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卍新续藏第 19 册 No. 0348 维摩经无我疏

维摩诘所说经无我疏卷第七

  天台山幽溪沙门 传灯 着

  ○二遣文殊师利菩萨二。初释品题。

  维摩诘所说经文殊师利问疾品第五

  准上可知。

  ○二释经文三。初如来敕遣。

  尔时佛告文殊师利。汝行诣维摩诘问疾。

  肇公曰。文殊师利。秦言妙德。经云。曾已成佛名龙种上尊王。

  ○二菩萨谦辞二。初谦难酬对。

  文殊师利白佛言。世尊。彼上人者。难为酬对。

  肇公曰。文殊将适群心。而奉使命。故先叹净名之德。以生众会难遭之想。故叹其人道尊难为酬对。

  灯曰。净名法会广大难思。当宾主之盘桓。必砧椎以相对。匠成法器。岂小缘哉。故微维摩。无足以为主。微文殊。无足以为宾。先众人之无堪。后妙德之难酬。固当奉命致辞。以成一时之嘉会也。

  ○二叹其功德。

  深达实相。善说法要。辩才无滞。智慧无碍。一切菩萨法式悉知。诸佛秘藏无不得入。降伏众魔。游戏神通。其慧方便。皆已得度。

  深达实相。所证之体深也。善说法要等。所起之用大也。一切菩萨法式尽知行因。出假之智熟也。诸佛秘藏无不得入。所带之果满也。降魔神通。智慧方便。此之三者。莫不到于彼岸。若斯人者。岂易酬对哉。

  ○三菩萨承命二。初正叙承命。

  虽然。当承佛圣旨。诣彼问疾。

  在己虽难酬对。奉旨或可一往。盖奉旨问疾。则佛之威神。必当加被。庶乎有济耳。

  ○二叙其威仪五。初大众念往。

  于是众中。诸菩萨大弟子释梵四天王等。咸作是念。今二大士。文殊师利维摩诘共谈。必说妙法。即时八千菩萨。五百声闻。百千天人。皆欲随从。

  庵罗园众。声闻共有八千。佛常随众。亦有千二百五十人。余不同往者。当有二义。一以五百机熟。宜获此会生酥之益。故皆同往。余未有益。故不往也。二以佛座说法。不可尽空。余众不往。留以侍佛耳。

  ○二菩萨来仪。

  于是文殊师利。与诸菩萨大弟子众及诸天人。恭敬围绕。入毗耶离大城。

  ○三大士预式。

  尔时长者维摩诘心念。今文殊师利。与大众俱来。即以神力。空其室内。除去所有及诸侍者。唯置一床。以疾而卧。

  生公曰。念以空室。示有虚纳之怀。有去故空。密在用标宗致。

  肇公曰。现疾之兴。事在今也。空室去侍。以生言端。惟置一床。借座之所由也。

  灯曰。室空。表本寂光土也。空室。表应用迹也。物有去留。空无来往。释故迹以来新应。室容广座。乃尘中而现刹。不思议用有本者。如是也。

  ○四菩萨入见。

  文殊师利。既入其舍。见其室空。无诸所有。独寝一床。

  ○五宾主款酬二。初大士美其来仪。

  时维摩诘言。善来文殊师利。不来相而来。不见相而见。

  此善文殊从体起用。依本垂迹。二相为用之妙也。法身之本。曷有往来。可见之相。不妨从法垂应。依体起用。是则以不来相而来。不见相而见也。

  ○二菩萨以款叙对。

  文殊师利言。如是居士。若来已更不来。若去已更不去。所以者何。来者无所从来。去者无所至。所可见者。更不可见。

  来已更不来者。无有来相也。去已更不去者。无有去相也。见相亦然。盖圣人垂迹。如水之波。波有千差。水性恒一。不以千差令水性异。从法起应。全体即法。法无去来。应岂不同。故文殊答之若此也。

  ○初正问其疾二。初先腾己辞。

  且置是事。居士是疾宁可忍不。疗治有损。不至增乎。

  此以疾同世人。如寻常问疾之言。故且泛然问起也。

  ○二方致佛问。

  世尊殷勤致问无量。

  致问无量。言佛之问疾于居士者。其问极长也。儒书明病因五行生克。佛法明病因四大增损。言虽似异。理实攸同。近西天外道利马豆。破佛法云。人身不禀地大。但三大而已。病亦三大。此固西天外道之通说。不知四大皆有总别二义。总则俱遍。别则随众生抟聚。以为之身。四大调和。人则无病。一大不调。则百一病生。四大俱不调。则四百四病一时俱生。不调秪是增损耳。

  ○三自伸其问二。初凡致三问。

  居士是疾何所因起。其生久如。当云何灭。

  ○二凡致三答三。初答病之久近。

  维摩诘言。从痴有爱。则我病生。

  肇公曰。答久近也。菩萨何疾。悲彼而生疾耳。群生之疾。痴爱为本。菩萨之疾。大悲为源。夫高由下起。是因非生。所以悲疾之兴。出于痴爱。而痴爱无绪。莫识其源。吾疾久近。与之同根。此明悲疾之始。不必就己言也。

  ○二答病当何灭三。初法说二。初标。

  以一切众生病。是故我病。若以一切众生得不病者。则我病灭。

  肇公曰。答灭也。大士之病。因彼生耳。彼病既灭。吾复何患。然以群生无边痴爱无际。大悲所被。与之齐量。故前悲无穷。以痴爱为际。后悲无极。与群生俱灭。此因悲所及。以明悲灭之不近也。

  ○二释。

  所以者何。菩萨为众生故入生死。有生死。则有病。若众生得离病者。则菩萨无复病。

  肇公曰。夫法身无生。况复有形。既无有形。病何由起。然为彼受生。不得无形。既有形也。不得无患。故随其久近。与之同疾。若彼离病。菩萨则无复病也。

  ○二譬说。

  譬如长者唯有一子。其子得病。父母亦病。若子病愈。父母亦愈。

  ○三合法。

  菩萨如是。于诸众生。爱之若子。众生病。则菩萨病。众生病愈。菩萨亦愈。

  ○三答病之因起。

  又言是疾何所因起。菩萨疾者。以大悲起。

  ○三问室空无侍二。初发二问。

  文殊师利言。居士。此室何以空无侍者。

  一问室空。一问无侍。

  ○二以二答二。初答室空问二。初正答其问。

  维摩诘言。诸佛国土。亦复皆空。

  维摩室空。本以表寂光妙土。今言诸佛国土。即寂光也。虽是寂光。亦具下之三土。如以金粟自居。即寂光诸菩萨居。即实报。二乘人居。即方便。长者居士同居。即凡圣。今云国土。则四土俱该。空则俱空。今言寂光。乃究竟上品。惟具常乐我净之德。了无三惑二死之相。故言为空。非如小乘。三脱初门之空以无一物者为空也下文借座灯王。乞食香积。一多无碍。小大相容。不思议解脱。皆本乎此。大师所谓真净解脱也。

  ○二因答反问二。初三问答明果德之空三。初一问答以何为空二。初问。

  又问以何为空。

  肇公曰。室中以无物为空。佛土以何为空。将辨毕竟空义也。

  ○二答。

  答曰以空空。

  上空。如来能证报智空也。下空。如来所证法身空也。法身之空。含生本具。因无报智。法身不显。是故室空之空。复须维摩报智以空其室空去室有。意在乎此。文殊之问。以何为空。正问乎智。维摩玄会。故以空空答之。

  ○三问答空何用空二。初问。

  又问空何用空。

  文殊问意。法身之理本空。何用报智以空之耶。

  ○二答。

  答曰以无分别空故空。

  此答存乎两意。一以法身本无分别。若不达空。则堕于分别。故以无分别是空。故宜空之。一以众生堕于分别。不契于空。故成生死烦恼。是故欲证此空。宜以空而契无分别之空理也。

  ○三一问答空可分别二。初问。

  又问空可分别耶。

  ○二答。

  答曰分别亦空。

  夫智者愚之对。所以愚者。以无分别故也。既以无分别为愚。则智有分别可知矣。第有缘尘不缘尘之异。凡夫背于本觉。堕落缘尘。故分别成识。菩萨照于法身。不落缘尘。故分别成智。故凡夫有分别。与无分别。二皆成愚。菩萨有分别。与无分别。二皆成智。盖菩萨有分别者。寂而常照也。无分别者。照而常寂也。惟其照而常寂。故曰分别亦空。肇公亦云。向之言分别者。分别于无分别耳。若能无心于分别。而分别于无分别者。虽复终日分别。而未尝分别也。故曰分别亦空。但肇公之言虽美。指归之要弗显。不能使人有下手处耳。上诸问答。要知皆就现事以明。如丈室中。室空本虚。虚则无碍。物则成碍矣。喻佛国本空。众生情存则碍。菩萨以智而空其情。即以空空也。文殊又问室空本空。何须更用其空。答以室空则无分别。无分别则空。故宜空之。正以空则一相而无分别。无分别故空。一有物。则缘尘生。故曰以无分别空故空。文殊又问。室若有物。即有分别。岂不空可分别耶。答曰。分别亦空。意谓此属众情。则有物有分别。以理观之。则非但有物皆空。即分别者亦空。故曰分别亦空。此章本寄事以明理。故重辨之。

  ○二三问答明因人之空三。初一问答空当何求二。初问。

  又问空当于何求。

  上明果德之空。乃约法报以明境智。不了之徒。将谓室空在于维摩。而初心绝分。邪正迥隔。故文殊问起。冀维摩有以决之。

  ○二答。

  答曰当于六十二见中求。

  六十二见。外道心行理外所执之邪解也。二使中属刀面利使。利属分别。功胜刀背钝使。约修言之。属于修染。溯流寻源。属于性染。性染与性净同体。迷而为修。虽染净成异。悟之即性。则染净不二。故知性染。乃佛性之异名也。盖真如之体。性具十界。其体不变。而能随乎染净之缘。随净缘。则能为佛为净为善为正。随染缘。则能为九为染为恶为邪。故华严云。能随染净缘。具造十法界。今言当于六十二见中以求佛果法报境智。即是令观修染即性染。性染融通。无法不趣。任运摄得佛界性净也。

  ○二一问答见当何求二。初问。

  又问六十二见。当于何求。

  ○二答。

  答曰当于诸佛解脱中求。

  肇公曰。舍邪见名解脱。背解脱名邪见。然则邪解相靡。孰为其源。为其源者。一而已矣。故求诸解脱。当本之邪见也。

  灯曰。解脱。真如性中之净分也。邪见。真如性中之染分也。既皆真如。则邪正靡殊。若随染缘。顺流而出。即成乎邪。今云邪见当于诸佛解脱中求。是令溯流归源。舍其异。而求夫同也。

  ○三一问答解脱何求二。初问。

  又问诸佛解脱。当于何求。

  ○二答。

  答曰当于一切众生心行中求。

  夫邪见迷也。解脱悟也。皆修也。非性也。末也。非本也。循其流。则千差竞起。不能不以之异。溯其源。则一道平等。不能不以之同。故华严云。心如工画师。造种种五阴。一切世间中。无法而不造。正以众生心行。一念体具十界性相。无不周足。可以为邪。可以为正。可以为生。可以为佛。故诸佛解脱令于众生心行中求也。是则邪见解脱。皆本于心行。外道逆性求之不善。故成邪见。诸佛顺性以善求之。故成解脱。解脱者何。即前所示国土皆空。以空空。无分别空。皆其事也。一经所明。大体大宗。与夫解脱大用。莫不本诸于此。维摩卧疾。其有由矣。

  观解者。观一念介尔之心。即方丈室也。以中观之智。观此一念。即静而动。即明而昏。即维摩示现有疾也。了达全空。即去室中所有。佛国亦空也。如是以能空观智。空其所观之境。即空空也。了无能所可得。即以无分别空故空。分别亦空也。观此一心性具五阴。一一皆为法界。如帝网珠。重重无尽。互为宾主。或色大我小我在色中等云云。即空空等。当于六十二见中求也。如此之见。与佛法界等。即六十二见当于诸佛解脱中求也。无边刹海。不隔毫端。即诸佛解脱当于众生心行中求也。

  ○二答无侍问二。初正答。

  又仁所问。何无侍者。一切众魔及诸外道。皆吾侍也。

  夫恭己顺命。给侍所需。谓之侍。反是。则非也。苟以是为是。以反为非。则境有所拣。理存乎伪。是非杂糅于神襟。邪正紏纷于观道。非惟逆者以为逆。即顺者亦反为逆矣。今大士则了魔如佛如。求解脱于诸见之中。乃无邪而不正。无逆而非顺。矧欲界皆魔界。欲境皆魔境。了之诸法实相。则一切皆佛。随之缘尘分别。则一切皆邪。故善达道者。泾渭虽分而不分。薰莸虽辨而不辨可也。

  ○二徴释。

  所以者何。众魔者乐生死。菩萨于生死而不舍。外道者乐诸见。菩萨于诸见而不动。

  肇公曰。魔乐着五欲。不求出世。故系之以生死。异学虽求出世。而执着己道。故系之以邪见。大士观生死同涅槃。故能不舍。观邪见同正见。故能不动。不动不舍。故能即之为侍也。

  观解者。破去见思生死。乃以声闻僧而为侍者也。即烦恼生死。观之为菩提涅槃。乃以众魔外道而为侍者也。

  ○三问此疾相因三。初问所疾何相二。初问。

  文殊师利言。居士所疾。为何等相。

  问疾何相者。欲显众生之疾同无相也。

  ○二答。

  维摩诘言。我病无形。不可见。

  此不必言大悲无疾故无形不可见。当直就众生之病。亦本无有形。同大士之病无形之不可见。若单指大士。即无意味矣。

  ○二问此病何合二。初问。

  又问此病。身合耶。心合耶。

  文殊三问。本宜相连。既问所疾何相。必与身心相合。若与身心相合。则四大之中。定属何大。即维摩之三答。亦应相连。今间隔问答。则只须我病无形不可见。一答俱消。下无置喙之地矣。是以问答间隔言之。

  ○二答。

  答曰。非身合。身相离故。亦非心合。心如幻故。

  肇公曰。身相离。则非身。心如幻。则非心。身心既无。病与谁合。无合故无病。无病故不可见也。

  ○三问何大之病二。初问。

  又问地大。水大。火大。风大。于此四大。何大之病。

  什公曰。此将明病所由起。病所由起。不以一事。必由四大假会而生。假会而生。则病无自性。无自性。则同上不可见也。此虽明病所因起。乃明所以无病也。

  ○二答二。初明即大离大。

  答曰。是病非地大。亦不离地大。水火。风大。亦复如是。

  肇公曰。四大本性。自无患也。众缘既会。增损相克。患以之生耳。欲言有病。本性自无。欲言无病。相假而有。故病非地。亦不离地。余大类尔也。

  ○二明众病我病。

  而众生病。从四大起。以其有病。是故我病。

  众生四大之病。本无而有。我大悲病。故亦因之。

  观解者。观一念心。根尘相对而有。此因缘生法。我说即空。即是病非四大也。亦名为假名。即亦不离四大也。亦名中道。双照空有。即以其众生有病。是故我病也。

  ○四问云何慰喻三。初问。

  尔时文殊师利。问维摩诘言。菩萨应云何慰谕有疾菩萨。

  涅槃经明五行。一圣行。二梵行。三天行。此三乃菩萨自行之法也。四病行。五婴儿行。此二乃菩萨利生之法也。今大士示疾。即病行也。然有初后因果之不同。既已示同众生之有病。则不病者。应慰喻有病之人。如如来之遣弟子问疾于维摩。亦慰喻之一方耳。此或是以果人慰果人。或是以果人慰因人。今文殊所问。乃后心慰初心之事。以示处疾之法也。

  ○二答六。初不偏四印示慰喻。

  维摩结言。说身无常。不说厌离于身。说身有苦。不说乐于涅槃。说身无我。而说教导众生。说身空寂。不说毕竟寂灭。

  肇公曰。慰喻之法。应为病者说身无常去其贪着。不应为说厌离令取证也。不观无常不厌离者。凡夫也。观无常而厌离者。二乘也。观无常不厌离者。菩萨也。是以应慰喻初学。令安心处疾以济群生不厌生死不乐涅槃。此大士慰喻之法也。

  什公曰。随其利钝。故说有广略。譬如大树非一斧所倾。根由既深。非一法能除。或有虽闻无常谓言不苦。则为说苦。既闻苦。便谓有苦乐之主。故说无我及空也。

  肇公曰。虽见身苦。而不乐涅槃之乐。虽知无我。不以众生空故阙于教导。虽见身空。不取涅槃毕竟之道。故能安住生死。与众生同疾。是以慰喻之家。宜说其所应行。所不应行不宜说也。

  ○二不入三世示慰喻。

  说悔先罪。而不说入于过去。

  什公曰。今日之事。必由先罪。故教令悔先罪也。既言有先罪。则似罪有常性入于过去。故为说不入过去。去其常想也。

  肇公曰。教有疾菩萨悔既往之罪。往罪虽系人。不言罪有常性。从未来至现在。从现在入过去也。

  ○三念己愍彼示慰喻。

  以己之疾。愍于彼疾。当识宿世无数劫苦。当念饶益一切众生。

  什公曰。令其推己而悲物也。当念言。我今微疾。苦痛尚尔。况恶趣众生受无量苦也。无尽劫来。受苦无量。未曾为道。为道受苦。必获大利。既以此自喻。又当念饶益众生令得利也。

  肇公曰。当寻宿世受苦无量。今苦须臾。何足致忧。但当力疾救彼苦耳。

  ○四修福净命示慰喻。

  忆所修福。念于净命。

  什公曰。外国法。从生至终。所作福业。一一书记。若命终时。傍人为说。令其恃福心不忧畏也。净命。即正念也。自念从生至今。常行正命。必之善趣。吾将何畏也。

  肇公曰。勿为救身疾起邪命也。邪命。谓为命谄饰要利存生也。

  ○五弗忧精进示慰喻。

  勿生忧恼。常起精进。

  什公曰。虽身逝命终。而意不舍也。

  ○六当作医王示慰喻。

  当作医王。疗治众病。

  什公曰。令其因病发弘誓。如是诸病。无能救者。当作法医疗治众病也。

  ○二结。

  菩萨应如是慰喻有疾菩萨令其欢喜。

  观解者。观一念心。性具十界。虽观六凡。无常苦空无我寂灭。即六凡。而四圣四德宛然。即不偏四印。以示慰喻也。观此心即常住真心。即不入三世。以示慰喻也。观此心中。罪性本空。即忏悔以示慰喻也。初观一心。三惑浩然。愍后一心。三惑亦尔。念己苦故。以愍他苦。即念己愍彼以示慰喻也。观心即佛。其福至大。依此正命。安而住之。即修福净命以示慰喻也。观此心性常乐我净。精观不退。即弗忧精进以示慰喻也。观此心即佛心。中道遮照。能治昏动之病。即当作医王以示慰喻也。

  ○六问云何调伏二。初问。

  文殊师利言。居士。有疾菩萨。云何调伏其心。

  肇公曰。上问慰喻之宜。今问调心之法。外有善喻。内有善调。则能弥历生死。与群生同疾。辛酸备经而不以为苦。此即净名居疾之所由也。将示初学处疾之道。故生斯问。

  ○二答调伏问中。文有三段。义同缨络经三观。一从假入空观。亦名二谛观。二从空入假观。亦名平等观。二空观为方便。得入中道第一义谛观。心心寂灭。自然流入萨婆若海。天台大师。释其意云。初从假入空观者。假是虚妄。俗谛也。空是审实。真谛也。令欲去俗归真。故言从假入空观。假是入空之诠。先须观假知假虚妄而得会真。故言二谛观。此观若成。即证一切智也。与此经先空人假。次空法假。调伏其心同。今先约从假入空明调伏二。初破人假入空三。初检谁受病者。

  维摩诘言。有疾菩萨。应作是念。今我此病。皆从前世妄想颠倒诸烦恼生。无有实法。谁受病者。

  肇公曰。处疾之法。要先知其病本。病之生也。皆由前世妄想颠倒。妄想颠倒。故烦恼以生。烦恼既生。不得无身。既有身也。不得无患。逆寻其本。虚妄不实。本既不实。谁受病者。此明始行者初习无我观也。

  ○二释身亦无主。

  所以者何。四大合故。假名为身。四大无主。身亦无我。

  肇公曰。释无我义也。四大和合。假名为身耳。四大既无主。身我何由生。譬一沙无油。聚沙亦然也。主我一物异名尔。

  ○三示不应生着。

  又此病起。皆由着我。是故于我不应生着。

  什公曰。病起有二事。一者由过去着我。广生结业。结业果熟。则受于苦。二者由现在着我心恼。着我心恼。故病增也。

  生公曰。复源此病本空。而有病者。皆由着我起也。若能于我不着。病何有哉。

  ○二破法假入空二。初令当起法想二。初结前生后。

  既知病本。即除我想及众生想。当起法想。

  肇公曰。我想。患之重者。故除我想。而起法想。法想。于空为病。于我为药。卑隆相靡。故假之以治也。

  ○二正明法想二。初明因法起灭。

  应作是念。但以众法合成此身。起唯法起。灭唯法灭。

  肇公曰。释法想也。五阴诸法。假会成身。起唯诸法共起。灭唯诸法共灭。无别有真宰主其起灭者也。既除我想。唯见缘起诸法。故名法想。

  ○二明各不相知。

  又此法者。各不相知。起时不言我起。灭时不言我灭。

  肇公曰。万物纷纭。聚散谁为。缘合则起。缘散则离。聚散无先期。故法法不相知也。

  ○二当灭法想二。初颠倒应离。

  彼有疾菩萨。为灭法想。当作是念。此法想者。亦是颠倒。颠倒者。即是大患。我应离之。

  肇公曰。法想虽除我。于真犹为倒。未免于患。故应离之。

  什公曰。向以法遣我。自此以下。以空遣法也。

  ○二正明灭法五。初明离法。

  云何为离。离我我所。

  肇公曰。我为万物主。万物为我所。若离我我所。则无法不离。

  ○二明离我我所。

  云何离我我所。谓离二法。云何离二法。谓不念内外诸法。行于平等。

  肇公曰。有我我所。则二法自生。二法既生。则内外以形。内外既形。则诸法异名。诸法异名。则是非相倾。是非相倾。则众患以成。若能不念内外诸法。行心平等者。则入空行。无法想之患内外法者情尘也。

  ○三二空平等二。初标。

  云何平等。谓我等涅槃等。

  肇公曰。极上穷下。齐以一观。乃应平等也。

  ○二释。

  所以者何。我及涅槃。此二皆空。

  肇公曰。即事无不异。即理无不一。

  ○四此二皆空。

  以何为空。但以名字故空。如此二法。无决定性。

  肇公曰。因背涅槃。故名吾我。以舍吾我。故名涅槃。二法相假。故有名字而生。本其自性。性无决定。故二俱空也。

  ○五当除空病。

  得是平等。无有余病。唯有空病。空病亦空。

  什公曰。上明无我无法。而未遣空。未遣空。则空为累。累则是病。故明空病亦空也。

  肇公曰。群生封累深厚。不可顿舍。故阶级渐遣。以至无遣也。上以法除我。以空除法。今以毕竟空。空于空者。乃无患之极耳。

  ○二约从空入假示调伏者。天台大师释缨络第二假观云。从空入假观者。若住于空。与二乘何异。不成佛法。不益众生。是故观空不住于空。而入于假。知病识药。应病授药。令得服行。故名从空入假观。而言平等者。望前称平等。前破假用空。今破空用假。破用既均。故言平等观。此观成时。证道种智也。与今设身有苦。念恶趣众生。起大悲心。我既调伏。亦当调伏一切众生同。今约此释经为九。初令无受而受。

  是有疾菩萨。以无所受。而受诸受。

  什公曰。受谓苦乐舍三受也。若能解受无受。则能为物受生。而忍受三受也。

  ○二令不灭取证。

  未具佛法。亦不灭受而取证也。

  肇公曰。善自调伏者。处有不染有。在空不染空。此无受之至也。以心无受。故无所不受。无所不受。故能永与群生。同受诸受。诸受。谓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也。佛法未具。众生未度。不独灭三受而取证也。

  ○三令念苦生悲。

  设身有苦。念恶趣众生。起大悲心。我既调伏。亦当调伏一切众生。

  什公曰。我功德智慧之身。尚苦痛如是。况恶趣众生。受苦无量耶。即起悲心。志拔群苦。要与群生。同其苦乐。

  ○四令除病不除法。

  但除其病。而不除法。

  什公曰。谓妄见者。所见常乐净等法也。所以说言无者。不以有乐净法而以无除之。直为除妄想病耳。无法可除。故能处之。不除其法也。

  ○五令断本教导二。初标起。

  为断病本。而教导之。

  肇公曰。诸法缘生。聚散非己。会而有形。散而无像。法自然耳。于我何患。患之生者。由我妄想。于法自为患耳。法岂使我生妄想乎。然则妄想为病本。法非我患也。故教导之兴。但除病本。不除法也。

  ○二转释四。初转释病本。

  何谓病本。谓有攀缘。从有攀缘。则为病本。

  什公曰。上说菩萨自寻病本。以理处心。故能处病不乱。今明为断众生病故推其病源。然后应其所宜耳。机神微动。动则心有所属。心有所属。名为攀缘。攀缘取相。是妄动之始。病之根也。

  ○二转释攀缘。

  何所攀缘。谓之三界。

  肇公曰。明攀缘之境也。三界外法。无漏无为。其法无相。非是妄想所能攀缘。所能攀缘者。三界而已耳。

  ○三转释断攀缘。

  云何断攀缘。以无所得。若无所得。则无攀缘。

  肇公曰。所以攀缘。意存有取。所以有取。意存有得。若能知法虚诳。无取无得者。则攀缘自息矣。

  ○四转释无所得。

  何谓无所得。谓离二见。何谓二见。谓内见外见。是无所得。

  肇公曰。内有妄想。外有诸法。此二虚假。终已无得。

  ○六发明功过三。初法二。初结成功德。

  文殊师利。是为有疾菩萨调伏其心。为断老病死苦。是菩萨菩提。

  ○二否无慧利。

  若不如是。己所修治。为无慧利。

  肇公曰。若能善调其心。不怀异想。而永处生死。断彼苦者。是菩萨菩提之道。若不能尔。其所修行。内未足为有慧。外未足为有利也。

  ○二譬说。

  譬如胜怨。乃可为勇。

  住不调伏。则以生死为冤。住于调伏。则以涅槃为怨。生死之怨溺于有。涅槃之怨沉于空。不住不调伏。亦不住调伏。能胜此怨。乃可为勇也。

  ○三合法。

  如是兼除老病死者。菩萨之谓也。

  兼除则不专一。专一则行有所偏。

  ○七令念病非真。

  彼有疾菩萨。应复作是念。如我此病。非真非有。众生病。亦非真非有。

  什公曰。解病非真。故能处之不乱也。云若以病为真有。则病不可除。众生无边。病亦无尽。无尽之病。其性实有。云何可度。即时迷乱。心生退转。若病非真。易可除耳。悲心即生。弘誓兼济也。

  ○八令弗起爱见四。初正明。

  作是观时。于诸众生。若起爱见大悲。即应舍离。

  什公曰。谓未能深入实相。见有众生。心生爱着。因此生悲。名为爱见大悲。爱见大悲。虚妄不净。能令人起疲厌想故应舍离也。

  肇公曰。若自调者。应先观己病及众生病。因缘所成。虚假无实。但以此心而起悲也。若此观未纯。见众生爱之而起悲者。名爱见悲也。此悲虽善。而杂以爱见。有心之境。未免应累。故应舍之。

  ○二显是。

  所以者何。菩萨断除客尘烦恼。而起大悲。

  肇公曰。心遇外缘。烦恼横起。故名客尘。菩萨之法。要除客尘。而起大悲。若爱见未断。则烦恼弥滋。故应舍之。

  灯曰。小乘教中。以见惑喻客。客义粗故。以思惑喻尘。尘义细故。

  ○三出非。

  爱见悲者。则于生死有疲厌心。

  ○四明功。

  若能离此。无有疲厌。在在所生。不为爱见之所覆也。

  什公曰。若能除爱见。即弃舍结业。受法化生。自在无碍也。

  肇公曰。夫有所见。必有所滞。有所爱。必有所憎。此有极之道。安能致无极之用。若能离此。则法身化生。无在不在。生死无穷。不觉为远。何有爱见之覆疲厌之劳乎。

  ○九拣择是非二。初但明其是。

  所生无缚。能为众生。说法解缚。

  肇公曰。爱见自除。法身既立。则所生无缚。亦能解彼缚也。

  ○二证成是非。

  如佛所说。若自有缚。能解彼缚。无有是处。若自无缚。能解彼缚。斯有是处。

  ○三约从空假入中道明调伏者。天台大师释缨络中观云。二空为方便者。初观空生死。次观空涅槃。此之二空。为双遮之方便。初观用空。次观用假。此之二用。为双照之方便。心心归趣入萨婆若海。双照二谛也。此观成时。证一切种智。与今慧与方便兼行。即双照用空假之义。后三十一科。明菩萨双非二边。即双遮空假之义。今释为二。初双即空假明调伏为三。初结前生后。

  是故菩萨。不应起缚。

  ○二徴起缚解。

  何谓缚。何谓解。

  ○三释明缚解三。初正释二。初先明缚解。

  贪着禅味。是菩萨缚。以方便生。是菩萨解。

  什公曰。贪着禅味有二障。障涅槃及菩萨道。

  肇公曰。三界受生。二乘取证。皆由着禅味。所以为缚。又曰。自既离生。方便为物面受生者。则彼我无缚。所以为解也。

  ○二释明慧便二。初先标二义。

  又无方便慧缚。有方便慧解。无慧方便缚。有慧方便解。

  肇公曰。巧积众德。谓之方便。直达法相。谓之慧。二行俱备。然后为解耳。若无方便而有慧。未免于缚。若无慧而有方便。亦未免于缚。

  ○二释明二义二。初以方便为首释二。初明无方便慧缚。

  何谓无方便慧缚。谓菩萨以爱见心。庄严佛土。成就众生。于空无相无作法中。而自调伏。是名无方便慧缚。

  什公曰。观空不取。涉有不着。是名巧方便也。今明六住已还。未能无碍。当其观空。则无所取着。及其出观。净国化人。则生见取相心爱着。拙于涉动。妙于静观。观空慧不取相。虽是方便。而从慧受名。此中但取涉有不着为方便。故言无方便而有慧也七住已上。其心常定。动静不异。故言有方便慧也。

  灯曰。此之二义。若约渐教阶位而言。说如什公所云。若约顿教而说。则圆人初心。皆能两备。如金刚般若云。应无所住而生其心。所谓不住六尘。而行布施等。无所住慧也。生心行度。方便也。初心两备。圆行皎然。下释得失中。缚则俱缚。不惟缚于有。亦缚于空。解则俱解。不惟于有得解。即于空亦得其解也。六朝已前。判教相者。但知何通教大乘之即色明空融通之理。今什肇每言六住七住。不知此是如来借别明通之位。与此经所谈通方之教。犹隔一程。今约台教明之。菩萨以爱见心。庄严佛土。成就众生。有方便而无慧者。乃三藏教行事六度菩萨。虽伏惑。而未断惑。故涉爱见也。于空无相无作法中。而自调伏。无方便慧缚者。事六度菩萨。虽于三资粮四加行位用三解脱伏惑。在下中忍位中。经三僧祗劫。行六度行。百劫种相好因也。

  ○二明有方便慧解。

  何谓有方便慧解。谓不以爱见心庄严佛土成就众生。于空无相无作法中。以自调伏。而不疲厌。是名有方便慧解。

  肇公曰。七住已上。二行俱备。游历生死。而不疲厌。所以为解。

  灯曰。此是通教理六度菩萨。以解巧根大。故能知一切事度即理。色即是空。非色灭空。能无住而生心。复知虽断见思不妨随逐生死。而度生行度。是故庄严佛土。三三昧中。双轮而并驾。两翅而高翥。故名有方便慧解也。

  ○二以慧为首释二。初明无慧方便缚。

  何名无慧方便缚。谓菩萨住贪欲瞋恚邪见等诸烦恼。而殖众德本。是名无慧方便缚。

  前方便先而慧后。此慧先而方便后。同是三藏教菩萨根小解拙之行。准上可知。

  ○二明有慧方便解。

  何谓有慧方便解。谓离诸贪欲瞋恚邪见等诸烦恼。而殖众德本。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名有慧方便解。

  前方便先而慧后。今方便后而慧先。同是通教菩萨根大解巧之行。亦准上可知。此约界内二教说之如此。若界外二教说之。则前之言失。当在别教。后之言得。当在圆教。或可后之言得。同在后之三教。对前三藏。通名为拙。部属方等。教理宜然。能了天台判教规则。解一千从矣。

  ○二结成。

  文殊师利。彼有疾菩萨。应如是观诸法。

  既曰有疾菩萨。正应约解行位中明之。若曰位登七住。方名为得。即是无疾菩萨矣。

  ○三重释二。初第一释。

  又复观身无常苦空非我。是名为慧。虽身有疾。常在生死。饶益一切。而不厌倦。是名方便。

  ○二第二释。

  又复观身。身不离病。病不离身。是病是身。非新非故。是名为慧。设身有疾。而不永灭。是名方便。

  肇公曰。新故之名。出于先后。然离身无病。离病无身。众缘所成。谁后谁先。既无先后。则无新故。新故既无。即入实相。故名慧也。既有此慧。而与彼同疾不取涅槃。谓之方便自调。

  灯曰。准今重释。则慧与方便。皆在初心。不必约入位说也。若果入位。方名为得。则后学初心。此经绝分矣。

  ○二约双非空假明调伏二。初双约空有结前生后二。初标。

  文殊师利。有疾菩萨。应如是调伏其心。不住其中。亦复不住不调伏心。

  应如是调伏。则不住有。不住其中。则不住空。下句祗亦不住有耳。不住空有。中道之义则已彰。于前章。即空有明调伏中矣。

  ○二释。

  所以者何。若住不调伏心。是愚人法。若住调伏心。是声闻法。

  ○二双非空假正明中道之行。凡夫本即是佛。所多者在于缘尘分别。二乘亦本即佛。所多者在于滞寂沉空。菩萨亦本即佛。所多者在于根本无明。今明菩萨中道之行。须异凡夫二乘。住调伏。与住不调伏。正行中道。所以破根本无明。是故下明三十一行。皆就中道双非言之。修圆因而证佛果。文为三十一。初以调伏不调伏明中道。

  是故菩萨。不当住于调伏不调伏心。离此二法。是菩萨行。

  住于调伏。则沉于空。住于不调伏。则滞于有。离此二法。则正行中道。故为大乘菩萨法也。

  ○二约离生死涅槃以明中道。

  在于生死。不为污行。住于涅槃。不永灭度。是菩萨行。

  不住不调伏。故在生死不为污。不住调伏。故虽住涅槃不永灭。

  ○三约离凡夫圣贤以明中道。

  非凡夫行。非贤圣行。是菩萨行。

  在于生死不为污。故非凡夫。住于涅槃不永灭。故非贤圣。

  ○四约离垢行净行以明中道。

  非垢行。非净行。是菩萨行。

  非凡夫行。故非垢。非圣贤行。故非净。

  ○五约过魔降魔以明中道。

  虽过魔行。而现降伏魔。是菩萨行。

  凡有魔之可降者。于将过魔界未过魔界之时。而魔来娆之。俾不出境。故菩萨有降魔之事。若已过魔界之行。则魔不能娆。又何有魔之可降。今菩萨虽过魔行。而不妨示现降魔。是则不滞于有。不滞于空。方为中道之行。

  ○六约离时非时以明中道。

  求一切智。无非时求。是菩萨行。

  一切智有二。一二乘一切智。以空为果者也。二佛果一切智。以中道圆满为果者也。二乘匇匇取证。名非时求。

  ○七约离不生不入以明中道。

  虽观诸法不生。而不入正位。是菩萨行。

  诸法理本无生。菩萨顺理恒观。然而无生。未始不生。菩萨观之。生化两冥。故不同二乘观无生而入偏空之正位也。

  ○八约离缘起邪见以明中道。

  虽观十二缘起。而入诸邪见。是菩萨行。

  外道迷诸法因缘所生。而执为自然。能观缘起。则不入邪见矣。然而菩萨悟六十二见为如来种。乃炽然入之。以求诸佛解脱。故曰入诸邪见。夫观缘起而入。岂同邪见者哉。

  ○九约离摄生爱见以明中道。

  虽摄一切众生。而不爱着。是菩萨行。

  菩萨以四摄法。而摄受众生。似近于爱见。然而终不落于爱见。所以成中道之行也。

  ○十约离远离及尽以明中道。

  虽乐远离。而不依身心尽。是菩萨行。

  二乘厌此身心。为生死大累。故修空无相无作远离之行。必远离之。斯为究竟。菩萨岂不异凡夫以修远离。然而身心尽处。而炽然求生以度生。故曰因灭无明。得炽然三菩提灯。

  ○十一约即三界法性以明中道。

  虽行三界。而不坏法性。是菩萨行。

  凡夫行三界。则坏法性。二乘证法性。则不行三界。菩萨异乎是。故行中道之行。

  ○十二约即行空而殖众德以明中道。

  虽行于空。而殖众德本。是菩萨行。

  行于空。从假以入空也。植德本。从空以出假也。方入空而出假。方出假以入空。已能双遮。又复双照。

  ○十三约即无相而度生以明中道。

  虽行无相。而度众生。是菩萨行。

  义与前同。第植德专于己。度生专于人异耳。合而归之。不同而同也。

  ○十四约即无作而受生以明中道。

  虽行无作。而现受身。是菩萨行。

  二乘行无作。则永不受生。菩萨为度众生。故行无作。以尽己生。己生既尽。则正当受生以毕志愿。必不匇匇而入正位也。

  ○十五约即无起而行善行以明中道。

  虽行无起。而起一切善行。是菩萨行。

  若行无起。而心永不起。沉于空矣。今菩萨从无起而起。异二乘。从起而无起。异凡夫。故为菩萨之行。

  ○十六约即行度而知生心数以明中道。

  虽行六波罗蜜。而遍知众生心心数法。是菩萨行。

  什公曰。六度是自行法。自行既足。然后化人。化人乃知众生心。今虽自行。而已能知彼。复次第六度观法无相。不以无相为碍。亦能知众生心也。

  肇公曰。六度无相行也。无相则无知。而方遍知众生心行。

  ○十七约六通不尽漏以明中道。

  虽行六通。而不尽漏。是菩萨行。

  二乘虽得六通必尽诸漏出三界。而不现身度生。菩萨异乎此。故虽行六通。而不尽漏。言不尽者。非若凡夫之不尽。秪示现受生。令不知者谓菩萨实有漏耳。

  ○十八约行四心不生梵天以明中道。

  虽行四无量心。而不贪着生于梵世。是菩萨行。

  有凡夫之四无量心。菩萨之四无量心。如来之四无量心。凡夫四无量心。必报生梵天。今是菩萨之四无量心。报在成佛。故不贪着生于梵世。

  ○十九约行禅等而不随禅以明中道。

  虽行禅定解脱三昧。而不随禅生。是菩萨行。

  什公曰。禅。四禅也。定。四空也。解脱。八解脱也。三昧。空无相无作也。

  灯曰。大小法相。大抵相同。惟观其用心何如耳。是以天台圆教所用名相。不局谛缘度法之所摄属。如大有福人。瓦砾草木。信手持来。无非是宝。与此经所明菩萨之行。甚相符合。苟必离此。方为圆顿。何异但中称为佛性乎。

  ○二十约四念处即即而离以明中道。

  虽行四念处。而不毕竟永离身受心法。是菩萨行。

  凡夫外道。于身受心法。执之以为常乐我净。故如来谓之四倒。二乘又观此四。以为不净无常苦空无我。于此外虽谓之正。于如来亦谓之倒。盖凡外因四荣谓之倒。二乘因四枯谓之倒。惟如来妙观中道。非荣非枯。离乎八倒。于其中间以般涅槃。今云虽行四念处。则异乎荣。而不毕竟。示离身受心法。则异乎枯。非荣非枯。是菩萨行也。

  ○二十一约四正勤不舍身心精进以明中道。

  虽行四正勤。而不舍身心精进。是菩萨行。

  二乘于空无相无作。虽勇于正勤。而于菩萨游戏神通净佛国土。无有一念好乐之心。则犹称懈怠。菩萨异此。故是中道。

  ○二十二约四如意足得自在神通以明中道。

  虽行四如意足。而得自在神通。是菩萨行。

  二乘之修四如意足。固能得小乘之作意神通也。岂若菩萨之修大乘如意足。以得不作意之自在神通乎。

  ○二十三约五根分别众生以明中道。

  虽行五根。而分别众生诸根利钝。是菩萨行。

  二乘之修五根。志在于无分别。故信进念定慧。一归于无分别。苟涉分别。则信不得其真。念不得其一矣。今菩萨妙行中道。故虽五根行离诸缘尘。而于众生妙有法门。能炽然分别。故是中道也。

  ○二十四约五力求佛力以明中道。

  虽行五力。而乐求佛十力。是菩萨行。

  二乘行五根。生五力。惟拔出分段生死。开空无相无作七觉华。结八正果而已。菩萨之行五力。而乐求佛之十力。拔出二种生死。开如来七菩提华。结善逝八正觉果。故是中道行也。

  ○二十五约觉支佛智以明中道。

  虽行七觉分。而分别佛之智慧。是菩萨行。

  二乘行七觉支。不过分别偏空之法。菩萨之七觉支。则异乎是。乃分别佛之中道智慧者也。

  ○二十六约八正道行佛道以明中道。

  虽行八正道。而乐行无量佛道。是菩萨行。

  菩萨亦行八正之道。第其所名之正虽同。而所行之道则不同。正以空不空异竟不竟殊也。

  ○二十七约止观不堕寂灭以明中道。

  虽行止观助道之法。而不毕竟堕于寂灭。是菩萨行。

  制心一处。寂然不动。谓之止。智慧照了。历历不昧。谓之观。二乘亦修止观。以为助道。然而但止见思分别之动。而观见思愚痴之昏。归于寂灭而已。菩萨之修止观。三惑分别之动无不止。三惑愚痴之昏无不观。故不堕于寂灭也。

  ○二十八约诸法不生相好庄严以明中道。

  虽行诸法不生不灭。而以相好庄严其身。是菩萨行。

  行诸法不生不灭者法身也。相好庄严者报身也。法非报不严。报非法不成。法报相资。方成佛道。

  ○二十九约现二乘不舍佛法以明中道。

  虽现声闻辟支佛威仪。而不舍佛法。是菩萨行。

  或菩萨之修持。或应身之所示现。岂以二乘之小而弃之不行。是故形虽比丘。而心恒佛道。所谓以佛道声令一切闻是也。

  ○三十约究竟应身以明中道。

  虽随诸法究竟净相。而随所应为现其身。是菩萨行。

  肇公曰。究竟净相。理无形象。而随彼所应。现若干像也。

  ○三十一约空寂现土以明中道。

  虽观诸佛国土永寂如空。而现种种清净佛土。是菩萨行。

  诸佛国土。本自离染清净。故永寂如空。惟其清净。而性具之土。方炳然发现。故能随机所宜。现种种法。净佛国土也。

  ○三十二约带果行因以明中道。

  虽得佛道转于法轮入于涅槃。而不舍于菩萨之道。是菩萨行。

  成道说法入寂。乃菩萨究竟之大果。菩萨修因所克。毕于是矣。然而众生无尽。僧那亦无有尽。岂即于是而取泥洹。要当带果行因。以行菩萨之道。如观音文殊之为然。否则非菩萨道也。

  ○四闻法获益。

  说是语时。文殊师利所将大众。其中八千天子。皆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判教者。此经说在方等。虽曰弹偏斥小叹大褒圆。而正意在斥小处多。是则无慧方便。无方便慧。爱见大悲。正斥三藏事六度菩萨不断惑而度生或断惑而灰智也。若曰弹偏。则不特小。即通别二教皆得言之。即圆教名字位人观行未成。五住未伏。岂能即免无慧方便无方便慧及爱见大悲。是以圆人初心方便及慧二种之行。不可须臾而离。言方便。则不惟度生善巧及六度行。即四威仪中折旋俯仰。无非圆人之方便。而此方便。不可无空慧而统御之。或慧先而方便佐之。或方便先而慧佐之。如是之行。无非中道双遮双照之方便。寄语行者。勤而习之。但大师释缨络三观之后。又明一心中三观。引释论云。三智实在一心中得。秪一观而三观。观于一谛而三谛。故名一心三观。类如一心而有生住灭。如此三相。在一心中。此观成时。证一心三智。亦名一切种智寂灭相种种行类相貌皆知也。寂灭相者。是双亡之力。种种相貌皆知者。双照之力也。中论云。因缘所生法。即空即假即中。释论云。三智实在一心中得。即此意也。此观微妙。即一而三。即三而一。一观一切观。一切观一观。非一非一切。如此之观。摄一切观也。须知此品所示观法。而有顿渐二门。文殊维摩初番问答往复明室空之旨。顿观也。三番明调伏其心。渐观也。然而非顿无以融渐。非渐无以开顿。顿渐合行。是今圆观。此又与大师所示。不约而符。或者疑曰。顿观虽圆。宛有三相。今维摩所示。惟是一空。云何相合。答曰。此正圆顿三观。一空一切空之旨。如趣举空观。则非惟但空俗谛。而中真亦空。名大空观。今文所示。正是大空。亦名顿空圆空。自非此空。安令室容广座称不思议。智者解一千从。无劳拟议也。

  观解者。三心即空。一一推检。所具五阴。谁受病者。此其中间。身亦无我。是故于心不应生着。即破人假入空。调伏其心也。又观五阴之中。起惟法起。灭惟法灭。又此法者。各不相知。不言我起我灭。又观此法。亦是颠倒。我应离之。离我我所。不念内外。行于平等。我及涅槃。此二皆空。唯有空病。空病亦空。即破法假入空观调伏其心也。又观此心。虽然即空。亦复即假。诸法宛然。以即假故。不妨于无所受而受诸受。不灭受而取证于空。愍自心沉沦生死。而愍于他。生大悲心。虽除假病而不除法。心心生起。以观教之令断苦。教导断除攀缘。设诸方便而化余心。虽化余心。而不离空慧。即从空出假观调伏其心也。又观此心中道。双即空假。有方便及慧。慧及方便二相辅颊恒不舍离。双非空有。非调伏。非不调伏。非生死。非涅槃。乃至带果行因。一一称性观之。即从空假入中道观调伏其心也。

  ○六释不思议品二。初释品题。

  维摩诘所说经不思议品第六

  什公曰。法身大士。身心无倦。声闻结业之形。心虽乐法。身有疲厌。故发息止之想。身子于弟子中。年耆体劣。故先发念。不用现其累迹。又以维摩必悬得其心。故直念而不言也。寻下言诸大人当于何坐。似是推己之疲以察众人之体。恐其须故。发念之也。

  肇公曰。床坐独寝。旨现于此。舍利弗。默领玄机。故扣其兴端。净名将辩无求之道。故因而诘之也。

  灯曰。失发千寻之丝。先于微绪。开万华之谷。首于初阳。是以身子所发之念。所缘之事极小。而维摩能鉴之心。所现之迹极大。机教相扣。砧椎相应。大士固不可思议。身子亦不可思议也。

  ○二释经文四。初略寄借座明不思议三。初欲座兴念。

  尔时舍利弗。见此室中无有床座。作是念。斯诸菩萨大弟子众。当于何坐。

  ○二知意呵斥五。初维摩泛问。

  长者维摩诘知其意。语舍利弗言。云何仁者。为法来耶。求床座耶。

  ○二身子实答。

  舍利弗言。我为法来。非为床座。

  ○三正事呵斥五。初以为法不贪躯命斥。

  维摩诘言。唯舍利弗。夫求法者。不贪躯命。何况床座。

  ○二以求法非有三科三界斥。

  夫求法者。非有色受想行识之求。非有界入之求。非有欲色无色之求。

  五阴。十八界。十二入。是为三科。欲色无色是为三界。夫有三科。即在三界。苟在三界。不免三科。身子一念床座。则生死之法备矣。

  ○三以求法不着三宝求斥。

  唯舍利弗。夫求法者。不着佛求。不着法求。不着众求。

  夫求出三科三界者。要以归依三宝为之始。第三宝为世舟航。渡河虽用筏。到岸不须舟。故不可以不求。又不可以着心而求之可也。身子答云。我为法来。是着法而求。法因佛说。法假僧弘。故相因言之。然以着心求者。是非为真求。而于无求中。我而求之。

  ○四以求法无修四谛求斥二。初以举四谛斥。

  夫求法者。无见苦求。无断集求。无造尽证修道之求。

  ○二明所以斥。

  所以者何。法无戏论。若言我当见苦断集证灭修道。是则戏论。非求法也。

  肇公曰。有求则戏论。戏论则非求。所以知真求之无求也。

  ○五以求法无用八义求斥。

  唯舍利弗。法名寂灭。若行生灭。是求生灭。非求法也。法名无染。若染于法乃至涅槃。是则染着。非求法也。法无行处。若行于法。是则行处。非求法也。法无取舍。若取舍法。是则取舍。非求法也。法无处所。若着处所。是则着处。非求法也。法名无相。若随相识。是则求相。非求法也。法不可住。若住于法。是则住法。非求法也。法不可见闻觉知。若行见闻觉知。是则见闻觉知。非求法也。法名无为。若行有为。是求有为。非求法也。

  此科经有八段。一以法身名为寂灭。不可以生灭求斥。乃至法身名无为。不可以有为求斥。一一在文可见。

  ○四结成正意。

  是故舍利弗。若求法者。于一切法。应无所求。

  言应无所求者。乃以无求之心而求。非一向不求。所谓于无可求中吾故求之。是也。

  ○五闻法获益。

  说是语时。五百天子。于诸法中。得法眼净。

  法眼净。位在圆教八九十信。别在十行。若小乘法眼净。非此中意。

  观解者。观一念识心。具足众德。了无诸相。即法身非有躯命三科。虽即三宝。不应着之。虽即四谛。无四谛相。了不见生灭之相。乃至无见无为。即大士所示义也。

  ○三借座与坐十三。初维摩问何处座好。

  尔时长者维摩诘。问文殊师利言。仁者游于无量千万亿阿僧祗国。何等佛土。有好上妙功德成就师子之座。

  什公曰。自知而问者。欲令众信也。借座彼国。其义有二。一者欲现诸佛严净功德致殊胜之座。令始行菩萨深其志愿也。二者欲因往返之迹使化流一国也。

  ○二文殊答座好之处。

  文殊师利言居士。东方度三十六恒河沙国。有世界名须弥相。其佛号须弥灯王。今现在彼。佛身长八万四千由旬。其师子座。高八万四千由旬。严饰第一。

  肇公曰。由旬天竺里数名也。上由旬六十里。中由旬五十里。下由旬四十里也。

  ○三维摩诘现通借座。

  于是长者维摩诘现神通力。

  ○四灯王佛遣座与之。

  即时彼佛。遣三万二千师子之座高广严净。来入维摩诘室。

  ○五座室小大相容。

  诸菩萨大弟子。释梵四天王等。昔所未见。其室广博。悉皆包容三万二千师子之座。无所妨碍。于毗耶离城及阎浮提四天下。亦不迫迮。悉见如故。

  ○六维摩诘命各就座。

  尔时维摩诘。语文殊师利。就师子座。与诸菩萨上人俱坐。当自立身如彼座像。

  ○七诸菩萨变形就座。

  其得神通菩萨。即自变形。为四万二千由旬。坐师子座。

  ○八余众皆不能升。

  诸新发意菩萨。及大弟子。皆不能升。

  ○九问身子何不就座。

  尔时维摩诘语舍利弗。就师子座。舍利弗言。居士。此座高广。吾不能升。

  ○十命身子礼佛可升。

  维摩诘言。唯舍利弗。为须弥灯王如来作礼。乃可得坐。

  ○十一依命礼佛得升。

  于是新发意菩萨及大弟子。即为须弥灯王如来作礼。便得坐师子座。

  ○十二身子赞叹希有。

  舍利弗言。居士。未曾有也。如是小室。乃容受此高广之座。于毗耶离城。无所妨碍。又于阎浮提聚落城邑。及四天下诸天龙王鬼神宫殿。亦不迫迮。

  ○十三维摩诘示不可思议。

  维摩诘言。唯舍利弗。诸佛菩萨有解脱。名不可思议。

  肇公曰。夫有不思议之迹显于外。必有不思议之德著于内。覆寻其本。权智而已乎。何则。智无幽而不烛。权无德而不修。无幽不烛。故理无不极。无德不修。故功无不就。功就在于不就。故一以成之。理极存于不极。故虚以通之。所以智周万物而无照。权积众德而无功。冥漠无为而无所不为。此不思议之极也。巨细相容。殊形并应。此盖耳目之粗迹。遽足以言乎。然将因末以示本。托粗以表微。故因借座略显其事耳。此经自始于净土。终于法供养。其中所载大乘之道。无非不思议法者也。故嘱累云。此经名不思议解脱法门。当奉持之。此品因现外迹。故别受名耳。解脱者。自在心法也。得此解脱。则凡所作为。内行外应。自在无碍。此非二乘所能议也。七住法身已上。乃得此解脱也。别本云。神足三昧解脱。

  灯曰。肇公第知覆寻不思议之本权智而已。未知权智之所施设者迹也。若覆寻其本。则又有实智在焉。盖诸佛菩萨果上妙用。依实智之体。以起权智之用。正以实智不可思议。致令权智亦不可思议。又权实二智能照之智也。不有所照之境。焉发能照之智。是故智有权实。境亦同之。不有所照之境。安发能照之智。不有能照之智。安显所照之境。是则权实二智之不可思议。又因权实二境之不可思议。故法华云。诸佛智慧甚深无量。此叹实智妙也。又云。其智慧门难解难入。此叹权智妙也。又云。是法非思量分别之所能解。此叹权实二智俱不可思议。以释妙名也。又云。惟佛与佛乃能究尽诸法实相。能究尽者。乃权实二智。所究尽者。乃权实二境。天台大师云。诸法不思议。权境也。实相不思议。实境也。即诸法而实相。乃即权而实。即实相而诸法。乃即实而权。权实实权。俱不可思议。乃诸佛所究尽之境。又云诸法者。即华严能随染缘具造十法界也。每一界各有十如是。故经云。所谓诸法。有如是相。如是性。如是体。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缘。如是果。如是报。如是本末究竟等。又准仁王经与智论。每一界具假名实法国土。界界三法。法法十如。每一界有三十如是。十界则三百如是。每界互具十界。则成百界。界十如是。故成三千如是。此三千法。又有真妄具造不同。盖始由真如不变之体法尔具足三千性相。能随染净缘。具造十法界。始既即不变而随缘。终则即随缘而不变。言不变者。虽随净缘具造佛界假名实法国土。而真如不变之体。性具十种法界。即性体清净。不染纤毫。与夫性量竖穷横遍者。毫无亏次。即随染缘。具造九界假名实法国土。而真如不变之体。性具十界。即性体清净。毫无染污。与夫性量竖穷横遍者。亦毫无亏欠。惟其在真如随缘不变。故随缘所造。若佛法。若众生法。若心法。莫非不变之体。而彼性具性体性量不阙纤毫。故诸佛菩萨悟中。证此三法。若正报。若依报。若大。若小。若多。若少。无非法界。是故于中。一为无量。无量为一。小中现大。大中现小。于一毛端。现宝王刹。坐微尘里。转大法轮者以此。故法智大师云。良由法界不思议体。作我一念之心。亦复举体作生作佛。作依作正。一尘法界不小。刹海法界不大。惟其如此。故能室容广座。亦容多众。以须弥之高广。内芥子中。无所增减。毛内大海。不娆鱼鳖。以至如来无碍神通。菩萨三十二应。皆本于此。不则何异作意神通。焉称无作妙用耶。或问曰。若如所云。岂肇公不思议权智之说非耶。对曰。肇公之说。非一向不是。盖覆求其迹。原是不思议权智。第肇公。但知其迹。不究其本。又不知权实二智同居一体谓之同体权实。权实所依。在于诸法实相。权实二境。以依同体之境。故有同体之智。是故诸佛菩萨。果地施设。种种不思议权智。此权即实。智即是境。故如来于法华会上。从三昧安详而起。先叹权实二智。次叹权实二境。以明出世间一大事因缘。深有所以也。大师净名疏亦云。今解华严经。明一微尘有大千经卷。观众生一念无明心即是如来心。若见此心。则能以须弥入芥子无相妨也。下诸不思议事。穷劫说不能尽。皆是此意耳。所以然者。此经云。诸佛解脱。当于众生心行中求。若观众生心行。得诸佛解脱。住此解脱。则能现如是种种不思议事也。所以然者。诸方便教。明二乘得偏真之理解脱。是思议解脱。如得玻璃珠不能雨宝。大乘圆教。明菩萨中道圆真真性解脱。即是不思议解脱。如得如意珠能雨大千宝也。见众生心行真性。得芥子须弥真性。一如无二如。若得芥子真性之小。能容须弥之大。得须弥真性。则须弥之大。不碍芥子之小。举此一意。可以例下诸事。如是解脱。正贯摄此意也。

  ○二广举众事明不思议十二。初须弥内芥四。初牒解脱之本。

  若菩萨住是解脱者。

  ○二示不思议相。

  以须弥之高广。内芥子中。无所增减。须弥山王。本相如故。

  ○三明机见不同。

  而四天王忉利诸天。不觉不知己之所入。唯应度者。乃见须弥入芥子中。

  ○四结成法门。

  是名不可思议解脱法门。

  不思议解脱之本。始既性具三法。能不变以随缘。是故终则随缘而不变。在相言之。虽有山芥大小之不同。在性言之。须弥一法界也。芥子亦一法界也。彼此各各相容。犹如因陀罗网。今乃以芥子为主。以须弥为宾。芥子之主。则隐相而现性。须弥之宾。则隐性而现相。性能内相。是故芥子内须弥中。此为小中现大。亦是依中现依。

  ○二毛入大海。

  又以四大海水入一毛孔。不娆鱼鳖鼋鼍水性之属而彼大海。本相如故。诸龙鬼神阿修罗等。不觉不知己之所入。于此众生。亦无所娆。

  释义准前。名为正中现依。楞严云。于一毛端现宝王刹义同。

  ○三断界远掷。

  又舍利弗。住不可思议解脱菩萨。断取三千大千世界。如陶家轮。着右掌中。掷过恒沙世界之外。其中众生。不觉不知己之所往。又复还置本处。都不使人有往来想。而此世界。本相如故。

  虽因神通之力不可思议。实由性具之法转变自在。

  ○四演日为劫。

  又舍利弗。或有众生。乐久住世而可度者。菩萨即演七日以为一劫。令彼众生谓之一劫。

  时之延促。皆众生情谓所计。无论证无生忍者。不见有近久之殊。即冥心玄览。实无去来今相之可得。今菩萨为众生乐久住世而得度者。即演日为劫。其若乐久住。存寿者相。如神仙之流。菩萨下文所示。又则促劫为日也。

  ○五促劫为日。

  或有众生。不乐久住而可度者。菩萨即促一劫以为七日。令彼众生谓之七日。

  前乐久住世而可度。乃菩萨根人。愿于末劫弘经。如南岳思大禅师之为心者也。今不乐久住。乃厌世无常。去无常以趣真常。此有两种。一二乘根性。一菩萨乐生无量寿佛国。乐集一切功德人也。

  ○六以佛土示众。

  又舍利弗。住不可思议解脱菩萨。以一切佛土严饰之事。集在一国。示于众生。

  ○七擎土不动。

  又菩萨以一佛土众生。置之右掌。飞到十方。遍示一切。而不动本处。

  ○八毛见供具。

  又舍利弗。十方众生。供养诸佛之具。菩萨于一毛孔。皆令得见。

  ○九毛见日月。

  又十方国土。所有日月星宿。于一毛孔。普使见之。

  ○十口吸诸风。

  又舍利弗。十方世界所有诸风。菩萨悉能吸着口中。而身无损。外诸树木。亦不摧折。

  性风真空。理已如是。菩萨合如来藏。示现神变。固不可得而思议也。

  ○十一腹内劫烧。

  又十方世界。劫尽烧时。以一切火。内于腹中。火事如故。而不为害。

  ○十二取土过界。

  又于下方。过恒河沙等诸佛世界。取一佛土。举着上方。过恒河沙无数世界。如持针锋举一枣叶。而无所娆。

  已上皆于依报。明不可思议。下文则于正报。明不可思议。

  ○三广举现身明不可思议三。初神通现身。

  又舍利弗。住不可思议解脱菩萨。能以神通。现作佛身。或现辟支佛身。或现声闻身。或现帝释身。或现梵王身。或现世主身。或现转轮圣王身。

  性具十界。究竟现前。随机所扣。如鉴现形。普门之业。法尔如斯。

  ○二变声演法。

  又十方世界所有众声。上中下音。皆能变之。令作佛声。演出无常苦空无我之音。及十方诸佛所说种种之法。皆于其中。普令得闻。

  普门示现。则应以何身得度。即现何身而为说法。今则变一切众音。令作佛声。演出法音。普令得闻。以显解脱不可思议也。

  ○三总结不思议之力。

  舍利弗。我今略说菩萨不可思议解脱之力。若广说者。穷劫不尽。

  ○四总明智慧方便之门四。初迦叶赞叹自鄙五。初赞法门希有。

  是时大迦叶。闻说菩萨不可思议解脱法门。叹未曾有。谓舍利弗。譬如有人。于盲者前。现众色像。非彼所见。一切声闻。闻是不可思议解脱法门。不能解了。为若此也。智者闻是。其谁不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二鄙小乘绝分。

  我等何为永绝其根。于此大乘。已如败种。

  ○三显声闻应泣。

  一切声闻。闻是不可思议解脱法门。皆应号泣。声震三千大千世界。

  肇公曰。所乖处重。故假言应号泣耳。二乘忧悲永除。尚无微泣。况震三千乎。

  灯曰。非也。须知。二乘虽断见思无界内忧悲。不无界外见思忧悲。下云结习未尽。华则着身。畏生死故。五欲得便是也。二乘自鄙无分。应是十二年中。小乘执教未忘。谓断见思。已如败种。未知见思若尽种当发现。大士法雨。正启其根。号泣三千。乃发厥萌芽之初也。

  ○四显菩萨自在。

  一切菩萨。应大欣庆顶受此法。

  肇公曰。迦叶将明大小之殊抑扬时听。故非分者。宜致绝望之泣。已分者。宜怀顶受之欢也。

  ○五显魔无如之何。

  若有菩萨。信解不可思议解脱法门者。一切魔众。无如之何。

  ○二天子闻赞发心。

  大迦叶说是语时。三万二千天子。皆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三大士叹显菩萨三。初明菩萨多作魔王。

  尔时维摩诘。语大迦叶。仁者。十方无量阿僧祗世界中作魔王者。多是住不可思议解脱菩萨。以方便力故。教化众生。现作魔王。

  肇公曰。因迦叶云信解不可思议者魔不能娆。而十方亦有信解菩萨为魔所娆者。将明不思议大士所为自在。欲进始学故现为魔王。非魔力之所能也。此亦明不思议。亦成迦叶言意。

  ○二明菩萨多现恶乞。

  又迦叶。十方无量菩萨。或有人从乞手足耳鼻头目髓脑血肉皮骨。聚落城邑。妻子奴婢。象马车乘。金银琉璃砗磲码瑙珊瑚琥珀真珠珂贝。衣服饮食。如此乞者。多是住不可思议解脱菩萨。以方便力。而往试之。令其坚固。

  什公曰。结业菩萨。于施度将尽而未极。是以不思议菩萨。强从求索。令其无惜心尽具足坚固。亦令众生知其坚固。亦便其自知坚固。

  ○三明菩萨方便本心二。初明有威德力。

  所以者何。住不可思议解脱菩萨。有威德力。故行逼迫。示诸众生。

  ○二叹是为难事二。初法说。

  如是难事。凡夫下劣。无有力势。不能如是逼迫菩萨。

  ○二譬说。

  譬如龙象蹴踏非驴所堪。

  肇公曰。截人手足。离人妻子。强索国财。生其忧悲。虽有目前小苦。而致永劫大安。是由深观人根。轻重相权。见近不及远者。非其所能为也。

  什公曰。众生若有真实定相者。则不思议大士。不应徒行逼试令其受苦。以非真实。易可成就。故行恼逼也。

  ○四结成解脱法门。

  是名住不可思议解脱菩萨智方便之门。

  肇公曰。智慧远通。方便近导。异迹所以形。众遮所以成。物无不由。而莫之能测。故权智二门。为不思议之本也。

  约教判不思议解脱法门者。的在圆教登初住菩萨。至于等觉。分破无明。分证三德。邻于妙觉。乃能究竟。亦兼得别教登地菩萨。然别登初地。已同圆教初住。虽曰兼别。实乃纯圆。若如什肇诸公所释。谓七住菩萨能具是力。不知七住是何教位次。若曰圆位。则初住已得。不待至七。若曰别教。七住方尽思惑。始学出假。亦未有此证。据关中释义。多附通理。其所指七住。应是诸大乘经借别明通之位。与已办地齐。虽能游戏神通净佛国土。亦未有如此不思议解脱也。

  观解者。观一念性具三千。即性体性量。一界现起。九界冥伏。一法现起。三千九百九十九法冥伏。或根尘依正。各各现起冥伏。一为主。余为宾。主能摄宾。宾来归主。或小中现大大中现小等。是为不思议解脱法门。于一心中具足也。

  维摩诘所说经无我疏卷第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