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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藏第 41 册 No. 1822 俱舍论疏

俱舍论疏卷第十七

  沙门法宝撰

  分别业品第四之五

  论。如是已辨至名业道。已下半颂。大文第二。释业道之名。

  论曰至而造作故。释后贪.瞋.邪见三业道也。贪等体非是业。与思相应思是业性。依贪等转。依贪等行。依贪势力而造作故。如人依道。由此贪等体虽非业。是业道也。

  论。前七是业至立业道名。释前七业道。前七业道是业性。故名之为业。思业依托为境转故名业道也。此七是业。是业之道。立业道名。

  论。故于此中至俱极成故。释此中业道名通两类。前七具二。谓业。业道。后三唯一。谓但业道。虽不同类。而一业道名通两处。余故两类总得名为业道 如世典者。正理论云。世记论也 世记论中亦不同类。而一为余得通名故。如在天.地类别同名形等。

  论。离杀等七至类此应释。类不善业道释善业道。

  论。此加行.后起何缘非业道问也。加行.后起应名业道。思亦缘彼为境转故。

  论。为此依此至异此不然。答也。此有三答。正理论云。理亦应说。而不说者。为本。依本彼方转故(述曰。为根本起加行。依根本有后起。本得此名。末不名道) 第二解云。根本粗显说粗品为业道 第三释云。令内.外物有减.增故。如.杀.盗等令物增.减。前.后二分不尔。由此二分不名业道。婆沙一百一十三云。所居名外。寿等名内 婆沙云。问何故名业道。答思名业。业所游履究竟而转为业道 问若尔一切无记。

  论。应问彼师。论主意云。非此是我义。因何问我。应问彼师。

  论。然亦可言至皆名业道。论主为彼师释。此贪.瞋等是恶趣因。因是道义。与恶趣为道 或贪.瞋等互相因起。更互相乘皆名业道也。

  论。如是所说至差别云何。已下两颂。第三义便明断善根。

  论曰至能断善根。此举初句答。前问。诸断善根由何业道 答云。唯上品邪见业道此释能断。

  论。若尔何缘至最初所除。难也。若谓唯邪见断善根者。即违本论云何上品不善根。谓能断善根者。不善根体谓贪.瞋.痴。邪见非不善根如何说能断善根。

  论。由不善根至被贼烧村。答。于能引处说所引业。

  论。何等善根为此所断。问所断善。

  论。谓唯欲界至先不成故。答也。将欲断善欲界中思。色.无色善先退不成。邪见不能断上界善等。

  论。施设足论至三界善根。难不断上二界善根。

  论。依上善根至非彼器故。断欲善。上二界善得更远故。此身不是上善器故。

  论。何缘唯断生得善根。问欲界加行不断所以。

  论。加行善根先已退故。答。正理论云。加行善根将断善时最初舍故。

  论。缘何邪见能断善根。问也。

  论。谓定拨无至彼果异熟。答也。正理论云。此断善根何因何位。谓有一类先成暴恶意乐随眠。后逢恶友缘力所资。转复增盛故。善根减不善根增。后起拨因拨果邪见。令一切善皆悉隐没。由此相续离善而住。此因。此位断诸善根。

  论。有余师说至解脱道别。叙异断。分拨因果邪见。二道别也。

  论。有余师说至势力劣故。叙异师说。无漏缘.他界缘.随眠缘中不增。唯相应中增。由力劣故不能断善。

  论。如是说者至有强力故。述正义。烦恼不定。有准因中增者亦得至上品。强力故。无漏缘.他界缘亦至上品能断善根。

  论。有余师说至见所断惑。叙异说也。

  论。如是说者至邪见所断。述正义也。

  论。若作是说至名断善根。引本论证九品断善正也。既有最后所舍者。亦有前品舍者。故知非一品断。

  论若尔彼文至能断善根者。余师引本论难。本论既云上品不善根能断善根。故知唯一品断。本论二文便自相违。

  论。彼依究竟至名能断善根。答。由上品不善根能断下下品善根。由斯故说上品不善根能断善根 正理云乘前为问。其理已成。谓此乘前所断微善。即问能断上不善根。前微善根既下品摄。后能断者理上品收。故于中不劳徴难。

  论。有余师言至如见道中。叙异说也。

  论。如是说者通出不出者。述正义也。

  论。有余师说至末易舍故。叙异说。彼师意说。因其善根发得律仪。律仪是末。善根是本。末舍易本。故先舍也。

  论。如是说者至品类同故。述正义也。正理论云。诸律仪果有从加行。有从生得善心所生。若从加行善心生者。律仪先舍。后断善根。然断善根加行.根本皆名断善根。依此故说断善根位舍诸律仪。若从生得善心生者。随断何品能生善根。所生律仪尔时便舍。舍能等起。彼随舍故。

  论。为在何处能断善根。问处所也。

  论。人趣三洲至阿世耶故。

  答阿世耶者。此云意乐。

  论。有余师说至唯赡部洲叙异说也。

  论若尔便违至东西洲亦尔。破异师也。两洲若不断善因何极少成八根耶。

  论。如是断善依何类身。问。

  论。唯男女身志意定故。答。扇搋等身志意不定。不能断善。

  论。有余师说至皆昧钝故。叙异说也。

  论。若尔便违至男根亦尔。破异说。男.女既同极少八根。

  故知皆能断善。

  论为何行者能断善根。问行者也。

  论唯见行人至如恶趣故。答也。

  论此善根断其体是何。问体也。

  论善断应知至非得为体。答也。

  论。善根断已由何复续。问续善也。

  论由疑有见至名续善根。答也。婆沙三十五云。谁住疑心续。谁住正见续。有作是说。转身续者住疑心续。现法续者住正见续。评曰应作是说。此不决定 又云若 善根续便能起耶 评曰应作是说。此不决定 正理论云。谓续善位。或由因力。或依善友。有于因果欻复生疑。所招后世为无为有。有于因果欻生正见。定有后世先执是邪。尔时善根成就得还起不成就得灭名续善根 述曰。夫言疑者必有.无二缘不定名之为疑。或先有后无。或后有。若先有后无。能生邪见不能续善。若先无后有。能生正见此能续善。故正理云。所招后世为无为有。此论云。此或应有者。亦是先执为无。后或应有。

  论有余师言九品渐续。述异说也。

  论如是说者至气力渐增。述正义也。婆沙云。评曰应作是说。九品顿续渐次现前。乃至。应从地狱死当生地狱者。三品善根得亦在身成就。亦现在前。当生傍生.鬼六品。当生人.天九品。

  论。于现身中能续善不。问续善也。

  论。亦有能续至非余位故。答。有两类。若不造逆断善根者。于现世中亦有能续。若造逆人断善根者。于现世中定不能续。彼人定于地狱将死及将受生时续。准此文证。地狱生时虽续善根。续善根已受地狱也。造逆之人定至生有经劫等故。

  论言将生者至谓彼将死。释将生.将死 彼死者即是于地狱中将死时续。

  论。若由因力至应知亦尔。此释二时续善异所以。

  论。又意乐坏至应知亦尔。释不造逆人现世续善现续善不同所以。婆沙云。若于地狱中有中。受断善根邪见异熟果者。彼于地狱生时续。若不受者死时续。彼果尽故能续善根。所以者何。如邪见与善根相妨。彼果亦尔。若依施设论说。一切断善皆非现续 正理论云。谓世有人拨无后世名意乐坏。而不随彼意乐所作非加行坏。见坏。戒不坏。见坏。戒亦坏。断善根者应知亦尔。非劫将坏及劫初成有断善根。坏器世间增上力故。相续润故。行妙行者不断善根。以心坚牢有所乐故。

  论。有断善根至谓除前相。已下四句分别 布剌拏。此云满。旧云富楼那。讹也。此人断善而不造逆。故非邪定。是第一句 未生怨即是阿阇世王。造逆故是邪定(依大乘非邪定)信三宝故不断善根。是第二句 天授旧云提婆提多。此人破僧。出佛身血。杀阿罗汉。故是邪定。亦断善根。故是俱句 俱非可知 正理论云。断善邪见。破僧妄语。当知定招无间异熟。余无间业或招无间。或招所余地狱异熟。依婆沙三十五更有问答。施设论说。若害蚁卵无少悔心。应说是人断三界善。问若现法中续善根者。彼命终已生地狱耶。答彼不决定生于地狱。唯有转身续善根者定生地狱。问若现法中续善根者。彼现身能入正性离生不。评曰应作是说。彼能引起顺决择分。亦后能入正性离生。乃至能得阿罗汉果。问杀断善人。与害蚁卵。何者罪重。评曰应作是说。若依罚罪杀断善人。得罪为重。得边罪故。若依业道害蚁卵重。以彼成就诸善法故。问于何处受断善根果。答于无间地狱受彼异熟果(与正理亦同)问断善邪见于众同分为但能满。亦能引耶。答亦能牵引。亦能圆满。有作是说。但能圆满不能牵引。所以者何。业能牵引众同分故。评曰。如前说好。邪见相应有思业故。邪见与彼同一果故。

  论。已乘义便至与思俱转。自下一颂。大文第四明业道俱转。

  论曰至从一唯至八。此总举不善业道从一唯至八。不至九.十。不善业道不并起故。既言与思俱转。定是思业道同刹那义。不容异解。

  论。一俱转者至随一究竟。此释一俱转。无身.语七。贪等三中随一现起。若先加行造恶色业。不染心时随一究竟 正理论云。贪等余染及不染心现在前时随一究竟 此论略故不说贪等余染。正理云。有余师说。身三业道。一一思俱转。谓杀.盗.邪淫 破云 理不应然。邪淫必亦。无遣他为故。必贪竟究故。杀.盗自为。亦必二故。设据遣他作应差别言谓于究竟时贪等不起 此论文。前说贪究竟等据自作业。今说思俱转通遣他作。

  论。二俱转者至或杂秽语。释二俱转。如文可解。正理弹云。经主于此作如是言。谓嗔心时究竟杀业。若起贪位成不与取。或欲邪行。或杂秽语。此亦非理。若自究竟。则应于杀无劳说瞋。此更无容余究竟故。于盗.邪行说贪亦然。说起贪时成杂秽语。此言阙减。容三成故。若先加行。于究竟时。一一应言贪等随一。

  论。三俱转者至俱时杀盗。嗔.杀.盗三业道俱时转也。

  论。若尔所说至理应不成。难也。

  论。依不异心至决判应知。依不异心造二业说。若异心自作两业究竟必异。

  论。若先加行至随二究竟。三俱转也。若先加行言非唯遣他。自作亦得。如先作杀加行。后方死等。或先燃火后烧物等。或先发言后他解等。如是等类。

  论。四俱转者至随三究竟。四俱转也。

  论。如是五六七皆如理应知者。准释可知。

  论。八俱转者至俱时究竟。释八俱转。

  论。后三业道至故无九十。释唯至八所以。以贪.瞋.邪见不俱起故。

  论。如是已说至遮一八五。结前起后。若兼分别受远离即有俱转。如文可解。

  论三俱转者至无七色善。明三俱转。

  论。四俱转者至勤策律仪。明四俱转。

  论。六俱转者至得上三戒。明六俱转。上三戒有四业。前五识有二。故成六也。

  论。七俱转者至得苾刍戒。明七俱转。善意识有三。三种戒有四。一种七也 言。恶.无记心现在前得苾刍戒。第二也七 不言无心得苾刍戒者。此明思俱转。无心得戒非此所明。不与思俱转故。

  论。九俱转者至现在前时。明九俱转。善五识苾刍戒七一种九也 依无色尽.无生智。得苾刍戒。意善二除正见。苾刍戒七二种九也。准此。正受戒容得无学 或静虑摄尽.无生智现在前时。尔时意二道共戒七三种九也。

  论。十俱转者至得苾刍戒。善意识三戒。复有七一种十也。

  论。或余一切至心正起位。有七支随转色七正见相应心有三二种十也。所以言正见相应简尽.无生智无正见故。

  论。别据显相至有一八五。结别前显相。引下通相。

  论。一俱转者至得一支远离。明一俱转。此是有人不能具受五戒等。但发愿期心唯不杀等。正起业时恶.无记心现在前故唯有一。

  论。五俱转者至得二支等。明五俱转。此亦是期心唯受二支。善意识现前故有五也 等者等取善五识现在前得三支。恶.无记心现前得五支也。

  论。八俱转者至得五支等。此亦是期受五意复有三。故成八也 等者取五识现前受六支 此上所明皆是同时俱。非前.后俱。若直明与思俱转。即不合取无心位。彼无思故。若兼说业俱转。即通无心位。尔时亦有业俱转故。婆沙.杂心乘明思俱转便兼明业俱转故通说无心。此论及正理。唯说思俱转。故不说无心。已上论文。正理有破。俱舍有救。非要法相略而不述。

  论。善恶业道于何界趣处。已下有三颂。第五明处成业道也。

  论曰至故有嗔恚。明十不善业中。此三那落迦中通现行.成就。

  论。贪及邪见至现见业果故。明意二唯成就。无可爱境故贪不现行。现见业果故邪见不现行。于地狱中无离欲故。虽不现行定成就也。

  论。业尽死故至无离间语。明余五不善业无现行.成就也。此色业道若无现行亦不成就 此地狱中总有三例。一通现行.成就。谓粗恶语.杂秽语及嗔。二唯成就。谓贪.邪见。三不现行亦不成就。谓身三语二离间语.虚诳语。

  论。北俱卢洲至无恶意乐故。明意三不善业道唯成就不现行。他物已想名贪业道。既不摄我所故无贪也。身.心刚强欲恼害他名为嗔恚。既身.心柔软无恼害事故无嗔也。不信因果作恶意乐名为邪见。无恶意乐无邪见也。此三离欲舍故。北洲无离欲故定有成就。

  论。唯杂秽语至染心歌咏。明杂秽通现及成。

  论。无恶意乐故至随其所应。无身业三。如文可解 身心软故及无用故随其所应者。正理论云。无诳心故无虚诳语。或无用也。常和穆故无离间语。言清美故无粗恶语。北俱卢洲有三例。一意三业道唯成就不现行。二杂秽语通成就.现行。三身三业道.语三业道不成就亦不现行。

  论。彼人云何至并愧而别。问.答分别可解。

  论。除前地狱至皆通成现。明除前二处余趣.处中十不善业道皆通现.成。明其同。

  论。然有差别至二种俱有。明差别也。如文可解。

  论。虽诸天众至其命方断。正理论云。有余师说天亦杀天。虽天身支断已还出。斩首.中截则不更生。故欲天中有杀业道。

  论。已说不善至谓成就现行。明不善已明善道意三善业道三界.五趣皆通现成。

  论。身语七支至静虑律仪。明七善业。于此二处决定成就定不现行 准此论文。生无想天定不入定。以七善业定不现行故。

  论。然圣随依至皆得成就。明圣人在无色界成就过.未不同。过去唯成曾起。未来五地皆得成就。正理论云。然圣随依何静虑地。曾起.曾灭无漏尸罗。生无色时成彼过去。若未来世六地皆成。二处皆无现起义者。无色唯有四蕴性故。无想有情无定心故 若无色无学定不成就过去七支。得无学果舍向道故。无学身中必不起故。无色有学两说不同。婆沙一百二十二云。问若诸学者以世俗道得不还果。曾不现起无漏律仪。便生无色彼云何成就过去身无表业 若不成就。何故此文作如是说。若诸学者生无色界成就过去身无表耶 有作是说。亦有学者生无色界不成就过去身无表业。然此文中但依成就者说。是以无过 有余师说。得圣果已必起胜果。圣道现前故。诸学者生无色界。必定成就过去身无表业。一百三十二.一百三十四皆同两说。今详二说。后说为正。一百三十四第二师后结文云。是故本论说言。若诸学者生无色界成就过去.未来所造业色。若于彼得阿罗汉果。成就未来所造色。非过去所造色。若谓不尔。本论应说学者生无色界有不成过去所造色 前师通此文云此文俱依成就者说。是以无过。然前师不释本论。何故不尽理说。但据一边而说。无所以也。但据一边既无切理应顺本论。故此论及正理皆同本论说。不言无色有学有不成过去七支。

  论。余界趣处至及成就。此明除无色界余界。除无想处。余处中除地狱.北洲。七善业道故所除也。

  论。然有差别至皆具二种。此明异也。鬼.傍生有离律仪处中业道。色界唯有道.定律仪所起身.语善业。不成业道。三洲有起三律仪及处中。欲天有道.定律仪.处中二种。

  论。不善善业道所得果云何。下一颂。第六明十业道三果差别。

  论曰至增上别故。总列三果名也。

  论。谓于十种至是异熟果。释十恶业道异熟果也。

  论。从彼生已至等流果别。明等流果。自受其果以损他因故名等流。

  论。人中短寿至是杀等流。问。善趣命根无问短.长是善业果。如何短命是杀等流果也。

  论。不言人寿至令不久住。答。正理云。理应释言。不说人寿是杀异熟。但应说言是杀生业近增上果。谓虽人寿是善业招。而由杀生增上力故。令彼相续唯经少时。以欲界中不善胜善。有增上力能伏善故 若尔何故说名等流果。显增上果中有最近故。若二俱立增上果名。则不显果有近.远别。若谓不然。如何不善以修所断无覆无记为等流果。与理无违。是故可言即人短寿是杀生业所引等流。

  论。此十所得增上果者至增上果别。第三明增上果。由杀生故光泽鲜少。坏他光泽故 不与取故多遭霜.雹(损他物故)。欲邪行故多诸尘埃(污他名故)。虚诳语故多诸臭秽(诳他人不欲闻。故应更检)。离间语故所居险曲(亲番往来难故)。粗恶语故田多荆棘等(语伤人等故)。杂秽语故时仪变改(是说非故)。贪故果少(欲减他物故)。嗔故果辣(辛辣如嗔故)。邪见故果少或无(轻即果少。重即果无)。

  论。为一杀业至更有余。问。

  论。有余师言至后感此等流。此师说同业也。

  论。有余复言至根本眷属。此说别。

  论。此中所说至假说等流。释疑妨也。五果之中。若亲异熟。疏即增上。此中别说等流果者。据果与因相似说也。

  论。此十何缘各招三果。问。

  论。且初杀业至如理应思。答也。

  论。由此应准至如理应说。翻不善三果说善三果。正理论云。理实杀时能令所杀受苦命断坏失威光。令他苦故生于地狱。断他命故人中寿短。先是加行果。后是根本果。根本.近分俱名杀生。由坏威光感恶外具。是故杀业得三种果。余恶业道如理应思。准二论说因别。为正。

  论。又契经说八邪支。已下有一行颂。大文十一。别明邪命 翻八圣道八邪支者。婆沙四十五云。问此八邪支。几欲界系。几色界。几无色界。答邪见.邪精进.邪念.邪定.通三界系。邪思惟.邪语.邪业.邪命唯欲.色界系。色界中唯初定。上地无故 问此八邪支者几见所断。几修所断。答一见所断。谓邪见。三修所断。谓邪语.业.命。余四通见.修断。

  论曰至由资具属他。释贪生重故别名邪命。

  论。有余师执至非资命故。叙异说也。

  论。此违经故至翻此应知。引经破余师说。正理云。何缘业中先身后语。于八道支内先语后身。以业中随粗.细说。道支次第据顺相生故。契经言寻.伺已发语。

  论。如前所言果有五种。已下当品之中大文第三。杂明诸业。就中。有十。一明业得果。二释本论业。三明引.满因。四明三重障。五明三时障。六明菩萨相。七明施戒修。八明顺三分。九明印体。十明法异名 就第一明业得果中。一总明诸业得五果。二三性相对果。三三世相对果。四诸地相对果。五三学相对果。六三断相对果 此下两颂。第一总明诸业得五果也。

  论曰至有漏无漏。释二种断道。无间道力引起断得名能证断。无间道起正断惑得名为能断 解脱道正证断得名为能证。不断惑得不名能断 无间道具二能故得断道名。此有二种谓有漏.无漏。

  论。有漏道业至唯除前生。明有漏断道具五果也 言。俱有者。谓俱生法 言。解脱者。谓无间生即解脱道 言。所修者。谓未来修 断。谓择灭。由道力故彼得方起。余文可解 增上果言除前生者。后是前因。前非后果。无取.与故。正理有一师说。择灭亦是道增上果。道增上力能证彼故 说非择灭是心果故。离此更无余果义故。

  论。即断道中至谓除异熟。明无漏断道。如文可知。

  论。余有漏善至例此应释。释余有漏善及不善果。有漏故有异熟。非断道故无离系。

  论 谓余无漏至及离系。释非断道余无漏业。

  论。已总分别诸业有果。已下一颂。第一三性相对明果。

  论曰至后例应知。此释最后三门。颂中云皆如次应知。此言遍前门也。且善.不善.无记三法辨有果数 颂中云初。即是善业对善业有四果 二即善对不善 三即善对无记。后例同前。

  论。谓初善业至及离系。以善对三性也。

  论。中不善业至除离系以不善对三性明果 论等流云何。问。不善如何以无记为等流果。

  论。谓遍行不善至为等流故。答。谓苦谛下身.边二见是无记。与自谛下不善为同类因.遍行因.等流果。与余断不善为遍行因等流果也。

  论。后无记业至除异熟及离系。无记对三性明果多.少。不善等流果如前释。

  论。已辨三性。已下有一颂。第三三世明果。

  论曰至为果别者。总牒也。

  论。谓过去业至非后业果故。离系果非三世故。非此中明。未来及除等流。无前.后故。所以三果 相应.俱有.能作.异熟因等。通三世故。所以有三。异熟果必前.后故。现在与现在除异熟。

  论。已辨三世。已下半颂。第四明地相对果。

  论曰至不遮等流。释颂文也。同地四果除离系。地无摄故 有漏异地有二果。异地无等流.及异熟故 等无间相生故有士用。增上果宽故有增上 无漏异地加等流。异地有同类因故。

  论。已辨诸地。下一颂。第五学等相对果。

  论曰至为果别者总牒也。

  论。谓学业至及等流。以学对三明果。离系.异熟非是学及无学故除之 以非二亦三果。除等流加离系。

  论。无学业至为五果。以无学对三明果。无学非无间道故望非二无离系故。余义准前。

  论。已辨学等。已下一行半颂。第六以见断等相对辨果。

  论曰至为果别者。总牒也。

  论。初见所断业至谓增上。以见断对三门。如见断法非无为。非异熟果体。对除二果 修所断法唯非无为。故对之除一果。见道望修道有遍行因故有等流果。无间相生故有士用果。有不善故有异熟果。不障碍故有增上果。非断道故无离系果 以非所断法。非无间相生故无士用果。无同类.遍行因故无等流果。非所断非异熟故无异熟果。见断非道故无离系果。不障碍故有增上果。

  论。中修所断业至及等流。修断对三明果也。修所断有断道故有离系果。余思可解。

  论。后非所断业至除异熟。非所断法对三明果。已上诸门若具释所以。即费多言论。非为全要。但法略有功者即自解之。

  论。皆如次者至略法应尔。释颂中最下云皆如次应知也。

  论。因辨诸业应复问言。已下一颂。大文第二。释本论三业。

  论曰至作意所生。此师说。不善.有覆无记身.语意业名不应作。

  论。有余师言至不合世俗礼仪。第二师释。兼取无覆无记无轨则二业意业即发身.语者。皆名不应作也。

  论。与此相翻名应作业者。标应作业 论有说善业至作意所生。第一师释。

  论。有余师言至亦名应作。业也。

  论。俱违前二至二说差别。释第三也。随二师所说。违前二者名为第三。正理云。若依世俗后亦可然。若就胜义前说为善。谓唯善业名为应作。唯诸染业名不应作。无覆无记身.语.意业。名非应作非不应作。然非一切不应作业皆恶行摄。唯有不善是恶性故得恶行名。以招爱果名为妙行。招非爱果名为恶行。有覆无记虽是不应作。而非恶行摄。由此所行决定不能招爱.非爱果故。

  论。为由一业但引一生为引多生。已下半颂。大文第三。明引.满业。

  论曰至方说名生。标有部宗。释颂文也。

  论若尔至多受快乐。经部等难。

  论。彼由一业至获大富乐。答也。

  论复有说者至熟有先后。第二师答。

  论故非一业至多业所引。总结多释。

  论。勿众同分分分差别者。与多业引一生果出过。若多业引一生。众同分前.后因别故。果应随因分分有别。正理出过云。若说一生由多业引。或说一业能引多生。如是二言于理何失 且初有失。谓一生中前业果终后业果起。业.果别故应有死生。或应多生无死.生理。业果终起如一生故 二俱有过。一本有中应有众多死.生有故。或应乃至无余涅槃中间永无死及生故。何缘定限一趣处中有异业果生。便有生死有异业果起而无死生。一业果终余业果起。理定应立有死有生 乃至广说。

  论。虽但一业至后填众辨。明一业为引多业圆满。

  论。是故虽有至多缺减者。明由多业圆故。满业不同身形有异也。

  论。如是二类其体是何。下半颂。第三问非业也。谓二定及得。

  论曰至非俱有故。明二定也。无想定招无想异熟及无想天五蕴果 灭尽定招非想四蕴果也。

  论。得亦无力至非一果故。释得也。婆沙十九云。问得受何异熟果耶。答诸得受色.心.心所.心不相应行异熟果。色者谓色.香.味.触。非五色根。彼业果故。心.心所法者。谓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及彼相应法。心不相应行者。谓诸得.生老住无常 又云问诸造业者。为先造引众同分业。为造满众同分业耶 如是说者。此则不定。或有先造引业后造满业。或有先造满业后造引业。随造业者意乐起故。

  论。薄伽梵下一行颂。大文第四明三障也。

  论曰至名为业障。出障体也 恶心出佛身血者。谓杀心若作打。心不成逆也 此五逆业。破僧妄语。出佛身血杀加行。余杀根本。广如五逆释。

  论。烦恼有二至名烦恼障。明烦恼障体。无问上.下。但数行者名烦恼障。令对治道无便生故。

  论。全三恶趣至名异熟障。出异熟障体。

  论。此障何法者。问所障法。

  论。谓障圣道及障圣道加行善根。答所障法。

  论。又业障中至易见易知。通极难也。正理论云。何故名障。能障圣道及道资粮并离染故 非唯无间是业障体。所有定业能障见谛。一切皆应是业障摄。谓有诸业造作增长。能感恶趣.卵生.湿生.女身。人.天第八有等。并感大梵顺后受业。或色.无色一处二生有。此皆无入见谛理。何缘不说是业障收 见此类中有非定故。谓如是业种类中。皆有强缘可令回转。不障圣道及道资粮。故于此中虽有少业不可转者。不立为障。无间种类皆不可转。故唯于此立为业障。毗婆沙说。此五因缘易见.易知说为业障。谓处.趣.生果及补特伽罗 处谓此五定以母等为起处故 趣谓此五定以地狱为所趣故 生谓此五定无间生感异熟故 果谓此五决定能招非爱果故 补特伽罗。谓此五逆依行重惑。补特伽罗共了此人能害母等。余业不尔。不立为障。余障废立如应当知 问曰。何故梵天非圣所生。起戒取处不起圣道加行。因何不立为异熟障 答曰。以离染故非障也。非如北洲.无想.三恶趣中不能离染。婆沙一百一十五说五因缘云。一自性故。谓此五种性是决定极重恶业。二趣。三生。四果。五人。同此论不说处也。准正理论。一义立烦恼障谓数行。一义立异熟障定不能离染。婆沙一百一十五云。问余洲亦有异熟。如扇搋等。此中何故不说。答此中应说。而不说者。当知此是有余之说。是以前说此中三障皆有余说(准此论及婆沙。皆云障圣道及圣道加行名之为障。而不说梵王。是有余说。若准正理。加离染义即是决定) 复有说。此中但说决定为障。彼非决定。由彼有情所有异熟。或有为障。或不为障。是以不说。正理四十三云。岂不三洲处.扇搋等身非圣道器故异熟障摄 无如是理。以于彼生引业所牵同分相续。可成男等为圣道器。唯三恶趣.无想.北洲。决定无容证圣道义。故唯于彼立异熟障 此释同婆沙第二释。扇搋等若前是男身等可入圣道。谓除去等。及先是有根后无根等先非二形后二形等。或先扇搋等后非扇搋等。如有黄门。好救牛黄门事现身变成男等。有说彼处唯居异生。余处皆容与圣者共。不说是异熟障摄 此释即有梵王难也。梵王亦唯是异生故。此应以有余说通。

  论。此三障中至后轻于前。明三障轻.重。

  论。此无间名为目何义。问名也。

  论约异熟果至无间隔义。答也。此唯据受异熟中间无隔名为无间。

  论。或造此业至名无间。第二释也。前约业招其果无有间隔。后就假者证此生无间定堕地狱。俱是中间无隔故名无间。

  论。彼有无间至故名沙门。此说如无间道名沙门。由此道有灭恶故。与灭恶法合名为沙门 此业有无间果及有无间法合名为无间 若人名无间由有无间业无间必入地狱。

  有此无间业。与此无间业合名无间者。

  论。三障应知何趣中有。已下一颂。就趣等分别三障。

  论曰至非扇搋等。述处及人。

  论。所以者何。问也。

  论。即前所说至无逆所以。答。即前所说无断善.不律仪所以。即是此中无逆所以。

  论。又彼父母至触无间罪。述异师释。正理论云。鬼及傍生亦准扇搋等释。

  论。然大德说至如聪慧马。述异说也 聪慧马者。如说有马。人欲取其种遂染其母。色异于常令其行欲。后知是母断势而永死。

  论。若有人害至心境劣故。明异趣境劣不成逆也。婆沙广有问答。

  论。已辨业障至唯无想处。明余障通五趣也。三恶趣全是异熟障。人唯北洲。天唯无想。其烦恼障无文简别。故知五趣全有。◎

  俱舍论疏卷第十七 沙门法宝撰

  保延三年八月二十四日秉烛点了

  此卷落失不可说尽。

  予龄及六十奈俱舍学何  角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