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卍新续藏第 55 册 No. 0883 大乘法苑义林章决择记

No. 883-A 法苑义林章决择记序引

  原夫性相义门至唐大备也。及乎奘师之门出大乘基。富瑜伽之宝林。开唯识之渊府。经无不讲。疏无不成。遂㩲寄百本之名。今章其一。直通于三性幽关。妙发八识蕴奥。盖百法其炳焉。然文简略义深䆳。未易通晓。是以濮阳制此记。粗提纲纪。广举要领。且假设宾主起于问答。难通通之。所以目此记也。予今年夏得诸洛阳书肆。不堪雀跃之至。草草誊写。未加点校。第惜此书鱼鲁甚多。得此失彼。庶几他日得善本考订之云。

  因云本钞所牒与现流章稍有不同。盖周师所释依初成本。南都称之云唐本者是也。惜今不现行。

  大乘法苑义林章决择记目录卷上本总料简章五心章卷上末唯识章诸乘章诸藏章十二分教章断障章二谛章大种色章卷下本五根章表无表章归敬章四食章六十二见章八解脱章二执章二十七贤圣章三科章极微章卷下末胜定果色章十因章五果章法处色变章三宝章破魔章三慧章三轮章三身章

  大乘法苑义林章决择记目录(尾)

  No. 883

  大乘法苑义林章决择记卷上本

  总料简章

  沙门 智周 撰

  章。总辨诸教业宗体名者。

  教业宗体名之五字如次。是下所列五门。时利差别有利之业名为业也。余四可知。

  章。故世友说非如来语皆为转法轮者。

  此世友菩萨说婆沙论。于此论中所说非如来语皆转法轮。

  章。诠八正道教至名轮境者。

  问。此宗何故不取此教以为其因。而以为境。答。见道已前有漏之智名为因。故彼宗不取以为法轮。言教为因即滥彼智。所以彼说教为轮境。苦谛等法即是教也。

  章。大众部等说者。

  问。此等部法轮与大乘何别。答。亦有别。彼部等说一切佛语皆正轮体。大乘所说唯八圣道名正法轮。余非正故。与彼别。如文自悉。

  章。唯八圣道是正法轮等者。

  谓正见.正思惟.正勤.正念似世轮辐。正语.正业.正命似毂。正定似辋。

  章。有取识为王者。

  取是烦恼之总名。烦恼体漏。即有漏识名为有取。

  章。三转法轮于至是正法轮者。

  此引彼文证除八圣道所有佛教并名法轮。助正虽别。总得名轮。即法华经观十二支亦名法轮。又法华言转四谛轮。四谛岂总名八圣道。故所引证得通助正。若尔。何故结云故八圣道是正法轮。答。此意结云。由观四谛无漏慧眼等正能断惑。故八圣道名正法轮。非总结前无垢称等。

  章。佛转三周至甚深法轮等者。

  谓见.修.无学三位名曰三周。如其次第。示相配见道。劝修配修道。作证配无学。又观于四圣谛境生圣慧眼等者。其圣慧眼是总三世。余三别配三世可知。问。云何名为十二行相而配三周。答。谓观四谛。四谛之下皆能生圣慧眼智明觉。且如苦谛之下眼智明觉配前三周。即成十二。余三谛下各配三周。总成四十八行相也。又示相等三配于四谛。亦成十二。言示相者。此是苦乃至此是道。余劝修.作证可知。

  章。此生此处此时者。

  生简过未。即生时也。处谓此处。时彼处时也。与前异也。

  章。自证谛理不信他言者。

  谓解前难引证之文。如入见道自证谛理。知非染故不信他也。又解有随法行有随信行。随法行者自寻教法即便信解。随信行者要信他言教方能信解。今言自证谛理。即随法行。二解俱得。

  章。能知圆寂知非恩故者。

  如真见道。能证智圆寂。平等平等。无恩无报。名不知恩。

  章。永弃后业名为断密者。

  业力难知名之为密。断此业已更无生处。名无容处。

  章。犹如食吐者。

  如有病人患吐。为药而食之。时但希除病。不食其味。受资具等亦复如是。但欲资身而求圣道。不生贪着。如维摩经。为不食故所以受食。

  章。然瑜伽论至一向澄净者。

  谓诸菩萨。一深植正信。二深植清净。三一向澄净。四依如来了义经典。前三配前资粮.加行及以见道。即其一信分三种别加行之位。信转强胜与清净名资粮。不尔但名正信。

  章。淫欲即是道者。

  淫欲贪爱义。爱彼十二分教名之为道。问。论言彼法起爱恚等着皆名法执。如何今说贪为道耶。答。法执名宽。于诸法中。以名属义。以义属名。此作此分别而生爱着。即法执收。令彼恶道不生分别。而以相属。故非法执。

  章。谓契经.应颂.记别等者。

  意明此三经名不了义也。

  章。又说殟波陀悭贝戎尼等者。

  殟波陀悭者。此云生起义。戎戒尼者。此云离间语。此据正翻也。今密将生起义自㧞悭足。密以离间语诠常胜空。问。此密意有何所以。答。若生善法便能得㧞悭之足。言离间者非是。两相离间。但能离彼恶即是常胜空也。

  章。设有圣教至名非了义者。

  此据第一法印。非法印门。外道之教。诸法是常。不言诸行无常。外道涅槃时止息。亦非寂静。外道执我。不云诸法无我。违三法印。故外道教名不了义。

  章。诠常非常门中言诸小乘教名不了义者。

  问。小乘中岂无法身常佛。何非了义。答。小乘戒定等为法身。偏以王宫.双树为报身。以猿猴鹿马为化身。故此三身皆无常。

  章。然是有上是未了义者。

  意云。佛初说四谛轮。虽是希希。然亦有上。是以后所说法轮更胜于前上谓胜也。故四谛轮是未了义。

  章。依种种门辨本性义者。

  言本性义深难解。故以种种门辨之言隐密。

  章。除契经等余自说等语具广者。

  此据言略语广门。契经等三部言略。故名不了义。余之九部自说等语广。即是了义。

  章。佛得自在都不起心者。

  佛自在故。于一时中顿说三时法。都不起心而分别言我说此教不说彼教。但为感不同故也。如唯有声闻种姓者。唯闻声闻之教。不闻缘觉.菩萨之教。非佛其时不说菩萨教也。譬如天乐末尼此等无分别。但自有情各自随识而自感得。

  章。或有恐怖或欢喜者。

  谓不随意即生恐怖。若顺心者即生欢喜。

  章。三兽渡河浅深成别者。

  问。二乘证理即齐。如何浅深成别。答。独觉伏定障多。显理明净。故云深。

  章。莫问声闻.菩萨等者。

  问。此说渐者与次前渐如何别耶。答。亦有别。前据说法。而五时教中有其次第。名之为渐。此约修行。各自乘中从初修行乃至于果。名为浅深。名为渐。

  章。顿者如来至顿说一切法者。

  今时此师说顿者。与自前说一时教。同如来于一时中说一切法。顿能得被三种根机。故言一时顿说一切法。

  章。所执法无我后由余教入者。

  言法无我是人无我之余也。能入二空殊胜名为半满。

  章。即提谓等五戒本行经是者。

  此本行经非是佛本行经也。此经但说持五戒之行得人天果。本行经。

  章。三十年中至同行空教者。

  此有二释。一云。人天中定有三乘根性。此人闻此空教而不能行。此名曰三乘同行空教。二云。此教虽是空教。亦可通被三乘。以彼根性各各别故。若尔。即与解深密相违。深密经言。初时有教。唯为发趣声闻乘者。第二时空教。唯为发趣入大乘者。第三时教。普为发趣一切乘者。若言空教三乘同行。即应第二空教名。普为发趣一切者。此意难解。不难前前前前非。必刘虬本言同行空教者。故知只是刘虬自言。无典据。

  章。菩提流支法师唯立一时教者。

  所引经中有五别。一。譬如天鼓。此摄诸文。谈其本一。名为一时。二。如华严.维摩者。依教说一。名为一时。教自说言于一音故。三。无量义者。据相无异。名为一时。四。法华约一雨故名为一时。五。优婆塞经。证理是一。名为一时。此据正义作如此释。非是流支作此言也。彼但言一时。不说差别。故有异也。

  章。若唯被大如胜鬘经者。

  问。如胜鬘说。有四机不同。如何说唯被于大。答。为菩萨说有四机而行化利。或非为声闻说彼经也。权实准知。

  章。遗教经唯被小者。

  问。准大周十四卷经目录。此经乃是大乘所收。一何乖返。答。夫论大小。约对机理。今遗教中唯明四谛。但对声闻。如何得言是大乘耶。故章为正。

  章。岂无一会至入大乘者者。

  此意难云。既有一会顿发三乘。一会渐入大乘。发心既复不同。如何总名一时。

  章。又舍利弗至正等觉心者。

  问。此华严会。其舍利弗已发大心。何故乃言法华会中方发大心。答。有三解。一云。舍利弗之中。有是声闻。有是菩萨。华严会者乃是菩萨舍利弗。非声闻也。一云。华严会中化舍利弗。非实声闻也。一云。在华严会舍利弗即是法华会者。在华严会但发信向。无道心生。至法华会方始趣向。故无违也。今依后解为正。若依第一解。既是菩萨。华严即是顿。如何破他。

  章。胜鬘经说至不定性故者。

  此摄论文中既引胜鬘云。引摄一类不定性故。明知胜鬘非是顿教。问。前破觉爱即言胜鬘唯被大。今引摄论复胜鬘亦说渐悟。岂不前后自相矛楯耶。答。前据胜鬘。会无声闻。今据一乘而能可被。言不定性亦不相违。

  章。定说五时至后当叙非者。

  上来且破顿讫。彼渐教与刘虬义意相似。故指如后破五时虽不分明。次第义意如刘虬。捡之可悉。

  章。不定依至以明半满者。

  问。经中自云。为声闻人而说半字。为菩萨人而说满字。如何今言不约逗机。答。遮正为机。不障兼也。

  章。四大本净至五戒本净者。

  不执五蕴为我。名为我净。问。若是尔者。五蕴本净者不执四大为我。应四无我。答。五蕴唯内。四大通外。不于执我故。所以不说四无我。虽作此解。然捡彼疏及经文。言无我即无过失。

  章。五戒本净者。

  准觉爱章为吾我。而自释云。言吾我净者。即我空也。五字谬矣。今改从正。

  章。柔顺者。

  柔是调。顺是随顺也。如唯识论爱自他配位次。未见圣教释柔之名。

  章。灭三界苦得不起法忍者。

  提谓既得不起法忍。受变易生。更不被三界分段苦果之身。又无生忍通在初地及八地。今提谓者应是八地。所以然者。以得记是。章家作此释。

  章。五百价人至名曰齐成者。

  齐谓齐等。五百价人俱得授记。齐得成佛。名曰齐成。或曰蜜成。由施麨蜜得成佛故。问。五百价人得初果时。佛皆授记而得成佛。明法华已前有授声闻记意。如何得言法华会时方与声闻而授记耶。答。此中总也。但言与记。不言五百中无不得记。复无等言亦不违也。

  章。虽作此破至未名法轮者。

  言觉爱虽作此破刘虬义。亦难知以不名转法轮。故由来分明下乃是助觉爱叙语。未同所观谛。未于鹿苑转四谛轮已来。三乘各各自缘四谛。不可名为转法轮也。即鹿苑中转四谛轮已后。方始三乘同观四谛。

  章。次第二时至唯说有教者。

  问。虽言第二。即深密第一时教。何故今破。答。解深密意为不定性初正说有。兼亦说彼非空非有。及于空教。今此即举总判为有。故为不可临文应悉。

  章。又提谓普曜至已说大乘者。

  准大周目录而言。小乘既明菩萨所行之行。辨佛记事说为大乘。于理为胜。复更捡本经。

  章。又成道竟至唯说有教者。

  谓十地经第二七日即说明于十地菩萨之位。即是大乘。云何得唯说有。

  章。弥沙塞至增爱敬故者。

  律及经中。皆不说法入定七日。及自受法乐令众知见。于如来所生增敬故。

  章。十二由经者。

  此是经之名字。

  章。依依他起至生无自性性者。

  唯自然生。举方隅言。理实而谈。亦别说言无遍计执。梵天王计余外道类。准此可知。

  章。生无自性性者。

  上之性字是遍计性。下之性字三性体。

  章。及即依此至无自性性者。

  此有二义。一。依他起形遍计。故名胜义。此即四重胜义。四重世俗。有漏无漏二种依他。皆得名胜义无性。此胜义上无遍计故。名胜义无性。二。真法界名为胜义。今依他上无彼遍计。胜义之性故言胜义无性。言一分者胜义之言。含依他圆成。今说依他胜义。故言一分圆成胜义。言一分者准此而知。

  章。胜义无性者。

  无我法性也。初胜义也。又解于依他上无圆成实义。故云胜义无自性。是即无之义。又释若约胜义释依他。但是因缘假有。故非有实自性。故云胜义无自性性。非谓依他中无圆成实胜义。故名胜义无性。

  章。毗湿缚药者。

  梵言此意说云于诸药中而置于此有功能药言有功能如是若以了义经药置于不了义经中义即显了余喻准知。

  章。婆罗泥斯者何名仙人堕处者。

  婆沙说有诸仙人以乘神通过鹿园王诸彩女。五百仙人得见彩女。遂失神通。堕于园中。故名堕处。

  章。有上有容者。

  更有过故。名为有上。而义有余。理犹未尽。名曰有容。

  章。邬婆尼杀昙分者。

  相传云名因缘也。或云因果数名。

  章。一百五十千声闻永尽诸漏者。

  问。此与次前得法眼净有何别耶。答。亦有别。言得法眼净者。乃于远尘初果即得。此约罗汉。故有不同。

  章。谓转照持者。

  第一时皆名转法轮。从前未有初转劝故。第二时名照法轮。说空教时照破有故。第三时名持法轮者。离空离有一向任持故。

  章。若以偏圆机宜渐次者。

  谓以三乘之中各有机宜。皆如来说。各自渐次自果圆证。名曰偏圆。初二三果等皆有偏圆机次。

  章。四阿笈摩等是初时教者。

  谓四阿含是。

  章。须菩提等回心趣大者。

  问。闻大般若既已回心。何故法华复云会三归一。善现自言于菩萨法心不希乐。答。今言回心。因闻般若悔修于小。为趣大因名回趣也。非趣大已名回趣也。穷子偈中。须菩提等。我自思惟欲出小之方便。捡彼应知。

  章。言有而有亦可言无等者。

  若执依他而是实有。亦名为无。又言有者是言诠。有言而有者即寻其而执有也。如执唯识是实有者亦是遍计。下言无等者亦准此知。

  章。迷情四句者。

  迷四句。一言有者增益谤。遍计是增说为有。二言无者损减谤。依他.圆成亦说欲无。三亦有亦无相违谤。不可一法双说有无。犹如水火不同体故。四非有非无成戏论谤。准第三句可知。悟情四句者。言无约遍计说。言有据依他.圆成。亦有亦无合说。第四句可知。

  章。约理及机渐入道者。

  理为道理。机谓机器。

  章。约其多分等者。

  约多分言。言华严经被顿悟。据少分说。亦被于渐。言法华唯被渐者。亦据多分。初时说教具被三乘。中说空教亦具顿渐。后三准知。约多分言得有如是。约少分言。初说有。次说空。后双说。

  章。有八世界微尘数众生等者。

  此中众生能发心者。是顿悟大乘人也。故知法华不可唯渐。问。此微尘数众生岂声闻人耶。

  章。若据众生至顿渐之教者。

  若有一机。初悟生空后悟法空。教被于彼名为渐教。若有一机顿悟二空。教被于彼即名顿教。时亦准此。要望机理方名顿渐。

  章。若不约机理至顿渐不成者。

  或立一时至五时等。名时增减不约理教时顿渐不成。

  章。故唯识至及定性故者。

  此即释成一教被机得为顿渐。唯识说阿陀那之教不为凡愚演之。不遮定性声闻。今者教不被此不定性等。即得为顿渐教也。言定性者。定性声闻。问。论自说愚即趣寂。如何今取趣寂耶。答。趣寂之中有愚不愚。遮愚法之趣寂者不遮不愚者。若不尔者。愚不愚二类何别。疏解愚即趣寂。亦同于此。若言定性是大乘定性者。理为不可。所以然者。陀那等教本为彼说。事极成。何处所说不遮等耶。此亦不然。定性大乘亦是正也。何故如是。意明一教有渐顿。定性大乘即是顿故。

  章。此依证果至即有四时者。

  今立三时。但约得圣不约人天。若说人天。即有四时教。

  章。其二乘至略不说者。

  此释人天时也。问。何故得知人天乘是声闻方便。答。信解品云以冷水洒面等。即其事也。

  章。诠宗各异等者。

  问。雨众即是数论宗摄。如何二计而有差别。答。数论宗中有十八部之计不同。如小乘等。或可二宗取义有别。雨众偏谈有宗。数论举胜显理。是同互举也。

  章。由起五觉知有我者。

  谓我见色我闻声等是。

  章。五诸法皆常者。

  此宗但应是全常计。若偏一分常。如何得言皆或相从。说若不成尔者。十八部异论摄外道不尽。此一分常何宗所摄。

  章。六诸因宿作者。

  由现在时能引苦行。即舍宿业不更常屈。由今作以为因故。害彼宿业不令感果。文言吐者。弃舍之义。以其宿业有多种故。故现在行能修治故。

  章。世间丈夫等者。

  执有丈夫能与一切为因。与大自在天等相似。

  章。诤竞劫起等者。

  成劫之末。住劫之初。名为诤竞也。又彼意说此之大地名福场。欲以吐檀。由依此场为祀祠故。故能所害及助伴等能生天等故。

  章。不死矫乱等者。

  有不死净天。若能善答他之问者。死得生彼不死净天。如下自知。

  章。七断灭者。

  欲界人天为二。色界为一。无色为四。除地狱等者。彼等是粗。更容可余。七余数必应自悉。

  章。十三因果皆空者。

  非彼宗中总无因果。但言不由善根善等名无因果。又言爱养等者。此师执云。我身不由父母等之所爱养。

  章。十五妄计清净宗等者。

  谓此外道得宿命智。曾见有人溺河水。牛食于草。狗食不净等。以宿命智观见此等死后皆得生天。遂于水中死。为上真专持以为戒定。

  章。薄蚀者。

  韦昭曰。气往迫之曰薄。亏毁曰蚀。释名云。日月即亏曰蚀。稍毁很也。如虫食草木等。

  章。体毗履十一者。

  体毗履者。此云上座。

  章。一说部者。

  一切诸法但有假名而无实体。名一说部。从其所计以立其名。

  章。说出世部者。

  此师云。世间之法可破坏故。皆非实有。出世间法不可破坏。是实非假。从此立名。名说出世。

  章。道与烦恼容俱现前者。

  此有二释。一现无间种解脱道断。故无间道与种得俱。二道与未断烦恼种类俱非正断之义者。是故言俱。问。道俱烦恼依何而住。或依色根。明闇有殊。不得依道。广如宗轮说。

  章。三说假部宗说苦非蕴等。

  苦义非蕴义。名苦非蕴。之中不摄苦受。名苦非蕴。又此师计一切诸法有实有假。界.处摄者。缘积聚是假蕴中摄者。我积聚故便是实有。处虽是缘等。计今是实。从多分言。为假无失。

  章。十二处非真实者。

  问。蕴据义积得名实。诸处虽复言缘。然但义积。何得名假。又心无为并是实故。答。依缘多分假故。数多分为诸。亦无有失。问。界与蕴.处义既不同。为假为实。答。捡宗轮论。

  章。说一切菩萨不脱恶趣者。

  此之三部所计。菩萨烦恼未能断尽。故不脱恶趣。

  章。五说一切有宗等者。

  问。名谓非色。四蕴无为。如何名色摄一切法。答。虽有四蕴名。名不摄无为。寄名显诠无为。亦得在名中摄。

  章。谓诸菩萨犹是异生者。

  此计菩萨唯是有漏。故是异生。

  章。七犊子部等者。

  犊子可知。言法上者。此师计云。我部所行一切诸法更无过者。名法上部。言贤胄者。胄。子胤之义。上古有仙大贤德。此是贤人之苗裔。故言贤胄部。言正量者。揩定之义。此部主所行。每能正揩定。名正量部。密林山者。谓此部主所居之山树林茂密。名密林山部。

  章。十二心顷说名行向等者。

  谓初断欲界惑。起法智.类智。观上二界。断上二界惑已。下智欲惑断尽未尽并更重印。更起苦智忍。上二界惑一时合断。更起苦法智。此有三心四谛成其十二。总名为四。道谛之后更起一心。名住果内。有此二种。一云此心唯印道谛。一云道印四谛。问。何故先起法智不起法忍。答。部计如是。不可责。

  章。八化地部至一时观者。

  不以次第历观诸谛。名一时观。问。如何四谛一时能观。答。约苦相说。四谛之下有苦.空.无常等共相。观此共相名遍观。

  章。有世间正见者。

  是决断之智。世间之见亦能决断。故有世间正见。

  章。善非有因者。

  如彼论明。又如大乘胜义。不善虽有摄善。而于胜义总名不善。

  章。预流有退者。

  此师意云。此预流初得此果。始断分别。俱生一分未能之。所以有退。若萨婆多。后三住退。预流不退。坚固故。此等言退但法乐。不退果。

  章。九法藏部宗等者。

  谓计我部。能含一切法名法藏部。又言佛在僧摄者。有经言。佛为上首。故知佛在僧。问。此宗佛既在僧。如何得有三宝。答。佛为僧中上首。故开之名为佛宝。佛为上首。亦有三宝。具事理。故知摄僧。

  章。十饮光部者。

  上古有仙。身有金光弊于日。即名饮光。

  章。十一经量者。

  此部以经为其定量。名经量部。

  章。有根边蕴者。

  是粗意识也。其一味蕴即是细意识。是牒宗计。

  章。边主者。

  问。此师何故说胜义为空。世俗为有。答。彼胜义空顺般若教。世俗有者随世间故。若不尔者。即违世间.圣教二种过失。

  章。虽一切法体或有或无者。

  四胜义中前二胜义谛。三科四谛摄不相应。第三胜义生.法二空。此等名无。若尔。何名胜义。答。不相应法形遍计。故得胜义名。生.法二空。胜之义故。亦名胜义。第四胜义无遍计。故亦为无。此通余三科有可知。

  章。虚妄分别有等者。

  八识心.心所名。分别有。于八识中无我.法二名。二都无。八识中有圆成实名。唯有空。彼圆成中亦有八识名。亦有此有者。分别。无者。遍计。及有者圆成三。故字贯通有无及有之上。思之可解。

  章。数论教体者。

  本即自性。如似大乘摄相归性。末即声者。亦如大乘性用别论。又彼宗中不立名等故。但以声而为教体。胜论准此。

  章。灭坏之时即归本者。

  即归本故名为灭坏。非灭无灭。

  章。其胜论师至声为教体者。

  问。数论声量依于自性。教体分二。胜论声依于实。教何但一。答。数论声量本体自性。故教分二。胜论声德虽依于实。体非实摄。故教但一。问。胜论同异既是声性。教体何不兼同异耶。答。教必能诠。不取同异。

  章。其明论等者。

  问。明论声常。云何常耶。答。有两释。一云恒揩定故名之为常。非体常住名为常也。二云体常住故名为常也。若尔。云何而不恒闻。答。但缘阙故隐而不闻。非体灭已。若尔。已起声之体。何所止。答。散处尽也。下声论计常声准此。后释为胜。

  章。以寻伺等至此音无常者。

  问。此师音响与声何差别。答。音响者如无情之声不能诠。声能诠表。故二有别。由此音响形能诠之声。

  章。其声生论等者。

  问。所诠之法体既成多。新生能诠随彼所诠亦合是多。如何计一。答。彼说云。声若生已总成为一。如似众流归渤海已总名为海。问。计一之师既言一切法上共一常声。如何于此法中更分常之计。答。此偏说一切内声之上共一常声。犹如真如宽狭虽得不同。许一常不别。

  章。大众部教体者。

  问。佛一切时不说名等。如何复言以名句等而为教体。答。言佛不说名句等者。但如来不起思惟。名不说也。又言以无漏体实有声名句等为体者。据任运说。如天鼓等。亦不相违。

  章。说教体者。

  如文自显。又绎名等同前声是真实。如说假部非一切假。此师亦尔。此解非正。

  章。说一切有部说教体者。

  谓彼部中自有二计。一唯取名句。一唯取有漏声。问。小乘师难般若经言。汝授持无记名等得期大果。般若论答云。汝法无记。我法是善。准此问答。彼宗即以无记名以为体性。如何言善。答。彼部救云。二十部内知汝于谁独言我。故以善声为体亦不违。又彼亦难。即是婆娑以名而为体者。非是此师。故世亲言。汝唯无记。若尔。此问即无违妨。

  章。此翻为迹者。

  如寻象迹。所见迹处即见其象。若寻其句即见其义。梵云幡陀。此翻为足。短长声殊。迹足有别。又云故当中道所说名也。中道诠法上自性边。句亦尔。

  章。文是所依义是能依者。

  约能所依。义为所依文是能依。据能所诠。文为能诠义为所诠。文为所依义为能依。今依能所诠。

  章。随堕八时者。

  问。今者通论一切教体。华严八会名为八时者。岂非有违。答。日夜时是遍诸教。华严八会时得名八时。义便而说。非以华严绎诸教也。又荐福三藏和上云。乐欲时二。说不同会。如演秘。若要乐欲教方起者。且天授闻佛。何是自欲。如来责答。由自贪爱以为尊胜。每于佛所起陵蔑心。故闻佛责。生不由乐欲起耶。余准此释。

  章。直非直说者。

  略有三释。一约教明长行名直。颂名非直。二据十二分说。最初契经名为直说。据初略说未委细明。余十一部说子细具陈说名为非直。三从所诠名诠自性称为直说。句诠差别言非直说。

  章。彼增上生等者。

  有云。菩萨所现本性之教为增上缘。而生闻者心上所现影像之教。此影像从增上缘。言菩萨之说约实自变。今观此释理稍难解。所以者何。若菩萨说问答及喻。不相顺彼论。问。云何菩萨说经。答云。彼增上缘生。若其菩萨实不说法。可言增上。证前闻者自识聚集以为教体。菩萨既说。云何证前自识聚集。又以喻中言如梦得咒亦不相似。梦中天等实不说咒。今者菩萨而实说法。与不说别。何得为喻。若言菩萨不说法者。云何得言菩萨所现本性之教为增上缘已。不说何有本教。然此师谈无性师佛说法也。今助释者谈实菩萨实不说法。闻者自言菩萨为说。约此故言增上生也。即与同喻不相违。更思。

  章。若尔云何至故作是说者。

  此无性自假云。若佛不说法。云何菩萨能说法也。此即阿毗达磨经中摄大乘品。即菩萨说彼自云。薄伽梵前已能善入大乘。菩萨为显大乘体大。故说摄大乘品。故知菩萨亦约说。无性自答云。彼增上生故作是说。意云亦是增上。非是菩萨真实说法。问。佛不说法略有二致。一云法是戏论者不说法。二为如来唯有无漏大定智悲。实无声等。所以不说。菩萨有漏。未离戏论。非唯大定智悲。如何不说法耶。答。不许说经。说论无失。

  章。譬如天等至得论咒等者。

  谓有婆罗门事天等自求聪明。以专心恭敬。梦中见天与咒论等。彼天实非将咒论等而与此人。但为增上。彼人梦中自得咒论。

  章。若离识者佛如何说者。

  此无性为经部等执心外佛之名以为教体。故今难云。佛如何说令他得解。云何不解佛现名等非听者识之所现起。如非所缘。云何亲能生。闻者解言为教体。

  章。有漏心现至以为教体者。

  问。如来既不说法。闻者如何有似无漏。答。佛有无漏大定智悲。故得言似。准此亦得言似。无漏不可言声名句文。又解。设无所似声名句文。闻者识上亦得似彼。犹如似我既无所似故。又解。佛增上力令闻法者谓佛实说。故似现也。

  章。理行果法同佛宝故者。

  同彼佛宝有本质。佛不说者无有实我而为能说。世亲云。我不说。汝亦不闻。约此义边名为不说。更有别释如唯识抄。

  章。无垢称言等者。

  定经其法非是所求。明非说法。

  章。如圣教说至教体亦成等者。

  此中所明聚集之义。七心十二心合离而作行。言三心依七心无。二心依十二作。思惟可知。问。准十二心连前而说无字。合有七心聚集。何但言二心。答。且举当体字生二心。不言前者。若尔。行字三心亦尔。如何许是七心有。答。理实行字据十二心。又复不违。然无七心十二心两种别明。故此总中含七.十二。于理无违。

  章。又一刹那至必意识生等者。

  证卒尔后必有寻求。又五同时虽有意识。今言无间意识生者。寻求识生。

  章。新新解等者。

  新新闻说而生解也。一一字别名为新新。非要隔越多时闻。故名新新。

  章。既于初字有卒尔者。

  虽余三。一一而闻其声。以初有故。复更不立。思之。问。此明聚集唯约其心。下明聚集即名字句声等耶。互相影显而令学者生巧智。

  章。故大般若等者。

  谓大般若经中有理趣分。犹如瑜伽摄释分也。于此文中说一切有情皆如来藏。明此意。证摄相归性。

  章。譬如海水等者。

  问。如波依水。相异体同。同滋润故。如色等法而望于如。体相俱异何得为喻。答。有二释。一。且取不离一边为喻。若约体相可为喻者。如草木等依于地是。二。相虽异。波中湿性不异于海。色等相若异。色中如性而亦不异。无障碍处。真如性也。后释为胜。

  章。一切诸法至然不离如等者。

  一切诸法犹如波浪。四缘会者。犹水风成其体。相即同于水。言四缘者。谓因缘.增上等缘。如此等法皆不离如。

  章。性用别论至十处界等者。

  此有二义。一。既言色蕴摄十处界。此即根境而各别论。二。但言摄十。不摄余二。此即色心而别说也。所以而言五蕴。即是性用别论中收。又有二释。一云。五根境各各别处。即是别论。一云。色者心家之用。今色蕴摄十处。今不言于识。即是性用别论。

  章。一真如二无相者。

  此之二种如何别耶。

  章。又有四重等者。

  此诸现行出法体也。

  章。升摄波叶瑜经等者。

  经中所明有升摄波叶喻事。名升摄经。一切经中别无此经。今助释者或西方有。未流至此。或复西方而今散灭。不流至此。谈实别有。

  章。佛皆教置如是我闻等者。

  言如是闻已亲从佛闻。若言佛不说法。如何得如是我闻。既是得闻。明知佛说。

  章。推功归本仍言应化非说法等者。

  此中意云。推功归本法身说法。应化非说。推功归本无法可说。意在于是。

  章。金刚般若至我法是记者。

  此论破外人难云。若持名句文以为教体者。此名句文既唯无记。如何受持无记名等而得无量百千功德耶。天亲答云。我法是善。汝唯无记。此意欲证云声名句文俱是教体。

  章。佛地论说至二善。

  字之与声俱非能诠。是能诠依故。又下所引经唯声名等体者。此并能诠语之体是声名等。反证是善而成善故。可知。

  章。若十地菩萨至唯是有漏者。

  自所发声。第八变故。是第八相分。故是有漏。问。二乘有漏理即无疑。菩萨唯有漏。于理难悉。十地菩萨妙观等智。能变化身为他说法。化身所发声名句文岂非无漏。答。化有即质。离质不同。即质有漏。理亦应悉。离质之者。由妙观等击发。自第八亦起化身。化身声等。故亦有漏。故佛地论云。平等性智击发圆镜起化身故。非妙观等变为化身。问。何故菩萨变金酪等即是无漏第八。变作所变化身即是无漏第八。变作所变化身即是第八有漏。答。佛意难知。圣教自说。不可徴诘也。问。能说之心既是无漏第六意识。如何所说亦以第八有漏声等而为体。答。如彼弦管声由心而发。虽非即心又内外异。然成音韵得有诠表。故无漏识发有漏声。理亦何违。或为增上缘击第八识而起于声。不违唯识。虽第八识不缘名等。由意识故。今于声上而有名等。屈曲之相理亦无违。如彼声等有屈曲相。一切说法皆亦尔也。准此相例。妙观亦变化声等而是无漏。

  章。言有漏者。

  且佛地论约第八说。若尔如何会佛地文。答。今且言者。佛地本言第八变不障妙观亦能变也。道理甚难应用。因论菩萨无漏第六识。通果等类自第八识。亦变彼不。答。杖自六变以为本质而又变之。然他受用第六所变之者。论实变通果等。亦但说彼第六变者。以其本心以第六变令他用故。以此知妙观变身于理应好。更思。

  章。若一切二乘至皆唯无漏者。

  问。二乘无漏后得之智功用既微。何得听法。若能听法。羊鹿车体何故不许。答。但许听法而不说彼功用有多。故羊鹿车而无体。

  章。然同所教至无漏三宝等者。

  问。菩萨说经既是有漏。应非法宝。答。由佛加被故亦名法宝。若尔。无性云。我亦如是。何故难我无法本质。答。不例。我许佛说。汝即不许。复同菩萨。佛即有别。

  章。依前第四至义用殊故者。

  谓即第四相别论出体之者。唯取如来能说法者等。何以故。是根本故。如来识上声与名等。假实异故。名义用殊也。若是菩萨等名能说者。此论中不取。非根本故。

  章。即一一法各各有四种体等者。

  此之四种。释一切法。思之可知。

  章。故说名等非小乘义者。

  此名句字等。彼非不立。依声上屈曲义。说名等薰习聚集。此盖大乘宗。非彼知见闻。

  章。聚集显现者。

  总有五翻。第一翻中字一名一。第二翻中字三名四。第三翻中字六名十。第四翻中字十名二十。第五翻中字十五名三十五。相续为数。第一翻。身及多身合说。思之。

  章。论虽二说。今取三字。名多名身多者。

  章。梵云阿耨瑟多掣陀即八字成句等者。

  此阿耨瑟多掣陀用八字。句非此句。非此即八个字也。依梵但有六个字。故此方言八字偏句。

  章。此中且依至不可为难者。

  不可难前所作之法义。或有聚集得为教故。前难云如何说者。识上聚集等者。句故不可为难。显结前难理。

  章。字名句声都合总有五十二聚集者。

  问。字名及句即五十一。更有五声即五十六。何故今言五十一体。答。虽有五声。意在名等。聚集显声不诠义。故不说之。所以但有五十一也。又解。合五为一念。并有句合五十二。恐文错也。或有本言五十者。亦是错也。或复除彼句之与声。且约字名结数也。

  章。及诸听法者亦在因中者。

  问佛岂听法。

  章。若是佛说至亦聚集生者。

  问。凡夫等有薰习。可于识上连带解生。佛无薰习。如何聚集显现耶。答。佛智如镜。任运自现。一切文义不假熏习连带方生。

  章。摄论若说至即圆成实者。

  此文意证无漏之智皆圆成实。四清净者。谓常乐我净。或可。一。自性清净。谓真如等。二。离垢清净。谓真如离垢故。三。得此道清净。即菩提分法.波罗蜜等。四。生此境清净大乘教。由此教清净缘故。非法自性法界等流性故。非依他起。如是四法。总摄一切清净尽也。应捡彼文。

  章。谈古德说等者。

  问。古之所释与今所释。名目虽别。义即无差别。何故非之。答。虽偶相当而无凭据。或于一法名就义释。乃至亦名相违。为无明准故。今非之也。问。古之所释当今何释。答。当体彰名。六释不摄。如言质碍而名为色。不成六释。就义自当持业释。从能依者亦可持业。或是有财。所依立名即当依主。从数可知。相应为号即当邻近。相应可知。

  章。皆依别论者。

  西方相传别有三论释此释。名六合释论。杀三摩婆者。梵具云杀婆。以文略故但言杀也。

  章。以义释之等者。

  此中意说西方但以言六合释。今准义解。亦可得言六离合释。

  章。初持业释亦名同依释者。

  同依释。二法同依一体。持业释。一业依一体。此二不同。如何体一。答。有二法俱是业用。是体所持。亦名持业。

  章。其体大法至名持业释者。

  大是其体。乘是其用。名为大乘。问。如言藏识。先说于用后说于体。何故今言大乘先体后用。答。但体能持用之义。即名持业。不名先后。此未必然。若尔。何名同依。应更解云。如说经为大乘。大乘体即是经。大之与乘同依此经。名同依也。

  章。此以本经至论名为摄者。

  问。大乘之名既非论言。摄大乘论何非依主。答。论能摄彼大乘纲要。即能摄论。名摄大乘。故是持业。

  章。唯识之成名成唯识者。

  虽释唯识等。先言唯识后合言成。准西方说云识唯成。今顺方言云成唯识。故今言识唯成也。由此道理。乘之大性亦依此释。

  章。如论名中至阿毗达磨集者。

  问。阿毗达磨以为所依。依主释亦有何过。答。理实亦得。俱舍颂摄彼胜义。依彼故故立对法俱舍名。摄彼胜义者。有财释。依彼者即依主释。即指法亦无妨矣。问。若尔。依主.有财二种何别。答。以己依他而立自称。名为依主。以他属己用标自名。即有财释。又有财全取他以标名。依主释者自他两义立号。更捡俱舍疏。又全取他名名全分有财释。自他兼取名一分有财。

  章。如摄决择等者。

  若本地分。五识意识各自立名。其决择分乃合为号。如因明颂。但是一句非标法。今名取及归德为证。盖以相违释者也。然诸圣教相违名者。时非时经.不增不减经等是也。义思可知。

  章。如说有寻及有伺等者。

  问。如言念住体即是慧。全隐己称从他立名。今者寻伺及相应法名寻伺地。相应之法名为寻伺地。邻近可成全从他故。寻伺如何名邻近释。答。寻伺名为寻伺地者。持业释也。今言邻近。相应法具。如欲界及初静虑心及心所。总得名为有寻有伺。有伺无寻亦准此知。

  章。意业等者。

  思是业体。隐思之名。从相应意以立称也。亦通依主。即唯意识立。意相应故。邻近释。动作意故。依主释。

  五心章

  章。不串习者。

  未曾受境。设虽曾受未得解者。皆名不串。

  章。未知何境至起决定者。

  既言未知善恶次起寻求决定。理应知善知恶。若尔。应名染净心。何名决定。答。此但知染净而心未起染净。故亦无失。

  章。境有新旧至可具足故者。

  由于三界生前后别。总合而言具足四心。初生界时有卒尔故。约刹那说。但有三心。于境无疑。名为决定。是无记性。名为染净。是前类故。即名等流。第七亦尔。

  章。二念义合说有四心者。

  初无漏一念分三。前三后一。合成四心。

  章。或第二时至心等流故者。

  此约初念即具四心。是前有漏等流故。问。漏无漏别。何名等流。答。同缘于事。所观亦同。名等流也。问。初地入心。唯缘于理。有漏无漏不同。何名为流。答。约修道中第六法空后得之智。能引第七缘于事故。据容有说。非是一切。或复初念尚微劣故不名净识。第二念已方名净识。所以初念是前有漏之等流也。此即说心体类相似。稍难。思之。又今助释章意说云。无漏第七至第二念。二念中自具四心。不须两念合方成四。言初念即有此四心者。第二中初起之者名为初念。言等流是初一念之等流。今创随境者。第二念心创起缘境亦得名初。非是于前总未缘境适起名初。望义别也。思之。

  章。卒尔一念决定未生者。

  此意说云。卒尔过去。决定未来。五与意俱现在前时。若非寻求。是何心摄。

  章。因中五无第四染净者。

  唯寻求等即合有之。且约一边。此义非正。下文正义具有五心。此师意说第六染净唯一刹那。由此不能引五染净寻求等相续。不为例。

  章。八地已上至成染净者。

  举极成处证已前位。

  章。于一中容至易识境者。

  此意说中容易脱之境可唯二别。

  章。何因不许至数数寻求者。

  此前师证有寻求。寻求不了。数数寻求立理也。次引唯识云。任运决定不假寻求者。此证得有决定染净等流也。说相续故。

  章。说卒尔通多念起者。

  数数观境不涉五识。不与欲俱。故唯卒尔。得许多念。问。瑜伽所说如何。答。彼言一念据间断境。然理难悉。

  章。寻求未知者。

  此说未知已成许多寻求也。言虽知未起染净心者。虽知谓决定也。未起染净已成证有多也。

  章。多念相续以难生故者。

  谓五识染净必由他引。故曰难生。生既许难。灭应非易。故多相续也。恐明余识。故次释云。此依五识。

  章。乱不乱至复有三心者。

  问。何故不有自乱他不乱句。答。与第三名。字有异。义无别。所以合说。今助一释立亦无伤。又为五句。一他乱自不乱。二自乱他不乱。三自他俱乱。四自他俱不乱。五自他心不乱等。思准可知。更知自心相望为句。得成四否。

  章。自他俱不乱者。

  说五识自他五心皆不相乱。不说意识。以必有故。

  章。三自乱心不乱者。

  境名为自。又言或起寻求者。观前众色未能熟故。又云或起决定。由前寻求。寻求解已他境现前。引识别缘。所以不得起于决定。故复起也。故有二差。

  章。初多境现有后少境现故者。

  后等流但有一二等心。

  章。等流心多者。

  初卒尔心。据境名多。后等流心。多心相续名多。

  章。若在果位至皆得俱起者。

  有佛无寻求等。余有之者。约识而言皆得俱起。菩萨准知。

  章。非所余识者。

  非一切识有卒尔已即有寻求。第七.八虽有卒尔无寻求故。即第七.八等名之为余。

  章。成唯识说至故但有四者。

  此据缘理。名为任运于药病等。八地已上犹未善故。可起寻求。

  章。三乘通论无漏具五者。

  菩萨有四。二乘无漏后得听法有寻思作此说。然理实者。唯依大乘亦得具五。七地已前识得听法亦有寻求。八地已上未善药病亦有寻求。

  章。义别说有者。

  非于一境得有五心寻求决定。两相违故。于刹那灭多境决定不决定。别合而言之可有五。或云但总了境义分寻求境以解。故名决定也。

  章。中容无乱境者。

  谓如眼识境非强盛。无四识间杂生。名中容无乱。非遮第六许续生故。

  章。及得自在一切多善者。

  第八唯无记。第七不定。非总是善。故言多。

  章。既许识至为无间生等者。

  说自他识能互相引自他心无间而生。非自他识为无间缘名为无间。

  章。本质境至非世境转者。

  今言行相。非谓见相。当情执我之相名非世故。

  章。缘非世者。

  即是无为。彼缘龟毛亦名非世。本无体故。

  章。瑜伽论说至多分缘故者。

  前言独头缘三世者。约长时言。此瑜伽文据刹那说。但缘前念五识境故。

  章。坚执比度既许五俱者。

  执诸处有许此义。非是前师许执五俱。

  章。五俱意至及非量摄者。

  与五同时缘十八界。同缘五境。现量所收。于眼等比量所摄。非称境知。非量所摄。即一刹那意通三量。量谓能缘识之功能。如一眼识尚有多能。此亦何失。然由其境明昧等致差。令意识有三量起。设五识中五识俱起。意识虽五缘于当可名现量。若唯意识缘余尘。为现比量。答。为二释。一余四尘等非与余之四识同缘。皆比量得。二者余四亦现量得。由与眼等一现量识。依眼根门。明取境故。且依初释。或云据无我观名一刹那缘十八界。此理不然。一违章文。二无我观但缘于一无我为境。云何得言缘十八界。问。言一刹那缘十八界者。据何等教。答。捡。

  章。刹那论之缘过去境者。

  一行之事虽究。有为之法刹那过去。今约缘。此名缘过去。言缘现者。据究竟也。问。独头意识如何得有缘现在义。与未复有何别。答。不作过未行解之心。直于所缘而作行解。名现在。作过未解等。更思。

  章。极小有一非圆满故者。

  但言于一。非具五心。缘境不足。

  章。一一心中亦缘三界者。

  既五一一缘三界。故三界有。

  章。别识类者。

  随其论识通三界五心。依彼阙具不定。思之可知。问。此五心以何为体。答。未见教文出此体性。然理言之。即八识总聚心.心所法而为其体。诸心.心所初随于境。总有卒尔俱于境。即有决定。随于何性得有染净等流可知。问。若有于欲名为寻求。若欲同殊寻求可成。余所非欲。如何依总立五心耶。答。总聚但得有欲即成五心差别。非一一皆令有欲。思之。又此五心通三界有。不可唯依寻伺等立。

  法苑义林章决择记卷上本

  法苑义林章决择记卷上末

  沙门 智周 撰

  唯识章(卷第一末)

  章。依他圆成至理有情无者。

  问。情体是有。如何说无。妄计之情不称依圆二境。名情体无也。

  章。名事互为客者。

  初颂寻思。后颂如实。两种俱体非自者。不定相属名之为客。此不实理当可思察。名应寻思。名义俱有自性差别。名之为二当推可知。观前名义无有体。故名假有。但其识名为唯量观。无其境。名为无义。义自性义。差别名之为三。有此三有此三境之能了别义。名有分别。三境既是无。能取识亦复无有。故云彼无故此无也。非是识体而总是无。但无所执.实能取也。准下当知。问。名亦有三。何故唯言义。答。既言三义。既摄三名。义之言境。名亦境故。

  章。许心似二现者。

  相.见二分言如是。似贪等者有两解。一。无别心所。知以心王转为贪信。名似贪等。二。若有心所贪等。亦变相见分。故似贪等。

  章。所遣二觉皆依他起者。

  绳蛇二种能缘心故。名为二觉。此染依他是可断法。名遣。

  章。所执实蛇实绳者。

  如次我法二执所摄。问。绳喻依他法是遍计。如何以绳为蛇。蛇因绳起。我籍法生。不了依他从缘所起。即是法执。故须遣之。若知此绳从麻而有。是虚假法。不须遣之。

  章。此即一重所观体者。

  能观所观两种不同上已所明。言即一重。同此五所观有何差别。答。从粗至细有差别也。初唯除遍计。二滥境亦除。三可知大段十门亦钩锁。立思所行相。

  章。由缘总法者。

  真如名总。

  章。如是皆同不可得者。

  寻思实智二种俱观境。各有实名。同不可得。或由作寻思实智二种之观名。义属而不可得相属。名同。

  章。似文似义意言推求等者。

  即能所诠名为文义识变。此二名之为似。即此文义及大乘法等为所观境以为方便。而能引得唯识观也。

  章。摄大乘云入所知相者。

  即入唯识观也。言谓多闻熏习无漏种增。此无漏种非阿赖耶摄。又言种增不言寻思。俱时能观之智亦是无漏。若不唯种增。许能观智亦是无漏。即寻思不名加行。

  章。一因二果者。

  有漏名因。因中无漏总名为果。

  章。所生起至道修道等者。

  意引胜解证其因观。余见道等同文故来。或可乍观此文似证于因而细寻。而是通说因果。由闻大乘教法等而修资粮等位。故言生起胜解行也。

  章。证俗事识唯后得智者。

  加行真俱不能证。

  章。若总言唯识通能所观等者。

  此中四重。聊简从宽向狭。思之可知。

  章。此非义说者。

  言正证唯识。唯修者而论。不约义说。若据义说。可言三慧。

  章。或依所执及随有为者。

  但随无为以一相唯识。有为可知。言二执者。释依执。

  章。识表之中此二决定者。

  识中遮表。表有遮无遮。即简持表即决定。表有之中俗事真理决定互有。

  章。彩画为主者。

  主即是师。为类心王。

  章。为令舍识而依于智说唯识言者。

  此实智与唯识。得名不同。

  章。又不离依主称者。

  此有二义。一诸法不离唯识。二识是主。故言唯识不言余。

  章。般若经中明简择性名为般若者。

  问。此如何得通能所。答。般若五种观照等能。文字等所。

  章。有说唯至不与乘名者。

  古人意说宅外之者名之为果。衣裓及门并为因。衣裓机案二乘因行。若正解三车亦是因行。若尔。何故说在于门外。答。以教为门。或出分段。故言门外。此不退菩萨言乘宝乘直至道场。

  章。彰异出缠者。

  出缠名法身。显异出缠故名为藏。

  章。出乘者。

  出生义。能入乘者。摄入如来。此唯胜鬘。故有出入二义。此说真如与四乘为依。故说一乘出四乘也。会二归一故言入也。

  章。二无我亦通能所观者。

  能观智亦名二无我法故。或云以能观智作彼无我解行。转妄名无我。如十六行所观俱名为苦。故无漏智观于苦谛亦名为苦。问。若能观智与解行故即名通能。即三性应亦通能。此既不然。彼如何尔。以是理观故不通俗。

  章。三解脱门者。

  即能观智离系缚故。名为解脱。不论其境。故唯能观解脱即门。通入净土之所由故。

  章。四嗢拖南至通能所者。

  谈二四中有通能所。非彼一一皆通能所。如菩提寂静第一义谛并唯所观。余准此知。

  章。悉坛者。

  此翻为宗。

  章。亦名五忍等者。

  前之四忍各有三品。配十三住。应捡配之。

  章。大众部等至皆能离染者。

  问。此等小乘既不作唯识观。何故叙之。答。此泛叙之。彼无此观或彼能断惑。智是唯识。故亦此门摄。

  章。古德或说七识修道等者。

  捡古八识章等。

  章。三智通真至解依论者。

  即四智中除事智。

  章。因果二位真识亦尔者。

  真识即真如。亦是所观。

  章。以总缘遍法者。

  真如名遍法。以总缘此真如之心行解。作彼真如之体遍法故。故是共相相。本虽不作此之共相。由有彼解故共相收。又释而知总缘于真如。遍属喜用。

  章。诸法别知故者。

  一一诸法而别知故。故非共相。问。加行得安观真如遍一切法。即言共相根。

  章。然体非共相至可名共相者。

  此谈真如与法不离复无二。故名共。问。根本智之观亦于一一诸法而证。如何故即言别相。答。加行后得缘法时行解亦遍。故言共相。根本智观虽于一一别证真如。而心不作遍行相故。所以名别。

  章。辨中边等者。

  言识似义谓境也。有情谓五根也。此说第八变及相我谓第七恒执我故。了谓六识。

  章。或因果俱至异熟识者。

  问。如何异熟亦通果耶。答。变异而熟故亦通果。

  章。摄大乘中至略隐不说者。

  据实胜解地亦能伏除作唯识观。不作时多。

  章。但说四位者。

  除加行位说余四也。

  章。摄论唯识至故伏除者。

  此证解地亦能伏惑。

  章。直往迂回地前皆同者。

  道同有漏寻伺观也。

  章。迂回之人至不能伏除者。

  虽起生空。本后二智。以不断惑。俱言游观。问。何故迂回之人寻思等观唯是有漏。非无漏耶。答。未证法空。不可实证唯识故。有漏心作寻思等。故以唯识观。

  章。一本二至唯有漏者。

  十五界是漏故。故佛身无。

  章。第六不定者。

  大圆平等并真俗双缘。第六随其学双皆得。故云不定。

  章。或亦通真者。

  或可得变影缘言。不缘者据不亲证。不尔。如何名遍智也。

  章。相修者。

  修之行相为相修。

  章。渐微忽者。

  境相渐微。忽然入见转成无漏。或云忽者转也。

  章。种修有漏五识可起者。

  八地前至初地种修五识。闻所成慧之地能可起。七八二识无三慧故。所以不修。

  章。体用俱僧者。

  新熏得种名为体增。本有用增。

  章。有依下地至得修通上者。

  问。如在下地。依第四禅而入见道。下四地见种子为修不修。若计修者便违对法。对法第九云。又道生时立自习气道名得修。既不熏种何名立种。若不许修。云何得言修得。得通下下修。修道为难亦尔。答。略为二种。一者且依有漏道说。得上定必得下故。二者通无漏。虽地有别见道类同。安立上地见道种时。令下见道种子胜。名修下也。彼修道种亦为二种。一者不修而道别故。彼未得故。言修下者而据彼同类等说。二者且修无漏类等且初种。问。前相修中见道。以前有漏闻熏修无漏种。无漏种子虽未新得亦名为修。今明修体亦种子意。乃言立自习气。答。种修云言种。通新熏得。修唯新得而说。然有多妨。后细思择。

  章。得缘上境等者。

  显由上闻下定等因修得者。得之修。未得不修。

  章。下修上者必是曾得者。

  若未曾得彼上定者。下地无力能修于上。若曾得上已失之者。下可复能令上新熏种增。不尔。何要言曾得耶。或亦增本有新熏类。故说未曾得。必是者。由数修习欲入上定。刹那心令彼上地本种因增本。第二刹那即起彼定。若不尔者。彼上地定因何得起全远心。不尔。

  章。初业者。

  但得初定未得余定者。

  章。及渐邻近修习者说者。

  如色界人先修初定。后以欲界。答。以修闻思等。此于下界修习二修。初禅唯得修业法。言不修者。约邻近修习者说。故二已上即是不修。先未曾故思。

  章。及渐邻近者。

  如以初地渐邻近第二定等。

  章。近未生果故者。

  谓未得彼上根本地现行定果。

  章。八地已上至二性能观者。

  彼地眼等虽是有漏。今明能观。彼非能观故不简。

  章。若已灭除至唯识之相者。

  见道前带相之观。由闻熏习相似而起。名为种类。此相不起不成断成成也。或见道前所作唯识观是真种类。

  章。长时多分者。

  暖.顶.忍.第一法。通此四位。思惟二性。名日长时。忍.世第一少时亦有悟圆成。所以二性名多分也。

  章。短时少分者。

  世第一法名为短时。忍位名为少分。

  章。毗钵舍那至得有是事者。

  地前菩萨任业受生。彼有三界业故得生无色。若非菩萨。彼界何人能以一心缘一切法。故知三界俱可得起此唯识观。并据后起。

  章。八地以上至得菩提故者。

  据决定说。七地以前受变易生而不定故。言通三界。思之可知。

  章。不经生者至依身而起者。

  由未经生者不怖生死故。通于色界。身起七地以前。顿悟菩萨受变易生而未定故。得依二界。故今兼说非唯渐悟。又释言七地以前据渐悟说不经生。回心向大何妨得至七地不受变易。不尔者。顿悟前已明。今何须说。

  章。悲愿自在随受生故者。

  释二果人。不同登地菩萨受生故。

  章。亦不因修许转生故者。

  见道以前。菩萨任业而生。得生无色界。今与彼异不生无色。因修者任运也。

  章。已得无漏者。

  谓前三果人。彼业力多故者。释地前菩萨。

  章。或亦许生至厌下染故者。

  此释意云。地前菩萨有三界惑。得生无色。二果亦尔。何不得生。若尔。托胜所依而证菩提。既生无色如何受佛大菩提耶。为有此难。故今说言。非此生上厌下染故。意说非此无色生。上厌下染故断而不生。为此还生第四定也。虽有此理。不及前释。

  章。若经生者至发心及后者。

  此经生者怖生死故。故于欲界初得后得。

  章。若经生者及第四果等者。

  此言经生非得不已。更可色界经生也。复未得故先经生。

  章。显扬等说至非深厌故者。

  此会意云。若其三乘入自现观时。唯依欲界。人中慧解极猛利故。能断生执。若其渐悟人。色界亦得。若尔者。不还.无学色界回心。更不下生。岂可不作唯识观耶。问。现观灭定圣教但言欲界初得现观。既许上界初得。灭定应然。法师解云。色界亦初得。言色界初得者。还据各自现。若色界回心亦色界初得也。若不还人等。色界不得自灭定者。后生色界亦说不得。若其回心即便得彼大乘灭定。有人云。不还及无学人而生上者。必于欲界已得灭定。所以灭定初唯在欲。不同现观。此亦不然。彼不还等。九次第定悉总得耶。

  章。色界无思慧者。

  以稍敛心即入定。故云有思。有耳根。故云得有闻。

  章。无色亦无闻者。

  无色思同于色。无色无根欲无闻也。

  章。若定若生者。

  得彼定未生彼。生者生彼。

  章。以无色界心了三界法者。

  问。以无色心了欲界声。是非闻慧。何故得言无色无闻。答。彼唯定心得闻法等。复无相故。故不名闻。问。八地已去彼唯是定。差别三慧此何不然。答。据义分可得有闻。前据实论故言无也。或又不得。义说有闻。八地菩萨唯依界色。有耳根可义说有。无色无根不可相例。二解任情取舍。章约无根言无根。言无闻故。

  章。断惑九者。

  除有顶故。游观十者。色六。无色四。皆有游观故。

  章。谓前五地者。

  通前五地者。独头贪等。问。至第五地。此害伴随眠而以断讫。如何经云。前五地中不俱生者名害伴。至五地中伴已害。应今曰四地不俱生者名为害伴。答。地之内有入.住.出三种之心。今言五地害伴除者。据住.出心说。所以五地得有害伴。思之可知。

  章。微细现行至不现行故者。

  俱彼地惑。约伏不伏以别行不行。

  章。楞伽俱生至烦恼不生者。

  楞伽初断我见已。故贪等不生。除密约四者。即虚空藏三昧也。得此三昧。苞含万德。欲以虚空含藏一切。

  章。依二随眠究竟断者。

  害伴羸劣二随眠也。

  章。第六心至信不退者。

  问。根力义者能生难屈。既言不退。何力能加行中方始建立。答。在此位不谤因果等名信不退。力尚微劣。不得随力之名。如法华抄广释。

  章。分别我见粗不共。

  俱名为粗。由伏此二名出三界。如颂应知。文意说此第四住。既言法无所著。故知伏我见。由伏此故能出三界。据且伏除此二种子者。即阐提及外道着我故。

  章。第三所知障者。

  即声闻畏苦障。此及缘觉舍心皆所知障也。

  章。缘觉舍心者。

  舍彼慈心入于寂灭。障化他故。故得障名。还用长苦简异声闻。且立别称。

  章。或初二烦恼至金刚断者。

  约所依烦恼说。

  章。法空必带生空者。

  问。法必带生。如何得者。三心见道。应但二得。别有法空观故。答。见实但二。唯识等据其加行行而作三。作三种也。

  章。唯识观至顺前句分别者。

  唯识定是生空。生空未必唯识。故可顺前不可顺后。

  章。法空对唯识亦复如是者。

  法空必唯识。唯识未必有法空。谓生空唯识。此章道理而知。约当段后。一一捡所行文而妄陈。

  诸乘章

  章。摩诃衍者。

  摩诃言大。衍者名乘。

  章。故知诠顺至教大乘者。

  能诠教。若根本教。若方便教。二皆名为顺大乘也。行等言顺。又准此知。

  章。谓九智至无生智者。

  法.类两智名为总。四谛各一名之为别。并前为六。四谛智者乱即法类。以总标言法类。二智四谛所以更不分别。世俗尽无生。并前为九。问。何故十中除他心智。答。略为二释。一非明证故。二八智无漏俗智有漏。唯他心智通漏无漏。离九外无。所以不说。更捡智论上下及俱舍。

  章。设有不定性称退故非因者。

  说退不定性曾修。舍大复退求小。所修大行亦非是彼小果方便。

  章。一先得顺决择分善证得者。

  先得声闻顺决择也。

  章。二先已得证得证得者。

  曾得声闻果。

  章。三先未得证得证得者。

  未得决择及彼果修独觉者。为初练根时节长故。即利根前之两种练根。时小故成钝根。决择修者更不练根得至果者。问亦练根。捡义灯。

  章。第八小分者。

  即第二意云。法华会上诸声闻等是不定性。

  章。亦有小分依于声故者。

  缘彼风树水等之声而悟道也。或云将至果时亦远寻思彼教起证。

  章。人天浅近非究竟运者。

  此定性人而不能运出于三界。名非究竟。非是此人复可成圣令住人天名非究竟。或可此说不定性人以究竟故不别明。随在三界之所摄故。前解应善。

  章。经论一乘实为不定者。

  不定说彼直往入大名为一乘。迂回入者即名大乘。

  章。此乃断灭已后小乘曲见等者。

  问。如佛世诸小乘等。咸言王宫是最后身。执丈六身以为真佛。又发智等。佛世住亦三十四念成佛。此即佛在为有斯执也。何得言佛灭后小乘曲见。又佛自说舍无常色获得常色。余蕴亦尔。据此一边能执之者说破于大。亦何失耶。答。彼本意昔学大者执大为极。今破于彼名为破三。今佛在世无大乘人执化身以为极者。理实佛在小乘亦执化身为极。然广建立差别。今佛灭后据增相谈之。亦无失通。应捡发智。阿含等经有明三十四念文。

  章。三轮八难等者。

  诸本言四念言三者。应捡菩萨藏。

  章。胜鬘会因会果者。

  谓六处大乘说者。会行也。四智不究竟者。会果。

  章。涅槃经说等者。

  涅槃经亦说一乘。既佛性为一乘等。后捡会。

  诸藏章

  章。佛日灭耶者。

  问。西域等言。迦叶登山击槌。声遍三千等圣。憍梵已知。何故今问佛灭度耶。答。且为二释。一身自知问。二部说不同不劳相会。大人过去者。佛.舍利弗等俱名大人。无失。

  章。我失离欲大师和上者。

  离欲大师者佛也。和上亦灭者。舍利弗也。我今失此二大师也。

  章。灭结漏尽者。

  自思久来奉事于佛。今日一旦而被引出。遂乃悲感结恨众漏乃尽。

  章。仪似山顶者。

  须弥山顶也。

  章。无灭者。

  阿那律也。由因揭灯令不灭故。从因为名。

  章。说智无明灯者。

  慧是彼无明之灯。依主释。

  章。天魔外道等者。

  此天魔等由佛加故。亦说宿因。

  章。问十二缘此各异者。

  问答此章十二因缘。十二一一别相而智灯。故名各异入。或云各入三藏名为异入。此恐不然。各入何异杂藏。应捡彼传。

  章。此三皆见道断者。

  断此即言疑惑二边见取是也。着苦乐名为二边。

  章。畏欲界者。

  由欲界而修定者也。畏三界者而于慧得离三界。

  章。摄持义是藏义者。

  初释摄义。此释双摄所诠之义及能诠法。俱名知故。

  章。或相违释者。

  此释意云。非两别合而言之名相违释。菩萨之名而不同。彼行行有情名同有情。非相违也。思之。

  章。十一面经言至依主释者。

  即菩萨名不同。彼行行有情。凡菩萨言有此相违.依主二义。故今明之。

  章。见所集成界者。

  界者因也。由彼见等而集成因也。

  章。犯罪故者作不善等等起者。

  由不善心等起身语业。还净故者忏悔也。出离故者依前大众而出罪也。或云出离者依持。

  章。本母字者。

  阿伊二字也。西方说是诸字母。今者佛教母有二。一教本母。即佛经是。二义本母。论议藏是。一切义母依此经寻。而余故即论议十一分中义故说。俱舍云。佛教名教母。论议名义母。今取义母。

  章。除疑随惑是素呾缆者。

  藏诠定。疑正障。随惑之中掉举散乱亦正障定。偏言随惑。

  章。略有九缘者。

  三藏之中各有三缘。合成九。非一藏为九。

  章。名摄归彼者。

  由迦旃延集佛经中所说法。所以彼论摄迦旃延造。或有云。由旃迦延诸佛说故。二解不定。出三师意。谈旃迦延造彼论。非集佛说。

  章。岂沙经即诠戒至生诠戒定者。

  毗奈耶藏能生诠戒定。又戒亦生定。

  章。得戒别者。

  得菩萨戒不得声闻。名之为别。

  十二分教章

  章。总者即摄十二部者。

  余者十一皆契经故。故通十二也。

  章。若唯一句至难可别者。

  少有二句。虽不满颂。说与长行而易简别。一易即滥。所以指明。

  章。诸置答者。

  虽有言。然非答彼所问之事。故名无答。

  章。香积佛国二种俱无者。

  今助一释。二种俱有。既许依香立名为句字。依香问答亦何爽理也。若不许。香积佛土应不说法。

  章。黑遮子母者。

  毗舍佉母。从子立称。

  章。名曰界经者。

  此界经等而是总名。世所说总立此名号。界者因义。如彼甘露能润渴法。类同于镜能照一切。分别生法二种空。如法华抄。未见圣教明文。

  章。二空理正之者。

  方也苞福。慧者广也。

  章。应重说之者。

  长行未了应合重说。颂依于彼得重说名。颂非应颂故。

  章。余处不摄名为别相者。

  即是希法之别相也。据实余相互不相摄。尽一一得为余分别相。且举希法。

  章。三周总说凡有十二行者。

  以数同引以为证。

  章。此依声闻有广教故者。

  言广胜于略者。依声闻明方广也。若依菩萨。极高大等名为方广。

  章。无希法至唯菩萨藏者。

  希法是彼方广眷属。皆准此知。

  章。以菩萨声闻至对余聊简者。

  前以六对十二中。且以经翻对律论二而以聊简。

  章。前文至毗奈耶者。

  前对六中对法等文。据一边说。说菩萨声闻经藏中不摄缘起等。毗奈那长伎可悉。

  章。阿毗达磨至义皆通有者。

  十二分中研核之。名对法。故遍十二。

  章。此以别中流出于总者。

  此即释涅槃十二名别。修多罗等名总。始从如是等。释总所以。

  章。又从总中流出于总者。

  即方广分。由有两义名为总。一大乘十。二显小乘。十总名广。各含其十二也。十二分中广教理处。皆悉名方广。故方广之名通十二。意取前释。

  章。又有释至别互流出者。

  此释于理亦好。

  章。理有不正至九分教名者。

  释前九部次第所以。

  章。理有正方者。

  教行宽广者释后三所以也。

  断障章(卷第二末)

  章。见疑及见处疑处者。

  见疑者现行也。处者因义。见疑种子如十力中处非处。是所以道理之义。所以即因也。

  章。无余涅槃既是择灭者。

  身智等亡名得无余。无余既名择灭。明知即业果。是所断故。

  章。故知二障执及烦恼者。

  执者通我法二。

  章。若趣极果至非加行智者。

  谓初果后趣求无学。可得六行以为加行而伏诸惑。所以然者。渐断三界俱生烦恼。得有欣上厌下之义。若取初果不趣无学。不得六行而伏于惑。所以然者。见道顿断三界见惑。有顶一地无上可欣。所以六行非为加行而伏于惑。所以修道得有六行。即是四道之中加行所摄。见道已前不以六行为加行。智无欣厌故。据实修道超中二果亦得六行为加行智。但言无学约极果说。问。一来但断欲界六品。未除上惑。欣厌既无。何得六行以为加行。答。但上品为六行。非要得断上地惑已方名欣厌。故一来得以六行为加行也。问。超中二果取无学果。三界修惑一时顿断。如何得有六行依证无学果耶。答。此超果人不以六行伏三界。有顶一地无上欣欲。但依修道可以六行伏惑取极。非言一切。故亦无妨。

  章。曾习故等者。

  如唯识第十初广明。故不录也。

  章。但依第四末后行心者。

  此即许有心所宗。初念名识。第二名受。第三名想。第四名行。但是一心义。分有四行。是造作故。通三性。名为断道。

  章。由根钝故至各别起者。

  由钝根故不能起此无间道等合为三道。所以四道各别而起。有云。要无间解脱方能断惑起加行胜进。不能断。不能道。合为一。故三道之行相别也。此释不然。谈彼钝根四道别起。不说彼合。捡第十唯识应知。

  章。或二皆通者。

  漏伏通体。及业果无漏。双断业果及体。

  章。有义三慧至远离方断者。

  此师意说。闻思修三皆为加行。闻思是远。不能伏。修是近加行。故能伏惑。七作意中。了相胜解二是闻思。远离一种而是修慧。对法既言了相胜解不能断惑。远离能断。故知三慧断有别也。断有漏。慧伏故名断。若约小乘有漏。道能断惑。如义灯说。

  章。有义至据实初伏者。

  七种作意伏九品惑。初三作意伏初二品。第四作意伏中三品。后三作意伏后三品。对法谈彼初二作意未能伏尽三品惑。故名不断惑。非二作意不断彼初二品世间。如义灯说。

  章。若为谛观至不欣厌故者。

  七作意中前六作意亦为欣厌。欲入见道非为欣厌。故不取彼以为加行。同前可知。

  章。加行能伏者。

  无漏无间故者。断见道前有漏。加行能伏惑者。是彼见道无漏无间。约邻次说也。

  章。有漏道中至修慧加行者。

  此意说云。见道以前远有漏位。未广折伏。为此未得正加行之位。更陶练已得为加行。或本言各。或本言广。广言应正。更勘余本。

  章。后时亦得无漏加行者。

  约见道后。

  章。然加行智自有四道者。

  菩萨无漏加行道中。自有四道。如唯识第十论并疏。

  章。四道之中自通三智者。

  总言四道得通三智。非是加行四道之中而有三智。三智即是根本.后得及加行也。

  章。八地已上至而有四道者。

  根本.后得智中四道。八地已上加行智阙。若尔如何有加行道。约义说有其加行智。约体言无。

  章。何妨闻思亦能断伏者。

  既得义说有闻思二。何妨义说闻思断惑。

  章。又非典据者。

  此论中义将与诸教而有相违。名非典据。非是非圣所谈名非典据。此论错食为执。笔而有误也。

  章。大乘至能断诸惑等者。

  大乘无文作四念处而断于惑。法念名通。以理而言。得者法念而断于惑。小乘宗中总缘四谛名法念处。观于苦实以为苦。今者大乘观于苦等。非苦非不苦。不定执一。名之为总。与彼不同。

  章。故空无我至故不相违者。

  空等缘总既能断惑。故法念总缘断惑无失。

  章。不尔唯苦成相违者。

  不非总缘名为法念。不同小乘等缘于苦等实为苦等。故成相违。大乘通以安立。非安立不作总缘。阙非安立也。

  章。信通无漏边断事惑者。

  问。何故但唯辨信边二。答。其戒现观即八道中戒支所摄。又在地前无戒。根力无滥。不简四不坏信。即是无漏加行位中。信为根本为在两处。故言通无漏。意双取。故瑜伽唯识取后得智。名之边智。故言断惑。简有漏智以为边也。对法意取有漏世俗名边智者。顺有宗也。下观当更分别。

  章。然正伏惑等者。

  大乘以空为近行。能伏于惑。无愿.无相为远加行。若小乘人观四谛理。三种皆为加行。伏与大乘别。远近合。得言通三行。或言二乘观于四谛。以空行伏。

  章。大乘之中诸文说异者。

  断下诸说是。并诸论等说。

  章。八行为无相无漏故者。

  道谛四行能作无相观。故名无相。今观意唯约有漏。名之为相。道是无漏。故无相收。

  章。道四通三者。

  通空.无相及无愿三也。

  章。二性之体不决定故者。

  无愿.无相。依他.圆成。随次二性。为此随四谛也。

  章。三门三性理实皆通者。

  应捡第八。问。生法二空。三解脱门空。四谛之中苦下别空。四谛总缘空。此之四空有何差别。答。我法二空能观我法。言我法故。通观三性。依他.圆成皆有生法二理故。空解脱门。我法三性悉通观故。苦下别空能观苦下无。无我观我。空观我所。总四谛空。通观四谛无我之行。问。二空上复观四谛。总空何别。答。总空总观。不分生法。二空别观。故亦别也。或云。空行但空我所。不摄无我。二空之门通观亦摄二种。解脱空门是远加行。二空即是近加行故。故世第一现前。立少物谓为识性。即此为近加行也。彼不名二空。故与空门皆别。或可同空门。即二空故。空解脱门为远加行即为乐。可前三门中正以空为近加行故。问。然立二空亦断所诠。如不。答。若正安立。但是智解。此智相别。且依能诠。由智上未证真如。未涅槃故。若许此相。即诠谈旨。依如二种空理智解。亦且相分起。未观证故。摄证门真。亦彼第四俗摄。问。现前少物。此空有当。情别相分。为但一相上二解生耶。答。但一相上二解故。若尔。此名无分别。何得二解起。答。据当时亦作无分别解。由此无分别即成分别。至后即解无所得。方变无分别故。

  章。初劫菩萨至不用为胜者。

  初习业者可以六行而生于上。久习业者又不用六行而生上也。

  章。声闻利根至八十八结者。

  问。既许一行断诸惑尽。为更作余十五行不。答。许余更不断惑为观行故。要须具作。有萨婆多超中二果趣第四果。非想已下所有诸惑。世间道中总已断证起有漏得。次欲起彼无漏得故。此亦相似。二十部中不知何部计。定非有宗。八十八者。据小乘宗。三界四谛分别烦恼有八十八苦。下具十集。灭各七道。除二见上之二界谛。谛之下更除一嗔。思之可知。

  章。以真形妄至不说有品者。

  由形真故而得妄名。妄体是无品也。非真无品。品妄形于彼。亦名无品。

  章。三劫念念断等者。

  此师除惑而有品类。不别多少。但总说念念断也。

  章。今者不然者。

  古诸师言九品。不分何灭及于何除。故为不可。

  章。身见边见至唯第九品者。

  唯识疏有二解。地地之中有九品。检彼应知。

  章。一者八十一至及异生者。

  亦然。伏彼八十一品烦恼障。

  章。或说无品者。

  望熏习稍难。思之。

  章。说第二执者。

  八识倒数。第八为一。第七为二。或唯识论第六识执为第一。第七识执为第二也。然未见文。

  章。仁王经言至色粗心细者。

  前之两位俱通现种。断所知障。亦名烦恼。后之二位唯说其第六意识中现不起。故第七识少分略而不论。或初二位虽实断种。且说现行不取其种。文生惑亦然者。此有二种。一生者现行前之四位皆约种说。今言现行亦同于种。名同位断位。二生者烦恼前之四位但明所知。今说烦恼亦同于彼。愚情观之烦恼为胜。所以然者。后之二位无现行故。或云四种俱习气收。约粗细分。应捡彼经及疏。又言阶降者。释分所以。

  章。亦能永断所知障少分者。

  断定障生而能伏彼。毕竟得非择灭者。名为永断。非断彼种。

  章。余至有顶九地不定者。

  通欲界言。除欲界外余之八地。随断几多数断不定。此名不还。

  章。断取二果者。

  初及第四。灯第二广辨。

  章。然菩萨伏得定得果者。

  得彼定者名为得定。生彼处故名为得果。此解脱分初业之者。而以六行欣生彼地。或由定任业而生。非欣生。

  章。障与业果断在别道者。

  无间断障。解脱断业果。据实无间已断业果。约防故言在解。解应捡唯识第三疏。

  章。伏在八地者。

  说六识也。

  章。舍先所习余定入余乘定等者。

  舍胜就劣名之为障。舍劣取胜非是障故。

  章。生分别所依缘事者。

  由初三故生彼所依所缘体事。余二准知。

  章。理通见断者。

  文虽说修。约理通见。

  章。八不净地惑九净地惑者。

  七地已前名不净地。六识二障许现起故。后之三地名为净地。六识二障永伏不行。第七所知随时有起。少略不论。若尔。第七何殊。答。第七依名言唯是修。若二种名不言修。义宗尔故。若不尔者。更以何地名净不净。制言余七通见道修。道者总说前七。非彼一一识皆通见修。故无妨也。

  章。第七入根本者。

  举修七作意皆通根本。有解云。有漏依初近分说前六唯近分。第七根本若无漏者。七种俱根本定也。

  章。又有随眠离随眠心者。

  离随眠者即能治道。此说亦断而不和合。同在现在。

  章。平等者。

  能所治一生一灭而均等故。

  章。如十地中断惑法观者。

  举例证也。虽带生观不断生故。或此亦如彼。

  章。自相亦与一切共相不一异者。

  即色等诸自相与无常等共。不一异也。

  章。一一别证者。

  明内名彼法性也。

  章。即可通为二观能断者。

  通总别缘观也。据证住一一行也。诠谓唯识无我等观。证谓于一一法真理皆可知故。

  章。由修此二者。

  谓止观二也。

  章。次章得作意障等者。

  由远离粗重等。今所得法而不得故。思之可知。

  二谛章

  章。各三假行者。

  如下增减中释。不烦录故。

  章。云何第四亦名安立者。

  此二空行不同前三。相可拟宜得非立称。然假施设亦名非立。望义即别。思惟可知。

  章。或世之俗者。

  世者是总。俗者即总法之上显现所行之义。或云世谓可坏义。俗者谓法体。或世谓假。世俗谓法体。

  章。世俗之谛者。

  世俗之法体。谛者即是法体上实义。或世俗谓四通名。谛者四之别名。行相难知。四俱世俗。何故。谛者即是别名。

  章。废诠谈旨非境界故者。

  此意说云。然性是胜。非妄为境。方得胜名。同前三胜谛。

  章。妙出众法者。

  问。第四真谛亦是超出众法。名岂非滥。答。前言出超望前三俗。后言超出对前三真。故亦无过。

  章。胜义之谛者。

  由前世俗。依主释。

  章。或无实体或体实无者。

  䛴互而言无。亦无别义。

  章。及所依处者。

  即以四谛名为所依。

  章。二乘自说者。

  彼宗之中自谈之也。

  章。多为三义观故者。

  即三科观。

  章。十六善巧者。

  中边有十。瑜伽有六。合言十六。非是别有十六善巧。

  章。将非佛妄语耶者。

  前言世谛中有第一谛。今者说无。以成妄语。

  章。云何缚世者。

  本言缚者。非也。合是傅也。

  章。杂心云至是说第一义者。

  应捡彼论释斯颂也。

  章。问曰至与前何别者。

  前破性宗也。思之取别。

  章。如毗昙说至成实等者。

  并应捡彼论。

  章。诸小乘计至所有二谛者。

  此难意云。今此四宗。汉地谓立四类宗中。初是有宗。次是经部。余之十八部四宗不收。岂可世尊悬为汉地二种小乘。明其二谛。不明余之十八部耶。佛所说教通诸域故。不应唯大唐而释。

  章。体用离合者。

  语相二用。合名一用。

  章。唯非真中后二者。

  除胜义胜义及二空也。

  章。二圣谛者。

  即是四真四俗谛也。圣者本总名圣谛。

  章。单重二观者。

  前之七谛单四谛观。后七谛者重四谛观。应知应断应证。如次重观前之爱味等故。或云前三单观。后之四种名为重观。重观四谛。

  章。菩萨四谛第三俗等者。

  虽菩萨作然安立而作四故。故第二第三收文云。第四俗收等者。虽作四谛。依于言诠而显于旨。不违二空。二空不同二乘观苦等法定空。为于苦观之非不苦。所以亦得第四俗收。

  章。说有极善至有何别者。

  举事而答。极善定至相縳犹在于决择分。縳未遣。若能治心已下。立理。思之可知。

  章。于胜法中世间所成等者。

  即世间胜义。举此等余。或可四胜义中三亦得名世间成。今观文意不及初解。

  四大种章(卷第三本)

  章。相名及生智二事所收者。

  三中除名。为此四大非能诠故。言正智者。智所缘故名正智也。今可说之名所诠故。应名中摄。答。五法之中有为无漏唯只正智。无漏四大若非。正智何法所收。故约所缘名为正智。有漏之中有相等故。不约诠云。名收也。问。名既不摄。何得举耶。答。分别如如决定不摄。故不举之。名在亦摄。故举简之。

  章。一为所依故者。

  共所造所依也。

  章。体性广故者。

  四体宽遍一切法也。

  章。形相大故者。

  四体相状而宽大也。

  章。别名可解者。

  地即大种。持业为名。余者准知。

  章。外谷麦等望牙等者。

  牙色约次。因等约润。未分生引也。即等麦中所有四大。望自麦色。亦为谷等。因麦色亦有所造色故。余者准知。

  章。三摄受因至摄受故者。

  非是士夫之士用。即俱无间等士用也。

  章。四引发因者。

  即能造所造色也。或同时或异时引。俱得。

  章。引彼同类及自性故者。

  乃能造所造俱是色。故名同类。能造彼所造触。故名引自性。同名触故。前通五广。后望别约。有云。但是无记性。非是同能造也。以与所造别故。自性即是引自同愿能也。此理然。今说能造与所造为因。能造引能造岂得言与所造为因耶。

  章。霜雹等而为因者。

  故知霜中有四大。与彼黄叶所造为因。相违之因。

  章。亦通相名造义者。

  即取观待为因。

  章。有观待色又为以因者。

  据相观所造以为能造因。

  章。律不律仪至为此二故者。

  即律仪等无表之色。与彼所招异熟等中所有四大而为因也。此即无表润位分别生引也。

  章。以霜等中大同聚色望所摄故者。

  与霜四大同一聚中所有造色。与彼所生黄色四大为因。

  章。除引发至异类色故者。

  能造为异类。

  章。能作因差别亦者。

  能作因宽。依能作因成六因。

  章。摄大乘论依缘明六因者。

  缘上脱因。彼论依因缘明六因故。

  章。种望现行至而共辨因者。

  心.心所法名为能作。今说心种名为能作因。能作之因依主释。同字错。应是得字。

  章。俱有因亦尔者。

  同彼能作。亦取种子俱有法之因正现行法。名俱有故。

  章。相应因至为应者。

  亦同能作。若是有宗。此三种因并持业释。

  章。能招他果名异熟因者。

  又种子别也。

  章。能与烦恼至五门起者。

  贪等烦恼名为遍计。遍五门者。释行名。今说贪种名遍计。亦依主释。今此摄论所明六因。与常途别。此唯约种别六因也。

  章。唯识等说种望现非大造者。

  今明造义。种子望现更非造义。今不依摄论六因明于造义。

  章。二同类因者。

  能造所造俱是色故。

  章。论下至非现唯者。

  唯识下云。种望种子为同类因。据一边说。非现相不名同类。故能所得有此因。

  章。非是同得一果义故者。

  不同小乘同得一果名俱有因。具如彼说。大小四相为俱有因同得一果。今者但与俱法为因。非必要须同得果也。

  章。此说同世非别世等者。

  纵牵引因正造作用。必同世也。以前但有此义。

  章。有漏无漏至如别章说者。

  此等皆约疏相望。说九所色即是有漏造无漏也。善等性相起为造。准此应知。十二处相造如律仪色。是法处色。以此为因能感当来异熟之体。异熟之中所有处。思准可知。断以所防色。四大种造表色。异界相造。思准可知。

  章。又二解等者。

  前者但举总别之名而未释故。今尚释之总别体。

  章。等至唯上能长三界者。

  能长无色定果也。

  章。若杂起者得有故者。

  三性杂起非是业报不名异熟。不由食等之所长养不名长养。此三性心得有自类。前后变多名自变异。除前二解脱名为自性。所以得是许所摄。若不尔者。此杂起心何所摄耶。

  章。双位四大者。

  谓明双中有此四大能造双音。

  章。法处诸色至有后三等流。

  名准异熟复有三也。如青等色变为黄等名为变易。其法处色亦有此义。故有后三。有云无异熟变异。意取变坏名为变异者。此不必然。文中但言除异熟。

  章。内外聚中随应或有三二等者。

  此意说云。内外中或具三造或二造一造等也。异熟等三也。

  章。五十四说至说名为造者。

  但大种处所造色。即以此大种名为能造。非定相属。

  章。非法色中至定属义者。

  不同小乘能造所造别。亦类定相属。

  章。离轮光明大种香等皆不可得者。

  此文错也。剩字或脱孤行两字。意说此离轮光及孤行香能造大种。不可得也。又说此离轮光能造种及香味等俱不可得。举香味等。

  章。即以发处四大所造者。

  即本质香名所发处造本质香。又造孤行香。离轮光准此应知。

  章。极略极回至及离质造者。

  极迥离质。极略即质。

  章。遍计亦尔者。

  即所缘大造造也。

  章。无色及佛等者。

  俱以欲界所防恶色能造造也。

  章。如末尼者。

  唯地六也。五于湿或四大俱者。前谓熟树处加于摇故有四。火焰灯烛者唯火大也。

  章。无尘风者。

  只风大也。

  章。雪者。

  地.水二大也。

  章。外器有声时者。

  即外五尘也。简内五尘故云外也。

  章。或有身根并色等四者。

  总说五根扶尘四大。四根随一。若尔。应亦总难。检彼文。

  章。或有唯六至并身等五者。

  眼等四根随有于一。身根及彼扶根四尘名身五。兼前为六。

  章。如上造色身增地为六者。

  此即能所二造合明。身者身根。言香兼摄色味触三地为因。于依身增胜故别举之。但言为亦非无所余。

  章。加水火风为九者。

  除眼等根。为十者。眼等随一。

  章。离轮光至其多少者。

  此离轮光能所有五。所发四大以为能造。所造但色一也。

  章。六十四至无有彼法者。

  有能造大衣有所造。若无所造能造亦无。是能所相属也。因文便。故略引彼文令起问答。或证能所二造非定相属。

  章。若约界摄至广如彼说者。

  约彼三界而分别也。有云。此意同有宗性四大也。若细分为因。各同具四大。且如一色动即有风。湿即有水。热即有火。所依望者即是地故。由本有因果形动等。时有风等。然未详也。应检文。

  章。一纯生二至纯灭杂生者。

  此义未详。有云。能造灭。彼所造杂生。非业灭也。仍犹未悉。捡彼文。

  章。如一味团更相涉入等者。

  即药瓦等如来药。能造所造一一皆悉。如来许大更相遍故。为此但只如来许大。亦更不增。

  章。非如泥团等者。

  非如多泥团等一处聚。珠又不尔。非一泥团自不相遍。

  章。同成一界者。

  界者珠界。非是等十八界之界也。约十八界不可言一。

  章。或眼身香味触至同在一处者。

  约界体而言也。眼身香味触。色十八界中六界也者。约体也。是依因胜故。故偏说之。前之为十为九者。亦是界体合说之也。意同他俱舍一聚之中能造。所虽复有多并能为因。所为其果。以同类故名一因果。稍难。捡彼文。

  章。以心通境故尔者。

  境由心变。由心通遍。不相碍故。所缘同处不障。

  章。由境生心能者。

  识托境生。由境同处不相离故。心上故得不碍缚。

  章。如和杂不相离等者。

  问。同处和杂二有何别。答。同处但是能所造色同一处所合为一体。和杂据此同处之色。依根得。可别捡彼论。

  章。又至不相离等者。

  且如香能造大与所造香同一处住。名为同类。香能造大望于味触等。名为异类。

  章。问至非长养者。

  此问意云。增长义边名为长养。即此异熟长增亦时应名长养。

  章。答至故非有彼者。

  此答意云。现在增长名为长养。由此长养能摄持故。能令异熟相续永绝。长养永绝。长养同外墎。异熟如内城。为此异熟不长养。问。现见从小至于大。如何异熟不名长养。答。现见以小至于大者。我先业力。非是现缘能令大。长养唯依现缘长故。

  法苑义林章决择记卷上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