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卍新续藏第 11 册 No. 0270 楞严经要解

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要解卷第四

  唐天竺沙门般剌蜜谛译

  乌苌国沙门弥伽释迦译语

  菩萨戒弟子前正议大夫同中书

  门下平章事清河房融笔受

  温陵开元莲寺比丘戒环解

  △八辨明真说甄别疑滥二。初阿难通难。

  阿难白佛言。世尊。诚如法王所说。觉缘遍十方界。湛然常住。性非生灭。与先梵志娑毗迦罗所谈冥谛。及投灰等诸外道种。说有真我遍满十方。有何差别。

  觉缘。即觉性遍缘无乎不在者也。前云见性周遍非汝而谁。又云即心圆明遍含国土。即所谓觉缘遍十方界常住不灭也。然黄发之流。亦说真我遍界。及所立冥谛。谓真性冥冥。体非生灭。则与佛说何异。盖外道不见性真。但依赖耶妄计。混滥真说。故此问难冀佛甄别也。外道通称梵志。投灰苦行外道也。

  △二问答质疑四。一疑同自然二。一疑。

  世尊亦曾于楞伽山。为大慧等。敷演斯义。彼外道等常说自然。我说因缘。非彼境界。

  先引佛语起疑也。楞伽会上。为大慧菩萨。说因缘义。以破外道自然之执。非彼境界者。非同外道所见也。

  我今观此觉性自然。非生非灭。远离一切虚妄颠倒。似非因缘与彼自然。云何开示。不入群邪。获真实心妙觉明性。

  楞伽虽说因缘。破彼妄执。今观觉性。有真自然体。远离倒妄。则似非因缘。及异彼妄执之自然也。阿难意。以今经所谈觉性。既非生灭。则似乎自然。既非自然。则似乎因缘。恐末学滥解。故特与质问。

  △二释。

  佛告阿难。我今如是开示方便真实告汝。汝犹未悟。惑为自然。阿难。若必自然。自须甄明有自然体。汝且观此妙明见中。以何为自。此见为复以明为自。以暗为自。以空为自。以塞为自。阿难。若明为自。应不见暗。若复以空为目体者。应不见塞。如是乃至诸暗等相以为自者。则于明时见性断灭。云何见明。

  释非自然也。真实之告。即自住三摩地中等文也。自然谓自体本然也。自体本然则不随境变。今皆随变。非自然矣。

  △二疑同因缘二。一疑。

  阿难言。必此妙见性非自然。我今发明是因缘生。心犹未明。咨询如来。是义云何合因缘性。

  舍一执一。迷者皆然。

  △二释。

  佛言。汝言因缘。吾复问汝。汝今因见。见性现前。此见为复因明有见。因暗有见。因空有见。因塞有见。阿难若因明有。应不见暗。如因暗有。应不见明。如是乃至因空因塞同于明暗。复次阿难。此见又复缘明有见。缘暗有见。缘空有见。缘塞有见。阿难。若缘空有。应不见塞。若缘塞有。应不见空。如是乃至缘明缘暗同于空塞。

  释非因缘也。假物为因。循物为缘。既无定趣。非因缘矣。

  △三叠拂直示。

  当知如是精觉妙明。非因非缘。亦非自然。非不自然。无非不非。无是非是。离一切相。即一切法。

  叠拂遍计。直示精觉也。因缘自然是非等相。皆是妄情遍计分别。精觉妙明本无是事。故曰离一切相。遍计既离。则圆成实体。触处现前。故曰即一切法。祖师所谓但离妄缘即如如佛。又曰是非已去了。是非里荐取。此离一切相即一切法之意也。

  汝今云何于中措心。以诸世间戏论名相而得分别。如以手掌撮摩虚空。秪益自劳。虚空云何随汝执捉。

  结上文而责滞情也。精觉不可措心。如虚空不可措手。

  △四引经再辩四。初引经问难。

  阿难白佛言。世尊。必妙觉性。非因非缘。世尊云何常与比丘宣说。见性具四种缘。所谓因空。因明。因心。因眼。是义云何。佛言阿难。我说世间诸因缘相。非第一义。

  缘生之法。因空而有。因明而显。因心而知。因眼而见。是乃世间名相。于第一义皆为戏论。

  △二委曲辩核。

  阿难。吾复问汝。诸世间人说我能见。云何名见。云何不见。阿难言。世人因于日月灯光见种种相。名之为见。若复无此三种光明。则不能见。

  因三种光。而后能见。名和合相。非真见体。当知真见非和合相。不逐缘生。不随境灭。

  阿难。若无明时名不见者。应不见暗。若必见暗。此但无明。云何无见。

  渐核真见也。

  阿难。若在暗时。不见明故名为不见。今在明时。不见暗相还名不见。如是二相。俱名不见。

  逆质俗情也。

  若复二相自相凌夺。非汝见性于中暂无。如是则知二俱名见。云何不见。

  顺显真见也。明暗自夺。见不暂无。此即不逐缘生不随境灭者也。

  △三正明见体二。初明离缘。

  是故阿难。汝今当知。见明之时见非是明。见暗之时见非是暗。见空之时见非是空。见塞之时见非是塞。

  明暗空塞皆属缘尘。各非见体。

  △二明离相。

  四义成就。汝复应知。见见之时。见非是见。

  四义成就汝复应知者。结成上义。复起下文也。上明见非是明乃至见非是塞。义既成就。次复应知。见见之时见非是见。盖知明暗之非见。则虽悟见体离缘。而未见见体。知见见之非见。则悟见体离相。而真见见体矣。

  △四结责勉进。

  见犹离见。见不能及。云何复说因缘自然及和合相。汝等声闻。狭劣无识。不能通达清净实相。吾今诲汝。当善思惟。无得疲怠妙菩提路。

  见体尚犹离见。而见不能及。况诸言说能及哉。离缘离相。言说不及。是谓清净实相妙菩提路。而声闻但局名相不能通达。故勉令善思勿疲怠也。前文蹑迹。广明身心真妄。意在发正知见显如来藏。而学者见见未明。觉心未净。故下文重开慧目。再净余尘。使真精了然。则如来藏存于目击矣。

  △九广明眚妄重开慧目三。初阿难牒请。

  阿难白佛言。世尊。如佛世尊为我等辈宣说因缘及与自然诸和合相与不和合。心犹未开。而今更闻见见非见。重增迷闷。伏愿弘慈。施大慧目。开示我等觉心明净。作是语已。悲泪顶礼。承受圣旨。

  牒前重请也。诸和合相。即因日月灯然后有见者也。不和合相。即非明非暗非通非塞者也。

  △二佛与开示三。初愍众敕听。

  尔时世尊。怜愍阿难及诸大众。将欲敷演大陀罗尼诸三摩提妙修行路。告阿难言。汝虽强记。但益多闻。于奢摩他微密观照心犹未了。汝今谛听。吾当为汝分别开示。亦令将来诸有漏者获菩提果。

  怜愍者。愍诸有学空溺多闻不开慧目而迷倒轮转也。大陀罗尼等者。即首楞正观也。于此能了。则颠倒见妄无复发生。遂尽诸漏。获菩提果矣。

  △二辩妄开示二。初总标妄本。

  阿难。一切众生。轮回世间。由二颠倒分别见妄。当处发生。当业轮转。云何二见。一者众生别业妄见。二者众生同分妄见。

  二倒见妄。即同别二见也。别业。言起惑之异。妄逐缘影。迷失正见。同业。言感妄所同。妄随生死。沦替本觉。由此见妄。循造妄业。故云当处发生。随业受报人天诸趣。故云当业轮转。

  △二别释妄相二。一喻明二。一喻别业四。一举喻。

  云何名为别业妄见。阿难。如世间人。目有赤眚。夜见灯光。别有圆影五色重叠。

  目有赤眚。则于灯见重叠之色。见有妄病。故于境起差别之惑。

  △二明妄二一即灯见明妄。

  于意云何。此夜灯明所现圆光。为是灯色。为当见色。阿难。此若灯色。则非眚人何不同见。而此圆影唯眚之观。若是见色。见已成色。则彼眚人见圆影者。名为何等。

  重叠影光。既非灯色。又非见色。唯彼见者目眚所成。喻差别妄见非由境起亦非根起。皆是众生见病所成也。唯眚之观。谓唯有眚者见之也。名字何等。谓色若在根。则灯之圆影。不得名色矣。

  △二离灯见明妄。

  复次阿难。若此圆影。离灯别有。则合傍观屏帐几筵有圆影出。离见别有。应非眼瞩。云何眚人目见圆影。

  上即灯见既无实体。此离灯见又无定处。足知其妄矣。

  △三结显妄源。

  是故当知。色实在灯。见病为影。

  灯有色而无影。影由目眚之为。智有照而无妄。妄由见病所起。

  △四了妄无体。

  影见俱眚见眚非病。终不应言是灯是见。于是中有非灯非见。如第二月非体非影。何以故。第二之观捏所成故。诸有智者。不应说言此捏根元是形非形离见非见。

  知影由见病之为。则影与见俱眚病耳。而见眚者自非病也。见眚者即见体也。见体本自无病。则影见之眚皆为浮妄。了不相涉。故不应执言是灯是见。亦不应执非灯非见。如第二月非体非影全即虚妄。故不应穷诘也。体谓真月。影谓水月。

  此亦如是。目眚所成。今欲名谁是灯是见。何况分别非灯非见。

  既了无体。何用拟心。

  △二喻同分二。一广举。

  云何名为同分妄见。阿难。此阎浮提。除大海水。中间平陆有三千洲。正中大洲。东西括量。大国凡有二千三百。其余小洲在诸海中。其间或有三两百国。或一或二。至于三十四十五十。

  △二局喻。

  阿难。若复此中有一小洲。秪有两国。唯一国人同感恶缘。则彼小洲当土众生。睹诸一切不祥境界。或见二日。或见两月。其中乃至晕适珮玦。彗孛飞流。负耳虹霓。种种恶相但此国见。彼国众生本所不见。亦复不闻。

  不祥气现。唯灾地见之。乃同业妄感也。彼无灾地。不见不闻。喻有漏境界唯妄觉见之。即同业妄见也。彼无漏者。见本清净故。释迦化土。现净秽之不同。诸天饭食。随福德而有异也。晕适珮玦。日月之灾象也。彗孛飞流。星辰之灾象也。负耳虹霓。阴阳之灾象也。恶气环日为晕。日食曰适。所谓适见于日月之灾也。珮玦谓妖气近日如环珮之状。星芒偏指曰彗。如彗帚也。芒气四出曰孛。孛孛然也。绝迹而去曰飞。光迹相连曰流。阴阳之气。或背日如负。旁日如耳。或明而为虹。暗而为霓。

  △二法合二。一合别业五。一标告。

  阿难。吾今为汝。以此二事进退合明。

  二事者。别业眚见同分不祥也。法喻互显。曰进退合明。

  △二牒喻。

  阿难。如彼众生别业妄见。瞩灯光中所现圆影。虽似前境。终彼见者目眚所成。眚即见劳。非色所造。然见眚者终无见咎。

  圆影无实。则似境而已。乃见劳目眚所成。非灯色所造。喻别业之妄咎由根起非由境也。虽由根起。特根之妄。非见之妄。故曰然见眚者终无见咎也。前云见眚非病。此云见眚者无见咎。次云本觉明心觉缘非眚。后云皆即见眚非见眚者。又云彼见精真性非眚者。皆指见体也。

  △三正合。

  例汝今日以目观见山河国土及诸众生。皆是无始见病所成。见与见缘似现前境。元我觉明见所缘眚。觉见即眚。本觉明心。觉缘非眚。

  器界无实。亦似境而已。乃无始见病所成。非前境所造。故曰元我觉明觉所缘眚也。见与见缘。指妄根妄境也。虽似有而无实。元则我之觉明。见所缘眚而已。此眚非他。但有觉有见。即为眚病。所谓知见立知即无明本也。然此特觉明之妄。非本觉之妄。故曰本觉明心觉缘非眚也。

  △四牒答。

  觉所觉眚。觉非眚中。此实见见。云何复名觉闻知见。

  所觉即一切可见之境也。觉可见之境皆为眚病。而此觉性非堕眚中。即非可见之境矣。见此非可见者。即实见见也。真见如是。云何复以觉闻知见眚中之事而名之哉。

  △五结告。

  是故汝今见我及汝并诸世间十类众生。皆即见眚非见眚者。彼见真精性非眚者。故不名见。

  皆即见眚非见眚者。言可见之法皆即眚病非是见体。彼见真体本非眚类。故不名见。此结见非是见也。

  △二合同分二。一牒喻。

  阿难。如彼众生同分妄见。例彼妄见别业一人。一病目人同彼一国。彼见圆影。眚妄所生。此众同分所现不祥。同见业中瘴恶所起。俱是无始见妄所生。

  引别业例同分。引眚妄例瘴恶。以明妄业虽异妄本不殊。故曰俱是无始见妄所生。

  △二正合。

  例阎浮提三千洲中兼四大海。娑婆世界并洎十方诸有漏国及诸众生。同是觉明无漏妙心。见闻觉知虚妄病缘。和合妄生。和合妄死。

  上以一人例一国。此以一国例大千。合显器界根身无非见病和合妄起也。觉明无漏妙心即依真起妄者。

  △三举要结答。

  若能远离诸和合缘及不和合。则复灭除诸生死因。圆满菩提不生灭性。清净本心。本觉常住。

  诸和合缘。即因境而起妄念粗相。不和合者。即离缘独证法执细相。此皆诸生死因。能亏菩提。起生灭。污净心。沦本觉。故能远离则圆满清净。而本觉常住。此章始于阿难请开慧目。使觉心明净故。此结答乃开慧目净觉心之要也。

  △三再净余尘二。一牒疑。

  阿难。汝虽先悟本觉妙明性非因缘非自然性。而犹未明如是觉元非和合生及不和合。

  觉元自本觉而出即始觉也。下所谓证菩提心者是也。前于妙明本觉。疑同因缘自然。既与辩质。而未明证道始觉非和合生及不和合。是为觉心余尘故。再与辩之。使明净也。

  △二辩净二。一举妄情。

  阿难。吾今复以前尘问汝。汝今犹以一切世间妄想和合诸因缘性。而自疑惑证菩提心和合起者。

  △二正与辩四。一辩非和五。初总问。

  则汝今者妙净见精。为与明和。为与暗和。为与通和。为与塞和。

  设有所和。即涉妄尘。不名妙净。

  △二别辩。

  若明和者。且汝观明。当明现前。何处杂见。见相可辩。杂何形像。

  见相谓见与明相。

  △三反辩。

  若非见者。云何见明。若即见者。云何见见。

  明若非见。不能见明。此疑若相杂也。明若即见。谁为能见。又非杂矣。此章皆明浮尘幻相。一无实体不容穷诘。

  必见圆满。何处和明。若明圆满。不合见和。

  惟见与明。体必圆满。不合相和。盖和则间杂。非圆满矣。

  △四结成。

  见必异明。杂则失彼性明名字。杂失明性。和明非义。

  牒上结成非和也。见既异明。若和而杂之。则失彼妙净性名。定非与明和矣。

  △五例明。

  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知非与明和。余皆非也。

  △二辩非合四。初总问。

  复次阿难。又汝今者妙净见精。为与明合。为与暗合。为与通合。为与塞合。

  和者杂而不辨。合则附而不离。

  △二别辩。

  若明合者。至于暗时明相已灭。此见即不与诸暗合。云何见暗。

  合则不离故。明相灭时见亦随灭。不复合暗。

  △三反辩。

  若见暗时不与暗合。与明合者应非见明。既不见明。云何明合。了明非暗。

  若不合暗而能见暗。则与明合时应不见明。然既不见明。云何言与明合。云何了明非暗耶。合义不成。则证菩提心非和合起明矣。

  △四例明。

  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二辩非非和二。初起疑。

  阿难白佛言。世尊。如我思惟。此妙觉元。与诸缘尘及心念虑。非和合耶。

  此又舍一执一也。

  △二正辩四。初总问。

  佛言。汝今又言觉非和合。吾复问汝。此妙见精非和合者。为非明和。为非暗和。为非通和。为非塞和。

  △二别辩。

  若非明和。则见与明必有边畔。汝且谛观。何处是明。何处是见。在见在明自何为畔。

  和则同而无畔。非和则异。故必有畔。且求畔不得非非和矣。

  △三反辩。

  阿难。若明际中必无见者。则不相及。自不知其明相所在。畔云何成。

  相及乃有畔。畔义不成。非非和也。

  △四例明。

  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四辩非非合三。初总问。

  又妙见精非和合者。为非明合。为非暗合。为非通合。为非塞合。

  △二别辩。

  若非明合。则见与明性相乖角。如耳与明。了不相触。见且不知明相所在。云何甄明合非合理。

  以为非合。则根境乖背。既不知明。亦不显见。二体既无。从何甄别合与非合之理耶。

  △三例明。

  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上皆依净妙见精遣拂情尘也。自卷初发明觉性广辩真妄。乃至重开慧目。再净余尘。至此身心洒落。真妄两亡。斯可显示如来藏性。使知根尘处界法法圆明物物显现。是为造悟修证大本也。

  △十即诸根尘显如来藏二。初括前总显。

  阿难。汝犹未明一切浮尘诸幻化相。当处出生。随处灭尽。幻妄称相。其性真为妙觉明体。如是乃至五阴六入。从十二处至十八界。因缘和合虚妄有生。因缘别离虚妄名灭。殊不能知生灭去来本如来藏。常住妙明。不动周圆妙真如性。性真常中。求于去来迷悟生死。了无所得。

  明暗通塞合非合理。皆所谓浮尘幻相。和合妄起。和合妄灭。故曰当处出生随处灭尽。本无有生。亦无和合。则幻妄称相而已。幻无自性。依真而立。如华起空全体即空。如泡生水全体即水。故曰其性真为妙觉明体。近取诸身。远取诸物。莫不皆然。故曰如是乃至等也。如来藏者。当人法身妙性也。依果而称曰如来。含摄众德曰藏。未尝去来曰常住。暗不能昏曰妙明。不随生灭曰不动。无不遍足曰周圆。妙万物而至神。性一切而不异。曰妙真如性。能见是性。则迷悟生死。了不可得矣。问真常之性人人本具。既无去来生死。奈何今之实有耶。曰不真常则有。真常则不有矣。譬之空水。目病则华。风击则泡。岂其真常哉。若晴明澄湛。乃谓真常。于明湛中。静求华泡。夫何所得。能审乎此。则不疑圣言。惟务在了幻妄而复真常也。

  △二随事别明四。初即五阴明二。初总徴。

  阿难。云何五阴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色受想行识五者成体荫蔽妙明曰五阴。

  △二别明五。一色阴三。一依真起妄。

  阿难。譬如有人。以清净目。观晴明空。唯一晴虚。迥无所有。其人无故不动目睛。瞪以发劳。则于虚空别见狂华。复有一切狂乱非相。色阴当知亦复如是。

  净目晴空。喻净智。观妙性故迥无所有。劳目华空。喻妄因缘幻色故。别见狂相。此色阴所起也。空华喻色阴。狂相喻色境。皆妄感也。

  △二辩妄无实。

  阿难。是诸狂华。非从空来。非从目出。如是阿难。若空来者。既从空来还从空入。若有出入即非虚空。空若非空。自不容其华相起灭。如阿难体不容阿难。

  辩狂华不因空生。明色阴不因境有也。有出入则有实体。故非虚空。非空则实。故如阿难体更无所容。

  若目出者。既从目出还从目入。即此华性从目出故当合有见。若有见者。去既华空。旋合见眼。若无见者。出既翳空。旋当翳眼。又见华时。目应无翳。云何晴空号清明眼。

  辩狂华不因目出。明色阴不因根生也。华从目出。则得目之性故应有见。今旋时既不见眼。又不翳眼。非目出矣。又见华时。目应无翳。乃成出义。云何见华。目尚有翳。必见晴空乃号清明眼。则目出之义了无定也。

  △三了妄即真。

  是故当知。色阴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既了幻华无因。当知色阴虚妄。本非因缘自然。即如来藏妙真如性。余四例此。

  △二受阴三。一依真起妄。

  阿难。譬如有人。手足宴安。百骸调适。忽如忘生。性无违顺。其人无故。以二手掌于空相摩。于二手中。妄生涩滑冷热诸相。受阴当知亦复如是。

  触情于境纳境于心曰受。宴安调适。性无违顺。喻藏性本无诸受也。二手空摩。妄生涩滑。喻妄触引起诸受也。忘生如圆觉所谓忽忘我身。言调适之至也。

  △二辩妄无实。

  阿难。是诸幻触。不从空来。不从掌出。如是。阿难。若空来者。既能触掌。何不触身。不应虚空选择来触。若从掌出。应非待合。

  空体常遍。不应有择。掌当自出。不应有待。

  又掌出故。合则掌知。离则触入。臂腕骨髓应亦觉知入时踪迹。必有觉心知出知入。自有一物身中往来。何待合知要名为触。

  若从掌出。出必有入。然合而出时掌虽有知。离而入时臂且不觉。既无定实。全一虚妄耳。

  △三了妄即真。

  是故当知。受阴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三想阴三。一依真起妄。

  阿难。譬如有人。谈说酢梅。口中水出。思蹋悬崖。足心酸涩。想阴当知亦复如是。

  想无实相。由心成相。说梅思崖无实相也。口水足酸由心成相也。凡想如之。

  △二辩妄无实。

  阿难。如是酢说。不从梅生。非从口入。如是。阿难。若梅生者。梅合自谈。何待人说。若从口入。自合口闻。何须待耳。若独耳闻。此水何不耳中而出。

  人谈梅而口水。梅不能谈。则计梅出者妄也。耳闻梅而心想。口不能闻。则计口入者妄也。耳闻梅而耳无水。则计说计闻皆妄也。

  想蹋悬崖。与说相类。

  类例上义全上妄耳。

  △三了妄即真。

  是故当知。想阴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四行阴三。一依真起妄。

  阿难。譬如瀑流。波浪相续。前际后际不相逾越。行阴当知亦复如是。

  妙湛妄动。随境转徙。念念迁谢。新新不停。故名行阴。而譬瀑流也。以念念生灭后不至前。故曰不相逾越。

  △二辩妄无实。

  阿难。如是流性。不因空生。不因水有。亦非水性。非离空水。如是。阿难。若因空生。则诸十方无尽虚空成无尽流。世界自然俱受沦溺。若因水有。则此瀑流性应非水。有所有相。今应现在。若即水性。则澄清时应非水体。若离空水。空非有外。水外无流。

  牒释流性。不因空水。非即非离。以明行阴无实体也。有所有相。谓流应离水别有体相也。空非有外。水流其间。水外无流。流终依水。则非离空水矣。

  △三了妄即真。

  是故当知。行阴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五识阴三一依真起妄。

  阿难。譬如有人。取频伽瓶。塞其两孔。满中擎空。千里远行。用饷他国。识阴当知亦复如是。

  瓶作频伽鸟形。有形无实。譬众生妄身也。满中之空。譬识阴也。性空真觉。周遍法界。一迷为识。故局在妄身之内。如瓶中之空耳。内外一空。喻性识一体。塞其两孔。喻妄分同异也。空无往来。不可擎饷。以随频伽瓶故。妄有千里之行他国之饷。喻性无生灭无舍受以依幻妄身故。逃形于此。托生于彼。比迷性成识妄随流转之状也。

  △二辩妄无实。

  阿难。如是虚空。非彼方来。非此方入。

  明性无往来无出入也。

  如是。阿难。若彼方来。则本瓶中既贮空去。于本瓶地应少虚空。若此方入。开孔倒瓶。应见空出。

  计有出入。皆为虚妄。

  △三了妄即真。

  是故当知。识阴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身心万法。即如来藏妙真如性。道嫌拣择。理忘情谓。凡有言说皆为戏论。拟心动念尽涉迷倒。大觉将与觉之。故此卷之初。权且明正倒。辨缘影。择见精。示真量。一就其迷倒情计为之。拂心眼之尘翳。洗肺肠之垢浊。使心境洒落真妄两忘。然后融会入如来藏。遂知根尘处界法法无非妙真如性。此第二及第三卷大旨也。

  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要解卷第四

  音切

  甄

  (音坚)。

  措

  (音醋)。

  撮

  (仓括切)。

  夺

  (徒活切)。

  狭

  (音洽)。

  眚

  (所景切)。

  捏

  (音涅)。

  秪

  (音质)。

  晕

  (音运)。

  适

  (陟草切)。

  珮

  (音佩)。

  玦

  (音决)。

  虹

  (音红)。

  霓

  (五鸡切)。

  酢

  (音醋)。

  腕

  (乌贯切)。

  瀑

  (薄报切)。

  蹋

  (徒合切)。

  崖

  (疑皆切)。

  饷

  (式亮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