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卍新续藏第 54 册 No. 0873 肇论略注

肇论略注卷六

  明匡山沙门憨山释 德清 述

  搜玄第六

  此承无名言涅槃之道妙出有无。故名家搜之。搜。寻求也。

  有名曰。论自云涅槃既不出有无。又不在有无。(引论意)不在有无。则不可于有无得之矣。不出有无。则不可离有无求之矣。求之无所。便应都无。

  此名家按迹兴疑也。上云良以有无之数等。是不出有无也。前云果出有无等。是不在有无也。以不在故。不可即而得之矣。不出。则不可离而求之矣。于即离之间求之。而所求不可得。便应都无。岂以断灭为妙道乎。

  然复不无其道。其道不无。则幽途可寻。所以千圣同辙。未尝虚返者也。其道既存。而曰不出不在。必有异旨。可得闻乎。

  既云不出不在。然又不无其道。是则妙道可寻。足知千圣一轨。同归一极。未尝虚返者也。然其道既存。则有所可指。而曰不出不在。使人趣向无所。必有异旨。可得闻乎。

  妙存第七

  不出不在曰妙。体非断绝曰存。乃无住之深趣。存乎不即不离之间。故曰妙存。虽云妙存。正显无住。

  无名曰。夫言由名起。名以相生。相因可相。无相无名。无名无说。无说无闻。

  此意责名家执名相以求无言之妙道。故就有无以求之。非得无言之旨也。谓凡言说从名相而起。名相从妄想而生。故曰相因可相。若名相两忘。则言说俱无。言说既无。则从何所闻。然此涅槃妙道。本无言说。子于何而得闻乎。

  经曰。涅槃非法。(故不在)非非法。(故不出)无闻无说。非心所知。吾何敢言之。而子欲闻之耶。

  此正申责意也。由名象家云。不出不在。必有异旨。可得闻乎。故此引经证涅槃本不可说。亦非可闻也。经即本经二十一略云。涅槃非相非不相。非物非不物等。亦净名义。谓有无二者皆名为法。所云非法。则不在也。非非法。则不出也。不出不在。则无言说。离言之道。非心所知。吾何敢妄言。而子欲闻之耶。

  虽然。善吉有言。众人若能以无心而受。无听而听者。吾当以无言言之。庶述其言。亦可以言。

  此陈道本无言。亦可以因言显道也。善吉。须菩提之名也。义引般若须菩提云。我观般若。本无言说。若众人能以无心而受。无听而听者。我当述佛之言。亦可以言之。意欲通难解迷。不得不言之耳。

  净名曰。不离烦恼而得涅槃。天女曰。不出魔界而入佛界。

  此引二经证不出不在义也。净名。即弟子品文。天女。即宝女所问经。第四偈曰。如魔之境界。佛境界平等。相应为一类。以是印见印。据此经义。妙道本来不出不在。只在当人妙悟。岂可执言求实也。故下明妙悟。

  然则玄道在于妙悟。妙悟在于即真。即真即有无齐观。齐观即彼己莫二。所以天地与我同根。万物与我一体。同我则非复有无。异我则乖于会通。所以不出不在。而道存乎其间矣。

  此言涅槃妙道。在乎妙悟等观。非言说可到也。所言涅槃者。乃法身寂灭之称也。大经云。法身遍在一切处。一切众生及国土。三世悉在无有余。亦无形相而可得。此非妙悟不足以了达。然妙悟要在即物以见真。即真要在有无齐观。若能齐观。则物我不二。如此。则天地与我同根。万物与我一体。若物我等观。则不落有无。若物与我异。心境角立。则不能会通。故所以言不出不在而妙存乎其间矣。若不如此。则取舍情生。是非缪乱。又何以见忘言之道乎。

  何则。(徴释妙悟)夫至人虚心冥照。理无不统。怀六合于胸中。而灵鉴有余。镜万有于方寸。而其神常虚。

  此言圣人照理达事。故即事而真也。由照真理极。故事无不摄。故怀六合而有余。镜万有而常虚。此圣人之心也。

  至能拔(言证穷也)玄根(指涅槃实际也)于未始。(言无始。指未迷已前)即群动以静心。恬淡渊默。妙契自然。

  言由妙悟。故能真穷惑尽。破无始之迷。彻法界之理。故权应群机。即动而常静。无为湛寂。妙契自然。

  所以处有不有。居无不无。居无不无。故不无于无。处有不有。故不有于有。故能不出有无。而不在有无者也。

  此言圣人理极情亡。故出在两超。不堕有无之见也。由实智理穷。故处有不有。权应无方。故居无不无。以不无故不滞于无。不有故不著于有。如此。所以不出有无。而不在有无者也。岂可以一定于有无而求之哉。

  然则法无有无之相。(境空)圣无有无之知。(心空)圣无有无之知则无心于内。(亡知绝照)法无有无之相。则无数(名相也)于外。(离名绝相)于外无数。(则境绝)于内无心。(则智绝)彼(境也)此(心也)寂灭。(心境双绝)物我冥一。(物我如如)怕尔无朕。乃曰涅槃。

  此叹圣人心境双绝。物我如如。纤尘不立。乃曰涅槃。此为圣人之极证。究竟涅槃之果也。

  涅槃若此。图度绝矣。岂容可责之于有无之内。又可徴之有无之外耶。

  此责迷也。谓涅槃如此。超出思议图度之境。岂容可以有无内外而求之耶。

  难差第八

  此承上言涅槃之道。心境不二。物我一如之妙。是为平等无二之理。如此。何以三乘修证有差。既曰冥一。则不应有三。

  有名曰。涅槃既绝图度之域。则超六境之外。不出不在。而玄道独存。斯则穷理尽性。究竟之道。妙一无差。理其然矣。

  名家叙领涅槃超出有无之妙。为穷理尽性之谈。理其然矣。但理既一。而三乘所证。何以不同。故此下立难。

  而放光云。三乘之道。皆因无为而有差别。佛言。我昔为菩萨时。名曰儒童。于然灯佛所。已入涅槃。儒童菩萨。时于七住初获无生忍。进修三位。

  难意谓涅槃妙道既是一。则三乘所证不应有差。引放光义。金刚亦同。谓一切圣贤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所谓证异也。儒童于然灯佛所已入涅槃。而又云时于七住获无生法忍。圆教七住。即权教七地。故言既入涅槃。则已证极果。如何后又进修三位耶。此疑涅槃未为极证也。此引证意。下正难。

  若涅槃一也。则不应有三。如其有三。则非究竟。究竟之道。而有升降之殊。众经异说。何以取中耶。

  此正难差也。若一。则不应有三。有三。则非究竟矣。既曰究竟之道。而有升降之不同。教有明言。又何以折中耶。

  辩差第九

  无名曰。然究竟之道。理无差也。法华经云。第一大道无有两正。吾以方便为怠慢者。于一乘道分别说三。三车出火宅。即其事也。

  此领难意理本一也。然有三乘者。乃即一之三。权实之义耳。正法华云。是一乘道。寂然之地。无有二上。论正与经上。皆极果也。妙法华云。佛为求道者。中路懈废。为止息故。以方便力。于一乘道分别说三。火宅喻先许三车。及诸子出宅。皆等赐一大车。是则本无有三。三非实法也。

  以俱出生死。故同称无为。所乘不一。故有三名。统其会归。一而已矣。

  此言三乘会归一极。以申答意也。

  而难云。三乘之道。皆因无为而有差别。此以人三。三于无为。非无为有三也。故放光云。涅槃有差别耶。答曰无差别。但如来结习都尽。声闻结习不尽耳。

  此正答难意。但人有三。而涅槃之道本无三也。所以有差者。但如来烦恼无明结习已尽。三乘未尽故有差耳。以结习尽处。心契无为。名为涅槃。故下以喻明。

  请以近喻。以况远旨。如人斩木。去尺无尺。去寸无寸。修短在于尺寸。不在无也。

  此喻最显。言无无长短。意旨更妙。此法本不异。

  夫以群生万端。识根不一。智鉴有浅深。德行有厚薄。所以俱之彼岸。而升降不同。彼岸岂异。异自我耳。然则众经殊辩。其致不乖。

  此明法本不异。异在于机。智有浅深。德有厚薄。正不一之所以也。彼岸岂异。正示法一。众经随机之说。故不乖耳。

  责异第十

  谓无为之理既一。如何能证之人有三。盖蹑前致难也。故云责异。

  有名曰。俱出火宅。则无患一也。同出生死。则无为一也。(此领旨也)而云彼岸无异。异自我耳。(此兴疑也)彼岸。则无为岸也。我则体(证也)无为者也。(立难意。下申难)请问我与无为。为一为异。若我即无为。无为亦即我。不得言无为无异。异自我也。(言我与无为既一。则无彼此之分。故不可言异自于我)若我异无为。我则非无为。(我是众生。自属有为。故非无为)无为自无为。(自一向无为)我自常有为。(我在生死。则一向有为)冥会之致。又滞而不通。(无为有为条然各别。故难通会)然则我与无为。一亦无三。(若生死涅槃。本来平等一际。如此既一。则毕竟无三)异亦无三。(若生死与涅槃。本来不同。则生死自生死。涅槃自涅槃。何有三乘之设)三乘之名。何由而生也(进退推之。一亦无三。异亦无三。如此则三乘之名。何由而生耶)。

  会异第十一

  名家执异以难非一。故无名会通无二。

  无名曰。夫止此而此。(意谓迷时涅槃即生死)适彼而彼。(悟时生死即涅槃)所以同于得者得亦得之。(证则三乘同证)同于失者失亦失之。(迷则六道同迷)我适无为。我即无为。无为虽一。何乖不一耶。

  此言生死涅槃本无二致。迷悟同源。以人证法。法则在人。故曰我适无为。我即无为。人大则法亦随大。机小则法亦随小。是则无为虽一。何妨因人而有三耶。

  譬犹三鸟出网。同适无患之域。无患虽同。而鸟鸟各异。不可以鸟鸟各异。谓无患亦异。又不可以无患既一。而一于众鸟也。然则鸟即无患。无患即鸟。无患岂异。异自鸟耳。

  此喻显法一而人异也。鸟喻众生。网喻生死。无患喻涅槃。谓众鸟出网。无患一而鸟鸟异。异谓飞有远近也。此以无患喻涅槃最妙。

  如是三乘众生。俱越妄想之樊。同适无为之境。无为虽同。而乘乘各异。不可以乘乘各异。谓无为亦异。又不可以无为既一。而一于三乘也。然则我即无为。无为即我。无为岂异。异自我耳。

  法合甚明。谓众生同出生死。所证涅槃是一。但根有大小。智有浅深。故证有高下。此是异在人。不在法也。

  所以无患虽同。而升虚有远近。无为虽一。而幽鉴有浅深。无为即乘也。乘即无为也。此非我异无为。以未尽无为。故有三耳。

  此喻法双结生死涅槃本来不二。但出生死之人。未尽无为之理。故有三乘之分。非有三法以待人也。此论正义。特显生死涅槃不二之旨。学人不可以迷悟三一求之。

  诘渐第十二

  诘。难也。由前云未尽有三。是为渐义。故此诘之。

  有名曰。万累滋彰。本于妄想。妄想既祛。则万累都息。(此言三乘断惑同)二乘得尽智。菩萨得无生智。(此言三乘智同)是时妄想都尽。结缚永除。结缚既除。则心无为。(此言三乘证理同)心既无为。理无余翳。

  此诘三乘断惑证智证理皆同。同则不应取果有异也。万累指枝末烦恼。妄想指根本烦恼。根本既断。则枝末不生。故云都息。二乘尽智等。新疏引大品说三乘之人共十一智。第九名尽智。谓苦已尽见等。第十名无生智。谓苦已见而不更见等。则前之十智声闻皆有。尽智在已办地得之。今云菩萨得无生智者。二地已上。第九菩萨地。阿鞞䟦致。如实知诸法本自不生。今亦无灭。名无生智。不共二乘也。上引声闻亦证无生。今言菩萨不共者。以二乘但尽生死名为无生。菩萨乃达诸法寂灭无生。故不共耳。通言三乘断惑证理皆同。而取果不应有异。此乃名家约义以难。其实三乘断惑不同。以二乘断见思。菩萨断尘沙。伏无明。霄壤有异。岂可同哉。学者不可不知也。

  经曰。是诸圣智不相违背。不出不在。(应作生字)其实俱空。又曰。无为大道。平等不二。

  此引证三乘证理不异也。疏引放光云。声闻辟支佛。菩萨佛世尊。是诸圣智不相违背。乃至云不出不在其实空者。无有差殊。今在字宜是生字。智论解云。因边不起。名为不出。缘边不起。名为不生。又曰下。亦义引大品三慧品。须菩提白佛言。世尊。无为法中可得差别不。佛言不也。故义言大道平等无二。

  既曰无二。则不容心异。不体(证也)则已。体应穷微。而曰体而未尽。是所未悟也。

  言既所证之理不二。则能证之心又何容异。以不异之心。证不二之理。不证则已。证则穷微彻底。而曰体而未尽。是所未悟也。

  明渐第十三

  言结习不可顿尽。无为不可顿证。譬如磨镜。垢尽明现。

  无名曰。无为无二。则已然矣。(领难理无差)结是重惑。可谓顿尽。亦所未喻。(经云。理须顿悟。乘悟并消。事因渐除。因次第尽)经曰。三箭中的。三兽渡河。中渡无异。而有浅深之殊者。为力不同故也。

  二喻疏引毗婆沙论之义。云犹如一的。若木若铁。众箭所中。一无为体。为三想所行。又云。于甚深十二因缘河。能尽其底。是名为佛。二乘不尔。如三兽渡河。谓象马兔。兔则腾掷而渡。马或尽底。或不尽底。香象于一切时。无不尽底。

  三乘众生。俱济缘起之津。同鉴四谛之的。绝伪即真。同升无为。然则所乘不一者。亦以智力不同故也。

  此法合也。缘起十二因缘。乃广四谛而说。故四谛有生灭。无生无作。无量。四种不同。故是三乘同观。故云俱济同鉴。

  而断惑证真。同升无为。亦各证自乘。故所乘不一。亦以智力不同故也○下举例难尽。

  夫群有虽众。然其量有涯。正使智犹身子。辩若满愿。穷才极虑。莫窥其畔。

  此举有为之法难尽。以例无为不可顿穷也。言万物难多。各有涯量。直使智慧如身子。辩才如满慈。穷其才。极其虑。亦莫能窥其边。有为如此。况无为乎。涅槃云。佛言。我与弥勒等共论世谛。舍利弗等都不识知。何况出世第一义谛。

  况乎虚无之数。(妙也)重玄之域。其道无涯。欲之顿尽耶。

  此法合也。虚无重玄。用老子文。玄之又玄。故曰重玄。皆况涅槃无为之义。言有为之数。二乘之智。尚不能穷。况涅槃无为之道乎。譬如大海无涯。而操舟有里数。太虚寥廓。而翔翮有远近。三乘之人。于涅槃之道。亦犹是也。

  书不云乎。为学者日益。为道者日损。为道者为于无为者也。为于无为而曰日损。此岂顿得之谓。要损之又损之。以至于无损耳。经喻萤日。智用可知矣。

  引老子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至于无损以明渐断渐证之义。至于无损者。至无可损为极证耳。萤日。放光义云。二乘之智如萤火虫。不敢作念遍照阎浮。菩萨之智譬如日出。遍照阎浮。生盲之人。皆得利益等。

  讥动第十四

  如前所云。既以取舍为心。损益为行。是则尚求之心扰动未息。何以动扰之心。证不动无为之理乎。故讥以诘之。

  有名曰。经称法身已上。入无为境。心不可以智知。形不可以象测。体绝阴入。心智寂灭。(上明无为之理)而复云进修三位。积德弥广。(此明好尚之心)夫进修本(因也)于好尚。积德生(起也)于涉求。好尚则取舍情现。涉求则损益交陈。既以取舍为心。损益为体。(言体究行也)而曰体绝阴入。心智寂灭。此文乖致殊。而会之一人。无异指南为北。以晓迷夫。

  此蹑前进修损益以兴难也。经称法身已上。谓初登地。已契法身。证真如理。故云入无为境。以无分别智现身益物。故云心不可以智知。形不可以象测。至七地顿舍藏识。故云体绝阴入。证平等真如。故云心智寂灭。自此复进修三位。方成佛果。此引经按定。下申难意。谓进修积德。本于好尚涉求。凡好尚则取舍未忘。涉求则损益交陈。既有取舍损益之心。则动扰未息。而又曰体绝阴入。心智寂灭。此则文乖于理。如何会之一人。以动心而取静理。无异指南为北也。

  动寂第十五

  前名家讥动。今答以动寂。而不言寂动者。以问家但讥其动。谓动则违寂。不知动时全寂。故云动寂。

  无名曰。经称圣人无为而无所不为。

  此引证圣人动静一如。总答难意也。经即放光云。佛言。适无所为。故行般若波罗蜜。无所为。寂也。无所不为。动也。即寂而动。故虽动而常寂。故下广明进修无取舍。

  无为。故虽动而常寂。无所不为。故虽寂而常动。虽寂而常动。故物(心也)莫能一。(以体用双彰。故莫能一)虽动而常寂。故物(境也)莫能二。(以心境一如。故莫能二)物(境也)莫能二。故逾动逾寂。物(心也)莫能一。故逾寂逾动。

  此言圣心寂照双流。体用双彰。故心境一如。动静不二。岂可动静而二其圣心哉。

  所以为即无为。无为即为。动寂虽殊。而莫之可异也。

  此证经义以明动静不二之所以也○下明圣心绝待。答前积德。

  道行曰。心亦不有亦不无。

  此引经证圣心不涉有无。以明积德非有心也。虽好尚涉求。似分身心。而总摄于心。故言积德虽涉求。亦非有心。亦非无心。任运而已。

  不有者。不若有心之有。不无者。不若无心之无。

  此释经义。拣非断常也。言不有者。不是绝无。但不似众生之有心耳。言不无者。不是实有。但不比无情之无耳。

  何者。有心则众庶是也。无心则太虚是也。众庶止于妄想。太虚绝于灵照。岂可止于妄想。绝于灵照。标其神道。(指涅槃)而语圣心者乎。

  此重明圣心不有不无之所以也。若有心则是凡夫。无心则是太虚。凡夫则所止于妄想。太虚则绝然无知。岂可以妄想无知。以拟涅槃妙道。以语圣心为有无哉。

  是以圣心不有。不可谓之无。(绝无)圣心不无。不可谓之有。(实有)。

  此双遮圣心不属有无。以遣妄见。

  不有。故心想都灭。(不比凡夫)不无。故理无不契。(不比太虚)理无不契。故万德斯弘。心想都灭。故功成非我。

  以明离过显德。以彰圣心本无涉求也。以灭妄想。又非无知。乃离二边之过。故能证一真之理。故云理无不契。以证一真法界。则恒沙性德。总在心源。故万德斯弘。以妄想尽灭。则永绝贪求。故虽功成而非我证。如此。又何好尚涉求之有哉。

  所以应化无方。未尝有为。寂然不动。未尝不为。经曰。心无所行。无所不行。信矣。

  此总结答难意。谓圣心无为而为。寂然而应。如此。岂有为好尚涉求之心。而以动扰讥之哉。引经证一致可知。

  儒僮曰。昔我于无数劫。国财身命。施人无数。以妄想心施。非为施也。今以无生心。五华施佛。始名施耳。

  儒僮义引智论事。谓以身命等施。出妄想心。求五波罗蜜。未有所得。今见然灯。以五华供佛。布发掩泥。即得无生法忍。满足波罗蜜等。谓七地以前。有相观多。未达三轮体空。名住相布施。非真施也。至第八无相地。证平等真如。三轮空寂。故即得受记。故云始是施耳。意谓圣心果有好尚涉求。岂能证无为之理乎。

  又空行菩萨。入空解脱门。方言今是行时。非为证时。

  此引放光义。言菩萨已入空解脱门。方言乃是行时。非为证时。意谓单空尚不能证。况动心乎。显寂用同时。为真行耳。

  然则心弥虚。行弥广。终日行。不乖于无行者也。

  谓菩萨已入空解脱门。依空起行。则寂而常照。故心心寂灭。行行契真。所以动而常寂也。

  是以贤劫称无舍之檀。成具美不为之为。禅典唱无缘之慈。思益演不知之知。圣旨虚玄。殊文同辩。

  连引四经以证不为而为之义。梵语檀那。此云布施。贤劫经说一切诸法无有与者。是名布施。成具云不为而过为。禅经说慈心三昧。有无缘之慈。思益云无取舍之知方为知。此上四义。皆言不为而为之旨。故云殊文同辩。

  岂可以有为便有为。无为便无为哉。菩萨住尽不尽平等法门。不尽有为。不住无为。即其事也。而以南北为喻。殊非领会之唱。

  此责其动静异见。而引经证义也。菩萨下。即义引净名经略云。上方香积世界菩萨。欲还本国。向佛求法。佛言。有尽无尽法门。汝等当学云云。如菩萨者。不尽有为。不住无为。彼疏云。有为虽伪。舍之而大业不成。无为虽实。住之而慧心不朗。即其事者。正同前动寂无碍之旨也。若有无异见。动寂殊观。而以南北为喻。岂能领会圣心哉。

  穷源第十六

  穷谓穷讨。源谓根源。由闻前说。已知动静不二。今则行成必证。未审能证之人。与所证之法。谁先谁后。

  有名曰。非众生无以御(控进也)三乘。非三乘无以成涅槃。然必先有众生。后有涅槃。是则涅槃有始。有始必有终。(约人。则人先法后。约法。则法先人后)而经云。涅槃无始无终。湛若虚空。则涅槃先有。非复学而后成者也。

  此难涅槃与人两异。设难若先有众生。是众生证得。则涅槃有始终。若先有涅槃。则不属修得。何言众生得涅槃耶。此难似不易通。下答以涅槃无始无终。无古无今。浩然大均。物我无二。唯会物为己。即是圣人。亦无始得。

  通古第十七

  意谓涅槃之体。性自常然。无古无今。何有始终。万法本寂。当体涅槃。三乘悟此。即为证得。亦无先后。但以智契理。理智冥一。唯心契会。故无始终。

  无名曰。夫至人空洞无象。而万物无非我造。会万物以成己者。其唯圣人乎。

  言圣人一心寂灭。空洞无象。以随缘成事。故三界万法唯心所现。故云无非我造。以诸法寂灭之体。即是涅槃。若能了达万法唯心。法法皆归自己。是名圣人证得涅槃。但是以如如智。照如如理。理智冥一。是为涅槃。岂有先后始终于其间哉。即此一语。尽破其疑。

  何则。(徴释理智一如)非理不圣。非圣不理。理而为圣者。圣不异理也。

  理即万法一真之理。圣谓照理之智。谓非契理不足以彰圣智。故云非理不圣。非智不足以证理。故云非圣不理。以证理而为智。故智不异理。平等一心。是为证得涅槃。

  故天帝曰。般若当于何求。善吉曰。般若不可于色中求。亦不离色中求。又曰。见缘起为见法。见法为见佛。斯则物我不异之效也。

  由上云一心成万法。照万法唯一心。名为涅槃。万法境宽。今就五蕴中举一色法以明。则法法皆然。故引天帝之问。乃大品经散华品文。谓般若乃能照之智。万法乃所照之境。今但举色法以例余。言心境非一。故不可于色中求。以心境非异。故不离色中求。以色即是空。空即如如。无如外智能证于如。故云不离不即。不即不离。是为一心中道。又曰下。义引涅槃经文。缘起十二因缘也。见缘起性空。是为见法。见法即见佛。斯则物我不异之效也。又何有先后始终哉。

  所以至人戢(止也)玄机(智也)于未兆。藏冥(寂也)运(动也)于即化。总六合以镜心。一去来以成体。古今通始终同。穷本极末。莫之与二。浩然大均。乃曰涅槃。

  此正出涅槃之体也。未兆。寂然不动之境也。谓圣人以真智照理。止于寂然不动之先。运即寂之动。潜于万化之域。六合不离一心。故云总。古今不离一念。故云一去来。故十世古今。始终不离当处。故云通云同。穷本极末。究竟一际。浩然大均。乃曰涅槃。涅槃之道。如此广大虚寂。岂可以先后始终而拟之哉。

  经曰。不离诸法而得涅槃。又曰。诸法无边故。菩提无边。

  此引证诸法即真。故心境不二也。放光云。诸法无边际。故般若波罗蜜亦无际。此证理智皆依诸法。以显心境不二也。

  以知涅槃之道。存(在也)乎妙契。妙契之致。本(因也)乎冥一。

  依圣言量。因知涅槃之道。单在妙合心境。心境如如。因乎理智冥一。此外无可证者。

  然则物(境也)不异我。(心也)我不异物。物我玄(冥也)会。归乎无极。

  理智一如。物我无二。忘心绝照。冥会一心。故曰归乎无极。盖寄无极之言。以显一心广大寂灭之体耳。

  进之弗先。退之弗后。岂容终始于其间哉。

  谓三乘证之而弗先。六道迷之而非后。无古无今。前后际断。岂容终始于其间哉。

  天女曰。耆年解脱亦如何久。

  此引证久近也。净名。身子问天女。止此室其已久如。曰如耆年解脱。身子曰止此久耶。天女云云。谓身子所得解脱。岂属久近之时耶。

  考得第十八

  承上不离诸法而得涅槃。因之稽考尽阴存阴。违教违理。当何得乎。所以末后辩者。谓从前决择修悟已周。意显极证故也。

  有名曰。经云众生之性。极于五阴之内。又云。得涅槃者五阴都尽。譬犹灯灭。(上引经定理。下申难)然则众生之性。顿尽于五阴之内。涅槃之道。独建于三有之外。貌然殊域。非复众生得涅槃也。(阴尽无得违)果若有得。则众生之性不止于五阴。必若止于五阴。则五阴不都尽。五阴若都尽。谁复得涅槃耶(存阴有得违)。

  难意谓众生得涅槃。然众生之性止于五阴之内。且涅槃独建于三有之外。此则内外本自相悬。今云五阴都尽乃得涅槃。然五阴已尽于内。又谁得界外之涅槃耶。此则阴尽无能得者也。若众生果得涅槃者。则性不止于五阴矣。若止于五阴。则五阴不尽。若五阴都尽。谁复得涅槃耶。此则阴存而无得者也。未达五阴空寂。即是涅槃故耳。

  玄得第十九

  得无所得。无得而得。故云玄得。

  无名曰。夫真由离起。(显也)伪因着生。着故有得。离故无名。

  谓涅槃真理。由超情离见而显。分别妄伪。由执著名相而生。故执名相者为有得。离情见者故无名。

  是以则(法也)真者同真。法伪者同伪。子以有得为得。故求于有得耳。吾以无得为得。故得在于无得也。

  言凡取法于真者则契真。执著于伪者则同伪。故不以有得为真。以无得为得耳。此正申玄得之旨也。

  且谈论之作。必先定其本。既论涅槃。不可离涅槃而语涅槃也。若即涅槃以兴言。谁独非涅槃。而欲得之耶。

  若克体而言涅槃。则一切众生本来涅槃。故云谁独非涅槃而欲得之耶。以一切法本来如故○此标宗。下辩义。

  何者。(徴释正义)夫涅槃之道。妙尽常数。(泯绝诸相)融(和也)冶(销也)二仪。荡涤万有。均天人。同一异。内视不己见。返听不我闻。未尝有得。未尝无得。

  此辩涅槃妙体也。以涅槃妙体离一切相。故云妙尽常数。二仪。天地也。万有。万物也。经云。一人发真归元。十方虚空悉皆销殒。何况空中所有国土而不振裂。故云融冶二仪。荡涤万有。由此所以均天人。同一异也。以非色故内视不己见。以非声故返听不我闻。以寂漠冲虚故未尝有得。以诸法寂灭平等无二故未尝无得。

  经曰。涅槃非众生。亦不异众生。维摩诘言。若弥勒得灭度者。一切众生亦当灭度。所以者何。一切众生。本性常灭。不复更灭。此名灭度。在于无灭者也。

  引涅槃经义。言涅槃之体。永离生灭。故非众生。以众生之性。本来寂灭。故不异涅槃。引净名经义。弥勒若得灭度者。则一切众生亦当灭度。以一切众生本性毕竟寂灭。即涅槃相。不复更灭。此名灭度。在于无灭。岂有尽五阴而求涅槃。又岂可存五阴而别求得涅槃耶。

  然则众生非众生。(以性空故)谁为得之者。(无能得之人)涅槃非涅槃。(以离相故)谁为可得者。(无所得之法)放光云。菩提从有得耶。答曰不也。从无得耶。答曰不也。从有无得耶。答曰不也。离有无得耶。答曰不也。然则都无得耶。答曰不也。是义云何。答曰无所得故为得也。是故得无所得也。无所得谓之得者。谁独不然耶。

  言得涅槃者。以众生性空。故无能得之人。涅槃寂灭离相。故无可得之法。能所双忘。故无所得为得。以无所得为得者。则一切诸法本来寂灭。不复更灭。斯则法法真常。生佛平等。且谁独不然耶。

  然则玄道在于绝域。故不得以得之。妙智存乎物外。故不知以知之。大象隐于无形。故不见以见之。大音匿于希声。故不闻以闻之。

  此言涅槃之体。超心境。绝见闻。结示玄得之方也。玄道。指涅槃实际。为所观之境。以体绝诸相。故称绝域。以此非所得之境。故不得以得之。妙智。谓能证之智。实智照理。离诸对待。故云物外。以寂而照。故不知以知之。以一真法界。谓之大象。无状无形。非可见之境。故不见以见之。寂灭圆音。谓之大音。群动永息。非妄闻可及。故不闻以闻之。

  故能囊括终古。导达群方。亭毒(养育也)苍生。疏而不漏。汪哉洋哉。何莫由之哉。

  上示涅槃玄得之体。此显无方大用也。故能尔者。由自体甚深。所以能德用广大。囊括。义取易云括囊无咎。谓结其囊口。今取包括无遗之义。谓涅槃真常。不但无始。亦且无终。今古常然。故云囊括终古。导。开引也。达。示悟也。群方。九界众生也。由其用广。故开悟九类。养育群生。以众生迷之而不返。似为疏远。如不修则已。修而即得。故云不漏。汪洋无涯。故圣凡以之而出入。依正以之而建立。法界以之而恢张。因果以之而不昧。故曰何莫由之哉。

  故梵志曰。吾闻佛道。厥(其也)义弘(广也)深。汪洋无涯。靡(无也)不成就。靡不度生。

  此引梵志叹佛之言。以证涅槃化生之用。

  然则三乘之路开。真伪之途辩。贤圣之道存。无名之致显矣。

  此总结宗极也。一论所述。九折皆三乘权教之迹。十演乃一乘之实。今论开权显实。故云三乘之路开。无名显理为真。有名执迹为伪。如上所论真伪自辩。以时宗廓无圣。秦主斥曰。若无圣人。知无者谁。故论主奉诏作论。以破无圣断见之执。今言儒童进修空行。起行是有能修能证之人。故曰贤圣之道存。名家按名责实。今论主发挥无名之致。故云显矣。

  涅槃无名论(终)

  肇论略注卷六(终)

No. 873-B 肇论略注后跋

  此论言未及二万。题方称五篇。义则席卷声教。囊括众经。而罄佛渊海者矣。论主因见教中。谈真指不迁。导物开流动。恐未忘标指者。依文解二。而二其心。故且翻其辞。改其名。曰物不迁。曰不真空等。文似相角。而义实相符。所造未尝异。而所见未尝同也。然推论主心。荡无纤异。实为畅我  佛摄未归本之怀。是以即物而论。虚玄标高。揭物我同根。此不异杂华云。法性本无生。示现而有生。是中无能现。亦无所现物。能现所现既即无。昔来今往又何朕。故曰。昔人非昔人。野马或不动。良有此深因。非骤而语不迁。后尚有约义而驳其文者。有临文而骇其义者。然又有驳其驳者。迄我  明憨山大师主盟此道。执牛耳于宗途。已探此论之奥。而识其微。因见言路纵横。学人首鼠两端。莫之趋向。即搦管作疏。弄丸其间。析诸家之难。而阐其幽旨。名曰略注。古今开辟。本末贯通。借曰千途异唱。会归同致矣。愚意在昔毗耶大士。为世尊教海汪洋。代下一转语。即令五百弟子饱䬸香积而消之。继踵肇公论主复白一椎。至今憨山大师笔底。方能转身吐气。抑亦为论主作此一转语耶。而始令人悟入宗本。开无知般若。鉴不真空。了物不迁。而无名涅槃即可证。此又一䬸香积矣。虽各相去千有余年。要知般若光中。以灯续灯。若旦暮遇之也。注成。大师尚固扃鐍以藏之。恰有居士云山合掌请曰。摩尼妙在普雨。而法宝幸流通。弟子虽处瓶之罄。因惜自他慧命如丝。愿贷粟监河。但得金二十五。便可资枣黎氏流行。而皆沾其法味。幸何如哉。大师领而授之。来命跋于不肖。因赞之曰。向之于此论也。但登其枝而忘其本。咀其华而不食其实者众矣。今得大师信笔注成。又尔居士信心刻之。今而后之于此论也。可括目矣。必能达其本根矣。此其论之中兴也欤。

  万历岁次丁巳孟秋  华山法侄慧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