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卍新续藏第 28 册 No. 0592 法华经玄签证释

玄签证释卷第八

  苕上沙门 智铨 述

  郁伽长者。郁伽此云威德。

  ○今师殷勤再三。谓先别。次通。名之为再。各具教行理。名之为三。

  ○自古等。谓自汉至隋。皆指西域以为胡国。唐时有彦琮法师。独分胡梵。葱岭已西。并属梵种。铁门之左。皆曰胡乡。如疏及止观第七记。辅行三十二卷及释阿那律陀疏。

  ○高四台。法苑珠林明。

  ○楚夏。左太冲魏都赋云。盖音有楚夏者。土风之乖也。

  初无翻。

  ○须开五门谓以此代彼。乃开善之言。既未全当。应须正出修多罗所含之义。是故须开。含五义。前第六卷上云。然阿毗昙杂心中说修多罗五义者。乃是彼论师解义。非翻名也。一出生。杂心第八卷云。出生诸义故。二显示。显示诸义故。三涌泉。义味无尽故。四绳墨。辨诸邪正故。五结鬘。贯穿诸法故。

  ○若通若别者。释经之一字。虽是通名。而所指之教。即该别中之文。以通别本不相离。故签中有从始至终咸别并通之言。又应知经是通名。今之所释。该于一代通别之教。故签释若通若别而分三种。言一经通别者。从始至终名句不同即教别。共名一经即教通。又诸经对缘即教别。皆是佛说即教通。又诸教如藏通等教主不同立教亦异。即教别。是一音权实不二即教通。

  ○华严第二十五不思议品。晋经不思议品第二十八。唐新译不思议品第二十三。下又三十六亦是不思议品。

  ○若起诤计。如盲执乳。互相是非。今以无诤为行。能开眼目。由教诠行。故云如教修行。从能契故行别。所契凉池即是行通。

  ○前云理从名故别。名从理故通。今言义本者即理也。前云无量句诠无量义。或寻一句诠无量义者。义何得有无量。皆所谓理从名故别也。若以名从理。无量义止一义而已。

  ○大经三十一。迦叶品文。佛言下。初法。为度众生说不定本令得益。不令执不定为诤。如医用药。元为差病。终不愿其服药成病。如天帝下。前寄法。此寄人。

  ○如五阴亦名颠倒等。此中略亦名四食亦名有亦名为世亦名因果亦名烦恼。剩亦名慧。章安疏云。前止就善义有无量名。名不通恶。为显斯意。重约五阴。此是有漏。复名颠倒。阴是苦谛境为四念处所观。观色不净等。复名四念处。但除色阴。余四阴即是四识住处。阴通内外。故名四食。能通名道。因于实法有假名时。体即无相名第一义。三修即身戒心。烦恼正在行阴。解脱即有为解脱。即以五阴为十二因缘体。亦名三乘者能成三乘之身。

  ○如云名诠自性二句。唯识论文。

  ○束此三种等。谓前云闻即得道。云如教修行。云寻一句等。皆约行人而说。故以三慧束之。

  ○三发中先通释约佛说。次别释约闻教者言。次第诠量者。虽是闻顿而解。寻其所说十界不无次第。

  ○应须委释等。四教义第二卷明四念处七意中明。

  ○初心五品解如涌泉者。良由如来所说义本无尽故也。

  ○束此为法门者。正业谓戒定慧。勤行此三为精进。思惟此三为正念。安住寂灭为正定。文缺正命。应通行义。故两处皆等也。

  三和融。

  ○修多罗有九谓说法妙中引法尚文中云差别者。修多罗有九种(云云)今云通别者。即指第九种别为十二部通为九部。云修多罗藏者。即指第八种。等余七种。何不下。难辞。若翻修多罗为经。何不周足改十二部中长行为经。此据十二部难。若必应翻经。则直名经部。义方周足。方为正说。次约三藏为修多罗难。必应翻经。何不竟以修多罗为经藏耶。若翻下。又约四以难。

  ○释论云般若等。大论七十卷文。

  ○译经有五失等。大唐内典录序云。译从方俗。随俗所传。多陷浮讹。所失多矣。所以道安著论五失三不易(云云)。

  ○哕一决切。渊入声。逆气呕也。

  ○此未必尔。涅槃含三德即大涅槃。故先举二经。正明大涅槃可翻。经言等者。涅槃之名。实通表异小乘云大涅槃。二经俱言有大涅槃。便可翻为大灭度。故知若论涅槃亦有小乘涅槃。灭度有大乘灭度。

  ○第三又二。谓灭度之名。实通大小。故总释中直以灭度含三德。次分对大涅槃三字也。

  ○正明历法。初法本中黑墨能生诸字。生诸法故。黑字为诸法本。意指黑字为法本也。教中所诠。无非十界之事。且即用世间文字。故黑墨为教所从出。即是教本。云且积者。欲明教本。须就名句文身而说。今一二三等尚通世间。故科中云且积也。亦如梵书以十一点等。兴善三藏金刚顶瑜伽字母云。一阿(上)二阿(长)三伊(上)四伊(长)五坞六污七??(二合引)八力嚧(二合引)九噎十爱十一污十二奥(引)十三暗十四恶。有云言十四音是依龟兹国。若依中天竺国唯十二音。除此七八二音。故十一点加以本音。即成十二字。

  ○知色即空即假即中者。结成三谛也。先总结。次法界文字下。具明十界。复先明三谛。次明十界。

  ○广历十妙中。初约色立相。又二。初举一黑色。次以余色例黑色又二。先约迹文。次当知黑色是诸法本两句。即约本也。

  ○如此解字。谓解一切字一切法。俱在一尘中。下云黑字是诸法本。黑色中字是诸法本。意指黑色为法本也。黑中具字。故言黑字。

  ○通达而非。即有而空也。通达而是。即空而有也。非非非是。双亡之中也。以情分别。一切法邪。离情分别。一切法正。

  ○经云非内观得等。如大品经集散品中明。

  ○五观心经。心非梵语。何论无翻。以其多含类无翻也。

  ○止观第三记。辅行第五卷。

  ○大集云。大集经二十三卷中文。如禅波罗蜜通明禅引。止观云。心行于世谛故名行。行真谛名大行。三事俱行故名遍行。

  ○契中一契缘。今以境为所缘。二契事即前之三悉也。用观能契于乐欲之心即当契教。以世间言辞说世间正因缘法。起人乐欲(云云)。

  ○虽不见名心。此虽作既字看。前释经中但名为经。今释心中但名为心。止观第六记。辅行二十六卷。略引百句不见无窄隘文。辅行二十一卷引大经有。

  二显体。

  ○大经不生不生不可说。止观第五下云。断德已圆。无明不生。智德已圆。般若不生。故言不生不生。又引经云何不生不生不可说。以修道得故。今解修道得者。乃是极果所证大涅槃。尚非十地所知。岂可言说。

  ○十二门论。龙树造。一卷。观因缘门第一。乃至观生门第十二。论云诸佛最大。是乘能至。故名为大。又能灭除众生大苦。与大利益事。故名为大。又观世音得大势文殊弥勒等是诸大士之所乘故。故名大乘(云云)。今玄诸佛大人所乘。是约义引。

  ○衍门六种真谛。谓前七重二谛中。除初重。余六皆在衍门。

  ○大人佛不行故名乘。全论不见此句。亦是约义引。论云诸佛最大。是乘能至。故约义说大人佛不行。以诸佛已至故。

  ○初中云为变等。此是难破。不同破计。为变下。先双立。若变下双破。先破变者。因变为果。无因可论。谁为能通。既无能通。则果亦非所通。故计变则因果不得为体。若不变者。则因果并立。不知何以名因。以何法致果。故不变似可双取因果。而终无此理。若别有下。纵不变转生计也。若别立一法以通因果。则所取因果为体者。因亦非因。果亦非果矣。

  ○中边分别论说乘有五义。一出离为体。谓真如。二福慧为因。能引出故。三众生为摄。如根性摄令至果故。四无上菩提为果。行究竟至果故。五三惑为障。除此三惑前四义成故。今玄文果居障后。

  ○摄大乘论乘有三等。摄论释十五卷云。摩诃般若经说乘有三义。一性义。二行义。三果义。二空所显真如名性。由此性修十地十度名行。由此行究竟证得四德名果。

  ○法华论乘体。法华论末云。初地菩萨。能证入一切诸佛菩萨平等法身故。平等身者谓真如法身(云云)。论以大般涅槃摄归乘体。故无乘果可论。

  ○十二门论(云云)。亦恐约义引。

  ○今经乘体正是实相等。如别教以圆修观照为乘体。亦属庄校。非今经乘体。

  ○今文称体。大论称实相印。既云无实相印。是魔所说。故知印即是体。

  ○大论第二十在二十二卷中。

  ○摩诃衍中诸法不生。大论文诸法不生不灭。此略不灭。说有广略耳。谓小乘广说三印。摩诃衍略说一耳。

  ○广说四种。大论二十二卷。问曰。佛说声闻法有四种实。摩诃衍中有一实。今何以说三实。答曰。佛说三种实法印。广说则四种。略说则一种。无常即是苦谛集谛。道谛说无我。则一切法说寂灭涅槃。即尽谛复以有为法无常念念生灭。故皆属因缘无有自在。无有自在。故无我无常。无我无相。故心不着。无相不着即是寂灭涅槃。以是故摩诃衍中唯说一切法不生不灭。一相所谓无相。无相即寂灭涅槃。

  ○即是寂灭涅槃。谓约共部。小衍同名寂灭。然不同边。即别圆中道实相也。上皆论文。正显体中简智妙者。十二因缘取上上智观得佛菩提四谛中取无作四谛智。如云非苦非谛是实之妙智也。七种二智中取五种自行二智。五二智惟取自行宝智。五三智中取如来藏智。对一谛明智中取中道妙实智。诸无谛中取中道无谛无智。又二十智中取圆教觉智。行妙取圆五行中天行。位妙取圆教最实位。诸位取妙觉。感应中取佛界妙机也。感究竟妙应机熟应深者是。神通中取无记化化禅。为佛界众生现身通相。作净秽广狭土。说法中取妙十二部能诠中道之教。眷属中取理性成熟业愿应内外眷属(云云)。利益中取中道王三昧最实事益。大意如此。更须精简。亦如后简即指下文第四就偏简。

  ○天以日月为纲二句。出左思三都赋。公侯伯子男。班固白虎通德论云。爵凡五等。谓公侯伯子男。此周制也。

  ○就凡简中。

  ○各加所尊及宗计等。辅行三十九卷明。大论第十在第八卷中。便言失法。谓失婆罗门法也。

  ○楚辞即屈原渔父篇云。何不餔其糟而歠其醨。

  ○齐桓公正而不谲。下论子曰。晋文公谲而不正。齐桓公正而不谲。

  ○五经谓易书诗礼春秋也。九经谓春秋周礼礼记易书诗论语孟子孝经也。辅行中又有九经。六经谓前五经加乐记也。七经恐即五经中礼经开为三经。即七经也。三皇谓伏羲神农黄帝也。五帝谓少昊金天氏。颛顼高阳氏。帝喾高辛氏。帝尧陶唐氏。帝舜有虞氏。若应劭风俗通义明三皇五帝。有小不同。三礼。辅行云。周礼仪礼礼记也。六韬。太公有六韬。谓文武龙虎豹犬也。三备卜经。易经注云。此圣人所以作易教人卜筮。而可以开物成务之精意。故云卜经。东震西兑等。此是文王后天八卦。伏羲氏有先天八卦。易有天地自然之易。有伏羲之易。有文王周公之易。有孔子之易。自伏羲以上。皆无文字。只有图画。伏羲仰观俯察。见阴阳有奇耦之数。故画一奇以象阳。画一耦以象阴。见一阴一阳有各生一阴一阳之象。故自下而上。再倍而三以成八卦。三画已具八卦已成。则又倍其画以成六画。而于八卦之上各加八卦。以成六十四卦也。系音系。绪也继也联属也。象者。卦之上下两象。及两象之六爻。周公所系之辞也。彖者。文王所系之辞也。传者孔子所以释经之辞也。止观第六记辅行二十六卷。略如止观第六在辅行十七卷。第十记辅行四十卷。

  ○人生在三等。国语云民生于三。事之如一。父生之。师教之。君食之。非父不生。非食不长。非教不知。生之族也。故一事之。

  ○獭二月祭豺八月祭。礼记月令中。孟春之月。东风解冻。蛰始振。鱼上冰。獭祭鱼。仲秋之月。豺乃祭兽(云云)。犯命者入吾网。汤祝云。欲左者左。欲右者右。不用命者入吾网(云云)。长爪梵志。大论第一卷缘起明。止观第五记辅行二十三卷云。长爪义当单四见中后之三见。及无言见。

  ○如止观中直列名。在止观第五卷下。

  ○四就偏简。大经云。一实谛者等。第十二卷圣行品。

  ○约譬简。借三喻者借喻是法。故云借耳。

  ○但空非空等。谓通但空。别但中非空。皆是教道权说不能雨宝。故能雨宝唯圆中也。

  ○真含二中者。人有得失。谓圆人见实中。即得也。别人见但中即失也。

  ○圆珠普雨譬其用妙等。本以圆珠金丹譬体。若论雨宝。应属于用。若论成仙。宜属于宗。是则圆珠譬所依之宗。金譬所显之体。三法本不相离。故结成中复作此说。

  ○六就悟简。闻粖谓软等。大经十三卷文。具加彼记辅行第十二卷。

  ○止观第五记。辅行二十二卷。

  ○三一法异名中。若不简之名体不分。谓别圆名体不分。如下四句中云前三句属别。后一句名义异而同属圆。

  ○先用方便一十二门。别教竖论四教地前先用三教十二门。十向后心方观无作。

  ○初去小乘八门等。此文小乘。指藏通二教。后人论大小。应引此文为据。

  ○第四句如妙有等者。先就一门已说全归一体。即指实际。

  ○判中寻一名者。寻其门也。如初问有实际。未必能深入。若闻妙有。即惬其心。所以名义体三三名各立。

  ○通论谓地前等。通论别论。俱在别教。登地则证道同圆。地前犹有隔别之见。尚未得意。虽未必立诤以招咎。诤犹未除。别论唯住前起诤。

  ○虽即大小名同等。虽大小门名同体异。起诤俱名为夺。然下文小譬野干。以力弱故。大譬师子。以力强故。此起诤之不同也。

  ○无量义者从一法生等。无量义经说法品云。次复谛观一切诸法。念念不住。新新生灭。复观即时生住异灭。如是观已。而入众生诸根性欲。性欲无量。故说法无量。说法无量故义亦无量。无量义者从一法生。其一法者即无相也。如是无相。无相不相。不相无相。名为实相。文句第二下释。

  ○如是等种种异名俱名实相。谓上十二名皆名实相。即上诸佛得法。诸佛能见等。即称种种所以。故下直以名体相对。

  ○三譬显。第三句譬者。以名义之同。而召诸体。则无体而不召。故立此譬。

  ○第四句张仪等。司马迁史记。张仪在列传。非世家也。鬼谷即鬼谷先生也。秦欲击而诫之。传云。苏秦乃诫门下人不为通。又使不得去者数日。已而见之。坐之堂下。赐仆妾之食(云云)。会惠王卒。子武王即位。

  ○范蠡在货殖传中。周室即指元王。三年越灭。吴鸱夷子。越绝书云。在越曰范蠡。在齐为鸱夷子皮。在陶曰朱公。在楚曰范伯。止陶即齐陶山也。汉书云。左弋为佽飞。掌弋射。

  ○四约四随。学数则舍大等。谓学小乘数人论。则舍大乘也。若修摩诃衍。则弃小乘也。习成实空门。则憎恶有门。善地论者则弹斤中论人也。

  ○四入实门。明行门功能。行道作佛。即行门之功能也。

  ○皆先明用门之意者。如藏教四门中。皆云发真无漏。又因门入道。通中云三乘共禀根性不同。各于四门入第一义。别圆中云因门见佛性。皆明用门之意也。

  ○止观但令知诸教四门破见思。在第六卷上料简中。

  ○若不触火温身等。般若如火。能温法身。熟涅槃食。何邪之有。从边而取。成邪见火。因取着而成邪。亦不得指边为邪也。

  ○初藏四门。此则道谛亦是有等。文以道谛属前三果。以灭谛属第四果。

  ○三假浮虚。三假共三种。止观第五下明。

  ○空生所见恐是成实论所申。论是佛灭后造。故云恐是。前阿毗昙论是佛世罗汉造。自明有门得道。故不云恐。

  ○真理非一非四。今文有门云真亦是有。空门云空为法身。双亦门云因有无见真有无。双非门云非有非无之理。盖以四机从门而入。故真理亦成四相。所谓理从门故四。门从理故一也。

  ○通教四门。此中析人镜像之喻。与止观实镜柱之喻。意实相肖。析人六分。乃破我之观。即以为析空之喻。非析空之正意也。大论观叠即空。在第十二卷。

  ○三藏生空法空。如辅行明。通教生空即法空者。如中论偈云。若无有我者。何得有我所。即此意也。

  ○破计实性等者。谓破于实法中妄执有生之计也。三藏见有实法。但无常无我。故无性可得。大乘明相自性空者。言相本来自空。以不可改。名之为性。大品常性空。实际品文。常性空者。谓无四性可得则大乘亦名性空。不得贬性空以归三藏。

  ○青目注论。即中论注云。佛说实相有三种。若得诸法实相。灭诸烦恼。名声闻法。若生大慈。发无上心。名为大乘。若佛不出世。无有佛法时。辟支佛因远离生智(云云)。

  ○别教四门。四教义云。别教正明因缘假名。恒沙佛法。佛性涅槃常住之理。

  ○今异藏通等。止观云。大涅槃心导于诸法。以此异前。渐修五行。以此异后。

  ○止观第六记辅行二十六卷。止观第三记。前第四上慧圣行中引。

  ○示入门观。言入门处者。谓入门所至之处也。

  ○纡回隘陋。析法明空。其智纡回。生死中无涅槃。如隘路不受二人行。故云隘陋。生灭之法名为拙度。

  ○一生断结佛世小乘多有一生断结者。不可以此而斥七生七反之人。

  ○无因缘生下总非邪无。但计自然。是不破果。不辨先业即是破因。若计诸法从邪因生。即是破正因果。

  ○数存邻虚。即萨婆多宗有门人也。论破即成实论空门人也。

  ○复未断惑不论。菩萨四门遍学。后于一门断结。今未断惑亦不须论。

  ○为修四念处等。谓初以五停心为定。四念处为慧。念处是理观。与事观有殊。合此二位方名安心。又定慧调适等。即指停心具足定慧。

  ○发生暖顶等。谓五停四念之力。直能使人断结。故云发生暖顶。入苦忍真明。以念处是闻慧故也。约利人得作此说。在钝根人。念处观成。但远为入圣之基。

  ○四破法遍下。首云见有得道者。应知十乘观法。初之四乘。相资并用。正境是其所观。发心为之主宰。工夫专在安心。果成由于破遍。故破法观成。即能得道。下识通塞等。为钝根者修前不入。故重来耳。今文实不专指一途。若于此乘得入。破尽诸见。便是圣人。倘其不悟。秪是于念处修破法观犹赖后诸乘也。故以前属五停。后入念处。

  ○止观第二第五记辅行第八卷二十三卷。

  ○调达学通。增一阿含四十六卷云。

  尔时有一比丘名修罗陀。达兜往学神足。比丘与说神足之道。当学心轻(云云)。

  ○五知通塞等。此五六乘。秪是助成前破法遍耳。故此六科。用非前后。言破见未见其德者。因发见故。始有见中道灭。即是见之德也。见所以有德者。因见中有道灭故也。

  ○悉从缘生。止观云。或从禅发见。或从闻生见。止观第五记辅行二十三卷。

  ○三十七品是行道法。大论二十卷明三十七品是涅槃道。修三十七品开三解脱门。入涅槃城。又云是空三昧二行。一空二无我。无作三昧十行。苦无常并集道各四行。无相三昧四行。尽灭妙出。须䟦陀罗。西域记云善贤。或云好贤。缘在大经。缘中不自在等。大论二十云。若欲得大福德者。为说四无量心患厌色如在牢狱。为说四无色定于缘中不能得自在随意观所缘。为说八胜处。不能得一切缘。遍照随意得解。为说十一切处。

  ○次位意中。前六为正。第七为助。暖等四位为似。四果四向为真。今止在念处位中。不得叨滥。第九文云转入暖法。则知此文大意在䇿念处入暖顶忍位也。文中不言世第一者。此位一刹那进趣见真。故不言安忍。

  ○小乘顶堕二种。一顶退名堕。二住顶名堕。今第十所诫。乃约住顶之人。又此文意。䇿内凡人使绍圣果。多是诫顶位以及下中忍位。三番缩观。玄第三卷合作八番。四教义中忍作十番。此言三番者。以三界不出四谛。亦以行从缘减后三谛故曰三番。云何而言调心方便。成实论云。见有四谛是调心方便。

  ○通中幻化苦集为塞。若爱着观空智慧。则于通中翻起塞也。

  ○别教以如来藏为妙有。如辅行中明。一切法依妙有。妙有持诸法。前界内二教言无明生一切法。今界外教言妙有生一切法。然别教中无明法性共生诸法。犹是无明力强。故性力弱。不同圆教法性力强生一切法。

  ○为法界众生发心。别人上求三身之果。故其发心广大如此。思益第二卷。第六品说五力。第七品明三十二大悲。经云一切诸法无我而众生不信不解。如来于此而起大悲(云云)。无归等。等非我所。无所属。无取相。乃至众生乐着二乘。引导令发大悲。缘于佛法。如来于此而起大悲。

  ○定爱慧䇿。大经云。如人乘马。亦爱亦䇿。大经二十三高贵德王品文。

  ○对治之门。大经数具三意。一谓禀前教者。以无常治常。今开常住复破无常。经中以胜三修破劣三修是也。二谓元不禀前教。以大涅槃次第而修。先无常破常。次修常破无常。三者复有一行是如来行。具作常无常亦常亦无常非常非无常。圆修之观。双治常无常。更互药病。病去药亡。病治俱舍。称此为对治门。经云深乐观察诸对治门。即叹第三意也。无垢称。章安云或是维摩诘。善恶违从。辅行中明。顶堕出大论。如辅行引。生名法爱。大论云随法而爱。是名为生。

  ○此中入实之观。具有十六。文中虽无开废等。文意在第九卷。故此不论。

  玄签证释卷第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