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472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偈释上(宗通卷八)
弥勒菩萨八十行偈
(无著菩萨颂 唐法师义净译)
天亲菩萨颂 魏菩提流支译
明菩萨戒弟子南岳山长曾凤仪释
(此经文句义次第 世无明慧不能解)
法门句义及次第 世间不解离明慧
(稽首于此教我等 无边功德所生身)
大智通达教我等 归命无量功德身
(具如斯德应礼敬 彼之足迹顶戴持)
应当敬彼如是等 头面礼足而顶戴
(觉辕难驾彼能乘 要心普利诸含识)
以能荷佛难胜事 摄受众生利益故
偈曰。
(胜利益应知。于身并属者。得未得不退。谓最胜付嘱)。
巧护义应知。加彼身同行。不退得未得。是名善付嘱。
此释善护念诸菩萨。善付嘱诸菩萨。二种义也。护念为摄受根已熟者。如来善巧神力加被于彼。于彼身中。令其佛法成就。于彼属同行者。令其教化利益。自利利他。与佛无异。付嘱为哀彼根未熟者。已得不退位者。令之不舍大乘。未得不退位者。令于大乘更趣殊胜。以胜付嘱而相付嘱。欲其转化无穷也。
(于心广最胜。至极无颠倒。利益意乐处。此乘功德满)。
广大第一常。其心不颠倒。利益深心住。此乘功德满。
此释所有一切众生之类。至即非菩萨。四种心也。若胎卵湿化。至若非有想非无想。尽乎三界众生矣。悉在所度之中。是广大心也。皆令入无余涅槃。尽成佛果。是第一心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但是寂灭己身。无别有情。是常心也。何以故。菩萨取一切众生。犹若我身。常不舍离。故名为常。若有我人众生寿者四相。依止身见。故我等想生。是名颠倒。无此四相。是不颠倒心也。如是四种利益意乐。圆满果因。应无所住。行于布施。住无所住。名深心住。此菩萨乘。功德圆满。量等虚空。如是降伏。如是安住。是如来所为善护念善付嘱诸菩萨者也。
(六度皆名施。由财无畏法。此中一二三。名修行不住)。
檀义摄于六。资生无畏法。此中一二三。名为修行住。
此释应无所住行于布施义也。布施是檀波罗蜜。无住是般若波罗蜜。何以行施处离相。离相处行施。名为相应行。以檀施能摄六波罗蜜故。施有三种。一者资生施。二者无畏施。三者法施。此中资生施。但摄布施一波罗蜜。无畏施。摄持戒忍辱二波罗蜜。法施摄精进禅定智慧三波罗蜜。此三种施。皆得名施。亦皆得名智。以智摄五波罗蜜。即无所住而行于布施等。诸菩萨修行。当住于此也。
(为自身报恩。果报皆不着。为离于不起。及离为余行)。
自身及报恩。果报斯不着。护存己不施。防求于异事。
此释布施不住于相之义也。凡人行施。多为现在自身。及报过去之恩。希望未来之果。三者而已。于此三世事中。悉皆不着。所谓不住于事者。依资生施说。谓于所施财。心无爱着。无所住者。依无畏施说。谓修戒忍时。不望报恩。不住色等者。依法施说。谓说法之人。心不希求可意诸境。凡现生果报。及他生果报。皆不着也。复以何义不住彼耶。心存于己不起施心故。或复施已还追悔故。为护此事。于身不着。若有希求。即为余事而行惠施。退失菩提故。为防是行。于事不着。此布施等不应住于相也。
(摄伏在三轮。于相心除遣。后后诸疑惑。随生皆悉除)。
调伏彼事中。远离取相心。及断种种疑。亦防生成心。
此释布施离相获福。复断后后疑惑也。度生而着四相。即布施而住于相。此取相之心。故当降伏。即彼布施等事中。不见施物。受者。及施者。于此三轮。除着想心。但应如所教住。谓以无住为住也。此中有疑若离施等相想。云何能成施福。不知如是布施。其福转多。量等虚空。不可思量。此即断疑之端也。向后层见叠出。所有经文。皆为除遣后后疑惑。如云莫作是念等。如云勿谓如来有所说法度生等。皆防生成心之谓也。
(若将为集造。妙相非胜相。三相迁异故。无此谓如来)。
分别有为体。防彼成就得。三相异体故。离彼即如来。
此释不可以身相得见如来之义也。如来三十二相。是由施等因缘集造。堕在有为之数。由多劫修行。乃得成就。若分别有为体是如来。便见如来有其胜相。若望如来真如之性。即无此胜相。何以故。此有为体。当为生住异灭四相所迁。此云三相异体者。以住异同时故。若法身如来者。本自无生。离彼有为。本无所为。离彼成就。非前际生。非后际灭。本无变迁。离彼异体。谓三相异如来故。是法身无相。不应以身相见也。若于是处。无三相可得。足知如来不是有为造作因缘所成。如是见已。虽为佛果而行布施。非着法施。成如是断疑故。
(因与果甚深。于彼恶时说。此非无利益。由三菩萨殊)。
说因果深义。于彼恶世时。不空以有实。菩萨三德备。
(由于先佛所。奉持于戒学。并植善根故。名具戒具德)。
修戒于过去。及种诸善根。戒具于诸佛。亦说功德满。
此释颇有众生。至种诸善根义也。无住而住。因深也。相而无相。果深也。于彼斗诤牢固恶世之时。有能不以此为空谈而生实信者。是末代菩萨持戒修福。具戒具德具慧。三德完备。故能信也。当知是人。修戒于过去。承事多佛。种诸善根。其来久矣。供养诸佛有三种义。一者给侍左右。二者严办所须。三者询承法要。能守护故。名曰尸罗。谓能善守六情根故。修复有三种。一能离于十不善业故。二能作于菩提分业故。三能趣于第一义谛故。如是修戒。而行恭敬承事。即持戒具足。如是供养。而种植善根。即功德具足。次下明其具慧。能于菩提生于实相。功德圆满。其福固无量也。
(能断于我想。及以法想故。此名为具慧。二四殊成八)。
彼寿者及法。远离于取相。亦说知彼相。依八八义别。
(别体相续起。至寿尽而住。更求于余趣。我想有四种)。
差别相续体。不断至命住。复趣于异道。是我相四种。
(皆无故非有。有故不可说。是言说因故。法想有四种)。
一切空无物。实有不可说。依言词而说。是法相四种。
此释无我人众生寿者四相。及无法相亦无非法相义也。上言菩萨三德备。由戒生定。由定生慧。所谓有智慧者。了知人无我。故无寿者四相。了知法无我。故无法非法四相。彼寿者及法。八相俱离。不复取着。谁其知彼相而远离之。唯具慧者。依于八相。了知八相义别。所谓我相四种者何。中有主宰。名之为我。今观色受想行识诸蕴。各各差别。各无主宰。故无我相。安住常性。名曰众生。今诸蕴无常。相续流转。无有一法是安住性。故无众生相。脉脉不断。乃名命住。今至寿尽而住。如有经言。汝今刹那亦生亦老亦死。故无寿者相。诸蕴循环。受诸异趣。名曰人相。是中无人能取诸趣。譬如因质而现于像。质不至像。而有像现。由前蕴故后蕴续生。前不至后。而后相续。是无人相也。此谓了知人无我性也。所谓法相四种者何。经云。无法想。亦无非法想。无想。亦无非想。诸译皆然。唯秦略其后二。此复云何。第一义谛。法本不生。能取所取。诸法皆无。故无法想。以不生故。亦无有灭。彼法无物。而空实有。故亦无非法想。此偈所谓一切空无物也。法与非法分别离故。不可说有。不可说无。非言所诠故。故无想。此偈所谓实有不可说也。所言无想。但显想无。非谓有法而名非想。虽第一义离一切想。而依世间言语想说。以于无言处依言相说。是不可言显者。实言说之因也。亦无非想。此偈所谓依言辞而说也。是谓了知法无我性也。寿等四相易知。法等四相难晰。彼知远离我人众生寿者四相。即谓之法相。并其法相而空之。即谓之非法相。有是有非。未离分别。法与非法。二者俱泯。无可言说。是谓俱空。若一向是空。破灭诸相。恐堕偏空。故依俗谛说。亦无非相。有而不有。无而不无。是中道谛也。此非法相。遣法也。无相。遣非也。亦无非相。遣非非也。秦译但以非法相该之。
(由彼信解力。信故生实想。不如言取故。取为正说故)。
彼人依信心。恭敬生实相。闻声不正取。正说如是取。
此释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义也。彼人持戒修福。能起深信。依彼信心。恭敬多佛。种诸善根。闻此经典。乃至一念生净信者。信心清净。能生实相。由具慧者。不如言取义。随顺第一义智。取为正说故。名为实相。为斯理故。说彼八相远离之后。便云不取于法相。亦不取于非法相。法与非法。总未离于声教。彼不以所闻声教而正取之也。不正取于法。不正取于非法。二相远离。即是实相。正说如是取。是以不取取之也。彼菩萨闻说章句。能生实相如此。何患其后有闻者不生实信乎。
(佛了果非比。由愿智故知。为求利敬者。遮其自说故)。
佛不见果知。愿智力现见。求供养恭敬。彼人不能说。
此释如来悉知悉见义也。谓佛知即是见。见即是知。非如肉眼。但见粗近物。至细障远处则不能知。非如比智。见烟知火。不能照了诸相差别。彼具戒等人所有果报。佛一一知。佛一一见。若不言见。或谓比知。若不言知。或谓肉眼等见。是故知见并言。然由愿智现量而了。惟佛具广度众生大愿力故。具一切智智大智力故。于诸境界朗然现觉。不但现生福果。洞烛无差。即将来所感果报。为人供养恭敬等。无量福德。一一了知。何故如来作如是说。彼具戒等欲得福德。彼人则不能说。是人自知故。诸佛如来。善知彼何等人。有何等行。是故彼人不能自说。得福有二。生者能生因故。取者熏修自体果义故。
(证不住于法。为是随顺故。犹如舍其筏。是密意应知)。
彼不住随顺。于法中证智。如人舍船筏。法中义亦然。
此释法尚应舍。何况非法义也。谓文字般若修多罗等法。非证智者所住处故。既得证已。应舍彼法。如到彼岸。应舍其筏。然欲证智。非法不可。于增上证。是随顺故。应须收取。如未达岸。必凭其筏。是名密意。一筏之上。有其取舍。故名为密。是般若法。于无相菩提相应者。尚在所舍。何况我相四种。及法相四种。与实相不相应者。其可取着而不舍乎。不悟而随顺于法者。即名识。悟而能转乎法者。即名智。转识成智。即法中义也。
(化体非真佛。亦非说法者。说法非二取。所说离言诠)。
应化非真佛。亦非说法者。说法不二取。无说离言相。
此释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义也。此须菩提所解如来无得无说义。应化非法身。原不证法。亦不说法。故谓无定法可得。亦无定法可说。其义维何。以如来所说真如之法。非耳能听。不可取故。非口能宣。不可说故。是故应知非法非非法。此据真如道理而说。彼非是法。谓是法无为其性故。复非非法。由彼无自性。体是有故。二边俱离。即无可说。是无上菩提。离言说相。从来无有得者。既无所得。更何说哉。此无得无说。须菩提所为解空第一也。
(自受为他说。非无益集福。福不持菩提。彼二能持故)。
受持法及说。不空于福德。福不趣菩提。二能趣菩提。
(得自性因故。此余者是生。唯是佛法故。能成最胜福)。
于实名了因。亦为余生因。唯独诸佛法。福成第一体。
此释若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用布施。至所谓佛法者即非佛法义也。宝满三千界。持用布施。非不得福甚多。以其不趣菩提。唯成有漏之业而已。若受持此经。为他人说。自利利他二者。能趣菩提。肩荷佛道。福德积聚。胜彼宝施者无量。曷言乎福德之胜也。一切无上菩提。皆从此经发明。现证无为实体。永断生死苦因。故曰于实为了因。一切诸佛。皆从此经。熏修身语。律仪圆满。出生报化之身。故曰亦为余生因。持说此经者。成就第一之法。成就希有之佛。世间之福。孰有过于此者。然所谓佛法者。即佛法非佛法。以所觉之法。唯佛能证。佛不自有。由不共性。以能作第一法因。是故彼福德中。此福最胜。故曰福成第一体也。
(不取自果故。非可取可说。解脱二障故。说妙生无诤)。
不可取及说。自果不取故。依彼善吉者。说离二种障。
此释须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须陀洹果不。至须菩提实无所行而名须菩提是乐阿兰那行义也。一切圣贤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今日所谓佛法者即非佛法。是无为法。亦不可取及说也。所谓不可取者。非谓无其果也。如四果人各证自果。但不自作念谓得是果。即是不取。彼于证时。离取我等随眠烦恼。是故无如是心我能得果。此不取者。即四果离四果。如依须菩提说得无诤三昧也。无诤者。谓离烦恼障。及离三昧障故。由离烦恼障。得罗汉果。由离三昧障。得无诤行。盖人法两空矣。更何取乎。
(在然灯佛所。言不取证法。由斯证法成。非所取所说)。
佛于然灯语。不取理实智。以是真实义。成彼无取说。
此释如来在然灯佛所于法实无所得义也。然灯生时。身光如灯。以至成佛。亦名然灯。释迦如来于彼授记成佛。然佛于然灯授记语中。不取于法。无佛想。无我想。无授记说授记想。显是智证。而无所取故。但以无分别实智。证无差别真理。以是真实之义。离心缘相。成其无取。离言说相。成其无说。所以如来昔在然灯佛所。于法实无所得也。
(智流唯识性。国土非所执。无形故胜故。非严许严性)。
智习唯识通。如是取净土。非形第一体。非严庄严意。
此释庄严佛土者即非庄严是名庄严义也。净土有二种。一法相土。谓有形相可得。二法性土。谓离一切相。无所见闻。庄严亦有二种。一形相庄严。谓金地宝池等。二第一义庄严。谓修习无分别智。通达唯识真实之理。显发过恒沙功德而为庄严。如是而取净土。非有形之净土。乃第一体之净土也。如是庄严。不取相而为庄严。是真庄严也。依第一义谛。无有形质可取。即非庄严。依俗谛。如是无庄严。是名庄严。若执有佛土形胜庄严。云我当成就。彼即于色等境界。有住着心。为遮此见。故下承以应无所住而生其心也。
(譬如妙高山。于受用无取。非有漏性故。亦非是因造)。
如山王无取。受报亦复然。远离于诸漏。及有为法故。
此释佛说非身是名大身义也。佛报身如须弥山王者。须弥虽大。而不取我是山王。以山无分别性故。报佛亦然。不取我是法王。以无分别故。如何得是无分别耶。第一义中。山及色身。皆无体性故。佛说非身。是名大身。以受乐报佛。远离诸漏。即无有物。即是非身。由此非有身。说为有身。唯有清净身故。自体是有。非由因造。远离有为法故。是大身。即法身也。
(为显多差别。及以成殊胜。前后福不同。更陈其喻说)。
说多义差别。亦成胜较量。后福过于前。故重说胜喻。
此释如恒河中所有沙数。至胜前福德义也。前已说宝施之喻。今复说者。岂不重耶。前说一三千界宝施。此说无量三千界宝施。虽则总是多义。总是胜较量。然其后者。即多中之多。胜中之胜。故重说也。后福何以过于前耶。前福差别不明成立之因。为于菩提无有荷持之用。今欲显其能立因相。更将别喻随事而言。故较量之喻亦复殊胜。
(两成尊重故。由等流殊胜。烦恼因性故。由劣亦胜故)。
尊重于二处。因习证大体。彼习烦恼因。此降伏染福。
此释随说是经乃至四句偈等。至是名三十二相义也。二处者。一是随说四句偈等之处。一是经典所在之处。四句偈处。一切天人皆应供养如佛塔庙。已尊重矣。经典之处。则为有佛若佛弟子。又尊重之至也。彼以七宝等施。施宝之地。及能施者。无如是事。故谓持说胜也。又此经名金刚般若波罗蜜。即般若离般若。能与一切诸佛如来证法作胜因故。又一切诸佛所共说故。皆以修习般若为因。证会等流之性。发明大事。无说可说。故曰因习证大体也。彼七宝布施福德。是染烦恼因。以能成就烦恼事故。如积微尘以成世界。不离人天因果。是因果皆非实有。故曰非微尘非世界。然是微尘非贪等烦恼体。是世界非烦恼染因界。故名微尘世界。是世尘无记。非彼染烦恼所及。纵能获福。与微尘世界等。亦同于无记性。极为微劣。况此持经功德。能远离烦恼因。能成佛菩提。及成就三十二相。非福德中之胜福德乎。又三十二相。非是正觉之体性。故名三十二相。比于持说法门。能得大觉性。亦为是劣。此佛身相虽劣。亦是出世之福。实胜过施宝所得世间之染福。况法身因。而不超越此三十二相。能降伏染福。而持经功德。更能降伏之也。
(彼果胜苦故。难逢胜事故。境岸非知故。于余不共故)。
苦身胜于彼。希有及上义。彼智岸难量。亦不同余法。
(是甚深性故。胜余略诠故。胄族高胜故。望福福珠胜)。
坚实解深义。胜余修多罗。大因及清净。福中胜福德。
此释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至是名第一波罗蜜义也。彼舍无量身命以用布施。视乎舍资生财宝者。所得果报福德。此福胜彼福。何以故。彼舍身命。苦身心故。然是苦因。终招苦果。若以四句偈施。脱离苦海。其福不尤胜乎。尔时须菩提尊重法故。遂便堕泪。此法门希有。虽有智眼亦未曾闻。复是难逢。复是胜事。云何为胜。以上义故。如经说般若波罗蜜。即非般若波罗蜜。彼智岸无人能量。云何为到。由其所知境岸。唯佛。余无能知者。故曰上义。又此法门不同余法。此中有实相故。除佛法。余处无实故。故信心清净。不信余法。则生实相。言实相者。唯此处有。言非实者。余处不生。能生是相。当能成就第一希有功德。又此法门。是甚深性。故有能受持此经。思量修习。不起我等相者。是于可取境界。无有颠倒。得人无我也。又我等相。即是非相。是于我取。无有颠倒。得法无我也。此二如其次第。明我空法空。以至空空。能离一切诸相。则名诸佛。故谓真实坚固甚深之义也。佛乃印可须菩提所说。若复有人闻说是经。始焉不惊。既焉不怖。终焉不畏。彼于无上菩提。不以其希有而惊之。不以其甚深而怖之。不以其难成而畏之。是于此经。能生净信。更无疑沮。其能生实相。而成就无量功德也必矣。此所谓坚实解深义者。后五百世宁无是人哉。特希有耳。又此法门胜余修多罗。佛说第一波罗蜜。非第一波罗蜜故。又云大因者。以第一波罗蜜。能为诸佛修证大体之因。又云清净者。以无量诸佛所共说故。族胄高胜。极其清净。彼以珍宝施者。无有如斯众德圆备。此所得福。望前福聚。不啻霄壤。故谓彼福德中之胜福德也。
(彼行堪忍时。虽苦行善故。彼德难量故。由斯名胜事)。
能忍于苦行。以苦行有善。彼福不可量。如是最胜义。
(由无恚怒情。不名为苦性。有安乐大悲。行时非苦果)。
离我及恚相。实无于苦恼。共乐有慈悲。如是苦行果。
此释忍辱波罗蜜。至应生瞋恨义也。谓彼持经者。行苦行时。虽同苦果。而此苦行不疲倦。以有堪忍性故。名到彼岸。彼岸有二种义。一是善性故。由诸波罗蜜。皆以善为体性故。二是彼德难量故。由彼德岸曾无知者。故言非波罗蜜。此苦行胜彼舍身远矣。如我于尔时无我人众生寿者相。离于我相也。及王悔过。我心无瞋。离于恚相也。无我。则无受苦者。无瞋。则无恼彼者。但见共乐。不见有苦。但见慈悲。不见瞋恨。如是苦行果。由与胜法相应。虽曰忍辱到彼岸。其实般若到彼岸也。岂同恒沙身命布施所得果哉。
(生心因不舍。是故应坚求。谓是得忍边。及此心方便)。
为不舍心起。修行及坚固。为忍波罗蜜。习彼能学心。
此释又念过去于五百世作忍辱仙人。至不应住相布施义也。佛无我人等相。自五百世以来。修行坚固。故能与菩提相应。若有菩萨不离我相等。苦行之时。见有苦恼。便欲舍菩提之心。是故应离诸相。若未生第一菩提心者。有如是过。故偈言。生心因不舍。是故应坚求。为何等心。是此心生因。而遣坚固勤求。复于何处。是不舍菩提心因。令进求也。偈言。为忍波罗蜜。习彼能学心。此谓入初地胜义之心。得忍边际。行无住心。故经言发无上正等觉心。何以故。示不住生心义故。若心住色等。此必不能进求佛果。故菩萨应无所住而行布施。即是生起无住着心方便。谓得忍已。虽复遭苦。而不弃舍大菩提心。故曰习彼能学心也。
(应知正行者。是利生因故。于有情事相。应知遍除遣)。
修行利众生。如是因当识。众生及事相。远离亦应知。
(彼事谓名聚。最胜除其想。诸世尊无此。由真见相应)。
假名及阴事。如来离彼相。诸佛无彼二。以见实法故。
此释为利益一切众生。至即非众生义也。云何为利益众生修行。复遣不住利益众生事耶。为断此疑。故经言。为利益众生。应如是布施。言此正行者。是利益众生因。非取众生相事故。何者是众生事。偈言。假名及阴事。如来离彼相。彼众生者。唯名字施设。唤为众生。即是假名。原无实体。故如来说。一切相貌。即非相貌。如是足明人无我也。又众生所依。谓由五阴所成。谛观五阴。各无主宰。实无成众生事。故如来说。一切众生。即非众生。如是足明法无我也。诸佛明彼二相不实。故无彼二相。以见于实相无相故。若见于真实。即不见有所度之人。亦不见有能度之智。一切无所住着。是真般若法也。
(果不住因位。是得彼果因。世尊实语故。应知有四种)。
果虽不住道。而道能为因。以诸佛实语。彼智有四种。
(立要说下乘。及说大乘义。由诸授记事。皆无有差舛)。
实智及小乘。说摩诃衍法。及一切受记。以不虚说故。
此释如来四语义也。如来言说。不离利生行施等事。即是道也。菩提妙果。虽不住于言说道中。而言说之道。能为菩提之因。以诸佛真实语言。能证离言之果故也。彼言说有四种智。彼真语者。但说真体实智。如华严境界。与大菩萨共也。实语者。如四谛因缘等法。与小乘共也。如语者。说大乘等法。与众菩萨共也。不异语者。如一切受记等语。唯诸如来乃能究尽。所谓不共法也。以此四者。不虚诳于众生。秦译加一不诳语。非四者外。别有不诳语也。语本无诳。即不虚说。何虑其因果不相符耶。
(不得彼顺故。是非实非妄。如言而执者。对彼故宣说)。
随顺彼实智。说不实不虚。如闻声取证。对治如是说。
此释此法无实无虚义也。顺彼实智第一义。说一切法本性无生。无生即无有。故无实。既无生。岂有灭。故无虚。上言我是真实语者。今又说无实无虚。一说两兼。理难成信。由此答云。如言而执者。对彼故宣说。如依声教得证菩提。便谓言中有菩提。又闻言中无菩提。便谓毕竟无菩提。不达言空而法实故。为破此二执故。说无实者。以所说法。不能得彼证法。所以对治言中有菩提之说也。又说无虚者。以此所说法。随顺彼证法。证果是实。所以对治言中无菩提之说也。惟其无实无虚。故一切应无所住。
(当时诸处有。于真性不获。由无知有住。智无住得真)。
时及处实有。而不得真如。无智以住法。余者有智得。
(无智由如闇。当闇智若明。能对及所治。得失现前故)。
闇如愚无智。明者如有智。对法及对治。得灭法如是。
此释心住于法而行布施。至见种种色义也。一切时者。谓过现未来。一切处者。谓三界。众生实有真如法。真如有得不得者。由心有住法不住法之异耳。无般若之智。而住于法。心不清净。如闇中无所见。虽有解脱之时。虽有涅槃之处。冥然罔觉。故不得真如也。有般若之智。而不住于法。心得清净。如有目者。当夜尽日出。见种种色。时时解脱。处处涅槃。洞然无碍。故得真如也。明与闇对。是对法也。以有智治无智。是对治也。明生则暗灭。智生则愚灭。由其有目。显得能对。如夜分已尽。显所治闇法尽故。如日光明照。显能治法现前故。得失现前。奈何不习般若智乎。
(由如是正行。获如是福量。于法正行者。业用今当说)。
于何法修行。得何等福德。复成就何业。如是说修行。
(于文有三种。受持读演说。义得由从他。及己闻思故)。
名字三种法。受持闻广说。修从他及内。得闻是修智。
(此谓熟内己。余成他有情)。
此为自淳熟。余者化众生。
此释能于此经受持读诵。至成就无量无边功德义也。持经功德。较量殊胜。是修何等行耶。是得何等福德耶。复成就何等事业耶。修持说行。是为正行。证真如果。是大福德。成就威力殊胜。是大事业。如是修行。皆自闻经始也。名字有三种。曰受持。曰读诵。曰演说。欲受持其义。广为人说。先须读诵其文。是读诵者闻慧也。受持者思慧也。从他闻法。内自思惟。兼此二者。是得修行智也。此闻思修智。不为耽玩文字故。为自淳熟般若性智故。以其有余化导众生。常以所闻广为人说。俾人人皆能成就最上第一之果。是为无量无边功德也。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偈释上(宗通卷八)
卍新续藏第 25 册 No. 0472 金刚经偈释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偈释下(宗通卷九)
(由时事大性。望福福殊胜。非境性独性。能依是大人)。
以事及时大。福中胜福德。非余者境界。唯依大人说。
(及难可得闻。无上因增长。若但持正法。所依处成器)。
及希闻信法。满足无上界。受持真妙法。尊重身得福。
此释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至以诸华香而散其处义也。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其事甚大。初日分如是。乃至百千万亿劫如是。其时甚大。是人所得福。乃福中之胜福德也。以如是胜福德。较量持经功德。尚不能及。然则是经大不可思议。非余者所知。余指声闻缘觉乐小乘者。此显独性所获之福。于声闻等是不共性。故唯依大人说。为发大乘者说。非发心入菩萨位。不能闻也。为发最上乘者说。非发心入佛地。不能闻也。大乘教。名极上乘。大乘行。名最胜乘。若能于此希闻之法。能生信心。受持读诵。广为人说。是于大乘最上乘法。人所难信者。信心不逆。由彼持法。即是持菩提也。能荷担如来无上菩提。满足无上法界。非同二乘。但乐小法。以自满足而已。故能受持如是真妙之法。惟大乘为最真。唯最上乘为最妙。以此为人解说。一切天人皆应供养。如佛塔庙。以诸华香而散其处。处尚尊重。人有不尊重者乎。人既尊重。其得福德亦不可思议。岂彼胜福所可及哉。
(蠲除诸业障。速获智通性)。
及远离诸障。复能速证法。
此释先世罪业。至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义也。持说此经。不但获福。亦能消罪。先世罪障。应堕恶道者。以今世人轻贱故消。是转重而为轻也。重者既轻。则轻者必无。是远离诸障也。此显净除业障。言此为善事者。谓遭轻辱时。显被辱之人有福德性。故言此为善事。此又不徒消罪。且能证法也。能速证法。当于较量供佛功德中见。持经功德大不可思议如此。
(世妙事圆满。异熟极尊贵。于此法修行。应知获斯业)。
成种种势力。得大妙果报。如是等胜业。于法修行知。
此释我念过去无量阿僧祇劫。至果报亦不可思议义也。佛于然灯佛以前。供养多佛。经无数劫。方能成佛。受持此经。速证菩提。视供养诸佛功德。不啻千万亿倍。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是种种势力不能及也。所得果报。无量无边。不可思议。即是世妙事圆满。果报极尊贵。谓于护世帝释婆罗门等。所有圆满。皆当摄取故。惟其无量无边。故曰大。即是多性。惟其不可思议。故曰妙。即是胜性。皆非凡情所测。是得大妙果也。如是成就无量无边最胜事业。皆由于正法修行。便能安住如是众德。故持经者。依闻思修三法修行。乃能生无住妙智。证于无上妙果。当知是经义不可思议。而果报亦不可思议。惟修行者自知之耳。
(由自身行时。将己为菩萨。说名为心障。违于无住心)。
于内心修行。存我为菩萨。此即障于心。违于不住道。
此释云何应住。至实无有法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义也。前应云何住。欲其降伏而安住也。此云何应住。疑其降伏而安住也。为有我存也。若内心修行有法我在。即着我人众生寿者四相。此即智障。能障于心。与无住之道实相违背。不得名为菩萨。若论第一义本自无生。实无有法能发菩提心者。即最初一念发菩提心。尚自无有。宁有我为之安住而降伏者乎。惟无有我。即无所住。此内心修行相应之行。菩萨应如是住也。
(授后时记故。然灯行非胜。菩提彼行同。非实由因造)。
以后时授记。然灯行非上。菩提彼行等。非实有为相。
(无彼相为相。故显非是妄。由法是佛法。皆非有为相)。
彼即非相相。以不虚妄说。是法诸佛法。一切自体相。
此释如来于然灯佛所。至是故名一切法义也。昔然灯授记释迦后当作佛。在然灯时。非有胜上行因。可于彼处证得菩提。故蒙授记。若菩提非有者。佛亦是无。为断此疑。故言如来者。即是真如。虽无一法可得。不无如来。故如来即是实性真如。谓无颠倒。名为实性。谓无改变。名为真如。若有人言如来得无上菩提。谓行菩萨行是实有者。此则虚妄。若言于无上菩提实有得者。此亦虚妄。偈言菩提彼行等故。法即菩提之法。佛即菩提。岂有得耶。若无行无得者。如来终无所得耶。为断此疑。故说如来所得菩提之法。无实无虚故。所云无实者。偈言非实有为相故。有为相者。如五阴等。实由因造。彼菩提法。无色等相故。色等相无。是其自相。彼即菩提相故。偈曰无彼相为相。又曰彼即非相相。以不虚妄说。故曰无虚。无实无虚。得即无得。然是无所得法。非谓但证空理。而不该于一切也。佛说一切法。并以真如为体。真如唯佛所证。故云皆是佛法。然是一切色声等法。本无自性。不能持其自体。即非一切法。以是非一切法。但是真如。故名一切法也。是一切即真如之一切。是诸法即真如自体相也。故曰是法诸佛法。一切自体相。
(谓以法身佛。应知喻丈夫。无障圆具身。是遍满性故)。
依彼法身佛。故说大身喻。身离一切障。及遍一切境。
(及得体大故。亦名为大身。非有身是身。说彼作非身)。
功德及大体。故即说大身。非身即是身。是故说非身。
此释譬如人身长大。至是名大身义也。前文佛说非身。是名大身。但以非身显法身。指空如来藏而言。此如来说人身长大。即为非大身。是名大身。兼人身长大显法身。指不空如来藏而言。佛法遍一切处。即真如遍一切处。是真如法身最大。譬如人身长大。依法身而说大身。犹不离人身而说大身也。法身不能外一切。而自显其大。故能远离烦恼障所知障。即具足法身。一者遍一切处。真如之性。在诸法中。无有异性故。二者功德大。修行功德无量无边不可思议。能与大体相应。即是证得大体。以是之故。说名大身也。须菩提深明此意。故谓如来说法身遍一切处。犹如人身长大。然法身虽遍一切处。以非有为身故。是为非大身也。即此非大身。名为妙大之身。即真如性故。是身即非身。非身即身。是故说非身。依彼法身而说也。法身不离乎一切。一切不离乎法身。岂偏空非身之谓哉。
(不了于法界。作度有情心。及清净土田。此名为诳妄)。
不达真法界。起度众生意。及清净国土。生心即是倒。
(于菩萨众生。诸法无自性。若解虽非圣。名圣慧应知)。
众生及菩萨。知诸法无我。非圣自智信。及圣以有智。
此释菩萨亦如是。至真是菩萨义也。上言无一法可得。而一切法。即是佛法。此真法界。唯如来所证。不但如来为然。而菩萨亦如是也。真界平等。无我人众生寿者等相。实无有法名为菩萨。若不达乎此。起心动念。欲度众生。欲庄严佛土。心境未忘。即是颠倒。颠倒即名凡夫。非菩萨也。若通达无我法者。无我法有二。一是众生所有法。一是菩萨所有法。若有自智能信者。若世间智。若出世间智。信解一切法无性。一切法无性。不但离于人我。亦且离于法我。此虽非圣。已具有圣慧。故言即是菩萨。一是摄世谛菩萨。一是出世谛菩萨。故重言此真是菩萨菩萨也。与如来真法界何以异乎。
(虽不见诸法。此非无有眼。佛能具五种。由境虚妄故)。
虽不见诸法。非无了境眼。诸佛五种实。以见彼颠倒。
(种种心流转。离于念处故。彼无住常转。故说为虚妄)。
种种颠倒识。以离于实念。不住彼实智。是故说颠倒。
此释五眼义也。诸佛菩萨了无一法可得。岂都无所见耶。照了前境。有五种真实智眼。见即是知。知即是见。故众生若干种心。悉能知之。以彼诸心住于虚妄。不住于真如实智故。说名非心。以远离四念处故。既无执持。随流常转。故名为流散心也。流散心即是颠倒。何以明其颠倒耶。以过去现在未来。皆无心可得故。即过去未来以验现在。种种分别皆是虚妄。终归无有。了无三世性可得。故名之曰颠倒也。如来证真实心。而众生种种妄心。皆真心中所现少分之法。岂有不悉知悉见者乎。
(应知是智持。福乃非虚妄。显此福因故。重陈其喻说)。
佛智慧根本。非颠倒功德。以是福德相。故重说譬喻。
此释若有人满三千大千世界。至得福德多义也。彼住相布施。无智慧根本。成有漏因。虽有福德实性。是颠倒功德也。故不足为多。若不住相而行布施。有正觉智慧所持。成无漏因。虽无福德取蕴。其福德。固不可思议也。非彼众生颠倒心识可以例论。虽重说譬喻。义略不同。前须菩提以真谛较俗谛。故以世福之多。不如其无。此佛以真谛即俗谛。惟以福德之无。故言其多。如来悉知悉见得福无量。岂彼种种妄心不可得者比乎。
(谓于真法身。无随好圆满。亦非是具相。非身性应知)。
法身毕竟体。非彼相好身。以非相成就。非彼法身故。
(于法身无别。非如来无二。重言其具相。由二体皆无)。
不离于法身。彼二非不佛。故重说成就。亦无二及有。
此释佛可以具足色身见不。至是名诸相具足义也。法身如来之体。毕竟空寂。非彼三十二相八十种好之身也。以法身之体。非有为之相所能成就。故相好之身。非彼法身。所以经云。不应以具足色身见。不应以具足诸相见也。然此相好二种。亦非不佛。此二不离于法身故。即相好即法身。故重说成就。所以经云。是名具足色身。是名诸相具足也。依第一义。不应以色相见于法身。故说非身。依俗谛。即于色相而见法身。故说具足。亦得言无。亦得言有。故曰亦无二及有。如是无住妙法。岂易解乎。
(如来说亦无。说二是所执。由不离法界。说亦无自性)。
如佛法亦然。所说二差别。不离于法界。说法无自相。
此释汝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有所说法。至是名说法义也。色相之身。不离于法身。即无身相可得。如佛法亦然。一者所说法。二者所有义。二种差别。不离于法界。无有说法自相可得。若言无有世尊是能说者。所说之法亦复不离法身。故成非有。若法界离一切名相分别。即无有一法可说。无法可说。是真说法。彼谓如来有所说法者。是以如来离于法界也。即为谤佛。
(能说所说虽甚深。然亦非无敬信者。由非众生非非生。非圣圣性相应故)。
所说说者深。非无能信者。非众生众生。非圣非不圣。
此释颇有众生。至是名众生义也。说而无说。是为真说。此甚深经典。末世众生能信及此乎。佛以一切众生。具有如来智慧德相。非无能信者。彼其具有圣体。原非众生。但其未离凡夫。非不众生也。是非众生之众生。不可谓圣。未尝不可谓圣也。安知其无能信此甚深经典者乎。此段秦译缺。以魏译补之。而弥勒偈甚妙。固不当遗也。
(少法无有故。无上觉应知。由法界不增。清净平等性)。
彼处无少法。知菩提无上。法界不增减。净平等自相。
(及无上方便。由漏性非法。是故非善法。由此名为善)。
有无上方便。及离于漏法。是故非净法。即是清净法。
此释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至是名善法义也。因上言非身非说。一切皆无。遂谓佛得菩提亦无有耶。佛以虽无一切。不无菩提。彼无有少法可得。即菩提处。是无上菩提。即法界性。法界平等。在圣不增。在凡不减。以无我人众生寿者等相。清净平等自相故。故名无上菩提。所云得菩提者。非可修为造作而得之。当有无上方便。一切善法无不现证。一切善法无不妙觉。及远离于一切我人众生寿者有漏之法。而证于无漏之果。无漏即善也。然是善法者。如来说为非法。以善法有体。而证无所得理。法不相似。即为非净。然由彼有漏。可曰非善。即彼无漏决定是善。故彼漏非是净法。而此法离于有漏。即是清净法故。所以修一切善法。是名善法。修而无修。证而无证。是即无上方便。是即清净法也。以此为因。即无所得。而无上菩提。更何有少法可得乎。
(说法虽无记。非不得应知。由斯一法宝。胜彼宝无量)。
虽言无记法。而说示彼因。是故一法宝。胜无量珍宝。
(于诸算势类。因亦有差殊。寻思于世间。喻所不能及)。
数力无似胜。无似因亦然。一切世间法。不可得为喻。
此释若三千大千世界中。至所不能及义也。使一切善法则得菩提。是善法摄。非无记摄也。若持说四句偈等言语文字是无记摄。何以得菩提耶。虽言说属无记法。而言说能示菩提之因。是言说即法宝也。此一法宝。足胜三千大千世界无量珍宝。故持说者。所得福德之多。一切世间无有其喻能比况者。一者数胜。乃至算数所不能及。二者力胜。如强弱力不相等。三者䫫胜。如贵贱人不相似。四者因胜。言彼不可与此为因。故谓喻所不及也。菩提无上。而言说文字亦无上。所以谓之法宝。此岂可以无记法并论乎。
(法界平等故。佛不度众生。于诸名共聚。不在法界外)。
平等真法界。佛不度众生。以名共彼阴。不离于法界。
(若起于法执。与我执过同。定执脱有情。是无执妄执)。
取我度为过。以取彼法是。取度众生故。不取彼应如。
此释汝等勿谓如来作是念。至是名凡夫义也。经云实无有众生如来度者。谓平等一真法界之中。佛此法界。众生此法界。宁有法界度法界耶。故佛不度众生。以众生之名。名无其名。众生待五蕴而成。蕴无其蕴。总不离乎法界。何必度耶。若见有众生可度。是取我能度众生也。是即有取相之过。以着彼五阴等法是众生故。即与我执过同。欲令众生决定得解脱者。有如是相。故不应取。然如来虽无我取。而尝说有我者。但为凡夫颠倒妄取有我。故说有我。未为圣者。未生圣人之法。故名凡夫。欲令众生同归于无我。为度众生之故。而说于我。其无我取可知。彼凡夫为我所封。如来说即非凡夫。第一义中。更无凡夫可得。但以俗谛名凡夫耳。既无凡夫。何处有我耶。是凡夫之名。不离于法界。凡夫之我蕴。亦不离于法界。故佛不度众生也。
(不应以色体。准如来法身。勿彼转轮王。与如来齐等)。
非是色身相。可比知如来。诸佛唯法身。转轮王非佛。
(即具相果报。圆满福不许。能招于法身。由方便异性)。
非相好果报。依福德成就。而得真法身。方便异相故。
(唯见色闻声。是人不知佛。此真如法身。非是识境故)。
唯见色闻声。是人不知佛。以真如法身。非是识境故。
此释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不。至不能见如来义也。佛问可以色身之相。比观无相法身如来不。须菩提即知非是色身相可比知如来。佛乃然之。谓若以三十二相观佛者。与转轮圣王何以别乎。且转轮圣王不得名佛者。谓诸佛真如法身。非相好果报而得。非福德成就而得。彼转轮相好。但是果报。依多生所修福德成就。但得相好。而不得真如法身。如来得真如法身。方便示现三十二相。实与转轮之相异也。夫真如法身。不系于相。其可以色身之相比观乎。故说偈曰。唯见色闻声。是人不见佛。秦译止此。而唐译又云。应观佛法性。即导师法身。法性非所识。故彼不能了。偈云以真如法身。非是识境故。实指后译。盖如来法为身。但应观法性。法性者。所谓空性。无自性。无生性等。此即诸佛第一义身。若见于此。名为见佛。然则攀缘法性。将非取着。以净智心了知法性。而法性岂是所了知耶。是故经言。法性非所见。彼亦不能知。凡可见者。即是识境。法身非是识境。故不可了知也。了知既不可得。而法身其可以相比观耶。故经云。应以诸相非相。观于如来。义备于此。
(其福不失亡。果报不断绝。得忍亦不断。以获无垢故)。
不失功德因。及彼胜果报。得胜忍不失。以得无垢果。
(更论于福因。为此陈其喻。彼福无报故。正取不越取)。
示胜福德相。是故说譬喻。是福德无报。如是受不取。
此释汝若作是念。至是故说不受福德义也。如来固不可以相见。若执着破相为是。谓不必具丈夫相而证菩提。如是则失功德修因。及失成就胜果报。是二乘偏空见也。菩萨发心者。必依智悲双运。不说诸法断灭相。智慧庄严。即是功德之因。福德成就。即是胜果报。不失功德而证菩提。此其所以为胜因胜果也。故七宝布施。虽得福德。不离有漏。若知一切法无我。得成于忍。是不住相布施。证二空智。所得福德。清净无垢。非世福所及。以是胜忍。得无垢果。是胜福德相。故曰胜前菩萨所得功德。何以明其为胜耶。菩萨一切无我。虽有福德。而不受其报故。所以不受者。不见福德可贪着故。若取福德。即住生死。虽得福报。但同轮王。不名为佛。惟其不取。即证无生。因既无漏。果亦无漏。虽不失功德。及彼胜果报。实不受报。无彼有漏报故。如是取者。名为正取。故名无垢果。此其所以为胜也。
(彼福招化果。作利有情事。彼事由任运。成佛现诸方)。
是福德应报。为化诸众生。自然如是业。诸佛现十方。
(去来等是化。正觉常不动)。
去来化身佛。如来常不动。
此释若有人言。至故名如来义也。上言不受福德。何故如来化身出现受福耶。不知如来福德应报种种庄严。但为化导众生之故。任运无心。有感即应。所以诸佛出现十方。如月印千江。乃自然而然有此事业。非真有去来于其间也。去来乃化身佛耳。化如幻化。本非真有。若法身如来。清净周遍。来无所从。去无所至。常自不动。岂有去来坐卧之相耶。若能解佛所说如来之义。是出现之佛尚自无有。宁有受福之事哉。
(彼于法界处。非一异应知。微尘将作墨。喻显于法界)。
于是法界处。非一亦非异。世界作微尘。此喻示彼义。
(此论造墨事。为障烦恼尽。非聚非集性。显是非一性)。
微尘碎为末。示现烦恼尽。非聚集故集。非唯是一喻。
(于彼总集性。明其非异性。不了但俗言。诸凡愚妄执)。
聚集处非彼。非是差别喻。但随于音声。凡夫取颠倒。
此释以三千大千世界碎为微尘。至贪着其事义也。即上言化身有去来。法身常不动。中间实无一异之相。故佛以法界明之。去来坐卧。不离于法身。譬如微尘不离于世界。不可谓一。不可谓异。故诸佛如来。于真如法界中。非一处住。亦非异处住。何以明其非一亦非异也。彼世界碎为微尘。所以喻彼法身现起去来坐卧之义也。微尘碎为末。而成一虚空世界。所以喻彼烦恼尽而证于无相法身也。彼太虚空。非以微尘聚集之故集成世界。是微尘本自无性。非有以合之而成世界。此不可为一之喻也。又微尘聚集处。非彼世界能作微尘。是世界本无自性。非有以散之而成微尘。此不可为异之喻也。法身即是化身。非一处住。化身即是法身。非异处住。孰见其分合之事哉。但凡夫不悟世界本空。以为实有一合之相。是于非有中见有也。是于不可说中而妄说也。但随世俗音声取着颠倒不实之事。犹彼小儿如言执物。恶知其非真哉。一合且非真。又何有于差别。
(断我法二种。非证觉无故。是故见无见。无境虚妄执)。
非无二得道。远离于我法。见我即不见。无实虚妄见。
(由此是细障。如是知故断。由得二种智。及定彼方除)。
此是微细障。见真如远离。二智及三昧。如是得远离。
此释若人言佛说我见等。至是名法相义也。无上菩提之道。虽无一法可得。须得人空智法空智。乃能证入。故曰非无二智可以得道。须远离于我相四种。法相四种。而后可证也。若见有我人众生寿者。即不见于菩提。不知是四相者本非实有。以其无实。即是无物。故说我见。即是虚妄见。若见有法相者。亦不见于菩提。故发菩提心者。应如是知见信解。不生法相。以见法相。即不见相。如彼我见。即不见故。何故此二见说名不见。此是微细智障。俱生人执。俱生法执。此名细障。见于真如。即得远离此障。何以得见真如耶。谓如是知。如是见。如是信解。即得人空慧。即得法空慧。是谓二智。知依定生。见依慧生。信解依定慧等持而生。是谓三昧。有是二智及三昧。即于法而离法。于相而离相。不生法相。即无所住。而能降伏其心矣。何二障之有哉。
(陈福明化身。非无无尽福。诸佛说法时。不言身是化)。
化身示现福。非无无尽福。诸佛说法时。不言是化身。
(由不自言故。是其真实说)。
以不如是说。是故彼说正。
此释若有人以满无量。至如如不动义也。化身虽无自体。然示现说法。所得福报。非悉归于空也。彼以无量无数世界七宝布施。得福无尽。而发菩萨心者。持说此经。即代化佛而说法也。所得福报。胜彼无量布施。非无无尽之福也。云何演说即胜彼耶。谓诸佛说法时。皆如真实。不取于相。不言我是化身。有能说所说之相。今演说者。如彼真如。不取于相。亦无能说所说之相。如不为他宣说开示。故名为他宣说开示。以不如是说。由作如是不正说故。是故彼说正。为此名彼以为正说也。如是演说。即是无法可说。与化佛无异。其得福无尽何疑哉。
(如来涅槃证。非造亦不殊。此集造有九。以正智观故)。
非有为非离。诸如来涅槃。九种有为法。妙智正观故。
(见相及与识。居处身受用。过去并现存。未至详观察)。
见相及于识。器身受用事。过去现在法。亦观未来世。
(由观察相故。受用及迁流。于有为事中。获无垢自在)。
观相及受用。观于三世事。于有为法中。得无垢自在。
此释何以故。至应作如是观义也。演说者既如如不动。何故如来入涅槃耶。然如来涅槃。不住于有为。亦不离于有为。如九种有为法。以般若妙智观之。常即无常。无常即常。故化身不碍于法身。而法身不碍于涅槃也。所云九种者。如星翳灯幻露泡梦电云。单指一事一喻。则如甚深十喻。所谓一切业如幻等。谓见如星。智出则没。谓相如翳。由病目生。谓识如灯。念念相续。谓器如幻。无一体实。谓身如露。暂时住耳。谓受用如泡。滴成即散。谓过去如梦。但由忆生。谓现在如电。刹那不住。谓未来如云。含润为雨。具如前解。愚谬解谓见分。相分。及于八识微细之事。相分所摄。谓外而器界。内而根身。及资财受用等。固是有为之法。见分所摄。过去所作善恶业缘。及现在作用诸法。藏于八识田中。复为未来世种种受用。亦是有为之法。观相及受用。横亘十方。观于三世事。竖穷三际。能以妙智观之。如梦如幻等。倏生倏灭。本未尝有。是于有为法中。得清净无垢也。既无生灭。如如不动。是于有为法中。得大自在也。是真如法身。本非有为。亦非离于有为。惟其非有为也。本未尝来。惟其不离有为也。本未尝去。是如来者如本无去来。法说者如如本自不动。尘说刹说。本无间断。又何泥于入涅槃之相哉。作如是观者。是为正观。非般若妙智。其孰能如是。
(由斯诸佛希有法 陀罗尼句义深邃)
诸佛希有总持法 不可称量深句义
(从尊决已义广开 获福令生速清净)
从尊者闻及广说 回此福德施群生
曾凤仪曰。此偈乃弥勒菩萨授之无著。无著授之天亲者也。其中微词奥义。未易晓了。赖无著天亲各著论。论各简密。疏者数十余家。唯长水子璇刊定记号为精当。中引弥勒偈殊未尽。近得庐陵贺德辉居士所刻金刚经与偈俱。复不载弥勒授受因缘。且偈不分疏。读者难之。仪不敏。谬为金刚宗通。并录此偈重释之。以请正于四方善知识。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偈释下(宗通卷九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