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卍新续藏第 13 册 No. 0287 楞严经疏解蒙钞

大佛顶首楞严经疏解蒙钞卷第二(之一)

  海印弟子 蒙叟钱谦益钞

  (◑二就破颠倒渐明真见。蹑前文广约诸见辨释第二母科。是中又生起子科二)。

  ([○@║]一且对匿王破其断见。二正对阿难破其常见)。

  ([?∴]初中又二。一述阿难所怀愿辨真妄)。

  尔时阿难及诸大众闻佛示诲。身心泰然。念无始来。失却本心。妄认缘尘。分别影事。今日开悟。如失乳儿。忽遇慈母。

  【疏】悟知缘尘之心是影事。又识对境之见是不动。翻思往日。认妄失真。流浪既深。睧惑难晓。幸遭嘉会。遭此良时。法乳既滋。如子遇母。不亦快哉([补遗]前闻不动。稍近真明。故身心泰然。本心即是见性。分别影事。即前来穷逐之心。由前默请之后。只闻陈那客尘之义。并如来现相。并是审定前之见性。别未闻法要。故知前默请时。已认见性本真。非分别影事。不同前来见境者矣)。

  (△[幽溪云]失却本心。合前舍父逃避。忽遇慈母。喻今始觉还家。父喻本觉权理。母喻本觉实理。本始不二。父母无殊)。

  合掌礼佛。愿闻如来。显出身心。真妄虚实。现前生灭。与不生灭。二发明性。

  【疏】前文叱责。此非汝心。盖令识妄。仍指诸法唯心所现。此又令了所现之妄。本无自性。元是一真。一真未尝动摇。诸法何曾生灭。佛意欲其即妄见真。遂印对境之见。元来无动。广责认物为己。性心失真。阿难罔测佛之深旨。将谓真妄。二体全殊。生灭之外。有不生灭。若如是者。唯心之言虚设。妄法之语徒施。逐语迷旨。终成颠倒。虽怀疑念。未敢形言。故云合掌礼佛愿闻等。

  △[资中疏]由前佛言。云何汝今以动为身。以动为境。念念生灭。遗失真性。颠倒行事。故有斯请也([雪浪云]妄即虚。即生灭。真即实。即不生灭。现前虚妄者是生灭。真实者是不生灭。二义对显。总发明真妄二性。以前文以动为身。以动为境。及念念生灭等。元是一节。注家自分科段也。按竹庵补遗。明此中有二问。一问身心真妄。二问生灭不生灭。答文乃先答生灭。次答真妄。科段支离。如浪师所斥)。

  (△[蕅益云]云何真实。云何虚妄。云何现前生灭与不生灭。云何全真是妄。全实是虚。云何全不生是生灭。发明世间诸性。云何全妄是真。全虚是实。全生灭是不生灭。发明出世间性。金沙易混。水乳难分。自非如来。孰能显出。更约八番陶汰。广历四科七大。此义方了)。

  (○[合释私谓]经家叙阿难得悟。与法华会中舍利弗相似。彼经云。舍利弗闻佛法音。断诸疑悔。身意泰然。今日乃知真是佛子。得佛法分。此经云。闻佛示诲。身心泰然。念无始来失却本心。今日开悟。如失乳儿。忽遇慈母。二经叙悟。有何差别。下文自叙承佛法音。悟妙明心。元所圆满常住心地。正指今日开悟。得本心也。开悟之后。乍得本心。欲契真源。须穷实相。故曰。云何世尊说我等辈。遗失真性颠倒行事。一言之下。如来印诃叠用。一席之内。庆喜庆悔交陈。垂手竖臂。方便点示。即同。屈指飞光。一种勘辨之法。自此数番洮汰。两重印可至于心遍十方。法身顿获。而今日开悟之能事毕矣。当知次下说法。皆在开悟已后。阿难既于悟后。发动疑情。如来正于悟中。诃责颠倒。虽谓瞪瞢瞻视。叉手悲泣。皆尔时开悟之诚证可也。诵文之师。泥八还逐破诸文。抑没当机悟门。而影掠宗门者。判此番得悟。尚是挨门傍曰。推测之知。此则邪师恶觉。不可以不正也)。

  ([?∴]二明匿王引外请证不生四)。

  ([○@(?∴)]一引外叙疑)。

  时波斯匿王。起立白佛。我昔未承。诸佛诲敕。见迦旃延。毗罗胝子。咸言此身。死后断灭。名为涅槃。

  【疏】迦旃延。姓也。名迦罗鸠䭾。此外道执一切法亦有亦无。删阇夜是名。毗罗胝母号。此外道起自然见。外计虽多。不出断常二见。此二皆断见类。故云咸言断灭。此人异计。不知业种相生。妄谓死后。即是涅槃([海眼注]未承佛诲者。释迦。未成道已前。九十六种外道。于五印度十六大国。以邪见法。化诸国王臣民也)。

  (○[引证][智论云]王舍城中。有富楼那等六师。自言我是一切智人。与佛为对[什公曰]凡有三种六师。合十八部。第一自谓一切智。第二得五通。第三诵四韦陀。经所说是第一部也。迦罗鸠䭾迦旃延。即六师之第五师也。迦罗鸠䭾。此云牛领。字也。迦旃延。此云剪发。姓也[什曰]其人应物起见。人问有耶。即答成有。问言无耶。答言无也[肇曰]谓诸法亦有相。亦无相[辅行曰]迦罗鸠䭾说。杀害一切。若无惭愧。不堕地狱。犹如虚空。不受尘水。有惭愧者。即堕地狱。一切众生。悉是自在天之所作。自在天瞋。众生苦恼。自在天喜。众生安乐[私谓]此与什公等注经异。彼云亦有亦无。似属计常。此云无惭愧。如虚空。拨无因果。与今经断见合也。删阇夜毗罗胝。即六师之第三师也。删阇夜。此云正胜。字也。毗罗胝。此云不作。母名也[肇曰]其人起见。谓道不须求。迳生死劫数。苦尽自得。如转缕圆于高山。缕尽自止[辅行曰]删阇夜说诸众生。王者所作。自在如地。净秽等载。三大亦然。等洗。等烧。等吹。如秋杌树。春则还生。以还生故。斩杌何罪。此间命终。还生此间。苦乐受报。不由现业。由于过去。现在无因。未来无果[私谓]肇注第三师。即同疏计自然。今谓虽为众恶。悉无有罪。现在无因。未来无果。此真断灭见。亦与今经合也)。

  我虽值佛。今犹狐疑。云何发挥。证知此心。不生灭地。今此大众。诸有漏者。咸皆愿闻。

  【疏】昔闻死后断灭。今闻不灭不生。孰是孰非。犹豫不决。故云狐疑。(狐性多疑。凡遇冰处。听水无声。然后方行)匿王深体阿难所怀。知于生灭之外。求不生灭。心虽密请。口不形言。故引外宗。冀佛开示。近破外道断见。令知死后续生。深引阿难悟真。不离生灭妄识。故云证知此心不生灭地([熏闻云]前云此中。今言此心者。以外人谓身死断灭。由心灭故。下文深知身后舍生趣生。即是信知心无断灭。斯亦善权。助发机教耳)。

  ([○@(?∴)]二述身迁改四)。

  ([○@卍]一问答身常不常)。

  佛告大王。汝身现在。今复问汝。汝此肉身。为同金刚。常住不朽。为复变坏。世尊。我今此身。终从变灭。

  【疏】佛举此问。欲显生灭中有不生灭。如前头自摇动。见无所动([清凉疏]生公释金刚身云。长寿之与金刚。共谈丈六。但内外之异。长寿对凡夫之夭促。金刚对凡身之危脆[净名云]如来身者。金刚之体。什曰。小乘人骨金刚。肉非金刚也。大乘中内外金刚。一切实满。有大势力。无病处故)。

  ([○@卍]二问答未灭知灭)。

  佛言大王。汝未曾灭。云何知灭。世尊。我此无常变坏之身。虽未曾灭。我观现前。念念迁谢。新新不住。如火成灰。渐渐销殒。殒亡不息。决知此身当从灭尽。

  【疏】前念灭。后念生。刹那变异。如火烧薪。必归磨灭。俱舍云。以诸有为法。有刹那尽故。

  ([○@卍]三问答老少何貌)。

  佛言如是。大王。汝今生龄。已从衰老。颜貌何如童子之时。

  (【疏】王述无常。念念迁谢。其理必然。故印如是。欲其更叙迁谢之相。以老少相比为问。十五曰童。未巾冠也。龄。年也)。

  世尊。我昔孩孺。肤腠润泽。

  (始生曰孩。始行曰孺。孺。濡也。言濡溺也。肤。布也。布在表也。文理光美曰腠。此皆童子时相)。

  年至长成。血气充满。

  (长成。谓成人之时。此从二十已上。至强壮时)。

  而今颓龄。迫于衰耄。

  (颓龄。即今六十有二。年龄颓朽。近于七十。古者谓年齿。齿亦龄也。年。天气也。齿。人寿之数。耄。昏忘也。头发耄老然也。八十曰耄。通言之耳)。

  形色枯瘁。精神昏昧。发白面皱。逮将不久。如何见比充盛之时。

  (老少相异。云何世尊。见此相比)。

  ([○@卍]四问答顿渐流年)。

  佛言大王。汝之形容。应不顿朽。

  (【疏】前叙相变。今问年变。由年变故。令其相变。不顿朽言。要叙渐老。念念迁移)。

  王言世尊。变化密移。我诚不觉。寒暑迁流。渐至于此。何以故。我年二十。虽号年少。颜貌已老初十岁时。三十之年。又衰二十。于今六十。又过于二。

  (据因果经及释迦谱。匿王与世尊同日生。证知楞严会上。世尊年亦六十有二)。

  观五十时。宛然强壮。世尊。我见密移。虽此殂落。其间流易。且限十年。

  (【疏】十年为限。粗相而观。殂。往也。落犹不住也。少壮不住。往而不迁。故云殂落。流变易改也)。

  若复令我微细思惟。其变宁唯一纪二纪。实为年变。

  (此以一年为限。年年变改何啻十年。十二年曰纪也)。

  岂唯年变。亦兼月化。

  (此以一月为限。月月不同。不唯约年也)。

  何直月化。兼又日迁。

  (何直。犹不但也。此以一日为限。日日更讹。不但约月)。

  沉思谛观。刹那刹那。念念之间。不得停住。故知我身终从变灭。

  【疏】已上从宽至狭。四限观察。无常之相。犹是粗浮。未为微细。(沉思下)此至细而观也。若以沉静其思。审谛观察。即刹那不停。念念流变。此即微细四相。迁流不息。凡夫心粗。殊不知觉。古德偈云。如似一睫毛。置掌人不觉。若安眼睛上。违害极不安。愚人如手掌。不觉行苦迁。智者如眼睛。违极生厌患。言刹那者。时之极少也。俱舍论说。时之极少。名曰刹那。时之极长。名之为劫。乃至年之与月。俱是时之分剂(又云。百二十刹那为一怛刹那。六十怛刹那为一缚腊。三十缚腊为一须臾。三十须臾为一昼夜。三十昼夜为一月。十二月为一年。十二年为一纪。前限十年为限。是约一纪。举全数耳)。

  (△[孤山云]约粗相顺观。则以十年为限。始从十岁。增至六十有二。约细相逆观。则始一纪。减至一年。递减以至刹那也)。

  (○[引证][法苑珠林]新婆沙论。百二十刹那。成一怛刹那。六十怛刹那。成一缚腊。此有七千二百刹那。三十缚腊。成一牟呼栗多(此云须臾)此有二百六十一千刹那。三十牟呼栗多。成一昼夜。此有少二十不满六十五百千刹那。此五蕴一昼一夜。经于尔所。生灭无常。如我义者。壮士弹指顷。经六十四刹那。有说犹粗。非刹那量。涅槃迦叶品。佛言。地行鬼疾。有空行鬼。复速地行。四天王疾。复速空行。日月神天。复速四王。行坚疾天。复速日月。众生寿命。复速坚疾。刹那流转。无有暂停。世尊不说实刹那量。无有有情堪能知故。又依安般经云。于一弹指顷。心有九百六十转。仁王经云。一念有九十刹那。一一刹那中。复有九百生灭。菩萨处胎经云。一弹顷。有三十二亿百千念。念念成形。形形皆有识。佛之威神。入微识中。皆令得度)。

  (△[涅槃云]老有二种。一念念老。二终身老。复有二种。一增长老。二灭坏老)。

  ([○@(?∴)]三示性不灭三)。

  ([○@卍]一佛问不灭王答不知)。

  佛告大王。汝见变化。迁改不停。悟知汝灭。亦于灭时。知汝身中有不灭耶。波斯匿王。合掌白佛。我实不知。

  【疏】生灭粗相。如前可知。不生灭性。亦在汝身。汝知之否。匿王举外叙疑。俾欲世尊明示。今蒙佛问。故答不知。

  ([○@卍]二许示无生广辨无改文二)。

  ([?(○/○)]一许示无生)。

  佛言。我今示汝。不生灭性。

  【疏】许于正生灭时示无生理也。

  △[宗镜]如众生八识之中。前眼耳鼻舌身等五识。及第八识。俱缘现量。得诸法之自性。不带一切名言。又无二种分别计度。随念分别。即现前不生灭性。若六七二识。落在比非二量。及具计度。随念分别。即念念常生灭。亦是于生灭中有不生灭性。已上经文。此因匿王示疑。寄破外道断见。有此方便。分别生灭不生灭二性。若不执断常。见性之人。则八识心王。同一真性。皆是实相。无有生灭。是知颜性虽童耄。见性未曾亏。明暗自去来。灵光终不昧。则是现今生灭中。指出不生灭性。方知穷子衣中宝。乃轮王髻里珠。贫女室中金。是轮王藏中物【疏】此下约观河不变。以明见性。意显只于生灭。了不生灭。相虽粗近。旨甚深微。一令匿王验粗相而知舍生趣生。一使尘喜发深解而知灭元不灭。即相显性。在此密谈。头自摇动。见无所动。是此意也。维摩云。如自观身实相。观佛亦然。肇公云。以万物即不迁。何但于见。下文佛答文殊。及会三科文首。分明显会。始现其意([雪浪云]佛告大王汝身见在等文。依长水注。与前举拳飞光。及刹那刹那等。总只显真是不动不生不灭。妄是动是生是灭。吴兴谓前示见无摇动。此示性无生灭。所破则粗细有殊。所显则即离成异。其义则迂矣)。

  ([?(○/○)]二徴诘广辨三)。

  ([│/○]一问答见河之初)。

  大王。汝年几时。见恒河水。王言。我生三岁。慈母携我谒耆婆天。经过此流。尔时即知是恒河水。

  【疏】此以年问见者。意明年变见不变也(耆婆。此云命。西国风俗。皆事长命天人。子生三岁。即谒彼庙。谢求得也)。

  (△[志磐云]耆婆毗首羯磨等。皆忉利天子。凡称天而非六欲十八梵之名者。皆天子也)。

  ([│/○]二问答见河同异)。

  佛言大王。如汝所说。二十之时。衰于十岁。乃至六十。日月岁时。念念迁变。则汝三岁。见此河时。至年十三。其水云何。王言。如三岁时。宛然无异。乃至于今。年六十二。亦无有异。

  【疏】无异之语。甚好思量。一往粗浮。再思有旨([温陵云]幼壮老耄。见不变异。即生灭中。有不生灭)。

  ([│/○]三问答见有童耄)。

  佛言。汝今自伤。发白面皱。其面必定皱于童年。则汝今时。观此恒河。与昔童时观河之见。有童耄不。王言。不也世尊。

  【疏】色身粗相。童耄易知。见性不迁。诚难觉了。对此辨异。令悟无生也([标指]观河之见。既无童耄。生灭去来。岂有动转[孤山云]既知见性不易。可喻真性无迁。则动树训风。举扇类月。故令先识见无童耄。然后直示见无生灭)。

  ([○@卍]三克指常性斥彼置疑)。

  佛言大王。汝面虽皱。而此见精。(标出见精二字)性未曾皱。皱者为变。不皱非变。变者受灭。彼不变者。元无生灭。云何于中。受汝生死。而犹引彼末伽梨等。都言此身。死后全灭。

  【疏】克指常性也。生灭但迁有为。无为不受生死。若知不变。即见无生。(而犹下)斥彼置疑也。此指与匿王所引异者。俱是外道。趣尔指也。([孤山]等者。等取迦延胝子也)色身变异。可说无常。见性不迁。理非断灭([孤山云]见精即见性也。皱者为变。则显生死无常。不皱非变。则显涅槃常住)。

  (○[引证]末伽梨拘赊黎即六师之第二师也。此云不见道[什曰]末伽梨字拘赊黎。其母名也。其人云。众生罪垢。无因无缘也[肇曰]谓众生苦乐。不由行得。皆自然耳[辅行曰]二者末伽梨说。一切众生。身有七分。谓地水火风。苦乐寿命。如是七法。不可毁坏。安住不动。如须弥山。投之利刃。亦无伤害。无有害者。及以死者[私谓]依什肇似计自然。依辅行又似计常。然苦乐无有因缘。七法不可毁坏。则亦归于断灭而已。故净觉判之曰。计断灭者。亦是断灭自然也。孤山云。六师三执断。三执常。若依辅行。以大经辨。什公等同异。则六师皆执断见也)。

  ([○@(?∴)]四信悟续生)。

  王闻是言。信知身后舍生趣生。与诸大众。踊跃欢喜。得未曾有。

  【疏】叙其浅悟。但云舍生趣生。鞠彼深意。必知灭元不灭。([海印云]苟知灭元不灭。则知生本无生)随宜领解。主伴同置。未即显言也([熏闻云]此且约佛与王。俱未显谈生灭与不生灭。故犹同置)。

  (△[孤山云]前执断灭为疑。今信趣生结益。云得未曾有。则了达不生不灭之圆理也)。

  (△[空印云]舍生趣生。正谓如来藏。流转与因俱也)。

  (△[融室云]舍前阴复生后阴。故曰舍生趣生。华严偈曰因前五阴故。后阴相续起。于此性了知。佛法难思议)。

  (△[宗镜云]从死有相续。至生有时。如授经。如传灯。如行印。如镜像现。如空声响。如水中日月影。如种子生芽。如人见酸口中生涎。如是后阴相续起时。无有中阴往来。传彼向此)。

  (○[删修][雷庵论补]世尊将示匿王不生灭地。先指恒河辨见。此正缘起。无尽何见而悉删之)。

  ([○@║]二正对阿难破其常见二)。

  ([?∴]一阿难乘违发问)。

  阿难即从座起礼佛。合掌长跪。白佛世尊。若此见闻。必不生灭。云何世尊。名我等辈。遗失真性。颠倒行事。愿兴慈悲。洗我尘垢。

  【疏】据此观河之见。与我见闻无殊。于王即云不灭不生。于我即云遗失真性。王之与我。孰亲孰疏。苟或殊途。如何分辨。(资中文)然此问意。由来久矣。始因手自开合。见无开合。头自动摇。见无动摇。一一佛印。皆言如是。此则如来令于妄见。即辨真见。无离生灭有不生灭。阿难罔知佛旨。犹谓生灭与不生灭别。合掌礼佛。愿闻如来显出身心真妄虚实。现前生灭与不生灭二发明性。匿王知其怀抱。又不发问伸诚。于是引外六师。执身死后断灭。所冀佛亲开示。即妄见真。贵引阿难。无执二别。阿难古佛。岂兹不了。盖为今日。惑重情深。须示瞢然。确陈拒诤。故兹问也([熏闻云]王解身有生灭。性无生灭。与阿难云。我头自动。见性不动。其理似同。是故此文对前为问)。

  (△[海印云]观河之见。生灭中有不生灭。则前此举拳之见。即此见性。云何责言遗失颠倒)。

  (△[私谓]如来开示。单指见性。阿难结请。双举见闻。准宗镜四十四曰。六根之中。且指见闻二性。随用常住。最为显了。疾入圆通。同归宗镜。取证首楞。奕奕连缀。从示匿王观河。乃至示阿难见性周遍。皆圆指见性也。从敕罗睺击鉴。乃至敕文殊拣选耳根。皆圆指闻性也。永明诠释此章。特标眉目。盖深领阿难双举之旨)。

  ([?∴]二如来验破执情三)。

  ([○@(?∴)]一验出倒情二)。

  ([○@卍]一垂手以问引出常情四)。

  ([?(○/○)]问)。

  即时如来。垂金色臂。轮手下指。示阿难言。汝今见我母陀罗手。为正为倒。

  【疏】下指。指下也。母陀罗。此云印。([证真钞云]结印手也。佛手举措反覆。上下偃仰。如莲华开。如授受状。制伏魔外。无非是印。故曰印手)此意欲明见手不同。有正有倒。以况其见亦有正倒([私谓]如来大人相。九者正立手摩膝相。不俯不仰。以掌摩膝。是为轮手下指。据此则知垂顺正倒。古释良有由来也)。

  ([?(○/○)]二答)。

  阿难言。世间众生。以此为倒。而我不知谁正谁倒。

  【疏】此推世人以此为倒。而我不知云何([融室云]颠倒之言。因妄假立。妄既不有。倒亦何存。阿难谓如来实有颠倒之责。佛即欲显颠倒非真。乃以轮手下指。问其倒正。倒则有正故。阿难推过世人。以此垂手为倒。故云不知倒正者谁)。

  (△[交光云]以臂无一定倒正。但随顺世间。说下垂为倒。佛亦如是)。

  ([?(○/○)]三徴)。

  佛告阿难。若世间人以此为倒。即世间人将何为正。

  【疏】若复以垂为倒。将复以何为正。

  ([?(○/○)]四释)。

  阿难言。如来竖臂。兜罗绵手。上指于空。则名为正。

  【疏】竖手为倒。却以为正。以不顺身故。比阿难不辨真妄。执妄失真。故如来责颠倒行事。既了妄本无体。合知真自寂然。遂许对头动之见。观河之性。即是性真。无别真也。庆喜依前不了。将谓妄外有真。遂不甘我为颠倒之人。王是无生之性。阿难既陈诤问。如来就事以验。逆顺之境不辨。颠倒之情难脱。下文即破([标指]此验出凡夫执正为倒之情)。

  ([○@卍]后竖臂以示比出倒见)。

  佛即竖臂。告阿难言。若此颠倒。首尾相换。诸世间人。一倍瞻视。

  【疏】既云竖臂为正。佛便竖臂。随而责之。此即正是颠倒也。指本垂下。今却逆上。故云首尾相换。世人不依本分。以正为正。而别生异见。以倒为正。故云一倍瞻视([无尽云]如来一臂。换首为尾。换尾为首。等无差别。世间之人。一倍瞻视。故有正倒纷纭之见。若悟一臂。首尾相换。见性无移。何处更有颠倒名字。集解。云。以倒为正。误也)。

  (△[融室云]垂为倒。竖为正。但是一手。首尾相换而已。宛转止为一手。于一手中。添出倒正。如于一真性中。添出生佛。观之。则是世间人一倍瞻视之谓也)。

  (△[海印云]一臂本无正倒只以首尾相换。妄生分别。世人一类。如此瞻视。倍。犹类也)。

  (△[雪浪云]一倍瞻视。犹言一切皆如此瞻视也)。

  (△[私谓]垂正竖倒。古释相同。自孤山以迷理比垂。悟理类竖。寂音诸师。执计纷如。无尽融室。但立喻因。不取辨相。从上葛藤。一往芟剃。今师掇拾牙后慧。竞夸新解。可一笑也。一倍瞻视。对下文随汝谛观。乃聊且率略之义。于一臂中。分倒分正。随见分别。总只是一倍瞻腼。字书。物相二曰倍。一倍。即一重也。先德以一切一类为训。是为正解。有人曰。垂手为倒。是一重视。竖臂为倒。是二重视。则是二倍瞻视。不应云一倍也。天如补注。倍与背同。即倒义也。指倍为背戾之倍。则一倍字义。云何得通。首尾相换。注家未㭊其义。偶观兜率悦偈云。谁得谁失。何亲何疏。拈头作尾。指实为虚。恍然有会。经文遗失本妙明心。乃至一迷为心。决定惑为色身之内。及论中不觉心动。生三细等。正是首尾相换处也)。

  则知汝身。与诸如来清净法身。比类发明。如来之身。名正遍知。汝等之身。号性颠倒。

  【疏】若以此验之。则知汝身与如来身。比并类例。显发彰明。佛身是正。汝身是倒。亦可若以佛之见手。类显佛身。明知佛身名正遍知。若以汝之见手。比并汝身。明知汝身号性颠倒。汝胡非是颠倒行事。正遍知者。离倒名正。穷尽法界名遍。凡夫二乘无此号者。皆颠倒故([智论云]何名三藐三佛陀。三藐名正。三名遍。佛陀名知。言正遍知一切法[什公云]言正遍觉也。言法无差。故言正。智无不周。故言遍。出生死梦。故言觉)。

  (△[温陵云]臂体本一。由情执妄分。法身本同。由正倒成异)。

  ([○@(?∴)]二徴其倒处二)。

  ([○@卍]一徴倒所在)。

  随汝谛观。汝身佛身。称颠倒者。名(名去声)字何处。号为颠倒。

  【疏】随者。犹任从也。任汝心中。谛审观察。佛若是倒。汝名佛身何处是倒。汝若是倒。汝名自身何处是倒。此则令其识颠倒处也。名字。犹詺目也。古人于此作泯相解。遂令下经正辨颠倒。血脉不贯。便成孤起。既绝正倒。如来何故却说颠倒。学者请详。无见荣古([孤山云]令审自身。望佛正知。汝称颠倒。过由何处。得颠倒名)。

  (△[融室云]任汝谛观审察。汝阿难身称作颠倒。佛如来身称作颠倒。即用詺目各身。何处号作颠倒之地)。

  (△[私谓]垂倒竖正。首尾㸦换。颠倒妄见。随见分别。一往瞻视。世间人多分如此。于一臂中。分正分倒。即于一性中。分生分佛。由是比类发明。将汝肉身。与佛清净身。横分正倒。不过为名为号。岂有分别实相哉。上文诸世间人。即以此为倒之世间众生也。则知二字。语脉钩锁。比类发明。即一倍瞻视之行相。是世间凡夫人见相也。言随汝谛观乃。者微密观照之义。与一倍瞻视正相反。七大文云。汝心粗浮。汝更谛审谛观等。下文瞪瞢瞻佛。译人妙巧。亦映带瞻视之相。殆将舍离粗浮。而归乎审谛也)。

  ([○@卍]二叙其罔知)。

  于时阿难。与诸大众。瞪瞢瞻佛。目睛不瞬。不知身心。颠倒所在。

  【疏】瞪。直视貌。(定目直视也)瞢。昏闷不了也。(目不明也。瞬亦作眴。目动也)闻徴倒处。瞢然不了。既不措其一辞。但知向佛直视([补遗]颠倒所在。良由不晓诸法唯心。若知诸法唯心。汝身汝心。皆是妙明心中物。则知身心颠倒所在。向斥遗失真性。良在兹矣)。

  (○[合释][私谓]阿难乍领屈指飞光之解。甫悟本心。旋承遗失。真性之诃。未离颠倒。失乳祗申其默请。观河幸触其旁机。同是愿闻。重求慈诲。盖自七心徴破已后。瞥现悟门。旋启二性发明之机。深祈知证。解至则疑生。疑深则悟逼。师资会合。啐啄同时。如来了悟众生无始无明。病根深重。总由执认色心。盖覆本觉。须荡遗色身之障。方抉剔颠倒之根。欲成破除。宜彰显示。于是。觉皇垂臂指以徴问。当机依垂竖以差别。按审既确。随口牒定。乃有若此颠倒。首尾相换之言。首尾者。色身中之转相也。相换者。看东忘西。四方易处。色身中之颠倒现相也。众生妄见垂竖。臂指元无正倒。世间人因依妄见。取次瞻视。于如来清净法身。名正遍知。于汝现在色身。号性颠倒。名乎云尔。号乎云尔。即垂竖正倒之见。一手中首尾相换云尔。故知众生知见。不出色身。于一臂中。说倒说正。故是颠倒。于一性中。说生说佛。亦是颠倒。汝但离计名字相。舍弃世人瞻视妄见。克实谛观。自应正识颠倒处耳。阿难于此时。缘影旋离。寂常未证。左次于悟疑之界。彷徨乎舍即之涂。忽承徴诘。遮夺浩然。倒正兼排。生佛都埽。相与魂移魄夺。心愕口呿。归命一心。瞪瞢直视。如来乃兴哀发慈。郑重安慰。申明诸法唯心之义。穷研而直指之曰。汝之心。非肉团心。非集起缘虑心。乃真如来藏。清净不生不灭。真空无相之心也。云何为色。依此真空本觉。迷妄成空。空暗相识。结成根身器界。是名为色。云何为身。依此顽空暗色。和合妄想。想相相杂。结成四大五蕴。是名为身。色身一成。宅舍坚固。诸缘凭为窟穴。诸趣仗为作使。执昏迷扰[攘]之相。失本妙妙明之心。性心失真。所以无明颠倒。沉迷积劫也。觉海澄圆。广同瀛渤。空生大觉。细比一沤。悟即沤灭空无。迷则认沤目海。汝等迷中倍人。即诸世间一倍瞻视之人。色身不有。生佛之名字焉存。生佛本同。颠倒之根因焉托。识垂竖于一臂。认百千于一沤。斯则正倒等观。悟迷同贯者矣。当知如来说法。次第浅深。举拳例见。屈指飞光。远引客尘。近观河水。并是隐映披陈。瞳眬指点。此文从空晦想相。确究色身所从来。从根尘缘趣。精研妄相所自起。如医诊病。尽呈症结。如吏案贼。才得主名。不但瞬目扬眉。直是析骨剖肉。七处徴心已去。指示妄想攀缘。生死根本。皆总括于此。前经之钤键也。八还辨见已去。宣说世界众生。虚空国土。皆引起于此。后经之钥匙也。是故。发海潮音。表一音演法之普慈也。呼善男子。引五位修进之阶差也。标举五位百法。明三藏修多罗之总门也。始而曰哀愍。既而曰怜愍。用以表此番开示。甚难希有。非寻常演说之比也。盖结集者之指要如此)。

  ([○@(?∴)]三广示倒相二)。

  ([○@卍]一兴悲告语叙其常说)。

  佛兴慈悲。哀愍阿难。及诸大众。发海潮音。遍告同会。诸善男子。我常说言。色心诸缘。及心所使。诸所缘法。唯心所现。

  【疏】天鼓无思。随人发响。海潮无念。要不失时。此表无缘慈悲。应机而说。不待请也。([孤山云]机熟即说。感应无差。喻以海潮。来不过限)。

  (△[涅槃三十六]大海有八不思议。一渐渐转深。二深难得底。三同一咸味。四潮不过限。五有种种宝藏。六大身众生在中居住。七不宿死尸。八一[劫]万流大雨投之。不增不减)。

  △[资中疏]色心诸缘等。总有五法。一色法。(【疏】色谓十一种色)二心法。(心谓八识心王)三心所有法。四不相应法。五无为法。(诸缘。即总指色心。或可别指二十四不相应行。心所使。即五十一心所。诸所缘。谓六种无为也)此五皆真心所现。如镜中像【疏】此上五位。都一百法。摄诸法尽。皆是真心之所现起。如镜现像。不离于镜。无体可得。([标指]五位总一百法。摄尽真妄法。彼论释云。一切最胜故。与此相应故。分位差别故。能现影像故。有所显示故。大乘法师云。瑜伽始五识身。历至法界六百六十等法。提纲挈领。取此五位百法。岂非要略乎)。

  (△[真际云]八识心王。识自相故。五十一心所。识相应故。十一种色。识所变故。二十四不相应。识分位故。六无为。识自性故。摄所归能。摄心归相。故言唯心所现)问。前五无为。名体俱假。可同前法。无体如影。真如无为。名假体实。何言无体。如影像耶。答。此宗所说真如。犹是对妄而立。既因对待。还成妄法。如下经云。言妄显诸真。妄真同二妄。无为无起灭。不实如空华。圆觉云。流出一切清净真如菩提涅槃等。由是五位诸法。唯心所现。皆同影像也([二楞云]言色心五位。皆如来藏心所现)。

  (△[温陵云]示倒无别处。唯心所现。色总五根六尘。心总六识八识。诸缘。即根识所缘诸法。心所使。即善恶业行。静作思想。为心王之所使令也。诸所缘法。广举山河大地。明暗色空。真妄性相。邪正因果。按温陵不依百论。笼统唯心。讲家所宗尚。要不出五位百门耳)。

  ([○@卍]二显真示妄斥其倒情二)。

  ([?(○/○)]一就法辨释迷情五)。

  ([│/○]一标指)。

  汝身汝心。皆是妙明真精妙心中所现物。

  【疏】心现身心。如镜现物。物不是镜。物体虚故。镜不是物。物体实故。虚实既辨。由是颠倒。于兹可识([温陵云]唯心所现。如镜中像。全体是镜。幻妄身心。皆妙明心镜所现。全体是心)。

  (△[熏闻云]妙明。性觉也。真精。性识也。合此觉识。以为妙心。所谓妙明真心。即此心也)。

  ([│/○]二责失)。

  云何汝等。遗失本妙。(牒遗失真性)圆妙明心。宝明妙性。认悟中迷。

  【疏】心即是性。体遍故圆。无昧故明。具法可重。故名为宝。元来自尔。非适今也。故云本。言语道断。心行处灭。故称妙。再三叹美。故叠言之。悟即是觉。圆明性也。迷即不觉。妄身心也。不觉处觉。如象处镜。虚实可辨。今弃如镜之本性。执似象之身心。不辨虚实。斯为大失。故云认悟中迷。前云。名字何处号为颠倒。今正指此颠倒处也([定林云]本妙。即本觉明妙也。圆妙明心。宝明妙性。皆承此本妙。妙明心。即性觉妙明所现之心。明妙性。即本觉明妙所现之理)。

  (△[温陵云]妙心则一。而称谓多异者。依法随用之异也。此明心所现物如镜。故称妙明真精。又明迷本逐末。故称本妙明心。本妙者。本来自妙。不假修为也。心之与性。体用异称。心则从妙起明。圆融照了。如镜之光。故曰圆妙明心。性则即明而妙。凝然湛寂。如镜之体。故曰宝明。妙性)。

  (△[熏闻云]众生不了真性。是在诸佛悟中而迷)。

  (△[无尽云]本来无悟。因认而悟。本来无迷。因悟而迷。故曰认悟中迷)。

  (△[融室云]妙心本不从迷。不迷为悟。于此悟处。妄取身心生灭曰迷。如来责云。汝执真中之妄。即是悟中之迷也)。

  (△[私谓]前文云。遗失真性。颠倒行事。性心失真。认物为己。今言汝身汝心。皆是妙明真精妙心中所现物。汝身汝心。皆所认之物也。一迷为心。决定惑为色身之内。正所谓认物为己也。经云。不知身心颠倒所在。只认物为己一句。乃正是颠倒所在。故曰。云何汝等遗失本妙。认悟中迷。汝身汝心。元是妙明心中物。汝等终日在妙明中。认物为己。遗失真性。非认悟中迷乎)。

  ([│/○]三示妄)。

  晦昧为空。空晦暗中。结暗为色。色杂妄想。想相为身。聚缘内摇。趣外奔逸。

  【疏】无明体暗。故云晦味。([直解云]晦昧即根本无明。论云不觉即晦昧也)外现空相。故云为空。此则最初劫浊也。下文云。迷妄有虚空。又云。汝见虚空。遍十方界。空见不分。有空无体。有见无觉。相织妄成。是第一重。名为劫浊。此三细中业转二相。亦云同异。亦云动静([孤山云]迷性明故。而成无明。故云晦昧。由此无明。变起顽空。故云为空。即下经迷妄有虚空也)。

  (△[海印云]圆明妙心。本无身心之相。皆由妙明心体。最初不觉。忽起动心。将此第一义空。晦昧而成顽钝无知之虚空。所谓痴爱发生。生发遍迷。故有空性)。

  △由此动静。互相待故。于此二相暗中。结成形色。即根身器界也([孤山云]空谓所变顽空。晦昧。即能变无明。二法和合。变起四大依报外色。故云结暗为色。经云。想澄成国土也([鹤林曰]所现之空与能现之无明业转二细为晦俱是黑暗故云空晦暗中))。

  (△[海印云]依此顽空无明。凝结而成四大幻色。所谓化迷不息。有世界生)。

  △形色既现。想处其中。色想相杂。有知觉处。成于根身。想澄凝处。即是器界。此则第三现相也([孤山云]以四大色。杂妄想心。变起众生正报内色。故云想相为身。想谓妄心。相谓妄色。色心和合。五阴备矣。经云。知觉乃众生也)。

  (△[海印云]色想和合。既有四大。复以妄见。抟取少分四大之色。揽结五阴根身。所谓见精映色。结色成根等。此众生迷倒之由因也)。

  △以有境缘故。牵起粗识。念念分别。相续不断。故云聚缘内摇。([融室云]妄有缘气。于中积聚。斯为内摇)此前二粗也。(一智相。二相续相)由念念相续。熏习不断。遂成分离。取六尘相。流趣不息。故云趣外奔逸。(浮根四尘。流逸奔色。此则外逸)此从二粗分离识也。(三执取相四计名字相)从微至着。三细四粗。为烦恼道。备于此矣([孤山云]以妄想四心。聚四大内色。而外缘六境。心不暂停。故曰聚缘内摇。趣外奔逸)。

  ([│/○]四显执)。

  昏扰扰相。以为心性。一迷为心。决定惑为色身之内。

  【疏】世人不知元是无明。展转粗动。将此昏迷扰攘。之相。便为真实心性。([孤山云]昏扰扰相。即内摇外逸。无明颠倒也。既失本妙。故用此相以为心性)一从迷执。决定不改。谓言我心在色身内。遂起有情无情之异。有性无性之殊。认妄心为佛心。一何鄙见(又执此心在色身内。无情有情。莫能融一。是知顺九界妄心者。岂信草木有佛性乎)。

  (△[标指]谓不如实知自性。彼我既分。色心有异。爱情取舍也)。

  ([│/○]五结迷)。

  不知色身。外洎山河。虚空大地。咸是妙明真心中物。

  【疏】根身种子属内。缘而执受。山河大地属外。但缘非执受。此之三境。皆是赖耶相分。又此空界。从迷妄生。识所变故。能变之识。全是无明。迷真而起。亦无自性。能变所变。皆是镜心所现影像。故前文云。汝身汝心。皆是真心中所现物。不知此理。却执我心在色身内。故此结示([桐州注]执妄心在身内。不知身外。乃至大地。悉在常住真心中)。

  ([?(○/○)]二约喻结指倒相)。

  譬如澄清。百千大海。弃之唯认(牒认倍中迷)一浮沤体。目为全潮。穷尽瀛渤。

  [孤山]百千大海。喻真心非遍而遍。一浮沤体。喻妄心非局而局。背真趣妄。如弃海认沤。执妄为真。如认沤为海。全潮则遍海而涌。故云穷尽瀛渤(【疏】如来藏有四义。故以海喻。永绝百非。如海甚深。包含万有。如海广大。无德不备。如海珍宝。无法不现。如海现影。其体湛寂。不与妄染相应。故云澄清。即甚深义也。百千。即广大义也。不识是元清净体。故云弃之。只取昏扰扰相以为心性。故云唯认等)。

  汝等即是迷中倍人。如我垂手。等无差别。如来说为可怜慜者。

  【疏】例前结指也。弃之本海。是一迷也。认沤为海。是倍迷也。垂手是正执为倒。一迷也。竖手是倒认为正。倍迷也。前举事以验。后引喻以况。中间以法进退相例。正指倒相。皎然明白。如何谓言是泯相耶。有智请详([雪浪云]今责阿难。弃海认沤。执沤为海。此是迷中倍人。如垂手以正为倒。以倒为正。故云如我垂手。等无差别。或云引垂手之事结之。似乎垂手又是一事也)。

  (△[二楞云]如我垂手者。汝等自认颠倒。真性元无遗失。如垂手之时。世人自认垂竖。臂指元无正倒。是为可怜愍也)。

  (△[无尽云]迷中倍人。一倍瞻视之人)。

  (◑三广约缘尘正显真见。蹑前文广约知见辨释第三母科。是中又生起母科四)。

  (◑一显缘心非性。二示见性无还。三约体用重明。四就疑难广释。第四科又生起子科五。即下广辨诸疑五科)。

  (○【疏】以前文中约对手观河。示见无生。相浅意深。犹成隐密。未为显了。不名正显。故科云粗论渐明也。今此已下。广对缘尘。破除名相。显此见性。不落戏论。然后逐段会通。令知诸法虚妄。本无所有。唯一菩提妙净明体。分明显会。故云正显真见也。初文二)。

  ([?∴]一阿难述悟彰疑二)。

  (卍一述悟)。

  阿难承佛悲救深诲。垂泣叉手。而白佛言。我虽承佛如是妙音。悟妙明心。元所圆满。常住心地。

  【疏】因佛广示颠倒。显出真心。于能诠言音。悟所诠心地。心有能生。可依止义。喻之地也。

  (卍二彰疑)。

  而我悟佛现说法音。现以缘心。允所瞻仰。徒获此心。未敢认为本元心地。愿我哀愍。宣示圆音。拔我疑根。归无上道。

  【疏】佛以言音。诠此真性。今我领解。复是缘心。所悟真性。能悟缘心。还同如来前所责言。如汝今者承听我法。此则因声而有差别。有何别耶。由是未敢认为本元心地。([吴兴云]前破妄心。已责因声分别之性。今重以缘心为问。欲显真性无能所之相也。既于缘心。已离粗执。是故但言未敢认为本元心地。下文指月喻等。略拣所缘之法。能缘之心。真体可见矣)。

  (△[温陵云]因闻法音。悟妙明心。本来圆满。了无遗失。故云。常住心地。然犹尚以能闻缘心。为所悟本性。此固常情疑混。根于心而难㧞者。故愿佛与㧞也)。

  (△[私谓]阿难此问腾疑。全为缘心听法。故曰。徒获此心者。徒获此听法之缘心也。近代诸师。蹑上作解。皆云。徒获此圆满妙心。若获妙心。即已获法身矣。安得却言未认本元。既云悟妙明心。复云未认本元。正谓已悟而未敢认也。下文佛答。单拣缘心则问义可知)言圆音者。以佛一一语言。遍穷生界。而其音韵常不杂乱。如起信疏解([彼疏云]圆音一演。异类等解。一音及圆音有二。一如来说一切法。无不显了。故名圆音。华严云。如来于一语言中。演出无边契经海。二如来同一切音。故云圆音。华严云。一切众生语言法。一言演说尽无余。以一切音即一音。故云一音。一音即一切音。故云圆音。若音不遍。则是音非圆。若音等遍。失其韵曲。则是圆非音。今不坏曲而等遍。不动遍而差韵。此是如来圆音。非识心思量境界)。

  ([?∴]二如来约喻显释二)。

  ([○@(?∴)]一指定其非)。

  佛告阿难。汝等尚以缘心听法。此法亦缘。非得法性。

  [宗镜]阿难尚认缘心听佛说法音。以为常住真心。取佛定旨。佛言。若执因缘心听。只得因缘法。以法随心变。境逐心生故。([持心梵天所问经云]眼耳鼻舌身意。无所流间。乃曰听经若以缘心听法。则随境界流。逐因缘转。皆为不了自法。遂令内外缘分)【疏】因声而有分别。此分别性。即是生灭。净名云。无以生灭心行。说实相法。说既不可。听岂可耶。缘心者。但缘语言文字。故云非得法性([真际云]以能缘心缘佛法音。认为自性。非自性也。以此法音。但是所缘声教故)。

  (△[桐洲注]此法亦缘。以说法音。亦前尘故)。

  (○[引证][宗镜云]问。耳闻说法时。总具几识。答。具三识。第八先托佛无漏声名句文。为本质了。耳识缘声。意识同时缘名句文等。方得名闻)。

  ([○@(?∴)]二喻显其失二)。

  ([○@卍]一执指忘月斥认能诠二)。

  ([?(○/○)]一喻二)。

  ([│/○]一指月双迷)。

  如人以手指月示人。彼人因指。当应看月。若复观指。以为月体。此人岂唯亡失月轮。亦亡其指。何以故。以所标指。为明月故。

  [宗镜]三乘十二分教。如标月指。若能见月。了知所标。若因教明心。从言见性。则知言教如指。心性如月。真悟道者。终不滞言。实见月人。更不存指。或看经听法。不一一消归自己。但逐文句名身而转。即是观指以为月体。岂惟不见自性。亦且不辨教文。指月双迷。教观俱失。故云乃至亦亡其指【疏】指喻能诠言教。月喻所诠真理。若欲见月。须亡指以观之。若欲见性。须亡言而体之。不能亡言。岂能见性。不能遗指。岂识月轮。圆觉云。修多罗教。如标月指。若复见月。了知所标。毕竟非月。一切如来种种言说。开示菩萨。亦复如是([彼疏云]见月须藉指端。悟心须假佛教。因指见月。见月忘指。因教筌心。悟心忘教。存指则失真月。执教则失本心)。

  (△[智论云]语以释义。义非语也。如人以指指月。以示惑者。惑者视指而不视月。人语之言。我以指指月。汝何看指而不视月。此亦如是。语为义指。语非义也)。

  ([│/○]二明暗俱失)。

  岂惟亡指。亦复不识明之与暗。何以故。即以指体。为月明性。明暗二性。无所了故。

  [宗镜]又既亡其指。非唯不了自心之真妄。亦乃不识教之遮表。错乱颠倒。莫辨方隅。犹鸟言空。如鼠云即。似形音响。岂合正宗。故云岂惟亡指等【疏】言教属有为无记。故暗。真理属无为性善。故明。能喻可解([孤山云]教是声尘。故如暗。理是真心。故如明)。

  ([?(○/○)]二合)。

  汝亦如是。

  【疏】以法合喻。如上可辨([吴兴云]此指月喻。虽遣所标之指。正拣能缘之心。以阿难云。现以缘心故。由是下文唯破分别之性。但破分别。闻性自显)。

  ([○@卍]二客去主留责滞缘想二)。

  ([?(○/○)]一约法喻顺推有体三)。

  ([│/○]一法)。

  若以分别。我说法音。为汝心者。此心自应。离分别音。有分别性。

  [孤山]如前文云。若离前尘。有分别性。即汝真心。既离尘无体。自知是妄也【疏】若因佛说法。生分别心。此分别心。本无自性。故属缘尘。随尘有无。非是常住。但如其客。

  ([│/○]二喻)。

  譬如有客。寄宿旅亭。暂止便去。终不常住。(缘上不住名客)而掌亭人。都无所去。名为亭主(住名主人)。

  【疏】此明缘心随境往来。真心湛然常住。以客喻妄。以主喻真。

  ([│/○]三合)。

  此亦如是。若真汝心。则无所去(牒上常住心地)。

  【疏】下经云。声无既无灭。声有亦非生。生灭二圆离。是则常真实。

  ([?(○/○)]二约缘尘反责无性三)。

  ([│/○]一例成无性)。

  云何离声无分别性。(依宗镜应点属上段)斯则岂唯声分别心。分别我容。离诸色相。无分别性。

  [资中]客喻妄心暂止。主喻真心不去。云何离声无分别性。责任妄也【疏】缘心若是真性。应如其主。何得随声来去。以离声时。无分别故。岂同真心。周遍法界。湛然常住[资中]以声例色。相从而说。非但声分别心。离声无体。色分别心。离色相外。亦无其体【疏】随声之心既然。随色之心亦尔。故云岂唯等([温陵云]斯则下。蹑阿难之意广明也。声分别心。指声上缘心。即悟佛法音者也。分别我容。谓色上缘心。即允所瞻仰者也)。

  ○[宗镜释]又定缘佛声音。是自心者。若说法声断时。分别心应灭。此心如客。不常住故。是以若实真心。不逐他心而起分别。湛然恒照。性自了故。如掌亭人都无所去。云何离声无分别性。此须得旨。亲见性时。方知离声色诸缘。性自常住。不假前尘所起知见([融室云]前云。此心即应离诸一切色香味触。别有自性。故以生灭心喻客。以不生灭分别性喻主。若言无分别性。则法喻不齐。且客之与主。相因而立。因主而客。因客而主。实性妄心亦然。但客去主存。妄心有灭。而实性不灭。故合法云。若汝真心。则无所去。云何言得离声而无分别性在)。

  (△[通释]云何离声无分别性一句。宗镜科点属上段。克定真心。离声有分别性。此表句也。资中长水点属下段。审定缘心。离心无分别性。此遮句也。科段虽有少别。总明真心是主。离分别性。其归一也。吴江行师。依宗镜消文。意明离分别音声。有不生灭分别真性。即常住真心也。无分别性。即属外道冥谛。下文所拣者也。行师拣异长水。亦有理在。然行师一向定执离尘有体。第一卷离尘分别章中。彼注即云。耳根缘尘。因声分别。不可谓离尘别无全性在。则又不顺宗镜也。今于前义。定依永明长水古释。融室之文。姑舍是尔)。

  ([│/○]二指同外宗)。

  如是乃至。分别都无。非色非空。拘舍离等。昧为冥谛。

  [孤山]如是。指上声色。乃至。例余四尘。分别都无。谓分别六尘之心。皆离尘无性也。([温陵云]即兼举六尘缘影。皆无自性也)【疏】前举色声。显心无体。亦合遍历香味触法。今此超过。故云乃至分别都无。不可见。故非色。缘会有。故非空。([温陵云]一切皆无。故非色。对缘妄有。故非空。既非色空。冥然莫辨。于是外道昧为冥谛)言冥谛者。或云冥性。或云自性。([智论云]外道通力。至八万劫。八万劫外。冥然不知。谓为冥谛。从此觉知初立。故名冥谛)梵云僧伽。此云数论。([唯识疏云]僧伽。此翻为数。数即慧数。数度诸法根本立名。从数起论。名为数论。本源即是迦毗罗造)立二十五谛。最初一谛。名为冥性。计以为常。([百论云]迦毗罗言。一者从冥初生觉。过八万劫前冥然不知。最初中阴初起。以宿命力。恒忆想之。名为冥谛。亦云世性。谓世间众生。由冥初而有。即世间本性也。亦曰自然。无所从故。从此生觉。亦名为大。即中阴识也)第二十五。名为神我。亦计为常。(从觉生我心。从我心生五微尘。从五微尘生五大。从五大生十一根。神为主常觉相。居中常住。不坏不败。摄受诸法。凡二十四谛。即是我所。皆依神我。名为主谛。能所合论。即二十五)我思胜境。冥性即变二十三谛。为我受用。我既受用。为境缠缚。不得解脱。我若不思。冥谛不变。既无缠缚。我即解脱。名为涅槃。如别处说。拘舍梨者。非即数论。是彼类耳。趣尔举也(迦毗罗是僧佉论师。六师元祖。拘舍梨等。是其支派。故云彼类。趣尔举也)。

  (○[宗镜云]若非色非空。都无分别。不见性之人。到此之时。即全归断灭。便同外道。拘舍离等。己眼不开。昧为冥谛。以冥寂暗昧无知。以为至极。从此复立二十五谛。迷真实心。求外道种。或有禅宗不得旨者。法学起空见人。多拂心境俱空。执无分别。将狂解痴盲。以为至道。然非因缘求法性。灭妄心取真心。则增上慢人。初学之者。不同雷同。应须甄别)。

  (△[雪浪云]非色非空。昧为冥谛者。犹云分别都空。正是阿赖耶识。拘舍梨等昧为冥谛也。若云不见缘有。翻同正谛)。

  (△[海印云]离外五尘。故非色。执内为我。故非空。此正八识昏昧之体。缘尘分别者。乃七识为意之根。故有分别。若离外尘无缘。即内缘八识为内自我。故外道计此为神我。立为冥初主谛。此尚非真。况分别缘尘者乎)。

  ([│/○]三结责非主)。

  离诸法缘。无分别性。则汝心性。各有所还。云何为主。

  【疏】真心如主。妄想如客。客有来去。主无移动。若缘法尘。无分别性。显汝心性。随尘各还。是则为客。云何名主([融室云]声尘因声而有。则还于声。乃至意识因法界有。则还于法尘。汝之心性。但如其客。汝之主人。竟何所在)。

  (△[私谓]上言岂唯声分别心。分别我容者。此就五尘。明分别也。故结云。离诸色相。无分别性。次言如是乃至分别都无等。此就法尘明分别也。以外道冥谛已离五尘分别。然所谓分别都无。非色非空者。正属法缘分别。昧为冥谛而不。自知也。故结云。离诸法缘。无分别性。既离六尘。都无分别性。则可还者。是客非主明矣。故结责则汝心性云云。二段文敌对标显。非但判邪宗也)。

  (△[合释]宗镜科此段。连下文阿难言为一章。则向下广辨八还。文不孤起。学者当知)。

  (◑二示见性无还二)。

  ([?∴]一阿难承前叙难)。

  阿难言。若我心性。各有所还。则如来说妙明元心云何无还。唯垂哀愍。为我宣说。

  【疏】心性之言。通于真妄。阿难执者是妄。如来示者是真。今以所执之生灭。疑于所示之妙明。故云。则如来说云何无还。还犹灭也([补遗]八义说还。取复归之义。长水作灭义消之。如日有明。日去明灭。是明复归于日矣。分别之处。能生缘揽。分别心亡。缘揽随灭。一室之空。有虚通之用。尽实以物。空亡而虚通亦灭。则虚还空矣[私谓]还犹去也。还之与去。皆有客义。暂止便去。终不常住。有还义也。如掌亭人。都无所去。无还义也)。

  (△[吴兴云]此问真性云何无还。向下别指见精为不还者。前文已说。如是见性是心非眼故。然其见精。真妄犹杂。所以广约缘广拣出真性。披沙若尽。金体自纯)。

  (○[合释][熏闻云]此下广拣缘尘之见二。初相待简。二绝待简。初一明还不还。二明物非物。三明遍不遍。四明是非是。此相待简也。次下我非文殊等文。答绝待意也)。

  ([?∴]二如来约相对辨三)。

  ([○@(?∴)]一约权标指以许说)。

  佛告阿难。且汝见我。见精明元。

  【疏】且者权宜之辞。权指阿难能见之心。为明元也([孤山云]由庆喜未了妙心无还。如来以见性类通。俾其一根反妄。六趣归真也。见精明元。即同匿王。观河之见。虽异缘尘。而犹带妄。妄依真起。故曰明元)。

  (△[吴兴云]妙心无朕。发悟良难。故托见精。方便指示)。

  (△[直解云]见精。即眼家映色之性。明净无滓。故名见精。明元者。即精体。此点光明。元是本具。不从日月灯光借来。故曰明元。明净。元本也。此是第八识见分。虽分为六。只一精明。故六处皆号明元)。

  此见虽非妙精明心。如第二月。非是月影。汝应谛听。今当示汝无所还地。

  【疏】此之明元。非本真性。其犹捏目所见之月。本无所有。非月影者。非水中之影也。水中月影。从真月降。可喻妙应。感而遂通。捏目所观。全体虚妄。从病眼生。堪喻妄见。本不可得。只就此见。权示无还也([孤山云]二月由捏目而成。见精由迷真而起。既分能所。岂达一如。不捏目。则真月宛然。亡能所。则真心可了)。

  (△[吴兴云]此虽属妄。切近于真。如第二月。取譬非远([海印云]此虽非真以元系真如所变切近于真如第二月不离月体非若水中月影端有二相也)应知此见。亦是前来缘尘分别之见。但缘尘分别之性。则破云有还。缘尘能见之性。则示云无还。如下文云。汝今遍观此会圣众。其目周视。但如镜中。无别分析。此即见精也。即第二月也。即能见之性不还者也。又云。汝识于中次第标指。此是文殊等。即缘尘分别也)。

  (△[定林云]见精明元者。见受识精。又受觉明。以有见根。根首为元也。既为见元。不可互用。即非妙精明心。故如第二月。所谓第一月者。本觉所现妙精明心也。所谓月影者。相见无性。见闻觉知也。若无真月。则无第二月。亦无月影。第二月依真月旁出。故如见元。月影离月别见。故如相见。相见待缘。如影待月。与俱生灭。见元虽妄。不待外缘。但无见劳。则灭此妄。见精明元。如第二月。尚不可还。则妙精明心。如一月真。其不可还明矣。见精明元。即是见性。性见觉明。妙德莹然。而以见元譬第二月者。若背本起见。即捏所成月。若了见唯心。不背本明。即所谓彼见真精。见非眚者)。

  (△[融室云]汝之见我。能见见精。此见虽妄。非是妙精明心。如第二月。非月非影(故下文云非体非影)亦复一月即是真月。能见即是真精。故诫谛观。示无还地(此见已下一十六字连作一句读其义自见))。

  (△[私谓]圆觉云。譬彼病目。见空中华。及第二月。圭山释云。空本无华。天唯一月。此中二月。诸师多解。孤山谓真月喻真心。第二月喻见精。水影喻缘尘分别。则是经唯一月。此有三月也。长水谓水中月影从真月降。则是经唯一月真。此有二月真也。吴兴驳非水影。却言即是月影。则是经言非是月影。却谓真是月影也。又谓属妄切真。如第二月。则是空非无华。天别有月也。介甫竖义。略同孤山。海印悬镜。全依净觉。经云。但一月真。中间自无是月非月。佛自料简。故应无惑。融室引经文。如第二月。非体非影以释此文。欲言其真。则非月体也。欲言其妄。则非月影也。见精妙性。二义具含。诠解之妙。无尚于斯)。

  ([○@(?∴)]二约境可还以明辨二)。

  ([○@卍]一明境有还二)。

  ([?(○/○)]一列八境)。

  阿难。此大讲堂。洞开东方。(西国堂舍皆面东)日轮升天。则有明曜。中夜黑月。云雾晦暝。则复昏暗。户牖之隙。则复见通。墙宇之间。则复观壅。分别之处。则复见缘。顽虚之中。遍是空性。郁?之像。则纡昏尘。澄霁敛氛。又观清净。

  【疏】举此明暗通塞。空有染净。八种之相。皆仗因讫缘以立其像也(别本疏云。经列八种尘相。今以八字收束)。

  (△[真际云]欲求无还之性。先指可还之相)。

  (△又云。此五约心所分别处。即是见缘。此境则通[吴兴云]七缘皆约能映色根。唯分别缘。则于七境。而起分别。经文列在中间。通上下也[补遗云]分别。即前尘分别。见缘。指种种异相。对下顽虚空性。有境分别。无境成空。在八相中。乃空有一双。此之缘揽。因分别生。故下云。缘还分别。按经文八相平列。竹庵拣二师为当)。

  (△[二楞云]大讲堂。表妙明元心不动之体。以此堂中。户牖开豁。明来明见。暗来暗见。八相皆然。妙明心地。亦复如是)。

  ([?(○/○)]二明各还)。

  阿难。汝咸看此。诸变化相。吾今各还。本所因处。云何本因。阿难。此诸变化。明还日轮。何以故。无日不明。明因属日。是故还日。暗还黑月。通还户牖。壅还墙宇。缘还分别。顽虚还空。郁?还尘。清明还霁。则诸世间一切所有。不出斯类。

  【疏】此之八境。既从缘有。还从缘无。有去有来。非同真见。

  ([○@卍]二示见无还三)。

  ([?(○/○)]一标)。

  汝见八种。见精明性。当欲谁还。

  【疏】能观八种之见。名为见精明性。既非缘生。当还何所。岂同八境。各有所归([紫柏云]八者可还。皆前尘耳。唯能见八者不可还。见精也)。

  ([?(○/○)]二释)。

  何以故。若还于明。则不明时。无复见暗。虽明暗等。种种差别。见无差别。

  【疏】真见离缘。缘还见在。若随境去。后更谁观。境自有差。见且无别([温陵云]若见性可还。各随一相去。则不见诸相。诸相自差。见性无别。结示无还。所谓万象之中独露身也)。

  (△[桐洲注]正辨无还之见。即是见精。故曰。见精明性。当欲何还)。

  ([?(○/○)]三结)。

  诸可还者。自然非汝。不汝还者。非汝而谁。

  【疏】八境可还。自非汝见。汝不还性。正是汝真。此若非真。孰为真耶([孤山云]唯有见精。自然属汝。的非他物。故云非汝而谁)。

  (△[吴兴云]见性不还。犹喻二月。此见属妄。将亦须还。唯有真月。所喻真性。诚不还耳。下文云。但一月真。中间自无是月非月。又云。见见之时。见非是见。岂非此见。亦可还乎。问此还何所。答。还无明也。由无明故而有能见。无明若破。此见即还。起信云。若离业识。则无见相。厥旨显然矣。因无明故而有业识(即阿赖耶体)由业识故。乃有转识。转识即能见相也。是知无明若破。业转俱亡)。

  (△[私谓]不汝还者。犹左传云。不汝暇疵也。孤山云。犹言汝不还也。句法失之远矣。房相润文。多糅外书。此文与噬齐无及。皆糅左传也)。

  ([○@(?∴)]三就实彰迷以结责)。

  则知汝心。本妙明净。汝自迷闷。丧本受轮。于生死中。常被漂溺。是故如来。名可怜慜。

  [宗镜]故知一切众生。即今见精明心。非定真妄。昧之即鹿。明之即妙。只于八种不还之中。了了见性常住。([孤山云]若了见性无还。则识真心常住。以了境惟心现。能所两亡。即是真心。如不捏目。即是真月)云何随境流转。失本真常。永没苦轮。常漂死海。阿难示起疑心。寄破情执。如来微细开演。直指觉源。可谓不易凡身。顿成圣体。现于生灭。显出真常。宗镜明文。全证于此【疏】前将八境。以对妄见。权示无还。由是则知本妙明心。未尝生灭。([熏闻云]不汝还者。非汝而谁。正示见精明元。则知汝心本妙明净。例显妙精明心也。)本有真性。迷而不知。却执缘尘。自取流浪。如前文云。由汝无始。至于今生。认贼为子。失汝元常。故受轮转。然虽权指。意显即是。以末不离本故([私谓]长水云。即就此见。权示无还。次云。然虽权指。意显即是。权指者。见精明元。第二月也。即是者。见精明性。见性无还。但一月也。若无一月真。则无第二月。故云末不离本。明暗通塞之见。各有所还。捏目一放。则第二月亦还月轮矣。月轮唯一。故云但一月真。即未可言有第一月也。故曰。不可还者。非汝而谁。而舍权指之文。别有即是也。汝自迷闷。由未敢认为本元心地故)。

  (◑三约体用重明二)。

  ([?∴]一伸问)。

  ([?∴]二答释)。

  阿难言。我虽识此见性无还。云何得知是我真性。

  【疏】阿难问意。前对八境。权指妄见。有无还义。因是识得本元真性。不生不灭。为复只此。表知性常。为更有义。别得真妄。故云云何得知等([吴兴云]如云。虽识二月。何谓真月)。

  (△[寂音云]阿难于是。证知妙精明体。遍满清净。究竟寂灭。然尚有忧。曰。何忧乎。忧此真精明体。与佛众生平等。同时证知。不能分辨。使不相和。欲令如目前所睹之物。枞然不惑。故云云何得知等)。

  (△[私谓]前虽已悟妙圆心地。犹未敢认。今又悟见性无还。请问云何得知是我真性。此则确指无还之真性。是常住本元心地。而决定克认之辞也。岂有如今师所斥。阿难此时。尚未舍缘心。认有昭昭灵灵一物。现在目前。唤作本性。堕鬼窟中活计者哉。次下云。若此见性。必我非余。又云。若此见精。必我妙性等。皆是因见性。悟真性。腾疑委辨。抑扬搜剔。而学人多方计度。殆如魇梦中人。却评泊寤人语言耳)。

  (○[合释]【疏】向下更约用有优劣体无差异。用约人辨。体对物论。斯则前后三义以辨真也。一显无生灭。二明有胜用。三示无差别。故此答释。分为二科)。

  ([○@(?∴)]一约用优劣以广明)。

  佛告阿难。吾今问汝。今汝未得无漏清净。承佛神力。见于初禅。得无障碍。

  【疏】得初果证。方断分别。故云未得无漏。([熏闻云]清净无漏者。近谓四果。远谓圆真。据理而言。唯圆无漏得真天眼)自无定力。假他而见。故云承佛神力。([融室云]阿难但证初果。越六欲诸天。得见色界初禅。佛神力故)借通令见者。意欲阿难。信知自己。见之真用。有若是也。色界之首。梵众梵辅大梵。俱名初禅([补遗云]准小罗汉见小千。今阿难见初禅。乃小千之分齐。初果而能见者。佛之力也。若只单见一初禅。自力可办也)。

  而阿那律见阎浮提。如观掌中庵摩罗果。

  【疏】阿那律(缘起具第五卷)未入道时。为性多睡。为佛所诃。因是不寝。遂失明耳。佛教修天眼。用见世事。用是修得。见三千界。如观掌果。([净名经]阿那律答严净梵王。吾见此释迦牟尼佛土三十大千世界。如观掌中庵摩勒果)大论所明。大阿罗汉见小千界。大辟支见百佛界。诸佛见一切佛土。那律独见大千者。以彼偏修作意数故。于诸声闻天眼第一。(作意忆数修天眼。亦详第六卷)今言阎浮者。以大千皆有阎浮。以别显总。亦不相违([熏闻云]那律见大千。而云阎浮者。且从近示。阎浮提从树得名。无故不翻。华严云。一切阎浮提。皆言佛在中。又按大论云。大阿罗汉长老阿泥罗豆。暂观见小千世界。谛观得二千世界。辟支佛。暂观得二千世界。谛观得三千世界。又云。大罗汉小用心见二千世界。大用心见三千大千世界。依诸经论。天眼所见世界。互互不同。未敢详定)。

  (○[释文]肇公云。庵摩勒果。形似槟榔。食之除风冷。时手执此果。即以为喻。翻译集。肇曰。此言柰也。略疏云。又翻难分别。似桃非桃。似柰非柰。又云生熟难分)。

  诸菩萨等。见百千界。

  【疏】初地菩萨见百佛土。二地见千世界。乃至十地。见无量不可说佛刹微尘数世界([熏闻云]诸菩萨等。等取缘觉。大论明支佛天眼。亦见百千世界)。

  十方如来。穷尽微尘。清净国土。无所不瞩。

  【疏】佛具五眼三智。所见穷尽法界。已上四位。阶级所见。浅深不同。盖真见之用。随证所得。渐明渐远也。

  (○[引证][维摩诘言]有佛世尊。得真天眼。常在三昧悉见诸佛国。不以二相。肇曰。真天眼。谓如来法身无相之目也。二乘在定则见。出定不见。如来未尝不定。未尝不见。故常在三昧也)。

  众生洞视。不过分寸。

  【疏】隔纸膜。不见外物。隔皮肤。不见五藏。岂同前圣真见之用。斯则真见妄见。前后五重。条然可辨。而云。云何得知是我真性。胡不察焉([温陵云]四圣六凡。见量虽异。见性不殊。皆可即物像而决择也)。

  (△[二楞云]见初禅。有学人慧眼见量也。见阎浮。无学人天眼见量也。见百千。菩萨法眼见量也。见微尘。佛眼见量也。见分寸。众生肉眼见量也。五眼不同。五量亦异。都是八识现量见精所瞩。以见精缘现量境。不生分别处。即是真性今欲阿难拣择。故先标五种现量也)。

  ([○@(?∴)]二约体非物以广辨二)。

  ([○@卍]一正辨见体非物二)。

  ([?(○/○)]一标尘)。

  阿难。且吾与汝。观四天王。所住宫殿。中间遍览水陆空行。虽有昏明。种种形像。无非前尘分别留碍。

  【疏】分别者。差别也。或可前尘留碍。即是所分别之境([直解云]昏是山林树木。云雾风霾等。明谓日月星辰等)。

  (△[标指]权与汝观须弥山半腹。四万由旬。其中物象)。

  (△[矗民世经云]须弥山半。高四万二千由旬。有四大天王所居宫殿。须弥山上。有三十三天宫殿。从四天宫。至南海岸。六十四万里[婆沙论云]其中有七种金。是四天王城。聚落悉在其中。下四千由旬。是日月星宿天。于中止住)。

  ([?(○/○)]二敕拣)。

  汝应于此。分别自他。吾今将汝。择于见中。谁是我体。谁为物象。

  【疏】此标劝也。汝应于此所缘境中。试分自他。令其差别。自即见性。他即物象。将请也。谁何也。我今请汝。于所见中。详而择之。何者是汝见体。何者是其物象。此正劝令拣。

  ([?(○/○)]三正辨二)。

  ([│/○]一明非见之物是前尘)。

  阿难。极汝见源。从日月宫。是物非汝。至七金山。周遍谛观。虽种种光。亦物非汝。渐渐更观。云腾鸟飞。风动尘起。树木山川。草芥人畜。咸物非汝。

  【疏】极。穷也。研穷汝之见性。自远至近。所见无非物象。非是汝之见性([融室云]从日月宫观来下极轮围。中极万物。故曰极汝见源)。

  (△[侗洲注]种种光者。如华严云。譬如日出。绕须弥山。照七宝山。及宝山间。皆有光景。分别显现。渐渐者。次第向下观也)。

  (△[中川云]佛地论说。妙观察智。有十种因。由三摩波提者。是观察性故。此智以观三界为性故。十因者。观察智以观世界众生为建立因。观器世间为生起因。以观世界洲渚。日月四天王天乃至梵众天。为分别因。经云。分别自他。正分别因也。经约顺观。从初禅而下。论约逆观。从世界而上)。

  (○[释文]翻译。弥楼。此云光明。七金山也。金色光明故。西域记云。苏迷卢。唐言妙高。在大海中。据金轮上。日月之所回薄。诸天之所游舍。七山七海。环峙环列。毗昙俱舍云。七宝所成。故曰妙出七金山。故名高)。

  ([│/○]二明非物之见是真性)。

  阿难是诸近远。诸有物性。虽复差殊。同汝见精。清净所瞩。则诸物类。自有差别。见性无殊。此精妙明。诚汝见性。

  【疏】物类虽殊。见性常一。不随境异。即是汝真。此显真见。平等无差。汝前问云。云何得知是我真性。今明境自差别。见性无殊。由是得知。是汝真性([荆公云]言众生以至菩萨如来。明见有差别。而见性无殊。言日月宫以至草芥人畜。明物有差别而见性无殊)。

  (△[吴兴云]阿难所疑。未识真性。如来所答。岂不显真。但由见性似在于内。真性必周于外。故指一切物象皆是见精所瞩。瞩既斯遍。性何攸局。此寄见性之遍。以显真性之遍。然则肉眼所见。物象森罗。佛眼所观。真空冥寂。犹恐阿难认此见性。既周外物。仍谓外境。同我能见。是故下文推破)。

  (△[海印云]此正示见精明元也。见乃八识之光。映五尘而了境。前五识初照境时。即名现量。正属八识精明之体。六七二识。起心分别。便落比非二量。前约八还。破缘尘分别之见。乃见分杂于缘尘之中。特分能所。各有所还。犹属比量。今约见精而拣缘者。乃单拣相分。谓种种物像是八识所现之缘影。皆八识现量所嘱。如镜中影。影镜不分。故须楷量以破。拣去相分之缘。而见分自泯。以识体犹存。谓之见精明元。前立二颠倒中。识精元明。能生诸缘。缘所遗者。今约离缘。方显见精。追破妄缘。至是乃尽。此缘乃八识亲相分。为亲所缘缘。前见分所拣之缘。乃疏所缘缘。前乃变带。此乃挟带。结云。此妙精明。诚汝见性。亦结成识精元明之旨归也)。

  (△[王舜鼎曰]前言不汝还者。非汝而谁。只此一语。已唤醒认物为己之梦。犹疑云何得知是我真性。所以要勘辨自他。一一皆是物非汝。唯汝见精所嘱。未涉比度。现量而知。正是我体。正所云不汝还者。故曰此妙精明。诚汝见性。汝今自疑非汝。只因认物为己。遂尔认见是物。下文重重勘辨。到不见吾不见之地。结云。自然非物。云何非汝。乃委破认物为己。迷己为物之病根也)。

  ([○@(?∴)]二广破展转执情二)。

  ([○@卍]一师资能见㸦缘破三)。

  ([?(○/○)]一正破)。

  若见是物。则汝亦可见吾之见。

  【疏】汝若执言。汝能见心。同所见物。亦有差别斯则见即是物。佛之见性。亦合是物。应被汝见([真际云]若汝认见为物。吾见亦同是物。汝应可见)。

  (△[融室云]物象见性。拣择已明。见性属汝。终不是物。设若见精是物。则吾与汝。同见物时。吾见亦物。汝亦可以见吾之物。下文即展转蹑破)。

  (△[海印云]由前指万物以示见精。恐彼云。此见既在目前。历然可见。云何是我真见。即难破云。若汝见性。同彼外物。历然可见者。则尔我之见皆是物。如来之见。亦同外物。汝应可见)。

  (△[温陵云]物则可见。蹑上咸物非汝之言重辨也)。

  (△[中峰或问]此段意义重叠。详陈曲喻。意在破其认物为见之缪。俾其知云。见不是物也)。

  ([?(○/○)]二转破)。

  若同见者。名为见吾。吾不见时。何不见吾不见之处。

  【疏】汝若执言。我与世尊同缘物时。世尊之见。既着彼物。我见物时。便是见佛之见。经文省略。但云见吾。此牒所计也。即便破云。吾不见时。何不见吾不见之处。意云。我若不缘彼物之时。名为不见。此不见体。汝应合见。为何不见也([真际云]因前云。且吾与汝观四天王所住等处。故有同见之难([讲录云]此段皆根前文观四天王宫云云而来当知佛与阿难同观前境要借佛之见体审辨阿难之见性也))。

  (△[孤山云]纵汝救云。我与世尊。同将心眼缘见之时。即是见佛之见。吾不缘境之时。此不见处。汝何不见耶)。

  (△[紫柏云]如来以为阿难见精。既同于物。则如来见精亦物矣。如来见精。既同于物。则阿难可见如来之见矣。故曰。若同见者乃至见。吾不见之处。此如来以离物独立之见。示阿难悟入也)。

  若见不见。自然非彼不见之相。

  【疏】此破转计也。汝若执言。我亦见佛不见之体。复有何失。即便破云。自然非彼不见之相([温陵云]纵使妄意谓能见吾不见者。终自非是彼不见相)意云。不见之体。已被汝见。此则何成不见之相。不见之体。已被见故([孤山云]若有处可见。即是物象。祗可名见不见)。

  (△[寂音云]有形之物。吾汝同见。可名同见。性见清净。清净空也。但可自见。非他能见。故曰若见不见。自然非彼不见之相。言非彼者。非世尊不见之相。但是阿难不见之相耳)。

  (△[中峰云]若见不见者。谓吾当离物。了无可见之时。汝若执言。能见吾离物不见之处。则我之见。果与物等。如是则自然非彼离物不见之相也。以其离物不见之相。本无其相。不可见故)。

  (△[海印云]纵许汝能见我不见之处。此但汝之妄见。自然非彼不见之相也)。

  (△[二楞云]此正显见能见物。不能见见。物有相有处。故可见。见无相无处。故不可见。宗镜云。且见性者。当见之时。即是自性。以性遍一切处。分明显露。纤毫不隔。不可以性更见于性。无有彼法迭相见故)。

  ([?(○/○)]三破妄)。

  若不见吾不见之地。自然非物。云何非汝。

  【疏】此文之意。展转结归。都有五重。以显阿难见性。经文存三而隐二意。若具论者。合云。若不见吾不见之地。(一重)亦不见吾见处。(二重)(○所隐之一)既不见吾见处。吾见自然非物。(三重)吾见既非是物。汝见亦非是物。(四重)(○所隐之二)汝见既非是物。云何非汝真见([云栖云]长水展转五重。合论直说本意。要其归结。总是见既非物。云何非汝真性耳。今按长水五重。取清凉逆推之法。此教家妙辨玄义。觉范诃之。谓义学之师。立存三隐二之说。云栖此判。欲为调人。盖亦深知其不然也)。

  (△[紫柏云]不见之相。无待而独立者也。如来五眼所不能窥觑。况阿难乎。故曰。吾见既非是物。汝见亦非是物。此离物之见。非汝而谁。如来宛转。预塞阿难转计之路。使其情栝智讫。攀缘心绝。则即物无累之见。迥然现前)。

  (○[引证][万松从容录云]楞严第二。先明非见之物是前尘。次明非物之见。是真性。长水璇师。结归五重。佛果举阿难意。世界灯笼露柱。皆有名相。见精明元。唤作甚么物。愿令我见。佛意。我见香台时。汝作么生。阿难云。我亦见香台。即是见佛见处。佛言。我见香台则可知。我若不见香台。汝作么生。阿难言。我亦不见香台。即是见佛不见。佛言。汝云不见。自是汝知。他人不见处。汝如何得知。古人到这里。只可自知。与人说不得)。

  ([○@卍]二心境更观杂乱破三)。

  ([?(○/○)]一正破)。

  又则汝今见物之时。汝既见物。物亦见汝。体性纷杂。则汝与我。并诸世间不成安立。

  【疏】又若汝执见性是物。亦应彼物即是于见。如是则应汝见物时。物亦见汝。斯则人物如何分辨。物体见性。自然杂乱。物即是汝。汝即是物。世间一切俱不成立。如何名为安立谛耶([温陵云]诸世间。谓众生及器。通指有情无情也)。

  (△[真际云]见若为物。许汝见者。汝见亦须为他所见。是则体性杂乱。自他不分。情与无情。不成安立)。

  (△[直解]见若是物。则万物敌对。皆有体质)。

  (△[私谓]前文汝在门中。门能见不。又云。灯能有见。自不名灯。此言物亦见汝。此三义映望可思)。

  (○[引证][清凉疏]世界海唯约果说。世界安立海。通因通果。由起其因缘。能安法界故。亦是前二世界海。乃众生海。于法界安立。施设众生世界。故诸经论。皆说世谛为安立谛。然安立言。梵云奈耶。而义多含。或云理趣。或云方便。或云法式。或云法门。或云安立。故知即安立法式也)。

  ([?(○/○)]二显是)。

  阿难。若汝见时。是汝非我。见性周遍。非汝而谁。

  【疏】若汝现见物时。宛然分辨。阿难非佛。佛非阿难。此则世间显然安立。皆汝见性。周遍了知。此周遍性。若非汝真。复是何耶。故结云非汝而谁([真际云]见性虽同。各自受用。千灯一室。光岂有别。彼此相照。不相杂矣)。

  (△[孤山云]由真理本遍故。从真所起。见闻觉知六根之性。一一皆遍。今佛对机。且论见性遍耳。既了妄遍。自知真遍。以妄全真故)。

  (△[熏闻云]若汝见时。是汝非我。指见精也。见性周遍。非汝而谁。示真性也)。

  (△[论补云]于八缘还尽处。曰不汝还者。非汝而谁。于自然非物处。曰见性周遍。非汝而谁)。

  ([?(○/○)]三斥疑)。

  云何自疑。汝之真性。(结问真性)性汝不真。取我求实。

  [宗镜]若信入之时。自然洞滥。圆明了达之际。尚不因于心念。何况就他人而求自法。取彼眼以作圆通。数宝终不济贫。说食焉能得饱。但自亲到。顿入绝学之门。唯在发明。方达无为之旨【疏】责其不认也。此是汝之真性。能性于汝。谓性一切心也([温陵云]性汝者能性于汝)前云。汝身汝心。皆是妙明真精妙心中所现物。而不自识。却从他求。岂不迷倒。([孤山云]真性在汝。自不能知。翻取我言。以求其实)。

  (△[寂音云]马鸣言。一切如来。皆是法身。无有彼此差别。互相见故。世尊开示见不见之相者。即当了知真性。不当更求分别也)此之大意。明真见离缘。周遍法界。湛然常住。妙用无边。平等清净。体非差别。用释前文。云何得知。是我真性。

  ○[宗镜合释]见性周遍。湛然似镜常明。如空不动。万象自分出没。一性未曾往还。但随生灭之缘。遗此妙明之性。是以一切祖教。皆指见性识心。不从生因之所生。唯从了因之所了。相粗易辨。性密难明。且如正见相时。是谁为见相。以六尘钝故。名不自立。相不自施。以六根利故。强自建立。而为缘对。若能了境本寂。识自无生。则入平等真空。方谓究竟见性。故云。见性周遍。非汝而谁。故知明暗差别。是可还之法。(从八还去通释下段)真如妙性。乃不迁之门。若随物观。局大小之所在。(辨缩舒)若就性见。绝器量之方圆。(除方空)见性即成如来。于一毫端。见十方之宝刹。(转物)徇物即为凡庶。向真空里。现六界之狴牢。(迷己)变易在人。一性无异。迷悟由己。万法不迁。

  (◑四就疑难广释。蹑前文约缘广显真见子科。重生母科之第四科。是中又重生子科有五)。

  ([○@║]一破见性缩断疑。二破见性离身疑。三破因缘和合疑。四破见见非见疑。五破和合非合疑。今初文三)。

  ([?∴]一伸疑)。

  阿难白佛言。世尊。若此见性。必我非余。(领见性本来周遍)我与如来。观四天王胜藏宝殿。居日月宫。此见周圆。遍娑婆国。退归僧舍。秪见伽蓝。清心户堂。但瞻檐庑。

  【疏】叙见近远也。因前开示。虽了是真。泊观远近。不无疑惑。四天宫殿。与日月齐。同四万由旬。娑婆。此云堪忍。(楞伽翻能忍。汉言忍界。亦云忍土。一云杂会世界。悲华云。是诸众生。忍受三毒及诸烦恼。故名娑婆)大千界之都名。今举总显别也。(西域记云。索诃世界。三千大千国土。为一佛之化摄也)僧伽蓝摩。此云众园(西国呼寺为僧伽蓝。具云。僧伽蓝摩。译云众园。僧伽是能住之众。蓝摩是所住之园。故佛精舍名给孤独园)。

  (△[中川云]地论以观世界自相共相。为断疑因。如大千世界。大小轮围之所围绕。以大轮围为共相。如见娑婆国也。以小轮围为自相。如但瞻廊庑也。譬如镜智。虽知自共相而不能说。惟观察智能说。故有缩断等疑也)。

  世尊。此见如是。其体本来。周遍一界。今在室中。唯满一室。为复此见缩大为小。为当墙宇夹令断绝。我今不知斯义所在。愿垂弘慈。为我敷演。

  【疏】一界。初天也。一室。讲堂也。借力见宽。自力见狭。([补遗]前明以加被见初禅。乃小千之分齐。今指四天为初。则非借力)宽狭既着。缩断堪疑。以阿难未证真如。未发真用。佛随外相。对物辨真。既未亲证。故难领会。此之疑意。亦约外相以明缩断。乘前起难。以洗物情。

  ([?∴]二正破三)。

  ([○@(?∴)]一总斥其非)。

  佛告阿难。一切世间。大小内外。诸所事业。各属前尘。不应说言。见有舒缩。

  【疏】大小内外。对待假立。俱属前尘。能见真心。何舒何卷。故此总责。令知其非([孤山云]大如一界。小如一室。内外如墙宇夹断)。

  (△[温陵云]一切世间。根身器界之类。大小内外。一界一室之类。诸所事业。舒缩夹绝之类。总举万法。皆属前尘。与吾灵觉。自不相涉。是故前尘大小。见无舒缩)。

  ([○@(?∴)]二举喻释义四)。

  ([○@卍]一双问)。

  譬如方器。中见方空。吾复问汝。此方器中。所见方空。为复定方。为不定方。

  【疏】器喻前尘。空喻见性。空之方圆。喻疑见舒缩。

  ([○@卍]二双破)。

  若定方者。别安圆器。空应不圆。若不定者。在方器中。应无方空。

  【疏】方器中空。若定方者。除去方器。别着圆器。此处虚空。应无圆相。若言虚空不定方者。显是方器。无方虚空([海眼注]方器方空。圆器圆空。若定不定二俱非义)。

  ([○@卍]三合显)。

  汝言不知斯义所在。义性如是。云何为在。

  【疏】汝疑见性缩断。要在一义决定。见性之义。犹如虚空。虚空岂有方圆。而可在耶。此明真见周遍。无有方所。如彼虚空。故涅槃云。有常之法。遍一切处。虚空常故。无处不遍。如来亦尔。遍一切处。是故为常。无常之法。此有彼无。如来不尔。是故为常([孤山云]方圆因器。不在虚空。大小由尘。何关见性。是故责言。云何为在)。

  (△[寂音云]空体随器方圆。则空之体。非定不定之相也。世间前尘。大小内外。方圆器之譬也。见精。空体之譬也)。

  ([○@卍]四会释)。

  阿难。若复欲令入无方圆。但除器方。空体无方。不应说言。更除虚空。方相所在。

  【疏】入。达解也。若欲达解无方圆义。但去器之方圆。不可更除虚空方相。若欲达解无大小义。但去尘境大小。不可说言见性宽狭([孤山云]空性无动。宁有出入。因器去留。强云出入。故云若复令入无方圆等。空体无方。喻见性无二。以虚空无方圆可除。况见性无大小可还。惟言方者。义摄于圆)。

  (△[宗镜云]若能除器观空。自无方圆长短。知心是境。岂有高下是非)。

  (△[海印云]以八识现量。虽能圆现根身器界。见精未泯。犹存限量。未能圆照法界。故指内外大小成夹绝之见。若此量一破。相境两忘。但除器方。而本无方圆之空体现前。斯则圆明妙体。普照十方。故曰。若能转物。即同如来。乃至含受十方国土等)。

  ([○@(?∴)]三就疑难破二)。

  ([○@卍]一以延破缩疑)。

  若如汝问。入室之时。缩见令小。仰观日时。汝岂挽见。齐于日面。

  【疏】若汝执言。缩见成小。应可引见令伸。等到日边。挽引齐等。面犹边也。

  ([○@卍]二以续破断疑)。

  若筑墙宇。能夹见断。穿为小窦。宁无续迹。是义不然。

  【疏】窦。孔穴也。若执夹令见断。应可接令相续。若相接者。应有续迹([温陵云]既非可挽。定非可缩。既非可续。定非可断。义既不然。无容情计)。

  (△[寂音曰]此见精之力。谓有舒缩乎。则观月观檐。远近一览同时而至其处。谓无舒缩乎。则涴瓶之尘。虽微必察。翳月之滓。至大必昧。谓无断绝乎。则观水亦见鱼沙。而见之力。但止水际。不见鱼沙。谓有断绝乎。则水及鱼沙。同时俱见。无碍不碍。是知远近舒缩隔廓绝续。全是意言。自妄分别。于明了地中。任运建立。如指第二月。是阴是晴。是圆是缺。无有是处)。

  ([?∴]三会通二)。

  ([○@(?∴)]一迷心执境)。

  一切众生。从无始来。迷己为物。失于本心。为物所转。故于是中。观大观小。

  【疏】迷真性之己。成色心之物。色心既成。真性即隐。故云失于本心。前文云。能生诸缘。缘所遗者。境从心变。心随境转。故见大小之异。内外之殊。不能离缘观性。但知随境生执。故有前来。种种疑倒([天如云]前云认物为己。今言迷己为物。前乃就妄择真。且言物与己异。故斥自身。皆谓之物。今将会真融妄。应知万物皆己。而迷以为物。故云。失于本心。为物所转)。

  (△[王舜鼎曰]众生认物为己。遂尔迷己为物。自失居亭之主。甘为旅宿之人。所以观大观小。流转缘尘。若知是物非我。何至认物为己。若知是我非物。何至迷己为物。是以迷为物转。悟能转物。迷成凡小。都于大海认沤。悟即如来。普见一毛含土)。

  (△[海眼注]古德云。见一切法有。有自不有。自心计作有见一切法无。无目不无。自心计作无。但有心分别。计较自心见量者。悉皆是妄。观大观小。亦复如是)。

  ([○@(?∴)]二悟物同真)。

  若能转物。则同如来。身心圆明。不动道场。于一毛端。遍能含受十方国土。

  [宗镜引钞]若能转物。则同如来者。心外无物。物外无心。但心离分别为正智。正智即是般若。周遍法界。无有障碍。所以如来一一根门。遍尘刹土。乃至毛端而为说法。如今但得离念。便同如来真实知见(又云。转物者。物虚非转。唯转自心。以一切法。皆从分别生。因想而成。随念而至。金刚三昧云。法从分别生。还从分别灭。灭诸分别法。是法非分别。故知一切诸法。皆从分别识生。分别若亡。法非生灭。亦如法华三变土田。唯是变心。非变土耳)【疏】若了色心。因缘和合。虚妄有生。因缘别离。虚妄名灭。生灭去来。本如来藏。性真常中。求于去来迷悟死生。了无所得。则了妄唯真。无物可转。为真转物。背尘合觉。同诸佛矣。([吴兴云]楞伽云。未达境唯心。起种种分别。为物所转也。达境唯心已。分别即不生。若能转物也。则同如来者。肇师云。会万物以成己者。其唯圣人乎)。

  (△[温陵云]为物所转。如空随器变。若能转物。譬除器观空)身心圆明者。身圆明。则毛端现土。心圆明。则遍照法界。此乃悟物咸真。即成妙用。故下文云。我以不生不灭合如来藏。而如来藏唯妙觉明。圆照法界。是故于中一为无量。乃至坐微尘里转大法轮等。([吴兴云]毛含国土。正明无量为一。摄事成理。非从体起用。大品云。一切法趣一法。斯之谓也。下文理事双显。体用备陈。故有一为无量之言。尘中转轮之义。真际曰。既灭前尘。形量不立。一切即一。性乃圆成。斯亦节公之知言矣[私谓]此经前后二文。并是华严周遍含容。事事无碍法界。长水言悟物咸真。即成妙用。盖已先拣岳师理事体用。一往区别之旨。请从良导。生惑岐枝)。

  (△[温陵云]毛端国土。本非大小。含容之理。不假神变。但除情器。则廓尔现前也)。

  (△[融室云]身心虚幻。如性圆明。当处是诸佛成道之场。不须移步。于如性一毛端头。悉能摄受十方国土。此文不独为顿。实兼于圆)。

  (△[海印云]如初地菩萨。破分别二障。即发大愿。不离一毛端处。于一切毛端处。皆悉示现八相成道。转法轮。化众生。今相见二分既泯。识精圆明。十方国土。皎然清净。毛含十方。更复何疑。以迷一心真如。为阿赖耶识。变起相见二分。执取而为众生。所谓自心取自心。非幻成幻法也。今见分既泯。离一切身心执取。则相分自转为一心真如。法法皆真。前七识一齐顿转。元无次第先后。故能即同如来。所谓不取非无幻。非幻尚不生。幻法云何立也。此意幽潜。必须微密观照。乃能了知耳)然上诸文。俱约对境辨见。显不生灭。如对手之开合。身之迁变。境之可还。物之差别。鹿相而辨。密示生灭即不生灭。尚见外境是生灭法。今此会通。令了心之与境。皆是迷己所成。无心外法。可以相对。则法法皆如。尘尘咸遍。分明显示。令悟本真。同如来耳。下文纵有破诸疑难。一一随文会通。皆此意也。

  (经文。长水本知汝身中。有不灭耶。乾道绍兴二本。并作汝知身中)。

  (吾今将汝择于见中。一本作今吾将汝。身心圆明。温陵本作即心圆明。非是)。

  大佛顶首楞严经疏解蒙钞卷第二(之一)

  大佛顶首楞严经疏解蒙钞卷第二(之二)

  海印弟子 蒙叟钱谦益钞

  ([○@║]蹑前就疑难广辨科二破见性离身疑【疏】此疑因前佛令转物。则同如来。身心圆明。不了会通万法之旨。便谓如来令转前物。成我真见。物若是见。此则见性离身而有。故成此疑。文二)。

  ([?∴]一申疑三)。

  (卍一疑)。

  阿难白佛言。世尊。若此见精。必我妙性。今此妙性。现在我前。见必我真。我今身心。复是何物。

  【疏】若此物处见精。定是我之真性。显是此性。在我眼前。已离我体。此现前见。既是真我。现今身心。须不是我。复是何物([孤山云]向云迷己为物。乃至则同如来。是则所见山河。皆我妙性。故云现在我前。此领旨也([空印云]此指见精现量之光遍在山河者)见必我真等。由阿难尚存能所。所见既是真性。能见复是何物)。

  (△[温陵云]由前云。此精妙明。诚汝见性。复有两番难破。总明见性无殊。阿难领此。故云。今此妙性现在我前等。(雪浪解依温陵))。

  (△[私谓]现在我前。是阿难领旨之言。圆环二师解是也。阿难至是。已领悟见性周遍。妙精明性。现前皆是。岂有见性离身之疑。意云。向闻佛言。汝身汝心。皆是妙明心中所现物。今此妙性。既在我前。则我现今身心。又是何物乎。是则领妙性在前。欲指陈其与现在身心。如何妙合为一。而非疑此性之离身也。圆师谓尚存能所。盖古人咸疑阿难未了。故多料拣之词)。

  (卍二难)。

  而今身心。分别有实。彼见无别。分辨我身。若实我心。令我今见。见性实我。而身非我。

  【疏】若以现理而推。今此身心实有分别。缘于境界。彼在前见。且无别(彼列)识。(分别之别笔别切。与蹩同音。无别之别皮列切)分辨我身。彼若实有真心。令我见者。彼既真我。我应非我([孤山云]若谓身无见性。而今分别非虚。若言现前是见。彼之外物。实无心智。反辨我身。若彼外物。实是我心。现今能见。则成外物是我。内身非我)。

  (△[雪浪云]若实我心。令我今见。下文云。若实汝心。汝实见者。此问答句义。钩锁相应处)。

  (△[私谓]阿难此番疑问。诸师推度多端。唯宗通谓阿难见处似窥得寂灭现前之旨。庶几近之。盖阿难自请发明二性已来。对物徴见。重叠勘辨。乃至若能转物。身心圆明。悟知即此见精。周遍法界。所见山河。皆我妙性矣。此番呈解。乃是屈指飞光后。第二悟门也。曰见性现前。已将悟心遍十方。手持叶物矣。曰身心何物。已将悟父母生身。尘吹沤灭矣。根身心眼。玲珑迳漏。五阴之重担旋舍。二执之罥系渐除。由是佛举手指陈。再印如是。直至僧祇获身。即同见性成佛。大事了毕。去此不远。而近师更起臆见。谓其误认本性。始露病根。多见其不知量也。然则阿难谓见性现前。已了义乎。曰。以唯识通之。现前立少物。谓是唯识性。此妙性现前也。尔时住唯识。离二取相故。此无是非是也。故佛破云。见在汝前。是义不实)。

  (卍三结)。

  何殊如来。先所难言。佛能见我。唯垂大慈。开发未悟。

  【疏】设使彼见。能有分辨。何殊前难。汝既见物。物亦见汝。则诸世间。不成安立([温陵云]在前之见。若实我心。则彼实我而我非我。见在物而不在身。是物能见我矣。此皆即迷情而难问也)。

  ([?∴]二广破三)。

  (卍一如来破其疑三)。

  ([○@(?∴)]一标指其非)。

  佛告阿难。今汝所言。见在汝前。是义非实。

  【疏】前显诸法。故云若能转物。不了斯旨。妄谓见在眼前。虽形其言。实无其理([私谓]长水判阿难不了。直斥为妄。古师多执此见。学者须善会之)。

  ([○@(?∴)]二牒疑立理)。

  若实汝前。汝实见者。(牒)则此见精。既有方所。非无指示。

  【疏】设若眼前可见。应有处所可指。岂成真见。离名绝相([寂音曰]见精无相。岂有处哉。以有形之万象。现无相见精之明。喻如明珠之光。自照珠体。甚微细之智。不能分也。杂华云。破彼微尘。出大经卷。尘是有耶。则不言破。尘是无耶。则何用名以为尘。又曰。唯一坚密身。一切尘中现。身杂尘耶。不可言坚密唯一。不杂尘耶。何以言一切尘中现也。故曰若在汝前。乃至非无指示。此最深妙明了之旨)。

  ([○@(?∴)]三依理正破二)。

  ([○@卍]一约离物以推是见三)。

  ([?(○/○)]一推徴其体四)。

  ([│/○]一合观物象)。

  且今与汝。坐祇陀林。遍观林渠。及与殿堂。上至日月。前对恒河。汝今于我。师子座前。举手指陈。是种种相。阴者是林。明者是日。碍者是壁。通者是空。如是乃至。草树纤毫。大小虽殊。但可有形。无不指着。

  【疏】物象差异。巨细虽殊。形相既分。必归指示。

  ([│/○]二劝指见精)。

  若必其见。现在汝前。汝应以手。确实指陈。何者是见。

  【疏】见性若在汝前。便同物像可指。见性如何。

  ([│/○]三以理推徴)。

  阿难当知。若空是见。既已成见。何者是空。若物是见。既已是见。何者为物。

  【疏】诸像虽差。不离空有。故将二事。以辨是见也([温陵云]若空若物。总举色心诸法)。

  ([│/○]四使其明示)。

  汝可微细。披剥万象。析出精明。净妙见元。指陈示我。同彼诸物。分明无惑。

  【疏】披开。剥拆。析辨也。物象现前。洪纤咸见。应于此处。开析分辨。令此见精。分明出现。如诸物像。更无迷乱([定林云]清净性识。明妙性觉。合二不离。是谓精明净妙见元)。

  (△[温陵云]此见本乎妙精明心。故通言精。从心首出。故曰见元。依体指用。复曰精见)。

  ([?(○/○)]二答释不能)。

  阿难言。我今于此重阁讲堂。远洎恒河。上观日月。举手所指。纵目所观。指皆是物。无是见者。

  【疏】目观手指。但是经尘。于诸物中。不辨是见([标指]自日月宫。须弥半腹。观指万象。皆是外物。何处有见)。

  世尊。如佛所说。况我有漏。初学声闻。乃至菩萨。亦不能于万物象前。剖出精见。离一切物。别有自性。

  【疏】若如佛说。令指见精。分明无惑。至于证真大菩萨等。亦不能于诸物之中。分出其见。况我声闻初学者乎([定林云]相见为粗。性见为精。相见无性。性见无相。以无相故。无相非物。亦不离物。故不能于万物象前。剖出精见)。

  ([?(○/○)]三印成难辨)。

  佛言。如是如是。

  【疏】印其不能分出见性。

  ([○@卍]二约即佛以推非见四)。

  ([?(○/○)]一牒前无是)。

  佛复告阿难。如汝所言。无有精见。离一切物。别有自性。则汝所指是物之中。无是见者。

  【疏】既不能于物中。辨出见性。斯则所指咸物。无于是见。既无是见。应即非见。故下徴之([释文]无有精见。合论云。集解作无有见精)。

  ([?(○/○)]二徴此有非)。

  今复告汝。汝与如来。坐祇陀林。更观林苑。乃至日月。种种象殊。必无见精。受汝所指。汝又发明。此诸物中。何者非见。

  【疏】所指物象。既不是见。反应非见。若了唯真。更无是见非见。以不了故。随语生执。洎乎徴诘。冈知所从。向下会通。皎然可见。

  ([?(○/○)]三答释不知)。

  阿难言。我实遍见。此祇陀林。不知是中。何者非见。(先答不知也)何以故(何以下。释不知所以)若树非见。云何见树。若树即见。复云何树。如是乃至若空非见。云何见空。若空即见。复云何空。我又思惟。是万象中。微细发明。无非见者。

  【疏】若也树不是见。应离能见之外。见所不及。云何现今复见于树。又若此树即是于见。云何更名此以为树。空例此释([温陵云]若树非见。何能见树。若即是见。树当名见。云何名树)。

  ([?(○/○)]四印成难晓)。

  佛言。如是如是。

  【疏】如汝所见无非见者。无乃是乎([孤山云]即离二见。佛皆印成者。由见性非即非离。即离求定。定不可得。则此见性。宛然空华)。

  (△[温陵云]色空等象如虚空华本无所有。不可定指。故下文云。此诸物象与此见精。元是菩提妙净明体。云何于中有是非是)。

  (△[寂音云]若空若树二节之文。此密语也。深味而细观之。两者同一寂灭。何以知之。以树见不可分故。此世尊密意。而阿难自悟明之也)。

  (△[私谓]若空是见一节。世尊为阿难说法。若树是见一节。是阿难自说法也。师资说听。啐啄同时。如印印文。不差毫发。如来欢喜赞叹。重印如是。于大众中。已受显记。如来印其随语生解。而注家责其随语生执。则岂非后人之诃斥阿难。过于如来倍蓰耶。又如屈指飞光。如来才有讯问。阿难随答。无开无合。无止无动。机缘交激。真如箭锋鞭影。若在禅门。便成就推禅床。夺拂子。一等勘验公案。楞严会上只是等间问答。平平点示而已。阿难于此经中。三关呈悟。便获法身。永明谓与观音入流亡所。同是顿悟。而近师循声问影。交相贬剥。寂音言密语悟明。亦少为尊者洗发也)。

  (卍二大众失其守)。

  于是大众。非无学者。闻佛此言。茫然不知是义终始。一时惶悚。失其所守。

  【疏】能见所缘。俱为劳相。是非即离。咸是缘尘。既法空之慧未开。智障之惑难破。是见义既失。非见理复乖。终始难明。守归何所。由是非无学者。一时惶悚([真际云]向叙心境各别。相见历然。今蒙一异推之。是非不决。心无所措。于是茫然)。

  (△[吴兴云]大众始闻见性非物。佛印如是。终闻见性是物。佛又印如是。茫然不知终始二义。何所归耶。下文文殊叙云。若是见者。应有所指。若非见者。应无所嘱。而今不知是义所归。则知终始。定指此二义)。

  (△[寂音云]众生意识。处处能缘。不能缘于般若。故曰般若如大火聚也。此会一时。意识方缘是非是二者之义。而是二者之义。自体不存。如来恐其退堕。特说其五语。坚彼信力也)。

  (△[私谓]大众惶悚。文拣阿难。故知阿难领悟。如来印可。结集者已具有眼目。但后人不许耳)。

  (卍三法王安其意)。

  如来知其魂虑变慑。(变动慑惧)心生怜愍。安慰阿难。及诸大众。诸善男子。无上法王。是真实语。如所如说。不诳不妄。非末伽梨。四种不死矫乱论议。汝谛思惟。无忝哀慕。

  [资中]世间王者。尚无二语。何况法王。亲证而说。故曰如所如说。佛有五语。真语。实语。如语。不诳语。不异语(无伪曰真。称理曰实。不变曰如。心境相应曰不诳。悬见未然曰不异)。

  (△[熏闻云]金刚五语无不妄。此无不异。由不妄故。所以不异)。

  (△[荆公云]佛真语。与二乘共者也。实语。与菩萨共者也。如语不共。无实无虚。无虚故不诳。无实故不异。今言不妄者。妄以对真得名。所谓真。直一如而已。则无实亦妄。故如所如说。乃名不妄。如所如者。所谓如如)【疏】知时知机。应根而说。岂同外道。不死矫乱。四种矫乱。至下当辨。此意所明。是非双离。心境俱融。显真妙体。无戏论相。故令谛而思惟。不须心辱哀慕([定林云]哀慕。犹见怜。弟子所以仰慕本师者。以闻道也。今不能思惟。恐辱其所以见怜之意耳)。

  ([?∴]三会通二)。

  (卍一文殊旁为请问二)。

  ([○@(?∴)]一述意叙疑)。

  是时文殊师利法王子。愍诸四众。在大众中。即从座起。顶礼佛足。合掌恭敬。而白佛言。世尊。此诸大众。不悟如来发明二种。精见色空。是非是义。

  【疏】大众茫然。不知所措。虽闻安慰。令谛思惟。智慧不明。罔解所问。文殊智德。旁为发机。先叙不悟。后方请示。言二种者。谓于色空之上。辨于精见。是与非是之二义也(二种。真际谓精见色空。孤山谓是非是义。竹庵补遗。依长水疏。谓即前析精见于色空。为即为离。是非是义之二种也)。

  ([○@(?∴)]二腾疑请示)。

  世尊。若此前缘。色空等象。若是见者。应有所指。若非见者。应无所瞩。而今不知是义所归。故有惊怖。非是畴昔善根轻鲜。唯愿如来。大慈发明。此诸物象。与此见精。元是何物。于其中间。无是非是。

  【疏】自是是非难明。非谓善根鲜少。阿难前云。无是见者。无非见者。如来一一印许。意令于真法界。达无是非。及至魂虑变慑。又嘱汝谛思惟。深欲令了法界一相。文殊愍众。请佛明示。此见与缘。元是何物。无是非相([王舜鼎曰]阿难云。我今身心。复是何物。文殊启请云。愿如来发明此诸物象。与此见精。元是何物。悟得此物。则物象我体。元是一个。更无是非二相可言)。

  (○[合释][补遗云]此中历简缘见。有四段文。初还不还。显真性常住。次物非物。显见性周遍。三遍非遍。显见性摄法。四是非是。显见性融妙。然则见性不还故常。常然后体遍。体遍然后摄法。摄法乃至于融妙。妙则理极。不可有加。继之绝待而已)。

  (卍二如来正与会通三)。

  ([○@(?∴)]一显诸法唯真是非双绝)。

  佛告文殊及诸大众。十方如来。及大菩萨。于其自住三摩地中。

  [宗镜]若未自住三摩地中。不信心外无法。以分别智。解心不亡。但缘他境。未住自地。如首楞严经。自住三摩地(云云)。所云大菩萨者。即八地已上。若八地菩萨。尚心外见净土。以智缘理。不名自住([首楞严三昧经云]佛说是三昧。非九地已下菩萨及二乘人能知。唯受职菩萨之所能得)【疏】自住之定。即首楞严三昧也。诸法如幻。法界一相。起信云。诸佛已离业识。无自他相见。登地已上。分证此法。亦如佛见也([手鉴云]凡诸三昧。皆有三相。谓入住出。五识对境。意从门出。远境护根。意识却入。此通权小。今唯一心以明三相。即照之寂名入。即寂之照名出。入已未起名住。非权小所得。故复名自)。

  (△[桐洲注]佛及大士。自住三摩地。名等持法界。观慧地中)。

  (△[直解云]以自觉智。常住首楞严大定。故云自住。所谓那伽常在定。无有不定时)。

  (○[引证][金刚三昧经云]法云地菩萨。住首楞严三昧。其心淡泊。安住不动。犹十五夜月。圆满可观。明相具足。住是三昧已。修百三昧。然后乃入金刚三昧。如牟尼珠。光光相照。入首楞严三昧海。所有智慧。如空中日。诸烦恼海。如微烟障)。

  见与见缘。并所想相。如虚空华。本无所有。此见及缘。元是菩提妙净明体。云何于中有是非是。

  【疏】见谓识体。见缘即根。是增上缘。能生识故。所想相即境也。是所缘缘。牵生识故。下文云。想相为尘。识情为垢。或可见即是根。见缘即境。所想相即识。此根境识。即十八界。摄一切尽。(桐洲温陵。皆依长水次义)即龙树四句中。因缘所生法也。此根境识。(疏亦蹑次义解)从妄心有。其体元无。如空中华。翳病故见。下文云。见闻如幻翳。三界若空华。此则我说即是空。虽如幻华。本无其体。世俗谛中。说名根境。即亦名为假名。(释此见及缘一句)诸法无体。不觉故有。不觉即觉。元是菩提。起信云。念无自相。不离本觉。若离觉性。则无不觉。下经亦云。见与见缘。似现前境。元我觉明。即亦是中道义也。文殊前问。此诸物象及此见精。元是何物等。故佛答云。元是菩提妙净明体。此则显一真法界。离性离相。圆收诸法。无不是如。云何更说是见非见。([融室云]见及缘既归如体。咸没其名。如何于妙净体中。论是非是)即洗涤前来缘尘辨见。或见或尘。是非之相。若不以三昧遣荡。何能契此一如。故净名息言。意在于此([二楞云]华严云。法性如虚空。佛法于中住。妙净明体。本无相见二分。是业识妄现。诸佛菩萨。自住三昧。相见尚不可得。何是非之有)。

  (○[引证][宗镜云]凡言中者。有二种中。一但中。二圆中。首楞严明八还义。若㭊前尘。见无还处。见性独妙。但中也。见与见缘。元是菩提妙净明体。云何于中有是非是。此圆中也。空假即中。但中也。中即空假。即是圆中。不但中也)。

  ([○@(?∴)]二引文殊为例二相元无三)。

  ([○@卍]一引例二)。

  ([?(○/○)]一例)。

  文殊。吾今问汝。如汝文殊。(一问真文殊)更有文殊。是文殊者。(二问是文殊)为无文殊(三问无文殊)。

  【疏】佛意问云。如汝文殊。是一体性。(一问)吾欲于此。更立是名。为是文殊。(二问)复欲于此。立一无名。为无文殊。(三问)为得已否。意显一真体上。不立是名。不立无相。是即对非以立。无即待有而称。是非有无。戏论之见。岂会一真。前约观门。无是非相。唯证乃真。若不指事以明。未证如何领解。故托文殊。以明一相([补遗云]此有相待绝待二意。佛只问真文殊外。为有为无。有则有是非真妄之异。相待也。无则唯一文殊。是非从何而生。绝待也)。

  ([?(○/○)]二答)。

  如是(领旨)世尊。我真文殊。(答一问)无是文殊。(答次问)何以故。若有是者。则二文殊。(释无是所以)然我今日。非无文殊。(答三问)于中实无是非二相。

  【疏】先答无是。若立是者。即须对非。便有二相。故云则二文殊。次答无无。若立无者。即成断灭。将何名为真文殊体。但于真体。无是非相。亦不可说真体全无。见之与缘。同是一真。故无二相也(长水立二问二答。吴兴立三问三答。大意则同)。

  (△[真际云]若立二身。即有是非之相。既唯一体。终无对待之名)。

  (△[吴兴云]真无是非。是非由妄。若谓色空是真见者。斯乃从妄辨真。对于无妄之真。则成二义。故曰。若有是者。则二文殊。若谓色空非真见者。其如妄境。全体是真。故曰。然我今日非无文殊)。

  (△[补遗云]故真文殊无二文殊。绝待也。若有是者则二文殊。相待也。今日非无文殊。即前言我真文殊。欲于绝待中。示无是非之相。故覆疏之也)。

  (△[旁论云]华严偈曰。若有知如来。体相无所有。修习得明了。此人疾作佛。疏曰。言疾作佛者。约文殊门。情尽理现。即名作佛。此经我真文殊。无是文殊。乃至出指非指等。岂非情尽理现。示文殊疾作佛之门耶)。

  ([○@卍]二合显)。

  佛言。此见妙明。与诸空尘亦复如是。本是妙明无上菩提净圆真心。妄为色空。及与闻见。

  【疏】此见及缘。皆是妄心分别故有。说何为是。而更立非。若了法界一相。咸是一如。即同文殊。无是非相。故云亦复如是([标指]一切幻化。皆生觉心)。

  (△[补遗]本是妙明。合上真文殊。妄为色空。合上更有文殊。色空既立对待潜生。若知本是空华。绝待于兹显现)。

  ([○@卍]三重喻)。

  如第二月。谁为是月。又谁非月。文殊。但一月真。中间自无是月非月。

  【疏】本唯一月。未曾有二。病眼不了。二相俄生。既知第二无体。更欲名谁为是月非月([吴兴云]前举第二月。别喻见精明元。今通喻色空及与闻见也。适言是月。捏目所见。适言非月。影不离真。皆言谁者。责问之词。捏影若亡。是非何在)。

  (△[补遗]第二月。是相待义。合二文殊。但一月。是绝待义。合真文殊)。

  ([○@(?∴)]三指妄显真结成得失)。

  是以汝今。观见与尘。种种发明。名为妄想。不能于中。出是非是。由是真精。妙明觉性。故能令汝。出指非指。

  【疏】妄想若存。心境难脱。故不能出是非是相。若一念不生。前后际断。唯一妙觉。湛然周遍。于中更无是相非相。指。即是见也。非指。即非见也。但文变耳(然文字法师。困于章句。竟不能通一相一味者。莫不竞执空华。争驰二月。攻乎异端。彼我天隔。苟能居一切时。不起妄念。于诸妄心。亦不息灭。住妄想境。不加了知。于无了知。不辨真实。斯则随顺觉性。云何更容是非相于其间哉[吴兴云]物为所指。见非可指。真性俱离。故云出指非指)。

  (△[定林云]不能出是非是者。见二法故。令汝出指非指者。知一性故)。

  (△[无尽云]种种发明。是非锋起。孤光迥照。迥出指陈)。

  (△[论补云]由精明妙觉明性。超彼诸所有相。故名曰出)。

  (△[温陵云]观见尘而发明。如以指喻指。终沈妄想。由精真而发明。如以非指喻指。可离分别)。

  (△[雪浪云]润文者。借庄子齐物论之文。彼云。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万物一指也。正见泯绝是非。故云出指非指)。

  (△[王舜鼎曰]出指非指。所谓见月忘指也)。

  ([○@║]三破自然因缘疑二)。

  (◑一破自然二)。

  ([?∴]一伸难三)。

  (卍一外计同真难)。

  阿难白佛言。世尊。诚如法王。所说觉缘。遍十方界。湛然常住。性非生灭。与先梵志娑毗迦罗。所谈冥谛。及投灰等诸外道种。说有真我。遍满十方。有何差别。

  【疏】觉之缘由行相也。周遍无生。即是其缘。([吴兴云]觉谓菩提。缘即色空闻见等。领前文云。此见及缘元是菩提妙净明体)。

  (△[温陵云]觉缘。即见性。能见明暗通塞等。遍缘一切。无乎不在者。前文云。见性周遍。非汝而谁。身心圆明。遍含国土。即觉缘在十方界。常住不灭)婆罗门。此云梵志。或净志。(亦云净行。肇曰。其种别有经书。以道学为业。应法师云。承习梵天法。自云其种从梵天口生。四姓中胜。独取梵名。金七十论。谓有外道。名劫毗罗。从空而生。自然四德。造十万偈。为六师之元祖。故曰先梵志)投灰等。即苦行外道。裸形拔发。鞭缠棘刺。五热炙身也。(娑毗罗修䳕鸠行。一切投灰等是其遗种)我遍十方者。此外道不知阿赖耶识。为界趣生本。含藏种子。惑润受生。遂计身中有一神我。常在不灭。处处受生。遍十方界。彼之所说计我。行相似滥真觉。故云有何差别([宗镜云]外道不达诸法。因缘和合成诸蕴。凡有所为。皆是蕴阴。便于蕴上。执有实我。受用自在。名为神主。于似常似一相续之中。说有神性。是外道我。若了内外和合因缘所成。唯识所变。似境所现。即第八识。任持不断。似有相续。即佛法义。外道不知。将为实有。迷无性之理。执身见之患)。

  (△[楞伽第二]大慧白佛。世尊同外道说我。有如来藏体。佛告大慧。我说如来藏。不同外道所说之我。释曰。此难如来。若说有如来藏。是违上一切修多罗皆应说空。即同外道说有神我。阿难今亦引楞伽义。蹑大慧神我之难也)。

  (△[私谓]迦毗罗立二十五谛。一者从冥初生觉。名为冥谛。亦云世性。亦曰自然。无所从故。第二十五谛为神我。神为主常。觉性处中。不坏不败。摄受诸根。阿难初举冥谛。冥谛。即自然也。次举神我。自然之主谛也。神为主宗。觉相处中。非觉缘而何。不坏不败。摄受诸根。非遍十方界。常住不灭而何。金七十论云。知二十五谛。为正遍知。明缚与脱。不由干我。言我解脱者。约自然脱耳。故知阿难并举冥谛神我。皆自然计也。诸家判冥谛神我为二计。谓说神我。则滥觉缘遍界。说冥谛。则滥性无生灭。此计宗不清之过也。又按数论。二十五谛。从冥初生觉等。是因缘义。由此自性。合三德故。是和合义。又无缚脱。无转轮生死。是自然义。数论一师。具足三法。迦毗罗是六师之元祖。冥谛是外人之总计。阿难初举冥谛。但计神我自然。次下广破自然和合。由是外论邪宗。乃为倾巢伐穴也)。

  (卍二自语相违难)。

  世尊亦曾。于楞伽山。为大慧等。敷演斯义。彼外道等。常说自然。我说因缘。非彼境界。

  【疏】佛为大慧说楞伽经。明诸因缘。破彼外道。执自然见。因缘之义。非是外道所知境故([真际云]彼经第二。大慧举佛昔说如来藏性。与外道计我何别。佛述真我。为断愚夫畏无我句。故说如来藏性。不同外道之我。(外道计有神我畏佛说无我句故世尊有时亦说真我不全说无我)又为破外道自然。说有因缘。依世间相。分别缘起。今引次义为难)。

  (△[私谓]外人立冥谛自然。神我常住。神我自然。即一计也。上文并列二谛。此则单举自然。但破自然。神我不立矣)。

  (○[引证][宗镜云]佛法正道。皆从缘生。故云心法四缘生。色法二缘起。若执不从缘生者。悉属外道自然邪见。若能明了世间因缘之法。方乃见无生之旨)。

  (△[清凉云]无因论师。说一切万物。无因无缘。自然生。自然灭。此则无因为自然也。一切诸法。缘会而生。缘离则灭。未有不从因生。情非情境。皆从因生。而言无因。乃成大过。谓不应生物。则合常生。石女则生儿。龟毛亦应生物。不修万行。应得涅槃。则世出世间。一时俱坏。故无因过。过莫大焉。离佛法外。千般异说。不出邪因无因。说一正因缘。无计不破)。

  (卍三双结请开示)。

  我今观此。觉性自然。非生非灭。远离一切虚妄颠倒。似非因缘。与彼自然。云何开示。不入群邪。获真实心。妙觉明性。

  【疏】今观觉性。本是无生。离诸虚妄。有似不同楞伽所说。与彼外道自然执见。如何分辨。此不知如来随宜说法。在楞伽时。为破外道。不了业种熏习。感外增上。遂即妄计乌自然黑。鹤自然白等。([标指]计执神我为常住。不知业种含藏八识之内。随善恶业缘。受报好丑。便谓鹤白乌玄。松直?曲。皆自然也。遂立自然之宗。颂曰。谁开河曲堆山原。谁削荆??禽兽。世无一物能生者。是故诸法皆自然)故佛说有因缘。约世间相。缘起道理。今此直明一真法性。岂同因缘。随他意语耶([吴兴云]阿难言。我今观此觉性自然。即是观前觉缘之性。遍十方界。湛然常住等。所言遍者。亦自然遍耳。今之觉性自然。似非昔之因缘。则与外道之自然。如何分别耶。对他相滥虽有三名。自己所疑秪一自然。自然若破。冥谛神我复何滥欤)。

  (△[私谓]阿难曰我观此觉性之自然。未敢克定非佛说之因缘。与克定非彼外人之自然。两楹未决。故致似言。佛直诃云。汝犹未悟。惑为自然。此所谓决定答也。就佛诃语。阿难计宗了矣。节圆环师。贴文未顺。苕溪依长水疏通为允。而寂音谓阿难掩露其词。阳纵以同世尊。阴夺以归宿于自然。斯则巧累俊伤。岂直心酬问之义耶)。

  (○[通释]真际云。与彼自然即合彼自然也。孤山云。与者类也。二师训与字皆未当。温陵云。似非因缘。及彼妄计之自然。阿难既判明妄计。佛何复诃惑为自然耶)。

  ([?∴]二正破二)。

  (卍一牒疑审定)。

  佛告阿难。我今如是。开示方便。真实告汝。汝犹未悟。惑为自然。阿难。若必自然。自须甄明。有自然体。

  【疏】示方便者。约理约事。就喻就境。一一无非显真实性。([温陵云]即自住三摩地等文)尚此不了。迷作自然。若是自然。必须有体。如何甄别([寂音云]是非是义。意处收法也。阿难闻此见精明体。出乎是非是义。则意不能取。如枯木有华。如水有尘。则迷以为自然。故曰汝犹未悟等)。

  (△[私谓]清凉引瑜伽第七。谓见世间无有因缘。起无因见。立无因论。此则无因为自然。非别有物。佛言自须甄明。有自然体。正破其无体也。有师言。外道不了性空。计有一物为自然体。此未核论意也)。

  (卍二就缘推破二)。

  ([○@卍]一徴)。

  汝且观此妙明见中。以何为自。此见为复以明为自。以暗为自。以空为自。以塞为自。

  【疏】自然之体。为何所在。故约四境以问。显体无得。

  ([○@卍]二破)。

  阿难。若明为自。应不见暗。若复以空为自体者。应不见塞。如是乃至诸暗等相以为自者。则于明时见性断灭。云何见明。

  [悫公玄赞]庆喜所疑唯约真体。如来何故。约相而破。然一体凝然。理无能所。既兴能计。必有所缘。缘则约相方生。离相必无缘理。是以假缘推自。自且不成。相息心亡。永袪邪计【疏】若四境即是见之自体。则互相乖反。为自不成。随属一境。即不见三。今汝不然。云何妄执[宗镜]若执此性是自然者。应须现推自然之理。且如本性。以何法为自体故知恒常之性。不逐缘生。若随明暗幻化之法。以为自体。明暗等法。缘散之时。此性应随断灭([定林云]凡言自者。非无所从生。又必有他为对。但一性耳。即非自然)。

  (◑二破因缘二)。

  ([○@║]一翻前为难二)。

  ([?∴]一伸难)。

  阿难言。必此妙见。性非自然。我今发明。是因缘生。心犹未明。咨询如来。是义云何合因缘性。

  【疏】既非自然。必是因缘。因缘之义。无常生灭。此有彼无。体非周遍。岂同觉性。湛然常住。圆满十方。行相相违。故云云何合因缘性([孤山云]如佛昔说。正因缘义。未知妙见。云何符合)。

  ([?∴]二正破二)。

  (卍一破因义)。

  ([○@卍]一徴)。

  佛言。汝言因缘。吾复问汝。汝今因见。见性现前。(牒前汝见在前)此见为复因明有见。因暗有见。因空有见。因塞有见。

  【疏】以境为因。有此见性。故云因见。还以四境。徴其见因。

  ([○@卍]二破)。

  阿难。若因明有。应不见暗。如因暗有。应不见明。如是乃至因空因塞。同于明暗。

  【疏】四境相违。一三互阙。为因不成([标指]若因明境有见。应不见于二境)。

  (卍二破缘义二)。

  ([○@卍]一徴)。

  复次阿难。此见又复缘明有见。缘暗有见。缘空有见。缘塞有见。

  【疏】因亲缘疏。分为二门。互相违破。四义徴讫。

  ([○@卍]二破)。

  阿难。若缘空有。应不见塞。若缘塞有。应不见空。如是乃至缘明缘暗。同于空塞(如文)。

  (△[孤山云]因略空塞。缘略明暗。佛言之巧。相例可知)。

  (△[熏闻云]如因明有见。则境亲而根疏。若缘空有见。则根亲而境疏。因缘皆对境破。不对根破者。以境有明暗空塞。推简为易。根无此相。故不破之。又则阿难见性。未脱前尘。由于前尘而生转计。如云。汝今因见。见性现前等。是故所破。并从境说)。

  (△[寂音云]譬如宝镜。种性清莹。有翳有拭。有开有掩。其翳。非暗与之。其拭。非明与之。其开。非空与之。其掩。非塞与之。暗明空塞不常。种性有常。故如来示见精明性。具能容受明暗空塞四种缘尘。此宝镜似之)。

  ([?∴]三会通二)。

  ([○@(?∴)]一亡相显法)。

  当知如是。精觉妙明。非因非缘。亦非自然。非不自然。无非不非。无是不是。离一切相。即一切法。

  【疏】所亡之相。通有八句。谓因缘也。自然也。是也。非也。此四是病。非因缘。非自然。非是。非非。此四是药。经文从非因缘下三句。双亡因缘自然之药病。谓非因缘。非自然。非不因缘。(补句)非不自然。不因缘义。在自然中也。([通释]疏意正谓经文具足。不烦补句耳。融室广注云。妙明见性。湛然清净。岂属因缘。自然。亦无不自然相。有师云。非因非缘。遣因缘也。非自然非不自然。迭遣自然也。二解意亦相通。吴兴谓不言非不因缘者。以此中正破因缘。姑且置之。恐语佛未应穿凿如此。又云。非正因缘。非外自然。又以非不非配因缘。是不是配自然。竹庵辨证。更益支离。今并不取)无非下二句。双亡是非之药病。谓无非无不非。无是无不是。药病双亡。无迹可滞。心行处灭。言语道断。故云离一切相。以前诸相。皆是虚妄。遍计执故。([温陵云]叠拂遍计。直示精觉也。因缘自然。是非等相。皆是妄情。遍计分别。精觉妙明。本无是事。故曰离一切相)精觉妙明。非别有体。但于诸法。远离前来虚妄遍执。即是圆成妙觉明性。(遍计既离。则圆成实体。触处现前。故曰即一切法。祖师谓但离妄缘。即如如佛。又云。是非已去了。是非里荐取。皆此意也)故起信云。是故一切法。从本已来。离言说相。离名字相。离心缘相。乃至唯是一心。故名真如。唯识亦云。此诸法胜义。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识实性。又云。圆成实于彼。常远离前性。下经广辨。须预此知([融室云]离一切相。心真如门。即一切法。心生灭门)。

  (△[鹤林云]有无四句。是非四句。圣凡等一切诸法。乃至一尘。皆具四句。则无边四句。俱不能着。故云离一切相。又恐离相沈空。从死发活。故转拂之云。即一切法)。

  ([○@(?∴)]二结责滞情)。

  汝今云何。于中措心。以诸世间。戏论名相。而得分别。如以手掌。撮虚空摩。秪益自劳。虚空如何随汝执捉。

  【疏】因缘自然。皆是世间戏论名相。如何以此于真觉中。举心分别。如下云。汝暂举心。尘劳先起。名相手掌。摩真觉空。劳黩自为。一无所益([温陵云]精觉不可措心。如虚空不可措手)[宗镜]因缘自然。皆是世间言论。有无真俗。悉是分别识心。应须亲到。不俟更言。如镜照容。直须心口相似。如鱼饮水。方能冷暖自知。若不直见其事。欲以意解情求。如持兔角弓。驾龟毛箭。以无手人。拟射须弥山。似压热沙油。点无灯火。贮漏卮内。欲破铁围昏。徒役狂劳。终无是处。

  (○[引证][智论云]世间众生。自依见。自依法。自依论议。而生诤竞。戏论即诤竞本。戏论依诸见生。诸有戏论者。皆是无智。何以故。各各不相受法故)。

  (△[清凉疏云]上来体性寂灭遣有。身相具足遣无。非合不合。双遣有无。而复谓佛是非有非无还成戏论。中论偈云。如来过戏论。而人生戏论。戏论破慧眼。是皆不见佛。青目释云。戏论名忆念。分别有此彼。言是人为戏论。覆慧眼故。不见如来法身。又瑜伽九十五。有六种戏论。一颠倒戏论。二唐捐戏论。三诤竞戏论等)。

  ([○@║]二引经为难二)。

  ([?∴]一伸难)。

  阿难白佛言。世尊。必妙觉性。非因非缘。世尊云何常与比丘宣说见性。具四种缘。所谓因空因明。因心因眼。是义云何。

  【疏】此依俗谛。具缘能见为难。唯识说九缘。此唯出四。([孤山云]今经及涅槃。但明四种。广略异耳)约小乘义。减大五缘。心即分别缘也([谷响云]唯识九缘。一空。二根。三明。四境。五作意。六种子。七分别。八染净。九根本。加等无间缘成十。今经因心即分别缘。因眼即根缘也)。

  (△[标指]唯识颂云。眼识九缘生。谓种子为因缘。与五生起为增上缘。牵境为所缘缘。第八识为根本缘。第七识为染净缘。第六识为分别缘。空缘。明缘。根缘。今所减者。种子增上所缘根本染净五识也)。

  (△[清凉疏钞]言四缘者。即是小乘。一空。二根。三境。四作意。故智论云。尔时耳根不坏。声在可闻处。作意欲闻。情尘意合。即耳识生。随耳识生。即意识生。方能分别种种因缘。方得闻声。释曰。声在可闻处。即空。二即作意。情即是根。故中论内诏六根品为六情品。古云。根含识义。目之为情。尘即是境。意即意根。加此为五。发生耳识。言耳识生。即意识生。即意识同时分别。非是缘也。若约分别声尘。即同时意识。亦是缘也。种种因缘得闻。总结上也。言八缘者。若于前四上。复加于四。谓一空。二根。三境。四作意。五根本。依第八识。六染净。依第七识。七分别。依第六识。八种子为因缘依。诸有为法。皆托此依。离此因缘。必不生故。分别依者。即第六识。染净依者。即第七识。根本依者。即第八识。根即同境依故。唯识第四。由此五根。俱有所依。定有四种。谓五色根。六七八识随阙一种。必不转故。同境分别。染净根本。所依别故。如有偈云。眼识九缘生。耳识唯从八等。释曰。眼九缘者。复加于明。闇中无见故)。

  (△[宗镜云]问一切之法。皆藉缘生。八识之中。各具几缘。答眼具九缘。一空缘。谓空疏无物障碍于前境故。谓无障碍引发生起。能缘识故。二明缘。谓光明离暗相故。分明显了。开辟引导。能缘识故。三根缘。谓自眼根。为所依故。四境缘。谓能缘识。为所缘故。牵生引发。能缘识故。五作意缘。发作心意。能生起故。于心种位。警令生现。于现行位。引心至境故。六根本缘。谓第八识与其根等识而为根株。作元本故。与前七识。为所依故。七染净缘。谓第七识与前六。皆为染净所依故。八分别缘。谓意识种子。分明了别于前境故。九种子缘。谓眼识种子。能生现故。若加等无间缘。于前八识。各添一缘。眼即具十缘等)。

  (△[二楞云]世尊昔说眼识。以第八识心为根本缘。空明眼三。是增上缘。法相宗中。但说眼识从四缘生。岂说觉性从四缘生耶)。

  (○[贺中男曰]诸家见阿难问处。一曰悟妙明心。元所圆满。一曰若此见精。必我妙性。一曰必妙觉性。非因非缘。遂责阿难认误见性为妙觉性。然则阿难前问。若此见性必我非余。亦误认耶。世尊明真心。先指见性。阿难因见性。悟明真心。随顺佛语。冲口成文。自是如此。阿难至此。已知有识精元明。为不生灭心。然真月未现。世尊指出见见之时。见非是见。见犹离见。见不能及。使亲见如来藏性本体。乃会阴界处入。销归如来藏中。所谓但一月真。更无是月非月。至此识精真心。始会为一。不须暂借识精。以显真心也)。

  ([?∴]二正破二)。

  ([○@(?∴)]一总示双徴)。

  佛言阿难。我说世间诸因缘相。非第一义。

  【疏】说第一义。故非诸相。今以世谛因缘为难。如说镜体明净。以像差别为难。于理如何([入楞伽云]第一义谛。即圆成实性[第一义空经云]眼等以第一义谛故无。世谛故有[肇公曰]第一义。谓诸法一相义也。虽分别诸法。而不乖一相)。

  (○[引证][止观云]从因缘生。不自在故空。若法实有。是不应从因缘生。何以故。若因缘中先有。因缘为无用。若因缘中先无。因缘亦无所用。譬如乳中若先有酪。是乳非酪。因酪先有故。若先无酪。如水中无酪。是乳亦非因。若无因而有酪者。水中何以不生酪。若乳是酪因缘。乳亦不自在。亦从因缘生。乳从牛有。牛从水草有。如是无边。皆有因缘。以是故。因缘中果。不得言有。不得言无。不得言有无。不得言非有非无。诸法从因缘生。无自性。如镜中像)。

  阿难。吾复问汝。诸世间人。说我能见。云何名见。云何不见。

  【疏】徴审世谛。见与不见之由。

  ([○@(?∴)]二别答双难二)。

  ([○@卍]一答)。

  阿难言。世人因于日月灯光。见种种相。名之为见。若复无此三种光明。则不能见。

  【疏】此举由一明缘。以答见种种相。世间之法。假因托缘。方始名见。非是离相湛然之见。如下文云。缘见因明。暗成无见。不明自发。则诸暗相永不能昏([温陵云]因三种光而后能见。名和合相。非真见证)。

  (△[二楞云]谓见与不见。皆由因缘。此则见性从因缘生。故蹑破之)。

  ([○@卍]二难二)。

  ([?(○/○)]一正难)。

  阿难。若无明时。名不见者。应不见暗。若必见暗。此但无明。云何无见。

  【疏】若无明相。名不见者。暗时无明。应不见暗。若实见暗。只可说无明相。(无日月灯之明相)不可说为无见。

  ([?(○/○)]二反难)。

  阿难。若在暗时。不见明故。名为不见。今在明时。不见暗相。还名不见。如是二相。俱名不见。

  【疏】若汝执言。虽然见暗。只名不见者。以不见明故。此牒计也。次即破云。今虽见明。亦合名为不见。以不见暗故。若立见明为见。见暗亦合名见。若立见暗为不见。见明亦合名不见。故云俱名不见([标指]一破一切破也。一成一切成也)。

  ([○@(?∴)]三结成俱见)。

  若复二相。自相陵夺。非汝见性。于中暂无。如是则知。二俱名见。云何不见。

  【疏】明暗自有相陵。见性未曾移动。斯则见明见暗。俱名为见。不可说言见暗之时。名为不见([标指]明显暗隐。暗显明隐。真见湛然。云何不见)。

  (△[交光云]暗中有见。尚不因眼。何假空明。多缘分别。显一暗见。四缘都破)。

  (△[吴兴云]此与初卷盲人睹暗。见性是同。所破有异。前显见性是心。且破眼根能见。今显见性非明。应破因缘能见。破缘既广。显性实深。由是下文。谈见见非见)。

  ([○@╳]三会通二。一结显会通。二酬请广释。长水此科。分二。上科结释前文会通。次科广释下文二见。乃上下承起之科。今将除此文次科。改立分别二见。为一科。则应以会通三科。截归上段。而酬请诸文。别属下科。于长水旧科。略有治定。次文详之)。

  (△【疏】)。

  ([?∴]三会通二。一结显会通三)。

  ([○@(?∴)]一会前见性非他所成)。

  是故阿难。汝今当知。见明之时。见非是明。见暗之时。见非是暗。见空之时。见非是空。见塞之时。见非是塞。四义成就。

  【疏】明等四境。自属前尘。见性未曾生灭。虽见四境。而非四境成就于见。译人巧略。故别列而总结也。若欲经文当句中具者。应云。见明之时。见非是明成就。乃至见非是塞成就。此之四见。古今多解。不看前文。及此非字。但见成就之语。便别作意度解释。文无连贯。旨非起尽。孤然作解。岂称佛心。然此经意明真见。不假明暗等缘。而体常照。故下经云。不由前尘所起知见。明不循根。寄根明发。则诸暗相永不能昏等。见性既然。闻性亦尔。故下文云。声无既无灭。声有亦非生。生灭二圆离。是则常真实。岂得复言因空因明因心因眼耶([桐洲注云]以是义故。不应说言见性具四种缘。因明等四义成就也)。

  (△[孤山云]以明暗空塞四义推之。成就见性离尘而有也。四义成就。是结上之辞)。

  (△[天如云]此明离缘之见。即见精也。向于八还中。指见精为不还今于下文。则遣之矣)。

  ([○@(?∴)]二克示见体离自见相)。

  汝复应知。见见之时。见非是见。

  【疏】前约信解行位。明此真见。不逐缘生。不因境起。仍留真见。不亡自相。([熏闻引沇疏云]前离缘尘。是相似位。即别教三贤。圆教十信也。引唯识颂云。现前立少物。谓是唯识性。以有所得故。非实住唯识)今此所明。约见道已去。直至极果。真用显发。照真体时。体之与用。俱非见相。(今离能见。是见道位即别圆地住已上也。引颂云。若时于所缘。智都无所得。离二取相故。真实住唯识)若以上见为用。下见为体。用照体时。理智㳷然。无体可得。用相亦亡。故云见非是见。(上用下体。是第一义)若以上见为体。下见为用。体发用时。无法可照。亦不名见。(上体下用。是第二义)若以上见为真。下见为妄。真觉妄时。无妄可得。亦不名见。(上真下妄。是第三义)唯一法界。无二相故。斯则由无相境。发无缘智。以无缘智。缘无相境。境智冥合。如水投水。不可分别。说名为见。唯识云。若时于所缘等([孤山云]前非所见。故离四尘。今非能见。故离见性。上见即妙明真心。如真月也。下所非者。即见精明元。第二月也)。

  (△[熏闻云]佛意既破四缘俱非见性。欲显真性亦非能见。故先牒能见以离四缘。即见明之时。见非是明等。后约真性以离能见。即见见之时。见非是见。见不能及)。

  见犹离见。见不能及。

  【疏】真见自体。尚离见相。无体可得。岂令见用。照所及乎。(上用下体)又见体尚无体。岂及有见用。(上体下用)又所觉之妄。尚无有体。能觉之见。岂能及乎(上真下妄)。

  (△[熏闻云]准前文。见明之时。见非是明等。皆以能见。见于所见。能非是所也。例今见见之时。义亦如是。即以前之能见。复为今之所见。盖言真见见于见精之时。真既无妄。故曰见非是见也。见精者。映色之性也。如空中华。本无所有。真见者。了因佛性。本觉之智也。以于妙觉明心。一念不觉。境智俄分。非二成二。即见与见缘也。无明破尽。真见显了。此见及缘。元是菩提妙净明体。但易其名。本无二体。是之谓见见。非更有如第二月之精见。为见所见也。当知见见之时。则无所见。秪是见于见中之见耳。然则若未见性。性在见中。同名见精。若能见见。性脱于见。方能见见。故下文云。觉非眚中。此实见见)。

  (△[私谓]长水第三义。上真下妄。上见。指妙觉性。纯真无妄。下文见眚非病。觉非眚中者是。下见。指见精。真中带妄。下文眚即见劳。影见俱眚等是见犹离见。见不能及。即起信从等入妙。用究竟觉。观照生相无明。入地菩萨。随分觉中。所不能及也。故下文又以彼见真精。性非眚者。故不名见。结明见非是见之义。吴兴依长水第三义。贴文委释。最为详谛。次下多解。各有新义。其流派则不出于岳师也)。

  (△[定林云]见见然后为见。则见非是见也。知见无见。斯则涅槃真净无漏。见见之见。离于相见。则非相见所能及也。夫相见者。相见而已。不能见性)。

  (△[中峰或问云]如来直指灵鉴心体。破根尘相对之妄。亦破离妄绝待之真。盖真妄两途。皆众生无始时来之见病。见明之时。见不是明等。此乃破妄显真。见见之时。见非是见。妄与真俱遣矣。故偈云。言妄显诸真。妄真同二妄。犹非真非真。云何见所见。见犹离见。见不能及者。真妄既遣。独指灵鉴之体。内外圆明。离诸闻见。净名亦云。法非见闻觉知。若求见闻觉知。是则见闻觉知。非求法也)。

  (△[云栖云]见见。言能见。即今见物之见也。则下之见。成所见矣。见见之时。是见非寻常见物之见。故曰见非是见。以佛语例之。经云。将闻持佛佛。何不自闻闻。例云。将见见如来。何不自见见。又云。不自观音。以观观者。例云。不自见佛。以见见者。其义了然)。

  (△[雪浪云]上言见精。离明暗等四缘。此言妙觉明心。纤毫不立。亦无能见所见也。如云能见见于所见之时。能见且不是真见。真见尚离。见精不及。况世间和合因缘诸名相哉。虽云见见。实无能见所见。大抵推例而说。总言真觉之中。了不可得。亦无此见精也。当体会其意。不可克定文字而论)。

  云何复说因缘自然。及和合相。

  【疏】此则结责以世间戏论名相。分别真见也。或可。从见犹离见下。名结真息妄。意云。真见自体。离自见相。尚不可以见之名字之所能及。云何更说属乎因缘及自然等耶([直解云]阿难说见性四缘。即和合相也)。

  ([○@(?∴)]三责小无识劝进大涂)。

  汝等声闻。狭劣无识。不能通达。清净实相。吾今诲汝。当善思惟。无得疲怠。妙菩提路。

  【疏】实相无相。即见无见。识劣智昧。无法空慧。如何通达。故劝善思不怠。大行可庶几矣([标指]为未断所知障。法执全在。实相。无是非一切所执相)。

  △[宗镜]应须克己办事。晓夜忘疲。若问程而不行。家乡转远。似见宝而不取。拄受贫穷([温陵云]离缘离相。言说不及。是清净实相。妙菩提路)。

  (△[海印云]此正示奢摩他路。真见。即清净实相。前之精觉妙明也)。

  (○[引证][宗镜云]天台净名疏云。诸经异名。说真性实相。或言一实谛。或言自性清净心。或言如来藏。或言如如。或言实际。或言实相般若。或言一乘。或言即是首楞严。或言法性。或言中道。或言毕竟空。或言正因佛性。性净涅槃。如是等种种异名。皆是实相之异称。智论云。般若是一法。佛说种种名。随诸众生类。为之立名字)。

  ([?∴]二酬请广释二)。

  (○按长水此科。蹑上结显会通。引起下广明二见之文也。北峰印师。齐此立破同别妄见科。次显见非离合科。温陵环师。齐此立广明眚妄。重开慧目科。初明辨妄开示。次明再净余尘。则以同别章结文。有远离和合及不和合之语。故以觉心余尘。再辨之也。今谓同别二分。是如来指示于奢摩他。微密观照。一经要义。似不应连缀于自然因缘。结释会通之末。依印环二师。齐此别立一科。云三破见见非见疑。破和合章。当准旧科别开。以下文三科乃正破因缘自然。七大乃正破非和合也。此中且仍依长水科。未敢改作)。

  ([?∴]一承前置请)。

  阿难白佛言。世尊。如佛世尊。为我等辈。宣说因缘。及与自然。诸和合相。与不和合。心犹未开。而今更闻见见非见。重增迷闷。伏愿弘慈。施大慧目。开示我等。觉心明净。作是语已。悲泪顶礼。承受圣旨。

  【疏】宣说因缘等。指已闻也。已知真见。非是因缘。及自然相。(下文佛自指云。阿难。汝虽先悟本觉妙明性非因缘。非自然性)诸和合下。述未悟也。心中犹疑。此见和合。与不和合。未得开解。(下文。而犹未明如是觉元。非和合生及不和合)是一迷闷。和合等义。尚未明白。何堪更闻见非是见。斯则醉更洪饮。孰能醒悟。故云重增迷闷。求法空智。名施大慧目。见实相理。名觉心明净。此明真见。离缘绝相。言思不及。非二乘境界。故增迷闷。非承决择。孰能通晓。故垂泪礼请([温陵云]诸和合相。即因日月灯有见者。不和合相。即非明暗空塞者)。

  (△[补遗云]和合即因缘相。不和合即自然相。虽闻因缘。未晓和合相。虽闻自然。未晓不和合相。故上文云。云何复说因缘自然及和合相。阿难初问因缘自然。不及和合。此中诃诫。无问自说。以和合即因缘相故。下破和合。兼言因缘。亦此意也)。

  (△[海印云]阿难闻见见非见。重增迷闷者。以见精为八识自体。乃根本无明。即是陀那微细识。我常不开演者。今云见见非见。谓真见见此见精。乃真智照此无明。非二乘可知也。明来暗去。智起惑亡。经云。此无明者。非实有体。岂实有无明以当其智哉。意谓实有见精与真见可见。今觅见精而不可得。故迷闷耳。唯未了根本无明。故五蕴实法未消。法执未亡。己见犹存。故世界山河大地。依然碍眼。世尊答词。不循所疑。直说二种见妄。破身心世界之法执。喻中但言知是眚者即无见咎。即此一言。的破见见之疑。因缘自然和合不和合诸相。一往冰释矣)。

  ([?∴]三总告许宣)。

  尔时世尊。怜愍阿难。及诸大众。将欲敷演大陀罗尼。诸三摩提。妙修行路。

  【疏】陀罗尼。此云总持。(智论云陀邻尼。翻为能持。亦云能遮。持善遮恶。即是万行之本)然有一字多字无字之异。若指下神咒。即多字也。若显实相妙理。即无字也。(金刚场陀罗尼经云。无有诸法。是名一字陀罗尼法门)今此所明真觉妙心。是诸三昧。妙修行门之基址故。若不通达而修行者。皆为邪解。故指此法为通衢耳([融室云]妙见非见。实能除众生无始种种见病。见病虽生妙见性中。妙见性中。无病可得。如圆觉云。种种幻化。皆生如来圆觉妙心。圆觉妙心。本无幻化之相。妙心妙见。皆名大陀罗尼。诸三摩提。大陀罗尼则总持。诸三摩提则遍摄。俱为总相法门。菩萨修行。斯为正路。佛愍大众。欲敷演此法门。则显乎妙见非见。诚为要义)。

  (△[私谓]依吴江行师释经。标大陀罗尼门。为圆觉所诠总相。三摩地门。为楞严所诠总相。今此经云。将欲敷演大陀罗尼。诸三摩提。妙修行路。则知总持三昧。即是一法界。大总相法门体。非有两也。言大陀罗尼者。非是拣小陀罗尼。以陀罗尼即真三摩地遍摄诸三摩地故。言诸三摩提者。一切三摩地。皆摄入三摩地。如二十五圆通。皆云入。三摩地。一路涅槃门故。准菩萨所问清净法门经云。灌顶菩萨。能游戏无加行位。得无量陀罗尼。及诸菩萨陀罗尼。于诸菩萨首楞严王。三摩地中。而得自在。此得陀罗尼。入三摩地之诚证也。净师谓二俱总相法门。训诸三摩提诸字。作之字解。则应以长水疏义正之)。

  (○[引证][智论二十八]问。陀罗尼门。三昧门。为同为异。答。三昧但是心相应法也。陀罗尼亦是心相应。亦是心不相应。如人得闻持陀罗尼。虽心瞋恚。亦不失。常随人行。如影随形。是三昧修行习久。能成陀罗尼。如众生久习欲。便成其性。是诸三昧。共诸法实相智慧。能生陀罗尼。如坏瓶得火烧熟。能持水不失。亦能令人能度河。禅定无智慧。亦如坏瓶。若得实相智慧。如坏瓶得火烧成熟。能持三世无量功德。菩萨亦因之而度得至佛。声闻人不用陀罗尼。持诸功德。譬如人渴。得一掬水便足。不须瓶器持水。若共大众人民。则须瓶瓮持水。菩萨为一切众生故。须陀罗尼持诸功德)。

  (○[删修]按姑苏神照师。承孤山之误。齐此文判答奢摩他)(次下答三摩禅那。近师疑误接踵。今皆削正)。

  告阿难言。汝虽强记。但益多闻。于奢摩他微密观照。心犹未了。汝今谛听。吾当为汝分别开示。亦令将来诸有漏者。获菩提果。

  【疏】此之妙心。若欲众生生信解者。故可诠辨。种种开示。若欲明证。亲显此境。应以微密观照。奢摩他中。现量所得。离诸分别。方名亲证。故起信中说。离言真如。是观智境。依言真如。是生信境。今斥多闻强记。不修理观。故于此境。心犹未了。故般若云。以无所得故。得阿耨菩提([融室云]阿难增益多闻。未发静慧。如来令于奢摩他中。至静之地。观照无始见病虚妄。显发妙见)。

  (△[私谓]佛言汝于奢摩他。微密观照。心犹未了。汝今谛听。吾当为汝分别开示。则自今已去。合明同别二业。重破和合妄想。会通三科七大。显如来藏。重重分别开示。皆是示汝奢摩他路。微密观照之广文也。下经云。此是过去先佛世尊。奢摩他中。毗婆舍那。觉明分析。微细魔事等。证知此经。于奢摩他。微密观照。是即观之止。含摄毗婆舍那。正所谓觉明分析也。诸师判经为两段。差别前后观门。此则不顺经文。公违佛语矣。准解深密经云。十地断惑分别。此奢摩他。毗钵舍那。于如来地。对治极微细。最极微。烦恼及所知障。依此经。二法皆具观照义。大般若经云。奢摩他无分别心。观察妙慧。宝雨经云。此菩萨心善巧已。观察诸法。如幻如梦。思惟诸法。皆依于心。便能修习奢摩他法。依二经。奢摩他正具观照义。以是故。论言止一切境界。随顺奢摩他观义故。而台家于此。必欲区分止观。则亦诵文之过也)。

  ([?∴]三举事开晓三)。

  ([○@(?∴)]一双标二见)。

  阿难。一切众生。轮回世间。由二颠倒。分别见妄。当处发生。当业轮转。云何二见。一者众生别业妄见。二者众生同分妄见。

  [宗镜引疏释]别业妄见者。分别烦恼也。同分妄见者。俱生无明也(次辩发业根由者。若分别烦恼正发业。俱生无明助发业。发者动作义。业者招惑义。俱生能润生。分别能造业。招生过重。俱生能润生过轻。若分别作人天业。即俱生助发。以人天业难发。要假俱生助。若分别发三涂业。不假俱生助发。以分别猛利。故不要助。若分别俱生二种。即分别粗。俱生细)【疏】一念心动。名为分别。动故有见。俱无实体。故云见妄。([吴兴云]以分别性。离尘无体。故云见妄)此一念动。无别所依。只迷一真。忽然而起。故名当处发生。([手鉴云]处即真也。谓全真成妄。故曰当处发生)此即无始无明义也。起信云。以不达一法界故。忽然念起。名为无明。即此无明动心。名之为业。动即有苦。果不离因。故云当业轮转。([吴兴云]妄即无明。发生即见。见即成业。业即有苦所以轮转。为显惑业苦三。更非异时。故曰当处发生等)。

  (△[手鉴云]一念迷真。三业具足。俱时而有。如恶叉聚)此显无始根本无明。亦名为业。亦名见妄。如下文云。汝见虚空。遍十方界。空见不分。有空无体。有见无觉。名为劫浊也。妄见是一。约人分二。故有同别之名。众生望佛。见无见殊。又众生妄识。缘境有异。故名分别。如下文云。见我及汝并诸世间。皆即见眚。性非眚者。故不名见。起信云。若离业识。则无见相。应知未离业识。则皆有见。无见即真。有见皆妄。故云妄见。此之妄见。约众生界。彼彼皆然。故云同分。是知妄见则一。约人名异。故不可将常途二业而得相配。恐失经旨。([圆觉钞云]瑜伽等论。说此三千大千世界。是众生共业所感。贵贱人畜。相依而住。名为依报。自身则各随己业。贵贱苦乐不同。飞走类别。名为别业正报)。

  (△[私谓]法相宗指正报为别业。依报为同分。即所谓常涂二业也。长水依起信无明不觉心动。说名为业。释明同别有二。妄见是一。依正二报。即是不觉心动后。三细六粗之相。不应克指二报。以释二业。故曰不可以常涂二业而得相配。近师承用此义。盖已经长水料拣矣。宗镜以分别俱生。分属二业即同长水妄见是一之义。盖分别俱生虽有粗细。其为妄见一也)下文即云。一病目人。同彼一国。彼见圆影。眚妄所生。此众同分所现不祥。同见业中。瘴恶所起。俱是无始见妄所生。问。阿难此疑见见非见。故请开示。如来何故不便直答。而却广明二种妄见耶。答。若不广示妄见有见。不能显于真见无见。若据阿难所疑。既名真见。合须有见。如何却云见见非见。而不知寂而常照。故名真见。照而常寂。故非是见。故佛广约一人多人。对辨真妄。见无见异。应知未离无明。眚病俱名有见。眚病若亡。彼见精真。故不名见。如下细辨([天如云]别业者。一人妄见也。同分者。多人妄见也。后文先引别业。且喻阿难一人眼根之妄。次连同分。广喻十方众生根身器界。同一妄耳)。

  (△[二楞云]法相宗说。别业。即不共业所感根身。从梨耶识中不共种生。以是自业所感。自体受用。同业即共业所感器界。从梨耶共种所生。由共业所感。众皆有分。经约一人一识所见根身器界为别。多人多识所见根身器界为同。以同迷觉体故。背无性。合无明。故云颠倒有微细流注。分别根身器界为亲疏。故云分别见妄。下文云。立知立见。即无明本。按此即近师承用常涂之文。而略为融会也)。

  ([○@(?∴)]二双释能喻二)。

  ([○@卍]一别业三)。

  ([?(○/○)]一别徴略示)。

  云何名为别业妄见。(徴)阿难。如世间人。(趣举一人为例)目有赤眚。夜见灯光。别有圆影。五色重叠。

  [宗镜]夜见灯光五重圆影者。喻五见也。蕴喻灯光。此之五见。于蕴上起。妄生推度。是遍计性。情有理无。此况迷心为己之人。不知境是自心。如灯上圆光。认为他境【疏】目喻真见。([孤山云]世间人喻九界众生。目喻本具真智)眚喻业相。(赤眚喻妄心)眚因热气逼成。业因无明所动。灯喻法性。(灯喻本具真理)夜见喻妄见。圆影喻五蕴。(圆影喻妄境。境谓五阴)斯则由不知真如法一故不觉心动。说名为业。以依动故能见。依能见故。境界妄现。以有境缘故。起心分别等。

  ([?(○/○)]二广破即离三)。

  ([│/○]一别破二)。

  ([?(▽/○)]一破即灯即见)。

  于意云何。此夜灯明。所现圆光。为是灯色。为当见色。(五句标审)此若灯色。(二义问色)则非眚人。何不同见。而此圆影。唯眚之观。若是见色。见已成色。则彼眚人。见圆影者。名为何等。

  【疏】若此圆影。是灯上现。无眚之人。应合俱见。何以独有眚人自观。余无见者。影若从彼眚者见发。其见尔时。已成于影。不合名见。见圆影者。复是何物。色即影也([融室云]见已成色。见影者谁)。

  (△[温陵云]既非灯色。又非见色。唯彼见者。目眚所成。喻分别妄见。非体非相。皆众生见病所成)。

  (△[孤山云]非眚人。喻佛界也)。

  ([?(○/○)]二破离灯离见)。

  复次阿难。若此圆影。(二义问影)离灯别见。(辨非离灯)则合旁观屏怅几筵。有圆影出。离见别有。(灯辨非离)应非眼瞩。云何眚人。目见圆影。

  【疏】若离灯外。别有圆影。旁见余物。何无影出。色若离见。别有体者。不合眚眼。见于圆影。几案属。筵席也([温陵云]即灯见。既无实体。离灯见。又无定处。足徴妄矣)。

  ([│/○]三总结)。

  是故当知。色实在灯。见病为影。影见俱眚。见眚非病。终不应言是灯是见。于是中有非灯非见。

  [宗镜]依他蕴性。缘起不无。故云色实在灯。我见体空。从妄心起。故云见病为影。影见俱眚者。能执所执。分别惑故。([孤山云]色实在灯。理体本真也。见病为影。妄心成境也。影见俱眚。心境皆妄也)正证真时。了知遍计。脱体全空。故云见眚非病。分别惑亡。同一真性。离能所取。故云终不应言是灯是见。及非灯非见。即释上来见见之时。见非是见。(有智眚人。知因目眚。终不执言圆影是有。故虽有眚。不为见病。譬圆初心。无明虽在。而达无明本自不有。则无妄境可得。大经云。虽有烦恼。实无烦恼)。

  (△长水第二解同此)【疏】色。灯光也。灯实有光。不曾有影。今见影者。乃是眚病。使之然也。以此而推。所见之影。能见之见。俱为眚病。([温陵云]灯有色而无影。影由目眚之为。智有照而无妄。妄由见病而起。知影由见病之为。则灯与见。俱影病耳)见无眚病之人。自然无影可缘。说谁是灯是见非灯非见。(而见眚者。自非病也。见眚者。即见体也。见体本自无病。则影见之眚。皆为浮妄。故云。不应言是灯是见等)亦可。见是了知义。了知五影是眚所成。则无执影之病。终不说影有生处也。下文云。然见眚者。终无见咎(亦可一科。同永明古释)。

  (△[合解云]影见俱为眚病。然能见眚眼者。即非病眼也。设能见即病。病不见病。云何能见眚耶。教中云。无痛痛觉。又云。不病病。皆此意也)。

  (△[二楞云]有见分。遂有相分。有相见二分。即成见病。起信云。以依动故能见。以依能见故有境界妄现。此见病为影也。所见根身器界。与能见者。皆依无明而起。此影见俱眚也)。

  ([?(○/○)]三重以喻显二)。

  ([│/○]一喻)。

  如第二月。非体非影。何以故。第二之观。捏所成故。诸有智者。不应说言。此捏根元。是形非形。离见非见。

  【疏】非是真月之体。又非水中之影([温陵云]体谓真月。影谓水月[融室云]谓彻底是无。非月之体。非月之影)但是捺目。根识参差。故见二相。其实无体。如彼圆影。目眚所成。无体可得。捏犹月也。非形。见也。非见。形也。智人不言此月生处。是形是见。离形离见。译人用巧。变斯文耳([吴兴云]上句双是。形与非形。下句双非。见与非见。文略而㸦显也)。

  (△[雪浪云]言此捏目根元。不可言是月形。非月形。离真见。即真见也)。

  ([│/○]二合)。

  此亦如是。目眚所成。今欲名谁。是灯是见。何况分别。非灯非见。

  【疏】以喻显喻。合前可思[宗镜]本来无月。将何为形。形既不立。非形亦无。是非一相。能所俱亡。故云何况非灯非见。

  ([○@卍]二同分二)。

  ([?(○/○)]一通列外报)。

  云何名为同分妄见。(徴)阿难。此阎浮提。除大海水。中间平陆。有三千洲。正中大洲。东西括量。大国凡有二千三百。其余小洲。在诸海中。其间或有三两百国。或一或二。至于三十四十五十。

  【疏】水中可居曰洲。三干总号阎浮。中而复大者。是此五天也。括。结也。量。数也。国。域也。有限域也([标指]此阎浮提。须弥卢南岸也。大国凡二千三百。尽属五天竺。一佛所化之地)。

  (○[引证]长阿含等经。四洲地心。即须弥山。山下大海。深八万四千由旬。其边八山。其外咸海。广于无际。西域记云。海中可居者。大略有四。大论云。阎浮树名。提名为洲。此洲有五百小洲环绕。通名阎浮提。法苑。珠林云。四天下中。合有四千八处。若直按阎浮提一方。如楼炭说。大国有三十六。若展别论。则有二千五百小国。又仁王般若。阎浮有十六大国。五百中国。十万小国举数各异)。

  ([?(○/○)]二别示业缘)。

  阿难。若复此中。有一小洲。秪有两国。唯一国人。同感恶缘。则彼小洲。当土众生。睹诸一切不祥境界。或见二日。或见两月。其中乃至晕适珮玦。彗孛飞流。负耳虹霓。种种恶相。但此国见。彼国众生。本所不见。亦所不闻。

  【疏】两国。二土也。众生秽土。以有漏识为体。烦恼造业所共感故。诸佛净土。以无漏智为体。真如净用之所现故。晕适。谓日月之晕。适。近也。近日月也([释文]晕。谓日月之晕。周礼十辉。辉即晕也。适。谪也。谓谪见于日月之灾。孟康云。晕适。皆日旁气也。适日将食。先有黑气之变也)珮玦。玉器也。妖气近日月。如珮玦之形也。(相连曰背。中断曰玦。珮应作背。其形如背字。穴多作鐍其形如玉鐍也。如淳曰。在旁如半环。向日为抱。向外为背。有气刺日为鐍。鐍。决伤也)彗孛飞流。此皆妖星。其光似帚。孛孛然起。绝迹而去曰飞。光迹相连曰流。(彗为埽星。又为旄头。尔雅。彗星为搀枪。郭云。亦谓之孛。其形孛孛似埽彗。奔星为彴约。郭云。流星也)负耳虹霓。气负日边。如耳之有珥也。(五行志作抱珥。抱气向日也。珥。形点黑也)雄曰虹。雌曰霓。即阴阳之精也。(尔雅。螮蝀。虹也郭云。俗名为美人虹。江东呼雩。霓为挈贰。郭云。雌虹也。挈贰其别名。见尸子)所见不一。故云种种。皆是灾恶所表前相。凡夫五浊同业共感。如恶相国。诸佛净土。唯一清净。如不见国([合论云]春秋楚有云。如赤乌。夹日以飞三日。注云。日为人君。妖气守之。故当王身。云在楚上。唯楚见之。故祸不及他国。又齐有彗星。齐侯禳之注云。出齐之分野。不出鲁。故鲁不见。此一洲两国。同洲异睹之明证也)。

  ([○@(?∴)]三双例所喻二)。

  ([○@卍]一总标)。

  阿难。吾今为汝。以此二事。进退合明。

  【疏】进例于法。退例于喻。互相合显。以明见与无见也[真际]今将同例别。以别例同。故曰进退(以别业先明。同分后说。故得进退之名)。

  (△[吴兴云]由别业中引目眚为喻。显妄则易。以因眚见影。人皆知虚故。同分中引瘴恶为喻。显妄则难。以因瘴睹相。事皆如实故。佛意欲引同分之妄。悉如别业之妄。故有进退合明之说)。

  (△[雪浪云]此是总标之文。下文正是退别例同。进同例别)。

  (△[私谓]进退合明。不过同别法喻。四字而已初文。如彼众生。别业妄见。此进别业之法。以例同也。结云。皆是无始见病所成。此法中总举之文也。次下即退法以合喻。见与见缘。似现前境四段。贴合喻中。所现圆影。虽现似境等文。是中例明以目观见。山河国土。十类众生。皆即见眚。即含同见瘴恶之义。元我觉明。本觉明心。即含同是觉心。无漏妙心之义。是谓退别例同。故曰进退合明也。次文。如彼众生。同分妄见。此进同业之法。以例别也。结云。俱是无始见妄所生。此合别业法中。无始见病所成也。次下即退法以合喻。例阎浮提三千洲等。合别业中。例汝今日。以目观见山河山地等文。同是觉明。乃至和合妄死。合别业法中。元我觉明。见所缘眚等文。是中标云。例彼别业妄见一人。一病目人等。贴合别喻。见病为影。乃至目眚所成等文。诸和合缘。即同业也。不和合缘。即别业也。见闻觉知。虚妄病缘。和合妄生。和合妄死。举同分之妄。束归别业。以明灭除生死之因。斯则进退合明之宗要也。近师支离诠释。立四重进退。画为图说。今一依古人消释。尽削繁芿矣。孤山言病目瘴恶。虽是引喻。而实能喻。以经文牒喻喻法。即是无始无明故。近师争执。是法非喻。古人云。依理唯在子法。就名旁通于喻。法喻旁通。佛元意故。文之旨故。今不了即法作譬。而执法以破喻。斯所谓岂识喻焉者也)。

  (○[删修]吴兴于下文如彼众生。同分妄见一段下。标云。进退合明。义见于此。岳师岂不知上来法喻。皆是合明。恐学者隔文未了。故云义见于此。鲁庵泰师。谓是错简。移此文总标一科。置下科同分之上。取云何名为同分一节。连缀为一文。又取别业全科。移置本觉常住之后。北方讲肆。奉为定本。末学无知。以鰕为目。使古人冒作俑之咎。不可不正也)。

  ([○@卍]二别例二)。

  ([?(○/○)]一例合别业二)。

  ([│/○]一举喻例法二)。

  ([?(▽/○)]一能喻灯眚二)。

  (▽一示妄)。

  (●次下夹注牒文并依雪浪标本)。

  阿难。如彼众生。别业妄见。瞩灯光中。所现圆影。(牒上如世间人。目有赤眚。夜见灯光。别有圆影)虽现似境。终彼见者。目眚所成。(牒上喻中见病为影)眚即成劳。非色所造(牒上色实在灯)。

  【疏】妄心变起。似有不真。眚病所生。故非色造([融室云]似境之现。虽假灯光原其所成。实在目眚。故其圆影。全体是眚。此眚即是见家之劳。非灯色之所造)。

  (△[荆公云]以动为动。故曰见劳)。

  (○[温陵云]圆影无实。则似境而已。故曰似现前境)。

  (▽二显真)。

  然见眚者。终无见咎(牒上见眚非病)。

  【疏】若知五影。因眚故见。终不执影。是实有体。既无所见。能见何立。故无见咎。此约喻释见无见也[宗镜]若知眚即是眼病。终不执影以为实有。故无见咎([融室云]然其见眚之者。妙见真精。不曾为眚。故云终无见咎)。

  ([?(▽/○)]一所喻心境二╳一示妄)。

  例汝今日。以目观见。山河国土。及诸众生。皆是无始见病所成(此是法中总举之文)。

  【疏】国土众生。依正二报。皆是妄念分别故有。若离于念。则无一切境界之相。华严云。众生妄分别。有佛有世界。若了真法性。无佛无世界([吴兴云]阿难目观。例别业妄见也。山河国土等。即灯光圆影。见病如目眚。以法言之。即梨耶识。能见相分。以惑言之。正属无明)。

  (△[温陵云]圆影无实。似境而已。器界无实。亦似境而已)。

  (△[雪浪云]目眚瘴恶。所喻之法。要显阿难一人。及阎浮提。乃至十方众生。妄见惑尔)。

  (△[讲录云]以目观见。见分。国土众生。相分。无始真见。一念妄动而成藏识。现此二分。故云见病所成)。

  (△[合解云]根本无明。转成业识。见分如眚翳。相分如灯轮。以眚眼分别圆影似枝末无明。但取初对圆影。末起念时。亦根本无明。又如净眼见灯。根尘相对。即同阿难目见山河。从出胎来。即见此事。不知正是根本无明。循业发现。所谓俱生无明。是名难知。与眚见图影。无二无别。故云皆是无始见病所成╳二显真)。

  见与见缘。似现前境。(合喻中所现圆影。虽现似境)元我觉明。

  【疏】见之与境。皆如空华。本无所有。故云似现前境。此见及缘。元是菩提妙净明体。故云元我觉明([吴兴云]上云。虽现似境。终彼见者目眚所成。喻无明成事也。此云似现前境。元我觉明。示真如不变也[直解]唯识云。诸识生时。变似我法。此法我相而由分别。似外境现。故云分别。即是今经见病。虽似外现。实唯本识)。

  ○[宗镜]见与见缘。似现前境者。皆是真心变起。非实有境。见相二分。俱不离心。况是遍计。唯影无识。此释妄见也([合释]次下经文。永明长水。分科互异。先列永明科。见与见缘似现前境二句。释妄见科也。元我觉明见所缘眚二句。释真觉科也。觉见即眚本觉明心觉缘非眚三句。结成真妄二觉科也。觉所觉眚一句。牒上妄觉也。觉非眚中一句。牒上真觉也。次列长水科。以见与见缘似现境前元我觉明三句。结配上见病所成。为显真一科。次下寄喻重释。见所缘眚觉见即眚二句。斥妄觉也。本觉明心觉缘非眚二句。显真觉也。觉所觉眚觉非眚中二句。双结真妄也。永明长水。虽分科有异。指要不殊。苕溪分科。全依长水。温陵已后。多同宗镜。寂音天如。则别立觉明妄觉之义。今钞依长水分科。仍采宗镜贴释。学者当以经文为主。会而通之)。

  ([│/○]二重释结酬二)。

  ([?(▽/○)]一寄喻重释)。

  见所缘眚(合喻中。终彼见者。目眚所成)觉即见眚(合喻中然见眚者)。

  【疏】觉犹见也。若实有所缘之境。及能缘见。皆是眚病。以能所缘。如空华故。或可见与见缘。已俱是眚。若起智觉。觉此二空。此能觉者。亦是眚也。圆觉亦云。依幻说幻。亦名为幻([标指]能见所缘。俱是心病。若起觉妄之见。亦是病也)。

  (△[定林云]觉明起见。而见所缘眚。彼所觉见。即是眚也)。

  (△[吴兴云]以随分觉。未得究竟觉。所有真智。带无明故)。

  ○[宗镜]元我觉明者。本元真觉。以真能觉妄。了彼妄见。及与所缘。俱是眚故(按宗镜古释。与长水科异。义则未尝不通)。

  本觉明心。觉缘非眚(合喻中。终无见咎)。

  【疏】此显真觉妙明。非生非灭。远离一切虚妄颠倒。湛然常住。故非眚也。([标指]此显真觉妙明之缘。对物而照。故非对待之眚病)言觉缘者。觉之缘由行相也。如前云。诚如法王所说觉缘。遍十方界等([吴兴云]次二句。释成何故觉见即眚。以本觉性中。觉之与缘。融融一体。非如眚人。见有能所)。

  (△[定林云]此本觉明心。觉彼见觉。能缘所缘。而此本觉心。非是眚也)。

  ○[宗镜]觉见即眚。本觉明心。觉缘非眚。释成真妄二觉也。妄见即是于眚。能觉真心。不是于眚。但能觉彼妄缘。体非是眚。故云觉缘非眚(永明双结真妄。长水单结显真。永明以觉缘归妄。长水以觉缘归真。二科异同。束归于此)。

  (△[补遗云]见所缘眚已下四句。释出上文见犹离见。即所离之见也。觉所觉眚已下四句。方明真见。释出上文见见之时也)。

  觉所觉眚。(牒上觉见即眚)觉非眚中(牒上觉缘非眚)。

  【疏】此双结真妄也。若能起觉。觉于所觉。俱是眚病。真觉之体。非能所中。故云觉非眚中[宗镜]觉所觉眚者。牒妄觉。能所俱眚也。觉非眚中者。牒真觉非眚也([定林云]觉明起见。觉有所。是名所觉。此本觉明心。觉彼所觉即眚。而此本觉明心。非眚中也。觉非眚中。即是见见也)。

  (△[融室云]能觉是眚。能觉中之觉者。不堕眚中。故云觉非眚中)。

  (○[寂音云]觉明者。强觉妄知违时失候。非本自妙而明也。又名妄觉。以缘此妄觉故。有所缘眚之病也。故曰元我觉明见所缘眚。以彼觉明之体。全是无明。故曰见所缘眚[天如云]觉明。即无明也。按二师之解。全指觉明为无明。今钞依永明长水。拣为别解略附于此)。

  此实见见。云何复名觉闻知见(结答上问)。

  [宗镜]此之真妄二见。俱离能见所见。故云此实见见。以证真时。无此二见故。能见所见。既不安立。云何复名觉闻知见【疏】此无能所妙觉明。心名为见见。以寂而常照。照而常寂故。于此岂名见闻知等。然一切众生。自无始来。由见闻知。以为病本。分能立所。颠倒从生。今闻非见。硕乖先志。于是迷闷。由此广示。妄故有见。真元无见。是故指云。此实见见。云何可立觉闻知见。圆觉经中无知觉明。正同此也(彼疏云。身触为觉。心缘曰知。明显灵妙之体。无知是遮诠。明是表诠。遮非知觉情识表是灵明真性)。

  ([?(▽/○)]二寄喻结酬)。

  是故。汝今见我。并诸世间。十类众生。者即见眚。(合前见所缘眚)非见眚者。(合前觉见即眚)彼见真情。性非眚者。故不名见。

  [宗镜]何故真见不名见耶。以无眚病故。只由见病分能分别。遂见世间。自他相异。故云皆即见眚。言非见眚者。真见非是眚也。以真无见相可立。故不名眚。既不名眚。亦不名见。正明离见之意。是以有见即妄。遍计情生。如眚目人。见夜灯之圆影。无见即真。圆成智现。如明目人。见虚空之清净【疏】分别彼此。生佛依正。皆属见妄。无见妄者。说名真精。无境可见。故不名见。如前观灯有圆影者。皆属于眚。见若无眚。说名净眼。此真净眼。无影可见。故不名见。此则结酬前问见非是见也([标指]非见眚者。即了真法性也)。

  (△[补遗云]彼见真精。性非眚者。即真月也。以非眚故)。

  (△[柏庭云]惟佛究竟。能见眚者。自余众生。皆在见眚之地)。

  (△[姑苏云]论云。若离业识。则无见相。以诸佛法身。无有彼此色相。迭相见故。仁王经云。金刚定前。所有知见。皆不名见。惟佛顿解。具一切智。所有知见而得名见)。

  ([?(○/○)]二例合同分二)。

  ([│/○]一举例喻法二)。

  ([?(▽/○)]一能喻一多理齐)。

  阿难。如彼众生。同分妄见。例彼妄见。别业一人。(此对同别妄见法中标文)一病目人。(合别喻见病为影)同彼一国。(合上唯一国人。同感恶缘)此众同分。所现不祥。同见业中。瘴恶所起(即见天上灾星等)俱是无始见病所生(牒别业法中。皆是无始见病所成)。

  【疏】一人所见。与多人同。由眚病故。见圆影出。由瘴恶故。感灾祥起。瘴即病也。将有恶病。预见此事。末一句。约法双结。汝及众生。一多虽殊。分别世间业果众生。更无有异。斯则俱是无始无明。分别见妄。反显真心。本非见也([合解]一人别见。即多人同见。多人同见。即一人别见。合众别业而为同。若尽除别业。则无同分。设即一人见灾。同分又号别业矣。拣同分一人而为别。若尽除同分。则无别业。设使一国患眚。彼眚人又号同分矣。一多何有定体。同别亦无定名。眚净二眼。各居当洲瘴净二相。同依当眼。大众众生。同见山河国土。天地日月。亘古安立。以为固然。孰知皆由无始无明。当人业惑。见妄成就。佛于此中。方便开示曰。此实见见。见眚非见。推穷至空生大觉。十方消殒。见见非见。方为了义也)。

  (△[雪浪云]上来先举别业法喻例定。向下以别业之喻。对同业之喻。以别业之法。对同业之法)。

  (○[删修]有言经文妄见所生下。应补见与见缘。乃至云何觉闻知见。四十八字。愚师无眼。妄缀经文。标以示戒)。

  ([?(▽/○)]二所喻心境俱妄)。

  例阎浮提。三千洲中。兼四大海。娑婆世界。并洎十方。诸有漏国(合别业中。例汝今日。以目观见山河大地。及诸众生)同是觉明。无漏妙心。见闻觉知。虚妄病缘。和合妄生。和合妄死(合别业法中。元我觉明见所缘眚)。

  [宗镜]别业妄见。如增上恶业熟。生身变为蛇虎等。此不动总报。自受别报。唯自识业变。不同业者即不见。如一人目眚。同分妄见。如同造地狱等。同受总报。同苦无间。不同其恶业者即不见。如一国瘴恶。故知苦缘乐缘。总报别报。因缘和合。当处出生。因缘离散。当处灭尽。未有一法。不出我心【疏】从一众生。止十方众生。以少及多。若依若正。皆不了一法界相。于无漏心。忽起见妄。而分见闻觉知。以为虚妄病缘。遂见一切差别境界。生之与死。俱不离妄。故云和合。和合者。不相离义也。故下文云。见闻如幻翳。三界若空华。起信亦云。三界虚伪。唯心所作。离心则无六尘境界([温陵云]前以一人例一国。此以一国例大千。合显器界根身。无非见病和合妄起。觉明无漏妙心。即依真起妄者)。

  (△[吴兴云]真妄和合。故有生死。偏言妄者。真如在迷故)。

  (△[二楞云]俱舍云。眼所现见。名为所见。从他传闻。名为所闻。自运己心之所思构。名为所觉。自内所受及自所证。名为所知。由此四种根中。积生无始虚习乃至生住异灭。分齐头数。和合为虚妄病缘。俱时而生。俱时而死。生死根本。实基于此)。

  ([│/○]二息妄归真)。

  若能远离。诸和合缘。及不和合。则复灭除诸生死因。(合别业法中。觉见即眚)圆满菩提。不生灭性。清净本心。本觉常住(合别业法中。本觉明心。觉缘非眚)。

  [宗镜]又若分别烦恼则粗。因邪思而方起。俱生无明则细。自任运而常生。虽分粗细之文。俱同妄识。众生界中。凡有一切见闻之事。皆如一人别业之眚影。与多人同分之不祥。若能知灯影是目眚所成。识灾境乃瘴恶所起。则灯上之重光自灭。天中之两日俄沉。如不动一心。万缘都寂。则见闻和合之病。分别全消。根本生死之灾。俱生永绝【疏】三相应染。名为和合。三不相应。名不和合。此是粗细妄念。起信名为染心。(即论中三细六粗也)是生死本。轮回之因。若能远离。即灭生灭。生灭既灭。寂灭现前。菩提涅槃。二转依果。于斯成就。故曰圆满。即同起信。远离微细念故。得见心性。心即常住。名究竟觉([二楞云]诸和合缘。即发润二种无明。以与境界。为缘。和合而起。即六识粗相。为分段生死因。不和合缘。即根本无明。背清净觉。突然而起。即三种细识相。为变易生死因。起信所谓相应心。不相应心也)。

  (○[删修]张无尽谓破。和合文。应接连破因缘之下。以起下文。庶几文势宛顺。遂移下经破和合一分。三十二行经。缀于破因缘分。虚空云何随汝执捉之下。由不知佛语随意。方便善巧。说见见非见竟。即引出如何复说因缘自然及和合相。及阿难迷闷。启请开示。则先答见见非见。而后答和合。此说法之次第也。答见见甫毕。即旁及和合妄生。和合妄死。而后乃无问自说。酬其前问。此赴机弄引之妙也。房相润文。深契佛旨。错综孤起。铺舒匠意。而无尽计执文字。截圣经以狗己见。有识者弗予也。空印澄师。唱言移置。一如海眼。不知何据。辄谓梵夹失次。斯则妄而又妄矣)。

  ([○@║]四破和合非和合疑二)。

  ([?∴]一牒前未晓)。

  阿难。汝虽先悟。本觉妙明。性非因缘。非自然性。而犹未明如是觉元。非和合生。及不和合。

  【疏】前文叙云。诸和合相。及不和合。心犹未开。故今牒也。然因缘自然。和合非和合。义虽无别。诠言有殊。故随其门。一一遍破。以世间人。说能证智。是菩提心。假因仗缘。和合而生。其所证理。名为涅槃。不从因缘。但了因所了。一向偏执。有为无为。二性全别。不知如来常依二谛说法。遂成戏论。皆障一真法界。能所宛然。微细法执。故此破之([温陵云]觉元自本觉而出。即始觉也。下文所证菩提心是也。前于妙明本觉疑于因缘自然。既与辨质。而未明证道始觉非和合生及不和合。是为觉心余尘。故再辨之)。

  (△[定林云]本觉所起妙明性。非因缘性也。则非和合可知。非自然性也。则非不和合可知)。

  (△[补遗云]上文据楞伽请问因缘自然。下文忽疑不晓和合不和合者。良由和合即因缘相。不和合即自然相也。下破和合经云。汝今犹以一切世间。妄想和合诸因缘性。而自疑惑。显以因缘即和合也)。

  (△[王舜鼎曰]和合。即黎耶识分。真妄和合之义。八识田中。因有无始见病。粘带真如。未得纯清绝点。却像和合。其实幻妄。本无所有。故云。汝虽先悟本觉妙明。性非因缘。非自然性。而犹未明如是觉元。非和合生及不和合。世间一切妄想和合。是和合之粗者。证菩提心。由和合起。是和合之细者。恐阿难坐在微细识中。故重破之)。

  (○[引证][涅槃经云]譬如有人。有纸墨笔。和合成字。而是纸中。本无有字。以本无故。假缘而成。若本有者。何须众缘。譬如青黄。合成绿色。当知是二。本无缘性。若本有者。何须合成)。

  (○[华严偈云]非是和合不和合。辨性寂灭无诸相。疏云应缘非不合住体非和合。又缘起修成。非不合。契真相尽。非和合。又缘即非缘。故非和合。非缘即缘。故非不合。合相离。故无诸相。非合亦离。辨寂灭也)。

  (○[大集经云]若复有言。眼色因缘。故有我者。是义不成眼中无我。色亦如是。而和合中亦复无我。和合因缘。生于眼识。亦复无我。风中空中。亦复无我。如是推寻究不可得)。

  (○[智论云]四大及造色围虚空。故名为身。是中内外入因缘和合生识种。身得是种。和合作种种事。言语起坐去来空。六种和合中。强名为男。强名为女。若六种是男。应有六男。不可以一作六。六作一。既于地种中无男女相。乃至识种。亦无男女相。若各各中无。和合中亦无。如六狗。各各不能生师子。和合亦不能生。无性故)。

  ([?∴]二别破疑情二)。

  ([○@(?∴)]一破和合疑二)。

  ([○@卍]一指出疑情)。

  阿难。吾今复以前尘问汝。(牒前文破因缘用明暗四尘)汝今犹以一切世间。妄想和合诸因缘性。而自疑惑。证菩提心。和合起者(总牒)。

  [宗镜]此妙明性既非因缘。自然。则无有一法不从和合而生。如无所证之真如。何由发能证之妙智。则境智和合。能成见性。答。若智外有真如。则可为所证。真如外有智。则可为能证。今智外无如。如外无智。欲将何法。以为和合非和合耶【疏】执方便教。依安立说。遂疑胜义一真菩提。从和合有。生住异灭。是无常性。即违净名寂灭是菩提。灭诸相故。乃至无为是菩提。无住灭异灭故([肇曰]菩提者。盖是正觉无相之真智乎。经云。不合是菩提。离烦恼习故。生死所以合。烦恼之所缠。离烦恼故无合。无合即菩提也)。

  (△[吴兴云]菩提心者。觉性也。上文云。如是觉元。古人以佛果菩提解者缪矣)。

  (△[海印云]一切世间。妄想和合。诸因缘性。指八识体。名和合识。而自疑惑证菩提心和合起者。夙习妄想。妄谓菩提觉心。亦从和合起也)。

  ([○@卍]二正破和合二)。

  ([?(○/○)]一破和二)。

  ([│/○]一总徴)。

  则汝今者。妙净见精。为与明和。为与暗和。为与通和。为与塞和。

  【疏】见若是和。和必从境。故举此四。总而徴之([温陵云]若有所和。即涉前尘。不名妙净矣)。

  (△[私谓]妙净见精。即重指见精也)。

  ([│/○]二别破二)。

  ([?(▽/○)]一就明推破四)。

  (▽一明见相杂何形)。

  若明和者。且汝观明。当明现前。何处杂见。见相可辨。杂何形像。

  【疏】明属前境。见属内心。齐何处所。而论其杂。见之与相。目击可辨。若其相杂。作何形像(资中文)。

  (△[讲录云]且汝举眼见明。适当明相在前。从何处所。杂此见精。而与之和。能见是根。所见是相。见即如水。相即如土。两不相杂。了然可辨。若令杂和。相失其相。见失其见。水土杂和。便成泥团。作何形状)。

  (△[中川云]和如水乳。合如函盖。杂如金沙。娑沙云。近是因。远是缘。近则和合。远则不和合)。

  (▽[二若见不见非理])。

  若非见者。云何见明。若即见者。云何见见。

  【疏】若此杂相。不可见者。应亦不见明相。若此杂相。即可见者。杂中有见应合见见([孤山云]若言明非是见。故不可说其相杂形像者。故破曰。云何见明。若言明即是见。名相杂者。故破曰。云何见见)。

  (△[温陵云]明若非见。不能见明。疑相杂也。明若即见。谁为能见。又非杂矣。皆明前尘幻相。一无实体不可穷诘)。

  (△[讲录云]或转计云。见明之时。明相现前。明中亦有见精。见中亦有明相。成杂和之像者。纵许明中有见。秪谓之明。而见则失矣。故破曰。若非见者。云何见明。然则见精且无。杂何形像。纵许见中有明。秪谓之见。而明则失矣。故破曰。若即见者。云何见见。然则明相且无。杂何形像)。

  (△[直解云]明若即见。明已成见。是则不为见明。反成见见)。

  (▽三㸦遍失其和义)。

  必见圆满。何处和明。若明圆满。不合见和。

  【疏】若一切处。遍是于见。则无明相可和。若一切处。遍是于明。则无有见可杂([孤山云]圆满。犹言周遍也)。

  (△[融室云]又复见与明杂。见不圆满。必见圆满。有何处所。和杂于明。明与见杂。明不圆满。必明圆满。又不合与见杂和)。

  (△[温陵云]唯见与明体必圆满。不合相和。和则间杂。非圆满矣)。

  (△[直解云]此约半满义破。和是半义。半见半明。方许相和。如半桶泥。半桶水。和义得成。若各各满桶。如何得和。故云必见圆满等)。

  (▽四俱亡立理不成)。

  见必异明。维则失彼性明名字。杂失明性。和明非义。

  【疏】心境不同。能所殊体。故云必异。明见若杂。各失其义。明则非明。见亦非体。([孤山云]性谓见性。见彼明杂。岂得名见。明被见杂。岂得名明)二义既失。名字亦亡。犹如微尘。与水相和。但见泥团。不名尘水。明见既失。将何名和。故云非义(和杂。既失明性两名。则知谓见和明。不成义理)。

  (△[海眼删修云]见必异明。将何名和。和明非义)。

  (○[引证][涅槃云]世间法者。有字无义。出世间者。有字有义。何以故。世间之法。有四颠倒。世间知字而不知义。诸佛菩萨。所有正法。以不倒故。知字知义)。

  ([?(▽/○)]二略例余尘)。

  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疏】明相既尔。余境亦然。

  ([?(○/○)]二破合二)。

  ([│/○]一总徴)。

  复次阿难。又汝今者。妙净见精。为与明合。为与暗合。为与通合。为与塞合。

  [资中]上明和义。如水和土。今明合义。如盖合函。

  【疏】和则如水杂尘。合则如函与盖。故成二门。

  ([│/○]二别破二)。

  ([?(▽/○)]一就明推破二)。

  (▽一正推破)。

  若明合者。至于暗时。明相已灭。此见即不与诸暗合。云何见暗。

  【疏】见与明合。暗相现时。明相必灭。既与明合。应随明灭。不应见暗。设使不灭。亦不见暗。以此不与诸暗合故。合即有见。不合无见。如鼻闻香([海印云]若与明合。明灭则不当见暗。以见随明灭故。设使不灭。多一转语)。

  (▽二破转救)。

  若见暗时。不与暗合。与明合者。应非见明。既不见明。云何明合。了明非暗。

  【疏】彼若救云。我此见性。虽不与暗合。无妨见暗。斯有何失。故此牒云。若见暗时。不与暗合。随即破云。与明合者。应非见明。若许不合有见。即应合必无见。复云何言见与明合。了明非暗。故知见明而无合义。和合见性。既而不成。菩提证心。因和合有。从兹破矣([融室云]暗若即明。可言见暗即是明合。了别明相。实非是暗。安得见暗而言明合)。

  (△[海印云]若与明合。则暗谢自不当见明。以见随暗谢故)。

  (△[海眼删修二科]若明合者。应非见暗。若合于暗。应非见明。明暗现前。云何成合)。

  ([?(▽/○)]二略例余尘)。

  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如文)。

  ([○@(?∴)]二破非和合疑二)。

  ([○@卍]一述所解)。

  阿难白佛言。世尊。如我思惟。此妙觉元。与诸缘尘。及心念虑。非和合耶。

  【疏】由前破菩提心。不从因缘和合而得。便计离缘。别有体性。执菩提心。有别异相。从分别生。还成法执。障一真性。故今破之。净名云。当令此诸天子。舍于分别菩提之见([真际云]若和合不成。即非和合。形对必然故也。此计真妄二法。了不相触。名非和合)。

  (△[二楞云]不和合者。不与万法为侣也。若果不和合。应无生死。所以破者。生灭与不生灭非异相故。如我下。先明出计。缘尘境也。心指业识。念虑指分别事识)。

  (○[引证][百门义海云]达无生者为尘是心缘。心无尘因。因缘和合。幻相方生。由从缘生。必无自性。何以故。今尘不自缘。起待于心。心不自心。必待于缘。由相得故。则无定属。缘生则名无生。非去缘生说无生也)。

  ([○@卍]二破所计二)。

  ([?(○/○)]一破非和三)。

  ([│/○]一牒计总徴)。

  佛言。汝今又言。觉非和合。吾复问汝。此妙见精。非和合者。为非明和。为非暗和。为非通和。为非塞和(总牒别徴如文可解)。

  ([│/○]二就明推破二)。

  ([?(▽/○)]一非和宛成其畔)。

  若非明和。则见与明。必有边畔。汝且谛观。何处是明。何处是见。在见在明。自何为畔。

  【疏】若见明时。明见不和。明之与见。应分边际。汝今细审。于见于明。齐何处所。而论边畔([温陵云]非和则异。故必有畔。求畔不得。非非和矣)。

  (△[交光云]体不相入。故为非和。如砖石并砌。两不相入。中间必有边畔。倘许有畔。即对见明。索其指出)。

  ([?(▽/○)]二不及畔义全乖)。

  阿难。若明际中。必无见者。则不相及。自不知其明相所在。畔云何成。

  【疏】如或定不相和。见应缘明不及。尚自不知明相。约何以分畔义([融室云]若使明之际畔。由不与见和。其中必无见者。则见与明。了不相及因知彼为明畔。则显此为见畔。彼畔不立。此畔何成)。

  (△[温陵云]相及乃有畔。畔义不成。非非和也)。

  (△[交光云]纵有边畔。如砖石不相入。见中无明。明中无见。今以见望明为畔。故单言明中无见)。

  ([│/○]三略例余尘)。

  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二破非合三)。

  ([│/○]一总徴)。

  又妙见精。非和合者。为非明合。为非暗合。为非通合。为非塞合。

  (四义徴讫)。

  ([│/○]二别破)。

  若非明合。则见与明。性相乖角。如耳与明。了不相触。见且不知明相所在。云何甄明合非合理。

  【疏】若见明时。不与明合。明见二性。应相乖异。如牛之角。敌对各立。曾不相应。([孤山云]角犹隅也。物在隅。则不相对)亦如耳根。对于明缘。何曾相触。耳但闻声。不缘明故。(性既乖角。何殊以彼耳根。对彼明境)若以此例见。须不知明相所在。若非明相。亦不显见。明见既无。如何分别。合与非合。二种义耶([吴兴云]非和。约体不相入。故以畔际推之。非合。约性自差别。故以乖角破之。则和亲而合疏也)。

  (△三例余)。

  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吴兴云]中论破计不出四性。谓自他共无因也。初破自然。即无因也。次破因缘。即自他共也。如以明暗通塞。推于因缘。正约他性。又阿难所执空明心眼四种因缘。空明即他。心眼即自。又佛说同别二种见境。见亦自也。境亦他也。既有自他。必含共性。但由共性。难破。是故更作和合而说。然则非和合义。亦从自他开出。为防末习。委曲推简耳。问此与前七处徴心。四性何别。答七处四性。都未涉真。但破第六识心分别较计。今自然等。皆依觉性。破妄显真。微密观照。于兹见矣)。

  (○大科一破阿难认妄迷真显如来藏中第一正约心见破显科竟)。

  (经文。无有精见离一切物。宋本并同。合解云。集解作无有见精。未见其本)。

  (然我今日。非无文殊。流俗本云。无非文殊。乃依交光妄改)。

  (虽似现境。长水温陵本同。乾道淳熙本。并作虽似前境。按经文。喻中云虽似现境。合中云似现前境语有差别。应以长水为正)。

  (如耳与明。了不相触。长水及宋本并同。乾道本却注云。如见与明。一本云如耳与明。则知古本或作如见与明也。今详疏义应从长水)。

  大佛顶首楞严经疏解蒙钞卷第二(之二)

  大佛顶首楞严经疏解蒙钞卷第二(之三)

  海印弟子 蒙叟钱谦益钞

  ([○@●]大科破阿难认妄迷真显如来藏。是第一大文之首科。出生子科二)。

  ([○@│]一正约心见以破显。二总约诸法以会通。上科说竟。此科下重生起母科有三)。

  (◑一正就三科辨性。二重约七大会相。三承前开示获悟。从此去尽第三卷经文。为正说之前分)。

  (○【疏】已上。破妄显真。唯约心见二门。历缘对境以辩。虽有会通。止就一门而显。次下备约三科七大。一切法上。即妄显真。即相显性。广斥世间虚妄分别。说有因缘及自然性。而不知生灭去来。本如来藏。岂唯心见。是藏性耶。故次前段。有此文来)。

  (△[孤山云]大章第二。总破诸法。前文展转破执。不出心见。及以声尘。虽涉余法。非是正意。今方历三科七大。巡历检破。总别推寻。无法可得。常住真心。于兹显矣。奢摩他路。于兹辨矣。不历僧祇而获法身。其在兹焉)。

  (△[温陵云]卷初发明觉性。广辨真妄。乃至重开慧目。再净余尘。至此身心洒落。真妄两忘。显示如来藏性。使知根尘器界。法法圆明。物物显现。是为造悟修证大本也)。

  (△[资中疏曰]前虽总明真性。离缘绝相。而未广明一切浮尘。诸有境界。皆如幻化。故二乘人虽知无我。仍计五阴等法。实有体性。诸小菩萨。未得空色一如。是名法执。今自徴心辨性已来。齐此广破人执。此下阴界处入等。广破法执偈赞云。不历僧祗获法身。由前广破人法二执。故分见如来藏心也)。

  (△[吴兴云]余爱沇师善分义趣。但未知人法。各有性相耳。洎下富楼那章。秪是显前之二空。故曰。令汝会中未得人空。回向上乘阿罗汉等。皆获一乘寂灭场地)。

  (△[海印云]经文徴心辨见。通破粗细二种我执。二种妄见及破和合。乃通破粗细二种法执。以楞严大定。圆断五住烦恼。齐了二种生死。分别俱生二执。一时顿断。不比诸教有先后也。从初审发心。至二卷见犹离见等。正破五蕴八识。以显人空。属分别我执。其破识蕴。即带破俱生我执。次下重破和合。例破世界本空。以显法空。乃正破俱生法执[私谓]大师此文。全依圆觉普眼章。自破见显心已上。先明二空。自会缘入藏已下。全彰法界。科段与资中略异。而总显二空之大意同也。长水于前段。不分人法二空。于后段不立空不空二藏。以此经圆彰法界。显如来藏。不须从古人科段差别耳)。

  (○文三)。

  (◑一正就三科显性二)。

  ([○@║]一会缘入实以总标四)。

  ([○@(?∴)]一总指咸真)。

  阿难。汝犹未明。一切浮尘。诸幻化相。当处出生。随处灭尽。幻妄称相。其性真为妙觉明体。

  【疏】总指诸相。前文虽就眼之一门。显真见体。离缘绝相。非生非灭。略会见之与缘。元是菩提妙净明体。而未明三科诸法。皆如幻化。故此指也。浮虚不实。尘翳真性。故曰浮尘。段托虚伪。妄设情名。称幻。无而忽有。毕竟无体。称之曰化。当处出生。随处灭尽。谓刹那不相到也。此刹那性。亦不可得。(已上同资中文)此诸幻相。本无所依。但是迷真。忽然而起。故云当处出生。生即无生。本自寂灭。故云随处灭尽。([孤山云]诸法不实。如幻如化。处谓真体。幻生幻灭。不离于真。波起波息。不离于水。故曰当处出生。随处灭尽)楞伽经云。一切法不生。我说刹那义。初生即有灭。不为愚者说。中论云。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不共不无因。是故知无生。彼之无生。即此之灭尽也。以妄见取。似有浮相。毕竟无体。犹如幻事。故云幻妄称相。无体之处。元是菩提妙觉明性。故云。其性真为妙觉明体。(去来妄见生灭。故曰幻妄称相。幻是妄故。故名幻妄。其性等者。波为水相。水即波性。波水一如性相名失。为开示故。云相云性。而此相性。即非相性)问。幻相不实。毕竟无体。何得复云。其性真为妙觉明体。答。譬如空华。由依翳病。观空故有。离空无别华相。空华虽无自性。然以虚空为所依体。若翳病差。华相虽灭。空性不灭。诸法性相。亦复如是。幻相虽灭。真性不动。问。若如是者。斯则真如即万法。万法即真如。何得一体。立真立妄。答。亦如空华。翳者妄见。若无翳目。唯见晴空。而无华相。故知万法虽真。唯证乃知。非是识心之所能见。以凡夫人。心识粗动。唯见世间粗动之相。执此粗相。为相所碍。不见真性。故前文云。迷己为物。故于是中观大观小。故今广破。执丧空明。由是悟入佛之知见。故华严云。一切法无生。一切法无灭。若能如是解。诸佛当现前。前文亦云。若能转物。即同如来。皆斯义也。

  ([○@(?∴)]二别列诸妄)。

  如是乃至。五阴六入。从十二处。至十八界。因缘和合虚妄有生。因缘别离。虚妄名灭。

  [宗镜]觉皇随顺世法。曲徇机宜。欲显无相之门。先明有相之理。因方便而开真实。假有作而证无生。于四俗谛中。立第二随事差别谛。说三科法门。今欲会有归空。应当先立后破。须知窟穴。方可倾巢【疏】诸法名数。不能尽言。但举三科。自摄一切。故云乃至。三科者。谓蕴处界。今于处中。别出六根。故有六入。此之三科。乃是世间虚妄分别。幻因缘合。假名为生。幻因缘离。假名为灭。实无有体。可生可灭([孤山云]诸经皆列三科。谓阴处界。以对愚根乐。各有三故。而今有四。更加六入。秪是破十二处中。内六处耳)。

  (○[引说][俱舍偈云]聚生门种族。是蕴处界义。愚根乐三故。说蕴处界三[清凉释曰]聚谓积聚即是蕴义。谓是生死有为果相。种族是界义。谓是爱着生死因门。(论有两释一族者谓种族也是生本义谓十八界为同类因各生自类等流果故是法生本二族类义十八种法种类自性各别不同故)生门是处义。谓诸识内外缘相然不离色心。(谓六根六境是心心所生长门处)论下半偈。明起教不同。谓愚有三。一愚心所为我(大毗婆沙云若迷心不迷色则合色开心数)二愚色。(若迷色不迷心则合色开心为十二入)三双迷心色。(若心色俱迷则心色俱开为十八界)如次配三。言根有。二者。谓上根闻略得悟。故说五蕴。中根闻中。说十二处。下根闻广方了。说十八界。言乐三者。谓乐略说蕴。乐中说处。乐广说界)。

  (△[止观云]阴界入三。并可为境。以宽缦难示。故从指的。略二界就阴。如去文就尺。略四阴从识阴如去尺就寸。以由界入。所摄宽多。阴唯有为。有为之中。义兼心色故置色存心。心名复含心及心所。今且观心王。置于心所。则一念心十界。三科如丈。一界五阴如尺。唯在识心如寸。若达心具一切法已。方能度入一切色心。如一一尺。无非是寸。及一一丈无非是尺。是故丈尺全体是寸)。

  ([○@(?∴)]三斥迷圆实)。

  殊不能知生灭去来。本如来藏。常住妙明。不动周圆。妙真如性。

  [宗镜]此心是凡圣之宅。根境之元。凡夫执作赖耶之识。成生死苦恼之因。圣者达为如来藏心。受涅槃常乐之果。此阿赖耶识。即是真心不守自性。随染净缘。不合而合。能含藏一切真俗境界。如明镜不与影像合。而含影像。故名藏识。此约有和合义边。若不和合义者。即体常不变。故号真如。若有不信阿赖耶识。即是如来藏。别求真如理者如离镜觅像。即是恶慧。如起信真如生灭。二门无碍。唯是一心者。所以楞严云。生灭去来。本如来藏。如今人随情执重。故多认阿赖耶。不信者如来藏。不知云阿赖耶。则有名无体。以情执有。不究竟故。若证圣时。其名即舍。若云如来藏心。则有名有体。以本有非执故。至未来际不断故。如以金作镮。镮体虚。金体露。现如来藏作赖耶。赖耶相虚。藏性现。凭虚则妄执所宜。从实则佛所印可([私谓]永明广明阿赖耶。是如来藏心。故云。首楞严经。以如来藏为宗如来藏即阿赖耶。此一经之枢要也)【疏】殊不知者。斥其异乎能知也。一切诸法本自不生。今则无灭。非三世法。故无去来。生灭去来。既不可得。如来藏性。元自常住。本不曾动。周遍湛寂。众生迷倒。为物所转。殊不觉知。是迷圆实也([孤山云]此明九界即见佛界。迷故不知。一一界中。咸具阴等。而此妄想即是。真理。故无生灭去来等相)。

  (△[补遗云]前文示常住真心体遍诸法。今将广约诸法。故于此唱如来藏名。显常住真心也)。

  (○[引证][起信疏云]楞伽云。如来藏名阿赖耶识。而与无明七识共俱。如大海波。常无断绝。又云。如来藏为无始虚伪恶习所熏。名为识藏[记云]大海如梨耶。波如无明七识。水即如来藏。以从无始时来。真妄和合未曾舍离。循环诸趣。生死无穷藏性于中。随而摄受。而其体性未尝去来。故云。生灭去来。本如来藏。如来藏具三种义。一隐覆。有二义。一者藏如来故。名如来藏。即烦恼为能藏。如来为所藏。故云。一切众生。即如来藏。如来之藏。依主释也。二者如来自隐不现。法身无相。名如来藏。如来即藏持业释也。二含摄。有三义。一体含用。二圣含凡。三因含果。前二持业。后一依主。三出生。谓十地证真名藏。能成佛果名如来。亦持业释)。

  (○[胜鬘云]生死二法。名如来藏。如来法身。不离烦恼藏。名如来藏)。

  (○[如来藏经云]一切众生。贪瞋痴诸烦恼中。有如来身。乃至常无染污。德相具足。如我无异)。

  (○[尼犍经云]王名严炽。有大萨遮来入其国。乃说大王。当知依烦恼身。观如来身。何以故。此身即是。如来藏故。一切烦恼诸垢藏中。佛性满足。如石中金木中火。地中水。乳中酪。麻中油。禾中子。藏中金。模中象。孕中胎。云中日。是故我言。烦恼之中。有如来藏)。

  ([○@(?∴)]四结显超情)。

  性真常中。求于去来。迷悟生死。了无所得。

  [宗镜]十二因缘。一人一念。悉皆具足。一日一夜。凡几起念。念念织几十二因缘。成六趣无穷之生死。是以生死无体。全是如来藏。第一义心。迷悟升沉。了不可得【疏】了。毕竟也。迷悟。生佛也。亦真妄也。生佛真妄。去来生死。一切对待。情谓故有。一真如性。尚无此名。况有诸法对待相耶。情忘体现。毕竟无得([融室云]真如性中。去无所至。来无所从。迷实无始。悟亦无终。生无四大可合。死无五阴可坏。了无所得。斯之谓与)。

  (△[二楞云]中论疏云。常则人天定位。故无往来。无常则六趣各尽一形。亦无往来。又常则凝然不动。即无往来。无常则念念变易。令谁往来。是则常与无常。俱不相到。皆无往来。故云。是法住法位。世间相常住)。

  (△[鹤林讲义曰]生灭去来。具一切十法界相。去来。即生灭也。俱通心色。色有依正。如世界成住坏空。各二十劫。乃至一期刹那。一一俱有生灭去来。于世界中。一切诸法。乃至一尘一毛。生住异灭。一一如是。如非非想处。八万劫中。乃至刹那。一一皆生住异灭。一切诸天如是。人生胎中五位。至于老死如是。六道众生。乃至一蚊一蚁。亦如是。声闻缘觉菩萨。无明未尽。有流注细相生住异灭。但除佛界也。约心者。一切众生。皆有八识。从本已来。生灭不停。前五于一时中。有无边生住异灭。何况过去。第六攀缘极于过去。第七过去劫未尝间断。第八如急流水。生灭极微。一切色心种子。皆依生灭。更难穷也。言常住妙明。不动周圆者。以诸法即如来藏如来藏不动故。诸法即是不动李长者以无明即是不动智故。周即入一切法。圆即摄一切法。摄入不碍。不可思议。即华严理遍于事。事遍于理门也)。

  ([○@║]二破执显真以别释四)。

  (◑一破五阴二)。

  ([?∴]一总徴)。

  阿难。云何五阴。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宗镜]只如五蕴初科。四大元始。以何为义。答。蕴者藏也。亦云五阴。(【疏】梵云塞健陀。此云蕴。古翻为阴[音义云]汉来翻经为阴。僧睿改为众。唐三藏改为蕴)阴者。覆也。即蕴藏妄种。覆蔽真心。杂集论云。蕴者积聚义。(蕴是积聚。阴是盖覆。积聚有为。盖覆真性)又荷杂染担。如肩荷担。此约俗谛以释。若论真谛。无一法可聚。以各无自体。亦无自性故([止观云]阴者。阴盖善法。此就因得名。又阴是积聚。生死重沓。此就果得名。行人受身。谁不阴入。重担现前。是故初显。婆沙中云。阴是何义。答聚义。略义。积义。总义。如种种杂物。以为一聚。色乃至识。聚在一处。故名为聚。乃至含于三世内外。故名为总。中间诸名。准此可知。问五取蕴与阴。有何差别。答蕴通漏无漏。取蕴唯有漏。蕴之与阴。新旧异谈。蕴与积聚。与阴义同。言重担者。五阴是担。生死重沓。故名为重)。

  (○[涅槃德王品云]菩萨断除五阴。所谓阴者。能令众生。生死相续。不离重担。分散聚合。三世所摄。求其实义。了不可得[师子吼品云]以烦恼锁。系缚五阴。离五阴已。无别烦恼。离烦恼已。无别五阴。如柱柱屋。离屋无柱。离柱无屋。众生五阴。亦复如是。有烦恼故。名为系缚。无烦恼故。名为解脱。如拳合掌。系缚等三。合散生灭。更无别法。众生五阴。亦复如是)。

  (○[仁王般若经云]众生识初一念。识异木石。生恶为无量恶识本。生善为无量恶识本。初一念。金刚终一念。于中生不可说不可说识。成众生色心根本。色名色盖。心名识盖。想盖。受盖。行盖盖。者阴覆为用。身名积聚。大王。此一色法。生无量色。眼得为色。耳得为声。鼻得为香。舌得为味。身得为触。坚持名地。水名润。火名热。轻动名风。生五色处。名五知根。如是一色一心。生不可说无量色心)。

  △【疏】此阴有五。摄有为尽。何所不该。([手鉴云]然色等蕴。通于无漏出世之义。谓诸佛五蕴。因灭无常色获常色等。兼通无为。今但取有漏有为蕴。不摄无为。义不相应故。何所不该者。以五阴摄于百法。但除六无为故。颂曰。色摄十一全。受想各当一。八王识蕴收。七十三行摄。无为非积聚。不在蕴门摄。故曰五蕴摄有为尽)前文总标。乃至五阴等。皆如来藏。今此别徴。逐科推检。令知虚妄。本非因缘及自然有。元是藏体。妙真如性([起信云]推求五阴。色之与心。六尘境界。毕竟无念[谷响云]然此五中一色四心。(合六尘五根为一色法受想行识诸心心所名为四阴)三数一王。名随部执。(受想行识前三心所后一心王合为四阴俱属于心)心王了其总相。心所了其别相。以识创起。但缘青等总相。次取境像即想心。次领纳前境即受心。次起烦恼造作即行心。凡夫妄想。计为实有。今经显破。五阴元空也)。

  (○[华严颂云]心如工画师。造种种五阴。一切世间中。莫不从心造[宗镜释云]种种五阴者。十法界五阴也。十种阴界不同。故名五阴。世间众生不同。揽五阴。通称众生)。

  (○[大庄严法王经云]世间诸法。皆称坚实。以此五种为喻。一色如聚沫喻。二受如水泡喻。三想如阳焰喻。四行如芭蕉喻。五识如幻事喻[宗镜云]以般若照见五蕴皆空。聚沫之色既虚。水泡之受何有。阳焰之想非实。芭蕉之行唯空。幻识倏尔无依。空大湛然不动)。

  ([?∴]二别破五)。

  ([?(○/○)]一色阴)。

  (○[宗镜云]楞伽佛告大慧。当善四大造色先观色阴。从四大所造。展转相因而生。四大中既无主宰。谁能合集以成色乎。以此观之。色阴即空。色阴既空。四大何有)。

  (○[清凉云]色以变碍为相。俱舍中色有二义。一变坏义。论曰。始自色根。终乎无表。世尊何故说为色耶。答可变坏故。名为色蕴。释曰。变者。显刹那无常。坏者。显众分无常。问云。谁能变坏。谓手足触故等。即便变坏。广说乃至蚊虻等触。二变碍义。论曰。有说变碍。故名为色。释曰。变谓变坏。碍谓质碍。若尔。极微应不名色。无变碍故。此难不然。无一极微。各处而住。众微聚集。变碍义成)。

  (○[百法论]色法十一。释曰。色。根尘总名。声香味等俱名色。此色阴但指根尘。不同相宗通说)。

  ([│/○]文三。一寄喻总标)。

  阿难。譬如有人。以清净目。观晴明空。唯一晴虚。迥无所有。其人无故。不动目睛。瞪以发劳。则于虚空。别见狂华。复有一切狂乱非相。色阴当知。亦复如是。

  【疏】喻真性本空也。目喻智。空喻理。以果海无别色声。唯如如理及如如智独存。([孤山云]净目。喻本具真智。晴空。况本具真理。唯一晴空。即理智一如也。迥无所有。绝九界妄色也)其人下。喻迷真起妄也。故。事也。瞪。直视貌。不由别事。只因自不动目。直视于空。目睛劳倦。遂见华相。或见毛轮第二月等。故云一切。色阴亦尔。以不如实知真如法一故。不觉动念。现六尘境。即色阴起也([孤山云]其人。喻众生也。背真合妄。故曰无故。不动目睛。妄心取着也。瞪以发劳。妄惑润业也。于妙性中。现九界色。故曰于空见狂华等)。

  (△[定林云]以空顽故。非有现有。而为色空)。

  (△[熏闻云]此须兼带上下文相显之。既以狂华喻于色阴。下文即云。是诸狂华。不从空来等。正喻色阴。不从因缘等生也。以能喻之文既悉。故所喻之文甚略。说在中间。真语巧妙也。余四仿此)。

  ([│/○]二约喻广破二)。

  ([?(▽/○)]一标无生)。

  阿难。是诸狂华。非从空来。非从目出。

  【疏】空元无华。妄见生起。说谁出来。真元无色。妄分质碍。复何从所([融室云]狂华若从空来。色则属自然生。若从目出。属因缘有)。

  (△[熏闻云]非空。破他性非目。破自性。约法言之。应以心境而分自他。余四阴中。皆有自他二义。盖四性中存略而破也。唯行阴有离自他意。似破无因。问经破人法二执。何故须破四性。于四性中。多破自他。答荆溪云。四性为诸见本自他复为共无本。所以然也)。

  ([?(▽/○)]二破生处)。

  如是阿难。若空来者。既从空来。还从空入。若有出入。即非虚空。空若非空。自不容其华相起灭。如阿难体。不容阿难。

  【疏】破空生也。见华既从空生。不见应从空入。空无内外。何出入之有。设有出入。即是实色。不合名空。既非虚空。云何华出。见实物时。无华生故。如阿难体。是其实色。见汝体时。岂容更有阿难出耶([孤山云]譬空有实体。则不容空华)。

  (△[融室云]如彼空室。可容阿难。阿难自体。宁容自体)。

  (○[引证][般若经云]如实知色来无所从。去无所趣。虽无来无去。而生法相应。是名如实知色生。虽无来无去。而灭色相应。是名如实知色灭。如实知色无生无灭。无去无来。无染无净。无增无减。常如其性不虚妄。不变易。是名如实知色真如。菩萨修行般若时。如实知色。色自性。乃至知识如聚幻等。是为能学五蕴)。

  若目出者。既从目出。还从目入。即此华性。从目出故。当合有见。若有见者。去既华空。旋合见眼。若无见者。出既翳空。旋当翳眼。又见华时。目应无翳。云何晴空。号清明眼。

  【疏】此下破目出。如人从屋。出必有入。目既有见。能出于华。华应有见。([孤山云]谓眼既有见。华亦应见[释要云]从目出故。当合有见者。母有故。子亦有也[直解云]若从能见之目出。则受眼家气分。当应有见)从目出去。能华于空。自空归目。合见于眼。若此华性。虽从目出。而无有见。斯但为翳。既从目出。去翳虚空。归目之时。合应翳眼。([温陵云]若华从目出。则得目之性。故应有见。今旋时既不见眼。又不翳眼。非目出矣)若汝执言。实不成翳。无妨见华。既无翳目。而能见华。见晴明空。应是翳眼。云何见空。号清明眼([孤山云]又见华时下。重约华从眼出破也。若以无翳见有空华。则见无空华。复是何眼[释要云]若见华是好眼。应见晴空。却是病眼。何以观晴空时。号清明眼)。

  (△[起信疏云]如不见空华。谁是病眼。记云。须知见空华者。是病眼。若眼明净。必不见华。楞严云。若无翳目。乃至号清明眼)。

  ([│/○]三结成虚妄)。

  是故当知。色阴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资中]若知。华相即空。则显色阴本如来藏【疏】华无所出。色阴不生。本妙真常。何曾起灭。而说因缘自然。真为虚妄([私谓]四科首文。标示藏性每科末文结归虚妄。注家于此。咸有补缀之词。今观此中之文。全用四性观推检。广明五阴等。一切浮尘幻妄称相。乃至因缘别离虚妄。名灭等文。其本如来藏。常住妙明。不动周圆之义。至七大文中。会归如来藏。清净本然。周遍法界等文。方乃铺陈舒展。浑圆具足。结成标文。云何本如来藏。妙真如性之语。经文前破后立。总别相望。义科章门。脉络皎然。勿致疑于标结异词。而用影㸦消释也)。

  ([?(○/○)]二受阴)。

  (○[清凉云]圣教说受。开合不同。或总名受。即遍行数。或分为三。谓苦乐舍唯识云。受谓领纳。顺违俱非。境相为性。领顺境相。适悦身心名为乐受。顽违境相。逼迫身心。说名苦受。领中容境相。于身于心。非逼非悦。名不苦不乐受。或分为五。谓苦乐忧喜舍。唯识云。诸适悦受。五识相应。但名为乐。意识相应。若在欲界初二静虑近分名喜。但悦心故。若在初二静虑根本名喜。悦身心故。若在第三静虑近分根本名乐。安静尤重。无分别故。诸逼迫受。五识相应。但名为苦。意识俱者。有义唯忧。逼迫心故。有义通二。人中天者。但名为忧。非尤重故。傍生鬼趣。名忧名苦。杂受纯受。有轻重故。捺落迦中。唯名为苦。纯受尤重。无分别故。三中苦乐各分二者。论云。适悦身心。相各异故。由无分别。有分别故。尤重轻微。有差别故。四不苦不乐不分二者。论云。非逼非悦。相无异故)。

  (△[智论云]众生以何因缘故。贪着此身。以乐受故。所以者何从内六情外六尘和合故。生六种识。六种识中。生三种受。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一切世间系缚。受为主。以受故。生诸结使。乐受生贪欲。苦受生瞋恚。不苦不乐。受生愚痴三毒。及业因缘)。

  (△[析玄云]六根各具五受)。

  ([│/○]文三。一寄喻总标)。

  阿难。譬如有人。手足宴安。百骸调适。忽如忘生。性无违顺。其人无故。以二手掌。于二手中。妄生涩滑。冷热诸相。受阴当知。亦复如是。

  【疏】喻一真也。宴静。调和。适。悦也。骸。体也。忘生。忘形也。身肢安静。恬然畅适。而无苦乐二境相逼。忽然如其无形一般。斯盖但以舍受相应。不觉此形之有生也。([证真云]忘生。犹忘形也。谓身肢安悦。不兴苦乐忧喜诸受相应。恬然静住。似无形命)李陵云。每一念至。忽如忘生。([私谓]忽如忘生。如国觉云。百骸调适。忽忘我身也。疏引李陵书。盖舍其义而掇其词)其人下。喻起妄也。性无违顺喻真性寂然。妄本无因。故云无故。真妄和合。如两手相摩。领纳违顺。如妄生涩滑。(已上资中文)阿赖耶识。变起世间。故云生涩滑等。或可二手及空。喻根境识。根境识三。和合生触。触是受因。从此领纳。故知受阴无明妄念。迷真和合。假托而生。故下破之([荆公云]以觉迷故。无所生所。而为受阴)。

  (△[二楞云]受是遍行心所。诸识中皆有受相。前五离三合二受用偏多。以前五根。对前五尘。发起前五识领纳违顺之境。故以触言。触亦遍行心所。以触缘受故)。

  (○[引证]宗镜云。遍行五者。唯识云。谓触作意受想思触谓三和者。谓根境识三事和合分别为体。受依为业。又即三和是因。触是其果。令心心所触境为性。受想思等所依为业。触若不生时。余受一心所。亦不能生。和合一切心及心所。令同触前境。是触自性也。即诸心所缘境时。皆是触功能自性也。即此触似彼三和。与受等为所依。是触之业用也)。

  (△[清凉云]触通身心。寒热饥渴。必与心俱。故属遍行。寒是冷触。热即火大。能造触也。俱舍说此之四触。亦是心所。论云。食欲名饥。暖欲名冷。饮名渴释曰。暖欲名冷者。热准于冷。冷热相翻。义亦有欲。故此四种。皆为意业)。

  (△[止观云]触是四大。动轻是风。痒暖是火。冷滑是水。重涩是地。体用相添。则有八触)。

  ([│/○]二约喻广破二)。

  ([?(▽/○)]一标无生)。

  阿难。是诸幻触。不从空来。不从掌出。

  【疏】冷暖本无。手合故有。故云幻触([桐洲云]能触即身。所触即境。故言幻触)受阴不实。妄缘假生。故无来处。

  ([?(▽/○)]二破生处)。

  如是阿难。若空来者。既能触掌。何不触身。不应虚空。选择来触。

  【疏】破空生也。虚空平等。无所不在。岂能选择。不触乎身。而触于掌([温陵云]空体常遍。不应有择)。

  若从掌出。应非待合。又掌出故。合则掌知。离即触入。臂腕骨髓。应亦觉知入时踪迹。必有觉心。知出知入。自有一物。身中往来。何待合知。要名为触。

  【疏】已下破掌出。若此涩滑从掌而出。掌未合时。何无涩滑。([温陵云]掌当自出。不应有待[融室云]幻触若自掌出。孤掌即出。应非待合)若汝执言。掌虽生触。须待合时。此触方出。若尔。合既触出。离应触入。若触入时。所经之处。应亦觉知触入踪迹。([融室云]两掌合时。所出之触。则属掌知。二掌离时无觉。即是触入掌中而去。邻近之臂腕骨髓。应亦知其踪迹)若实觉知。触常在体。应须常知。何待合知(必曰有其觉心。知触之出。知触之入。则自有一觉知之物。于身中往来。何待掌合而知。要得名为冷暖诸触也)。

  (△[温陵云]若从掌出。出必有入。然合而触时。掌虽有知。离而入时。臂且不觉。既无定入。全一虚妄)。

  ([│/○]三结成虚妄)。

  是故当知。受阴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疏】既知幻触。能生于受。推其触性都无。故知受阴虚妄。

  ([?(○/○)]三想阴)。

  (○[清凉云]想以取像者。唯识云。想于境取像为性。施设种种名言为业。谓要安立境分齐相。方能随起种种名言。杂集云。构了相是想相。由此想故。构了种种像类。随所见闻觉知之义。起诸言说)。

  (○[宗镜云]想谓名句文身熏习为缘。取相为体。发言议为业。又想能安立自境分剂。若心起时。无此想者。应不能取境分齐相。于境取像为性。施设种种名言为业。种种名言。皆由于想。是想功能)。

  (○[大乘广五蕴论云]想即思想之义。谓意识与六尘相应而成六想。和合积聚。故名想蕴。六想谓意识着色想色。着声想声。乃至着法想法等)。

  ([│/○]文三。一寄喻总标)。

  阿难。譬如有人。谈说酢(酢音醋)梅。口中水出。思蹋悬崖。足心酸涩。想阴当知。亦复如是。

  【疏】想以想像为义。想像不实。从虚妄有。故以说酢水生。思崖酸起为喻。因说亲酸。因思想峻。故有水酸。以想喻想。近取譬耳([定林云]谈说酢梅。但有名言。思蹋悬崖。初无实事。而能令心真受酸涩。此足知为妙真如性)。

  (△[温陵云]说梅思崖。无实相也。口水足酸。由心成相也。凡想如之)。

  (△[二楞云]分别缘虑曰想。亦是遍行心所。以能安立。自境分齐故。前五随念。第六计度。七八忆持。皆能安立自境。而第六意识偏多。以能缘虑三世境故。以是融通妄想故。按诸师以五阴分配八识。古师则不然者。以一一阴各通八识。一一识各具五阴。不应克定某阴是某识也。今钞略存二楞一解)。

  ([│/○]二约喻广破三)。

  ([?(▽/○)]一标无生)。

  阿难。如是酢说。不从梅生。非从口入。

  【疏】以水喻想。今推酢说。说既不有。水从何生。

  ([?(▽/○)]二破生处)。

  如是阿难。若梅生者。梅合自谈。何待人说。若从口入。自合口闻。何须待耳。若独耳闻。此水何不耳中而出。

  【疏】因人说梅。梅何有说。故非梅生。若因人说。水便口流。口既流水。应合闻说。何用耳闻。口若不闻。唯耳闻者。耳既闻说。亦合流水。故云此水何不耳中流出。说不得梅。梅不至口。耳自闻说。水却口流。说梅与水。二俱叵得([温陵云]人谈梅而口水。梅不能谈。计梅出者妄。耳闻梅而心想。口不能闻。计口入者妄。耳闻梅而耳无水。计说计闻。皆妄也)。

  ([?(▽/○)]三类思崖)。

  想蹋悬崖。与说相类。

  【疏】类说应云。如是崖想。不从崖生。不从足入。若崖生者。崖合自思。何待人想。若从足入。足应有思。何须心想。若独心思。此酸只应心中自有。何以足心却有酸涩。

  ([│/○]三结成虚妄)。

  是故当知。想阴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疏】说酢思崖。水酸形体。想像虚伪。能所俱空。元是菩提妙觉明性。何因缘自然之有耶([楞伽经云]佛言。前圣所知。转相授受。妄想无性)。

  ([?(○/○)]四行阴)。

  (○[清凉云]行以迁流者。俱舍云。造作迁流二义名行。杂集云。造作相是行相。由此行故。令心造作。谓于善恶无记品中。驱役心故。释曰。俱舍二义。今取迁流。欲诃毁故。约经而言。思即行蕴。唯识云。云何为思。谓令心造作为性。于善恶等役心为业。谓能取境正因等相。驱役自心令造善等)。

  (○[广五蕴论云]行即迁流造作之义。谓因意识思想诸尘。造作善恶诸行。和合积聚。故名为行蕴)。

  ([│/○]文三。一寄喻总标)。

  阿难。譬如暴流。波浪相续。前际后际。不相逾越。行阴当知。亦复如是。

  【疏】行以迁流造作为义。刹那无常。念念迁谢。生死死生。如旋火轮。无有休息。故以暴流波浪相续。无逾越义。以为喻也([孤山云]前念灭。后念生。后不至前。故云不相逾越)。

  (○[引证][唯识云]如暴流水。非断非常。相续长时。有所漂溺。此识亦尔。从无始来。生灭相续。非常非断。漂溺有情。令不出离。又如暴流。虽风等系。起诸波浪。而流不断。此识亦尔虽遇众缘。起眼识等。而恒相续。又如暴流。漂水上下。水草等物。随流不舍。此识亦尔与内习气。外触等法。恒相流转)。

  (○[宗镜云]一前流不自流。由后流排故流。则前流无自性。故不知后。二后流虽排前流。而不到于前流。亦不相知。三后流不自流。由前流引故流。则后流无自性。故不能知前。四前流虽引后。而不至后。故亦不相知。生灭前后者。谓前灭后生。互相引排。此即竖说。如壮与老。谓此流水刹那生灭。前刹那灭。后刹那生。此彼前后者此即横说。犹如二人。同行挟径。后人排前。前人引后。分分之水。皆有前后。乃至毫滴。有前毫滴后毫渧故聚多成流注。则无性矣。小乘亦说当处生灭无容从此。转至余方。而不知无性缘起之义耳)。

  (△[二楞云]迁流曰行。即遍行心所之思。以能驱役自心。造善恶等故。即是业行。于百法中摄法最多。八识皆有迁流。末那迁流最胜。以念念不断故。八识皆有思。末那思最胜。以恒审思量故)。

  ([│/○]三约喻广破二)。

  ([?(▽/○)]一标无生)。

  阿难。如是流性。不因空生。不因水有。亦非水性。非离空水。

  【疏】即空即水。离空离水。求暴流体。俱不可得。行阴亦尔。本无生处。

  ([?(▽/○)]二破生处)。

  如是阿难。若因空生。则诸十方。无尽虚空。成无尽流。世界自然。俱受沦溺。

  【疏】破空生流也。流从空生。空体常在。流应常生。虚空性遍。流亦应遍。斯则但见暴流。应无世界。又如何分水陆空行耶([讲录云]虚空无尽。瀑流有尽。喻真如寂然无尽行阴迁流有尽)。

  若因水有。则此暴流。性应非水。有所有相。今应现在。

  [资中]若因其水。别有流性。因果性别。则暴流性。应不是水。能有是水。所有是流。二相若殊。俱应现在【疏】破水生流也。流从水生。水与暴流。两体应异。水为能生。流为所生。如树生果。果不是树。二俱现在。(如因树有果。能生之树。与所有之果。历然见在)今且不然。如何因水耶([温陵云]有所有相。谓流应离水。别自有体相也)。

  若即水性。则澄清时。应非水体。

  【疏】破流即水也。流相漂动。水性澄清。若此漂动。便是水相者。至澄清时。应非是水。暴流漂动。已是水故([二楞云]暴流尽则水澄行阴尽而心净)。

  若离空水。空非有外。水外无流。

  【疏】破离空离水也。离空有流。空且无外。何离之有。若离水有。水外求波。故应非理。流既无生。行阴元寂([温陵云]空非有外。水流其间。水外无流。流终依水)。

  (△[荆公云]识精。水也。其性为空。行如水流。依此空水。若无空水。则流无所生。若无识性。则行无所起)。

  (△[二楞云]离空离水。则无流相。以行阴除真如业识。无自体故)。

  ([│/○]三结成虚妄)。

  是故当知。行阴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如文可解)。

  ([?(○/○)]五识阴)。

  (○[清凉云]识以了别者俱舍云。识谓各了别。论云。了别名识。此有六种了别不同故名为识杂集云。了别相是识相。由此识故。了别色声香味触法等。种种境界)。

  (○[持世经云]佛言。诸凡夫于见闻觉知中。计得识阴。贪着见闻觉知法。为识阴所缚。以心意识合系故。驰求往来。从此世至彼世。从彼世至彼世。皆识阴所缚故。不能如实知识阴。是颠倒不实。虚妄相应。因见闻觉知法起。此中无有实识者。是诸菩萨。如实观时。知识阴从虚妄识起。从本已来常不生相。知非阴是识阴。像阴是识阴。幻阴是识阴。譬如幻所化人。识不在内。亦不在外。不在中间。识性亦如是。如幻性。虚妄缘生。从忆想分别起。无有实事。如机关木人。识亦如是从颠倒起。虚妄因缘。和合而有)。

  (○[毗婆沙云]远行是心业。即第八识。续生心也。第八名藏识)。

  ([│/○]文三。一寄喻总标)。

  阿难。譬如有人。取频伽瓶。塞其两孔。满中擎空。千里远行。用饷他国。识阴当知。亦复如是。

  [宗镜]此破识阴也。瓶喻于身。空喻于识。若执有识。随身往来者。此处识阴灭。往彼处生时。如将此方虚空。远饷他国。(意云。无有是处。明虚妄也)【疏】频伽。好声鸟也。瓶形似彼。([温陵云]瓶作鸟形。有名无实。喻众生妄身也)识阴无形。在有情身。如瓶盛空。(此则瓶喻于身)远饷他国者。阿赖耶识。(此则空喻于识)为业所使。随处受生。此阴若灭。彼阴续生。如人擎空。远饷千里([标指]第八识。是三界生灭根业)。

  (△[孤山云]业牵识走。如瓶擎空行。舍身受身。喻以远行。现行如此国。中阴生阴。悉如他国[纂要云]或可以瓶喻业。业能系识受身。如瓶能含空。以将瓶人。喻贪爱烦恼。受业润生也)。

  (△[吴兴云]法句经云。精神居形内。犹雀藏瓶中。(彼经以雀喻识心)瓶破则雀去矣(彼偈云雀来入瓶中罗谷掩瓶口谷穿雀飞去精神随业走)今以人喻业。以瓶喻身。以空喻识。人擎瓶空而行。犹业持身识而去。中阴生阴。皆有色心。并由业力之所任持也)。

  (△[私谓]瓶身空识。多师分配不一。要不外永明古释耳。雷庵受师。指后文识阴区宇。谓瓶为识之区宇。结弹岳师不应以人喻业。人依业识业识。依身。根身为小瓶。器界为大瓶。人之与身。岂非皆识阴之区宇耶)死有至时。诸根不通。如塞两孔。([真际云]塞其两孔。喻六七二识。我法二执。塞二空理也)。

  (△[融室云]两孔。即理智二法)。

  (△[海印云]瓶喻中阴身。两孔。喻人死见闻塞绝)。

  (△[荆公云]性觉真空。空遍法界。所妄既立。明理不逾。则此识生。如瓶盛空。与外空有间。然实无间。妄分别耳)。

  ([│/○]二约喻广破二)。

  ([?(▽/○)]一标无生)。

  阿难。如是虚空。非彼方来。非此方入。

  【疏】虚空非出入。喻识无往来。既无往来。将何为识。而了别耶([孤山云]非从彼方。来入此方[补遗云]谓非将彼空。来入此方也)。

  (△[二楞云]以真如不动。由七八二识迁流。似有往来。故约彼此而说)。

  ([?(▽/○)]二破生处)。

  如是阿难。若彼方来。则本瓶中。既贮空去。于本瓶地。应少虚空。若此方入。开孔倒瓶。应见空出。

  [宗镜]若此阴实灭。于本瓶地。应少虚空。若彼阴复生。如开孔倒瓶。应见空出。故知虚空不动。识无去来【疏】彼方。瓶来方也。名本瓶地。空若彼方来于此方。本瓶来处。应少虚空。本处既无所少。应知非彼方来。瓶到之地。名为此方。若此方空。入于瓶内。先合见空从瓶而出。方知空入。出空既无。入空何有。空既无出入。识何曾往来。又此方入者。入此方也。其文易解([孤山云]若瓶盛空。从彼入此。何故彼方不见空少。此方不见空出。若从彼来。彼应减少其空矣。若从此入。必见其出瓶之相)。

  ([│/○]三结成虚妄)。

  是故当知。识阴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标指]空无出入。识阴不生。本妙真常。何曾起灭。如执因缘自然。皆是虚妄)。

  ○[宗镜合释]大智度论。明乾闼婆城野马谷响等。无智人亦如是。空阴入界中。见吾我及我法。淫瞋心者。四方狂走。求乐自满。颠倒欺诳。穷极懊恼。若以智慧知无我无实法者。是时颠倒愿息。故知色阴如劳目睛。忽现空华之相。受阴如手摩触。妄生冷热之缘。想阴如人说醉梅。口中自然水出。行阴如水上波浪。观之似有奔流。识阴如瓶贮虚空。持之用饷他国。斯则非内非外。不即不离。和合既不成。自然亦非有。若此况是实。则五阴不虚。既并世相而非真。审知阴入而无体。唯是性空法界。如来藏心。无始无终。平等显现(又云。如人被械得脱。而作戏论。是械是脚。何者是解脱是人可怪。于脚械外。别求解脱。众生亦如是。离五阴灭。更求解脱。故知有识则系缚。无识则解脱。如离五阴空。别求解脱者。如离此方空。别求他方空)。

  (○[合论云]此去至阿难说偈。皆世尊以甚微细智。入世间解。极谈无生。问。何谓无生。曰。虽生而不生是也。世尊说五阴等行相竟。必曰本非因缘非自然性。夫一切诸法。既非因缘而生。又非自然而生。非无生之意乎)。

  (○[温陵云]身心万法即如来藏妙真如性。道嫌拣择。理忘情谓。凡有言说。皆为戏论。拟心动念。尽涉疑倒。大觉将与觉之。故此卷之初。权且明正倒。辨缘影。择见精。示真量。一就其迷倒情计。拂心眼之尘翳。洗肺肠之浊垢。使心境洒落。真妄两忘。然后融会入如来藏。遂知根尘处界。法法无非妙真如性。此二三卷经大旨也)。

  大佛顶首楞严经疏解蒙钞卷第二(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