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卍新续藏第 18 册 No. 0332 楞伽经参订疏

楞伽阿䟦多罗宝经参订疏卷第八

  刘宋天竺沙门求那䟦陀罗 译

  皇明吴兴后学沙门广莫 参订

  夏官大夫槜李袁黄 阅正

  一切佛语心品第一之四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惟愿世尊。更为我说阴界入生灭。彼无有我。谁生谁灭。愚夫者。依于生灭。不觉苦尽。不识涅槃。

  (不觉。唐译作不求。○阴界入生灭之相。前文具明。今复问者。盖大慧重起疑情。疑谓虽知阴界入等。是生灭法。然彼等法中。既无主宰。无我相可得。谁为生灭。且彼愚夫不知生灭无主。更反依之。不求尽苦之要。不识涅槃之名。有悲愍意。故发此问。嗟夫今之世。不求尽苦。不识涅槃者。充满两间。而达道者有几)。

  佛言。善哉谛听。当为汝说。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佛告大慧。如来之藏。是善不善因。能遍兴造一切趣生。譬如伎儿。变现诸趣。离我我所。

  (上文大慧所问。生灭法中谁为主宰。今佛答如来藏。是善不善因。为之主也。谓如来藏。性一切心。善恶之法。因之而有。盖以生灭不生灭和合。成诸趣耳。譬如下。举喻明变现之主。伎儿。即幻师。喻如来藏也。所现幻事。喻变现诸趣也。然所现事皆幻。故离我我所)。

  不觉彼故。三缘和合方便而生。外道不觉。计著作者。为无始虚伪恶习所熏。名为识藏生。无明住地与七识俱。如海浪身。常生不断。离无常过。离于我论。自性无垢。毕竟清净。

  (诸凡愚者。不觉诸识皆幻。妄依三缘和合方便。而生诸趣。彼外道辈。以不觉故。计为作者生于诸法。此总为无始虚伪恶习所熏。名为藏识生相。即此藏识。为无明住地也。住地。即根本义。此无明与前七识俱。俱者。不离也。如海浪身长生不断者。海喻藏识。浪喻七识。浪不离海。离海无浪故。喻如前七。不离藏识。离藏识无前七故。从无始来。相续不断。以恶习熏故。如来藏体。翻为藏识。本性不易。故离无常。及我等过。以无过故。自性无垢。以无垢故毕竟清净)。

  其余诸识。有生有灭。意意识等。念念有七。因不实妄想。取诸境界。种种形处。计著名相。

  (藏识无垢。本然常住。其余七识。则有生灭。何以故。谓意意识等。念念攀缘。七体不断。以依不实妄想取诸境界。长短大小。种种形处。计著名相。故有生灭)。

  不觉自心所现色相。不觉苦乐。不至解脱。名相诸缠。贪生生贪。若因若攀缘。

  (承上不实妄想取外境界。由不觉自心现相。依贪生着。着故生贪。不觉贪欲为苦。不知解脱为乐。念念尘劳。恒受系缚。是故不能至于解脱。随顺因缘。相续长劫)。

  彼诸受根灭。次第不生。余自心妄想。不知苦乐。入灭受想正受。第四禅善真谛解脱修行者。作解脱想。

  (言诸受根者。受有三种。谓苦。乐。不苦不乐也。违情则苦。顺意则乐。平常则无苦无乐。此三种受。从六根起。故云诸受根也。若诸受根灭。则次第不生。次第。即相续义。言不生者。但是相续粗相已灭。尚余自心微细妄想。此微细妄想。正是舍念清净境界。故云不知苦乐。乃至入于灭受想定。其间或于第四禅。或善真谛道解脱修行者。于此作解脱想)。

  不离不转。名如来藏识藏。七识流转不灭。所以者何。彼因攀缘诸识生故。非声闻缘觉修行境界。不觉无我。自共相摄受生阴界入。

  (此承上文修行者。出其未了之过也。谓彼修灭定者。即依此定。作解脱想。而实不离不转如来藏中识藏之名。何以故。灭尽定中。未离识故。若住灭定。七识应灭。今文何言七识不灭。盖通指未及灭定者说。故兼第四禅也。成唯识引契经说。住灭定者。根无变坏。识不离身。此指眼等转识不离身故。由是成唯识广破其说。谓此定。眼等转识。非不离身。不离身者。但第八识耳。又云。由未永断第七种子故。从灭尽定起已。此复现行。又云。第七差别有三种。一数取趣我见相应。二法我见相应。三平等性智相应。盖灭定。但灭初相。故知今文七识不灭之言。指第七识耳。然此定中。染污末那虽灭。无染末那犹在。法我见未空故。今文与唯识相符。故详出于此。盖藏识因缘。甚深微细。如楞严所谓如急流水。望如恬静。流急不见。非谓无流。二乘不了。作解脱想。是故此识。非其境界。不觉下。谓二乘不尽觉知无我法故。犹故摄受自共相。及诸阴界入等。言其法执未破故也)。

  见如来藏。五法自性人法无我则灭。地次第相续转进。余外道见不能倾动。

  (古注云。若见如来藏。五法三自性人法无我等法数则灭。以见如来藏故。复得入地。转进至八地。外道恶见。不能倾动)。

  是名住菩萨不动地。得十三昧道门乐。三昧觉所持。观察不思议佛法自愿。不受三昧门乐。及实际。

  (是名下。结前法空进地之乐。三昧下。更明菩萨自愿度生之意。杨彦国纂云。以观察佛法自愿。则能顾愍众生。不滞空寂。故于三昧门乐。及实际。皆不受)。

  向自觉圣趣。不共一切声闻缘觉。及诸外道所修行道。得十贤圣种性道。及身智意生。离三昧行。是故大慧。菩萨摩诃萨。欲求胜进者。当净如来藏。及识藏名。

  (谓不动地菩萨。不受三昧门乐。顾愍众生。向自觉圣趣。不与二乘外道所共。得十地圣道。及法身真智。如意受生。远离七地已还有功用定。是菩萨自愿无作行相也。四教仪云。十住名习种性。十行名性种性。十回向名道种性。十地名圣种性。今云十贤圣种性。谓得十地种性也。彼文又云。地前三十位为三贤。登地名十圣。今文贤圣并举。而以十数标名者。意以十地。望上等妙为贤。望下三十位名圣耳。是故下。结劝胜进之要)。

  大慧。若无藏识名如来藏者。则无生灭。

  (此明无漏藏性。则无生灭也。或问前经屡言藏识常住不生不灭。今文何言藏识灭耶。答曰。此识通有漏无漏。元以生灭不生灭和合为体。生灭是有漏。不生灭是无漏。今所灭者。但灭有漏业相耳。生灭既灭。其体本真。故无生灭)。

  大慧。然诸凡圣。悉有生灭。修行者。自觉圣趣现法乐住。不舍方便。

  (魏译云。一切凡夫及诸圣人。依彼阿黎耶识。故有生灭。以依阿黎耶识故。诸修行者。入自内身圣行所证法乐行。而不休息。○此明凡圣修行者。未易离此藏识生灭也。何者。谓藏识渊深。至不动地。始舍藏名。金刚道后。始空异熟。是故今文意云。虽住现法。而不舍方便。即微细生灭未忘也。故成唯识云。七地已前。犹有俱生我见爱等。又云。但地上菩萨所起烦恼。皆由正知。不为过失)。

  大慧。此如来藏识藏。一切声闻缘觉心想所见。虽自性清净。客尘所覆故。犹见不净。非诸如来。

  (唐译云。大慧。此如来藏藏识。本性清净。客尘所染。而为不净。一切二乘及诸外道。忆度起见。不能现证。○此明藏识本净。而诸声闻。以所知心。妄见此识谓为不净。然由客尘覆故。非诸如来有净不净也)。

  大慧。如来者现前境界。犹如掌中视阿摩勒果。

  (此承前藏识之意。直明如来切见。反显二乘不了也。视如掌中果者。谓于此识。切近晓了。无纤疑故。无净不净。异二乘故。阿摩勒。见第一注)。

  大慧。我于此义。以神力建立。令胜鬘夫人。及利智满足诸菩萨等。宣扬演说如来藏及识藏名。七识俱生。声闻计着。见人法无我。

  (唐译云。我为胜鬘夫人。及余深妙净智菩萨。说如来藏名藏识与七识俱起。令诸声闻。见法无我。○佛以方便神力。建立藏识名义。乃令胜鬘夫人及利智满足诸菩萨等。宣演此义。谓以藏识不灭。七识俱生。而诸声闻。依于此识。证得涅槃。见思惑破。但得人空。法执全在。犹称计着。今示此义。令见法无我故。文中阙略。会意可知。胜鬘夫人。是匿王正后。优婆夷也。佛举在家一众。及出家利智菩萨者。意明此义。不简在家出家。若男若女。但解此旨。尽得宣扬故也)。

  故胜鬘夫人。承佛威神。说如来境界。非声闻缘觉及外道境界。如来藏识藏。唯佛及余利智依义菩萨智慧境界。

  (胜鬘既奉佛旨。演说如来藏境。自力不及。必承佛威。乃可说也。余文可解)。

  是故汝及余菩萨摩诃萨。于如来藏识藏。当勤修学。莫但闻觉。作知足想。

  (佛以此义。结劝修学。复勉依义深修莫但从闻觉解。便以为得。作知足想)。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甚深如来藏。而与七识俱。二种摄受生。智者则远离。

  (如来藏。非二乘所知故。称甚深也。直以识体。即如来藏。离如来藏。无识体故。是故识藏。与七识俱生之时。全体即如来藏也。二种者。承上二句。谓如来藏真也。七识妄也。真妄和合而有生灭。摄受。即和合义。愚者执之。智者则离)。

  如镜像现心。无始习所熏。如实观察者。诸事悉无事。

  (古注云。如镜因前境故有像现。以譬如来藏心镜。因七转识。无始妄习薰故。乃有三界依正妄法现。如实观者。一切悉无耳)。

  如愚见指月。观指不观月。计著名字者。不见我真实。

  (新说云。智者见指。必知有月。愚夫反是。故但观文字之指。不得真实法也)。

  心为工伎儿。意如和伎者。五识为伴侣。妄想观伎众。

  (新说云。言如来藏识藏。受熏持种。变起根身器界。如工伎儿。染污末那。执我法故。如和伎者。前五转识。取尘相资。譬之伴侣。第六意识。虚妄了别。类彼观人)。

  尔时大慧菩萨白佛言。世尊。惟愿为说五法自性识。二种无我。究竟分别相。我及余菩萨摩诃萨。于一切地次第相续。分别此法。入一切佛法。入一切佛法者。乃至如来自觉地。

  (大慧因前闻说见如来藏。则五法自性识等灭。因知如来藏中一切法数。悉不可得。何故复有五法三自性等。种种差别。究竟诸相。何所摄属。又前文但标总名。未明其相。今请别显。故发此问。我及下。大慧自叙所问之益)。

  佛告大慧。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佛告大慧。五法自性识。二种无我。分别趣相者。谓名。相。妄想。正智。如如。若修行者。修行入如来自觉圣趣。离于断常有无等见。现法乐正受住现在前。

  (次佛告下。牒问语。谓名下。示五法名。若修下。明所修益。谓修行者。能行此法。乃能入于如来自觉圣趣。既入圣趣。则离断常等见。因得正受法乐。现在其前)。

  大慧。不觉彼五法自性识二无我自心现外性。凡夫妄想。非诸圣贤。

  (此明不觉五法等。从自心现者。是凡非圣也)。

  大慧白佛言。世尊。云何愚夫妄想生。非诸圣贤。

  (上文佛谓五法等数。皆是凡愚妄想所生。非圣贤有。大慧蹑此生疑。谓正智如如。岂非圣贤所有。然其名数虽知。义意未了。故发此问)。

  佛告大慧。愚夫计着俗数名相。随心流散。流散已。种种相像貌。堕我我所见希望。计着妙色。计着已。无知覆障。故生染着。染着已。贪恚痴所生业积集。积集已。妄想自缠。如蚕作茧。堕生死海诸趣旷野。如汲井轮。以愚痴故。不能知如幻野马水月自性。离我我所。起于一切不实妄想。离相所相及生住灭。从自心妄想生。非自在时节微尘胜妙生。愚痴凡夫。随名相流。

  (唐译云。佛言大慧。凡愚不知名是假立。心随流动。见种种相。计我我所。染著于色。覆障圣智。起贪瞋痴。造作诸业。如蚕作茧。妄想自缠。随于诸趣生死大海。如汲井轮。循环不绝。不知诸法如幻如焰如水中月。自心所见。妄分别起。离能所取。及生住灭。谓从自在时节微尘胜性而生。随名相流。○答谓由著名相。妄事随生。依妄生妄。无穷已也。文中流散已。计着已。染着已。积集已。此四已句。即牒上义。生下妄情。展转积妄。堕生死海。如汲井轮循环上下。莫知遇绝。以愚下。明其愚故。不知妄所由生而异计也。末二句。结牒妄因。此按下文相等。皆有释文。然无释名一节。大约依相摄名。故略之耳)。

  大慧。彼相者。眼识所照名为色。耳鼻舌身意意识所照。名为声香味触法。是名为相。

  (本文可知。释相竟)。

  大慧。彼妄想者。施设众名。显示诸相。如此不异。象马车步男女等名。是名妄想。

  (如此不异者。谓以妄想。计著名相。坚执不移。如计象等。名言非谬。非以象作马等。马作象等。毕竟不异。即此坚计。是名妄想。释妄想竟)。

  大慧。正智者。彼名相不可得。犹如过客。诸识不生。不断不常。不堕一切外道声闻缘觉之地。

  (集注云。正智者。观彼名相。不实如过客。客非住义。故不可得。以不可得故。诸识不生。盖以智为主人。以名相为客也。此智既不断不常。则不堕凡夫二乘之地。释正智竟)。

  复次大慧。菩萨摩诃萨。以此正智。不立名相。非不立名相。舍离二见。建立及诽谤。知名相不生。是名如如。

  (谓以正智观察。法数不可得。故名相不立。非不下。防难也。或谓名相满前。何云不立。故此通云。非不立名相。但舍离有无二见。则建立诽谤二过不生也。了知名相不生处。即如如故)。

  大慧。菩萨摩诃萨住如如者。得无所有境界故。得菩萨欢喜地。得菩萨欢喜地已。永离一切外道恶趣。正住出世间趣。法相成熟。分别幻等一切法。自觉法趣相。离诸妄想见性异相。

  (以住如如故。得无所有。无所有境。上通妙觉。下及初地。见无所有境。即得初地。得初地已。永离世间一切外道邪趣。住持出世正趣。正趣法相成熟。分别幻等诸法。即自觉趣相。以悟自觉趣相故。则能离诸妄想所见一切性之异相也)。

  次第乃至法云地。于其中间。三昧力自在神通开敷。

  (依前初欢喜地。次第乃至第十法云地。于其十次第中。三昧神力。自在成就。开敷一切神通变化。入如来地也)。

  得如来地已。种种变化。圆照示现。成熟众生。如水中月。善究竟满足十无尽句。为种种意解众生。分别说法。法身离意所作。是名菩萨入如如所得。

  (菩萨得入如来地已。觉行满足。乃能种种变化现身。圆照一切成熟众生。然所现身。如水中月。无出无入。是故善得究竟满足十无尽句。为种种心意识解众生。分别说法。而此菩萨意生法身。离意所作。所谓无行作意生身也。是名菩萨入如如所得之相。从前住如如者至此。独明得如如者之益)。

  尔时大慧菩萨白佛言。世尊。云何世尊。为三种自性入于五法。为各有自相宗。佛告大慧。三种自性。及八识。二种无我。悉入五法。大慧。彼名及相。是妄想自性。

  (新说云。大慧前举四门而问。如来但约五法一门而答故此再问为三自性入五法中。为三自性别有自相宗耶佛答言余三法门。悉入五法中者。以但修一门。则诸门备摄余三亦尔谓其中名相。生妄想自性。此妄想自性。入五法名相也)。

  大慧。若依彼妄想生心心法名。俱时生。如日光俱。种种相。各别分别持。是名缘起自性。

  (唐译云。以依彼分别心心所法。俱时而起。如日与光。是缘起性。○按唐译。谓缘起性。依彼分别心心所法而生。分别心。入五法中妄想也。盖妄想与缘起。相因有故。俱时显现。而不相离故。如日光俱者。盖日喻心王。日之光喻心所有法。光所照相喻缘起性故。文可了)。

  大慧。正智如如者。不可坏故。名成自性。

  (集注云。正智如如。非有作法。故不可坏。名成自性。入五法正智如如也。已上明三自性入五法竟)。

  复次大慧。自心现妄想。八种分别。谓识藏。意。意识。及五识身相者。不实相妄想故。我我所二摄受灭。二无我生。是故大慧。此五法者。声闻缘觉菩萨如来。自觉圣智诸地。相续次第。一切佛法。悉入其中。

  (前文以三自性。会入五法。此复以八识二无我。会入五法也。是故下。结前五法是三乘诸地。世出世间一切佛法之本。由是一切。悉入其中)。

  复次大慧。五法者。相。名。妄想。如如。正智。大慧。相者。若处所形相色像等现。是名为相。

  (五法数相。前文已明。今重出者。盖前文以三自性。会入五法。故先明五法之相。次会三性也。今复以八识二无我等。会入五法。故亦先陈五法。次会入之。经家敷演之绪如此)。

  若彼有如是相。名为瓶等。即此非余。是说为名。施设众名。显示诸相。瓶等心心法。是名妄想。

  (谓施名显相。即能显心心所法者。名为妄想)。

  彼名彼相。毕竟不可得。始终无觉。于诸法无展转。离不实妄想。是名如如。

  (谓彼名相妄想。始终非觉。当体虚寂。无展转生相。是名如如)。

  真实决定。究竟自性不可得。彼如是相。我及诸佛。随顺入处。普为众生。如实演说。施设显示于彼。随入正觉不断不常。妄想不起。随顺自觉圣趣。一切外道声闻缘觉所不得相。是名正智。

  (真实下。先明所入如相。我及下。佛云所如者。是我及诸佛随顺入处又能普为众生。如实演说。开示于彼。令彼随入正觉。不令著于断常。则妄想不起。随顺自觉圣趣。不向外驰。一切外道二乘所不得之相。是名正智也)。

  大慧。是名五法三种自性八识二种无我。一切佛法。悉入其中。

  (此总结一切名数。悉入五法中也。前则单约三性。会入五法。今则总会一切。悉入其中。故重释其义也)。

  是故大慧。当自方便学。亦教他人。勿随于他。

  (此诫行者当学五法。圆融一切。自觉觉他。无令随他外道)。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五法三自性。及与八种识。二种无有我。悉摄摩诃衍。

  (谓五法等数。普能摄入摩诃衍中。摩诃衍。译语见前注)。

  名相虚妄想。自性二种相。正智及如如。是则为成相。

  (谓名相及妄想。属三性中妄想缘起二种相也。正智如如。属三性中圆成实相也。前经大慧总别诸问。皆不出五法等数。今文收摄显示。此中甚明)。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如世尊所说句。过去诸佛如恒河沙。未来现在亦复如是。云何世尊。为如说而受。为更有余义。惟愿如来。哀愍解说。

  (大慧尝闻世尊称三世佛。如恒沙之多。在三世一多之间。疑滞未通。故引此为问。盖谓三世佛兴。若此之多。则违平等真如。故问为如说而受耶。为有别义耶)。

  佛告大慧。莫如说受。三世诸佛量。非如恒河沙。所以者何。过世间望。非譬所譬。

  (如如虚寂。无说无受。以度生故。方便有所说受耳。今佛据如实义答。故云莫如说受也。若以事说。则无始劫来诸佛兴世。无量无边。算莫能及。强以恒沙而喻其多也。然恒沙虽多。不出数量。诸佛出兴。固未可测也。若以理说。则诸佛法身。湛然无相。无出无没。故云非如恒沙也。出过世间知见。一切譬喻所不能及。故徴释云。过世间望非譬所譬)。

  以凡愚计常。外道妄想。长养恶见。生死无穷。欲令厌离生死趣轮。精勤胜进。故为彼说言。诸佛易见。非如优昙钵华。难得见故。息方便求。

  (世尊说法。巧观人根。此以计常外道长养恶见。长沦生死。欲令彼等舍生死轮。精勤胜进。故为彼言。应舍生死。当求涅槃诸佛能证此道。应往求之。现在某处而易见也。非如优昙钵华。难得见故。以难见故。息方便求。优昙钵。译云瑞应。般泥洹经云。阎浮提内。有尊树王。名优昙钵。有实无华。若优昙钵树有金华者。世乃有佛。今以此树实而不华。故难得见。佛乃机感相应。显现则易。非如此华之难见也)。

  有时复观诸受化者。作是说言。佛难值遇。如优昙钵华。

  (世尊又复有时。观懈怠机。说佛难遇。如优昙钵华。上文说易。此复说难。世尊说法。如走盘珠也)。

  优昙钵华。无已见今见当见。如来者。世间悉见。不以建立自通故。说言如来出世。如优昙钵华。大慧。自建立自通者。过世间望。

  (此谓优昙。三世必无见者。佛兴世间。众生悉见。是故前云非如彼华。然而佛虽易见。若不建立自通。则遇如不遇。由是告以如来出世。如优昙华。难值遇故。于此见时。当如说行。若宝山空返。再遇诚难。是故建立自通者。超过世间。而世人仰之。如天之高也)。

  彼诸凡愚所不能信自觉圣智境界。无以为譬。真实如来。过心意意识所见之相。不可为譬。

  (彼凡愚者。邪谬异见。种种不一。颠倒之惑。深广无涯。于自觉圣智境界。所不能信者。非譬可及。盖言其多也。如来真实境界。超过心意识见。甚深微妙。亦不可以譬喻显也。凡愚言自觉。如来言心意。自觉与心意。影带显故。盖谓凡愚着心意识。而不信自觉。故为众生。如来证自觉。而超心意识相。故为如来。迷悟迢然。皆难以譬喻。明其迷悟之深且广也)。

  大慧。然我说譬佛如恒河沙。无有过咎。

  (此成前无过。以起下文之余义也。初大慧问云。为如说而受。为更有余义。已上佛所答者。先明恒沙。喻佛之多。言无过也。下文次答更有余义之问。以显恒沙无我不坏等。即所谓余义耳)。

  大慧。譬如恒沙。一切鱼鳖。输收摩罗。师子象马。人兽践踏。沙不念言彼恼乱我。而生妄想。自性清净。无诸垢污。

  (输收摩罗。译云杀子鱼。又云鳄鱼。善见律云。鳄鱼长二丈余。有四足。齿至利。禽鹿入水。啮腰即断。昔韩潮州所伏者。是此类也。余文可解)。

  如来应供等正觉。自觉圣智恒河。大力神通自在等沙。一切外道诸人兽等。一切恼乱。如来不念而生妄想。如来寂然。无有念想。如来本愿。以三昧乐安众生。故无有恼乱。犹如恒沙。等无有异。又断贪恚故。

  (合上喻也。集注云。如来自觉圣智。如恒河。力通自在等。如恒河中沙。诸外道等。来相恼乱。如来未尝起一念恚彼。而生憎爱分别)。

  譬如恒沙。是地自性。劫尽烧时。烧一切地。而彼地大。不舍自性。与火大俱生故。其余愚夫。作地烧想。而地不烧。以火因故。

  (恒沙自性。即地大也。劫火虽烧。地性不坏。纵令烧至极微。终不舍自性。何以故。地大火大。同本生故。同本生者。如楞严所谓同一妄明。生诸大故。诸凡愚人。妄见烧相。实地性不烧也。何以故。以地为火之因故。如楞严所谓风金相磨。故有火光为变化性。金即地大故。大意火以风金为因。风金之因。出自妄明。则其体本妄。本因既妄。而因所生者。亦。妄矣。如实性中。更何所烧)。

  如是大慧。如来法身。如恒沙不坏。

  (结合可知。此合如来法身德也)。

  大慧。譬如恒沙。无有限量。如来光明。亦复如是。无有限量。为成熟众生故。普照一切诸佛大众。

  (此合如来般若德也。光明。属般若德故)。

  大慧。譬如恒沙。别求异沙。永不可得。如是大慧。如来应供等正觉。无生死生灭。有因缘断故。

  (恒河所有。纯是金沙。其沙细甚如面。别无瓦砾粗质。故云别求异沙。永不可得。此合如来解脱德也。生死因缘断。是解脱故)。

  大慧。譬如恒沙。增减不可得知。如是大慧。如来智慧。成熟众生。不增不减。非身法故。身法者有坏。如来法身非是身法。

  (恒沙自性。本然静故。彼增此减。俱不我知。如来自性。亦复如是。虽承智慧愿力。现身说法。成熟众生。而自性法身。不增不减。非如色身有相之法。色身有坏。如来法身。湛然虚寂。非有相法故)。

  如压恒沙。油不可得。如是一切极苦众生。逼迫如来。乃至众生未得涅槃。不舍法界自三昧愿乐。以大悲故。

  (如是下。魏译云。大慧。诸佛如来。为诸众生苦恼所压。嗔不可得。不舍自法界相。不舍自法昧相。不舍本愿。与众生乐。以得具足大慈大悲。我若不令一切众生入涅槃者。我身亦不入于涅槃。○洹沙。喻如来。油不可得。喻如来嗔不可得。压。喻众生苦恼逼迫如来谓假使众生。以种种苦恼逼迫如来。而如来不为众生所逼迫故。退舍大悲。而反令其获诸功德。然彼众生。乃至未得涅槃。如来终不舍离法界三昧。度生智愿。何以故。如来以大悲之心深故)。

  大慧。譬如恒沙。随水而流。非无水也。如是大慧。如来所说一切诸法。随涅槃流。是故说言如恒河沙。如来不随。诸去流转。去是坏义故。

  (非无水也一句。魏译作终不逆流。○恒沙。喻如来所说诸法。水。喻涅槃。如是下。法合。谓如来所说诸法。皆随顺涅槃而流。终不逆也。如沙随水。不逆流故。随涅槃流者。流即不流。非去义也。是故如来不随世间生灭诸法流转。以世间诸去。是坏义故)。

  大慧。生死本际不可知。不知故。云何说去。大慧。去者断义。而愚夫不知。

  (生死本际者。谓究竟生死无实。本际是空。故不可知。不知则空。空即实相。故不可以说去也。而诸愚夫说去者。是断灭义。如来去即不去。愚夫不知)。

  大慧白佛言。世尊。若众生生死本际不可知者。云何解脱可知。

  (此因生死不可知。故问解脱。云何可知也。古注云。若众生生死本际。始时不可知者。云何后时得解脱。终时可知耶)。

  佛告大慧。无始虚伪过恶妄想习气因灭。自心现知外义。妄想身转。解脱不灭。是故无边。非都无所有。为彼妄想作无边等异名。

  (谓解脱者何。即彼无始过恶妄想习气因灭。名为解脱。此习因灭者。为了知外境界义。由自心现。知唯自心。于外不着。于内则空。自此习因灭而解脱现矣。由是妄想之身转为法身。妄想虽灭。解脱不灭。不灭则常。常则为实。实故可知也。是故下。出解脱异名。谓解脱。即真空也。以真空遍故。因称无边。然此无边。非都无所有。名无边也。为彼妄想有量。而解脱无量。故作无边等异名耳)。

  观察内外。离于妄想。无异众生。智及尔?一切诸法。悉皆寂静。不识自心现妄想故。妄想生。若识则灭。

  (此承上解脱之意。以明妄想不生也。谓由解脱故。以智观察内心外境。二俱非实。因离妄想。妄想既离。即无差别体相也。众生。即体相义。是故能所诸法。悉皆寂静。然由不识妄想依自心现。故妄想生。若识自心现者。妄想则灭)。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观察诸导师。犹如恒河沙。不坏亦不去。亦复不究竟。是则为平等。

  (颂上三世佛量。及诸性德等义)。

  观察诸如来。犹如恒沙等。悉离一切过。随流而性常。是则佛正觉。

  (颂上佛所说法。随涅槃流。无所去坏。而影括长行全义)。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惟愿为说一切诸法刹那坏相。世尊。云何一切法刹那。

  (集注云。因上佛言身法者有坏。即是说阴界入无常。故举一切诸法刹那坏相以请问)。

  佛告大慧。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当为汝说。佛告大慧。一切法者。谓善。不善。无记。有为。无为。世间。出世间。有罪。无罪。有漏。无漏。受。不受。大慧。略说心意意识及习气。是五受阴因。是心意意识习气。长养凡愚善不善妄想。

  (善不善等。是一切法之名也。此诸法中。有漏者。是刹那。无漏者。非刹那。略说下。先举有漏法。明刹那义。谓一切法。以五受阴为体。心意识习气。为五受阴因。凡愚不了心意识习气故。长养善不善妄想)。

  大慧。修三昧乐。三昧正受现法乐住。名为贤圣善无漏。

  (次举无漏法。明非刹那义也。初大慧但问刹那坏相。今世尊因刹那。兼明非刹那。意令择其善者。而从之也)。

  大慧。善不善者。谓八识。何等为八。谓如来藏。名识藏心。意。意识。及五识身。非外道所说。

  (谓如来藏。为无明所熏。即转名识藏。意意识等可知。此出善不善等之本。所谓万法唯识也)。

  大慧。五识身者。心意意识俱。善不善相。展转变坏。相续流注。不坏身生。亦生亦灭。

  (谓五识身。与心意意识。同时俱起。所造善不善相。展转变坏。即刹那法也。此刹那法。相续长劫。流注不坏。以相续故。不坏身生。非真不坏。生已复灭。灭已复生。故云亦生亦灭)。

  不觉自心现。次第灭。余识生。形相差别摄受。

  (古注云。此明五识。不觉诸法自心现故。取种种尘。随取即灭。故言次第灭。随次第灭处。即六识生。故言余识生。余识生。记五识所取形相差别法)。

  意识五识俱相应生。

  (此明余识生意也。余识。指第六意识。盖谓意识。与前五识和合取尘。相应俱起。摄受差别形相。即唯识所谓同时意识也)。

  刹那时不住。名为刹那。

  (此结前文心意识等所造诸法。刹那不住。名刹那义也)。

  大慧。刹那者。名识藏。如来藏意俱。生识习气刹那。无漏习气非刹那。非凡愚所觉。计着刹那论故。

  (此牒明刹那非刹那意也。谓如来藏。是八识果体。若如来藏。与有漏识相应。名为藏识。生诸识习气。名刹那也。若如来藏。与无漏习气相应。名如来藏。无漏习气。非刹那也。凡愚不觉此义。故计刹那言论)。

  不觉一切法刹那非刹那。以断见坏无为法。

  (凡愚不觉善不善等诸法。即刹那非刹那。遂因刹那坏法。作断灭论。计着断见。故不知无为非刹那之常。亦以断见坏之)。

  大慧。七识不流转。不受苦乐。非涅槃因。

  (谓前七识。念念生灭。无自性故。不能作生死涅槃之因。意显藏识不灭。能为漏无漏之本也。宗镜云。七识从缘。本无自性。尚不能为生死苦乐之本。岂复与涅槃作因)。

  大慧。如来藏者。受苦乐。与因俱。若生若灭。

  (此承上文。以明如来藏识藏。能为生死涅槃之因。故云受苦乐与因俱也。由是长劫。若生若灭)。

  四住地。无明住地所醉。凡愚不觉。刹那见妄想熏心。

  (四住及无明者。为五住地惑也。华严钞云。一一切见住地惑。二欲爱住地惑。三色爱住地惑。四有爱住地惑。五无明住地惑。盖凡愚以此五惑醉心。不觉如来藏义。作刹那见。种种妄想熏心)。

  复次大慧。如金。金刚。佛舍利。得奇特性。终不损坏。

  (谓如来藏性。如金金刚佛舍利等。一任镕冶槌击。体性不坏。有奇特义。以喻如来藏性。恒受苦乐生死。不为彼所沦灭也)。

  大慧。若得无间。有刹那者。圣应非圣。而圣未曾不圣。

  (集注云。谓得如来所证无间之法。非刹那不住。若有刹那不住者。则圣应非圣。以非刹那不住故。而圣未尝不圣也)。

  如金金刚。虽经劫数。称量不减。云何凡愚。不善于我隐覆之说。于内外一切法。作刹那想。

  (承前得无间法者。如金刚等。经劫不灭。言不坏也。然佛有时说诸生灭流转等法。是如来隐覆之说。非真实义。诸凡愚人。不善了知。于内外法。作刹那想。殊不知生即不生。灭即不灭。如来藏性。无所增减)。

  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说。六波罗蜜满足。得成正觉。何等为六。

  (大慧前闻诸去流转。是坏灭义。故有刹那之问也。今刹那既明。复从建立自通义中。演出六波罗蜜为问。虽不明指自通义意所自来者。然或远从总问偈中抽绎问耳)。

  佛告大慧。波罗蜜。有三种分别。谓世间。出世间。出世间上上。

  (梵语波罗蜜。译云到彼岸。大论又翻事究竟。天竺国人。凡作事毕。谓为到彼岸也。谓施。戒。忍。进。禅定。智慧。此六俱称到彼岸者。各得究竟实际故虽云究竟。亦有浅深权实之不同。称机巧说。自分三种)。

  大慧。世间波罗蜜者。我我所摄受计着。摄受二边。为种种受生处。乐色声香味触。故满足檀波罗蜜。戒忍精进禅定智慧。亦如是。凡夫神通。及生梵天。

  (世间六度。谓世善究竟也。世善有为。三轮不空。着我我所。摄受施者受者二边。依此行施。求生未来善处。贪乐彼处五欲乐。故得生彼已。为施事究竟名世间波罗蜜也。余戒等五。亦复如是。修世度者。得凡夫神通。及生梵天为究竟处。凡夫神通有五种。一天眼通。二天耳通。三他心通。四宿命通。五身如意通。未离生死。所以不得第六漏尽通也。得漏尽者。乃名圣人)。

  大慧。出世间波罗蜜者。声闻缘觉。堕摄受涅槃故。行六波罗蜜。乐自己涅槃乐。

  (新说云。出世间波罗蜜者。是二乘人。厌舍生死。欣趣涅槃。求于自度。修习六种劣无漏行。故不得作佛)。

  出世间上上波罗蜜者。觉自心现妄想量。摄受及自心二故。不生妄想。于诸趣摄受非分。自心色相不计着。为安乐一切众生故。生檀波罗蜜。起上上方便。

  (出世上上六度者。是大乘菩萨所修之行。能觉自心现量。及外所摄。并内自心。了达内外二法。无实性故。不生妄想。故于诸趣受生。非其分矣。自心证得殊胜色相。无所计着。但为安乐一切众生故。修行檀度。三轮既空。四摄巧作。超过二乘。起出世上上方便)。

  即于彼缘妄想不生戒。是尸波罗蜜。即彼妄想不生忍。知摄所摄。是羼提波罗蜜。初中后夜精勤方便。随顺修行方便。妄想不生。是毗黎耶波罗蜜。妄想悉灭。不堕声闻涅槃摄受。是禅波罗蜜。自心妄想非性。智慧观察。不堕二边。先身转胜。而不可坏。得自觉圣趣。是般若波罗蜜。

  (于彼外缘。妄想不生。不生即无生。无生即戒。是名戒度。不生有忍义。知摄所摄非性。是无生忍。名忍度。精勤方便。而无勤行之着。虽终日行。而未尝行者。为上上方便。是名进度。妄想悉灭。不堕二乘见处。是名禅度。自心现量妄想非性。以智观察。不堕有无。先所证得。离妄想身。展转增胜。而不可坏。自觉圣趣。由此满足。是名智度。前文檀是梵语。具云檀那。译云施。尸。具云尸罗。译云灭恶。羼提。译云忍辱。毗黎耶。译云精进。禅。具云禅那。译云静虑。又云思惟修。般若。译云智慧。盖即一心而具六度。故今文中。皆称自心。宗镜云。檀因心施。圆清净之施门。戒因心持。成自性之净律。辱因心受。具无生之大忍。勤因心作。备牢强之进门。能观心性。名为上定。则禅因心发。般若灵鉴。穷幽洞微。则智心起。故经云空心不动。具足六波罗蜜)。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空无常刹那。愚夫妄想作。如河灯种子。而作刹那想。

  (集注云。世尊常以如河流。如种子。如灯等喻。破彼妄想有为作法。皆是空无常刹那。凡愚不善此隐覆之说。计作刹那想也)。

  刹那息烦乱。寂静离所作。一切法不生。我说刹那义。

  (集注云。说刹那者。息愚夫妄想计着烦乱。然烦乱性本寂静。离作所作法。一切下。新说云。以一切法。刹那流转。必无自性。无自性故。即是无生。若非无生。则不流转。契无生者。方见刹那)。

  初生则有灭。不为愚者说。无间相续性。妄想之所熏。

  (世间万物。有生有灭。智者即于生灭。了悟无生。愚者因观代谢。计为断灭。由是不为愚者说耳。如来藏性。与有漏和合。相续长劫。无有间断。为妄想之所熏故)。

  无明为其因。心则从彼生。乃至色未生。中间有何分。

  (以无明为因。生彼识心。赖耶心体。未涉六粗。心无初相。中何可分。盖言其妄耳)。

  相续次第灭。余心随彼生。不住于色时。何所缘而生。

  (前二句。颂长行次第灭余识生义。后二句。言其妄体无依也。故魏译云。色不一念住。观于何法生。斯可知矣)。

  以从彼生故。不如实因生。云何无所成。而知刹那坏。

  (承前次第灭余心生者。谓从不如实因所生。念念不住。无自体性。无自体性。则无所成。无所成。则刹那非实。是故微云。云何无所成。而知刹那坏)。

  修行者正受。金刚佛舍利。光音天宫殿。世间不坏事。

  (前长行中。但有金刚舍利之言。而无光音宫殿。此天。劫坏时。水灾所及。今云不坏者。盖用长阿含经意。谓世界初成。光音天人。下生此间。为人之始。似不坏故。金及金刚。亦是可坏。经意但取坚久于万物者。用为喻耳。唯佛舍利。实为不坏。至劫坏时。沉金轮下。终不磨灭)。

  住于正法得。如来智具足。比丘得平等。云何见刹那。

  (此颂得无间法者非刹那也。住于正法得。如来智具足二句。语倒置。应云得住于正法。具足如来智。语始顺也。集注云。如来智满足。比丘得八地平等。云何有刹那之见)。

  捷闼婆幻等。色无有刹那。于不实色等。视之若真实。

  (集注云。色等诸法。如犍城幻梦。无有刹那生住异灭之相。于不实色相。计着刹那。视犍城等。若实有也)。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世尊记阿罗汉。得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与诸菩萨。等无差别。

  (此问。从前三种波罗蜜。及刹那非刹那义中来也。盖今罗汉得菩提记。出自三种波罗蜜。下文一切众生法不涅槃。出自非刹那。化佛说法出自刹那。不施本际。出自次前恒沙章中生死本际。诸业果报。出自隐覆之说。按经文义。秪发五问。集注列而为十。其言似枝。今乃顺文疏释。殊为妥当。幸诸达者校焉。今文起第一问。罗汉得记。与菩萨无别者。夫法华以前。未经开显。盖密记也。非与法华义同。详如辅行中辨。引见下注)。

  一切众生。法不涅槃。谁至佛道。从初得佛。至般涅槃。于其中间。不说一字。亦无所答。如来常定故。亦无虑。亦无察。

  (此第二问也。诸法本然。无起灭相。生佛平等。谁至道者。所以从初得佛。乃至涅槃。于其中间。何所说示。亦无问者答者。所以终日说示。而未尝说示也。如法华云。诸法寂灭相。不可以言宣。此之谓欤。如来常寂光定。无虑无察。然则东涌西没。何尝非定。谈天论人。一何非寂。如肇论云。旋岚偃岳而常静江湖竞注而不流。法乃如斯。非作故尔。经初偈云。一切无涅槃。无有涅槃佛。无有佛涅槃。远离觉所觉。义同于此)。

  化佛化作佛事。何故说识刹那。展转坏相。金刚力士。常随侍卫。

  (此第三问也。第一经云。法佛所说。离心意识相。然则心意识相。刹那坏灭。一切权乘佛事。悉由化佛所作。故今问谓法佛本然。无虑无察。云何复有化佛作事。无威德力。假借侍卫耶。金刚。护法神名。梵语跋阇罗波腻。译云金刚手。谓手执金刚杵以立名也。正法念经云。昔有国王。夫人生千子。欲试当来成佛次第。拘留孙。探得第一筹。释迦。得第四筹。乃至楼至。得末筹。第二夫人生二子。一愿为梵王。请千兄转法轮。次愿为密迹金刚神。护千兄教法。此金刚护法之由也)。

  何不施设本际。

  (此第四问也。前恒沙章中云。生死本际不可知。不可知。即不施设。今问何故不施设本际。中论云。大圣之所说。本际不可知。生死无有始。亦复无有终。若无有始终。中间云何有。盖以虚妄故。不施设也)。

  现魔魔业。恶业果报。旃遮摩纳。孙陀利女。空钵而出。恶业障现。云何如来得一切种智。而不离诸过。

  (此第五问也。不示本然。全彰隐覆。大意明宿业必报。无可忘者。故维摩经云。无我无造无受者。善恶之业亦不亡。理之然也。现魔魔业者。上魔字。言外魔也。魔业者。言自造魔业也。梵语魔罗。译云能夺命。谓能作夺命因缘。外则夺乎身命。内则夺乎慧命故也。辅行云。古译经论。魔字。从石。自梁武来。谓能恼人。字宜从鬼。观佛三昧海经云。佛坐道树。肌骨枯槁。以成佛道。有魔。名波旬。欲往征之。乃兴天神地祗。精魅妖怪。一切鬼部。莫不毕至。殊形异状。恶兽火雷。擎山持杵。弓弩枪戟。如云如雨。死人脓血。秽污不净。娆害于佛。佛以慈心三昧力。一一对之。刀兵悉变莲华。不能加害。此外魔也。佛本行经捔术争婚品云。悉达。调达。及诸王子。争婚瞿夷。种种捔术。瞿夷尔时在高楼上。观其捔试。乃至弯弓彻鼓。纳妃生子。此为自造魔业也。恶业果报等者。谓佛宿生恶业。报不可忘。今虽成佛。宿业必酬。大圣尚尔。吾侪岂为。因录其详。以备观者。知有所警也。旃遮摩纳。出曜经作旃摩那祗。兴起行经乃作旃沙。盖旃遮是名。摩纳是婆罗门姓也。西域风俗。先名后姓故。婆罗门。具云婆罗贺摩拏。今云摩纳。即摩拏。字形稍差。又略上三字。偏称摩纳耳。兴起行经云。佛为六师等诸比丘。及诸王臣。清信士女。说法之时。以宿业故。旃沙多舌童女。系盂起腹。来于佛前。谤曰瞿昙沙门。何以不说家事。乃说他事。今汝自乐。不知我苦。汝先共我通。使我有身。今当临月。事须酥油。以养小儿。尽当给我。尔时众会。皆低头默然。时释提桓因。化作一鼠。入其衣里。啮盂系断。忽然落地。众等见已。皆大欢喜。孙陀利。未详译语。准孙陀罗。译云好爱。又云端正。疑孙陀利。即孙陀罗。梵音稍异。是婆罗门女名也。佛言往昔波罗奈城有博戏人。名净眼。时有淫女。名鹿相。净眼诱此女人。共车出城。至树园中。相为娱乐。时彼园中。有辟支佛。修行道法。净眼待辟支佛入城乞食遂杀鹿相。埋辟支佛庐中。后累辟支佛。将至死地。净眼见已。即起悲心。我所造作[白]当受故。自说罪因。国王即杀净眼。时彼净眼。则我身是。彼鹿相者。孙陀利女是。又宝积经去来方便会中云。诸婆罗门。杀婆罗门女孙陀利。埋祗洹园堑中。尔时如来。知孙陀利女。命根将尽。必为他杀。以此方便。令诸外道不善障露。堕不如意处。令多众生。生清净心。增善根故。空钵而出者。大智度论云。佛昔一时。于舍婆提国。受岁竟。阿难从佛游行。欲到婆罗门城。彼城有王。知佛神德。今来到此。谁复乐我。便作制限。若有与佛食者。输五百金钱。制已。佛到其国。将阿难持钵入城乞食。众人皆闭门不应。佛因空钵而出。此诸问意。总谓佛得一切种智。超诸心量。云何不离诸过耶)。

  佛告大慧。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当为汝说。大慧白佛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佛告大慧。为无余涅槃故。说诱进行菩萨行者故。此及余世界修菩萨行者。乐声闻乘涅槃。为令离声闻乘。进向大乘。化佛授声闻记。非是法佛。

  (将酬前问。且立答意。谓五问中义。若权若实。若事若理。皆为无余涅槃。诱进修菩萨行者故。又为怖大乐小者。令离着故。又明化佛授声闻记。非是法佛。辅行云。大慧问佛。如来何故授声闻记。佛言。三意故记。一为入无余界者。密劝修菩萨行故。二为此界他土菩萨乐求声闻涅槃者。劝舍此心。修大行故。三变化佛授声闻记。非法性佛。然授声闻记。与菩萨不异。此是秘密说也。又云若闻法华。是显露记。不同方等隐密与记。若据斯理。净名大品。皆应有之。何独楞伽。又云当知大慧发起密说。是故问授记之事)。

  大慧。因是故。记诸声闻与菩萨不异。大慧。不异者。声闻缘觉。诸佛如来。烦恼障断。解脱一味。非智障断。大慧。智障者。见法无我。殊胜清净。烦恼障者。先习见人无我断。七识灭。法障解脱。识藏习灭。究竟清净。

  (此答第一问也。因是故者。牒上三意。以起答文也。不异下。明有异不异之义也。不异者。谓三乘同断烦恼障。同得一味解脱。故言不异。若其异者。则佛菩萨智障永断。而诸声闻未断智障。今约烦恼障断。暂言不异。非谓智障断也。智障下。明二障断相。谓智障断者。见法无我。得谛理。殊胜清净。是智障断相。烦恼障断者。先所修习。见人无我已。则烦恼障断。七识灭也。以法障解脱故。藏识习因亦灭。二障既灭。则得究竟清净)。

  因本住法故。前后非性。无尽本愿故。如来无虑无察而演说法。正智所化故。念不妄故。无虑无察。四住地无明住地习气断故。二烦恼障断。离二种死。觉人法无我。及二障断。

  (此答第二问也。谓本住法。三际平等。湛然一心。故云前后非性。如来本愿。称性周普。故无尽也。以本住故。无虑无察。以愿无尽故。而演说法。正智所化者。正。中道义。谓以中道之智被物。念离有无。故不妄也。说即非说。度生同空。故又称云无虑无察。此由如来断尽诸障。圆具三觉故尔)。

  大慧。心意意识。眼识等七。刹那习气因。善无漏品离。不复轮转。大慧。如来藏者。轮转涅槃苦乐因。空乱意慧愚痴凡夫。所不能觉。大慧。金刚力士所随护者。是化佛耳。非真如来。大慧。真如来者。离一切根量。一切凡夫声闻缘觉。及外道根量悉灭。得现法乐。住无间法智忍故。非金刚力士所护。

  (此答第三问也。谓眼识等七。是刹那习气因。修善无漏品。则离此七。不复轮转。是故不能与生死苦乐作因。唯如来藏常住不灭。能与生死涅槃作因。此非凡小所能觉也。空乱意慧者。谓空慧。乱意慧也。空属二乘。乱属外道。金刚所护者。是化佛隐覆之迹。非真法佛之本也。真如来下。牒明法佛本义。谓法佛离诸心量。一切凡小心量悉灭。得现前法乐。及住持平等法忍。无间。魏译作平等。离对所对。众魔所不能动。故非力士所护)。

  一切化佛。不从业生。化佛者。非佛。不离佛。因陶家轮等众生。所作相而说法。非自通处说自觉境界。

  (此答第五问也。谓化佛非真。随机现相。说法亦从权耳。由是不从自通业行所生也。化佛权现。故非佛。去法无化。故不离佛。如月临四海。万影同真。佛应群生。众权皆实。因陶家轮众生作相说法者。谓诸众生轮转六道。互为升降。如陶家之轮。如来现身亦同胜劣。此非法佛自通。及说自觉境界)。

  复次大慧。愚夫依七识身灭。起断见。不觉识藏。故起常见。自妄想故。不知本际。自妄想慧灭。故解脱。四住地无明住地习气断故。一切过断。

  (此答第四问也。谓彼愚夫。依七识身刹那灭处。则起断见。见相续处。不知是藏识体。则起常见。然诸生灭。从自妄想生。以妄想故。本际虚妄。故不知也。若自妄想慧灭。则得解脱生死本际。四住下。明其灭妄想得解脱之断德也)。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三乘亦非乘。如来不磨灭。一切佛所说。说离诸过恶。

  (三乘权设。则乘非乘也。化佛非真。然不离法。故不磨灭。一切佛所同说者。谓同说佛离诸过也)。

  为诸无间智。及无余涅槃。诱进诸下劣。是故隐覆说。

  (此颂初文三意也)。

  诸佛所起智。即分别说道。诸乘非为乘。彼则非涅槃。

  (谓诸佛以如实所起智。分别说彼诸乘。非为实乘。彼所得涅槃。亦非实处)。

  欲色有及见。说是四住地。意识之所起。识宅意所住。

  (欲等四住。由意所起。意以识藏为宅。依之而住)。

  意及眼识等。断灭说无常。或作涅槃见。而为说常住。

  (谓前七识。刹那断灭。故说无常。见无常。即著于断。识藏相续。作涅槃见。计以为实则著于常)。

  尔时大慧菩萨。以偈问曰。

  彼诸菩萨等。志求佛道者。酒肉及与葱。饮食为云何。惟愿无上尊。哀愍为演说。愚夫所贪着。臭秽无名称。虎狼所甘嗜。云何而可食。食者生诸过。不食为福善。惟愿为我说。食不食罪福。

  (葱者。五辛之总名也。然虽独举。意实兼之。是故后偈云。一切肉与葱。及诸韭薤等。五辛者。梵网经云。一大蒜。二茖葱。即薤也。三慈葱。乃葱之正名也。四兰葱。即小蒜也。杂阿含经云。非小蒜。是木葱。即韭也。五兴渠。又云兴宜。叶如蔓菁。根如萝卜。生熟皆臭如蒜。出于阗国。此方无故不翻)。

  大慧菩萨说偈问已。复白佛言。惟愿世尊。为我等说食不食肉功德过恶。我及诸菩萨。于现在未来。当为种种希望食肉众生。分别说法。令彼众生慈心相向。得慈心已。各于住地。清净明了。疾得究竟无上菩提。声闻缘觉自地止息已。亦得速成无上菩提。恶邪论法诸外道辈。邪见断常。颠倒计着。尚有遮法。不听食肉。况复如来世间救护。正法成就。而食肉耶。佛告大慧。善哉善哉。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当为汝说。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佛告大慧。有无量因缘。不应食肉。然我今当为汝当说。谓一切众生。从本已来。展转因缘。常为六亲。以亲想故。不应食肉。驴骡骆驼狐狗牛马人兽等肉。屠者杂卖故。不应食肉。不净气分所生长故。不应食肉。众生闻气。悉生恐怖。如旃陀罗。及谭婆等。狗见憎恶惊怖群吠故。不应食肉。

  (旃陀罗。译云严帜。谓持杖摇铃。以恶帜自严故。又云屠者。谭婆。译云食狗肉人)。

  又令修行者。慈心不生故。不应食肉。凡愚所嗜。臭秽不净。无善名称故。不应食肉。令诸咒术不成就故。不应食肉。以杀生者。见形起识。深味着故。不应食肉。

  (食肉之人。见彼禽兽之形。起于识想。深生味着。故不应食)。

  彼食肉者。诸天所弃故。不应食肉。

  (首楞云。十方天仙。嫌其臭秽。咸皆远离。诸饿鬼等。因其食次。舐其唇吻。常与鬼住)。

  令口气臭故。不应食肉。多恶梦故。不应食肉。空闲林中。虎狼闻香故。不应食肉。令饮食无节量故。不应食肉。

  (如彼饱饫之徒。烹调五鼎。炮炙八珍。于饮食无节者。奚以过此)。

  令修行者。不生厌离故。不应食肉。我常说言。凡所饮食。作食子肉想。作服药想故。不应食肉。听食肉者。无有是处。

  (佛诫食肉之人。作食子肉想。以制其心。复制比丘。乞食人间。不自熟食。凡食不别精粗。食者为疗饥故。作服药想。疗饥求食。岂必于肉)。

  复次大慧。过去有王。名师子苏陀娑。食种种肉。遂至食人。臣民不堪。即便谋反。断其俸禄。以食肉者。有如是过故。不应食肉。

  (此示食肉有过之微也。王名师子苏陀娑。魏译作师子奴。唐译作师子生。据奴生二义。盖是苏陀娑之译语耳。考其立名之由者。唐译云。昔有一王。乘马游猎。马惊奔逸。入于山险。既无归路。又绝人居。有牝师子。与同游处。遂行丑行。生诸子息。其最长者。名曰斑足。后得作王。领七亿家。食肉不厌。初食禽兽。后乃至人。此似立名之由也)。

  复次大慧。凡诸杀者。为财利故。杀生屠贩。彼诸愚痴食肉众生。以钱为网。而捕诸肉。彼杀生者。若以财物。若以钩网。取彼空行水陆众生。种种杀害。屠贩求利。大慧。亦无不教不求不想而有鱼肉。以是义故。不应食肉。

  (此示杀因也。以二因故杀。一因财利。二因贪食。凡诸下。因利故杀者也。彼诸下。因食故杀者也。彼杀下。谓因杀故。造诸杀具。或以食。或以利。杀诸众生。是故不应食肉。集注云。世间之肉。未有不杀而得肉者。纵使不教不求不想而得之。是必从于杀也。故不应食)。

  大慧。我有时说遮五种肉。或制十种。今于此经。一切种。一切时。开除方便。一切悉断。

  (集注云。诸经遮制五种十种。以不能顿断众生食肉。故尚有开除方便。今此经中。一切悉断。为最后清净明诲。十种者。谓人蛇象马龙狐猪狗师子猕猴。五种者。谓不见不闻不疑自死鸟残)。

  大慧。如来应供等正觉。尚无所食。况食鱼肉。亦不教人。

  (集注云。如来但以法喜禅悦为味。故无所食。况于净不净肉。岂教他人食之耶)。

  以大悲前行故。视一切众生。犹如一子。是故不听令食子肉。

  (大悲前行者。谓世尊度生。以大悲为前导故。无苦不㧞。无乐不与。等视众生。犹如一子。是故不听食肉也。子肉子字。承上一子意。谓等视众生作一子想。食众生肉。即食子肉)。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曾昔为亲属。鄙秽不净杂。不净所生长。闻气悉恐怖。一切肉与葱。及诸韭薤等。种种放逸酒。修行常远离。

  (放逸酒者。酒能发人贪嗔欲恶。家国灭亡。故礼有生祸之规。书着崇饮之旨。世教尚尔。况修无上菩提。而不戒之哉。靡恶不从此发。故称放逸酒也。是故智论开三十五失。始于现生虚乏。终于来世愚痴。四分律又明三十六失。始于不孝父母。不敬三宝。终于落水失火。冻死热亡。酒过如此。修出世行者应制)。

  亦常离麻油。及诸穿孔床。以彼诸细虫。于中极恐怖。

  (新说云。自下诸偈。多示其过。悉令远离。少颂长行。言离麻油者。外国风俗。捣麻使生虫。合压之。规多汁。益肥。如何可食。及孔隙诸床。多有虫聚。皆不可坐卧。以诸虫于坐卧之时生惊怖故)。

  饮食生放逸。放逸生诸觉。从觉生贪欲。是故不应食。

  (觉谓恶觉也)。

  由食生贪欲。贪令心迷醉。迷醉长爱欲。生死不解脱。为利杀众生。以财网诸肉。二俱是恶业。死堕叫呼狱。若无教想求。则无三净肉。彼非无因有。是故不应食。

  (新说云。既无教想求。则三净肉非有。凡诸肉者。皆杀命而得。如何可食)。

  彼诸修行者。由是悉远离。十方佛世尊。一切咸诃责。展转更相食。死堕虎狼类。臭秽可厌恶。所生常愚痴。多生旃陀罗。猎师谭婆种。或生陁夷尼。

  (陀夷尼。魏译作罗刹女)。

  及诸食肉性。罗刹猫狸等。遍于是中生。

  (死堕虎狼类。犹约近而言也。诸经皆云。先堕地狱经无数劫。复入饿鬼。饿鬼罪毕。方作畜生。酬偿先债。偿债毕已。始复人身。三途剧报。动经尘劫。睹此应生怖畏。速戒可也。所生下。谓虽复人身。杀习未尽。故作旃陀罗等)。

  缚象与大云。央掘利摩罗。

  (缚象。魏译作象掖。唐译作象胁。央掘利摩罗。西域记译云指鬘。皆如来所说经名)。

  及此楞伽经。我悉制断肉。诸佛及菩萨。声闻所诃责。食已无惭愧。生生常痴冥。先说见闻疑。已断一切肉。妄想不觉知。故生食肉处。

  (集注云。佛先所说见闻疑杀等肉。不应食之。而彼愚夫。不明如来所制净不净肉。悉已令断。于开遮方便处。起诸妄想。谓听食其净肉)。

  如彼贪欲过。障碍圣解脱。酒肉葱韭蒜。悉为圣道障。未来世众生。于肉愚痴说。言此净无罪。佛听我等食。食如服药想。亦如食子肉。知足生厌离。修行行乞食。安住慈心者。我说常厌离。虎狼诸恶兽。恒可同游止。若食诸血肉。众生悉恐怖。是故修行者。慈心不食肉。

  (以不食故。永绝冤对。纵虎狼之恶。可同游止。人若无慈。杀心偏盛。物见生怖。或飞或走。岂独生怖。亦复含嗔。由是群吠屠狗。追逐衔啮。虽无害于此物。固伤其类耳)。

  食肉无慈慧。永背正解脱。及违圣表相。是故不应食。

  (新说云。背正解脱者。由无慈慧。亏利自他。及违圣人护生仪表)。

  得生梵志种。及诸修行处。智慧富贵家。斯由不食肉。

  (前明食肉之过。此示不食之功。总答大慧食不食肉功德过恶之问也。是经大部未至。来此土者。佛语心一品耳。一品问答。唯谈一心。此心之邪正偏圆。全经具显。然而妙心既明。群邪既破。无复所事矣。是心虽明。坛秽不止。则慈慧不发。正观不净正行不勤。卒难臻其妙域。故以断肉一章。结其全义。良有以也。是犹首楞立三渐次。除助因。刳正性。违现业者同耳)。

  (阁笔偈)

  (笔底楞伽一字无  浮云散去月明孤
  恩深欲报辞难尽  尘劫分身舌不枯)

  楞伽阿䟦多罗宝经参订疏卷第八(终)

No. 332-E 楞伽经参订疏后䟦

  缅惟吾心之体也。不遗照而恒寂。谓之妙。非反寂而恒照。谓之明。妙而明。明而妙。体用互回。偏正兼到。此非人情可以尽之也。于是凡外之流。各建纲宗。发明心旨。然皆不得其正。何也。据其情量言之。不越乎有无等四句故也。是故迦文。委悉披剥。曲尽幽致。使其理极情忘而自悟也。以其悟故。始觉吾心之自圣。如演若狂歇。头非外来。本然其头。曾无得失。吾心之本体。亦复然耳。然而背此心。论迷悟。证此心。则迷悟两途。俱为剩语。而况经之与疏乎。夫以斯道觉斯民。则此经言言皆心。何可废也。惜乎其辞质。其义微。学者未之解。然后疏而通之。则疏独非其心乎。兹疏也。其言切。其旨平。无支离汗漫之习。直明本经。使诸学者。过目了然。会文归己。恍若披云雾而见青天。吾愿足矣。若其流芳贻惠。施者之功居多。我何与焉。

  时
万历三十七年岁次己酉秋八月既望西湖秦亭山沙门释迦广莫和南谨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