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卍新续藏第 25 册 No. 0491 金刚经疏记科会

金刚经疏记科会卷第九

  唐 圭峰大师 疏

  宋 长水大师 记

  后学古杭云栖寺大瑸科会

  △十七断无为何有相好疑(疏)二。初标章叙疑。二依经断疑。初标章叙疑四。初标章。二指疑起处。三结成疑。四出疑所依。

  初标章。

  【疏】十七断无为何有相好疑。

  【记】第十七疏。初标章。

  △二指疑起处。

  【疏】论云。若诸佛以无为得名。

  【记】若诸佛下。指疑起处。此从第三中来。

  △三结成疑。

  【疏】云何诸佛成就相好而名为佛。

  【记】云何下。结成疑也。

  △四出疑所依。

  【疏】此约法身佛。故以为疑。

  【记】此约下。出疑所依。意云。既言无相法身是佛。何以成就相好亦名为佛。此约法身疑色身也。

  △二依经断疑(疏)二。初标科。二分释。

  初标科【疏】断疑之文二。

  △二分释(经)二。初由无身故现身。二由无相故现相。初由无身故现身(疏)二。初科经。二释义。

  初科经。

  【疏】初由无身故现身。

  须菩提。于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不。

  不也世尊。如来不应以具足色身见。

  【记】现身经。问答可知。

  何以故。

  【记】徴意云。以何义故。不以色身见佛。

  如来说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

  【记】释意云。以约胜义。非世谛故。由此不应定以色身见于佛也。

  △二释义五。初指法。二喻明。三约性相拣收。四释相好为佛之由。五约存泯会释经文。

  初指法。

  【疏】即随形好也。

  【记】随形好者。八十种也。法数如常。即小相也。随其身形。一一皆好故。八十好即色身。

  △二喻明。

  【疏】如镜中无物。方能现物故。

  【记】镜中下。喻明也。故知镜中有物。却不能现物。如凡夫虽有法身。不能现相好者。盖缘有物。所言物者。妄身心也。

  △三约性相拣收。

  【疏】论云。法身毕竟非色身。非诸相。

  【记】论云下。约性相拣收也。

  ○毕竟等者。约体拣。

  【疏】然相好二种。亦非不佛。

  【记】然相好下。随相收也。

  △四释相好为佛之由。

  【疏】此二不离法身故。

  【记】此二下。释相好为佛之由。如金毕竟非师子。亦非无金。以师子不离于金故。

  △五约存泯会释经文。

  【疏】是故此二。亦得言无。故说非身。

  【记】是故下。约存泯会释经文。

  ○言无者。约体而说。释即非色身。

  【疏】亦得言有。故说成就。

  【记】言有者。随相而说。释是名色身。

  ○成就者魏经即是今文具足义。

  △二由无相故现相(疏)二。初科经。二释义。

  初科经。

  【疏】二由无相故现相。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可以具足诸相见不。

  不也世尊如。来不应以具足诸相见。

  何以故。

  如来说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诸相具足。

  【记】现相经。如前。

  △二释义。

  【疏】即三十二相也。

  【记】三十二相者。法数如常。即大相也。

  【疏】一一如前色身中说。

  【记】一一等者。前从镜中无物已下。义意并同。前文已明。今不别释也。

  △十八断无身何以说法疑(疏)二。初标章叙疑。二依经断疑。初标章叙疑三。初标章。二指疑起处。三结成疑。

  初标章。

  【疏】十八。断无身何以说法疑。

  【记】第十八疏。初标章。

  △二指疑起处。

  【疏】论云。若如来色身相好不可得见。

  【记】若如来下。指疑起处。

  ○此与前疑。同时于第三中起。起则同时断成先后。

  ○非从次前文来。若言从彼来者。已悟非身之身。何疑无说之说。思之可见。

  △三结成疑。

  【疏】云何言说法。

  【记】云何下。结成疑也。意云。声不自声。依色而发。既无所依之色。何有能依之声。故成疑也。

  △二依经断疑(疏)二。初标科。二分释。

  初标科【疏】断疑之文三。

  △二分释(经)三。初遮错解。二释所以。三示正见初遮错解。

  须菩提。汝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有所说法。莫作是念。

  【疏】初遮错解。

  【记】遮错解经文。可知。

  【疏】谷中无人能作音声故。

  【记】谷中下。喻明也。意云以有外声。遂有响答。谷中实无作响之者。说法亦尔。法身实无能说之者。以机感故。遂见如来有所说法。

  ○又谷虽应声。而无应声之念。佛虽说法。而无说法之心。

  ○据此。却由无念故。方能说法。是故遮云勿谓等也。

  △二释所以。

  何以故。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不能解我所说故。

  【疏】二释所以。

  【记】释所以经。徴意云。以何义故。令我不作是念。释意可知。

  【疏】世尊达诸法空。毕竟无执。今言有说。是谤佛执法也。

  【记】世尊下疏。如文可解。

  △三示正见。

  须菩提。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

  【疏】三示正见。

  【记】示正见经意。如疏。

  【疏】偈云。如佛法亦然。所说二差别。不离于法界。说法无自相。

  【记】如佛法亦然者。佛既无身故现身。法亦无说故强说。以佛例法故曰亦然。

  ○二差别者。论云。一者能诠名句文也。二者所诠义也。此能所诠。若望于佛。俱是所说。通名法也。

  ○不离等者。论云释是名说法。法相之界。故名法界。

  ○说法无自相者。论云释无法可说。谓相即性故。言说缘生。无自性故。

  ○又解。不离法界下二句。俱是释无法可说。谓此二种。不离法界。法界之外。无别二法自相可得。以此二法自相本空。不可得故。此即以下句释上句也。

  【疏】大云云。若言无说。是真说法。若言有说。不名说法。是谤佛故。

  【记】真说等者。夫为说法。当如法说。名真说法。法离一切名相分别。若称此说。是如法说。故下文云。云何为人演说。不取于相。如如不动。

  【记】然第三第五第七及此。四处皆明无说者。意各不同。以第三疑化身有说。第五疑证智可说。第七明佛无异说。此文疑无身何说。以此为异。

  △所说既深无信疑(经)三。初疑甚深无信以问。二拣圣性有人以酬。三徴是非生信以释。

  【记】然诸疏于十八九之间。约魏本经文。皆出一疑。龙外皆云。何人能信疑。云云。能信深法疑。今秦经既无其文。疏亦不叙而解。今见近本秦文。皆有此段。乃于抄中。略要叙释。名为所说既深无信疑。

  ○论云。若言诸佛说法者。是无所说。无说不离法身。法身无相。有何等人能信如是甚深法界。

  ○断之。

  △初疑甚深无信以问。

  尔时慧命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于未来世。闻说是法。生信心不。

  【记】经云。尔时慧命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于未来世。闻说是法。生信心不。

  【记】此疑甚深无信以问也。

  ○解空第一。智慧圆通。以慧为命。故称慧命。

  ○生信心者。生大乘正信心也。不信一切法。方为正信。此信与圣性相应。故起信云。如是信心成就得发心者。入正定聚。毕竟不退。名住如来种中正因相应。

  △二拣圣性有人以酬。

  佛言。须菩提。彼非众生。非不众生。

  【记】次拣圣性有人以酬。

  【记】佛言。须菩提。彼非众生。非不众生。

  【记】须菩提下合云。实有众生。能信此法。彼能信者。非是凡夫众生。非不是圣性众生也。

  ○论云。非众生者。非凡夫体故。非不众生者。以有圣体故。非不是圣体众生。

  ○偈云。非众生众生。非圣非不圣。

  ○此中圣体者。佛之知见也。以是信之根本故。

  △三徴是非生信以释。

  何以故。须菩提。众生众生者。如来说非众生。是名众生。

  【记】次徴是非生信以释。

  【记】经云。何以故须菩提。众生众生者。如来说非众生是名众生。

  【记】何以故者。徴也。以何义故。说非众生。又名众生耶。

  ○须菩提众生众生者。此牒也。于非众生中说为众生者。

  ○如来说非众生。是名众生。非众生者。非愚小异生也。是名众生者。结成能信之人有圣体也。

  ○偈云。所说说者深。非无能信者。

  【记】此上经文。魏译则有。秦本则无。既二论皆释此文。后人添入。亦无所失。况有冥报之缘。宜亦可信。

  △十九断无法如何修证疑(疏)二。初标章叙疑。二依经断疑。初标章叙疑四。初标章。二指疑起处。三结成疑。四预指断疑之意。

  初标章。

  【疏】十九。断无法如何修证疑。

  【记】第十九疏。初标章。

  △二指疑起处。

  【疏】论云。如来不得一法。

  【记】不得一法者。指疑起处。

  ○此从第三第十二第十三中来。以彼文中皆言无法得菩提故。

  △三结成疑。

  【疏】云何离上上证转转得阿耨菩提。

  【记】云何下。结成疑也。

  ○离上上者。如初地。并于地前名上。未离二地之上。乃至等觉。亦未免于妙觉之上。唯佛极证。更无上位之上。故云离上上。是则凡夫离下下。诸佛离上上。余之中流不离上下。

  ○转转等者。谓转舍二障。转得二果。转舍转得。故云转转。意云。既若转得菩提。云何不得一法。故成疑也。

  △四预指断疑之意。

  【疏】为断此疑。示现非证法名为阿耨菩提。

  【记】为断下。预指断疑之意也。指示显现。故云示现。

  △二依经断疑(疏)二。初标科。二分释。

  初标科【疏】断疑之文三。

  △二分释(经)三。初以无法为正觉。二以平等为正觉。三以正助修正觉。

  初以无法为正觉。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为无所得耶。

  佛言。如是如是。须菩提。我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乃至无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疏】初以无法为正觉。

  【记】无法为正觉经。纵问。无得是得并可知矣。

  【疏】偈云。彼处少法。知菩提无上。

  【记】彼处等者。此明无有一法可名为上。如须弥至大。微尘至小。尽未免于上。以皆有故。如虚空无故。得名无上也。

  【疏】论云。彼菩提处。无有一法可证。名为阿耨菩提。

  【记】菩提处者。菩提即所证处也。

  ○无一法等者。但妄尽觉满。名曰菩提。离此宁有菩提可得。

  △二以平等为正觉。

  复次须菩提。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疏】二以一等为正觉。

  【记】平等为正觉经。亦可知。

  【疏】偈云。法界不增减。

  【记】不增减者。即释经中无有高下。谓在圣不增。故无高。居凡不减。故无下。斯则平等之义也。

  【疏】论云。是法平等。是故名无上。以更无上上故。

  【记】平等名无上者。夫上以待下得名。下既不立。上岂存焉。

  ○更无下。转释无上义。

  【记】然此问答之中。有三种无上义。初问中。言无上头之上。约修证说。次则无法为上故名无上。约空寂说。后则无对下之上故名无上。约凡圣同体说。后二是答中意也。

  △三以正助修正觉。

  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修一切善法。则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须菩提。所言善法者。如来说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疏】三以正助修正觉。

  【记】修正觉经意云。然虽无法。然虽平等。非谓不修得成正觉。应以无我等心修诸善法。然后得成。

  ○然此善法。约胜义则无。约世谛则有。天亲异此。详之。

  【疏】无我等。是了因。即正道也。修一切善法。是缘因。即助道也。即得阿耨菩提。是正觉也。

  【记】了因者。了有二义。一了断义。以般若能了烦恼空故。二显了义。能显法身故。今无我等。即是此义。亦名正因。正由此慧。除妄得法身故。今云正道。道即因义。

  ○缘因者。即施戒等五与彼般若为资缘故。助即资也。资彼正因之力。断烦恼成菩提也。犹灯能破暗显空。必藉心油为助缘也。

  ○是正觉者。以梵语三菩提。此云正觉。即所证之果。

  【疏】所言善法者。标指也。即非等者。论云。彼法无有漏法故。名非善法。以有无漏法故。名为善法。

  【记】无漏善者。问。有漏之中。亦有善法。何故偏局无漏耶。答。以无我等相所修。故唯无漏也。

  ○又以有漏之善。非菩提因。今为菩提。故须无漏。

  【记】问。上三段中。前二无得。后一有证。义既矛盾。云何两存。答。所言修者。但是断除我法。显自真理。竟无一法可得。由此。二义宛相符顺。

  【记】问。第三第十二第十三兼此一段。前后四处。皆说不得菩提。如何辨异耶。答。前后文虽相似。义意不同。以第三疑释迦得果。第十二疑善慧成因。十三疑无法无佛。十九疑有修有证。兹义迢然。请无所滥。

  △二十断所说无记非因疑(疏)二。初标章叙疑。二依经断疑。初标章叙疑四。初标章。二指疑起处。三结成疑。四立理。

  初标章。

  【疏】二十。断所说无记非因疑。

  【记】第二十疏。初标章。

  △二指疑起处。

  【疏】论云若修一切善法得阿耨菩提者。

  【记】若修下。指疑起处。此从十九中来。

  △三结成疑。

  【疏】则所说法。不能得菩提。

  【记】则所说下。形对前之数段。结成疑也。意云。既言修一切善法得菩提。云何前来频言持说得菩提耶。

  △四立理。

  【疏】以是无记法故。

  【记】以是下。成立持说不得菩提之理。以名句文三。无记性摄。无记性法中无因果故。岂感菩提耶。

  △二依经断疑。

  【疏】依经断疑。

  须菩提。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诸须弥山王。如是等七宝聚。有人持用布施。

  若人以此般若波罗蜜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他人说。

  于前福德。百分不及一。百千万亿分。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记】经之比较如文可知。

  【疏】偈云。虽言无记法。而说是彼因。是故一法宝。胜无量珍宝。

  【记】虽言等者。许为无记也。而说等者。不许非因也。是故下。出经意。能为佛因。故胜宝施。

  【疏】论云。以离所说法。不能得大菩提故。此法能为菩提因。

  【记】论云下。转释为因之由。以经诠真理。因之悟解。依解起行。方得菩提。若无教门。安知所入。故法华云。以佛教门。出三界苦。

  【疏】又言。汝法是无记。而我法是记。是故胜舍无量七宝。

  【记】又言下。论之别意。

  ○汝法无记。谓小乘萨婆多宗。说声通善恶。名句文身唯无记性。

  ○我法是记者。谓大乘宗。地上菩萨于后得智中所变名等。唯是善性。非无记性。

  ○是故等者。意云。只就无记。尚得为因。况是无漏善性所摄。而不得菩提耶。

  【记】问。此与第九疑何别。答。彼约有为无体难。此约无记非因难。又彼唯据持说难。此则兼对善法难。迢然不同也。

  △二十一断平等云何度生疑(疏)二。初标章叙疑。二依经断疑。初标章叙疑三。初标章。二指疑起处。三结成疑。

  初标章。

  【疏】二十一断平等云何度生疑。

  【记】第二十一疏。初标章。

  △二指疑起处。

  【疏】论云。若法平等无高下者。

  【记】若法下。指疑起处。此从十九中来。

  △三结成疑。

  【疏】云何如来度众生。

  【记】云何下。结成疑也。既度众生。即有高下。高下即不平等。故成疑也。

  △二依经断疑(疏)二。初标科。二分释。

  初标科【疏】断疑之文四。

  △二分释(经)四。初遮其错解。二示其正见。三反释所以。四展转拂迹。

  初遮其错解。

  【疏】初。遮其错解。

  须菩提。于意云何。汝等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度众生。

  须菩提。莫作是念。

  【记】错解经文。初正遮。二再诚可知。

  △二示其正见。

  【疏】二。示其正见。

  何以故。

  【记】正见经。徴意云。以何义故。令不作是念。

  实无有众生如来度者。

  【记】释意云。以实无众生为如来所度故。

  【疏】偈云。平等真法界。佛不度众生以名共彼阴。不离于法界。

  【记】平等下两句。立其义宗。

  ○以名下两句。释其所以。

  【疏】论云。众生假名。与五阴共。不离法界。

  【记】论云下。转释后二句也。

  ○假名者。但有众生之名。而无众生之体。故云假也。

  ○与五阴共者。谓于五蕴和合之处。说言众生。不即不离。故云共也。

  ○不离法界者。佛是极证之人。已全是法界。众生虽未能证。缘生无体。亦同法界。岂将法界度于法界。是故偈云平等等也。

  △三反释所以。

  【疏】三反释所以。

  若有众生如来度者。如来则有我人众生寿者。

  【记】所以经文反显。

  ○若顺言之。应云以佛无我人等相故不见有众生为所度也。

  【疏】论云。若如来有如是心五阴中有众生可度者。此是取相过。

  【记】取相过等者。以无谓有故。不如法界故。不了缘生故。便成有念故。

  【疏】无著云。如来如尔炎而知。是故若有众生想则为有我取。

  【记】尔炎。梵语。此有两义。一谓智母。已如前说。二谓境。界然是定中境界。今取此义。

  ○意云。佛智称境而知。真如是有。作有知。众生是无。作无知也。

  ○若作智母释者。即根本智证平等理。无有分别。今观众生。亦复如是也。

  △四展转拂迹。

  【疏】四。展转拂迹。

  须菩提。如来说有我者。则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为有我。

  须菩提。凡夫者。如来说则非凡夫。

  【记】拂迹经意云。佛虽说我。元来无我。执有我者。盖是凡夫。

  ○虽言凡夫亦无凡夫。

  ○如梦人见虎。虎与梦人。皆不可得。

  ○法中亦尔。

  ○以凡夫人执我故云非我。恐执凡夫。故云非凡夫。逦迤除遣执情。故云展转拂迹。

  【记】然前正答问中。及第十一十四。兼此一段前后四处。皆说度生无度。虽文同而意异。谓最初令离我度生。十一疑能度者是我。十四疑无我而谁度二十一疑真界平等不合度生。同异昭然。

  △二十二断以相比知真佛疑(疏)二。初标章叙疑。二依经断疑。初标章叙疑二。初标章。二指疑起处。

  初标章。

  【疏】二十二断以相比知真佛疑。

  【记】第二十二疏。初标章。

  △二指疑起处。

  【疏】论云虽相成就不可得见如来。

  【记】论云下指疑起处。此从十七中来。

  ○虽相等者。以前文云。即非具足色身。即非诸相具足。

  ○具足即成就义。秦魏经异也。

  【疏】而以见相成就比智。则知如来法身。

  【记】而以等者。以前文云。是名具足色身。是名诸相具足。彼中意者。法身毕竟非相好。相好亦非不佛。由无相故现相。不离法身。所以疑云。既无相故方能现相。则但见于相便知无相也。如远见烟。定知有火。以离于火必无烟故。

  △二依经断疑(疏)二。初标科。二分释。

  初标科【疏】断疑之文五。

  △二分释(经)五。初问以相表佛。二答因苗识根。三难凡圣不分。四悟佛非相见。五印见闻不及。

  初问以相表佛。

  【疏】初。问以相表佛。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不。

  【记】表佛经。问意云。可以相。此观无相法身如来不。

  △二答因苗识根。

  【疏】二答因苗识根。

  须菩提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

  【记】识根经。答意云。实可以相比观法身如来。

  【疏】大云云。前悟色身。今迷法身。

  【记】悟色身者。知应化非真义也。迷法身者。不知法身毕竟非色相义。

  【疏】意谓法身既流出相身。即由此相。知佛证得无相法身。

  【记】意谓下。出答意也。意云。但见法身之相好。则知相好之法身。如见草木之苗。必知其根。由是科文约喻而立。

  △三难凡圣不分。

  【疏】三。难凡圣不分。

  佛言。须菩提。若以三十二相观如来者。转轮圣王。则是如来。

  【记】凡圣不分经意云。轮王亦有此相。应是如来。

  【疏】偈云。非是色身相。可比知如来。诸佛唯法身。转轮王非佛。

  【记】偈云等者。意云。但约本望末则定。若约末望本则不定。且如轮王与佛色相虽同。相之所依。二各有异。佛相即法身所现。王相依业因而生。凡圣云泥。复何准的。况依法身。有自他受用。复有大小随类化等。各各不同。如苗与根事亦不定。初栽之树则有苗无根。所接之树。则苗根各异故也。

  △四悟佛非相见。

  【疏】四。悟佛非相见。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说义。不应以三十二相观如来。

  【记】佛非相见经意云。缘闻依真现假。假不离真。及乎约假求真。真不由假。实德不在相。令色鲜矣仁。以貌取者。失之子羽。而今以后焉敢不识。

  △五印见闻不及。

  【疏】五。印见闻不及。

  尔时世尊。而说偈言。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

  【记】见闻不及经文可见。

  ○然恐空生更约说法比知如来。故言音声求之不得。此疑即从第十八中来。今预遮防。故无后说。

  【疏】魏加后偈云。彼如来妙体。即法身诸佛。法身不可见彼识不能知。

  【记】魏偈者。明见闻不及之由也。秦经则但明见闻不及。

  【疏】偈云。唯见色闻声。是人不知佛。以真如法身。非是识境故。

  【记】偈云等者。弥勒偈也。于中半释秦偈。半释魏偈。意云。见闻是识。但能缘于色声。佛非色声。故不可知。

  【疏】无著云。以彼法。真如相故。非如言说而知。唯自证知故。

  【记】彼法者。法身也。

  ○真如相者。即离一切相。是真如相。

  ○非如言说知者。以真如法离言说故。

  ○但是真智之境唯证相应。故云自证。

  【记】第一第七第十七。及此一段皆云不以相见如来者。义意皆别。初以对果疑因。次明感果离相。次说依真现假。后明约假求真。故不同也。

  △二十三断佛果非关福相疑(疏)二。初标章叙疑。二依经断疑。初标章叙疑六。初标章。二指疑起处。三指起疑之宗。四结成疑。五结疑名。六引证。

  初标章。

  【疏】二十三断佛果非关福相疑。

  【记】第二十三疏。初标章。

  △二指疑起处。

  【疏】由前相比法身是失。又闻以色见声求是邪。

  【记】由前下。指疑起处。此从二十二中来。

  △三指起疑之宗。

  【疏】遂作念云。佛果一向无相无为。

  【记】遂作念下。作一向离相解。便是指起疑之宗也。

  △四结成疑。

  【疏】若尔。则修福德之因。但成相果。相果既非佛果。佛果则不以具相而得。

  【记】若尔下。结成疑也。意云。福但成相果。相既非佛。修福何益。

  △五结疑名。

  【疏】故佛果毕竟不关福相。

  【记】故佛果下。结成疑名也。

  △六引证。

  【疏】故论云。有人起如是心。若不依福德。得大菩提。如是诸菩萨。则失福德。及失果报。

  【记】论云下。引证。失福者。非菩提因故。失果者。非菩提果故。

  △二依经断疑(疏)二。初标科。二分释。

  初标科【疏】断疑之文四。

  △二分释(经)四。初遮毁相之念。二出毁相之过。三明福相不失。四明不失所以。

  初遮毁相之念。

  【疏】初。遮毁相之念。

  须菩提。汝若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须菩提。莫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记】遮念经意云。汝若谓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得菩提。莫作是念。文势似重。意实不重。但前叙后遮也。

  【疏】华严经云。色身非是佛。音声亦复然。亦不离色声。见佛神通力。

  【记】华严偈中。前半属前文。后半属此段。以文意钩锁。故就一处而引。

  ○既言不离色声。岂合一向毁相。毁相非理。故此遮之。

  【疏】肇云。不偏在色声。故言非。非不身相。故复言是。

  【记】肇云下。亦前后相半耳。

  ○不偏等者。相不定故。如轮王非佛。

  ○非不等者。应机即现。不离法身故。如释迦是佛。

  【疏】大云云。若言如来不以相具。断灭见矣。故佛止云莫作是念。

  【记】断灭见者。义在次文。

  △二出毁相之过。

  【疏】二。出毁相之过。

  须菩提。汝若作是念。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说诸法断灭。莫作是念。

  【记】出过经文可知。

  【疏】毁相则堕断灭。断灭是损减之过。断见边见之过。

  【记】损减等者。谓执有是增益过。执无是损减过。今既一向离相正当此句。斯则于果损福德庄严。于因损五度之行。坏俗谛也。

  ○断见者。中论云。定有则着常。定无则着断。今既一向作无相解。正当断见。

  ○边见者。空有断常。皆是着边邪之见。

  ○并非正见。故云过也。

  △三明福相不失。

  【疏】三。明福相不失。

  何以故。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于法不说断灭相。

  【记】不失经。

  ○徴意云。以何义故。令不作此念。

  ○释意云。但发菩提心者。皆不作此念。故知作此念者。岂非过欤。

  【疏】无著云。于法不说断灭者。谓如所住法而通达。不断一切生死影像法。于涅槃自在。行利益众生事。此中为遮一向寂静。故显示不住涅槃。

  【记】如所住法者。所住之法。即大菩提心。菩提心者。即悲智愿也。一切菩萨。皆安住此心。行菩萨行。有大智故。不住生死。有大悲故。不住涅槃。今令离于断常二见。即是不住生死涅槃。故云如所住法。即七最胜中依止最胜。

  ○不断等者意云。生死本空犹如影像。影像不有。复何断焉。今言不断者。非谓固留。但了性不有。了相不无。随顺俗谛。故云不断。此即通达之义。

  ○于涅槃等者。若被寂所缚。即不自在。今寂而常用。用而常寂。是自在义。

  ○此中下。显偏说之意。然据不断生死。利益众生。但成大悲。不住涅槃。如其具论。亦须不住生死。方成如所住法。一向下。即出偏说之意。遮寂者。即二乘人。灰身灭智。拨丧无余。被涅槃所拘。是不自在。今以不具相发心。正堕于此。为对治故。偏示一门。下文菩萨不受福德。即不住生死。义则圆矣。

  【疏】偈云。不失功德因。及彼胜果报。

  【记】偈云下。引证。

  【疏】论云。虽不依福德得真菩提。而不失福德。及彼果报。以能成就智慧庄严功德庄严。

  【记】论云下。释偈。

  ○虽不依下。纵也。法身真佛。是真菩提。正由智了为因。故不依彼。

  ○而不失下。夺也。福德是因。即五度。果报是果。即三十二相。相非不佛。故言不失。既不失果即不失因。

  ○以能下。明不失之由。谓真菩提。必须具足二庄严故。智慧即真身。福德即应身。故论云。法身者。智相身。福相者。异相身。以诸如来皆合具此二种相故。故法华云。如其所得法。定慧力庄严。以此度众生。自证无上道。

  △四明不失所以二。初明得忍故不失。二明不受故不失。

  初明得忍故不失。

  【疏】四明不失所以二。初明得忍故不失。

  须菩提。若菩萨。以满恒河沙等世界七宝布施。

  若复有人。知一切法无我。得成于忍。

  此菩萨。胜前菩萨所得功德。

  【记】得忍经意云。菩萨于无我心中所修福德。胜彼有我心中所修福德。以庄严法身。究竟不失故。

  【疏】论云有人起如是心。诸菩萨得出世智。失彼福德以果报。为遮此故。

  【记】论云下。先叙所遣之念。念云。若出世无分别智正是佛因。即所修福德尽皆失也。何以故。福非因故。

  ○为遮此故者。引起能遣之文。

  【疏】偈云。得胜忍不失。以得无垢果。

  【记】得胜忍不失者。正明不失义。谓若心住相。修诸福德。堕于有漏。此福则失。若心离相。修诸福德。成于无漏。此福不失也。

  ○以得下。出不失之由。斯则以果验因。成不失义。

  ○无垢。即清净无漏。是佛身矣。

  【疏】无我者。二种无我也。

  【记】二无我者人法也。得此二空之智。名之为忍。

  △二明不受故不失二。初正明。二徴释。

  初正明。

  【疏】二明不受故不失二。初正明。

  须菩提。以诸菩萨。不受福德故。

  【记】正明经意云。前言无我所修之福。以为胜者。只由菩萨不受福故。

  【疏】论云。彼福德。得有漏果报。故可诃也。

  【记】可诃等者。明不受之由。亦是以果验因。成不受义。意云。果若有漏。则知受福。是可诃责。果既无漏。则知不受。云何可诃。

  【疏】无著云。此显示不着生死故。若住生死。即受福德。

  【记】无著下。显对前文不住涅槃。前后相望。共成非智之义耳。

  ○若住等者。反明也。

  △二徴释。

  【疏】二徴释。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萨不受福德。

  须菩提。菩萨所作福德。不应贪着。是故说不受福德。

  【记】徴释经意云。菩萨作福。若生贪着。则成有漏。因既有漏。果亦有漏。得三十二相。但同轮王。不名为佛。此则因果俱失。成其所疑。

  △今既作福不生贪着。则因成无漏。因既无漏。果亦复然。所得三十二相。庄严法身。名之为佛。云何疑其失因及果。

  △二十四断化身出现受福疑(疏)二。初标章叙疑。二依经断疑。初标章叙疑三。初标章。二指疑起处。三结成疑。

  初标章。

  【疏】二十四。断化身出现受福疑。

  【记】第二十四疏。初标章。

  △二指疑起处。

  【疏】论云。若诸菩萨不受福德。

  【记】若诸菩萨下。指疑起处。即从次前文来。

  ○论中即云。若菩萨不受彼果报等。

  △三结成疑。

  【疏】云何诸菩萨福德。众生受用。

  【记】云何下。结成疑也。

  ○众生用者。据佛寿量。合满百年。至八十便入涅槃。意留二十年福。与后代弟子受用。

  ○又于佛供养承事。能令众生获福无量。斯亦佛福众生受用也。

  【记】问。前云菩萨不受。今何难佛受用。又前言受是取义。今疑受是用义。文义既异。何以成疑。答。此皆以果验因也。因中若不受取。果中焉合受用。果中尚自受用。因中岂无受取耶。

  △二依经断疑(疏)二。初标科。二分释。

  初标科【疏】断疑之文二。

  △二分释(经)二。初斥错解。二示正见。

  初斥错解。

  【疏】初。斥错解。

  须菩提。若有人言如来。若来若去。若坐若卧。是人不解我所说义。

  【记】错解经意云。若人言如来。出现来。入灭去。住世间。皆不解我所说义。

  【疏】偈云。是福德应报。为化诸众生。自然如是业。诸佛现十方。

  【记】是福等者。是彼无漏福德之应报。即无垢果也。果中无有色相。故论云佛果无有色相迭相见故又论云。佛果无别色声。唯如如及如如智独存。故无来去等。

  ○为化下。或问曰。既佛果无别色声来去等。何以出现受福。为众生受用耶。故此释之意说。众生根熟。为能感缘。以佛无缘大悲。无量劫来利他善根。熏净法界以成善习。有感即应任运无心。如一月不下降。百水不上升。慈善根力。法尔如是。

  ○正是断疑之意。若果中有心受用。则因中亦有心受取。果中既是自然。因中足明无著也。

  △二示正见。

  【疏】二。示正见。

  何以故。如来者。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名如来。

  【记】正见经。

  ○徴意云。以何义故。名为如来。既名为来。亦表其去。何言错解。

  ○释意云。以真佛本来无来去故。

  【疏】偈云。去来化身佛。如来常不动。

  【记】偈云下。标真化异也。如来即是法身。本来不动。犹若虚空。故不同化身随机来去。此非异而异也。【疏】大云云。众生心水若清净。则见佛来。来无所从。浊则见双林示灭。则云佛去。去无可至。

  【记】大云下。释。此约机心染净。遂见佛有来去。名为化身。来无所从。去无所至。即是不动。名为法身。斯则机见有佛来去。佛实不动。云云自彼。于彼何为。

  ○此中略举水喻众生心。则知月喻法身。影喻化体。清浊喻染净也。

  ○水清月现。月亦不来。水浊月隐。亦非月去。但是水有清浊。非谓月有升沉。

  ○法中亦尔。心净见佛。非是佛来。心垢不见。亦非佛去。但是众生垢净。非谓诸佛隐显。

  【疏】肇云。解极会如。体无方所。缘至佛现。来无所从。感毕为隐。亦何所去。

  【记】解极等者。谓解极则心绝。心绝则会如。如体本周。故无方所。此明即应之真。

  ○缘至下。明即真之应也。意同大云隐显。

  【记】断疑意者。诸佛本无来去。众生妄见去来。尚无出现之佛。宁有受福之事。

  金刚经疏记科会卷第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