命终时。寺傍左右。道俗皆见。幡华映院。尽闻异香。音乐迎接。遂往生也。余之大德。临命终时。皆有徴详。盖其通人欤。

  初心后境。理契无违。念号观形。并非邪道。岂得独怀一执。不悟圣心。异说纷纭。令他致惑。

  念观俱正。故曰并非。纷纭。乱貌。非特损自。亦至谬他。乱想之过。甚哉。

  寻斯要决。皂白足分。犹预既无。归心妙业。勿生乱想。反堕三途。众苦迫伤。悔之何及。

  准观经云。诸恶所归。自然迫促。当斯之时。悔复何及。

  第二。佛藏经云。若有比丘。见有佛法僧戒可取者。是魔眷属。非我弟子。我非彼师。非我摄受。

  此经十品说。都不出此意也。

  疑曰。佛藏经说。心外见佛。皆说是魔。佛非彼师。说彼非佛弟子。如净土教。专遣念佛名。观佛相好。求生佛国者。即非佛弟子。佛非彼师。云何得佛护念。往生净国。

  阿弥陀经云。为一切诸佛共所护念。称赞经云。慈悲加祐。令心不乱。锋楯若此矣。

  仰寻二教。无不佛言。两说既殊。若为取判。

  通曰。教迹万差。同归一实。随根差立。义别言诠。

  会随机权。归一乘实。故曰同归。随宜诠义。言教差别。故曰义别○律师考此文曰。乖一乘方便之义。今会云。约不定性。会三归一。名同归一实也。是故不出三乘真实之旨。法华玄赞。此说一乘。故义贯通。若言佛乘。举果摄因。名云菩萨乘。举因摄果。称斯之谓矣。斯乃摄论所说。彼宗盛谈焉。广如赞文也。

  审察两经。文乖理一。

  何者。

  佛法僧戒。有三种不同。一者真谛。二者别相。三者住持。

  别释中略后一盖至下具录也。

  真如体净。二障斯亡。本觉圆明。即为真佛。

  准唯识论。清净法界。非漏随增。性净圆明。虽有客尘。而本性净。故曰。真体障亡。此性本有二身。觉悟平等。自性具无量德。离诸戏论。故曰。本觉圆明。或可法尔无漏。本有种子。名为本觉。斯据今师自释楞伽之文。而存二义也。律师考此文曰。违立始觉菩提之义。岂其然乎。

  守性不改。胜智轨成。大士同缘。万行斯着。即为真法也。

  任持凝然。故云不改。可范生解。谓之轨也。诸佛轨之。而得成佛。菩萨乘之。到如来地。故曰成缘。大功德法之所庄严。有无为依。故曰行着。

  冥符理会。乖诤绝言。此真僧也。

  与一切法。不一不异。故云冥符。是一切法平等自性。故曰理会。言思路绝。离於戏论。故名为乖诤绝言也。斯乃实和合之相也。

  性洁澄严。体净无垢。即为真戒也。

  诸漏永尽。性净圆明。故曰洁严。虽有客尘。而本性净。故曰无垢。是戒珠之真实者也。

  据斯胜义。故说真谛。

  此非世俗。故云胜义。

  涅槃经云。若能观三宝。常住同真谛。此即是诸佛最上之誓愿。即其义也。

  大众所问品之偈也。

  言别相者。佛有三身。即法报化也。法有四种。即理教行果也。僧有二种。即有为无为也。戒者。即在家出家。修道行者。止作二持。一切戒品也。

  法。即名清净真如也。报。是自他受用二类也。化者。十丈丈六。及随类化也。体依聚义。并名身也。教。是本质影像。理。即二空真理也。行。是六度万行。果。即菩提涅槃也。轨持生解。故皆名法也。声闻名为有为。如来称曰无为。见于涅槃经也。行。为出世。故曰修道。三业防非。十支修善。谓之止作。止即摄律仪戒。作是摄善摄生也。前一止是持。作即犯。后二作即持。止是犯。故曰。止作二持也。摄尽诸品。故云一切也○释真谛中结曰故说。此标云言别相。标结有无互文耳。

  但修别相。为证真谛。起行之徒。只知别相。便为究竟。不悟真原。学戒之流。并为助道。佛之名相。应现非真。用接少凡。权为憩室。下愚不了。预执为真。所以佛诃。称魔眷属。

  准涅槃云。说三宝之异相。为度声闻凡夫。故未究竟。于佛性中。即有法僧。凡愚不了。执差别相。故曰只知不悟等也。戒如大地。一切善法。由此而生。发慧证理。真为资缘。涅槃经云。若不持戒。云何当得见佛性耶。未是直路。须以定慧相资。故云为助。对修别相。是故曰并也。

  佛之真子。要达二空。远契如如。方期本愿。端居名相。不悟真空。却入魔乡。远佛违法。

  过五百由旬。而悬到宝处。故曰要达远契。真子所期。固在佛果。苟中路怠。岂本意乎。故云期本。佛之名相。入宝所之绪也。妄止宿屋端。则将还魔宫。佛法弥远矣。

  阴魔将越。必因常住法身。烦恼障除。要赖虚空等定。出天魔界。还由慈力等持。冀殄死魔。功据神足之定。仰瞻四方。非大圣之莫能。伏察四魔。岂下流之有效。

  大智度论曰。得菩萨道。故破烦恼魔。得法性身。故破阴魔。得道得法性身。故破死魔。入不动三昧。故破他化自在天子魔○对治扰乱。须依寂静。故曰赖空定也。若治瞋恨。莫过慈力。所以菩萨入大慈定。军魔兵仗。变为莲华。摄论云。依慈等持。能破天魔。若能修四神足。可住寿一劫。若减一劫。所以殄死魔也。如阿含经说焉。

  若不栖神至道。绝爱网之无由。系想归真。隔生途之乱轨。所以佛教凡流。且学乱固。

  真实出世。谓之至道。爱能缚人。喻如网也。注想一处。归真正境。谓之系想归真。乱轨乱固。并名净土之法。皆不拘度。而成度之谓也。祖师所谓不共极谈。盖斯谓乎。春秋传云。讲事以度轨量。谓之轨。取材以章物采。谓之物。不轨不物。谓之乱政。固之为言也。自能守之。而其则不忒也。或当改作因也。夫降四魔者。依寂静力。净土之法。未必如此。所以得乱名也。

  若想西方。且求不退。得生化土。见佛化身。化主提携。得无生忍。平等法界。了达分明。籍此神功。坏诸魔网。近超三界。远证菩提。

  观经云。见佛色身。众相具足。见诸菩萨。色相具足。光明宝林。演说妙法。闻已即悟无生法忍。又云。得百法明门。住欢喜地。故云。得忍等也。天魔邪业。缚生如网。证平等理。心无所著。何之邪网而得缚乎。先生佛家。谓之近超。当坐道场。故曰远证也。

  若不如斯。还沉恶趣。长时受苦。解脱未期。

  详此二因。差无违诤。勿随一见。浪执生疑。

  两经说异。净秽途殊。至其所入。遂归一趣。故云无违。

  顺此要门。乃为想土。仍坏住此。牢绝轮回。

  所入虽一。而能入有难易。此所以专为劝也。

  验此随行。浅深观因。自分殊益。详因念理。契本何差。

  二因虽异。而修念道。不行邪路。遂入一趣。并归本原。何差之有。

  第三无量寿经云。此界一日一夜修道。胜余佛土百年。维摩经云。娑婆国土。有十事善法。诸余佛土之所无有。谓以布施摄贫穷等。

  疑曰。准此经说。娑婆修道。乃胜余方。何劳专念弥陀。愿生极乐。舍胜取劣。业行难成。

  取舍二途。幸详曲委。

  通曰。善逝弘规。靡不存益。各随一趣。理不相违。

  第一上升。永不复还。故名善逝。弘规犹言大度也。

  何者。

  修行之机。凡有两位。

  未登不退。难居秽土。欲修自行。多有退缘。违顺触情。便生忧喜。爱憎竞发。恶业复兴。无法自安。还沉恶趣。

  智论曰。具缚凡夫。虽有大悲心。即愿生恶世。救苦众生者。无有是处。何以故。恶世界。烦恼境强。自无忍力。心随境所转。声色所缚。自堕三恶道。焉能救众生。

  若也修因万劫。法忍已成。秽土堪居。方能益物。既成自行。已免轮回。十事利他。诸方不及。为余佛土。依报精华。众具莫亏。所须随念。既无乏少。施欲何人。自余九事。准斯可委。所以自知不退。住此无防。广业益他。胜诸佛国。

  大本曰。他方佛国。为善者多。为恶者少。福德自然。无造恶之地。故曰无乏少也。施所欲具。谓之施欲。维摩说曰。大悲深固。大本劝令广行六度。知两经皆说上位之行矣。

  当今学者。去圣时遥。三毒炽然。未能自在。若生净土。托彼胜缘。籍佛加威。方得不退。是故要生彼国。成自利因。

  胜缘者。有五种胜事。至下自明矣。维摩经曰。自疾不能救。而焉能救诸疾人。故云要成也。

  据此而言。差无违诤。

  第四弥勒问经云。念佛者非凡愚念。不杂结使念。得生弥陀佛国。

  经中说十念。今文其总标也。

  疑曰。准此经说。夫念佛者。非是凡愚。不杂结使。方成净业。今修行者。圣位未登。结使不除。如何得往。

  汝今念佛。功不枉施。疑网稍淹。请垂剖折。

  稍。渐也。淹。滞也。剖折。割切细簿之也。文选曰。剖纤折微。

  通曰。教阐随机。密旨难悟。色丝之妙。达者须臾。所以取舍不明。浪生疑执。

  色丝之妙。犹言绝妙也。世说新语曰。魏武尝过曹娥婢下。杨修从碑背上。见题作黄绢幼妇。外孙齑臼八字。魏武谓修曰。解不。答曰解。魏武曰。卿未可言。待我思之。行三十里。魏武乃曰。吾已得。令修别记所知。修曰。黄绢。色丝也。于字为绝。幼妇。少女也。于字为妙。外孙。女子也。于字为好。齑臼。受辛也。于字为辞。所谓绝妙好辞也。魏武亦记之。与修同。乃叹曰。我才不及卿。乃觉三十里。其智迅速。固易悟焉。故须臾而得之。密意旨远。辄难取舍。所以迟钝之怀疑也。

  何者。

  佛教净业。都是凡夫。因果深信。岂得愚也。

  观经云。为未来世。一切凡夫。又曰。深信因果。不谤大乘。

  今解凡愚。应作四句。

  一凡而不愚。谓从善趣。乃至十信终心。无得相似唯识智。故谓之凡。但于谛道缘生。深怀仰信。运心取舍。损益能知。此即不愚也。

  谛道。四谛也。总别并举。故曰谛道也。缘生。十二缘起也。取善舍恶。是损是益。自能分别。故非彼顽愚也。

  二者。愚而不凡者。十解以上菩萨。于真如境。未能证见。故说为愚。得相似无漏智。皆比知二无我。不随生死凡流。亦得义说非凡也。又解。初地以上菩萨。于胜进分。无明障故。约此称愚。由得圣法。故非凡也。

  现立少物。谓是识性。带相观心。犹有所得。非是真实。故曰相似也。能伏分别。二取知解。不涉邪谬。故曰。比知也。不同彼无得。故说为非凡也。况三贤无生。摄论所许。悉称名圣。非凡之说。良有由也。当体非愚。故曰约此也。

  三者。亦凡亦愚。即善趣以前。一切众生未顺圣理。曰之为凡。不了因果。复说为愚也。

  圣。正也。即名出世。未勤求之。故曰未顺。顽然而无知。故曰不了也。

  四者。非凡非愚。所谓如来圣智满足。二障都尽。故非凡愚也。

  所言凡者泛也。准治人德。损益莫分。泛尔受生。等同凡类。去来善恶。轻重不知。此为愚也。

  准。度也。言虽治世法。而未顺圣理。是故不能损惑益智。遂所牵缠。而死此生彼。陀罗尼经曰。流转生死。迷惑不正。故名凡夫。即其义也。常迷同没。故曰等同也。去来等下。释愚名也。

  今欲往生净土。作业之人。知此娑婆。苦切充满。特生厌背。不可久居。闻说西方。胜乐无极。专诚注想。誓往无疑。既能永灭苦流。长辞染界。即非薄浅。泛尔随生。

  观经曰。韦提希白佛。此浊恶处。地狱饿鬼畜生盈满。多不善聚。愿我未来。不闻恶声。不见恶人。乃至我今乐生极乐世界。即此中之意也。

  但能念佛求往彼方。道悟无生。当来作佛。意专广度法界众生。能运此心。定生妙刹。有斯胜解。故非愚也。

  大经。三辈皆曰发菩提心。愿生彼国。故云。求作佛。广度众生也。

  言不杂结使者。

  使谓十使。结谓九结。

  驱役有情。缚留三界。故曰结使也。

  念佛之心。即第六识。心王正起。欲作恶事。结使烦恼。容可得生。正念佛时。与遍行五所。及善十一所。不动诸结。无因起故。心缘异境。结使爰生。注想佛时。结使眠伏。故言不杂结使念也。

  准唯识论。诸烦恼生。必由无明。非善心中。有无明故。无痴善根。性相违也。结使烦恼。斯被眠伏焉。

  ○应生起。言佛教净业。都于凡夫设。愿求而结使未除。数数现行。何曰不杂。若依灭尽者。凡夫岂堪乎。次下会此难也。

  愿求生净土者。即不应言杂。良由结使未断。容可杂生。若已灭除。不得杂起。则由未断。时有现行。念佛净心。性乖结使。心正念佛。诸结不行。有间断时。无防即起。非说灭尽。言不杂也。

  圣人惑尽。此界足安。不劳念佛。求生彼土。

  疑者迷。非凡愚念。而为圣人行。故结若此也。

  第五最胜妙定经云。有人造种种寺塔。其数无边。不如于暂时间。端心静虑。

  又如诸部大乘经中。说无生之理。遣人修道学慧。

  疑曰。准依此教。佛赞无生。业行之中。特为尊胜。弥陀经等。劝往西方。厌患娑婆。愿生净土。

  生为患主。生尽患除。舍生求生。患因渐广。何不作无生行。以悟法身。念佛色形。生因不了。设生彼国。与此何殊。但观无生。去佛不远。心即是佛。何假别求。

  准般若经。见有生灭。皆是虚妄。非真实有。生即有老。老故有死。愁叹苦恼。但断其生。而死自灭。不知断生。终不离死。即此中意也。

  此业既专。幸示深趣。

  专。自是也。言自为善之。定有深旨。愿闻之也。

  通曰。行缘教起。并为利生。教说不同。良由器别。

  何者。

  泛论根器。略有二意。一者业深。二者行浅。业深之侣。可学无生。行浅之流。要生净土。

  夫论作业。凡有二条。一者倒还。二者出离。

  言倒还者。虽学佛法。但为名闻。不惧当来生死悬险。贪求胜解。转执人我。自是非他。不受三业。语宣无相。着相炽然。设学无生。将为伎艺。见他念佛。即横瞋嫌。致使行人。心怀退没。口宣妙药。畏不能服。反吃诸余动病毒药。是心为业。心乃浪游。心既不谛。未能看守。自云我解。勘捡全无。不觉命绝。却沉生死。逡巡受苦。解脱未期。此为倒还也。

  妙药。所谓实相常住之甘露也。终日口说。心未曾味。故曰不服也。非特不味。亦执差别。夭伤慧命。如服毒也。逡巡。却去也。此业似进却退。故云倒还也。

  言出离者。复有二门。一者无生。二者有相。

  言无生者。谓守恬静。了别外缘。有无二相。善知取舍。制心任运。不住二边。口说心行。随事勘捡。若违若顺。心得均平。且如炭火吞食。口餐吞食。畅悦无叹。吃火食炭。不殊吞食。诸违顺境。并得如斯。堪任娑婆。久居不退。回兹秽国。翻作净方。功力既然。即成出离也。

  恬。静也。餐。嘉饮。旨口无叹。吞吃火吞刃。腹不烧穿。一事若斯。其余可知。故曰并如也。是皆上位之所作也。若如此。则理居净土。设由秽国。真变瓦砾。随心土净。盖斯之谓也。

  言有相者。垢缘障重。无相难成。若在此方。诸苦弥积。守心内静。散境外牵。心逐境移。无生叵悟。心缘一佛。想念弥陀。恶业不为。求生净土。见他别业。赞善显扬。闻说他非。不生轻毁。系心一处。远想西方。三业相扶。定生彼国。亦成出离也。

  简国于诸方。故曰系一。立域于十万。故云远想。非特无相。是能出离。故曰亦成也。

  幸各以根验教。契者当行。自委业深。位居不退。未劳取相。愿生西方。行浅之徒。未免流浪。无生要证。始得出缠。口诵无生。作者非一。据其证者。百无一人。欲得无生。要由胜境。所以求无生见佛。用作证缘。久住阎浮。常逢善友。虽闻正法。说者是凡。日夜恒闻。未证理故。

  口诵无生。作业不纯。故云非一也。或心口各异。言行相乖。谓之非一亦得。

  推摩经云。终日说法。不能令人证灭修道。即是戏论。非求法也。设使来生。遇善友。起今因。还为戏论。不如求生净土。且绝轮回。登入宝林。一闻正语尘妙法忍。应念圆明。

  日夜说听。证悟无分。因果响应。转成戏论。夜以继日。勤劳无功。故云不如等也。近超三界。故云且绝。终满足果。故曰圆明也。观经云。光明宝林。演说妙法。闻已。即悟无生法忍。乃至得无量百千陀罗尼门。又曰。当坐道场。生诸佛家矣。

  详此两缘。勿烦犹预也。

  第六涅槃经云。阿难厄魔。文殊往救。大品经云。魔王变作佛等。人不能知。优婆麹多经云。魔变作佛。尊者顶礼。

  涅槃出于憍陈如品也。阿难比丘。在娑罗林外。去此大会十二由旬。而为六万四千亿魔之所挠乱。以此因缘。不来至此大会之中。佛来文殊往救。即为说大神咒。文殊受已。至阿难所。在魔众中。发大声说。魔王闻已。发心舍业。即放阿难。文殊师利。与阿难俱。来至佛所。阿难见佛。至心敬礼。却住一面。广如经说。大品经出在梦誓品。文曰。菩萨摩诃萨。不久行六波罗蜜。乃至未入菩萨位。为恶魔所挠。须菩提。恶魔变化作菩萨身。说种种之事记菩萨。菩萨闻已。心生轻慢。谓我已得。轻毁他人矣。付法藏传第二卷。广说麹多迹。今称之而名麹多经也。优婆麹多。唐言近护。出佛灭后一百年。而得六神通。大阿罗汉。当尔时为阎浮提大导师矣。广见彼经。及大论第十。并娑婆论。第一百三十五卷。

  疑曰。阿难果证预流。尚被魔挠。佛令文殊往救。然得本心。又魔能化佛身。为人说法。浅行菩萨。皆不觉知。尊者麹多。道穷无学。见魔变作佛。不免归依。今欲想弥陀。临终见佛。此皆魔境。岂可依凭。所见若真。特为要药。如逢魔像。虚入邪决。

  佛之真形除病胜缘。教令见之法。真为要药也。天魔妄像。长苦恶因。劝使逢之教。当为邪论也。

  疑情未除。定希会说。

  通曰。大觉权形。神像挺拔。魔虽矫乱。其像悬殊。累劫勤修。胜因圆着。果成万德。相好超奇。岂有弊魔。辄能伦拟。

  应现非真。故云权形。超思议外。故云神像。挺。超也。拔。抽也。巍巍出众。故曰挺㧞也。智论云。佛从无量阿僧祇劫。集大功德。一切具足。因缘大故。果报亦大。余人无此。

  何者。

  如来体严紫磨。相具炳然。皎若明珠。光逾万日。魔王设变。众相不成。事等劣夫。方乎贵宰。

  炳然。明貌。方。比也。

  阿难权居小圣。迹示预流。据其实行。久登初地。虑佛灭后。修行之徒。魔坏净心。无方制伏。所以示拘魔网。请佛加威。神咒既宣。则为起教。广流遐代。学者摧魔。非谓圣人。凡厄魔网也。

  阿难发心于空王佛所。其行既久。登地可知。未见证初地文。盖显是地上耳。涅槃经中。不举阿难请语。今文即约隐密云焉。

  大品经云。魔变作佛。迷惑下凡。

  经说云。久不行六度。及未入位等。知约下凡也。

  浅行菩萨。不能了者。当说大品。未辨权起。

  大品经曰。于是般若波罗蜜。若听受持。亲近读诵。乃至是人。魔若魔天。不能得便。故当说令之摧魔也。阿难示以魔挠。谓之权也。为起教法。谓之起也。

  涅槃会中。因请为说。迦叶请言。佛说波旬说。云何分别知。佛告迦叶。譬如偷狗。夜入人室。其家婢使。若觉知已。寻即退去。行者亦尔。已入佛家。而护甘膳。不令魔杂。佛之灵状。殊异端严。魔来滥正。应善分别。眉间毫相。右绕盘旋。外实里虚。白光流散。其光映洁。净如琉璃。面貌圆明。犹如聚日。顶髻高显。其发绀青。一发一蠡。右旋宛转。睹兹胜相。并佛真形。若异此门。并为魔也。

  此之一节。总祖述彼经意。考迦叶问辞。出于长寿品之初也。佛演说譬。在于四依品之初。行者等下捃摭经文。处处交举。寻而可知焉。

  言优婆麹多。不识魔者。

  尊者麹多。生居佛后。以次传法。为第五师。说法度人其数极众。

  付法藏传云。乌婆麹多说法道利。夫妇俱证阿罗汉者。乃下一筹。一筹四寸。填积石室。室高二十余尺。广三十余尺。单已及别族者。虽证不记矣。

  魔王垢弊。法会雨华。挠动众心。不能领悟。又当更惑。施以宝冠。圣者垂哀。愍而见受。因语魔曰。我奉佛教。识义知恩。圣者云。汝既施宝冠。我有宝璎相谢。乃取人蛇狗三种死尸。变作宝璎。系颈下。波旬庆曰。麹多圣者。神力难名。化导群机。果集圣侣。我之魔众。展转希谏。今既受我宝冠。又以宝璎酬我。麹多既落魔网。恶趣转增。我之军众。不复损减。身心踊跃。辄即还宫。至四天王天。麹多遂摄神力。宝璎珠玉。还作死尸。臭烂青膀。脓血交落。波旬忧恼。控去无所。遍及诸天。欲请除弃。诸天各报言。非我力能。此是释迦如来弟子。优婆麹多。为汝无知。横加挠乱。暂以此事。挫汝身心。可速归依。得免斯厄。波旬来下。至圣者前。五体虔诚。悲哀忏谢。麹多尊者。愍而为除。谓彼魔言。我生居佛后。不见如来。汝可为我变作佛形瞻相。魔入村林。变身似佛。麹多见已。敷座顶礼。魔乃惊惧。向麹多言。弟子凡愚。不违尊教。虽变作佛。仍处庸流。圣者和南。灭无量福。尊者答。我近礼佛像。远敬大师。汝弊魔。非我所敬。汝今莫惧。妄畏福消。于是魔王。深生庆悦。舍诸杂行。归佛法僧。顶礼优婆麹多足。还宫不现。

  传云。或雨真金。化作白象。现为女身。端正奇特。举会欲观。无听法心。于三七日中。演深法味。乃至无有一人得道。尊者入定即觉焉。大乘义林章曰。波卑夜。此云恶者。天魔别云波旬。讹也。万二千五百人为军。此言将众令与天地战。谓之军众也。控。引也。三七日中。不觉魔挠。故云无知。或波旬未知尊者神力。当如此。谓之无知也。挫摧也。庸。常也。贫贱之人。称和南。此曰恭敬。

  岂得疑言不识魔也。

  又如众多贵宰。力助一夫。凶恶之人。莫能侵挠。修业者亦复如斯。修念至诚。决定生彼。十方诸佛。咸助威灵。报尽之期。魔不能乱。弥陀化众。皆阐慈光。接引魂情。令升妙乐。勿惧魔挠。不习良因。

  小本云。为一切诸佛共所护念。宝积经云。高声念佛。魔军退散。称赞经云。慈悲加佑。令心不乱矣。

  第七西方净土。弥勒天宫。共相比校。以彰优劣。

  天台迦才。及与道绰。如次以二三四之义辨之。感师解之。亦以十二。上世古德。盛为之辨。盖为人多生惑也○律师疑云。上生经疏云。天宫有十易生。净土有七难生。且劝内院曰。但业行浅。愿生西方。万一不生。恐成自误。故当已行。应修此业。一师所释。何其如此。故知此书。非基师造也。今会云。如来说教。随机万差。人师演教。亦随空示。随入一门并归一理。此文所述。意在兹焉。故通赞中。亦举十胜。专劝净土。各随一趣。并不相违。

  疑曰。弥陀净土。去此悬遥。弥勒天宫。现居欲界。何不愿生兜率。乃趣西方。舍易求难。岂非迂滞。

  迂。回曲貌。滞淹也。

  通曰。比校两缘。凡有多种。略陈十异。同释众疑。

  一命有长短。二处居内外。三境分秽净。四身报两殊。五种现差别。六进退修异。七界非界别。八好丑形乖。九舍生不同。十经劝多少。

  一命有长短者。兜率寿命。只四千年。西方寿命。一百千万亿那由他阿僧祇劫。

  以人间四百年。为彼天一昼夜。于人间数。五十亿六十千岁。那由他。此云万亿。阿僧祇。此翻无数。大本誓寿命曰。有能限量。下至百千亿那由他劫者。不取正觉。小本曰。无量无边阿僧祇劫。今释虽云无数。而非无量。何乖经乎。谓大阿弥陀经。及平等觉。悲华芬陀利等。皆说有量。故且据一说。而与天寿对论。况判主为化身。岂无量乎。若准通赞。则亦判言无量。盖存报身义也。

  二处居内外者。兜率天宫。慧业若多。即生内处。亲侍弥勒。慧少福多。即生外处。不见慈尊。净土之中。一无内外。报虽优劣。俱是圣贤。

  准上生经及彼疏曰。内院即是牢度䟦提。及五百亿诸天子等。愿力造作。供养菩萨。众宝珍华。为增道缘。依赞而言。十善报应胜妙福处。外院即是诸天共造。耽着五欲。不逢胜缘。还造恶业。不免轮回。杂阿含。凡夫于彼命终。生地狱饿鬼畜生中。盖斯谓也。一味平等。故无内外。阶有九品。故云优劣。住正定聚。所以皆为圣贤也。

  三境分秽净者。若生兜率内院。见弥勒尊圣会之境。能发净缘。外院香华楼台音乐。皆生染想。西方树鸟水网音乐。触对六根。无非长道。

  准上生经。牢度跋提愿力。为化作善法堂。菩萨居中。集众说法。是名圣会也。所见闻皆劝助菩提。外院无若此事。故多着乐也。西方树鸟水网。及音乐等。皆出法音。如观经说。六境相缘。而得法忍。六根清彻。无诸恼患。受其快乐。皆无染着。譬如比丘得灭尽定。斯乃大本所明。而愿力所摄也。

  四身报两殊者。天中正报。男女两殊。更相染着。障诸道业。西方生者。皆是丈夫。于自他身。清洁无染。

  内虽有女而化所成。外即不然。男女相着执手成淫也。丈夫男子之称。彼国众生。乘佛本愿。悉具三十二丈夫相。名犹无有。况有体乎。

  五种现差分者。若生天上。种现之惑俱行。但生西方。唯种永无现惑。

  兜率诸天。现居欲界。具惑凡夫。更无愿摄。净土众生。无境迎恶。故乘愿力。不善永离。差分有隔矣。

  六进退修异者。若生天上。多有男女。慧力轻微。多不免退。往生极乐。慧力增强。既绝欲行。唯转进修。

  依经及疏。内决无退。外即不免退没三涂。净方众生。定慧并行。福德自然。无毛发恶○律师疑云。彼经疏云。若生外院。离第九品。任运后时。还成不退。今何违乎。会云。此是释外院中。亦有不退者。然多有退。而今不免。盖就多分而言。

  七界非界别者。上生兜率。未离欲界。火灾若起。不免焚烧。如生西方。永辞三界。水火风等。并不能害。由彼国中有形质故。非无色界。依地居故。不染色境。故非色界。无淫及段食。故非欲界。

  火灾能坏色界初禅。欲界之中。岂免焚烧。火灾既起。余灾可知焉。净土之中。三灾不及。波水风幻。还为胜缘。由彼下据大论第三十八卷释成焉。净土论云。爱乐佛法味。禅三昧为食。所以此无段食也。

  八好丑形乖者。生在天中。男女不同。好丑殊异。若生净刹。紫磨金身。一类莹严。具丈夫相。

  论天果报。真为殊特。然随因行。报有好丑。形有男女。实缘憎爱。净土之中。咸同一类。形无异状。盖是为愿有。悉皆金色。及无有好丑。具大人相也。

  九舍生不同者。舍命生天。无人接引。若生净国。圣众来迎。

  法藏菩萨誓曰。临寿终时。假令不与大众围绕。现其人前。不取正觉。说其相如三辈九品文也○律师疑云。上生经曰。时弥勒放眉间白毫光。来迎此人。今无接引者。岂非乖异乎。会云。弥勒无本愿来迎。相亦劣也。故且属无焉。

  十经劝多少者。劝生兜率。唯有上生经文。不至殷勤。粗令作业。劝生净土。经论极多。大圣殷勤。专诚使往。

  粗略也。疏也。专诚。不之苟且也。非特有经劝多少。及文殷不勤。至励功行。亦有亲疏。故曰粗。曰专也。天台判曰。诸经所赞。多在弥陀。亦此中意也。既辨优劣。须定生之难易。故下决焉。

  又问。西方净土。处胜时安。一切下流。如何并往。答曰。彼方精微。欲往实难。佛力加持。去之甚易。

  出过三界。故云处胜。四大常安。故云时安。菩萨别得。业之所感。故不易往。佛力加助。弹指即至。盖本愿之所致也。易往而无人。实可悲痛焉。

  西方要决科注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