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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藏第 41 册 No. 1822 俱舍论疏

俱舍论疏卷第八

  沙门法宝撰

  分别世品第三之一

  分别世间品者。三界有漏有破坏故。名为世间。此品广明故名分别。正理名缘起品。以明缘起义故 前二品总明漏.无漏法。后之六品别明漏.无漏法。后六品中前之三品明有漏法。后之三品明无漏法。以先厌.后忻故 前三品中先明世品后业.惑者。以先果后因故 就世品中先明有情后明器者。外由内故先明能依。后所依故。先明内果后明外果 就明有情文有九别。一明三界。二明五趣。三明七识住。四明九有情居。五明四识住。六明四生。七明中有。八明缘起。九明四有。

  论。已依三界至处别有几。已下三颂第一明三界也。于此颂前而有二问。一问三界体。二问于中处。

  论曰至是名欲界。总出欲界体也。即欲界中若是有情若器世间。总是欲界趣。唯有情界兼无情。

  论。六欲天者至化自在天。别列六天名也。此之六天多受妙欲境故。名为欲天 一四大王众天者。四大王是主。众是所领。即是诸层级上。及七金山日.月.星等诸类天也 类非一故名为众也 二三十三天者。在妙高顶。帝释居中。四面各八总三十三。亦名忉利天也 三夜摩天者。此云时分。受五欲境知时分故 四睹史多天者。此云喜足。旧云知足。受五欲境生喜足故 五乐变化天者。谓彼天中乐变欲境于中受用 六他化自在天者。谓彼天处于他所化欲境。受用得自在故。

  论。如是欲界处别有几。问也。

  论。地狱洲异故成二十。答也。地狱.及人.鬼.畜等四。别举总名不列别数。

  论。八大地狱至无间地狱。此释地狱异也 正理释云。众苦逼身数闷如死。寻苏如本故名等活。谓彼有情虽遭种种斫刺磨捣。而彼暂遇凉风所吹寻苏如本。等前活故立等活名 先以黑索拼量支体。后方斩锯故名黑绳 众多苦具俱来逼身。合党相残故名众合 众苦所逼异类悲号。怨发叫声故名号叫 剧苦所逼发大酷声。悲叫称怨故名大叫 火随身转炎炽周围。热苦难任故名炎热 若内.若外。自身.他身。皆出猛火互相烧害。热中极故名为极热 此论下文云。受苦无间故名无间。无乐间苦故名无间。

  论。言洲异者至北俱卢洲。此明洲异。赡部从林立名名赡部洲 以身胜故名胜身洲 以牛货易名牛货洲 俱卢此云胜处。于四洲中此最胜故。

  论。如是十二至处成二十。此明傍生.鬼也。

  论。若有情界至皆欲界摄。此总结欲界也。

  论。此欲界上至总名色界。已下释色界也 于中有三。一略举。二广释。三定宗。此第一也。

  论。第一静虑至色究竟天。此第二也 正理释云。广善所生故名为梵。此梵即大故名大梵。由彼获得中间定故。最初生故。最后没故。威德等胜。故名为大 大梵所有所化所领故名梵众 于大梵前行列侍卫故名梵辅 自地天内光明最小故名少光 光明转胜量难测故名无量光 净光遍照自地处故名极光净 意地乐受说名为净 于自地中。此净最劣故名少净 此净转增量难测故名无量净 此净周普故名遍净。意显更无乐能过此 已下空中天所居地如云密合故说名云。此上诸天更无云地。在无云首故说无云 更有异生胜福。方所可往生故说名福生 居在方所异生果中。此最殊胜故名广果 离欲诸圣以圣道水。濯烦恼垢故名为净。净身所止故名净居。或住于此穷生死边。如还债尽故名为净。净者所住故名净居。或此天中无异生杂。纯圣所止故名净居 繁谓繁杂。或谓繁广。无繁杂中此最初故。繁广天中。此最劣故说名无繁。或名无求。不求趣入无色界故 已善伏除杂修静虑上中品障。意乐调柔离诸热恼故名无热。或令下生烦恼名热。此初远离得无热名。或复热者炽盛为义。谓上品修静虑及果。此犹未证故名无热 已得上品杂修静虑。果德易彰故名善现 杂修定障余品至微。见极清彻故名善见 更无有处于有色中能过于此名色究竟。或此已到众苦所依身最后边名色究竟。

  论。迦湿弥罗至四众围绕。此第三也。说色界有十六处者。是婆沙义。此师意说。梵王.梵辅不分二处。无想.广果合立一处。故成十六 正理论云。此十七处诸器世间。并诸有情总名色界。有余别说十七处名。初静虑中总立二处。第四静虑别说无想。彼师应言处有十八。以彼大梵望梵辅天。寿量.身量.无寻.受等皆有别故。岂不无想望广果天。唯异生等。有差别。故前亦应言处有十八。此难非理。无想天生即广果天系业果故。若尔大梵所受生身。亦梵辅天系业果故。不应别说为一天处。即梵辅天上品系业招大梵果。此业望彼少有差别。故招寿等亦少不同。若大梵天望彼梵辅寿量等别。合为一处。则少光等寿量虽殊应合一处。成大过失。此例不然。大梵一故。要依同分立天处名。非一梵王可名同分。虽寿量等与余不同。然由一身不成同分。故与梵辅合立一天。高下虽殊然地无别。少光天等与此相违。故彼不应引之为例 准此论文。正理亦以十六为正。梵王.无想皆唯一故。地无别故。上坐色处立十八天。

  论。无色界中至理决然故。已下。第三明无色界 于中有四。一无处无色。二就生分处。三证无方处。四问答所依。此文初也 以无色故无色界中无别处所。

  论。但异熟生至胜劣有殊。第二就生胜劣分处。然实不离欲.色界中四处。亦无差别处所。

  论。复如何知至中有起故。第三证处无方所也。得四种定同一处生。故知四无色生无别处也。又得四定欲界九处.色十六处。差别不同。若生无色皆于欲.色命终处生。故知离二界中更无别处。从彼四天处没生下界时。即于前生死处中有现前传识。故知不从别处来也。

  论。如有色界至心等相续。已下第四问答所依。此即是问。

  论。对法诸师至而得相续。述对法宗答也。

  论。若尔有色至此二相续。难也。

  论。有色界生此二劣故。答也。

  论。无色此二因何故强。徴也。

  论。彼界二从至能伏色相。通也。

  论。若尔于彼至何用别依。难也。心等相续但依胜定。何用依彼同分.及命根也。

  论。又今应说至以何为依。又难。命根.及众同分。在无色界无所依也。

  论。此二更互相依而转。有部通也。

  论。有色此二何不相依。难也 有色界者。谓欲.色界。此命.同分。何不如无色界相依而转。而言依色。

  论。有色界生此二劣故。答也。以欲.色界此二劣故依色而转。无色此二强故相依。

  论。无色此二因何故强。此徴无色界强所以也。

  论。彼界此二至能伏色相。答强因也。以定胜故此二胜也。

  论。是则还同至唯互相依。两关释也 同心相续难者。谓同前难 故前难云。若尔于彼心等相续但依胜定。何用别依。第二关云。无色心.心所法从胜定生。即应心.心所法更互相依。何须更依命根.众同分。正理论意。唯有六根能为所依。余非所依。但俱生依由此六识。欲.色界中用四蕴为俱生依性。无色意识无复色依。彼俱生依但通三蕴 若尔何故但言无色心等依于同分.及命 此说定同无乱依故。谓心.心所虽互为依。而非定同不自依故亦非无乱。在此地生乱起自他心.心所故。同分.及命心等同依。又此地生唯此地故。依此设起不同地心。由此还令自地心起。唯依此二名此地生。牵引业生无间断故 准此文证。命根即是引业果也 由斯说是同不乱依。心等不然。故略不说。若无此二余地四蕴现在前时。尔时有情应名余地。乃至。如欲.色界身同分.命为心等依。虽或有时异地心起。而依身等。于此生中后定当牵自地心起。如是无色虽无有身。心等定依同分.及命。故颂偏说同分.命根。此是牵引业异熟故。

  论。故经部师至不依色转。论主述经部宗。彼宗意云。若于因中不厌于色。所招心果。与色俱生依色而转。若于因中厌于色。果中心等。不与色俱不依色转。正理破云。此亦非理。若引因力。令彼心等相续转者。善与染心现在前位。心等相续应无所依。又如有情在欲.色界。引因力故。心等相续。与色俱生依色而转。如是有情在无色界。引因力故心等相续。与众同分.命根俱生。不依于色唯依同分.命根而转。既许欲.色有情心等。不依色身定无转义。何因无色有情心等。都无所依而有转义。

  论。何故名为欲等三界。自此已下。释三界名。此问起也。

  论。能持自相至如前已释。答也 答中有二。一释界义。二释欲等界义。此即初也。于中二释如文可解。

  论。欲所属界至如金刚环。释欲.色界名也。如饮中有胡椒。胡椒属饮义。如镮上有金刚。金刚属环义。由此饮名胡椒。环名金刚。

  论。于彼界中至喻如前说。释无色界。先释无色。后释无色界也 色有二种。言变碍者。通十一色 言示现者。谓色处色。无色四蕴非二故名为无色。非是但用色无为体。若用色无为体。即无别物。或是虚空非四蕴也。余文可解。

  论。又欲之界至应知亦然。又一释 欲界。欲是所任持。界是能任持。界是持义。即欲界五蕴能持欲故。必名欲之界。余二亦尔。即是四蕴.五蕴。是欲等界义也 有人。似不得意。

  论。此中欲言为说何法。问欲体也。

  论。略说段食淫所引贪。答欲体也。准此。色.无色贪名色.无色。

  论。如经颂言至已除欲引经证也。此颂是舍利子。对外道。说外道计欲是外境也。佛法言欲即是贪也。第一句非外立。第二句述自宗。后两句释非境因也。

  论。邪命外道至寻思故。此是外道诘舍利子。前两句牒宗。后两句破也。

  论时舍利子至妙色故。此舍利子返质外道。前两句牃计。后两句破也。

  论。若法于彼至三界系不。问也。

  论。不尔。答。

  论。云何。徴。

  论。于中随增至是三界系。答也。诸无漏法虽于三界现行。非三界系。不随增故。

  论。此中何法名三界贪。问也。

  论。谓三界中各随增者。答也。

  论。今此所言至皆不令解。难也。前言三界系法云何。答云。于中随增三界贪者。复问何法名三界贪。答云谓三界中各随增者。于此二答皆不令解。由此说言同缚马答。

  论。今此所言至当知亦尔。答也。今此中答不同缚马答也。谓于前说。欲界诸处有情未离贪者。身中所有贪名欲贪。此所随增名欲界系。色界十八处。无色界四处。有情所有贪名色.无色贪。当知亦尔。

  论。或不定地至名无色界系。第二释也。如文可解。

  论。欲化心上如何起贪。难也。若欲贪系名为欲界。欲界化心离欲方得。若起欲贪又失化心。如何化心是欲界也。

  论。从他所闻至生贪爱故。答也。自虽未得。从他闻说生贪心也。或自已得退起欲贪。或观他化起贪心也。

  论。若心能化至作香味故。简欲.色界化心别也。

  论。如是三界唯有一耶。问也。此下问答一多界等 于中有二。一问一多。二问傍竖。此问初也。

  论。三界无边至犹若虚空。答也。

  论。世界当言云何安住。此即第二明傍竖也。此即问也。

  论。当言傍住至不说上下。一说唯傍住也。由经说故。

  论。有说亦有至有色究竟。第二说也。法密部中经等。亦说有十方故。

  论。若有离一至应知亦尔。此述离染同也。

  论。依初静虑至应知亦尔。此述五通唯得往至自所生界所修定处。不得往他世界。

  论。已说三界五趣云何。已下一颂。第二明五趣也。

  论曰至是名五趣。明三界中有五趣也。

  论。唯于欲界至天趣一分。此说三界五趣体不同也。

  论。为有三界至说有五趣。问也。

  论。有谓善.染.至无覆无记。答也。谓善.染.外器.中有此之四法是三界摄。非五趣也。正理论云。善.染.无记。有情.无情.及中有等。皆是界性。言趣体唯摄无覆无记者。唯异熟生为趣体故。由此已释趣唯有情。无情中无异熟生故(言异熟生者。简一切无情及有情中除异熟生自余诸法。中有虽是异熟生法。非是五趣。无趣义故)。

  论。若异此者至体非中有。此反释也。若不唯是无覆无记。即趣杂乱。一趣之中。得有五趣业.烦恼故。明趣非是善.染.摄也。五趣唯是有情数等。如文可解。

  论。施设足论至中有异趣。引圣教证中有非趣。如文可解。

  论。是何契经。问也。

  论。谓七有经至异诸趣故。答也。既七有经。五趣之外别说中有。故知中有非趣所摄 唯是无覆无记性摄。其理极成。简业有因异诸趣故。业既通于善.染.非趣所摄。故知唯是无覆无记。

  论。迦湿弥罗国至无覆无记。重引经证无覆无记。此经有部诵故言婆沙师诵也。经既言异熟起已名那落迦。故知趣体即是异熟无记性也 于捺落迦中者。是地狱处名也。那落迦者。是有情趣名也 从谄生业名曲 从嗔生业谓秽 从贪生业谓浊。

  论若如是者至所随增故。引文难也。若趣唯是异熟无记。即合唯是修道烦恼。及是一切遍行随眠之所随增。何故品类足说一切随眠所随增也。故知非唯异熟无记唯修所断通染污也。

  论。彼说五趣至总名村落。有部通也。彼说五趣续生心中容有五部 一切烦恼者。谓结生心通三十六.三十一等。即结生心五部随眠之所随增。假说结生以为趣也 如村落边假名村落。

  论。有说趣体亦通善.染。此述大众部等计也。

  论。然七有经至是故别说。大众部师通经文也。有部总引多经为证。此中即通七有经也。见.及烦恼别说为浊。然见即是烦恼所摄。趣.及趣因虽别说有。何废趣.及趣因总名为趣。故言非以别说定证非趣。

  论。若尔中有亦应是趣。有部难大众部。七有别说业。业亦是趣收。七有别说中有。中有应趣摄。

  论。不尔趣义至即死处生故。大众部通难也。别说业有不违趣义。故是趣收。别说中有违趣义故。故不名趣。

  论。若尔无色至而受生故难也。中有死处生。非所趣故不名趣。无色死处生。应非是趣。

  论。既尔中有至说名中有。大众被难转释。中有以是二趣中故不名趣也(已上通第一经)。正理论云。然经主言非别说故定非彼摄。如五浊中烦恼与见别说为浊。非别说故彼见定非烦恼所摄。如是业有虽亦是趣。为显趣因所以别说。故有说趣体兼善.染。彼言非理。无处说故。有处说见亦是烦恼。虽有所因别说为浊。而准余说知即烦恼。曾无有处说诸趣因业即趣体。可为诚证。虽有所因别说为有。而准彼说知业是趣。如何定知业是趣体。有所因故有中别说。而非业有体非是趣。为显趣因说为业有。故所引喻于证无能 又云。业若趣体趣应杂乱。于一趣中有多趣业故。若趣因业即是趣者。人有地狱业.惑现前。彼应是人亦是地狱。亦不应说地狱。趣体虽现在前而非地狱。如是则有大过失故。谓异熟果正现在前。应非地狱无差别故。然契经说。异熟起已名那落迦故业非趣。

  论。然彼尊者至故作是言。通释第二经也。经说异熟起已名为地狱。是说异熟起已身中善.染.无记。皆于尔时得地狱名。非说唯是异熟名为地狱 言。除五蕴彼那落迦不可得者。非是说除异熟五蕴法外。彼那落迦不可得也。此通说善.染.无记五蕴法外。别有能往诸趣实我补特伽罗不可得也。非遮异熟法外余蕴故作是说(于中有广破斥略而不述)。正理破意。若趣非唯异熟无记。因何要言异熟起已方名地狱。异熟起前亦有地狱业等名地狱故。故知唯是异熟无记。

  论。毗婆沙师至无覆无记。结归有部宗也。

  论。有说一向记至亦通长养。述异说也。此三说中第二为正 正理云。唯异熟生故又无过故。若通长养身在欲界修得天眼是长养性。趣应杂乱 正理论云。如是总释诸趣体已。次应别释一一趣名。那落名人。迦名为恶。人多造恶颠坠其中。由是故名那落迦趣(云云多解)。言傍生者。彼趣多分身横住故 或彼趣中容有少分傍行者故(云云多解)。言饿鬼者。又多希求以自存济(云云多解)。人。谓或多思虑故名为人(云云多解)。天。谓或复尊高神用自在。众所祈告故名为天 阿素洛者。鬼趣所摄。天帝释言本是天者。是谄曲语。若谓与天战故亦名天者。曼驮多王破阿素洛。及与天斗。应亦是天。若谓与天交通名为天者。大树紧那罗王有女端严名为夺意。善财菩萨纳以为妻。紧那罗王应亦是人。威德殊胜故名为天。亦非证因。曾闻曼驮多王威德胜于天故。难陀.跋难陀等虽是傍生。威德自在胜诸天众故。阿素洛唯鬼趣收。亦非第六趣。曾不有经说(云云。多解)。有说诸趣或体相杂。异趣相因而生子故。如鱼身者鹿子仙人。自昔传闻其类无量。一身两趣故有相杂 正理破云 彼说不然。自业趣定而彼生缘有种种故。如庵罗女因树而生。乔答摩宗因日光起。故相因有非证杂因。鹿子仙人鱼身者等。由满业异形相不同。其实是人故趣无杂。自余感赴因果不同。思择业中当广分别。

  论。即于三界至其七者何。已下一颂半第三明七识住。

  论曰至第一识住。略说识住。欲界人.天。色三静虑。无色三天。此七生处是识住体。今依经释故分为七 此上论文即是引经指处。论。一分天者至除劫初起。人趣全故不须别释。天一分言事难了故所以别释 初静虑中除劫初者。以彼同起戒取相故。

  论。言身异者至说名身异。释身异也 种种显状貌者。青.黄等异 种种形状貌者。长.短等别 或由身异。即是别指色身 或有异身。即是总标假者。

  论。言想异者至说名想异。释想异也。欲界人.天三受互起名为想异。初静虑中除其苦受。彼由想异别指想心 或有异想。总标假者。结文可解。

  论。有色有情至第二识住。引经文也。

  论。所以者何至故名想一。释经意也。以初静虑同想一因名为想一 不言梵辅天者。举初显后 正理论云。何缘梵众同生此相。由见梵王处所.形色.及神通等皆殊胜故。又观大梵先时已有。己.及余天后方生故。彼不能见从上地没。依初静虑发宿住通。不能了知上地境故。何缘大梵亦生此想。彼才发心众便生故。谓己所化非速殁故。或愚业果感赴理故。或见己身形状.势力.寿.威德等过余众故。由是缘故。梵众.梵王身虽有殊而生一想。

  论。大梵王身至故名身异。释身异也。如文可解。

  论。经说梵众至彼同分内。引经证想一也。由此证知我因梵王。梵王亦谓我生梵众。

  论。梵众何处曾见梵王。问也。所以有此问者。以进退有过故。

  论。有余师言至来生此故。述初释也 此师意以劫初成时。梵众从第二定来生梵众。故知在极光净曾见梵王。理实应言第二定中三天皆得。而言极光净者。举后显初。

  论。云何今时至起戒禁取。此余师释。进退有过。在梵众天若未离初定染未得第二定。即不能忆第二定事。若以离初染得第二定。即不合缘初定梵王起戒禁取。

  论。有余师说住中有中。述第二释。此师意说。从第二定没生初定时。于中有中曾见梵王长寿久住。

  论。彼住中有至长寿久住。破第二释。色界中有于受生处。无有障碍。不住多时。如何得说曾见梵王长寿久住。

  论。是故梵众至起如是念。论主述正释也。正理论云。谓诸梵众初下生时。见大梵王威光赫烈。虽怀敬慕欲往亲承。威神所逼未果前诣。于兹荏苒遂致多时。后励专诚预近瞻仰。到已皆共作是念言。我等曾见。乃至广说。谓彼近见大梵王时。便能忆知先所见事。复能了达众下生前独有梵王。及心所愿。或彼先在极光净天。曾见梵王今见能忆。谓彼昔在极光净天曾见梵王独居下地。亦知心愿与众同居。俯愍便兴初静虑化。令所化众偶侍梵王。起化须臾自便福尽。命终下生初静虑中。大梵身心.及所化事。皆初静虑通慧所缘。今见便发宿住随念。故彼梵众作是念言。我等曾见。乃至广说。有余师说。二静虑中所起能缘梵世眼识是初静虑地法所收。故今亦能随念彼识。有作是说。彼梵众天不受处胎.断末摩苦。由斯得有念无忘失。故忆前生所见等事。

  论。有色有情至第三识住。牒经文也。

  论。此中举后至何识住摄。释经意也。

  论。彼天显形至故名想异。释立名也。

  论。传说彼天至复受欲乐。广释想异。既言传说显非自意。

  论。岂不遍净想亦应然。难也岂不第三静虑。亦厌根本乐受入近分舍。亦应同是想异。因何唯取第二定也。

  论。非遍净天至扰动心故。答也。

  论。经部师说至得想异名。述经部师计也 正理论云。彼天中无有表业等为因所感差别身形故言身一。即形.显等。同处诸天相无别义。

  论。有色有情至故名想一。释第四识住也。身一如前。想一谓唯乐受想也。

  论。初静虑中至故言想一。此释诸地想不同也 初静虑中言想一者。是戒禁取故言染污。第二静虑是定心故名为善想。第三定中受异熟乐。无厌舍故名为想一。无记相也。

  论。下三无色至是名为七。指经释后三识住也。即是空无边处五。识无边处六。无所有处七 是名为七者。结七识住也。

  论。此中何法名为识住。问识所住法也。

  论。谓彼所系至是名识住。此答所住法也。谓欲.色界系五蕴为所住。三无色中四蕴为识住 此中说识于处想乐住故兼取识也。非如四识住唯四蕴也。

  论。所余何故非识住耶。问。恶趣.第四静虑等。何故非识住耶。

  论。于余处皆有损坏识法故。答也。

  论。余处者何。问余处也。

  论。谓诸恶处至及与有顶。答。

  论。所以者何。徴非所以。

  论。由彼处有至故非识住。答非识住所以。

  论。何等名为损坏识法。问坏法也。

  论。谓诸恶处至故非识住。答坏法也。

  论。复说若处至故非识住。述异释也。准此论文。岂可第四静虑处三天异生。皆悉爱慕无想异熟处耶。应非正义。正理论云。有余师说。众生有三所。谓乐着诸境.乐.想。乐着境者。人.及欲天。乐着乐者。下三静虑。乐着想者。下三无色。唯依此处立识住名。余无此三故非识住 又云。上代师资相承说者。若处具有见.修所断.及无断识立识住名。异此便非识住所摄 岂不欲界人.及六天无无漏识应非识住。若言能作无漏所依。则有顶天应名识住 此难非理。欲界无定。可就所依说有无漏。然有顶天是定地摄。应依自性说彼有无。由自性无故非识住 或非有顶补特伽罗一所依中具三种识。欲界善处补特伽罗。一所依中容具三识。故不应以有顶为例。第四静虑虽具三识。而五处全.一处少分不具三识。故少从多不立识住。是故识住数唯有七(言三识者。谓见断.修断.及无漏识。非想处一切圣人无见断识。一切异生无无漏识。于欲界中可有一人先具见.修。复有无漏式于初忍 五处全者。谓五净居 一少分者。为广果天。无想天中无无漏识。广果天中具三识故。唯下二天具有三识。上六天中不具三故。故言以少从多不名识住)。

  论。如是分别至其九者何。已下一颂。第四明九有情居。九有情居非经所说。因释经中说七识住故便释也。

  论曰至不乐住故。释有情居。即七识住上加非想及无想天以为九也。所以此九立有情居。以乐住故。前识住中以有坏识法故。识昧劣故。故非识住。余处不乐非有情居 问有情居及识住五蕴者色.行二蕴通外器不 答正理论云。谓诸有情自乐安住所依色等实物非余。以诸有情是假有故。然诸实物是假所居故。有情居唯有情法。以有情类于自依身爱住增强非于处所。又于处所立有情居应成杂乱。居无杂乱唯有内身。故有情居唯有情法。既言生已名有情居。知有情居不摄中有。又诸中有非久所居。故诸有情不乐安住。又必应尔。由本论说为显生处立有情居。于生死中为显诸识由爱住着建立识住。显诸有情于自依止。爱乐安住立有情居。故此二门建立差别。

  论。言余处者至如识住中。释余第四定.及诸恶趣非有情居。如前已释。

  论。前所引经至其四者何已下一颂第五明四识住。

  论曰至其体云何。问识住体性。

  论。谓随次第有漏四蕴。答也。就有漏.无漏中唯有漏为体。五蕴之中唯四蕴也。

  论。又此唯在至依著于彼。此明自他地中唯自地也。正理论云又自地中唯有情数。唯自相续立为识住。非非情数.他相续中。识随乐住如自相续。

  论。如何不说识为识住。问唯四名识住所以。

  论。由离能住至可名王座。此答识非识住所以。

  论。或若有法至所说如是。第二释也 毗婆沙师所说如是者。指宗也。

  论。若尔何故至识所乘御。引经难也。

  论。又如何言至五蕴为体。引例难也。

  论。虽有是说至非独说识。答两难也。于识食中有喜.染等。及七识住。皆于生处所摄五蕴。不别分析总生喜.染非独说识。

  论。然色等蕴至于余可说。明四识住。据别别说。于一一蕴生种种喜.染也。故识不同余四蕴故不立识住。

  论。又佛意说至教意如是。第二释也。

  论。又法与识至故非识住。明四种法必俱时也。识与其识无俱时理故非识住 正理论云。识与识住如种如田。理可如是。不违教故。然彼所说若法与识。可俱时生为识良田立识住者。不应正理。所以者何。彼先自说识所依着故名识住。非于俱起受等蕴中有识所依。彼依识故(此识为依非识依处)。识不依彼如何可说彼为识住(若以所依义释识住者。识不依彼受等法故。如何受等是识住耶)。又非所缘同一境故。俱生受等非所取故(依有二义。一所依义。心所法等非所依也。如前已破。二所缘义。以受等法复非所缘。如此中破。三相应依。如后破也)。又不可以相应依着释识住义。勿诸色法.及不相应非识住故(若相应义释识住者。一切色法。及不相应无相应义。应非识住)。又相应理无差别故。则应无漏亦识住体(有漏.无漏.心.心所法相应无别。因何有漏立识住体。无漏非也)。如何可说俱生色等为识良田立为识住 正理论云然我师宗作如是释。为令于识除我见心。故于识中不说识住。契经中言。我达世尊所说法教。驰流生死唯识非余。识谓世尊异名说我。为欲除灭彼我见心显识依他。体非是我。我所依性非谓能依。故识住门唯说有四。非实识住但四非识。今谓世尊所说识住。识色等四不言识者。由但色等于三时中。与续有识为助伴故。谓唯色等与识俱生。过.未亦能为识助伴。令续有识生死驰流。识则不尔。故非识住。且眼等根.及俱色等。与俱生识为所依.依 根为所依余为依也 已灭未生但为识境。是故色蕴于三时中。望续有识能为助伴。现在受等与识俱生为俱有因。一分与识同缘一境有助伴用。已灭未生俱为识境。是故受等亦于三时。望续有识能为助伴。识虽过.未望续有识少有助能。而俱生中全无助力。不俱起故。色等望识具二助能。识唯去.来故非识住。故非情数.及他身中。色等四蕴亦非识住。由彼望识但为所缘。不具二门助伴用故。住谓所住。是续有识引自果时。能为依义。住或所著。是续有识引自果时。能为境义。自身色等可有与识同一境义。设不同境然能为依。具二助能故立识住。非有情数他身色等则不如是。故非识住。

  论。如是所说至四摄七耶。问相摄也。

  论。非遍相摄至谓除前相。自此已下四句答也。如文可解。

  论。于前所说至何处有何。已下一颂半。第六明四生也。

  论曰至而生类等。此明立四所以。以生类等同名一生。正理论云。前所说界通情.非情(此即界宽。四生狭也)。趣唯有情然不遍摄(不摄中有。狭于生也)。生唯遍摄故说有情。无非有情名众生故 准此。有情名为众生。无情不名众生。旧译有情名众生者有两名也。准大乘同性经具六界故名众生也 又云。然有情类卵生.胎生.湿生.化生是名为四(释四生也)。生谓生类。诸有情中虽余类杂。而生类等言生类者是众生义(准此论文。多生类故名为众生)。若尔界.趣亦应名生(问也)。不尔。界通情.非情故。趣虽有情而非遍故。此唯情遍独立生名。

  论。云何卵生至鹦鹉雁等。释卵生也。依卵而生名为卵生。卵必有胎是故先说。

  论。云何胎生至猪羊驴等。释胎生也。依胎而生名为胎生。有胎无卵故在卵后说。为胎必湿故湿生先说。

  论。云何湿生至蚊蚰蜒等。释湿生也。依湿而生名为湿生。以有所托故在化生前。以有湿无胎。在胎生后说。

  论。云何化生至故名化生。释化生也。无而忽有名为化生。此缘最少故在后说。

  论。人傍生趣各具四种。就趣辨生多少别也。

  论。人卵生者至五百子等。释人中卵生也。婆沙一百二十云。人卵生者。昔于此州有商人。入海得一?鹤。形色伟丽奇而悦之。遂生二卵。于后卵开出二童子。端正聪慧。年长出家皆得阿罗汉果。小者名邬波世罗(此云小山。邬波名小。世罗名山。近山生故)。大者名世罗(但名山也)。鹿母者。子名鹿故从子为名故言鹿母。即是毗舍佉夫人也。毗舍佉是二月星名。从星立名此云长养。鹿母所生三十二卵。卵出一儿 般遮罗是地名此云执五。王妃生五百卵。生已羞耻恐为灾变。函盛弃殑伽河。随流而去。下有邻国王。因观水遣人接取见卵。将归经数日间各生一子。养大骁勇所往皆伏无敢敌者。时彼邻国王。与彼父王久来有怨。欲遣征罚。先遣使告今欲决战。寻后兵至围绕其城即欲摧破。般遮罗王极生忙怖。王妃问委。妃慰王言。王不须愁。此五百子皆是我儿。具陈上事。夫子见母恶心必息。妃自登城告五百子说上因缘。如何今者欲造逆罪。若不信者皆应张口。妃出两乳有五百道乳汁。各注一口。应时信伏。因即和好各起慈心。两国交通永无征伐。

  论。人胎生者如今世人。如文可解。

  论。人湿生者至庵罗卫等 曼驮多者。此云我养。布杀陀王顶疱而生。颜貌端正。王抱入宫告谁能养。诸宫各言我能养也。故以标名。旧云顶生王者。此从生处立名非本号也。此王长大为金轮王能破修罗欲侵天帝释位 遮卢者。此云脾。邬波遮卢此云小脾。于我养王两髀之上各生一疱。疱生一子。从所生处故以为名。以小标别。亦为轮王 言鸽鬘者。昔有一王此名静授。于王腋下有胞生一女子名为鸽鬘。从腋下出如鸽出飞。王重如鬘故以名焉。或生已后鸽恒随逐。王重如鬘因以立名 庵罗卫者。是树名也。有一女子从此树生。庵罗卫者或从子生。或从花枝生也。正理论云。此四生人皆可得圣。得圣无受卵.湿二生。以圣皆欣殊胜智见。卵.湿生类性多愚痴(今详人卵.湿生不多愚痴。作金轮王.及能得圣。此从多分)。或诸卵生生皆再度。故飞禽等世号再生。圣怖多生故无受义。湿生多分众聚同生。圣怖杂居故亦不受(卵生可尔。其湿生人即不众聚。此从多分也)。

  论。人化生者唯劫初人。如文可解。

  论。傍生三种至揭路荼等。释傍生通四生也。

  论。一切地狱至皆唯化生。此释地狱.及诸天趣.并中有也。

  论。鬼趣唯通至虽尽而无饱。释鬼趣中唯二生也。

  论。一切生中至而受胎生。问佛不取化生受胎生所以也。

  论。见受胎生至专修正法。答也。答中有二。一为利益。二为止谤。此即前也 就中有三利益。一引亲眷令入正法。二为令知是轮王种。三为令所化生增上心。如文可解。

  论。又若不尔至息诸疑谤。第二止谤。如文可解。

  论。有余师说至即无所见。述异释也。

  论。若人信佛至此不成释。论主破也。佛既有持愿通能久留身。何须胎生。正理论云。今谓此释其理必成。通所留身非佛功德。力。无畏等所依熏故。不能广大饶益世间。所以然者。是可留法通愿能留。一切化生如刹那法必无留义。谓诸有为刹那定灭。诸佛神力亦不能留。设欲久留即须别化。此所别化非佛功德力无畏等之所依熏。故于世间无大饶益。若不尔者。佛应化为如本身形受诸供养令无量众生天解脱。故我所禀毗婆沙师咸作是言。后身菩萨为利他故不受化生。此义极成不可倾动。化生何故死无遗形。由彼顿生故应顿灭。如戏水者出没亦然。毗婆沙师说。化生者造色多故死无遗形。大种多者死非顿灭。即由此义可以证知。一四大种生多造色 婆沙一百二十七云。问一四大种为但造一造色极微。为能造多。若但造一如何不成因四果一。因多果少理不应然。若能造多。即一四大种所造造色有多极微。云何展转非俱有因。对法者说有对造色展转相望无俱有因。许则便违对法宗义。答应作是说。一四大种但能造一所造色极微。问如何不成因四果一。因多果少理不应然。答果少因多理亦无失。世现见有如是类。故因四果一于理无违。有说造多。问若尔一四大种所造造色有多极微。云何展转非俱有因。答非一果故非俱有因。以俱有因法必同一果故。此不成因同犹豫故。评云如前说者好。今详。正理不以婆沙评家为正。若作俱舍师破。汝准此释违婆沙正义也。

  论。因论生论至为充所食。难文可解。

  论。以不知故至暂食何咎。答文可解。

  论。于四生内至皆化生故。释化生多。如文可解 正理论有两说。一说同此论。一说湿生多。二说无评家。今详若兼中有即化生多。若说本有即湿生多。两说无违。

  论。此中何法至非即名生。已下一颂。第七明中有也 于中有三。一明中有名体。二引理教证有中有。三义门分别。此第一也。

  论曰至故名中有。此出体释名也 有自体起者。谓异熟五蕴前趣死后后趣生。前二趣中间故名中有。两趣中故名之为中。四有之中一有摄故名之为有。中即是有故名中有。

  论。此身已起何不名生。问也。生之与起名异义同。既名为起。何不是生。

  论。生谓当来至故不名生。答也。虽生与起名异义同。于四有中立生名者。谓于当来所应至处建立生名。非于余位。由斯中有名起非生。

  论。何谓当来所应至处。问也。

  论。所引异熟至所应至处。答也 论。有余部说至故无中有。大众部等计也。

  论。此不应许至理教者何。已下第二有两颂广引理.教证有中有。

  论曰至处必无间。引谷等为例破。现见。谷等相续转法从子至芽。乃至果实中间无断。故知。死.生二有中间亦无断也。

  论。岂不现见至何妨续生。大众部引像为喻救也。

  论。实有诸像至故不成喻。此即略以二理破也。一像有不成。二非等不成。

  论。言像不成至无二并故。此无二并。总有四种。一镜像色别无二并。二两岸像色无二并。三影光处别无二并。四月像镜面无二并。

  论。谓于一处至依异大故。此第一也。镜面.像色。别四大造体是对碍。如何一处二得并生。故知无像。

  论。又陕水上至二色俱生。第二两岸互见分明。即是一处有二像色。曾无一处并见二色。故知无有实像一处并生。

  论。又影与光至谓二并生。第三光.影相违未曾同处。现见镜中光像在于影中。故知光像无实。

  论。或言一处至如何别见。第四也。若谓像色镜面同处。见镜中月如观井水。近远别见。

  论。故知诸像于理实无。总结上也。

  论。然诸因缘至难可思议。此释。像虽实无因缘令见 难思议者。不测所以然也。

  论。已辨不成至亦非喻者。结前起后非等 于中有二。一相续非相续非等。二由二缘不由二缘非等。

  论。以质与像至故不成喻。释第一也。像.质同时俱有非是前后相续。死.生二有异时前后非是同时俱有。非等故非喻也。

  论。又所现像至非等于法。释第二也。镜像生时因于本质依镜面生。由二缘故与法不同。生有生时唯因死有。无别所依胜缘如镜故不等也。

  论。亦不可说至为胜依性。破转救也。如文可解。

  论。已依正理至证有中有。结前理破引后六教证也。

  论。谓契经言至业有中有。第一经也。经分明五趣之外别说中有。故知非无。

  论。若此契经至何现在前。第二经也 健达缚者。此名寻香。中有食香故名寻香。

  论。若此契经至固唯中有。第三经也。前蕴已灭不可言来。此所言来定是中有。

  论。若复不诵至何名中般。第四经也。五种不还中既别标中般。故知中有决定非无。

  论。有余师执至故名中般。大众部等救也。

  论。是则应许至故执非善。破转救也。若五不还说有中般即是别有中天。五不还中说生般等应更别有生等天也。既不许然故执非理。

  论。又经说有至定非应理。又引七善士证无中天。第五经也。如火星迸近远时处随灭不同。别说中天岂有此异。执有中天定非应理。

  论。有余复说至寿量中间。第二师执也 此师意说。从欲界死生色界时。寿量中间入般涅槃名中般也。

  论。或近天中间至是名中般。第三师异释 此师意谓。初生色界未至法会中间涅槃故名中般。已上两师释五不还经中般也。婆沙六十九云。是分别论者。

  论。由至界位至故有三品。第二师释。七善士趣契经中说中般分三。寿量中间总有三位。一染想未生名至界位。界是因种之异名也。种未起时名为至界。正理论云有种未行名为至界 此是利根。此即第一中般 或想位者。是次后时染想生时。正理云。彼想初行说名想位 此是中根。是第二中般 或寻位者。正理论云。由烦恼力令心于境种种寻求说名寻位 此钝根者。此第三中般也。

  论。或取色界至是名第一。此是第二师异释也。七善士趣经中般分三。此是第一中般也。即是从生色界天中趣向本法会天。中间时有近远。以前后不同。第一人生天未趣即般涅槃。

  论。从是次后至是名第二。释第二也。

  论。复从此后至是名第三。释第三也。已上三人并是中般。

  论。入法会已至是名生般。是七善士趣第四人也。

  论。或感多寿至故名生般。第二释也。偏释生般欲简异中三也。

  论。如是所说至皆不相应。总非上说。与七善士趣火星喻说皆不相应。

  论。所以者何。大众部师徴不相应所以。

  论。以彼处行无差别故。答也 就中有二。一以行无差别。二无色界应有中般。此是初也。其火星喻灭处不同。行有近远。由斯分其中般有三种别。如说至色界或想或寻。及初取同分受天法乐等。虽说时别前后分三灭处行时与火星喻不相扶会由斯所说皆不相应。

  论。又无色界至皆是虚妄。第二无色应有破也。此前破双破两说。谓寿量中间及近天中间。此唯破寿量中间不破近天中也。以无色界无入天法会等故 论。然不说彼至伽陀中说。引文证也 嗢拖喃者。此云集施 伽陀者。此云颂旧云偈者讹也 总集诸贤圣者。顺解脱分已上名贤。见道已上说名为圣 四静虑各十者。贤有二人。谓起七方便未起七方便生上界者。圣有八人。谓七善士趣。及阿罗汉。三无色无三中般。非想者又阙上流。最初生彼天者无上流故。非无从余下天上流来者。

  论。若复不诵如是等经。若复不诵总集诸圣贤经 等者等取七善趣经。

  论。无上法王至实有极成。论主伤叹 无上法王久已灭度者。造此论时佛涅槃后九百年也 诸大法将亦般涅槃者。迦延.法救等已般涅槃 圣教支离已成多部者。佛涅槃后一百年为初。四百年为后。本末分成二十部。广如宗轮论说 于今转盛者。至九百年转更盛也 言。违理者。谓前像实有不成非等故故非喻也 言。拒教者。即拒所引七部契经。余文可解。

  论。若尔云何至无间地狱。大众部等引契经证无中有也。总有三经。此即第一经也。若有中有因何经说现身颠坠无间地狱 度使。此云毁坏 魔罗。此云杀者。婆沙一百二十五。羯洛迦孙驮佛。将一侍者名曰至远。入婆罗门村次第乞食。时魔度使化作少年掷石遥打。侍者头破血流被面。随佛后行。时佛呵叱魔言。汝何非分造斯恶业。魔时业尽便坠地狱。

  论。此经意说至后受生受。论主通经。如文可解。

  论。何故经说至生那落迦。引第二证无中有。经言无间即生。故知无中有也。若有中有即是有间。

  论。此经意遮至定顺生受。论主通经 就中有三。一顺通。二反通。三责迷文。此顺通也 言无间者。有其二义。一定生地狱不往余趣间故名无间也。二定受生报不为余生间故名无间。非是无中有间。

  论。若但执文至不待身坏。第二反难。释有二。一经言无间彼即不许有中有者。经言五无间业生地狱中。应必具五无间方生。阙应不生。此第一也。唯五无间业生地狱非余恶业生地狱中。即成大过。此第二也。经言造业无间即生地狱。应造业已即生地狱。不待身坏命终心等即生地狱。此第三。

  论。或虽不许至即是生有。第三责迷文也。汝迷经文。经言无间即生。生中有也。中有是生方便故名为生。从生得名非克性也。若就自性应名为起。如前广说。

  论。若尔经颂至无有所止。引第三经证无中有。此颂佛为婆罗门说。婆罗门名再生。以初生时名为一生。受法之时名再生也。出胎有五位。一婴垓。二童子。三少年。四盛年。五老年 汝今过盛位者。过第四盛年至老年也 至衰将近琰魔王者。谓将死也 琰魔王。旧云阎罗王。此云静息。静息罪人判是非也 欲往前路无资粮者。汝若有善资粮至其王所判生善趣。若无资粮判生恶趣 求住中间无所止者。汝怖恶趣。若欲求住中间复无所止。

  论。若有中有至无有所止。辨无中有所以。

  论。此颂意显至行无碍故。论主通经。文中有二。一以人中速归魔灭无暂停义言无所止。二或在中有速往生处中无停止。

  论。宁知经意如此非余。大众部等徴也。宁知经据速归磨灭及速往生处言无所止。非是据无中有说中间无止也。

  论。汝复焉知如余非此。论主反徴大众部也。汝复焉知汝余说据无中有名无所止。不如我说据速磨灭名无所止。

  论。二责既等至并无违害。论主明经不成证也。一以二责等。二以二释同。

  论。如何偏证至为证不成。经成非证。◎

  俱舍论疏卷第八

  同年十一月朔日于同处点同老法师。

  此卷草书颇不稳便。

  以黄园本一交了    理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