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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藏第 37 册 No. 1763 大般涅槃经集解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三十一

  广释集谛以爱为体 释二种爱一爱己身一爱所须 又释二种爱一者善爱一者不善爱 举九种事譬爱 释菩萨无苦有谛声闻有苦有谛 广释见灭谛义 广释道谛义 广释道义是一随法有异

  圣行品之第五

  善男子云何菩萨摩诃萨(至)分别挍计无量无边。

  案。僧亮曰。还爱于有者。谓三有也。僧宗曰。前已略说。今是广说。次会通。后明观行也。是阴因缘者。由业烦恼。得未来阴果也。还爱于有者。昔由业烦恼故得身。今复爱三有。复应牵生也。业因缘爱者。宿业故起爱。随所习也。烦恼因缘爱者。如人多瞋。常爱兵器。苦因缘爱者。如人遇病。爱针艾也。宝亮曰。次解集谛明业。及烦恼能构未来生死果报续起。称之为集也。就此辨集谛中。亦有三意。然文中小自左右。不如苦谛中之次。第一解集谛相。第二会通。第三观过。今此中辨集谛。悉据爱使为原。何以然。后能润生。得生由已。故非爱不成业。是以就爱而收集。录感阴之缘尽。然爱性染累。事无不由。故文中广彰述爱。为众缘之首也。爱己身谓正报爱。所须名依报也。如工巧业等。事成保着。玩适在心。称业因缘爱也。若违境起心。复称昔含怒。还修此心。为好为烦恼。因缘爱也。患苦而欲背。若离我而称情。无此苦。而心悦谓苦因缘爱也。

  善男子爱有二种(至)求大乘者是名为善。

  案。僧亮曰。结集八苦者。重倒也。爱佛功德轻。故除之也。

  善男子凡夫爱者名之为集(至)不以爱故而受生也。

  案。僧亮曰。此经以智知集。名为谛。凡夫以不识集故。集而非谛。菩萨谛而非集。何以故者。释所以。谛而非集也。宝亮曰。夫立爱之名。名生二处。如向所辨。尽是凡夫不善之爱。若兴心乐法。崇善为理。悦情愿求。称之善爱。名虽同。义自两殊。名同心别。各自有归。然善爱虽同。复有二别。若菩萨位怀发轸。不存于缘中离染。称大乘爱。声闻小道。虽欲乐善。但解不称境。每心有存于求善之略乖。遂落不善爱门也。故知二乘行道。不称道。不改心。不得出。何以知之。下句即会凡夫爱者。名之为集。得知二乘执相在怀。未免生死。无有谛用。菩萨造行发家。不以生死为患。既识生死过。于保着之情悚。是以虽爱不名集。若须现生而应物。则不名为爱。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独以爱性为五阴因。

  案。僧宗曰。此会通之文也。昔说不同。请释其由也。

  佛赞迦叶善哉善哉(至)能生一切业烦恼牙。

  案。智秀曰。虽复业及烦恼。为辨果之因。然爱为爱生之生也。宝亮曰。第二会通难也。明虽复说有招阴之因不同。然非爱不辨。以三譬显之也。

  善男子菩萨摩诃萨住是大乘(至)是名如责有余。

  案。僧亮曰。此下观门也。此但说爱过。不明是集。不集故不除。菩萨不爱而是集。故除也。僧亮曰。观爱之过患也。

  善男子云何如罗刹(至)观察爱结如是九种。

  案。僧亮曰。拔舍利弗无上根本者。则有缘起。载彼释论也。又相承释云。于时已至第六住。未得第七住心。有言在住三十心之二十心中。

  善男子以是义故(至)菩萨摩诃萨有道有真谛。

  案。僧亮曰。为观不同。而说昔之苦集。唯有三人。因论四人观有差别。语次及之也。菩萨能观苦观。爱无上八患。因论观人差别。以颠倒为苦。三人皆倒。有苦也。以见苦名谛。三人皆见苦。故有谛也。下须跋之。观欲界无常。如病得出色界。是凡夫见苦也。以三人于佛有苦倒故。于谛不得称真也。解苦者。生死也。无苦者。涅槃也。于二不倒。是谓无苦。而有真谛。苦粗集细。凡夫不见集。故无谛也。有集谛者。于佛有倒。受变易之苦。故是集也。识分段因。故有谛也。上但言凡夫是集。不说变易之苦也。宝亮曰。上既说苦集谛竟。今且结成谛用。不成谛用者。课凡夫识非而离过。云凡夫人有苦无谛者。凡愚但粗知逼恼事苦。不谛解苦之所以。故无谛用也。二乘有苦谛者。有逼恼事苦。非不粗解除于苦因。所以得言有谛用也。无真实者。不知佛无苦。由合佛作苦观。故无真实也。诸菩萨解苦无苦者。昔日解苦无苦性空。今日解金刚以还有苦。佛果是无苦。互明辨两厢。所以有真谛也。下余三谛。义例可知。大士双明两轮安法得所。故有真也。

  善男子云何菩萨摩诃萨(至)大般涅槃观灭圣谛。

  案。僧亮曰。次观灭谛。大般涅槃是灭谛也。备二义。第一但灭烦恼。第二灭一切相也。法瑶曰。三谛皆不言有二见。此独云。见灭见谛者。何耶。以灭有二种。一佛地灭。二菩萨地灭也。佛灭而非谛。菩萨灭而是谛。谛者。用照审境之谓也。佛息照废审。是则佛无谛而灭也。菩萨有谛有灭者。佛上无道。亦无谛苦。习亦然。又经自明文如此。故唯灭谛。独云见灭见谛。余谛不也。僧宗曰。灭谛文中。阙无会通。可得广义。有观门义也。断除一切烦恼者。昔灭为分灭耳。今灭者。断无明住地以还斯尽也。断则名常者。以有惑未断。则流动迁谢。今惑尽照周。所以常也。宝亮曰。次第三解灭谛上苦集二理。是有漏法。为患处多故。开别观之。今灭道两谛。既是无漏无性。非染累。唯解相会通。有二门之说。灭谛中乃无别会通文。然义推有二。道谛文中。其事自别。今初见灭见灭谛。此两句作章门下相对旨。八句来释。见灭者。见昔灭。见灭谛者。见今日常住真如理。此即会通。亦可得言。上句为灭谛相也。谓断除一切烦恼者。释上见灭句也。烦恼灭故则名常者。释见灭谛句也。灭烦恼火则名寂灭者。释上见灭句也。烦恼灭故得受乐者。释见灭谛句也。菩萨求因缘故名为净者。先释见灭谛句也。永断一切烦恼故名出世者。释见灭句也。以出世故名之为我者。释见灭谛句。下去释见灭句。

  善男子云何菩萨摩诃萨(至)大般涅槃观道圣谛。

  案。僧亮曰。此下明道谛。先观道。即是出相。不因苦集。因八圣也。见一切法者。八道亦谛。道谛观道也。灭是果。但观无学。道是因。通观学地也。从常无常。至净观。因果也。无常是因。常是果。下就因果别观。陀罗骠真实主义。求耶是衣。亦庄严义。僧宗曰。先明广义。兼明观行。后明会通耳。所谓常无常者。举道所照之境。以明观体也。常者佛果。无常者金刚以还。是众生数也。金刚为累中物。佛果非累物也。陀罗骠者。借依谛主谛。以释正义也。佛居宗体极。为陀罗骠也。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诸佛如来久离错谬。

  案。僧亮曰。不相应者。今说八是道。昔不说八应非道也。欲闻说道。或略或广。皆是道也。僧宗曰。此下会通今昔也。宝亮曰。佛答诸经悉入道谛。就三因缘辩入也。一者因门。二者缘门。三者道体。不出此三也。

  尔时世尊赞迦叶菩萨(至)能作如是种种说法。

  案。僧亮曰。广说道相也。能佐助菩提者。释本义。菩提是智道之政体。以信为本。说信一事。后类可知也。僧宗曰。如是诸经。悉入道谛者。昔说虽可不具。然而莫非道也。随化之所宜。致名不同耳。

  善男子譬如良医识诸众生(至)随良医教所患得除。

  案。僧亮曰。并药所禁水不在例者。草石有用。舍藏不俱。而水无碍也。施有行止之异。道则唯通。何者。如经说。世有五人。不赞五事。谓不为悭者。赞叹施等也。僧宗曰。此下有六譬。前三譬明道。是一以应后三譬。后三譬前说广显道。是一也。此譬意明道虽可是一。以众生之病不同。致为药亦异也。宝亮曰。诸药者。譬种种说法不同也。水一种者。譬道也。药性不均。譬一时之宜进道之良荃。取无为之要资。

  复次善男子如有一人(至)从信根等至八圣道。

  案。僧亮曰。小异上譬也。从信根等至八圣道者。说一法为信。乃至八道互作其名耳。僧宗曰。第二譬意。明道虽是一。随方施名不同耳。

  复次善男子譬如金师(至)为众生故种种分别。

  案。僧亮曰。此以随用作异。为譬也。如来一道。随大小乘根。广略为别耳。从一至九。是三乘杂说。下言大乘一道无二者。三世诸佛。有同见有。无同见无。大乘道也。定慧者。以戒远不说也。见智慧者。推求名见也。了真名慧也。审定名智也。见道者。如得果以初见。为名重。更修习进求上果。名修也。结尽不修。名无学也。五种因利钝。得灭尽定。为名六种。因人因道也。念佛三昧者。唯佛念佛。真得佛相。可名为定。僧宗曰。第三譬明道虽是一。以善巧故。种种说异也。一道者。此明如来随根缘故。致教不同。应前譬也。信行法行道者。此经意与数论为异。论释信行法行。是五方便以还。寻此文意。乃至见谛道中也。信解脱见得。犹是前二。以入思惟。通三果制也。身证者。此二人俱能作身证也。说十力无畏为道者。无进求之义。以其有解脱道义。亦可是缘中说道也。后三譬义可知。

  复次善男子譬如一火(至)为众生故种种分别。

  案。僧亮曰。能除是道。此譬同所除也。

  复次善男子譬如一识(至)为化诸众生故种种分别。

  案。僧亮曰。色随所依。名有差别。道随小大乘。根殊异者也。

  复次善男子譬如一色(至)无量众生得度生死。

  案。僧亮曰。依见者。为名也。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三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