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卍新续藏第 46 册 No. 0791 大智度论疏

大智度论疏卷第十七

  蜀地憧州迁善寺沙门释 慧影 抄撰

  释第四十卷第五叹度品

  第五品释论者。名为叹度品。所以次往生品。后明叹度者。上初品中。明为说此波罗蜜经故。如来现九种神力八种神力。现度人无笇。第九变立一力。客诸来众。以表净国。说大乘经。上来至此。既明六波罗蜜有益无量无边。及令三百比丘。发心得记。生于净土。诸菩萨等。随意往生。成就胜行。皆由波罗蜜力故。所以能然故。次往生品。后明叹度品也。

  尔时慧命舍利弗等已下。即是经文。就此品文中。大有二分。一者明四大声闻及菩萨等。皆悉同声叹波若大德。有十六句。二者从佛告众弟子已下。明如来述成可其所叹。就初叹中复有二意。一明正叹。二明所以叹义。还自成上所叹。诸弟子等。既即赞叹波若德大。无边如来。若不述成。则不获然可信。是故第二明其述诚。就初赞之中复有三意。第一先明叹法。有十六句。经即为十六门。明于度义。第二明叹行法之人。第三结劝供养行法之人。此初即是第一下。论自释也。当说。

  是诸菩萨摩诃萨般若波罗蜜诸菩萨摩诃萨行是波罗蜜等已下。即是第二叹行法之人经文也。当释。

  得无等等色已下。佛名无等佛果妙色。非同碍色故。名无等色。今由菩萨行般若波罗蜜。能致此果。得于妙色。与佛无等。不同世间。故云无等等色。世间之色。名为等色。今得佛果微妙无等之色。故云得无等之色。受想行识亦尔。不同世间缘虑之心。及无常受着心心数等。故云无等。今者逐得与此无等心心数法等。故云得无等等受想行识也。

  唯世尊已下。第三结劝供养也。

  佛告众弟子已下。大分第二明如来述成。此中结劝供养。及如来述成。所以并就人明述成者。明人能弘法法在人则人尊。既本结劝供养行法之人。今若述成行法人者。则得于法是故但据人耳。

  何以故已下。如来自释上来意。何故应叹波若。及述成供养之义。但此经能出生五乘菩萨。既有修行。则能生世间出世间果。皆由菩萨行法故。有所以赞叹波若。及述成供养也。

  出生人道已下。明出生世间善正报。胜果人天等乘也。当说。

  出生须陀洹等已下。明出生二乘因果也。

  因菩萨来故世间便有饮食已下。次明出生胜世间依报也。

  舍利弗世间所有乐具已下。此中有广略二固明出生义。上则广明出生五乘因果。今次复佛略明出生诸乐具等也。

  何以故舍利弗已下。次总释上所以。云因菩萨能出生此等诸果者。由行般若故然也。当说。

  问曰已下。次论释上所以。唯烈四大声闻等义也。明佛初成道先度五人。次度迦叶兄弟等千人。已后始度身子目连等二百五十人。上千余人。皆是具子等上座。故云千余人也。

  答曰下。当说。

  摩诃迦叶已下。此人是第二大师佛之长子。所以众僧作法。以织衣与。而如来命之。分座共坐者。正表当来。次补佛处。为第二佛。作大依止。为第二大师。是故须烈前三人。如上说也。

  问曰下当说。

  佛道于世间中最大已下。下向义品中释有二意。一者就法明世间出世间。二者就位明世间出世间。就位明世间出世间者。则以道种终心已来为世间。初地已上为出世间。就法论者。则以五众等法为世间。道品等法为出世间。今此中言世间者。乃据世帝。故云世间。故悉檀中。言世界悉檀也。释上能叹之人已竟。今下次释于法有十六句。此初即是第一。一一当说耳。

  正导五波罗蜜者。明五波罗蜜。如羹波若。垆如虽羹多垆少。而羹所以泔者。功于垆。五波罗蜜所以无相亦得同常者。功由波若。波若无相。故五亦无相。波若常故五亦常。亦如垆咸故羹亦咸。故不可令垆咸而羹不咸也。当说。

  五情已下。意能得过末法。及思微虑远故。胜五情也。

  是诸阿罗汉赞叹因缘已下。上来至此。释赞因行已讫。自此已下。次释叹果德也。

  诸佛法具平等。故云等无与等者。故云无等等耳。

  如舍利弗已下。证释所以须别叹释迦义也。

  世尊诸菩萨摩诃萨欲遍知一切法已下。释上欲到一切法彼岸。当学般若义也。阿罗汉叹菩萨时已下。释上第三应须结劝供养文也。

  佛闻阿罗汉叹已下。次释上大分第二如来述成经文也。当说。

  何以故已下。明论主还引佛说。证述成义。及释上出生五乘之义也。

  问曰已下。意云。若世间财食。由菩萨有者。只应从菩萨边得。何故须辛若求觅。但我自求自得阿开菩萨也。

  答曰已下。云世间财食。只由众生福力所感。众生福力。由菩萨化导方有。若言自力能得者。何故饥世种不能得求财人不尽获。当知由福。若由福德所致。则由菩萨得。如有好财食处。而肓不能往。将去者得。虽复自行功由于导故。生盲众生。得福果功。由菩萨也。当说。

  乐因缘甚多已下。次释上略说三乐经文。上言离欲乐者。即是此中涅槃也。

  此中佛自说已下。还引佛自说释明。已菩萨有自行化他二德故。所以能生世出世果也。

  问曰已下。明于三乐为难也。

  答曰已下。论主作数复次法喻两释。明菩萨本欲。与乐不令起。过众生自造。而菩萨得福也。当说。

  第五即是从苦生罪故。菩萨与乐也。

  复次唯佛一人已下。此一意释明菩萨有错谬行。故与众生乐。令得起贪等过。诸佛不尔。若使与之必致解脱也。

  第六品者。即是舌相品。此品所以来者。即是开宗之中。为证说故来。上初品。明放舌相光。正为和众。如佛入婆罗门聚落。受老婢潘施。即为受记。当来成辟支佛。有相师婆罗门子。见之即言。汝大种性净饭王子。云何为于粗食。乃作妄语。佛则问言。汝之相法舌覆何处不能妄语。其答言。如我相法舌。若覆鼻终不妄语。佛则出于舌相覆面。其始证知。如来向说所记无差。今者如来开宗。对于身子。说六品经。已周于此。将欲命于善吉。令说波若故。出舌相光。以为证信。命说之人。契会法相。所说不虚故。有斯品来也。

  尔时世尊已下。上婆罗门聚落。为证小事。故出舌相覆面。今既欲将命须菩提。说于大法。欲证成大事。故出舌相。遍覆三千。就此一品文中。大有三分。第一明出舌相。覆于三千。光照十方。召集有缘来众。第二是时东方已下。明诸方菩萨有缘之众见光知指。各持供具。往诣娑婆。是时释迦牟尼众中已下。第三明诸人得益也。当一一说。说门曰下当释。

  须菩提虽有种种因缘已下。明善吉虽有无量因缘。应须命说。但此经名。为智慧故。先对身子说。今明智慧即空。与善吉空行相应。故须命说。二者云慈悲深厚。若有众生。嫌我坐者。我当常坐。嫌我坐者。我当终曰。立不移处诸佛。所以说法。只为益众生。此人护众生心重。故须命说。

  所以从此下。第七品去。是命说分也。

  是舌相光明诸义。既同初品故。此中不释。下经文句尽同初品者。论则不烦。有释须知也。

  蒙佛神力见舌相已下。释十万亿人见光得益作愿得记等义也。因见花台。发心得益。故号觉花。如前所说。上初至此。是佛自说六品经文。十周利益终讫。上九种神力中。前之八力。皆明利益众生。尽云无笇。第九十力。但变立而已。次往生品末。明三百权行。比丘六万。欲充十千人等。则是有数利益。此之品末。明十万亿人。亦属有数利益。有此十周师。于此中悉一一还牒。诵上八种神力所益经文。于此中牒释。应当说也。

  释第四十一卷论

  第七品者。名为三假品。上来至此有六品经。即是说分之中。第一明佛自开宗唱说十周利益。发心无笇。得解尘沙。已讫于此说。此下去是说分中。第二时命说分有十九品。经至无生品。亦明无数人得无生忍。然此命说分中。大有三意。此初一品。明如来加命善吉。为诸菩萨。说于波若。善吉既其被命。请求如来。示说方轨。第二劝学一品相。如来既命善吉承指。将欲显唱故。所以劝学第三集散品已去。至无生品有七品。经将明善吉正说。善吉既被命说时。菩萨菩萨字与法。皆不可得。是此此品名三假品。论主将欲解释故。举其次第。云第七品释论也。

  尔时佛告慧命须菩提已下。此一品经文。复有三分。第一明如来加命善吉。令说波若。第二从尔时慧命须菩提自佛言已下。时善吉既其被命。须依实法相说。而实法相中。菩萨菩萨字与法等。三法皆空。不知为谁说。不知何所说。故诸佛亦其说仪。第三佛告须菩提已下。明如来述答。成其所说。示说仪轨。如是说者。则是教菩萨般若波罗蜜义。此初无即是第一明佛加命善吉。但诸经不同。自但有加。而无命者。自但有命而无加者。亦有加有命者。今此中虽但有命辞。而即是口加口。由发意故。亦有意等三业加助。若无如来三业加者。何由能于龙象众中。及师子王前。作师子吼。故地经云。光炎入我身。是力我能说。就此第一加命中。复有二意。一者明时众。既见佛命善吉说所以怀疑。二者明善吉与身子先共释众疑。复有此二意。次当解释也。即时诸菩萨摩诃萨已下。第一明时众怀疑也。当说。

  须菩提知诸菩萨摩诃萨已下。第二明善吉。与身子为众决疑。明佛一切弟子诸天化人等。莫有不承圣力。而自专说者。何但我一人也。当说。

  佛所说法已下。明何故说法。皆由神助。云唯佛穷尽法相。佛之所说法不相违背。若非佛加助。则有伤毁。故置此一句文来也。

  如灯者。如论释也。

  尔时慧命须菩提白佛言已下。即是品之大分。第二明善吉承命。请示说仪。此中就三假明义。凡有二请。一言菩萨菩萨字何等法名菩萨者。此一请意。就名假受假。明其请示之义。言菩萨字者。即是名假。菩萨者即是受假。此之二法皆空。但是字名。为谁说也。

  第二世尊我不见是法云何教菩萨已下。此意然法假请示说之义。如五阴成人阴是法假人。既为五法所成。故名受段人。上更设其名。故名为法假。如四尘成诸支。诸支中有树名。属于名假也。他解意此中有三请示着。此中唯有于二故下佛答。亦唯有二也。

  佛告须菩提已下。第三分明如来述答。言须菩提般若波罗蜜亦但有名字者。前请示文中既见。上云汝当为诸菩萨于说波若。故先从名受二假。不可得义。请求示说。后始论段。今此中佛既见善吉。先明二假故。乃先举法假。以况答其义。始次受假。名假。何以然。凡论明假有二义。就空假以明假者。则先名假始。次受法。以逐难易明之故。然若就成假义故。明假者。则光明于法。次受及名。若此中三假。本以空为假。即是三空。故论云。从缘生法。即为空义。亦名假名。亦名中道。即是生法二空故。此中三假义则宽。若成实中三假。但以体为异。具所成者。是假有故名为假。此义则狭异宗论。释云。中道之义。既通空有。是所不论。而圣人所以乃于一空法上。立以两名。名为空法。假名等者。良以众生病有二故。为执实者说假。为执有者。说为空耳。故此中言但有名字。然就答初意中。复有二。第一总答。第二别答。临文当说论释。此中复为二意。一明法空。正明生空。此初既创言波若。亦但有名。即是□□明时众。恐佛唯但明法空故。所以佛第二反问。善言已下。则明生空也。并当说。

  唤火时不烧口。故云字不在内。唤火时不得水故。故字不在外。内外既无。故云不在中间也。

  譬如我名已下。就十六神我。明不净时生空。即是明名假义也。

  如众生已下至于见者等。是列十六神我名也。

  譬如身知合故已下。次就身明受假义也。

  譬如色已下。次就五阴。明法假义也。譬如眼下。次就十二入明法假义也。

  眼界已下。次就十八界。明假法假义也。

  须菩提般若波罗蜜菩萨菩萨字亦如是者。上次第列明一周已竟。今次总结之也。

  譬如内身已下。复别就人明受假义。下论云。菩萨有二种。一者是座禅菩萨。二者是读经菩萨。此当是据菩萨两德明之。故云二种。今言如内身者。据坐禅菩萨。明于假义下。言如外物草木等者。据读经菩萨。明于假义也。

  菩萨但有名字者。明不净净时生空也。

  如过去诸佛已下。有疑言。应但因中下地二种众生是空。云佛不空故。次就善净时众生。以明生空。故经云有众生大众生。大智慧故。名□众生。所以就明于生空也。

  譬梦向已不复有疑言。上既言过去佛。但有名字。现在佛不然。故此文来。以喻明之。意去三世皆尔也。

  如是须菩提已下。明义既竟。次当总结也。

  问曰已下即是论释。此初。未释经文。且以宾主往复。明所以命于善吉。令说之由也。当释。

  答曰已下。上明善吉有行空无诤慈悲等。故须命说。又此经明于智之与空。上对身子。以表明智慧。今命善吉。以会空门所以须命若作行。解云。身子即是智慧门。善吉即是空门。智慧门已竟。今次欲明空门。故命善吉也。

  复次佛威德已下。明如来道德特尊众所畏忌。设有问难。不能尽情。故命弟子说。令得尽诚义论。故命善吉也。

  复次佛知众中已下。明知众心所疑。而畏不敢问。若善命吉令说。则能问难论难法相故。问情亦尽解释亦明故。所以致命也。

  所以者何已下。还为释成上义。上云畏难。今云何故畏难正见。为佛身高大。而舌覆三千。无量光明。持尊威重为此畏难。虽复怀疑。而不能致问也。当说。

  复次已下。今为共二乘菩萨杂说故。所以先命善吉。后及弥勒等身也。

  又所以此经初对具子次命善吉者。此等是声闻中。大烦恼斯尽。今欲说净教。所以须命之也。

  尔时众会已下。次释上初分中。第一时众怀疑经文也。

  须菩提知众心疑已下。释上第二善吉与身子。共释众疑经文也。

  譬如传语人者。明善吉传述。佛意非己自情。随众生所见之应色身。诸佛亦然。若言丈六是应佛者。善吉等亦应是也。但是应智常满。由如月光。亦遍在空瓶。但瓶空无水。自不能见。非是瓶处。无月光也。当说。

  所以者何已下。释成须佛加义。唯有如来。穷达二谛。谈有不有说。无不无故。不相违背也。当说。

  今须菩提已下。次释大分中。第二须菩提。两问请示说之仪经文也。

  菩萨不可得者。以受假施说故无菩萨。为谁说字。不可得故名假施说。则无菩萨名。般若不可得故法施说。则无无有法。凡说何等。以此三事假空故。请求示说也。

  问曰佛命已下。问意云。佛乃命善吉。令为菩萨说。善吉乃就三假说言。无菩萨与佛语相违。云何佛乃述成。同其所说也。

  答曰已下。云善吉以不着心。说空无菩萨。如来以不着心说有菩萨。此二心窴合故。所以如来。述成不相及也。

  佛即述成已下。次释上第三大分。如来述答经文初意。而复更成如来述成所以。及成善吉不违反佛语。即是教菩萨义。何以知然。明善吉既观毕竟空。说于三假。言无菩萨。道理实尔。是故如是述成。上佛既合为诸菩萨。说于波若。波若即是空义。今但言三事皆空不可得者。即是教诸菩萨。说波若义。是故此释即是成上如来。应述成善吉所说义。又即是善吉。奉命教诸菩萨。为说波若。非为相违反也。

  复次凡有二法已下。欲释上菩萨善吉字不可得不在内外中间义故。先立法明义。后乃推之云。火明属造色。火热属火大也。

  无第三业者。业者是作义。言火除烧照已。更无第三作用。故云无业也。

  以是故已下。立法既竟。须总结之也。

  是火不在内已下。第二次复推之。此初就内法中推。凡有二周。一以二法来破。二以烧口来破。火是一。不应名烧复名照。故云义以名二法不相合也。

  若火在二法外已下。次以外法来破云。火若在烧照死者。复不应于烧照二法。得作火想也。

  菩萨如是已下。上既破名假竟。今次况释。明受假空无。推于受假。唯是名色。但于名色中。强名菩萨。若实有菩萨。应有第三事也。

  佛说譬喻已下。明以法喻法。释受假义也。

  众生乃至知者已下。明释上十六神我不净。明众生空义也。

  菩萨菩萨字亦如是者。明不净净时生空义。般若波罗蜜亦如是者。法空义也。

  皆是因缘已下。若小乘明义云。为异具所成者为假。不为异具所成者为实。今大乘中。但令从因缘生者皆假。唯以实相为实。五众等但名为法。不得名为实也。

  有人言已下。明有入。但以众生为假故言空。五等属实法故。云不空也。

  今众生五众已下。次释上就五众明假义。经文乃总释入界等义也。

  复次有二种已下。次释上云就坐禅读经二义菩萨经文也。

  如过去诸佛已下。为有疑言。但因虚可空。果应是实。故此中次释上善净时生空义也。

  可说十喻者。为有疑言。过去佛尔者。现在佛应不空。故以十喻十来也。

  菩萨应如是学已下。明论主释。三假说竟。复承经意。亲劝学也。波罗聂提者。此假也。

  五众等法已下。明论主解释文既讫。逐于世法而出三假体相也。

  从法已下。明大乘中。但得云从法有法说之为假。不得云从法有法说之为假。不得云以实成假义也。

  是尘法和合已下。复更牒释上意也。当释。

  先□名字已下。此言次第于假义言。先空名假得名之实相已。始次空受假等义也。当说。

  复次须菩提已下。就如来述成答善吉初问请示之意中。总明三假已竟。今此文来。亦由是答初问。而论家处分言。从此已去。是第二别明三假。此初先别释名假。就此别释名假文中。复有三意。自此已下。至□不作是知名假施设。一一历法。明名假义。当一一说。第一从知假名字以不着色等已下。一一历法。次就不着门。明名假义。第三从须菩提菩萨摩诃萨行般若波罗蜜时不着一切法增益檀波罗蜜等已下。明其行报利益。从须菩提于汝意云何已下。论意云。乃是答初请示中间。佛既初明法空。为有疑故。自此去明于生空。复即是第二别明受假义。此乃别是一徒经文也。今此初第一。先别明名假义也。一一当说。

  何以故已下。释所以不见之义也。当说。

  不作分别者。不分别言此名在无为法上。其由采尽虚空。空中鸟迹。法既是无。名无所寄也。

  住不坏法中已下。若除法始空者。则成坏法。今日菩萨即法明悬修四念处。至于实相。故云住不坏法也。

  当作是知已下。上历法明于名假施说无有于名义已竟。故此中总结也。

  知假名字已下。第二复一一历法。就不着门。明名假义也。一一当说。

  如是须菩提已下。第三意明其如上所行得益益报义也。当说。

  须菩提于汝意云何已下。上就佛但说法空。为此义故。论意云。此下已去。第二佛反问善吉。以明生空。而即是别释受假之义。此下佛凡有四翻反问。初就五众。次就六大。次就十二因缘。次就色如等。有此四意。言无菩萨即是生空。菩萨即是受假也。佛又一一领善吉上答反问。欲还令善吉对释非菩萨之意也。临文并当一一说耳。

  佛告须菩提已下。明佛反问。善吉奉酬。合理已竟。故劝学之也。

  于须菩提意云何已下。自此已去。次别释法假。今言义者。即是体义中。有佛反问。亦有善吉对释也。当一一说。

  佛告须菩提已下。明如来述赞也。

  须菩提汝言我不见是法已下竟品。是答上善吉第一问请示之仪义也。一一历就诸法明之也。当说。

  何以故已下。释所以不见之义也。

  何以故已下。次复一一历法。释上不畏怖等义也。当说。

  须菩提白佛已下。有两问三意问不怖畏义。如来一一历就心心数法十八界等答之也。当一一说。

  即是教菩萨者。上善吉既被命说。凡说两问。请求示说。初问意云。菩萨菩萨字不可得者。三假中。就名受二假请问示说。第二一问。次就法假请求示说。于三假中。所以就名受二假为一问。法假为一请者。当是善吉为约生法二空为问故然也。上既就三假为言。既云菩萨菩萨字波若波罗蜜皆不可得。令我为谁说。故请求示说方轨。佛上来以与其往往复示说已竟。则此中更可所说示其方仪。如汝上说。即是教菩萨义也。

  释曰已下。此中论释甚略。乃随经文分齐。总略释之。此初即是释上第二别释三假中。第一别释名假中分文意也。当说。

  不见智慧故破着已下。次释上第二分不着门经文也。当说。

  住是无碍智慧中已下。释上行报利益经文也。当说。

  是一章已下。明论主自科文也。

  次后章已下。释为有疑故反问善吉明于生空四周经文。即是别释受假义经文也。当说。

  诸法和合故有菩萨者。此一句总释上生空。别明受假中五阴六大十二入十八界十二因缘等五门义。上经文所以于受假中列明此五法者。为明菩萨属于生空。即是受假故。但菩萨既由五法所成故。列此五论。文既略故。但明和合故。即是总释上五法文也。

  以是故言不也已下。此一句复总释善吉上来多许不也义文也。当说。

  佛言善哉已下。释上如来述赞劝学经文也。

  色是菩萨义已下。释上法假经文也。当说。

  故佛赞已下。次释上第二翻述赞劝学经文也。

  一切法不可得空已下。此中复总释之也。

  须菩提说我不见是法已下。次释上答善吉第二问请求示说经文。此初即是总释不见法性等一分文句。当说。

  十二处等已下。亦总略释众入界有为无为等不可得经文也。当说。

  是菩萨虽不见一切法已下。亦总释上无怖畏经文也。当说。

  何以故已下。复释所以无怖畏义也。当说。

  问曰已下。正释上善吉何故所以设于三问之由也。

  答曰已下。云善吉上本就实相言。三假施设皆不可得。善吉恐人不解。亦执世谛皆然。无有因果。破坏正见。随邪见中故。所以致问也。当说。

  凡夫人已下。明凡夫修空处定时。但除三种外色。不忌于心故。所以有怖菩萨。内外俱忌。是故无畏怖也。

  问曰若尔已下。明善吉为上善等周故。更设问耳。一一当说。

  答曰已下。若心数法等属法入界中破之。若意识意根界等及五识属七识界中破之。心意识虽体一名异。但若在五众名识。在十二入中。则说名为心。在十八界中。说名为意。论主云。此三处故。置此三名也。当说。

  若菩萨能行如是已下。即是总结。及释上即是□菩萨义经文也。当说。

  第八品释论。□名劝学品。即是命说分中第二大分。明善吉既被命说。将欲显唱。恐众有[怡-台+怠]心。听不专至。故于此品明其劝学。今欲解释。故举之云第六品释论也。

  尔时须菩提白佛言已下。就此品中大有二分。第一明善吉劝学。第二从舍利弗赞须菩提已下。明身子劝学。就善吉劝学文中。凡有七意。第一举六波罗蜜菩萨本业行以劝学。第二从色尽六受等。举所知以劝学。第三从三毒四假等。举所治以劝。第四从十善道尽九次第定超越三时等。举遍学行以劝。第五从师子奋迅三昧讫毕幢相三昧。举陀罗尼门胜行以劝。第六欲满众生愿者。举慈悲下接行以劝。第七从常不随三恶道已下。举离□行报所应以劝学。凡有四种乃至不随□小是也。此初即是第一明善吉。举于菩萨本业之行六波罗密。以明劝学也。

  欲断色已下。第二举其所知历就阴入界等。以明劝学也。

  欲断淫瞋已下。第三就其所治。以明劝学。此初先就三毒明之也。

  欲断身见已下。次就五上五下分等结明之也。欲论菩萨乃须五住齐断。但此中欲历别明之。故云尔耳。身见戒取疑受瞋。此五属五下分结。所以言下分者。有二意。是下界烦恼故。下果所断故也。上分者。上界烦恼上果所断故。作如此分之也。色爱无色爱掉慢无明。此名五上分结。为罗汉所断。若五下分结。但为那含所断。身见或取疑等。名为三结。是初果所断。今以欲瞋二来足之。成五下结。若作住他明义者。五下分结。则具二住。前三结。属见一处住地。广则有八十八结。为初果所断。成须陀洹。欲瞋二结。属于欲爱住地。为中间二果所断也。五上分结中。色爱即是色爱住地。无爱是有爱住地。掉属缠。慢无明等属爱分。或是随爱烦恼。故合为五上分结。掉是缠。此缠通三界。若欲界所断十缠。唯在欲界。从使上生。若略说则十缠中说。则一有一百九十六。广说则五百。并初品中已释也。

  一切结者。谓九结等。使者谓七使等。分之为五利五钝。五见属利。余者属钝。若以见爱分之。疑属见所断。则成六使。爱分烦恼。唯有四使。四使难除。分为三住。六使易断。合为一住。若如涅槃经五十七烦恼者。不见正文。但诸师解释不同。又云大乘五住。一住有十。为五十。七使足之。为五十七。小乘五行。一行亦十。以七使足之。合为五十七。又云五阴。一阴上各有十。为五十。亦以七使足之。为五十七也。

  四缚者。上云至劝学品中当说释。今当说谓欲有见无明等缚也。欲缚有十九。有缚有二十八。见缚三十六。无明缚十五。欲界五行下。尽有爱慢瞋。则为十五。疑唯通四行。则为四故。欲缚成十九。欲论疑虽属见解所断。属于见分烦恼。今以利钝分之。属五钝使。故所以通于四谛。属四行下欲缚所收也。以非爱分。不在思惟故。不通五行也。见缚三十六者。身边二见。唯在苦谛下断。苦谛通三界论之。此二唯有六使。戒取通苦道二行下。通三界。取亦有六使。足上成十二使。邪见通三界四行。三四有十二。见取亦通三界四谛下。三四复有十二。成三十六使。属见缚。有缚二十八者。爱通上二一行下。为二十。疑通上二界四行为八。成二十八。属有缚。三界五行下。十五无明。属无明缚。故十九足二十八为四十七。三十六足四十七。成八十三。十五无明足之。成九十八使。相收摄如此也。烦恼有种种。亦名四结四扼四流四取。尽属四住之惑耳。

  四倒者。从见到生。为四念处所除。属见家粗或。故经云。从三到生四到。而言有四人到者。未见经文。本以四念处。治四颠倒。若云八到者。亦应有八念处也。而言声闻见上日月生回转相等者。乃属总论颠倒义。亦非八例也。

  欲知十善道等已下。第四就遍学行。以明劝学也。当说。

  欲入觉意三昧已下。第五次就诸胜行。以明劝学也。

  欲满一切众生愿已下。第六就满众生愿。以明劝学也。

  问曰已下。自此下去。若义涉初品者。论悉不释故。若具译此论。则有一千余卷。则无人抄写。亦无人转读。何况讲说。所以什公裁而略之。良已此也。故此中但总略随经文分意而略释之。但述其指归望陌而已耳。此初有数复次。释上第一举本业行劝学文中大意。所以明于学之由也。

  答曰已下。明上由未好广说波若。但赞初欲得功德当学。今论已闻波若。□令更得增上功德。所以劝学有种种意。不同于上。一一当说也。

  故重说已下。此意云。假使重说亦善。何以言之。明波若理深。非是一说可知。所以重劝。令学如人有美德赞美之至。故重言善哉善哉。此义何伤也。

  去五众者已下。释上第二举其所知观学文也。当说。

  一切世间已下。释六触六受等义。此中所以遍释受者。明是□总之主。识是了别之主。相数是取相之主。行是作业之主。明义各有时。今为明受。是系缚之主故。所以遍释也。

  三毒十结等已下。明第三第四所断遍学等二意劝学经文。义涉于上故。但指而不释。第五举胜行劝学之文。指下文当释。第六满愿之□亦于上文上文已释也。并当说。

  欲得具足如意善根已下。即是第七举其所离四事。以明劝学经文也。就此文中。复有其二。第一明举离四事劝学。第二明身子论义。论随顶义。此初退第一也。当说。

  尔时慧命舍利弗已下。第二明身子义论随顶之义也。

  须菩提言已下。正明答堕顶义。此中经文。则含二种顶义。一者初地。二者七地。亦□二种顺忍心。不得入菩萨位。堕顶之义。一者道种终心。二者六地。此初。言不以方便行六波罗蜜等者。亦似是道种。亦似是六地。故知含此二意。何以知然。下论云。未得实相火烧不熟故名生。当知似是道种顺忍中。以起法爱。故鄣初地。无生忍顶。故名法生。自为堕顶。故文言。不以方便行六波罗蜜。入三三昧。复不堕二乘地。复不得入菩萨位。此一翻义意。似据地前与初地言。地前顺忍。不得初地无生方便。故起法爱。鄣无生堕顶也。若案下论。复云得无生忍增长坚固。名为菩萨位。入是位中。一切结使。一切魔民。不能动摇。亦名无生忍法。经又言。不以方便行六波罗蜜。入三三昧。不堕二乘地。亦不入菩萨摩诃萨法生。故堕顶。此一翻意释方便。似是七地无生方便。六地顺忍中。未得此七地无生方便。故起法爱。违七地无等。故堕顶。若经文中。但唯才此初一处含意明之而已。以下论有才二意解释此文故。当知此中经文。并含此二种顶义。及二种顺忍。二处顶中。一处复有二种顶义。一者据正位为顶。则据两处无生。二者并据二。无生忍顺中间以为顶。今言法生故堕顶者。明以顺忍中起法爱故曰生。不得大无生忍顶位故曰堕顶。此复亦具二□堕义。何以然。明顺忍中。起法爱故生。违无生忍。不得入菩萨位顶。堕在顺忍。不得于顺忍无生忍中间住。宜取无生忍佛道。故云堕顶。下论中。有此二意。所以则如具失此二义。故名堕顶。故下论释云。应得而不得。故名堕也。

  舍利弗问已下。正问其所以言生义也。

  须菩提答已下。有二意。初就三三昧门答。言以空等为法。以菩萨受念着此空三昧示法故。顺于空三昧等法。起于法爱。生受念着。此爱既明如恶烦恼等爱故。说言顺道法爱生。所以一一历法明之。皆云受念着也。当说。

  第二次就寂灭门明法爱也。义如上说。

  是苦应知已下。第三次就分别诸法门。以生法爱也。一一当说。

  是菩萨熟者。据得实相无漏火者也。是非菩萨熟者。据不得无生忍火者也。

  问曰已下。次释上第七分初意中四事文也。

  答曰已下。明就三善根明之也。

  言爱等薄深入禅定者。此据禅定能断爱也。瞋等薄深入慈悲心者。此据四无量定除于瞋毒也。此四据十二门禅者。得名为禅。若据十一地者。此四但从禅生。不得名地也。不痴义当说。顶者是法位者。上论释言。法位亦名菩萨位。亦名菩萨顶。亦名无生忍。上已释竟。今何以复言也。

  答曰已下。云上非是经说。乃是论主解释其义。今是经说。其名答异。故须问也。当说。

  法爱于无生法中。名为烦恼。烦恼是于生法故。无生法中。说之为生。于凡夫中。亦名善妙也。

  无方便三解脱已下。释上无胜方便故起法爱堕顶文也。不得真实智慧。有如□器不得火烧不任盛水。以不得无生法。不能与相违故名生。若得实慧。如被烧器。得无生忍。盛实相水。无有坏故名熟也。无生忍中间已下。此别是一种顶。义如上说。

  问曰已下。问意云。既言此中间为顶。住此上宜趣佛道。不复畏堕。若未得顶。则无顶可随。若已得顶。复不应随。今云何言随顶也。

  答曰已下。云垂应得顶而起爱。不得以云随顶耳。当说。

  名菩萨位者。此一义论。正释菩萨位顶。已如上推说也。当说。

  复次依止生灭智慧已下。师此中广引诸家。释二鄣义。明转识转还不同。云有一家解。引璎珞经云。等觉菩萨。与佛法身不异。但生灭为异。故转识至金刚。又十地云。第十地菩萨。此处有徴智鄣。不得自在。对治此鄣。故说佛地。故智鄣至十地。有一家解言。初地如石出金。故转识生灭虚妄。于初地时忌尽。师今引言。昔周太祖。令人往归兹请法师。得十余人来。但解讲律与毗昙。太祖言。我欲弘大乘。故问言。何处有大乘师。答于殿有。即遣王子良往请。彼国遣阿婆耶来。虽不解方言。始传语问之言。阿差末论说转识至七地还。此中复言入法位。无生忍菩萨。离生灭智慧。与彼论合。既言依止生灭智慧离颠倒。即是转识也。离生灭智慧故不生者。即是本识。与神吉论合。临文当广释。师云。承师说云。轻毛亦得见性。得阿梨耶识用。故下论释十地中言。始从于地至十地。皆云知于地者。即是轻毛已上也。故名菩萨。二乘不得见性故。非菩萨也。师言颠倒有二。一通。二别。若四到见别。诸烦恼是通。今此中言离通颠倒也。离生灭智慧者。言以真识除转识也。得不生灭者。言得无生真智也。此无生理难信难持。此菩萨能堪受之。宜入无碍不动不退。故名忍也。灭无一切观法。得无生忍。故名位也。不如是者。名法爱也。当说。

  案如上三假品不着门中文言。以此不着智慧。除无明等诸烦恼。言无明者谓第五住。诸烦恼者谓四住。故宝性论云。除恼等烦恼。名烦恼鄣。如言慧解脱人。不得诸禅及灭禅。则悉据九定。当知此中言无明等诸烦恼者。则尽据五住。若如此者。亦似无有二智。别除四住。及第五住也。而言生灭智者。此据除别颠倒为语。但据念处。此处既未真证。故说为生灭。何以知然。论本释上除四到。经文不应越释也。而言离生灭智慧者。此据地前未证真之智。故说生灭。初地起时。离此智慧。故得无生。受初菩萨位。故言离也。故上论释中。有此初地七地二种无生义。意已如前说。此中应当广释诸二鄣义不同之意也。

  舍利弗问已下。此经文所以来者。上来至此。释随顶中菩萨法生之义已竟。今欲释无生之义。故兴宾主。何以知然。上经文三问中言。见色空受念着。受想行识空念着。言为着此空故。起于□爱。乃至十八不共法等亦如是。文中何故皆多至十八不共而已。为此唯在果故然也。次就寂灭门亦尔。皆言着此寂灭受念着故。次就分别门亦尔。已即结云。是名菩萨顺道法爱生。当知上释生义竟。并未论无生。今此中欲释无生故问也。

  须菩提言已下。明善吉此复一一历法。答明不生之义。此初先历就十八空。以不见义问答也。

  复次舍利弗已下。第二复次历法。举不念门答释也。

  如是舍利弗已下。明三种心结释也。

  何以故已下。正明释于上来所显心体。当知阿梨耶识心。其由树藏。非谓智也。故此中言何以故此心非心心相常净故。当知此据自性清净心树藏之心。若是智者。岂非心也。此义当广释。

  舍利弗语须菩提已下。此即是因论生论。上善吉既释言。是心非心。心相本净。故身子即因问之也。

  须菩提言已下答。既云若菩萨知是心相与淫等。不合不离。当知此据如来藏自性清净心。故论释云。善吉思惟。当以实相答之。此据体实之心。非论智心。若据智者。云何言若菩萨知是心相。心相既据所知明之故。当知非智。但论体实耳。而言是心相与淫等不合者。此据如来藏体本来清净。自性清净故。夫人经云。心心不触烦恼。烦恼不触心。云何不触法。而能得染心。即是此义。据体为言。故不合也。

  不离诸缠等者。此据如来藏义。是据被缠义。乃据上如来藏体。故云不合。今正据如来藏义。语其被缠之义。故云不离。故彼经言。为无量烦恼藏所缠如来藏。即其义也。所以云不离诸缠。即是不染而染。难可了断义耳。若言如来义者。则据果论之。若如来藏义。据在缠时。如来藏体。据自性清净时。但明义为有时。不得相滥。故须分别也。当说。

  舍利弗语须菩提已下。正明义论无心相义。论释甚分明。至论一一当释也。

  不应问已下。即其内外有无俱无。云何乃问有心相无心相义。故非其问也。

  尔时慧命舍利弗赞已下。即是品第二大分中。身子述赞劝学之义也。至论当释。

  释曰已下。释上就十八空中。明平不相见之义也。

  有人言已下。明欲明无先立其有法。故出有人言也。

  外四大者。即是饮食衣服。能增益内四大。故云入身中为内也。身若死时。还属外地水火风。故云为外也。

  一切法已下。即明其空无无来去义。明一□□□法本无来去。若有外者。可有其内。今即外而无所怖有内。故外空中不见内空。余者悉倒然也。

  复有菩萨已下。次释上不念六波罗蜜十八不共等文也。

  问菩提已下。次先释三种心义。极有复次。意释一一临文当说。

  答曰已下。案如伽耶山顶经。有四种发心。言初发心。如初日月。第二行发心。如五日月。第三无生忍不退发心。如月十日。第十地菩萨发心。如十四日月。在佛圆满。如十五日月者。言初月日非无其月。以小故不见。以月喻见理得常解义当知初发心菩萨已常。如初月作圆月。非圆月别智。经既明文。义当广释。故此中云此菩提心与佛相似也。

  因似果故者。明因果俱常。而佛答纳衣云。我佛法中因虽无常而果是常者。先尼意谓因亦块然。而有果亦块然。故说因果俱常。佛欲破此义。以生□□有其增长。渐渐增明义。故所以说因是无常。实非谢灭故。地经加分中云。法身常身智身故岂复法身有其无常。但是分常故增果。是圆常故碍然耳。当说。

  复次檀尸已下。次就六波罗蜜。释此三心。以初波罗蜜为菩提心位。中二为无等等心。后二为大心也。当说。

  若能如是一行。一行者始。是菩萨无生智慧。不者名生。属于法爱也。

  心亦不高已下。总释无生之心不高之义也。

  如虚空相已下。为本有了因等义作喻也。当说。

  问曰已下。释身子所以致问之由也。

  答曰已下。明为诸小菩萨多起着故问也。此中文句分明可见。一一当对上经文释也。

  云何菩提亦复虚诳者。为明诸小菩萨问□□怖故须问。故大本经。为小菩萨说云。空者是□□。不空是大涅槃。若为大菩萨说。则□迦毗罗城亦空。大般涅槃亦空。此中为诸小菩萨。闻无生怖故。所以问也。亦从虚诳生者。若是法佛但为了因。显体而已。不论其生。今据报佛。对于生因。从缘生故。云从虚诳生也。此中说本有生了缘正等因义亦善。生若了缘。此三因体不异。但逐义对说有别而已。若正因。则据如来藏性。今宜以生因对了因。缘因对正因说之也。

  尔时舍利弗赞已下。释上第二大分。身子述赞劝学经文也。

  佛所以叹然者。袁为将欲可善吉所说。及可身子述赞之义也。

  从佛口生者。释上叹辞。只应云教是佛说。今者善吉从教生解。依教修行。如佛所说。所说无谬。故云从佛口生。今者乃以此□□之。故云有人言也。人云梵天王生于四姓众生。刹利从顶生。毗舍从齐生。首陀从脚生。今以婆罗门从口边生。为贵故。于四色众生中第一。今善吉亦然。所以赞之云尔也。

  有未得道者已下。释上不取财分义也。当说。

  四信者。即是信三宝及戒也。

  如舍利弗等已下。释述赞文中无净行第一义。故引四大声闻明之也。

  是三昧已下。若依毗昙释云。此无净三昧。从五处生。谓四禅及欲界。论今唯言从根本四禅生。但于欲界中用故。说为五处也。

  问曰已下。次释身子劝学之辞。上身子言。欲得菩萨声闻辟支佛等。当学波若如说行。今此中问意云。若论大乘。则生五乘。若论其事。唯菩萨事。云何此中乃但据三乘。明学波若也。

  答曰已下。答云□如波若。出生五乘。但三乘人学皆为涅槃。今□据出世间为语。故言三乘。此当是据秘密道中。论三乘同实相住净涅槃。今只说此实相净性。以为无余涅槃。故言即是也。师言。若三乘智慧。及断烦恼无处。名有余涅槃。生死尽处。名无余涅槃。今据三乘生尽故。功德法身。与空合德。故云三乘人皆同为无余涅槃也。道凭法师读于此经。以见令三乘同学波若故。造五时教义。以于此经为通教。若以出生三乘。名通教者。一切大乘经。乃皆出生五乘。亦应并是通教。此经言。欲得刹利等四姓乃至六天声闻辟支佛菩萨者。当学波若。华严经云。入患目三昧。能令无量众生离三恶道。无量众生得人天乐。无量众生得二乘果。无量人天得无生忍。夫人经云。如阿耨达池出八河。如是摩诃衍出生声闻辟支佛世间出世间善法。言世间者。据人天乘。出世间者。言菩萨乘。当知一切大乘。皆出生五乘。无非通教。何独此经。此经乃播生五乘。今但说三耳。师言。波若乃是阿梨耶识。实谛真心。二乘净智。但是转识。不得此智。云何乃言当学波若波罗蜜。此是论三乘同观实相。据常住波若为语。非论真智。真智二乘不得。如涅槃经云。二乘之观。不见佛性也。今有人言。言不见性。据显示道。言其见性。据秘密道。此中据秘密道。真智皆同故。令学波若波罗蜜。故说言同得无余一实涅槃。若显示道中。则言二乘无大悲故。不得见波若波罗蜜。有斯二意。经论明文。推之可知。此义当释。

  复次已下。此一复次。一意释始遍据同□□□得道涅槃□始前来诸意。是据秘密道论。非是据境。此复次意。始论据境也。当说。

  复次舍利弗已下。明波罗若波罗蜜相。前文已释。是故此中但劝三乘学而已耳。

  释第四十二卷论

  第九品者。名为集散品。即是命说分中第三大分。从此下去。始明善吉承命正说波若。就正说文中。大有四分。初从此品相行品约品。此之三品。然三解然门明说波若。第二从句义品已下。去至缚解品。是就人大。就于波若。已知大法故。名为大人。第三从摩诃衍品已下。去讫至会宗品。有七品经文。次就于法大。已说波若。以为大人所知。故名大法。第四从十无品及无生品。生此之二品。初明除生。后明遣法。故约遣相门。以明波若。经云不见诸法集散。而今言集散品者。□□□法师释中论意云。实为破生。而名生品。破于因缘。□名因经品者。□影法师。涉释此经意云。此举所治以为品目。举能治以置经名。故云尔也。

  尔时慧命须菩提白佛言已下。是第一大分三品中。第一约三解脱门。明于波若。就此初分第一品中。复有三分来意。并是论主自科。此初第一上就请示门。以明谦让门以明波若。第二从复次世尊已下。明善吉正说。次不住门。明于波若。第三从第四十三品已下去。亦之第三正明波若体相。就初嫌让门中。复有二意。一云我不觉不得菩萨已下。就于生空以明波若。世尊我不得一切诸法集散已下。次就法空以明波若也。当说。

  世尊我不得一切法集散已下。即是第二就于法空。以不住门明于波若。此中经文下。论主虽彼作种种义释集散及不住等义。至论其意。品云诸法。无生故无集。无灭故无散义也。

  或当有悔者。既其皆是三假施说。菩萨与字悉不可得。实无菩萨。我若说有菩萨言是菩萨。而为说波若者。我之所说。则违实法相。得妄语罪。或当有悔。则于我说无功。我今宁谈其实。说无菩萨。则[穴/俱]合实相也。

  世尊是字不住已下。一一历然世出世法。以明不住义。并临文当说。下论亦分明也。是字不住已下。论主虽复化种种义释。论其大意。只欲明请法本无。以法无故则名无所寄。本以名招法。为法设名。既其无法则也无名。无法无名。故云是字不住。本以不住故。有不不住。今既无不住故。所以亦无不不住。故经云何以故无所有故也。诸义例然。世尊我不得也。

  集散已下。一一□说。就阴入界十二缘六波罗蜜因果等历法明之。并至论当释也。

  无明尽集散者。形于上文。十二缘中。唯长此一句也。当说。

  云何当作字言是菩萨者。师言。此即是嫌让之义。故此中文有三四周明也。当说。

  问若尔上三假品初亦有此辞。亦应是嫌让门波若不。余言善吉。此辞但是请求示说波若。但佛为述成言是教菩萨义故。非嫌让门。明波若义。今此中始是善吉正说故。是嫌让门明波若义也。

  我不得如梦已下。此一意为释疑如来已。至论当释。

  离寂灭不生不示等文。至论一一当释。

  我不得如法性实际等者。上三假等品中。虽明于空法位等。无此三句。所以于今乃明者。师释云。上但多就世谛生空等明义故。所以不德。今此中就于法空谈义。则二谛双明。善论实相。故始相此中明之。□有一解言。上三假等品中。皆亦双明生法两空二谛等义。何以上无。此中明者。就命说分中。有广有略。上之二品。但是略说。未广明法相故。所以不说。今此中始是命说分中正说之分。更广明法相故。始此明之也。

  问曰先品中已下。此意云。上三假品中。以明善吉言我不见菩萨菩萨字。菩萨菩萨字不在内外中间等。云何言为菩萨说波若波罗蜜。今此中何以复言我不觉等义。为谁说也。

  答曰已下。所以列此四爱来者。只为明法爱难遣。故引三爱传以格之。为难遣故。所以重说。令离法爱也。

  复次上法已下。初复次意云。重说无嫌。今此一意。则云不重。别言不见。今云只诸法本无故。不觉不得。此乃就不觉等二门明之。岂同于上不见门说也。又上示不见。乃请求示说。今云不觉等。乃据法寂。不觉不得。非智力少。上据智少不见故。请求示说。有此等义。不同意趣名异也。

  问曰已下。问意云。今言无菩萨者。为未行已无菩萨。非是行时始生。若言光有菩萨。至行波若。始言无者。菩萨则是本有今无。若未行般若已有菩萨。云何复言不见菩萨行于波若也。

  答曰已下。此明即法谈无本来大寂。是故说无。若行般若。始除法令无者。则坏法相。成断灭见也。

  譬如眼等已下。既欲解释无集散故。先就立法明之。后始明遣。今且约眼而谈。则诸法例然。有种种意释也。当一一说。

  复次观世间灭谛故者。师言。此据世谛。以论世间也。当说。

  则无世谛语言已下。此去有二意。就接俗义释之言。非不住者。非不名字因缘和合共住。不尔者。则无世谛假有。便成众事都灭。本于世谛中。对世谛故。说有第一义谛。若无世谛。亦无第一义谛。若如是者。则于世谛中二谛俱无。世间诸法大成错乱。故昙显法师云。二谛是接俗之近诠也。

  复次是中已下。始是至极之释也。如上说。

  离有二相已下去。一一么释诸法寂灭不生不灭不示等义。一一并临文当释。

  寂灭有二已下。上就离门。明一切法文字性离等义已竟。今次就寂灭门。以释上义观一切法涅槃相从来寂也。

  不生已下。次就释一切法不生义。既法本不生。今亦无灭也。

  一者未来无为者。即是未来所得无为也。

  不灭有三种者。此乃明三种灭义。何以而云不灭有三种。今次欲明不灭故。先举三种灭。就相违而言。故云三种。解此不同。若毗昙人释云。时差故名无为。若成实云。为真智数所得。名为数缘。不为真智数所得。名非数缘。数缘非数即缘是智缘非智缘。但译经家不同耳。若婆沙释。与仁王经同。今宜据此为言。婆沙云。须陀洹人。断八十八结无处。名为智缘。何以然。此灭既为智所缘断得灭。故说此灭名为智缘灭。若初果人。极钝者唯有七生。此之七生。属智缘灭。是无余涅槃。除此七生已。其余无数未来生死三涂生等更不受者。皆名非智缘灭。何以故然。此智尔时但断烦恼。以无烦恼故。未来生死自然不受。此之生死。不假智缘而得于灭。故说生死尽处。为非智缘灭。所以仁王经云。菩萨云菩萨住初忍时。未来无量生死。不由智缘自然而灭。是名非智灭。无相无为相。以此义故。婆沙解以斯陀含人。断六品思惟。为智缘灭。除其人天往来之生已。其余生死不受而灭者。属非智缘灭。阿那含人。断九十二使。为智缘灭。欲界人天三涂生尽。为非智种缘灭。罗汉三界生尽。属非智缘灭。断九十八使无处。为智缘灭。七方便中。所有二种。种属相似智缘非智缘灭也。当说。

  无常灭者。不假对治据任运而灭。若并无此三种灭相。则名与此相违。属不生不灭也。

  不示者。法华云此法不可示言辞相寂灭。与此论去合也。

  问曰已下。此去更聊简上义。而但受一边。不受一边。不受一边故。□为问也。当说。

  答曰已下。云此如性等实无集散。但据得用时名集。不得者云散。此之实相不可失。但据不得用故。名为失耳。

  如虚空已下。释上十喻中文亦同上。意言。虚空亦无集散。譬如舍内满中虚空。但周围不开门者。则不得此舍内空用。若凿其门开户牖者。则得入中。得此空用。故名为集。若塞户时不得空用。则名为散。故说虚空有于集散。今既虚空亦本来是无。所以得云不不集散也。善不善等当说。

  世尊诸法因缘和合已下。论主自科云。上就不住门。明于波若。释菩萨菩萨字不可得等义竟。今第二次就异门。破菩萨菩萨字等不可得义。以明波若。所以名异者。至论当说。

  如强名虚空亦无有法中可说。即虚空也。如是一一还累牒上文□意么法明之也。当说。

  释曰已下。此初正明论主科文意意也。

  何以故已下。释所以名异门义。上乃就不住非不住门等么法破之。今乃就五众等中平相推之而破。故名异门也。当说。入出息属身念处故。不属虚空也。色尽处亦非虚空。名色尽处故。虚空无碍。色是于碍故与相违。如是则无虚空但名耳。

  问曰已下。此亦但受一边故。所以致门也。当说。

  答曰已下当释。

  但是事不然已下。如上观之。地相复无。若以禅观为实。言如一切入观者。佛亦说虚。但是地相。事既不实者。三大亦然。故云是事不然也。

  如四大为身已下。明传传空之。既以身为本。身无故身上所学当知悉无。如是次第么推至佛果也。

  以是故已下。结释也。阿鞞䟦致性义。临文当释。

  复次世尊已下。论主自科。上耽嫌门让中。约住非不住门明义已竟。今此文即是善吉正说次就不住门明于波若。就此文中。大有三意。第一就不住门。明不住者得。第二言菩萨无方便色中住等。明其住者之失。第三先尼已下。明以小况大。今以此为阴入界十二缘等。成于上义故。约而辨之也。当释。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者。师言。此明相即义。今谓二谛若二亦不即。一亦不即。但于一法上。有其二义。取其一体。故名为即。言色从缘无性。故说为无。此为无性之无。即是缘起之有。此色缘起说故。为有此缘起之有。是即从缘无性之无。而言二谛相即者。未见经论说言相即。但言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但是即是之即。非是二法相即之即。故云相即也。但人见此二义互谈。剩说相即。逐令一切传之。今以非一非二。乃谈其即。无有相即之即。若言相即者。应有二法共合。可说为相即。今唯即是之即。不得论相。此义当广说。

  乃至十八不共已下。师言。前半经文。列诸法门。皆至此而终。今者此不住门中。乃至诸神通无量陀罗尼门等法。始穷当是随使明之。可以然也。

  释曰已下。此初明论主自科文也。

  今须菩提已下。明虽从此品初来半是命说分中善吉正说。但上乃就谦让门明。未好是正说。今此第二不住门初。始是正说。则正以善吉为主。世尊为客。宜说波若。故言复次世尊也。

  波若有种种名字已下。此初从观主至不住。但略举七门。言名字不同。必至论列释文。始从于行。讫至不住乃至十二门也。当一一说。

  以众生闻种种名说欢喜故。所以须作多名说也。

  此如解行。乃通上下因果。故大本经云。复有一行。是如来行也。既其念持。故须分别。波若虽无分别。此就立法道中解义。故须□尔也。

  问曰已下。聊简上义故问也。

  答曰已下。明菩萨爱法情深。多智法爱。恐鄣无生法。此爱难除故。复说不住也。

  有无相三昧已下。明菩萨入此三昧。虽无所观。而不灭心。不同入灭定。所以能处有循定处空外化。于第一义中。而双照二谛。皆是菩萨不思议力也。

  问曰已下。明心必随缘。菩萨今不信诸心境既寂。那不入灭定也。

  答曰已下。明论主还引善吉辞。以经来释也。

  复次世尊已下。论主自释。此文为二种菩萨说之。欲论一一菩萨尽具此二。今但逐二义而谈。故言二种。菩萨为读经者多着字句故。为说不住字门。以禅□通故。为禅定者。说不住神通也。至论当释。

  释曰已下。正列二种菩萨也。

  一字门者。明西国俗法。一切法。一一法皆有十名。名之不同。此则一法。或十或五一二三等也。若就一字门明义者。地但言浮。只以一字而名之也。二字门者。如水一物。或有二字名。或有三字等名也。当说。

  复次已下。今欲解释佛法中义故。先举西国俗法为端始。次明佛法向俗法中字门如此。今明菩萨闻一字门时。即入实相。如闻阿者。此亦云初。亦云无故。闻阿字门时。即作此解言。诸法从本已来。毕竟空寂。无有于生也。而不住阿字。明佛法之中。闻一字门义。如此四十二字。亦入一阿字。阿一一字。亦入四十二字。头佉者。此云苦。若闻此名。则起大悲不住苦字。闻二字门。其义如是。

  阿尼咜者。此云无常。若闻此辞。则入圣行。知字空寂。闻三字门。其义如此。故令菩萨不住字门。故就不住字门。以明波若。而名字为门。门者通义。因字诠理。有其道用故。目为字门。菩萨既知文字性离。本来是空。所闻不住也。

  余文字已下。此为坐禅人。此陀罗尼义。至下当说。

  复次世尊已下。为法爱难除故。还牒上文意。复么诸法门。一一更明观法等不应住义。以明波若也。当说。

  寂灭者。即是涅槃。谓性净也。

  世尊如菩萨摩诃萨欲行波若波罗蜜无方便已下。第二就于住门。以明失义。亦一一么法明之也。当说。

  何以故已下。还释上所以住于诸法不得萨波若义。明此果既是无相无住着果。今以有住着行有相之行。则不能得无相之果故也。当说。

  释曰已下。此初总略指释上不住色无常等圣行。及如等义也。

  问曰已下。同意云。而言不住者。三性之中。只可不住垢法。以是罪过故。余之二性复有何咎所以不住也。

  答曰已下。明论主自引经牒释也。若取相行者。不到彼岸。故云非具足行。乃至陀罗尼门者总结也。此中下。复还引经牒释也。

  问曰已下。云若然者。言此色无常苦空等义。是罪过故。可得不受。何意复破此色五众等。譬如金丸。但以热故不取。非除金丸。今何故乃破五众。如遣金丸。

  答曰已下。明为离见着须除五众等法。为遣法爱也。

  问曰已下。释上不受三昧不与二乘共义也。

  答曰已下。此中似以显示道释也。

  二乘有习已下。至三慧品中。释当释也。

  如摩诃迦叶已下。引证二乘习义也。

  复次是无受三昧唯佛遍知已下。此复次意。似于秘密道。释明二乘三昧不异。但以忧劣不同故。言不共也。

  问曰已下。明何以用此十八空智。观诸法皆空。而不受诸法也。

  答曰已下。此中论主复还引上经文牒释也。

  乃至有法微相可取者已下。明论主即因此释有行可取。不得萨波若义。复即生起下经文。可以上经文显掘者亦然。只为生不经文。

  先尼梵志已下。即是第三明以等小证大。此一意经文。虽云是以小证大。似是秘密道。意明小乘之中虽多不说法空中。乃以小乘法空来。证大乘不住诸法除法爱义。此之先尼。本是外道。得于小果。只以不取诸法相故。信于佛法也。

  云何为信已下。释其信体也。

  住信行中者。非是十六心中信行。此乃是入佛法信行也。

  何以故已下。释可以不爱之义也。

  非内观得故已下。此明先尼得境智双绝。内外俱忘故。可以不住之义。下论自释也。

  何以故已下。释可以先尼能如是内外两忘者。以得生法二空故然也。

  此中心得已下。明出先尼得解之处也。

  此彼岸不度故者。明从彼此之岸。至无彼此之彼岸。亦无可度。亦无可越也。

  问曰已下。明论主自断经文也。

  答曰已下。正释科文之意。以小证大义也。

  如那若婆罗门已下。此文可以来者。为欲证先尼生信之义也。

  是大众师已下。出外道可记异佛之义也。

  先尼问已下。正出先尼生信根本义也。

  先尼言已下。述其可问。上说外道六师可记不同佛义。当还愿上六师所记。不同□文。此中说也。

  佛告先尼已下。挫其耶心。耶令伏也。

  白佛言已下。述其生信之至也。

  佛问梵志已下。明如来知其所执常作二我。作身我如器。常身我如器中果。故欲反质问之言。我应如去也。如去也去之义。下品当释。

  答言已下。明其稍有见法之情。故答言不也。若汝既志言不也。岂应生疑。于佛法中。求定相也。

  答曰已下。明其愿解。故言不应也。

  佛告先尼已下。释上如来可以记别不同之义也。明初果人既但断八十八使。余七生在。故说有生。二果人但除六品爱分。有四使往来生。故说有生。那含人但断九十二使。余上界生在。故说有生。诸大弟子。循得上果。三界或尽。故说无生。而但言由我慢残者。明慢是爱分烦恼。人天往生。但由爱分。二乘多生知足。起增上慢。□是声闻多□行事故。于爱今中据慢为语耳。

  先尼闻已下。明其领解得道之义。此经是佛成道五年说之。已明先尼得道。而大本经始言成圣者。当知非是实人。始于后廗得果。阇王亦然。故问夜月经云。阇王既见月明。问诸臣言。此是何日。答云。是十五日。十五日者。应须忏悔。即乘夜月。至佛可忏悔。得于罪灭。当知双林非其实也。但乘前事故言月爱三昧。作异名说之。是秘密道教耳。

  明我为宰主。既其无我。则法无可属也。

  问曰已下。料简释上先尼可以不答之义也。

  答曰已下。此初一意。由据系释。可以不答也。

  复次已下。去明就先尼得解来释。此初。先就因即离两我。求之不得。而生解悟故。答云不也耳。当说。

  复次梵志推求已下。却亦如来反问。答中四句义也。

  而言于四处求之者。即是就即离两我推之。云色如去也。云不也。离色如去也。云不也。受想行识。如去也。云不也。离受想行识。如去也不也。即离各有二句。于此四处求之不得。知无定相。得入空门。此之智慧即名得道智慧也。

  观自身已下。次复明有可存观。虽是智慧。而不得道。谓观身五众。以为内观。观他身五众。以为外观。总观彼此五众。为内外观。若执见此三内外等法观者。此之智慧。不名得道。虽复如此。若无智慧。亦不得道。但须忘之。不令无慧也。

  复次内者已下。次就十二入等。明内外义。以法无定故。以智慧观之。得成诸观前缘。若使有之定相者。则不得观。为诸观行故。言则无智用也。当说。

  又此智慧已下。明境智相称。智本称法而生。法既无定。当知亦然也。

  如称为物者。明上右之时。假为法立名也。

  物为称者。明法当名也。

  二事相侍者。明离物无名。离名无物也。既其如此。当知。名后故法亦假。名假故无名。法假故无法耳。

  无量数智者。明无量智数。皆为道方便。可以方便之中皆属智缘灭。亦名数缘也。下文当说。

  观无量法性相者。明此之法性既即是实相。实相即涅槃。涅槃即如来藏。如来藏即是佛性。故亦名涅槃性。亦名安乐性。安乐性即佛性。论云。法名涅槃。当知。法性即涅槃性。既云谓如来藏性净涅槃。当知。涅槃性即是藏性。藏性即佛性。而此中言先尼观无量法性者。其义可知也。当说。

  复次已下。释上无取舍义。此中先释无舍义也。

  此彼不度已下。释上文之度之义也。

  非法者。云无法可得也。亦非非法者。非法亦无也。一解言非法者。据真而谈。无法可得故。名非亦法非非法者。据世谛语。非不有是法也。

  释第四十三卷论

  复次世尊已下。即是集散品之第三大分。明波若体相。及波若之名。及其波若所属等三义。一体二名三可属。论自科之。此中文意。临文一一当说。又论既广释。不须劳烦解也。

  舍利弗色法无所有已下。上宜就六波罗蜜等。明无可有不可得义。今次更广么法。明可以不可得义也。

  法性等无所有不可得者。即是真如法无我二谛义也。

  相亦离相者。此据实相之相。亦无实相。是真如法二谛。如上可说。

  色等已下。明诸法既其空故。可以无生无成就等义也。

  以如是学故。得三种清净也。

  不生染心已下。经还自释上心清净义也。

  不生母人腹中已下。释上身清净义也。得菩提时诸相好等。即释上相清净义也。

  问曰已下。问意云。上如来自说六品经文命说分中善吉。此品正文。广就谦让不位等门。明于波若已利益无量。今何以此中始门。何者是波若也。

  答曰已下。正明论主自科。此一品三分经文之意。此中正欲广出波若常住体相故。可以致问也。

  若有佛无佛常住已下。他言此经不明常。若如此中文释者。此经乃句句。明常及以佛性性净涅槃义。何以然论自言。波若是一切法实相常住。此经之意。则以实相为宗。句句之中皆明波若。岂非句句明常也。欲论三佛皆常。此中何故。乃云波若常住有佛无佛之义。既言无佛。当知佛有无常。解言。此据化道事迹为言。论其波若非迹现。始有感尽。便无常在于世。据此为言也。

  非佛等作已下。释可以常义也。

  复次离是二边已下。次释观照波若。欲论为有二故。可以说中。今既离二。亦复无中。何故说言中观之智。若为波若。

  解言。既其无二。亦复无中。但为对于二。不取二故。假说为中实。亦无中道可观故。以此无相智慧。以为波若。可影法师释。于中论言。此论能治为论名。可治为品目者。良以此也。此下文意并然耳。

  复次离有离无已下。上释实相波若已竟。今次就三法门。释真证波若体也。

  师言。若实相波若。若据其智处而言波若非心心数者。据真智波若。即是自性清净心。即是正因佛性。此是真证智慧也。若言波若是心心数法者。即据因名为缘照。波若转识法智。属于无常下去文意尽。然师云如此言。二乘不见佛性者。即不见此阿梨识智耳。若然者。便成智慧。见于智慧。复成智慧。为境义。若此真常识。即是佛性。而言菩萨见佛性者。复成菩萨。更有一智见。此真智复成二种波若。捡论中开宗。唯明其二。此义别当广释。此即解波若体义也。

  复次已下。还引经牒释也。

  复次无所有者下。亦引经释之也。

  复次十八空已下。结释上初舍利弗。已上一段经文也。

  何以故名波若波罗蜜已下。释上云何名波若欲生。下解释故。设一疑也。

  问曰已下。问意云。上初出波若礼。唯明实相波若常不异。今何故行说智慧波若第一。今将次出二种波若捡相故。生此问也。

  答曰下。论主释生出也。

  入不二者。既无于二。亦无于一。一于一一相者。何可谓无相故名入不二也。

  以是故汝难非已下。上就立法明义故。就于因果二法中。说明二种波若。今就折中明义故。一无可存。云何乃问二波若异也。复次世间已下。欲解波若波罗蜜胜故。列三种智慧。始从劣至胜。渐渐明之也。

  离生已下。明诸禅世智。初禅世智。离欲生无所有处。智离色生故。云离生智慧也。

  复次是智慧已下。明智慧波波修。即有增胜故。说为生住。非无常生灭故。不说言灭。师乃解云。是缘因转识波若生灭智慧也。当说。

  是谁已下。释上波若所属句文也。无我无我所者。此以空为无我。即是三种二谛中无我义也。

  既言凡夫虽复离欲有吾我心着离欲故者。当知得禅见分不除。云何言随界并断也。

  不能具足得般若波罗蜜者。师言此明二乘但有缘因转识波若。无有正因波若真智故。云不能具足。而论但立二种波若。此复但言不能具足。不说金无者。有其意也。当释。

  问曰已下。次聊简上分经文。今云何乃以六波罗蜜在前也。

  答曰已下。明为述易解者故然也。五波罗蜜但非意而释也。然后续说已下。即释第二意。

  舍利弗色等已下。经文也。

  菩萨入此门已下。次释上得解不恐怖经文也。

  舍利弗问已下。释上不生不成就经也。

  若菩萨能如是行已下。释上三种身心相等清净经文也。法性生身实无复生。但以随可应。见大愿力。不住涅槃等义边。说为变化生身。其实内身不须变化常见佛。其中供养。施作佛事。无量无边。不可称说。非变化身。始能供养故。此中言常不离佛也。

  第十品者。名为相行品。即是善吉正说。初大分中第二之分。次就相门明波若。论主将欲释解。是故举云第十品释论也。

  尔时须菩提白佛言已下。就此品中。大有五分。第一明菩萨无方便。行于波若有行相义。第二从舍利弗问须菩提云何当知已下。明菩萨有方便故。行于波若不苦行相。第三明身子问但不离不受三昧。疾得菩提义。第四佛赞须菩提已下。明如来述成。就述成中。复有二。初先述成第二菩萨有方便行波若无著行义。第二始述成上第一无方便着行义。第五舍利白佛言已下。则双明有方便者。得无方便者失义。此初。即是第一明菩萨无方便故。行波若有于行相方便者。名巧用不证。今此菩萨逐着行故。名无方便有于过失。不得圣道下。诸义例然也。

  若色是已下。明既即色无色。何有常无常苦乐等义也。若菩萨于色上受念。即是忘解也。

  若为色作行不得离生老死者。出有行相之大失义也。

  舍利弗问须菩提云何当知菩萨摩诃萨欲行般若波罗蜜时不行也已下。第二明菩萨有方便行波若无行相之得义。此中还反上文句。而例之也。

  色即是空者。论其无性。空即是色者。据其缘起。非色离空非离色等义。皆然也。

  是菩萨摩诃萨是般若波罗蜜。能得阿耨菩提者。上就方便行般若中。明着行之失。故如是行。尚不得二乘果。何况无上菩提。今此中明有方便行般若。不着行之行。故云胜得菩提也。

  行亦不受已下。上初品中。唯明两句。第二品中亦尔。第三品中。明于三句。今此之中虽欲明四句。至不受亦不受。乃成五句。为著有者。不行亦不受。为滞无者。云不行亦不受。为有无俱著者。云行不行亦不受。为着非有非无者。云非行非不行亦不受不受亦不受者。即复遣第四句。不着非有非无患始。亦离四句。即复成。并遣上四句皆尽故。有此第五句来。即是真如法无我义也。

  何因缘故已下。问所以不受之义也。

  舍利弗以是故已下。明经即还自总释上不受等义也。

  何以故下须还释上也。

  上无所受三昧者。据空门中不受三昧。今此中乃据。无相门中无受三昧也。

  是三昧不离疾得菩提者。此明超时非超行也。论自释。

  释曰已下。明论主自科文也。

  若菩萨无方便已下。总明释上初意文也。当一一释。如以瞋心已下。明诸法不定义也。

  初自无相者。云本来无相也。

  与上相违者。此一句即是总略。释上第二不行经文也。

  不远离者。释上不离如是行于波若。得菩提义也。

  入是三昧者。引华严经譬云。六地菩萨入此三昧。用如陆地乘船。名功用道。七地如大恒中船。八地如大海中船也。当说。

  或时超已下。释上疾得菩提义。此是超时非超行也。当广释。

  舍利弗言但不离不受三昧已下。第三为有人疑。但言佛法中唯有此不受三昧。能疾得菩提。故同善吉善吉广以百八三昧。始从首楞严。乃至离着虚空不染等。未答之言。皆能疾得也。百八三昧义。至摩诃衍品。当一一释。

  没有无量已下。明但略说百八。乃有无量三昧。皆能令菩萨疾得菩提。不但三昧。亦有无量诸总持门。能令疾得。明佛法之中方便无量也。

  慧命须菩提随佛心言者。此是经家辞也。明善吉既蒙加命说也。佛说无异。故云随佛心言也。

  被报言不也已下。上善吉自言行云随佛心言也。是三昧者。以为诸佛授记。今身子问即言不也。何意如此明善吉。以无著心说授记义。亦无记相。今身子乃以著相心。问授记之义故。答言不也。非违前言也。

  何以故已下。还释可以不也之义。明人即是法。法即是人故。无授记相也。

  云何知已下。身子问云。若言人即是法等义者。云何言菩萨知一切诸法等三昧。若尔则有。人法境智之殊。云何言即也。

  须菩提言已下。释云。是无入之人入无入相也。

  尔时佛赞言善哉已下。第四明如来述成。善吉上说有方便无方便。二周经文。恐时众疑。善吉非一切智所说。容有谬错。不称法相故。如来述成赞叹。明佛所举不虚。可其所说善合于理。此初。即是述成中第一。先明述成上第二不着行义。一周经文也。当说。

  问曰已下。是论释上文之意。当一一对。牒上经文相。当释之。

  三事者。即菩萨三昧般若也。

  舍利弗白佛言世尊菩萨摩诃萨如是学已下。此下由是属述成上第二经文不行之意。当一一说也。

  何等是毕竟净已下。经以不出不生无得无作等四门来释之。论当说也。

  佛言诸法无所有者。云诸法无性相故也。

  如是有者。谓假名道中。强说为有也。

  如是无所有者。此一句结释也。名无所有义。是事不知者。云若不知诸法。如是无所有者。即是愚痴故。云名无明也。

  舍利弗白佛已下。述成第二门经文。及无受三昧义。讫此今复更欲么法广释无所有义。即是第四述成分中。第二述成上第一无方便菩萨所行之义经文也。

  舍利弗白佛言世尊菩萨摩诃萨作如是学亦不学已下。即是第五大分。双明有方便无方便行得失之义也。当说。

  释曰已下。先明论主牒上经文。欲生下经文之意故。出身子问由也。当释。

  诸三昧在波若中。皆同名无相智慧。故云波若举分相在诸三昧中也。

  毕竟清净者已下。释上四门禅毕竟清净义。前之两门立义释之。下之二句。则传传相释。明诸法不从因边起故。名为不出。亦不独从缘边起故。名为不生。因缘法寂故。名不出不生也。

  无定生相不可得者。总结释也。

  不出不生故者。则传释不可得义也。

  不可得故者。则传释无作义也。

  问曰菩萨用是必竟空学六波罗蜜已下。释述成中。第二翻无方便行经文也。

  今诸法云何有已下。释上身子问。诸法实相。云何有意。上经中乃言诸法实相云何有。既本不曾说实相为有。此义难解。今此中释言身子上问诸法云何有者。则成可解。但上身子意问在于诸法。乃寄实相上以为问端耳。何以知然。善吉所说。本无此辞。说实相为有。今不应问言实相为有得。论解释此义始相也。

  失智慧明者。非是凡夫得而失。但应得而不得。故云失也。

  明无方便菩萨以着法故。不可圣道。堕凡夫数。故有失也。

  舍利弗问若菩萨如是行已下。释上第五有方便无方便无方便得□□明经文也。若菩萨如是行者。即是著相之行□行波若故。不得菩提也。

  即为说因缘已下。出其无方便。行分别着行。不能忘行有失之人也。与此相违者。即释上有方便菩萨行义也。

  释第四十四卷论

  第十一品者。名为幻品。即是善吉正说初分中。第三就无作门。以明波若。今欲解释。故题品来云第十一品也。

  尔时慧命须菩提已下。就此文中。大有二分。第一名如幻人本空无作之义。第二明此理难信须内外因缘。内因缘者。所谓方便波若。外因缘者。谓善知识。此初。即是第一明幻人本空无心相故。傥然无取无作无行。亦无所得。无得相故。所以举易解物。欲显难解。举之为问也。

  善吉所以举幻人为问佛所以反问善吉令答者。并至论当释不也。

  世尊者。明色幻俱□□皆同一实故。言不异者。义列然也。即是已□上就不异门明。今次即是门明也。

  若法不生不灭已下。明无作之故然也。

  以五受众但假名。强名菩萨。实无菩萨故。即悬说五受众生垢净等义也。

  若法但有名字者。则无其实。以实无故。则非是三业无垢无净。为明无作门故。所以须就业明也。

  如是法能学已下。明若如是学诸法无垢净等者。则无所得故云不也。

  六情即是五众已下。论当释行。

  问曰已下。正释上初善吉问意。明行人不得之义易知。何以何问也。

  答曰已下。正出此经文生之处。所从上身子问。佛答言诸法一相者。则幻不异实。实入先得佛。不同幻人约修不成。云何为一。为此疑故。所以举□人为问。即为品目也。

  问曰下。当说。

  答曰已下。明但随愚者。见故说为行。如四道头作幻人出家持。或作佛度人放光动地。作幻人。复打幻人令幻人。复忍辱坐禅人见之。示而不知虚实。无所为菩萨亦然。善吉疑菩萨不尔故问。佛即答之云不异也。

  答曰已下。此以善吉疏义。释之耳。

  问曰已下。意云。幻人有色。可言色不异幻。幻人无心。不应四众不异也。

  答曰下。当释。

  实得慧眼。亦不得为五众可诳。但据应得而不得故。说为诳耳。

  须菩提作是念已下。释其疑意。明就俗论之。修行作佛。就实谈之。无修无得。善吉乃以俗谛。疑第一义故。佛即答言五众虚诳也。

  是假名中已下。释假名菩萨。则无三业等文也。

  是中亦有名色等者。论释云。中阴五阴名为识支中阴之耳。就□五众六情等法是故云识。即是六情。六情即是五众也。

  未熟故者。明中阴五众。但是现阴家方便故。说言未熟。所以唯受识名也。而大本经云。现在中初一念识名为识支者。此明三阴相续父母会时此中阴身初始欲来受生。阴胎时名为识支。据此为言。故云初始若托胎已。即属名色支。无有单识独行。名为识支义也。若有孤识不依于色名识支者。则无三阴相续。如葛印印泥印。与泥合印怀文成等义。何故但有单泥而无印。故亦无此阴。此阴灭彼阴阴生也。今十二因缘时自有长对粗细品一刹那中。亦有具足义。有长望一期始具足义故。大本经云。现在世识。即得说为未来世生。复何妨中阴五众。得属现在识支也。

  从识生六入是二时俱有五众者。明识支之时。亦有五众。六入之时。亦有五众故。大论二时诸时悉有也。□色成故故者。明以有色故。则有五根。故云色成故。名五情也。

  名成故者。明识即是意根。故云名成。故名意情也。

  六情不离五众者。明六情具足。则有有五众故。故云不离也。

  以是故者。明论主就俗立法。法解释此一周义竟。故结之也。

  问曰下。当释。

  答曰已下。明中阴支是现阴之本。父母交时要须有此中阴身来。托于现阴。无识来则不得胎。是故言本父母有重舍中会时中阴之身尚能从屋外来入无有滞碍。如﨟印印泥。何容使佛妙色说为碍也。有为之法必有栖托故。色无孤行。必中现生等三阴相接。如大本经说也。

  复次佛知五百岁后已下。明为破邪见。若以单识为支。即随此破也。

  是法内空中不可得□□上是接俗之释。立法解之。今次就实谈始□□说也。

  须菩提白佛言已下。品之大分第二。明此理难信。应须内外因缘。闻于深法。不生恐怖。然此文中复有其二。一者明具内外因缘。闻不怖义。二者明不具内外因缘。闻有怖义。故生此问也。一一当说耳。

  佛告已下。此内外无故恐怖也。

  须菩提白佛言已下此乘义即问亦名因论生论也。当说。

  应萨婆若心者。明以无相真心。行于波若。不取诸法。与佛相应。故云示诸义列然也。

  是名已下。明波若波罗蜜有二种。一者据体。二者方便复有二种。一者财施二者法施。于方便者。一二施中以法施胜故。所以结说法施不可得义。为菩萨檀波罗蜜也。

  不以声闻心等已下。明菩萨戒虽无量。若起二乘心。即为第一破戒鄣道故。以不起二乘心。结为戒波罗蜜也。

  忍欲乐已下。欲论忍有二种。一者生忍。二者法忍。今以法忍胜故。举胜结之。以忍欲乐等。为忍波罗蜜也。

  不舍不息已下。明菩萨勤修诸观。而无取着故。名进波罗蜜也。不起声闻等意已下。明菩萨若起二乘之心。明大成乱想。与不善无异故。结为禅波罗蜜也。

  不以空色故空已下。明菩萨智慧。深知诸法本性自空。非是空智强使令空故。为波若波罗蜜也。

  须菩提白佛言已下。此问从上有菩萨无内外缘因缘。有菩萨有内外因。外因与萨婆若心。相应义生。今欲出内外因缘之体。故说斯问也。

  佛告须菩提已下。正出善知识等义。善知识者。是外因缘。波若智慧为内因缘故。阿难语佛言。善知识者。名半梵行。何故云尔。阿难意谓内有智慧□半梵行。外善知识。复为半梵行。内外因缘□□全梵行。所以云道理实然。但佛欲美善知识。故言善知识。故言知善识者。名全梵行。即复释言。内之智慧皆由外善知识教道得之。无则不得故。善知识名全梵行故。经文善知识者。是大因缘。所谓将人得见于佛也。

  不向二乘道已下。上多许品经。虽明不着诸法。并不道回向。今于此中。始长此一句。所以长者为明善支。有教导之功。为是三脱门之终故也。

  问曰已下。此初论主将欲解释。先出经文生起之意也。

  答曰已下。明善吉上闻诸法。如幻一切皆虚性自无故。恐人不解。今欲解事实。两徒修不修义。故生此问。佛即以内外因缘。答之也。当说。

  不生中国者。则其难悟故。书云。礼出四夷。此云礼出四夷之外。四夷之内。礼所不化。故非中国。亦化所难□□。此中一一对上文当释。可知耳。

  须菩提白佛言已下。明广出恶知识义也。复有十复次。当说。

  离一切智心者。上明以因缘具足。佛心相应。今明近恶知识缘。不具著相。所行违于佛心。不得于佛。故云离一切智心。若教众生二乘义者。皆是离一切智。名恶知识也。随恶知识已下。明若教众生二乘智解。即非大乘。离于诸度。名恶知识也。

  复有恶知识已下。上说人难。今说天难。形说两乱为难有种种说。若人先学学小后还学小者。此直是小器。亦不开魔事。若先学大当舍大学小者。即是魔遣若先学小。弃小学大。则为大乘所摄也。

  释曰下。论自科文。一一当释。

  魔名害者。波旬王也。当释。

  第十二品者。即是命说分中□□□大分。就菩萨大人。以明波若。上之三品约□□□然门。说波若者。是明菩萨德之由藉。今次明其人以行大法故。名为大人。故约说波若。就此分中。复有二分。此初一品。明菩萨义。次摩诃萨品。明摩诃萨义。今就句义。以明菩萨故。此名为句义品。今论欲解释故。举之言第十二品释论也。

  尔时须菩提白佛言已下。上来虽尽是命说分。但就善吉正说之中。善吉唯说一品半经。集散一品。是善吉全说。及次上半品。其余皆是身子善吉等。问佛佛因当说。今此品初。善吉既问故。佛复次说下十无无生之中。复是善吉全说。今此一品经文。复有二分。此物第一就于句义。以明菩萨。第二从有为世间出世间有漏等。六对十二门已下。明菩萨之德。此物即是第一经□□欲出善吉问辞。故云尔时自善吉可以问□□至论当释也。

  佛告须菩提已下。就此第一文中。复有二意。初明法说。次明喻说。今明文字性。离字实但空。故云无句义是菩萨句义也。

  譬如鸟飞已下。就譬中。复有二种一者。以事喻法。二者从譬。如如法性已下。明还以法喻。法。此初即是以事喻法也。下文等当释。

  如佛眼无处所已下。明如来既有常住五众故。亦说有入界等。实无所有也。当释。

  有为性中无无为性已下。此一意虽就平无明无句义。但有性中本来。无无为性。是故就之。以明本无之义也。

  譬如日出时已下。次就对治明无句义也。

  不合不散者。明诸法。非一故不合。非异故不散。无所有故。无色众对等也。

  一相者。明诸法虽复有法。云云从□已来。同是一毕竟空相。故云一相。所谓无相□亦无一。毕竟空相也。一解。明万法同如如本不异。故云一相所谓无相。无相者。亦一如相也。

  问曰已下。此初正释善吉所致问之由。明上三假之中已破。何以复说也。

  答曰已下。释云。上善吉初立三假。正破菩萨菩萨字等法。佛今不破。乃谈诸法毕竟是空性。自是无不假除敌故。上佛答善吉言。无句义是菩萨句义。只以菩萨萨假名无实故。佛即悬说假名为无。故不破也。

  复次诸佛已下。明佛法无量不可思议善吉于上就三假等空。说波若已竟。复欲闻佛自说菩萨句义字实自性本空故。所以致问也。

  复次已下。此一意明所以问者。为如来音声微妙。众情乐闻。能有益无量。是故须问。今□□说佛之音声。乃有无量庄严。但约一方云□□理耳。

  未发意者已下。出有益之事也。善吉有无量因缘故。问但略说大意如此也。

  佛告须菩提无句义已下。上并未释经文。但释善吉所以致问因缘义竟。今次释经文。以生法二空来解故。举之出也。当释。

  问曰何等是菩萨句义已下。既明无句义须出句义之体。故立法问之也。

  答曰已下。明天竺语法。以众字为语。众语为句。四句为偈也。

  如菩萨两字。始得合为一语乎。为菩提也。萨埵者。以上菩提两字一语来。足萨埵二字一语。则成四字两语。合为一句也。

  或名众生者。即翻释之也。为无上智慧故。出大心者。即是句下。所以名之为义也。此中作两翻释之。所以云无上智慧。次释所以。云无上道义。如是次第相成故。是名为众字。成语众□成句句下。所以出大心等义。名为菩萨句义也。

  若说亦字已下。明名字既假语句皆然。故云无在也。是波陀有种种义者。或有长句短句语类等义也。

  答曰已下。明只以众生所乐不同故。所以佛说十二部经。因缘本事。譬喻等之法良以宜闻不同。取悟各异故。合圣说不一。非是实如之。以此义知所说十二部经。皆教化教也。

  如佛所化。皆从缘起故。是虚诳也。

  如三十七品已下。上来至此。释前多许无为垢净等一段经文已竟。今此三十七品文所以来者。释上云四念处净文经略说故。但云四念处净。今论欲广释。故云如三十七品也。一一对上经文。当释。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何等是一切法已下。品之第二大分。即就是□□相之门。以明菩萨。上就句义。明菩萨者。是□总相门。明今此中就六对十二门。明菩萨所知之法。故名别相之门。明菩萨义也。善吉此问文。从何处生。乃从上言一切诸法。不合不散。无色无形无对中生。善吉既闻上说云尔故。今所以问出一切相。欲就别相门。以明菩萨故。生此问也。顺理益化故。名善法也。

  违理损他故。名不善法也。

  不能得果报。名无记法也。世出世有漏无漏。尽有二义。或约位约法等明之。一一当释。

  应学应知者。上善吉凡设二问。今此中已下去且解何等为一切法一问。云何一切法中无碍相应知等一问乃至品末始释。今此中佛且总作一过结之耳非是并释二门也。

  何等为世间善已下。此下去一一还约上六对经文。佛自一一解释。此初即□□□一对也。若出世间善法。乃属世间出世间章明故。所以今此中但问何等世间善法也。

  孝顺已下。欲论菩萨所行。如是等善。皆悉无相。尽得名出世间。但今据凡夫人小行为故。作如此约法分之耳。此中九相。既是五门中不净观。但属五门中。一门所摄故。名世间法。若四念处中。不净观等。属出世间也。当释。

  此四无量心已下。明十二门禅据是凡夫所修增梵天道者故。属世间法也。十念属世间两处明之。当释。

  无记身业口业等已下。欲论三业四大五众入界等并尽道三性。今无记门中唯据无记者为言。故云无记三业等耳。此一性五众等义。初品已释。当成实言善恶。不在五尘性中者。只但得其无记色等一义。不得解者也。

  三三昧已下。此三三昧亦即是□禅等不异。何故复名出世间法。

  解言。禅有□□谓味净报无漏。上据前三故。言属世间法。今据无漏为语。故云出世间也。

  明者。三明也。

  解脱者。二种解脱也。

  慧者。十智也。

  正忆者。实相智慧也。

  八背舍唯圣人得故。属出世间。初品中论主乃牵此中名已于上解释也。

  九次第定。唯通八禅。但凡夫。不能次第无间而入。故不名次第。今以唯圣人得故。属出世间法。论其体也。属有漏法耳。

  圣人能说能舍者。佛只以此等义。据圣人所得禅为语故。作此释也。

  何等为有漏法已下。若据位在道种世法已不来。若据法。唯三界五受众诸有漏禅等也。

  何等为无漏法已下。四念处。若据法为语。属出世间。据位为语。则属有漏。而今所经以言属无漏者。大本经云。世第一法。虽是有漏。而能破坏有为有漏。今只以似于无漏。向于无漏。破坏有漏燸心等。亦爱亦策故。今唯取破坏似向策等义故。念处上尔得名无漏也。问若言破坏有漏故得名相似无漏者。亦云破坏有为故。得名相似无为不。

  解言。例亦得是分常所伏。或有无复得。是相似智缘灭无为也。

  何等为有为已下。此中并合明二种有为据三相有为二据作法有为今经家欲以门门摄法悉令尽故。所以二种皆明也。

  何等为无为已下。亦据二种无为烦恼尽等义。名智缘灭无为。

  如不异等已下。明第一义谛无为也。并当释。

  何等为共法已下。明十二门。

  禅等是凡圣失得也。

  何等不共已下。明念处等。既属出世间法。非外凡所得。属相似圣人所行。故名不共也。

  菩萨摩诃萨于是自相空法中不应着已下。即是佛于此中正释上善吉。第二问明入不二法门等义也。当说。

  问曰已下。即是论一一释上六对下二门经。此初先释其问意所以也。

  先知世间相者。谓世间出世间善相也。世间善法者已下。上释所以先问之意已竟。今次释文也。

  有今世后世已下。所以不言过去者。明过去因果已也谢。故所不论。今正谈当得果之义。故但论今。后如三报业义等。亦不论过也。

  大本经云。十二部经但信六部。不信六部。是则名为信不具足。故须明信。此据凡夫故。属世善也。

  沙门婆罗门等禁。即身口善乐学门婆家法。若生至七岁一日唯一食。以一生百二十年。唯得三万六千食故然也。比丘亦然。若粥□□不属食也。

  伯寂曰尊。姊兄曰长也。

  修家法者。法即是典。若使书外经等属国典。家中子孙相承。常行如是。是法用等名为家典也。

  方便生福已下。如今朝暮日日行五法等。不损财力。而能获无量福。既是巧用之福。故名方便也。行空不着空等义。应是出世善。但明方便之义。故炎言之耳。

  即是身念处者。上云四念处属出世法。今释出善。而言即是者。据五门中不净观。故云身念处。逐彼方言。故云善念也。

  与善法相违者。即是不孝父母。不敬尊长等。故名不善也。当说。

  此中亦以不行行失福故。说为不善。如大本经云。不礼拜者不名为善。如不行十念等。未必即是造恶不善也。

  无为法者已下。此中明威仪工巧。十四变化等。此心□性。非是恶故。但习性能尔故。说为无记。如为持戒摄守威仪。此方便之心。亦是于善。但威仪之体。既是报法故。性是无记也。记也。但教是烦恼法。即属隐没无记。是于报法。即属不隐没无记也。

  及是所起身业口业等者。明此三业通于三性。今既解无记门中。故唯取无记三业。故云尔也。

  既明无记。故云除善不善五众也。明五众皆通三性。就无记中。有威仪工巧变报生等五众。善中有世间出善五众。复为二。分段变易。复为二。不善唯一常住五众等。凡有十种五众也。当释。

  余五众者。除善不善五众等已。其余无记五众等。故云余也。

  及虚空非数缘灭者。若就小乘三藏明义。三无为中唯以□缘灭无为为善。虚空无为属无记。既以时□为非数缘灭故。亦属无记。故大本经云。佛性常故。非三世摄。非有为佛性。是善故非无为者。此状小乘意言。佛性既是诸法实相。但同智缘灭无为。是于善非是无记。不同虚空非数缘灭无为。故云是善故非无为也。若大乘为论三无为。但是善法。故仁王云。佛得三无为果。以法性虚空为虚空无为。故是善法。未来生死尽等。亦是善法。既云佛得三无为果。岂是无记令佛得无记果也。世间法者。明三界五众。俱通三性也。

  十二入中八无记四通三种者。五众虽即是入界等。但五众是总略法门。是故不分。若善则五俱属善。不善无记等然俱通三性。今入界等既是分别门。广门明义故。所以分之。以八为无记。但四通三性也。八者谓五根。但是报根通识而已。更无余用故。唯是无记以五尘中香味足之为八也。色声二尘。则通三性。如身属报色。报色之身。报身之色。一向是无记。若礼拜作善等色属善色。作恶时色则属恶色。是故五众俱通三性。良以此也。但教是方便。色声等即属善恶。如报得之声。或破清浊长对等声属无记。若读经叹佛等声属善。恶口骂声等属恶。故通三种。就法入中。凡有七法。若三无为中。一是善如上说。二属无记如上说。受想行等。若报得边属无记。方便用边。属善恶故。则通三性。若余身色等。则通三性。若法入中。有无作或色。则唯是善意入中。若报生意入是无记。方便意入则属善恶。故有此四入。通于三性。舍利弗毗昙中如是凡有有余翻释。此十二入云几是善。几是不善。几无记。几是报。几非报等义也。

  十八界中八是无记。如十二入不异。余六识与意根合。名为七识界。若报识是无记方便识等。属善恶二性。余有色声法界等。则通三性。三性义亦如入中释。故云八无记。十通三种也。

  十善道已下。论自云。此据凡夫人成就。得此等利。而不能出。故名为世间法。不论圣也。当说。

  出世间者已下。如如已下释。

  十一智中有世智亦属世间法。今以少从多想来为言。故云出世间也。

  正忆者。明以达正为圣。唯实相理能生圣智。故名正理。今随顺实相。故名正忆也。

  如随身法观者。即是观身实相等。能令善能。今善法永固说善法之本也。

  复次八背舍等已下。亦□□□释论自解。亦极分明也。受四念处等已下。□□二道分。虽是凡夫有漏。但一心为道。是方便中功德智更无余事。故属出世间也。

  又背舍已下。论主自释所以名出世间义也。

  念慧正忆虽有二种已下。念者十念。可通凡圣。慧者乃是十一智。唯据圣人方得。而今此中言有二种者。但十一智中。有一世智。通于凡圣。今且大陌相从为语。故云有二也。正忆内凡亦相似。观于实相故。亦得有二也。

  有漏法者下。如上释。

  四念处既是相似无漏故。据此一义。取为无漏出世间等也。亦如上释。

  有为为已下。有二。一者是三界系五众四众等有三相。故名有为。二者念处乃至佛等。并属作法有为。非三相有为。经论自作此分别释。当知念处□□智法身等。悉有分不迁故。解上经文。但云有生住不言有灭也。当说。

  有为相违已下。亦有二义。明三毒等。是烦恼断。属智缘无为五众等相不续。据生死断。属非智缘无为。此则对上三相有为义。如法相法性等。为无为者。则对上作法有为义也。

  问曰已下。次料简相即义。此中当说。

  答曰已下。圣人心上。亦知色实。盖达一谛。但为今以凡圣相对分之。以凡夫不得色实相故。各遍据一边为语。非是圣人。但知色实相。而不知色。而下文等。并当释。

  无相无碍等已下。上来至此。释佛答善吉上第一问已竟。今从此去。讫入不二法门。释答第二问也。当说。

  大智度论疏卷第十七
卍新续藏第 46 册 No. 0791 大智度论疏

  智度论疏卷第二十一

  蜀地潼州迁善寺沙门释 慧影 抄撰

  释第五十九卷论

  第三十六品者。名舍利校量品。上来诸品。先皆明功德。次及校量。此品之初创以舍利校量为指故以为目。将欲解释。故举之云第三十六品释论也。

  佛告释提桓因已下。此下去正明舍利对校经卷。此中文意。乃复无数。且大而论之者。三周校量。第一举满阎浮中舍利。对校经卷。第二次以三千大千世界满中舍利。对校量经卷。第三以恒沙世界满中舍利校量经卷。此初即是第一佛将欲校之故。告天主也。当释。

  何以故已下。此意释以舍利是迹之等波若乃是佛之本故。宁取波若。且如金光明经云。舍利为六波罗蜜功德所熏故。须礼敬也。当说。

  尔时舍利弗问已下。明身子因此而更论议也。当释。

  何以故已下。从不为取至净。凡有五对。明于出义。临之当一一释。

  不与诸佛法已下。明请佛。请圣果等法不可得故不取。诸凡夫法等不得故不舍也。皆例尔。

  如是如是已下。明天主述问。即以为答也。

  尔时佛赞已下。明天主。能依第一义故。说不二相。依于一帝。分别校量。宁取波若。义含法相。令当来可得故。致如来高赞。而述成之也。当释。明波若与于法性等。既境智俱冥。无有二相。故云无别也。诸义皆尔。

  释提桓因白佛言已下。明身子论义。天帝解释。如来赞成。此义已竟。今欲复宗说于校量。所以白佛也。

  何故已下。此即是初分中第二意。明波若所以胜舍别义也。至论当释。以善法堂。喻波若经卷也。当也。

  复次世尊已下。第三意。明波若法中。能生无畏舍利。是无记法。故不然也。当释。

  何以故已下。释所以无畏之义也。当说。

  是人不随恶道等已下。是第四意校量明其胜义也。当说。

  复次世尊满三千大千世界已下。品之第二次以满大千界中舍利校量经卷也。何以故已下。释所以。宁取波若之义。明波若能生诸佛舍利。不能生佛。所以供养舍利。能得胜果者。只由波若故。然舍利若无波若薰修者。与余骨何异。是故宁取波若也。

  何以故已下。释波若智慧即是于佛。故云无异也。

  问曰下。当一一释。而满阎浮提已下。明舍利不如。故言满。波若胜故。但言经卷。只一部一卷经等皆胜也。

  复次出家人已下。此中为复大陌解之。辩道俗情异故。所以然也。当释。

  芥子许已下。明佛入涅槃灭时入如金刚三昧。自碎其身为八斛四斗舍利。佛身只长丈六。今并□等益为舍利故得多故。若骨舍利。色则红白。□舍利者色则红赤。八国王分。各得一斛。只有八斛。但量舍利人以曰蜜涂斗刮取得于四斗。故云八斛。此舍利色妙体实。胜于金刚故。昔日有康僧会。来至吴主处翻经。善说佛法不可思议。孙权道言。若然者。何不令我见之。僧会即为请得一舍利。随铜槃上得陷则唤人将置䥫镰上打之。则没鋞中错取乃得。则起建初寺。于中供养也。此下去当一一对文意释之。

  是时佛赞已下。明若依第一义。万法同如。则无波若胜于舍利。若依世帝则舍利不及。今天主所说善须二帝。故致佛赞也。当释。

  己身喻佛已下。释上第二意。善法堂喻经文也。当释。

  不见怖畏已下。释上第三意经文也。

  不随恶道已下。释上第四意经文也。

  为一切众生故增至三千已下。即生下第二大分经文。又即是释第二意中。初二意经文也。当释。

  复次世尊已下。即第二大分中。第三意校量。明佛性能住。三事示现化物。说十二部经。与持说波若无异。何以故下。释所以无异之义。三事示现者。即是神通说法知他心等。此亦名三业示现益物。亦名三密。亦名三轮也。当释。

  复次世尊十方诸佛已下。上就释迦三事益物校之。今第四次。就十方诸佛住三事校之也。并至论当说。

  复次世尊已下。是第五。翻次十方佛校之也。当释。

  复次世尊已下。第六意校之。上但直明功德而已。今此中文义亦复与前为对校量故来。非为重也。当释。

  复次世尊已下。第七复作员责人喻。来校量经卷也。至论当释。

  复次世尊已下。第八次作摩尼珠喻来对经卷校量也。至论当释。

  作种种色已下。明波若无相故无定色也。当释。

  尔时阿难已下。明珠所出家也。

  世尊佛般泥洹后已下。第九总明波若力用功能胜义也。当释。

  复次世尊量三千大千世界满中舍利已下。是品之第三大分。次以十方恒沙世界舍。校量经卷。造经功德。此中当应说。今者舍利一立由不可得。何况满十方家。但凡夫不解故。偏贵舍利。故上论言。出家人多求智慧及解脱果。故爱经卷。俗人多求世乐。故乐重舍利。所以天主上云。我非是轻佛舍利故。作如此说。今欲令诸新发意菩萨。深知此理故。如实校量。宁取波若经卷。良以功高道大故。所以然也。就此第三分中。复有以意也。

  世尊已下。第一意校量报不可得边。及入菩萨法位等故胜也。当释。此中经既云。菩萨法位。已得菩萨神通。从一佛界至一佛界。为众生故受身。随其所应。或作接报□将化。当知。此非业报。当知。法身但随所应见。非为起动化也。当释。

  复次世尊有人欲见十方无量已下。第二意次。以见二种法身来校量也。当说。

  复次佛住三事示现已下。此初明论主须牒上经文将欲释之也。

  问曰已下。问意云。佛既具说十二部经。云何乃言以受持读诵波若之人与佛无异也。

  答曰已下。而言十二部中。波若所为大者。此是总说然明一切大乘经。皆一种无有优劣。言波若大者。即是十二部中。方等最大。最大十一部也。故十一部经。是声闻藏。方等一部是菩萨藏。以方等经中有十二部。皆名方等大乘。故但云一部。声闻藏中。无菩萨藏故云十一部。今以方等大故。言波若大也。

  所以者何已下。此明法身菩萨。但说波若劝道大乘。故云多有发菩萨心。余者说十二部经。以新发意。但说波若发大心多也。当释。

  复次三事示现已下。此总合意。释上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等四意。校量经文也。当释。

  如负责人已下。释上第七意。作负责喻。校量经文也。所以以负责来喻者。明此舍利若无波若修薰者。为先世业因所追受诸报对。今以波若薰修。宿对永免。而判得供养。故作此喻也。

  今说摩尼珠已下。释上第八校量意经。□□中。复作同释。复作别释。此初且总出其力□□气也。当释。

  问曰已下。欲明其出处也。当一□□唯帝释用打物始得破也。已涉前临文当释。三乘解脱者。此据方便净涅槃。若小教中唯具事灭。及方便净。以罗汉第九解脱智。为有为果。九十八结无处无为果等。即是方便净义。灰身是事灭义。不明诸法本净体性。故无性净。大乘则是三也。当释。四病根本者。即风热冷杂亦名等分。三病据偏发为言。等分据三种等起。四有四义。已如上释。

  亦能除八万四千病根已下。此中据三毒偏多为语。故有六万三千。等分杂起。为二万一千。故成八万四千。故贤劫经。应释八万四千故。诸波罗蜜始从光矅度。终至分舍利度。凡有三百五十度。一一度中。复有六度。则成二千一百。一一度中。皆有十善。则成二万一千度。以四善根分之。故成八万四千度也。他家之取华严中十法来足。师云恐非。如是一一波罗蜜中。既皆有十法。则成二万一千。对此四病所起烦恼。则成八万四千。诸波罗蜜。名为八万四千法门。故此中言波若波罗蜜。能除八万四千病也。此义已涉前。不能具释。根本四病者。贪痴等分等各二万一千。论四病上所起。鄣诸波罗蜜。或为八万四千诸尘劳门。今者复以不净观除贪等来者。以四观但对根本四病。不论余义也。当释。

  珠除热已下。此即合释上能除风冷热杂等四百四病等义。临文当一一释也。日珠属阳精。月珠属阴精。若但有月者。万物则湿烂。若但有日者。万物则燋枯。故此日月为阴阳之化万物。以有月故。万物湿润。以有日故。万物生长。他乃言寒热犹阴阳之气者。四月六阳㕛并起。何不极热。十月六阴㕛并起。何不极寒。今品以日冬行南道故短而寒。春秋行中道故所以昼夜亭等。而暑寒调适。事天日行北道故长而热也。当一一合释。明以波若以修诸皆舍须陀洹果等。故则无碍波若互能同之也。当释。第六缥色者。以上来诸果。皆舍等义。对于五色第标色灵空天色但遥望虚空。似空青色故。谓为缥色。还以此色。以合修空之义。故别举也。当释。

  今当别相说已下。上来至此亦名同相。亦等喻。合释波若义。今从此已下。亦名别相。亦名过喻。以合释波若也。当一一释。波若能除二事者。亦能除鬼及以天魔也。心病天龙鬼神所不能治病。无始世来。未曾所治病等者。此盖是据生死烦恼病等也。当一一释。相应无明者。是九使所带起无明也。不共无明者。是十使中。不随诸使别起无明也。及一切法中不了痴黑闇者。即是一切诸知见中分别无明以不达正理故。有分别说为不了也。自下文等并一一当释。际此二毒者。谓内四大毒。及外至毒药等毒也。能治慧眼。令得明净也。心癞者。谓五逆等罪也。

  问曰下。料简也。当释。珠只能令水清随世物等变。波若能令心水清。与心数善法问色也。六觉者。谓欲慧害亲衰国生不死等觉也。当释。舍利世出世受乐人等。并贵故。不同珠函箧也。当释。

  如是总相别相已下。既合喻释竟。次总结结也。问曰下当释。

  是义先已说已下。第三分中。中间多许意经文。并皆略之。义已涉上。故指于前释也。

  复次世尊有二种法相已下。由是前第三大分校量中最后意也。当一一释。

  是名有为诸法法相已下。此中以一切世间出世间去慧尽属有为功德。是作法故。名有为法。从无生法等。非作法故。说为无为法相也。并当一一释。

  尔时佛告已下。明天主既非一切起人时座难信故。如来述成也。当释。非第一义者。是上来所说。虽言不垢不净。无取舍等。犹是滋俗谛所摄。若第一义中。此等卷无也。而言二帝。摄法尽者。是寄俗为语故。以色等为俗。如等为真。此是接俗之辞故尔。若论第一义中。实无所摄也。当释。

  知一切众生心亦不得众生心已下。明双照二谛义也。当释。

  不行余波罗蜜耶下。当一一释。

  譬如阎浮提诸树下。当释。

  释提桓因白佛言已下。明天主。复以五句。赞叹波若也。当释。

  与他人已下。上来未校与他之祢。故此下去。次校量之明。与他胜义也。一一当释。

  何以故已下。此经是佛成道五年十二年前说。佛今为明与他。他胜故悬说。碎身之事为证。所以碎令尔者。只欲令他多人得故也。当释。

  我供养是法已下。明诸佛所师所谓法也。以法常故诸佛亦常。法者。即是波若。此之谓也。故如来恭敬。如金光明经中。佛亦为六度故礼舍利。礼舍利在于诸波罗蜜。不在舍利。此中佛自以己身为证。佛尚自供养恭敬波若。何况余人。以其利大。令人深知修福之处。故然也。当说。

  问曰下。当释。答曰下。亦当释。

  已有还无已下。此不同灭无之无。本来得一切种起今得之大用故。名为今有。此起即寐。故云今无也。与上相违者。明本来不有。今亦不无也。当释。有为善法是行处者。据其用无为法。是依止处者。据其体即是依如来藏依正法身等义也。当释。

  此是新发意已下。明新学菩萨。既未能深入法相。故为作如此分别。无生忍菩萨不然也。当一一对上文释之也。

  答曰已下。云本以蔽光之阴。为影阴色不异。是故定一。不以大小名为影义。不须此问也。

  此事为难已下。次释上自他校量中教文也。当一一释。佛功德满。故云不用也。

  应释其义已下。释上后校量意文也。当一一说。一心听受属法供养。最为胜也。当释。

  释第六十卷论

  第三十七品者。即是校量分中。第九品。应名法施品。但以初明十善故。即以为名。名为十善品。校量功德讫。于此品论。欲解释故。举之云第三十七品释论也。

  佛告释提桓因已下。此之品各为法施校量。明波若胜义。就此文中。凡大有四周校量。第一以教一阎浮人。令行十善。及十二门禅。五神通等。不如教人一句波若与他经卷各为世善校量。第二以教一阎浮提人。得声闻四果。不如与他经卷。教人波若。是出世善校量。第三以教人得辟支佛校量。第四自以大乘诸位行次第校量。就第一世善校量中。复有三周。第一举教人行十善校量。第二举四禅十二门禅等为校量。第三以互通校量。今此初是第一。其中虽亦有四果等义。但是承势而来。非是第二意也。当一一说。

  何以故已下。释所以与他得福多义也。当说。教一人令得须陀洹果者。以永隔三涂故。胜教一阎浮人行十善。不能永隔三涂故。劣教一阎浮人。并得四果。复不如教人波若。令发心也。

  何以故已下。释所以教人发心胜义也。当释。

  置阎浮提已下。此下此下去复作增上喻之也。当一一释。小千者。即是千日月。千须弥。千四天下等也。中千者。复以此小千为一。数之至千。千中之千。故曰中千也。大千者。以中千为一。复数至千。千中之大。故曰大千也。并当一一释。此化主教多许人福虽多。由不如与一人波若经卷令持也。

  令立四禅已下。世善中第二第三意。合校量也。当释。正忆念者。只以不以二法。不以不不二法受持读诵波若。故名为正忆念。不以着心分别读诵。故名不以二法。亦不着空。故名不二法也。诸义例然。并当释。

  不应以二相观已下。以明说波若义。以法施校量。当一一释也。

  应如是演说波若波罗蜜义已下。明法施方法。如是说者。始名法施也。当一一释。

  何等是相似已下。欲显是法施非法施义。故作斯问。若如前说。是名法施相似者。非法施也。当一一临文释。

  之说色无常已下。明为治常颠倒。故说色无常至观色无常已无常观亦舍。名为真波若。若不舍观求色无常者。则名相似非为法施。故大本经云。是无常想。能除欲受色无色爱无明憍慢及无常相也。余义悉然。当一一释。

  白佛言已下。明天主欲令来世离于相似得真波若。故发斯问。如来答之。色性自空。有何常等义。始名正观。异前邪观也。当释。

  如上与相似相违已下。此中亦应一一如上相似中。列明诸法。但不能烦文。但云尔耳。当释。

  论者言已下。此初释上初世善校量中经文也。当一一释。

  先是已下。分别世善中。炎明诸果。及前后所明。意气异义也。并一一当释。

  答曰已下。明持读诵等。但福德多正忆念者。则能具二。故别说之。则摄得持说等也。

  初以经卷胜已下。论主欲释后分校量。为他说胜义故。先次第述上经文来。生起下意。明自正忆念等。虽胜不知。为他人说。为令知故。作如此说也。当一一释。

  复次憍尸迦阎浮提中所有众生皆教令得须陀洹已下。即是品之第二以声闻四果等出世善教量也。当一一释。

  此中一一何以故已下。皆一一释。其所以胜义也。并临文当说。教十方恒河沙等世界众生。令得声闻四果。此化主福虽无量摄。不如教人波若也。

  何以故下。一一当释。令得辟支佛道已下。品之第三次。以中乘为校量也。当一一释。

  汝当得阿耨菩提已下。品之第四次。以大乘中行位次第。自校量也。此初明虽教人发心。不如波若。何以故。一一当释。

  复次已下。明教一阎浮提发无上心众生波若。乃至十方。不如教一阿鞞䟦致菩萨波若也。当释。阿鞞䟦致阿耨多罗菩提者。此是出到菩提。若教十方恒沙世界阿鞞䟦致菩萨波若。不如教一阿鞞䟦致中。速得菩提菩萨也。当释。

  转转近已下。明菩萨虽复行迹转高。转须应教故。十地中地地之中。尽有发趣果。须善智识。教上地行。修治地业。乃至四念处等。亦通至十地故。至第十地中。十方诸佛始来。为云雨说法也。当一一释。

  善哉善哉已下。明善吉。既见天主说校量分竟。劝进新学。善令道理故。致称叹也。当说。

  论者言已下。若上缘中。别以中乘为一校量。今此此初论主。乃总令释第二第三两意经文也。当释。是法诸实相者。明波若。即是实相。起慧照用即实。故云是也。

  正遍知已下。此明佛最胜菩萨小不如。辟支佛罗汉复不如菩萨。如是阿那含等。转不如故。以校之也。当释。

  爱念供养已下。明若以着心读诵供养波若。虽如是实相等。但得世间尊豪果报诸天。及刹利大姓等也。当释。复次教一阎浮提。乃至恒河沙世界中人已下。次释上第四大分。自以大乘位。次校量经文也。

  问曰下当释。

  答曰已下。有三种者。若以佛来足。此二种菩萨。亦成三。若除佛以凡夫法师。能如经论。说波若者。足亦成三种也。此中但言法身菩萨不生不死者。据法身犹用为言。欲论生身菩萨功德法身亦复不死。今但据生死业报位行。故云尔也。当释。

  是菩萨但说过阿鞞䟦致菩萨事已下。上法性身菩萨。但据如住阿毗䟦致正位为语。今云随为阿鞞䟦致菩萨。一人说过正位法者。则功德无量也。

  又复下并当释。

  福田大故已下。若就心田为论。随施畜生菩萨佛无在。悉皆平等。得成波罗蜜义。无有分别。今者校量之意。是分别法相优劣之时。故就田为语。章其胜如。欲令人知也。当释。

  譬如已下。作喻释出胜劣之义也。当释。

  尔时帝释了知法力下。当一一释。

  释第六十一卷论

  第三十八品者。即是诸分之中。大分第三。明慈氏菩萨与善吉。更复复宗因随喜回向。明于波若何故次校量之后。明随喜等义。论随喜者。要须以诸功德用为随喜。上教量分中既应明功德不可思量。今欲以上来功德普一切共回向佛道故。次校量之后。明随喜等义。按如千住婆沙释者。应名随喜回向品故。彼论说言。如摩诃衍随喜回向品中所说。今此中略故但言随喜品论。将欲释故。举之云第三十八品释论也。

  尔时弥勒菩萨已下。论自解云。从命说分后中间多说功德。慈氏菩萨。欲须佛本意。是故复宗。更与善吉因随喜义。以明波若。就此品中。虽有四圣所说。大而论之。唯有三分。第一明弥勒菩萨。初以五义说于波若次有善吉两问。慈氏两答。第二是善吉说。天主亦设三虽。善吉亦三答之已。次弥勒设一问。善吉以七复次意答。次复更一问。复次意答。第三是佛自说竟于品末。此初即是第一创明五义。所以此初是弥勒说。次善吉说。后佛自说者。明慈氏既次绍尊位为补处。佛知上教量既终。故语善吉。欲更复宗因随喜义。说于波若。第二善吉既是命说之。人虽知。弥勒德超补处。然今大众诚在善吉说。此虽此二圣所说。若不如来闻之。容难成信。是故次复佛自说之。今此初言有五义者。一者随喜。二者与众生共。三者回向。四者以无所得。五者校量福多。所以在初明随喜者。一切凡圣三乘善根所有福德。先须随喜。既随喜已。则得功德。与彼人闻。既得此随喜功德已。则摄取此功德将与一切众生共之。既与众生共已。复摄此所共功德。将回向无上菩提。虽能回向。若不无相回向。则非正真回向义故。次以无所得来。令成无相回向。若能如此行四法者。则得福无量。故次校量上初品中。言若声闻辟支佛人所有一切布施持戒修定等福。菩萨摩诃萨。若欲以随喜心过其上者。当学波若波罗蜜。今此中只欲复宗广于其上义。故有此品来也。应当昼夜六时偏露右肩行此四法。此中以愿既尽通此四。故不别谈。但孝父皇帝。以发愿居后。足成五法。而举世共行也。当一一释。

  若声闻等已下。上明五义。先出其随喜等意。今此下次复出所用回向之法。谓三乘众生等。布施持戒修定等福。且举此三。以摄诸善法也。

  是菩萨已下。出其回向之人也。

  阿耨菩提已下。出其回向之处也。

  其福最上已下。校其福多之义。只以能如是等方便力故。能得无量功德。遇他自作。如作人得钱少近得宜多实不用力。但以巧故。随喜亦然也。当释。

  尔时慧命已下。次明善吉设难。虽有两问。此初问中。则亦含生下。问意云。若言菩萨从初发心。到于涅槃。乃至却尽。此等功德。既其冥寂。至入无余涅槃。忽以缘事之心。强缘取此功德已为回向者。此乃起于法相。于常法中。生无常想。当非是想心见等三到四颠倒也。如是取相回向义相。故设此问也。当一一释。

  乃诸声闻已下。论云此中有四段。即是三乘因果。圣人及凡夫人。四分善根也。功德等至论当释。一云是随喜。二与众生共。三回向菩提。四用无所得。今此中言及声闻善根。即是从世法已来凡夫也。及学无学者。明三道圣人及上果善根等也。佛者独据果头诸善等也。当释。

  及诸佛所说法是中得须陀洹果等已下。上论佛在世时诸果善根。今次明佛灭度后像法中。依教修行。取得诸果善根。辟支既出无佛世故。于此中明之。或有言像法中有辟支佛。若阿兰若禅经乃云。无有佛法经。及佛弟子时。始辟支佛出也。当释。

  是悉缘事已下。此等是取相回向。如所念故。不得名为回向。不如所念始是回向也。当说。

  须菩提语弥勒菩萨若诸事诸缘无所有已下。即是第二问。问意云。就实为言。诸事诸缘诸善根等。皆无所有。人法皆空。菩萨忽以有心。而缘三乘圣人。及三乘所有功德等。以为回向便者。成于无相法中。而生相想。将非颠倒。如无常谓常等义也。当说。

  以无相故已下。云此等法既是无相。菩萨乃以回向。是菩萨将无颠倒也。

  想颠倒已下。此明从于三倒生四倒义也。至论当释。如缘者。即是诸佛菩萨等。三乘人所有功德等也。如事者。即是如三乘人功德等。至论当释。

  若尔。何等是缘已下。结难言此等法。皆是无想者。何等而言回向也。当释。

  释曰已下。此初论主先科经文举上生下。初至多说功德事即是举上。今弥勒顺佛本意已等者。即是生下也。当说。

  复次帝释已下。次释其经来之意也。当释。

  菩萨摩诃萨义如先说已下。次释经文也。

  随喜福德者已下。次释上五义文也。当一一释。若不能随喜福德者。则与畜生。俱具三事无异也。

  诸无漏法虽无福报已下。此扶小乘意释自一云。无世福报。故云无也。当一一说。

  共一切众生者已下。次释上第二义也。当一一释。以果中说因者。明果可共因不可共。今说共者。足于共果。而言福德与众生共者。此是果时事。以果自因。故之果中说因也。

  用无所得者已下。此虽是第四意。但回向之义。后别广谈。复次涉前说。是故不言也。当释。

  比一切声闻等已下。次释第五校量义也。当一一释。

  复次自调者已下。以二乘等所修三学。但为自调度。是故菩萨随喜之心。乃过其上无量无边。前据三学。明自调度等者。乃据律仪等戒。今此中正语等。乃据无漏道品中戒。此三分正八。则还对上三学义也。正方便者。即是正精进。精进虽通众行戒。但是于色定是静?进是心数发勇与慧义相扶故。以属慧分所摄。若律仪戒但是道。具非是道。唯八正中无漏之戒。是道品故。始是道体。为安于戒。在八正故。道品之中无有漏戒。但有无漏戒已前。虽有相似道共戒。非道品意。不入道品。只得名为方便道品。乃属方便家功德戒定慧等也。当释。

  布施持戒等遮故不解已下。只以三十七品等。是趣涅槃近因故。唯论无漏戒。余布施律仪等遮故。所以道品之中。无律仪戒。但有道具也。当释。

  答曰已下。明一佛力实能度一切众生。但须因缘具足。方乃得之。如国王家新生小儿。王实有力。能与其州郡马乘妻妾等事。而其不堪无内因缘。但有外因缘。则无如之何。若云我自有得度因缘时何须佛者如自有眼夜闇应见。如自能食故。饱应不须饭。如自能渡水。应不须船等义也。当说。

  尔时须菩提以毕竟空知慧难已下。次释上善吉论义之意。明弥勒则以二事。推答知不如所念也。当一一释。

  随喜者已下。释其初问答之意已意。次释其难辞中文意也。当一一释。

  亦如是无分别已下。结释上难中文意也。当说。

  所谓须菩提问下。一一当释。

  从初发心已下。即是释上从初发心。及至法尽乃诸功德和合等文也。当释。

  相应者已下。明六度之外。诸余功德。皆摄入六度中。次之回向。故云相应六度和合等也。当说。

  若求声闻等已下。出其人布施等下。出其福也。当释。

  一者漏尽下。当一一释。

  诸佛祈说法学是法已下。上释佛在世时。诸凡圣一段意竟今此下次释佛灭度。后依教修行。得道等者一徒也。当释是上四段者。即是上佛在也。及灭后三乘人善根及凡夫等。为四师云。若以三乘因果。学无学论。以是凡夫善根等。应成七段。但今合论故。唯言四也。一云是上五义中四义。善根为四段也。行者心下。当释。

  即是实福德已下。明此等既即是念佛三昧。及六念等。行此行等。实能生实福。故非虚也。所缘已下。释上如所缘诸缘诸事等文也。当释。

  须菩提语弥勒已下。次释上第二问中文意也。当释。

  四颠倒三种分别者。明从想倒生心心倒。生见倒。三倒生四倒故也。当释。

  是譬喻者。明以此颠倒等义。喻于无佛之中。而生佛想。念佛功德。以心回向义。若尔者。由无常之中。而生常想等义故。以此颠倒等文义来也。

  问曰见为颠倒已下。婆沙释云。三倒之中。唯见为倒性。唯从见倒生四颠倒。此意以见违理。故说为倒性。心想二倒。但缘事起。是爱分故。非正是倒也。

  答曰已下。若大乘诸义。皆言从想倒生心倒。从心倒生见倒。从见倒生四倒颠。此是从爱生见。故断见之时。四倒永灭。若小乘中。乃言从遍使生诸烦恼者。即是从见生爱。此中既扶大乘义。故云生时异断时异也。师释言云。从见生爱者是及起相生从爱生见者。据住地相生耳。此义当释。若凡夫则具三倒。学人既断见。故唯有二倒也。当释。学人若起想心。二倒如水渧。大热䥫上即灭也。当说。

  复次诸事如实毕竟空已下。此一复次更结释。出上善吉第二问意云。若使诸法如是皆毕竟空者。有何回向等义也。当释。

  弥勒菩萨语须菩提已下。正明慈氏答。释上第二问云。若诸菩萨。能如是无相回向者。是名回向不随三倒也。当释。

  以不二法等已下。义皆涉前临文当释。

  若诸菩萨已下。明取相回向非回向义以足非相对来释也。当释。

  是心灭尽变离者。论释云。初以无当门入实相。为推法明之。故云念念尽灭变离已即。次明此心入毕竟空。无有遗余。故云尽此心即寐。故云灭心同实相。故云变自性不可得。故云离。若使然者。有何回向。非是据无常生灭变等义也。当一一释。

  释曰弥勒意以诸法甚深已下。正释弥勒。答第二问之元意也。当释。

  此是先世已下。正出其二世之福义也。当释。

  譬如䥫性坚已下。明众生心。虽弥勒若入波若。炉则得随意。证诸圣果等也。当释。

  与上相违者。是不回向已下。释上是非相对之意也。当一一释。

  譬如鸟子羽翼已下。此为二种菩萨。作喻明发心。生身菩萨。无有波若方便。权实二智故。不能深入实相而行行也。

  六[(其-(一/八)+(冗-几+羊))*州]成就下。明法身菩萨。具此二知。能深入实相。能信上法。能行下法也。当一一释。

  是说随喜体竟已下。从上已来至此并随喜体也。

  复当更以种种异门释已下。即是下第二善吉说分中明也。

  是心愈愈尽灭已下。释上尽灭变离等义。此初先明欲从无常门观入实相。故作此说。非是实生灭义也。当一一释。

  尔时释提桓因已下。即是品之第二。次须菩提说。随喜回向义也。就此分中。天帝初设三问。善吉亦复三答。第二次弥勒设一问。善吉则以七复次意答已。第三复更说一问。善吉复以四复次意答。此初即是天帝设三问。第一问新发意菩萨。闻是无相回向。将无怖畏。第二问云何作诸善根回向。第三问云何随喜福德回向也。释。

  语释提桓因已下。此初释第一问云。以不受着诸法故。所以不怖也。当释所以云多信解者有二种。一者是信具足。二者是证具足。下文又言。一者观具足。二者行具足。此中云信解者。明新发心菩萨观彻后际信解诸法来能证解故。但云信也。行具足者。即是证具足也。当释。

  是菩萨不受一切法故已下。结上不怖畏义也。

  是菩萨亦常不离诸佛已下。答上第二问。云何作诸善根回向义也。当释。

  复次新发意菩萨摩诃萨于过去十方已下。答上第三问。云何随喜福德回向义也。当一一释。

  断道已下。若别行经则云断生死道若论中经唯但言断道至论释之始云断道者。断生死道也。此中文论释甚分明。一一至论当释。

  尔时弥勒菩萨语须菩提已下。第二明弥勒菩萨。初设此一问。善吉以七复次意答。此初明弥勒既欲设难先领牒其回向之意也。

  云何菩萨不随相颠倒已下。此问亦问上善吉问弥勒中。第二问上弥勒已答之意。今弥勒复以此难。还问善吉者。上如来既命善吉。令为诸菩萨说波若波罗蜜。则善吉为主。弥勒但寄说之。今此时座。既诚在善吉无相回向。其义难明故。此二人为宾主。以明此义。欲令众解上弥勒。既是容略说而已。今所以更问善吉。欲令广释无相回向之义。故设斯问云。此等功德善根。既无有相。云何于无相中。强作相缘。岂不随三倒也。

  须菩提言已下。即是七意之中。初复次意答。先明于三宝善根等。上不生心想。名回向义。不随三倒也。当释。

  取相已回向已下。今此意来次举非显。是以成于上正回向义也。当释。

  若菩萨摩诃萨用是心念诸佛已下。第二意以诸善根尽哉不可得名回向之义也。此下一一意中。尽皆应有明非对是之意。但经家不能烦文故。上一意有也。则可知故不须也。当一一释。

  复复次已下。第三意明以解自性空回向等义来答也。当释尽灭等义。并如上释。是据观门。为言非实生灭也。

  复次若菩萨如是知已下。第四意明以无有法能回向法来答之也。当释此问虽有七意来答。但论家于此四复次。后已作一段释之。余三复次意。乃隔论明之也。

  论问曰已下。云弥勒已言。不应于新学菩萨。前说此无相回向等义上答之已竟。何故此初天主复问。此初先释所以问意也。

  答曰下当一一释。不受是波若。以无所得故已下。释上答第一问辞也。当一一释。

  复次是新发意菩萨已下。释上答第二问意也。当一一释。

  所以者何今弥勒问已下。释善吉答天主三问之文意竟。今次愿释答弥勒问中。四复次意此初。即是释其问意也。

  须菩提答已下。次释善吉。初答之意。于三宝善根等不生想。名回向之义也。当释。

  与上相违已下。即释上举非对是意文也。当说。

  复次菩萨以是心念诸佛等已下。释上第二意答经文。此初先就无常门无相义。次入实此复次等。意中尽须还一一领牒上。答意中文来于此中。对释也。当一一释。尽相亦如是者。是总结。上来诸法悉如此。无回向相也。当释。

  问曰已下。此意为有人见此文句执以佛为无常。故生此问。此当释。

  答曰下当释。

  复次非正非邪回向已下。次释上第三答意以无相回向。故云非正非邪。若为举非形。是始立邪正也。当领上文意。于此中一一对释之也。

  复次若菩萨知一切法从缘生故已下。次释上第四。复次答意。亦当取上意来。此中对释也。

  复次若菩萨摩诃萨知所起福德已下。善吉答中有七复次。意四复次。文已竟于上。论主亦已释说。今此文来即是第五复次来。就所起福德善根等自性离门已答之。名回向义也。当一一释。

  复次若是菩萨摩诃萨随喜福德已下。第六复次。上就所起福德离门。以明回向义念镜就随喜福德离门以答明回向义也。当一一释。

  复次菩萨摩诃萨诸过去灭度诸佛善根已下。第七就寂灭门。答以明回向义。论释云。明一切诸法同涅槃相。皆悉寂灭。但翻经家。乃云灭度。翻虽不正。但之为举灭度。以明寂灭。亦无伤也。当一一释。人皆见此文。说此教无常也。

  取诸佛善根回向已下。上来。一一复次。后尽应一一如此举非对是。及明三倒等义。但不能烦恼文故然也。当释。

  尔时弥勒菩萨同须菩提已下。慈氏上设一维。善吉用七复次。广齐已竟。今此第二。以众生著有情重无相难。明众犹未解故。更致此问。善吉复以四复次答故假四圣相系善也。

  须菩提言以是事故已下。此初即是第一复次。以有方便义来答。只以此无相回向事故。波若波罗蜜中有方便力。能如此回向也。当释。应有者。为诸菩萨有如。此方便无方便者。故云尔也。

  何以故已下。释所以无相回向三义也。当释。

  诸佛不许者。明于此等寂灭法中作相缘故。诸佛不许也。是回向杂毒者。此是立譬之本也。

  譬如已下。明立譬也。至论当释不谛取相者。以不谛故。不能分别取无相相也。当一一释。

  得法者下。当释。

  是善男子善女人等佛道已下。是第二意答。明以如无上智慧回向义也。当一一释。

  释曰所起福德离五众者已下。释上善吉答。弥勒初问中。第五复次意答就所起福德。离五众等诸法。明回向之义也。当释。

  复次若菩萨知随喜福德已下。释上第六复次。答意就自性离。明回向之义也。

  随喜福德者总说已下。明聊简释此二意离义。上云所起福德离者。是别相门。今随喜等离者。是总相门明随喜义。故论云。随喜福德自性离。诸佛及善根。并诸起无上道心回向也。当释。

  菩萨自缘所求已下。释上菩提心心离等义也。

  是菩萨随喜功德果已下。明回向心是随喜心果。菩提是回向心果等义也。当说。

  假名字为菩萨已下。释上菩萨波若等。亦离义也。当说。

  复次菩萨念过去已下。次释上第七复次答竟就寂相回向义也。当释。

  复次已下。释上举非对是之文意也。当释。以离二边故。说名为中道。论其会也。亦无中可得也。当释。

  是事难故已下。释上善吉答。弥勒初问中七复次意已竟。今次释弥勒第二问意。以无相回向等义难故。慈氏重问也。

  须菩提是中不决定答已下。次释善吉所答四复次意。此初先释第一复次答意也。所以言不决定答者。上经文云。以是事故。波若波罗蜜中。有方便力。若有方便者能无相回向。无方便者则取相回向。以此二事不定。故云应以此二事。故云不决定答也。当释。不诳道者。是因故名波若菩提。即是不诳道果。故云一法实也。当释。

  何以故已下。释所以无回向相等义也。若离波若波罗蜜者。非无相故。亦非正回向。若不离波若波罗蜜者。是著相故。亦非回向也。当释。

  菩萨应作是念已下。次释上菩萨作是思惟等经文也。当释。

  不疾得佛已下。明此是取相回向。但得世间果故。不得疲得佛也。当释。

  即是大生已下。明于无相法中。而生缘想。以之回向故是大生也。

  譬如杂毒已下。出上譬本也。

  食是随喜福德已下。此中一一合上譬义甚分明。并临文当一一释也。

  不审谛受已下。释上不谛受等文意也。当释。

  则为谤佛已下。释上若说取相回向是谤佛义也。

  与此相当已下。释上举非显是之义也。

  复次正回向菩萨应作是念已下。释上第二复次答意应用无上知回向之义也。当一一释。

  复次求佛道善男子等已下。即是善吉答。上第二问中。第三复次意答也。明色之实相。既不系三界。亦非三世摄。故诸法尽然。若其尔者。岂有回向相之可得。而言回向也。诸法皆然。并当一一释。

  何以故已下。释所以无回向相之义也。当说。

  次取相得法已下。以明举非对是也。当释。

  复次已下。是方四复次。答意。明如诸佛所知无觉回向之义也。当释。

  尔时佛语须菩提善哉善哉已下。品之第三。大分明如来述赞广说也。何故者。此文来为有众疑慈氏善吉既非一切知人说。无相随喜回向之义。容有错失若不假如来述成。恐难生实信。故次第三如来述赞。成上二圣所说。天主所问。但为之所摄。故不别论也。但就此如来赞述之中。凡有两周。初明略赞略说略校量。次后则广说广校量中。别明二界诸天。赞成上说等第三须菩提。更清如来复广说广校量也。并当一一释。

  善哉善哉已下。是赞辞也。

  所应回向已下。是说辞也。义已涉前。当一一释。

  若三千大已下。次校量也。明供养布施须陀洹等。虽果报无尽。以是取相福故。但得世间果报随在者尽法中。今者无相回向。乃成波罗蜜。得到彼岸。又草报无尽得出回向。是故非可以譬喻为比也。当一一释不据有相回向也。

  复次须菩提已下。第二校量也。当释。

  复次须菩提已下。第三校量也。当释。

  佛告已下。明复重赞善吉复广更增上校之也。当释。

  何以故已下。举取相福释所以无相回向。得福多义也。

  尔时四天王已下。次明诸天赞成上说也。

  以方便力故已下。以上初问及七复次文违故。所以此中诸天等。但领牒上善吉答弥勒。第二问中四复次意。来赞成之。以方便力故者。即是初复次意。以无所得故者。是第二复次意。以无相法故者。是第四复次意也。当说。

  与千天子已下。此中列天子所少者。至论当释。

  尔时诸梵已下。次列色界诸天。非但赞而已。亦复说法。其众复还多也。当释。

  尔时佛告四天王天已下。从此下云。复举非形。是明广校量也。当释。

  尔时须菩提白佛言已下。次善吉诸如来广说校量也。并文当一一释。

  与解脱等已下。此明无为解脱。即是实相。实相之法。则一切法等。无有分别。故此下云。明切诸法与解脱等。名正回向也。当一一释。

  复次须菩提十方如恒沙等已下。次广校量也。当一一释。

  释曰已下。此初即是释上善吉答。弥勒第二问中。第三复意也。常舍行无错谬等。唯据与佛。此义至相行品中。当释。缘一切诸佛及弟子等功德随喜名随喜心。所得诸功德等。名所用回向法。无上菩提名回向处。菩萨名回向者。以此诸功德。与一切众生。回向无上菩提。名回向心。以无所得故名无相回向是名正回向也。

  尔时菩萨作是念已下。当释。

  何以故已下。释色所以出三界非三世等义也。当一一释。

  菩提心色受想行识等已下。此总结释上多许文句。名无相回向义也。

  杂毒者已下。释上举非对是取相回向义也。当释。

  复次菩萨应作是念已下。释上第四复次答意。明以无觉法故回向义也。当释。

  是略说诸回向品已下。若十住毗婆沙。乃云作四品此中只作三品。四品者。明菩萨礼佛时。一者悔过。二者诸佛。三者随喜。四者回向。以愿通于四四尽有故不别明。此中乃合随喜回向为一品者。此是逐经故。然经以合之。所以不别说。诸佛居复亦复无伤。此是略说。如若广说者。则无量品也。

  善哉善哉已下。次释品之第三大分如来广说二周。赞成之文也。当释汝作佛事者。若教化声闻。及取相回向等。并非是佛事。今既为诸菩萨说。无相回向等法。是佛事也。

  开菩萨道已下。所以令声闻说者。只欲别令发大心。诸菩萨修于上行故。令声闻对说方便度之。致如来重赞也。

  复次佛自说因缘下。当释。

  与上相违已下。释取相回向义也。

  有三种相已下。即还释上相违之义。相虽无量。总此三种。至无相相也。当释。

  如车下。当一一释。

  离是二相已下。明虽离此假名相。法相等二以着无相相故。复还成相也。当释。

  是中无所得已下。释上无相无出等文也。并当一一释。

  故赞言善哉善哉已下。就佛初说分中。有两周赞。此即释上第二赞意也。当释。

  若三千大千已下。释上校量之文也。当释。

  问曰已下。次释中间诸天赞成之文。即复料简。诸天来多少等义也。当释。第四天少故言不来也。

  问曰先种种因缘说已下。次释第二周善吉问佛。更诸如来广说广校量文也。当一一释。

  问曰六波罗蜜等已下。此意云。六波罗蜜之中。戒及施等亦是色。云何言与解脱等。此即释如来广说解脱等文故。生此问也。

  答曰已下。今论无相解脱诸实相悉等。不可以如肉眼见。故执云不等也。当一一释。

  名道人已下。作喻来明等义也。当释。

  佛是中分别说已下。次释校量之文。若就实明义。则如不异。若就俗论之。则天悬地隔。以一如莫二故。则色如不异佛如。故上尽言与解脱等。以天悬地隔故。色异萨婆若。色乃是无知之顽器。萨婆若乃是圣人之灵。何以可比。方今者。此为就俗淡辩校量故。则须明优劣等义也。当释。

  何以故已下。释上取相福故有量。今随喜等福。是无相福故无量也。当一一释。

  释第六十二卷

  第三十九品者。名为大度品。此品所以来者。上佛与弥勒善吉帝释等。既广说无相回向校量等义。今身子欢喜所以致叹波若德深。此下有数品。经文皆赞叹波若功大。今论将欲释。故举之第三十九品释论也。

  尔时慧命舍利弗白佛言已下。就此品中法门。虽复大有。而总有三分。第一明身子众上义意赞叹演说。第二如来自说。第三善吉赞叹此初即是。第一明身子先以十八句。赞叹波若。明般若照一切五法藏等悉毕竟净也。论解甚分明。一一并至论一一对释。

  除诸闇冥已下。谓除见爱二轮。百八烦恼。我见六十二等成也。至论当释。能除二死。故云安隐也。当释。

  十二行法轮已下。谓示转劝转证三四成十二。如初品中释也。

  不退不还故已下。上来文句等并至论一一释之耳。

  世尊应云何应云何供养已下。明波若既无相供养亦难故须请问。令后人解也。

  佛言如供养世尊下。至论等释。

  何以故已下。释波若不但不异佛。复能生五乘因果故胜也。当释。

  尔时释提桓因念已下。至论当释波若者。是实智。将人入空。沤和拘舍罗力。是方便智。将人出空。菩萨以具此二智故。不证空不住有也。当一一释。

  释提桓因语舍利弗如所言已下。明天主论义也。当一一释。

  舍利弗白佛言尊云何应生已下。品之第二。明因身子发问如来广说也。当释。

  佛告已下。明如来广说而。言色不生故。波若波罗蜜生者。明波若。智慧若能观色等不生始名为实照故云色不生。欲论波若亦有生。但说此实照之义。以之为生。生义亦不可得也。下诸义等。并一一例然当释。云何色不生故。下当释。

  佛言已下。明色。既本来不起。有何生可得生等。知此等义。始名波若。故说生也。

  与何等合已下。此问意云。既其尔者。与何等法得合波若也。

  佛言无所合已下。明一切诸法。无有二相。一相无相故。无所合也。当一一释。不如名字等。下当一一释。

  作是念已下。明起此等相心。则生波若此岂是。故云舍也。当释。若言波若空不坚固。则生波若无常也。当释。

  为信何法已下。明此理深妙。非浅识能知。故善吉咨问生信之义。令人得解也。

  佛告已下。言不信色至一切种等家。佛因律之甚分明也。当释。

  释曰已下。此初明论主先生起经来之定也。当释。

  合手白佛言已下。释今初文意也。当释。

  毕竟清净故能遍照已下。释今第一句赞文也。五种法藏者。明波若。经生过去一切诸佛佛弟子等波若亦不尽。虽生未来一切诸佛佛弟子等波若亦不尽。诠生现在一切诸佛佛弟子等波若亦不尽。隆过去一切诸佛及佛弟子已证波若。波若亦不尽。不增不减。未来现在诸佛之弟子等。今证当证等义。亦然故约此三除为三法藏。以妙法性实相佛性不可思议性实际等。为无为法藏不可说。法藏有二种。一者如犊子毗昙中。说以人为不可说法藏摄。谓不可说离五众有人。亦不可说即五众有人。亦不可说人有五种。亦不可说五众人。如是历法明。即皆云有人但不可说也。是三藏中不可说法藏。今大乘中。明不可说法藏者。明诸法本寂言语道断。不可以识。识不可以起知。不可说其有。不可说其无。故实相论云。断圣心之所能知。非神口之所能辨。神口非不能辨。但经无法可辨。望心非不能知。但无相可知。此即是实教故云不可说法藏。立法藏既摄。法即尽故。举释今云照一切法藏也。

  是故已下。即举经来牒释。若如地论金刚波若论等释义既竟。并一一还举经牒释之。今此中经论既多。不可一一如此举来故。但时时有无也。

  能守护已下。此下云。并一一还牒今十八。赞中经文当一一取。今之举此中意。一一对释也。临文当释。

  不转生死中已下。释不退不还义。以不离生死。故云不转亦不入涅槃。故云不还。故天复牒言。不生故不转。不或故不还。若然解如此者。始名为转十二行法轮也。

  如是等已下。释之既竟而总结之也。

  次当广者已下。面名千佛经可等品中复广叹也。

  释曰已下。佛释今身子问供养即义也。当释。

  当如供养佛已下。上校量中。言供养波若为波若。今但以众生著相情多贵重佛故。但云如佛也。当释。

  等即无异已下。释今彼若。与佛不异之文也。当释。

  佛因说因缘已下。还引佛说为证明波若。能出五乘等故胜也。

  尔时帝释作是念已下。释今天生问身子等之意也。当一一释。

  譬如四大已下。如树木中。亦皆具四大。但随相多故。属地接。五波罗蜜中亦尔。若于舍相多故。偏受檀波罗蜜名。至一一波罗蜜中。皆有波若和合不相舍离也。当释。

  帝释问已下。次释今帝释论义中经文也。当释。

  譬如和合散已下。隆有三十二十种草叶。但五石三石等得名。草药喻五事。石喻波若也。

  又如大早已下。兵喻五事。将喻波若也。并一一当释。

  舍利弗已问供养已下。以释今第二大分。如来因身子发问。广说之文云。波若生藏也。当一一释。

  尔时舍利弗问意已下。次释今波若。与何等法合义也。当释。

  若善不善已下。当领今不与善不善世间出世间法合等义来。可此中牒释也。今无所合者。一明切诸法实皆无相与波若无实。故言入波若教中无所可合。所以净名经云。佛为增上慢人。说离淫怒痴。而得解脱。淫怒痴性。即是解脱故。此中言善不善等。皆入波若数中也。帝释意重菩萨婆若。言波若是因。应与果合故。设斯问。如来答之。亦不合也。当释。此中佛破断哉明见故说说合下。当释。如佛心合者。明佛心中无合相合。亦无所合也。

  答曰已下。明若能不取相不受不着等者。名如佛心合也。

  帝释欢喜已下。释今天主叹说之文也。

  须菩提已下。释今菩萨作是念。则舍波若等文也。当释。

  是故问若信已下。释今善吉问佛。云何信波若之文也。当释。

  须菩提白佛言已下。即是品之第三大分。明须菩提叹说波若。十度之名。良在安此。今品初身子叹言。波若波罗蜜照一切法毕竟净故者。即是大义。但主不显。今此中始显大度之名也。当释。

  何因缘故已下。明佛还问所叹还今自释也。

  须菩提言已下。明善吉奉答。此初先立五对历法释之。第一以不化大小为一对明之。第二以不化合散明。第三以不化无量明。第四以不化广狭明。第五以不化有力无力明。以波若中无如此等法故。名大也。当释。

  世尊若新发意菩萨已下。还牒今五门来释之也。一一当释。

  何以故是是非般若波罗蜜相已下。复牒今门来。明举次显是义也。

  所以者何众生不生故已下。复更举十门。等牒成今义。第一就不生门明。乃至第十就不成就门。此等法中。皆据实相。以明诸法。若论主乃化二帝释之也。当一一释说。

  释曰已下。明善吉闻。今如来为说波若。生义及信等义。得解欢。

  故所以致叹波若。为大佛佛问之。还令因解也。

  答色等诸法化大不化小故已下。释今善吉初答中五门。经文将欲明无大小之立大小之相。然以复更之也。当一一释。皆舍等中。随所化故。心之与境或大或小也。

  又如凡夫前见色中已下。指动时名为指等。指之分寸长短等名指量。或问指等名指数。或云指一指异等名一异。此之五法实如是。色不为尘所成。但指是色故。人乃化和合。成大色解也。有人眼见色可见处名色。下当释。

  有人言尘色灵诳已下。此家执言。以细微四尘等。成人柱等。假色四尘等是实故。说为真色。亦有执言。微尘是常名真色也。

  是名色化小已下。明以微尘和合故。前微尘色化小解也。当释。

  如是等已下。结今诸凡夫既化如此等解故。破坏诸法性。今波若中。观色等实性故。不化大小等解也。

  不合散者已下。次释今第二对义意亦前。但前和合之中。假设名字无别法起也。当释。

  色无边故已下。此初先就俗谛道释之。以色无处不有故。说无边无量等也。

  不以粗色散故已下。明波若但即法明无。不论散合也。

  无量者已下。释今第三对。明凡夫所见。以空故说为无量。有故说量。今波若中。空实俱无故。无此等法也。

  前色化广已下。释今第四对也。当释。

  言色有力已下。释今第五对。明云色和合说教有力如众丝制象。若细分之。则说言无力。今波若解之故。不言有力无力也。是故名摩诃波罗蜜者。释今善吉初答。如来大度义。五对经文既竟故。总结之也。

  复有大因缘已下。次释今复次意。明大因缘义。不远离六波罗蜜等也。当释。

  则调柔不错已下。明五事与波若。互由维纬。若和合者始成故。作八圣道譬成明也。当释。

  无有一法犹自性者已下。故前六因四缘中。云无有法。从一因生。亦无有法。经一缘生。当知当法从众因缘生也。当释。

  所以者何已下。还于善吉自说以证成今义也。当释。众生不生故。次释今文中十门义中。第一门也。此中论主。以□相似由如破竹一节既同。余苦亦去。故所以但广释初门中间例尔也。当释。

  众生力不成就故已下。此第十门数释义故。来所以别释也。当一一说。

  第四十品者。名为泥梨品。泥梨是西国语。此间名为地狱。此品所如来者。此中有数品经。皆明波若功德。今既明波若德不可思议。能信能了得福无量。今欲次明谤者。重罪弥轮故。次大度品。以明前此品论。既欲释故。举之云第四十品释论。

  尔时慧命舍利弗白佛言已下。就此品中。大有三分。第一明其信人。第二明至谤者。第三叹此法甚深。故所以信者。福高谤人罪大。此问意。今往生品下方便品轻毛品等中。悉有此问。但所为不同。并至文当释。既欲明谤者故。此初身子先问信人。凡有四问。第一问来生处。第二问发心久近。第三问供养几佛。第四可行行几时也。当释。

  佛告舍利弗已下。此初答上第一问意云从地佛云来也。

  是菩萨发心已下。答第二问发心久近义也。

  从初发心常行檀波罗蜜等已下。乃答第四问行行久近义也。

  供养无量无边已下。始答第三问。此是逐便答之故尔也。

  作是衾乘从佛闻已下。明大乘经即是法身。舍利弗诸佛之母。故此菩萨。若见经时则如见佛闻经之时。如从佛闻也。当释。

  须菩提白佛言已下。为佛今既言是菩萨若见经闻法。即如见佛闻佛说等故。致到问也。至论广释。

  佛告已下。以无见无闻无所分别。故云钝也。诸义例然当释。

  是菩萨能几时行佛道已下。此意反有利根菩萨。虽近发心。而能信行。因有钝根菩萨久发心。而不能如是信行故。发此问不同今也。至论当释。

  佛告已下。当释。

  示生母人腹中已下。明信者之报。下则广说不信人报也。

  须菩提有菩萨摩诃萨多见诸佛已下。品之第二次明至谤者。明执着之人。报诸法相故。闻波若说。空则不生信。分别诸法。乃复须情。如此之人。悉名为谤也。当一一广释。大地狱者。即是阿鼻五逆之罪。只可五劫。此人起谤。害处深是故。无有出期。若劫大起者。明十方世界四天下中。唯阎浮提造善最胜。亦唯阎浮提人造五逆罪。余三天下无有五逆。故无阿鼻狱。阿鼻狱唯阎浮提。有就一三千大千世界中。有百亿阎浮提。则有百亿阿鼻。今若此问劫火起世界坏时此地狱亦坏故。则复移往他方地狱。如是展转地狱之义。如进波罗蜜中广释也。不信之人。以自不欲见波若经。破坏他正见眼故无眼。口舌谤故无舌耳不耐闻故无耳。以手如拔故无手也。当一一释。

  释曰已下。释上品初身子所以问信之义也。

  何处终已下。次释今四问之文也。当一一释。

  成就今四因缘故已下。明成就。如上如来四答之中因缘也。当释略说三相者。谓见经如见佛。闻经如从佛闻。及见闻人等。如似有着故善吉问也。一一当释。

  复次众生离法不能闻已下。明根识等若离人便同木石故。亦不能见闻。人若离根识等。便是死人故。亦不能见闻也。

  问曰上已问菩萨意哉时已下。次释上善吉。以分问意经文也。当一一释。

  一者分别是道已下。明佛法中有此二种智。但须解用之耳。当释。

  略说义已下。释上善吉前以分中。问言有异。不同前上等义如此。故云略说义也。

  有菩萨虽新发意深信受已下。释今品之第二谤人果报等经文也。临文并当对上文意。一一释之也。

  即起愚痴业因缘已下。故前论云。我言痴者。非如牛羊等。但以执着不信故名痴耳。当一一释。各有十六小地狱者。明大地狱但有八。一大地狱。复有十六小地狱泉。一十则成八十六人。复成四十八。是根本八大地狱。合成一百三十六所。合此一百三十六所狱。唯有三种。一者是热。二者寒。三者闇也。当一释。

  如入正位者已下。此明初果正位天人生义也。当一一释。

  赞五法已下。明调达。乃以常乞食纳衣树下坐断苏盐等五法。以为正道代八正处令为为比。亦未得道者。皆经慕从作前异法。故名破僧。五逆罪有轻重等义。如优婆塞经。佛为善生说。是五逆罪。杀母则重。杀父则轻。杀阿罗汉复重杀母。出佛身血。重阿罗汉破僧。复重出佛身血。不同俗典。以帝释之所以杀罗汉等。有轻重破法等。优劣之义论。自解释佛法。以母重故。谤法罪深也。并当一一。临文释耳。

  未得阿鞞䟦致菩萨见至多人供养已下。此据习种别也。

  释第六十三卷论

  第四十品中。名摄身口意释论者。释上品经文。义犹未竟。但约诫有更徒须令知不谤善制三业。故举之。云应摄身口意释论也。

  尔时须菩提白佛言已下。正明佛法理深应当供慎敬。若纵三业则罪过弥。论谤法之殃。由三业相资和合所作。是故善吉自佛应制三业也。并当一一解释。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以积集口业故已下。以世人见身能行杀盗淫等故。但说身业为重。不知口业谤罪为深。故善吉白佛。以口业故。有是破法重罪也。

  佛告下当一一释。

  此中既云造罪已始得众在。当知。罪福但据因也。当释。

  须菩提白佛言已下。明有四因缘。能毁正法。至论当释也。

  问曰已下。明论释之也。当一一释。

  须菩提自说因缘已下。明莫造身口意业。故谤法受诸者也。当一一释。不解波若。隆言至无而不复至有但以缘集假聚故。名有说为如无。无性故说为无。名为如有。不解此义故。如力复心也。并对上文等。一一当广释。

  复次魔有四种已下。释上四因缘义也。临文当释。

  五众结使厚已下。如欲界凡夫。并为九结所系九十八使所使欲界圣人。以断三结。八十八使。故为六结。所系十使。所使色界。凡夫圣人等。为结所系。为使所使等。来并当释。

  须菩提白佛言已下。此经文意。临文当释。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是般若波罗蜜云何甚深难信难解已下。是品之第三。明由波若理深故。所以信者。福高诱人罪大。就此文中复有广略二周。初略明无缚解等义。第二广明一切法净。净即是空。但以众生闻空怖故。所以作异名说也。并临文当一一释。

  何以故已下。即释所以不缚不解义也。当说。

  本除不缚不解已下。次就二除明也。当释。

  何以故色净是亦净已下。第二次就净一明波若深义也。当一一释。

  无断无坏已下。明波若等。诸法非可断法。故云无断。非灭坏法。故云非坏也。释曰下当一一释。

  佛答已下亦释明无缚解义。先云缚解也。当释以诸烦恼等。虚诳不实。亦无所断故。无缚无解也。当释。

  复次一切心心数法已下。此中多许意论。并为释今无缚无解经文。故先云缚解。以明无缚解义也。当释。

  复次色等诸法三世中不缚不解已下。释今诸法三除不可得明无缚解等经文也。当释。

  是时须菩提已下。释今善吉知此理甚深难解。故谤入罪大信者福高义也。当一一对今文释。

  问曰已下。问意云。佛既还领牒善吉。上意何因。乃更云魔事也。

  答曰已下。云善吉但明内无信心。外值恶友。明外因缘未尽。今佛即云说之故。更增魔事也。

  佛更亦说甚深难解相已下。次释上分中。明一切法净经文。故论主以此文意。即生六经文。即以六经为答也。当释。

  何以故已下。释初观念处中。色为不净等故。即得身念处观成。得此观成时。知色实相。得无浅解断诸烦恼。此之念处。即是前果色等为因。今果既净。故知因亦净。故云色净故四念处净也。当释。

  问曰上当释。答曰已下。明作不净观时。未得至实。但实观家。初一得十六圣行时。始至实观也。当释。

  净颠倒故生淫已下。明凡夫人等。只以□五亦欲净故。所以爱着故皆舍中。名为净紧五欲。今以前不净中生此净想起爱。故名颠倒。但以淫欲破净。故言非净。非净非是实观。实观则无净不净相也。当释。上言净者。据空为言。今以净相亦无为语可。

  色实相净故果亦净已下。上明念处为果。以色为因。以果净故。因亦净。此中即以色实相教因。波若为果明色实相既净故。波若亦净。反覆明之也。

  复次佛此中自说因缘已下。复以经来牒释也。当一一释。

  复次如是我法已下。明复以十六神我等义。来例释净义也。

  复次须菩提淫净故已下。此下云犹是今第二广说一切法净经文中意。犹未尽明三毒等。实相净故。与种智实相同一。故言不二不别也。诸法例然。当一一释。此中本言净等不异。净义即空。故云不二不别。以据前事。言其不二故。此中云色净乃至前一切种智净不二乘不别也。当说。

  有为净故无为净已下。明三相是有为三相。无生云义为无为。今三相不可得。故云有为净。无生亦不可得。故云无为净。此净义不异。故云不二不别也。当释。三世净义亦然当释。

  问曰已下。明诤理甚深。能今信诸之人罪福无量。若无疑似处。但世论解释而已。今言色等净者。事在可疑故。初世宾主。世论之意。良前此也。当释。

  答曰下当释。

  及三毒清净果报因缘故已下。如过去无明。即是三毒。能生前行。行即是果。从前诸行。复生前识。如是次第。生六触六受等讫。至老死。三阴相续。今以三毒净故。诸行净等。诸即是因净故果亦净。若诸行净故。无明诤等者。即是果净故因亦净口以空故言净也。当释。

  如破无明十喻中说已下。上破言无明不在因。不在外。不在中间。不从过去世。来亦不去。至以世但缘集。说有如是求之无明之性。实不可得也。乃至种智例然当释。

  复次用十人空故已下。此意云所以得智色等。皆本来自净者。以十八种空智观之故得智也。当一一释。

  略说有为无为已下。次释上有为无为等净经文也。已如上释。当释。

  在三世中已下。明论主此中则乘势释三世净经文也。当一一释。

  问曰已下。释文既竟次断易之也。当释。答曰已下。论将欲释先出三种破人。对明二种信者。此初即是第一破人也。

  或有人着心分明取相说已下。此是第二破人。若如上随喜品。亦言此人名谤三宝。今此中言虽以着了论议说。故名之为破。以心不为非拨破波若。言教故不名为破也。

  如调达已下。引事例来证。如佛言我今有疾祇城。名治佛故。亦以针铁出佛身血。而非是逆罪。不同调达如著相说。波若人。隆以着相说故。遍前之相。说名为破而说为故。不同不信拨者也。

  如尽作佛像已下。复更引例释。如此中论解者。以好心坏像亦无罪也。

  复次或有人破般若虽不瞋不轻佛已下。明此人着。有情多唯果分别阴入界等名色着。别言之是义不信前空。不解佛意。故成毁谤也。当释。

  前此二种信中以信理福多信文福少也。当释。

  耶见罪重故已下。先明此二种信谤人相对出已。今如□释今问辞明不信云人以邪见所坏故虽有持戒精进等为之所染并成邪业堕恶道也。

  五逆罪人已下。次释今问中第二意。若此人以重罪覆心故信微福弱。虽写经卷亦无如之何。二者此人虽复重罪覆心。或遇善知识教授智慧利故。能深信波若。则得善果。则引事证。如闻王遇善友。亦由波若力故。得五逆罪哉。乃至得道记。故今校量中。言此经如摩尼珠。能除五逆愿创。当知大乘诸经。皆不可思议。故谤之罪深。不同谤余小乘经。隆得逆罪也。当释。

  第四十一品者。名为叹净品。今泥梨品。未既广明净。义理深故。信谤两人。罗福高大。令此中身子善吉等。见此净理深妙。所以致叹故。次泥梨品有此品来。论将欲释故。举之云。第四十一品释论也。

  尔时舍利弗白佛言已下。就此叹净文中。门户亦极多。但大总分之。凡有四分。第一明身子致叹如来一一成之。第二善吉叹净如来一一成之。第三是天主问前善吉以明碍相。第四如来自对善吉。为说微细碍相。此初即是第一明身子。致叹一一问佛取足如来。又一一成之也。并临文当释。

  世尊净明已下。即是第二句叹。今言色净故。乃至种智净等者。此据体论净故。所以通贯上六明之。即是性净涅槃。今此中据叹经为言即是方便净涅槃。唯据前果。故云净明也。至论当一一释。

  世尊是净无得无着已下。此第五句叹论释。乃至云若小乘中以下五心。为得以须陁洹。为着大乘中柔顺忍。为得无生忍。为着今波若实照之□。此等悉无。故云无得无着。若无论者。此则不可解也。并一一临文当释。

  诸法钝故已下。明波若实照之有无知无有分别。故云钝也。

  色无知是净净已下。明色无知即是前净。此净亦净。故云净净。是故圣人以空遣空。令不滞空。空亦复空。故名空空。今者亦尔。以净遣净。净亦复净故者。净净也。余义例然。当释。

  无益无损已下。当释。上来总令凡有十三门叹也。

  释曰已下。此即是上叹净文中初句。既欲明至净无净相故。先云二种净义。令人知指方。乃折中言智慧净者。即是照实相智。言缘净者。即是实相之理。次境非智不知智非境不照故。出此二净相待之名也。

  所以者何已下。还释上所以。二净相待而有者。以如心心数法等来证□□也。上品经言。波若非心心数法法相本净故。论释言依生灭智慧离四颠倒。依不生不灭智慧以波若离生灭智慧。数言非心心数法。心相本净故者。据圣体净也。今此中以波若是智慧。故言心心数法。如大本经云。憍陈如。舍无量色。获得常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常住五众上。既得说心心数法等义者。此波若言是心心数法。亦复无伤也。当释。

  譬如火已下。初云论释第二引证来释已竟。今次作譬来明云论大意亦不出此三。此中非折中时。是云法时故作此喻。火喻前智。薪喻前境。由境智相应故有二净。故大本经云。一切诸法本性自空。亦因菩萨修空是空也。当说。

  世间当法已下。此据世□言世间也。当释。

  是中说离智离缘已下。上直法既竟。次今明折中故。所以万化非无生宗。而宗之者。无相灵宗。非无主照而照之者。无心故。圣人以无心。即真智照彼无相之灵宗。此即据明直法之义故。内外两冥缘智从寂者。即据折中为言。与此论合。取此论意故。所以然也。当释。

  譬如有种美食已下。明为善着相缘智慧作喻也。当释。

  不坏相在颠倒中已下。即是不染而染义也。当释。

  舍利弗观是已下。欲释六人。即以此言生起六意。明身子所以。问佛所答等义也。当释。

  复过汝所见已下。明如来答言。毕竟空故。实相净义乃复过汝所叹也。

  无所着已下。还毕竟净义也。

  复次清净主已下。明诸佛穷照本净。故名为主也。当释。

  佛答已下。释上佛广答初句经文也。诸法本者即者实相未者。谓色等诸法实相既净。诸法即实。故云诸法本末清净。是名甚深也。因果清净故者。色即为因。实相为果。推色以至前实色。既即前实。实本净故。说色亦净。故云因果净故也。

  故上品中已下。明因净故果亦净。果净故因亦净等义也。当释。

  是净能破一切法中已下。次释第二句叹也。能与有余涅槃者。此据烦恼身五住及习尽也。今与无余涅槃者。据二种生死尽也。当释。

  是净不相续已下。释第三句明是净既能与此二种涅槃。生死永不相续。故云是净不相续也。

  百八烦恼已下。释第四句也。当释。

  如是诸法实相已下。释第五句。先化大小两乘。与法辨义已次折释也。当释。明须陀洹果。复无漏果证。已永着圣法。无有堕落。故名为着也。

  如是法已下。次释第六句。不作罪福不动等三种行业等义也。

  一切世间无生已下。次释上第七句。明释法无生不生三界等义也。当释。

  是净无智诸法钝故已下。明净无知相。故曰无知法无分别。是故名钝也。当释。舍利弗得声闻彼岸佛。为一切智人俱无着故。共论此法也。当广释。

  如虚空下。当一一释。

  尔时慧命须菩提白佛已下。即是品之第二。明善吉叹净。此中乃先举生净以况法净。佛亦一一成之也。当一一释。

  佛言我无所有故已下。下言果毕竟净者。是略述成。今言无所有者。是广述成也。当至论释之也。佛言自相空故。已品亦至。至论当释。

  以二净故已下。亦至论当释。

  无始空故已下。上言毕竟净义。以成法空。今言无始空者。以成生空。亦至论释可然。

  如是智已下。明善吉致叹。而如来答言毕竟净故。此据智相寂知无知相。故云尔也。

  佛言知道种故已下。上据知相寂。故云毕竟净故。今言寂寂之用云故知通种故故也。当释。

  以方便力故已下。此下云出至义。明色无色性故。不知色非无方便之用而能知也。当一一释。

  无诸忆想分别内空外空等已下。此中前事是故唯明十三空。余诸法空。不可得空。无法空者。法空无法有法空等五空。既是为总破诸法明故。此中不具说也。当释。释曰已下。此初意。释今叹净品。初身子所以叹深者。以见上泥梨品。未说净理甚深故。所以致叹须释主因缘。今善吉既是命说之主故。此中致叹。不须释主因缘。若余人所说。须求因果故。如如释身子叹之因缘等义也。

  今须菩提说下。即是科门也。

  我净故已下。次释文也。此以生空易解故。举况法空也。当释。

  问曰已下。料简所以。上云无所有。下云自相空等义也。

  答曰已下。意云上据有为果法是着处。故云不可得。不可得者对无着处。今须陀洹等。言自相空者。乃据无为果。无为果既是烦恼无处。非所着处故。但云自相空也。当释。

  以菩萨深着故无相无念已下。明论主即用此无相无念。释上一切种智等净义。无相者下复始别释。无无相无念。释上一切种智等净义。无相者下。复始别释。无相等义也。当释。

  用二净故已下。二法清净者。者是智净缘净。名二法净。今此二净亦无故。名不二法净。无得着义。已如上释也。

  问曰常言毕竟清净故已下。问意云。今我等无边之中。复何故乃云无始空也。

  答曰已下。明今以无始空来成生空义故。何以云尔。毕竟空乃以成法空□□义也。

  问曰能如是知已下。释上善吉叹波若之文。此中意明知之空空之智用即寂寂即用。非废用然以寂。亦可以寂故而无用。但以知故。所以言毕竟空空。即能智故。言知道种智也。当一一释。

  尔时须菩提白佛言已下。释云以云色不知色等文也。并当一一释。

  第六十四卷论 第四十一品六分

  尔时释提桓因门已下。即是品之大分第三。明天主问前百相。所以然者。上文既明诸法皆净。恐人不解而生取着成础相故。天主欲令无滞。所以问也。当一一释。

  汝今更听乘释已下。即是品之第四。明天主请前善吉说百相已如来赞成而善吉非一切知人。知有相不尽。是故如来复为广说微细有相等法。下当一一释可。

  佛言一切法一性非二相者。即是毕竟空性也。是一法性亦无性者。明亦无此一毕竟空性也。是无性即是性者。明无性之性。即是一切体性也。当释。

  问曰下。并当一一解释也。

  譬如食虽美已下。明善法虽好若着之对广也。当释。

  问曰佛以赞须菩提说无有相已下。次释上第四大分。如来自说之文。问意云。上善吉已说百相。如来证成。若说之非留佛。不应成说之。若是佛对不须更说。今何以赞成。而复更说也。

  答曰下。并当一一释。

  五众及至十八不共法可与般若作因缘已下。隔此中有二解。一解云。此五众十八不共法等是前法空。法空但能为波若。作缘发显波若。非正生波若。故云等也。一解云。此五众十八不共法等。无生相故。言不能生波若也。有解云。此五众等是成菩萨法十八不共。唯在前果。果不生因。因中五众等及十八不共。并非波若家生因。但能作缘因故。言但作因缘也。譬义当释。

  第四十二品者。名面名千佛品。上既明百相已次说波若无有。今明者佛道同说无异辙故。次此后明前此品。今论将欲释故。举之云第四十二品释论也。

  须菩提白佛言已下。就此品中。虽得门户极多。而大有三分。上既明有相。即明波若无过。即是法无百相今次欲明人无百相。故云作者。不可得故。所以此初第一明前既作无而所不作。明前无行而无所不行第二明诸佛道同法无异辙义故。所以面名现。千佛同法。无异辙义故。所以面名现说波若。第二次明至行报诸根无恼无缺。此初即是第一先明无作无行。则次明无所不作无所不行等义也。并临文当释。

  尔时慧命须菩提白佛言已下。正叹波若不增不减义也。当一一释。

  譬如佛卷形寿已下。明佛寿无尽故。以为喻也。当释。

  须菩提白佛言已下。前明叹法。今明叹人也。并至论当释。

  世尊是众生性亦不减已下。以众生性无故。众生界亦不减。以圣人性无故。诸佛界亦不增。以佛界不增故。圣人亦不无满。以众生界不减故。众生则不可尽也。当释。

  释曰已下。明前品既说有相。今次说无有相。善吉既闻。闻品未言波若波罗蜜。无起无作故。即问言。若尔者。菩萨不应行前波若波罗蜜。得萨婆若故。此品初云波若无作佛。即答言化者。不可得故等义也。当一一释。

  应云何行已下。上明无作。今次明行相也。当释。

  示诸法毕竟实相故已下。明波若实相法中。不明诸法常故。不同无智愚人。不明诸法无常故。不同相人愚家两忌内外双寂也。

  不受是法者。明隆为破常倒为无常观即舍也。

  问曰色等罪法已下。问意云。此中明法。皆言从色至前种故。色等为苦。无常可共种故云何。

  答曰已下。云此是名字说之随人。何乐以闲者。为安隐闲法好法不闲之者。说之为在种。故诸善法等。若众生不闲。则说为在亦无伤也。

  不行色等不宜即已下。明若但前色等法法化无常想种相等。上作常想者。不宜是若于色种智等。上作常无常想。名为具足。今波若中。亦不行色等无常义。故云不行色不具足也。当释。

  复次已下。此一意明。若十地菩萨观。则名具足余菩萨观。云不具足也。

  佛言出众生于常中不。当释。

  碍者是非道已上下品明碍相。此中明无碍相。令善吉总结上下。故云尔也。当释。

  罪业因缘生故已下。欲论行者。亦非罪业所得。但因缘之义。是虚诳法。故说为罪。可当释。

  何以再说已下。答言相说欲度众生者。今得以世闲以说欲度众生者。今得涅槃等乐故再说也。

  复赞是菩萨大精进已下。释上问第二周。赞菩萨勇猛等文也。当释。

  尔时释提桓因语须菩提已下。明天主现闻上佛与善吉了了说法。诸实相欲与守护故。发到门也。当释。

  为习空下。至论当释。

  汝颇见是法可守护者已下。明善吉意云。此法无相故。又波若力自无量故。不须外护也。然至论释之。

  是善男子已下。上明法不须外护。今明人然不须外护。欲论佛法之中。然须内外两护。但今此中。欲显波若。是诸佛师。自有大力。又诸佛何护不须世人所护故尘外护非是都不须也。论自释之。临文当一一对释。

  不念梦。不念是梦。不念用梦。不念我梦等已下。明天主发四句上善吉欲明不须外护义故举此十喻等。以易解况难解反问天主明不可护义。但内行波若即是前护。今者天主复还举此四句。问善吉也。

  不念是色已下。上为举易解况难解故。以梦中反问天主。今复欲以难解况前易解明色等。既至不念。何况梦等故着者。此中复还举四事答之。乃至一切种上四法亦然也。并至论当一一释之可。

  释曰已下。此中论主释前。上文意。极分明可见。临文当一一对上文意释耳。

  须菩提及一比丘出家法敬礼而已下。明天主是俗人。多设事供养。善吉等既是出家人。但须设法供养。故云敬礼而已。为别异道俗故。

  然诸恶鬼等下。当释也。

  应无生法若已下。此中言观实相慧。即应法忍入菩萨位。若言佛性是能照者。上观故。得见佛性便成更别有知见。此佛性故。若言上转识然见者。转识既同。则应三乘皆见。若云阿梨耶识见佛性。不用转识见者。便成佛性见前佛性。复不应言观诸法实相毕竟空智慧应无生法忍。若言此真知本有。今日始显出得用者。便成道理。但有了因。无有生因。报佛亦不成本无今有生因。亦成感本有之义。何以故。此本有故。既真知与法佛俱本有。但今日显之。始得至用说为始有者。五度共行波若。与常住波若等。悉皆本有。同是今始体显。今始得用。都无有异同。是了因了出。有何生因生法义也。当释。

  若人少时应行已下。此明应可外护义也。

  如伽罗夜叉已下。于事证上地人不须外护义也。当一一释。

  尔时帝释贪贵是如梦等智慧已下。释上天主四问。善吉。以难况易。四答等中经文。当一一释。

  余喻亦如是已下。梦上一喻云念梦念是梦念用梦念乘梦四事相貌既然。余影炎化等。九喻上四相亦尔也。当说。

  尔时须菩提答帝释若行者已下。明善吉还色等。上以四相况释上义。当一一对释也。

  尔时佛神力故三千大千世界已下。即即是品之第二。明波若法。同十方诸佛。何说不殊故。所以为贵。就此中复有二意。第一明十方同。第二明三世同。有此二意。今此初先明诸天闻说实相。了了分明。故说供养也。当释。

  亦如是相如是名字者。明现教不殊也。

  皆字须菩提已下。欲论一切十方诸佛所说皆尔。但此中为遂当时之座所见为语故。只言十方各千。唯据万佛土也。明说波若时。皆须解空第一人对故。尽言名须菩提。天主既是地居天主。又当念波若天名为净。一切佛所说。皆须净人之主。问此净法。故云皆字释提桓因也。当释。若华严云。一切十方说十地相菩萨皆名金刚藏一切请问者。皆名解脱月。此明地相常住深奥难明故。一切菩萨说地相者。同名金刚藏解脱者。据无缚黑月者。前闇夜时明之。此地行善除缚黑。前生死重昏之中。能为照明故。所请问人。皆名解脱月。为大乘理深。不同小教文理。俱常十方诸佛。实无异说。一切群圣。所禀不殊。故以然也。

  尔时佛告须菩提弥勒菩萨摩诃萨已下。第二次明三世诸佛。亦同无异嗢。上举十方论理在说同。今明弥勒云。三世莫易。所以举弥勒者。欲以未来说同证现在义。未来既同现在佛说。当知现在佛说。然同过去。欲以此为证。故于之来。

  然当于是处已下。次明处然同。明一切诸佛然常等此处说于波若。故法华云。我净土不毁。而众见烧尽。常在灵鹫山。及余诸住处。凡说大乘。皆明实相故。据此实相净土处。然未曾异也。

  何相何因何义已下。明善吉因之复设三问也。

  佛告已下。此正答初问。明弥勒出时说波若相然复如是。如今无异。次色时无色故。非常无常缚解垢净等也。当释。

  须菩提白佛言已下。答第二问。上明色净等义。据于相净为言。今云净者据于因净。以色中实相为因。生于波若。故云等也。当一一释。

  世尊云何色清净故已下。明善吉因之复问也。当释。

  复次须菩提虚空清净故已下。上善吉设三问答。两问已竟。今次答第三问。明弥勒出时。然以如是等义。说于波若也。当一一释。色本来无染。故云不行也。当释。虚空等可用而不可用。故云清净波若然然也。

  虚空可说已下。明空体无说故。设复说之。体然清净波若然尔体无说故。设复说之。亦复清净也。

  因虚空中二声出已下。明六大成众生。以四大围虚空。识于中住。心即陀那。报风从齐。而?打七处。故有声出。以声出声空故有向。若内外不空。则无声向。故云因虚空故二声出。虽因空有二声出空然不行。虽因波若故。有可说波若。然不染性常清。就不可得。明如虚空相皂。不可得故。清净波若。无相故清净也。当一一释。

  释曰已下。上初品中。以如来自说故。列诸天大众等。来次舌相品。为命说故。来次请分。初为请说故。来此中为明了了显说诸法实相故复来也。

  问曰下答曰已下。意云。尽有新奋诸天等来也。

  十方面各千佛现已下。释上十方同义也。当一一释。

  佛欲证其事故已下。次释上古今通义。欲知贤劫中。诸佛所说不异。欲与诸佛作因缘者。当于此中解也。当释耳。

  王舍城已下。次释上处同义也。当释。

  如弥勒经中说已下。明论主于经成证佛昔于此处说波若义也。迦叶是第二大师。住持佛法二十余年。已始于狼迹。入灭尽定。次付阿难。住持二十余年。付商那和修。那和修住持二十余年。付优波崛多。优波崛多住持二十余年。付提遮迦。提遮迦已次马鸣龙树提婆天亲师子等。二十三人中。龙树最臣。二十三法师。及迦叶入灭定。弥勒度人因缘等。此中当广说。师云。若揣食身入灭定。过七日。已出定则死。此迦叶乃是法身菩萨。非贪身故。所以出定能然也。有解云若住常入灭定入过期限者。出则须死。若是佛所遣使入等者。假使非法身菩萨。出亦不死。要须事办。然亦乃终故。前十力论中云。若佛遣使中不达。无有是处。若非法身菩萨出定则死者。便成佛所遣使有不达义故。有此意也。当释。

  以何相何因何行已下。次释上三问三答中经文也。上言以何义。此中乃云以何门。此是以义为门也。

  佛言如我说色诸法非常非无常等已下。释上答第一问中经文也。当释。

  尔时须菩提欢喜已下。释上答第二问经文。此中以缘为名因。为缘因也。当释。

  譬喻欲令事明了故已下。次释答上第三问经文也。

  八万四千法聚皆是波若波罗蜜一事已下。明此中所说。皆是波若中所说。一事而分别说成多许法聚作。所以云一切诸法从波若生也。当释。

  有人声从口中空出已下。已如上释当说。

  诸小菩萨等。以圣法涅槃等。为实如人以声为实。以生死凡夫等法为虚。如人以向为虚。若言世间法有名无实世出间法有实等者。皆是为诸小菩萨说故然也。当释。

  问曰已下当释。

  答曰已下。言自然有者。此是作因已以果。不须更作而自得之。故云自然如不作于向。而但有声向自出也。当一一释。虚空是无作法。只释上虚空无取文也。

  复次如虚空无所得相已下。释上无所得经文也。如因虚空造无量事。而空无造相。亦无可取相。以因虚空造故。虚空则为非无。无虚空相可得故。则为非有。非有非无。则为虚空波若亦尔也。当释。

  大智度论疏卷第二十一(释第五十九卷论说六十四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