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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颂卷上

  尊者毗舍佉造

  三藏法师义净奉 制译

  创明受近圆事及苾刍等要行轨式

  开阐于调伏,  善闲调伏义;
  正住调伏中,  能舍非调伏。
  敬礼如是师,  法及于圣众;
  我今随所解,  略摄毗奈耶。
  懒惰少慧者,  于广文生怖;
  虽勤亦不乐,  入斯调伏海。
  欲令彼趣入,  不起大疲劳;
  结颂作阶梯,  胜人见津路。
  可赞财圆满,  能生胜梵宫;
  三摩地涅槃,  并由于戒得。
  离斯毗奈耶,  众事不能净;
  还如极浣衣,  弗濯于清水。
  犹如月轮缺,  夜分靡光辉;
  于佛教出家,  尸罗亏亦尔。
  是故舍懈怠,  当乐戒庄严;
  欲了作不作,  当勤闻律教。
  苾刍应作意,  求解毗奈耶;
  要由先自明,  后当行教授。
  能于四众中,  得殷重恭敬;
  过未现诸佛,  内藏此人持。
  勤求正法中,  及有情利益;
  自防于戒蕴,  善护勿令亏。
  他人若有犯,  悉皆来请问;
  于决了义中,  获得于善巧。
  怨处能降伏,  知法与法俱;
  常不被他轻,  大众中无畏。
  若所在方隅,  有明律教者;
  佛言我无虑,  由彼发光辉。
  牟尼如是说,  律德不思议;
  由此应勤求,  受持于律藏。
  苾刍满十夏,  自善护律仪;
  于法式明了,  授出家圆具。
  戒经及广释,  文义皆精善;
  为他作依止,  于彼能教授。
  非唯少解义,  浅识事多疑;
  要剖析分明,  大师语无乱。
  于戒本广释,  若不能解了;
  愚痴六十年,  终须仗他住。
  当依老者住,  若无依少年;
  师少不应礼,  余皆如小作。
  凡欲出家者,  随情诣一师;
  问难事若无,  须时应摄受。
  若作五无间,  及是贼住人,
  变化非人形,  外道聋哑类,
  若是扇侘等,  及污苾刍尼;
  犹如碱卤田,  不生于戒种。
  若犯边罪人,  负债兼有病,
  现是王臣将,  大贼及是奴,
  生处贱阙支,  十指相黏着,
  手足皆挛跛,  曲脊鼻匾㔸,
  被女担所伤,  及长粗小脑,
  并过分龋齿,  瞷眼不分明,
  眼大小黄泡,  及以红赤类;
  如斯不端正,  皆不许出家。
  略说可遮事,  要唯有三种:
  谓色形氏族,  由斯污僧众。
  色谓赤发等;  形谓恶首面,
  又驴等耳头,  及无于耳发,
  象马猕猴状,  及鼻唯一目,
  无目牛马齿,  或复齿全无;
  族谓旃荼罗,  竹师除粪等,
  及拐行等类,  斯皆律所遮。
  若有净信者,  所说过皆无;
  遍身应审观,  问知无障法。
  摄取经八日,  存意好瞻相;
  若先观察者,  无劳经一日。
  先授与三归,  次与五学处,
  应着鲜白衣,  立在于僧前。
  僧伽既许可,  当依出家法,
  先请轨范师,  次授十学处。
  既受求寂法,  一切众俗侣,
  于彼应赞礼,  由离俗缠故。
  破惑众翳除,  着大仙衣故;
  为此光晖盛,  犹如日初出。
  如三十三天,  圆生枯叶落;
  彼受近圆戒,  众罪悉消除。
  在中方满十,  苾刍减不许;
  边方受具者,  齐五过随意。
  东境奔荼跋达那,  此界有树号娑罗;
  北山名曰嗢尸罗,  寺名答摩娑畔那;
  西界村名窣吐奴;  南边城号摄伐罗;
  佛说此内是中方,  于斯界外名边国。
  苾刍戒清净,  堪授他近圆;
  非是螺贝鸣,  腐烂空中树。
  秉法者知律,  余四九清净;
  受具可称赞,  诸天应敬礼。
  众满界内同,  清净者秉法,
  无障羯磨善,  谓近圆五因。
  如毗婆沙说,  十种得近圆;
  世尊一切智,  是名自觉受。
  憍陈如上首,  得定道五人;
  贤部诸净心,  彼悉从归得。
  法与由使得,  善来成苾刍;
  大姓迦摄波,  无由敬师得。
  童子邬陀夷,  善能为问答;
  称可大师意,  佛言成近圆。
  中国满十人;  边方数充五,
  或复过于此,  秉须知法人。
  又因乔答弥,  大世主请佛;
  为说八敬法,  斯名得近圆。
  除八余若受,  皆白四羯磨;
  依前之所说,  受具并皆听。
  才受近圆已,  应告五时差;
  冬春雨终长,  量影依人数。
  冬四九月半,  乃至正月半;
  春四从正半,  乃至五月半;
  雨一从五半,  乃至六月半;
  终时唯日夜,  六月十六日;
  十七旦长时,  乃至九月半;
  三月少一日,  此谓五时差。
  终时进近圆,  同夏中最小;
  长时旦若受,  同夏则为尊。
  受具从苾刍,  半月请教授;
  近苾刍夏坐,  随意二众中。
  不骂于苾刍,  不诘其破戒;
  若犯僧残罪,  两众行半月。
  尼具虽百年,  苾刍新受戒,
  殷勤应致礼,  是名八敬法。
  女作男子状,  丈夫为女形,
  俗人及黄门,  不应作亲教。
  贼及形残等,  虽是善应遮;
  授彼近圆时,  众僧皆获罪。
  不乐非圆具,  及不了生年;
  形貌善观瞻,  睹相猜其岁。
  不满二十年,  授与圆具戒;
  明智计令满,  应数胎闰月。
  如其数胎等,  不满二十年,
  应置求寂中,  此非成受具。
  或经一二岁,  方忆知年减;
  足前年若满,  斯名善近圆。
  若人闻白竟,  其耳忽然聋;
  此亦名善受,  佛许开无过。
  正受近圆时,  男形转为女;
  此名为受具,  应置在尼中。
  若邬波驮耶,  闻白已形变;
  此不名受具,  秉法者无愆。
  受戒人在地,  秉法者居空;
  二界体既殊,  不名为受具。
  轮王养太子,  宗胤得兴隆;
  护求寂亦然,  令圣教增长。
  如师遣求寂,  有事登高树;
  坠堕伤支体,  由斯圣教遮。
  是故佛教中,  出家悲作本;
  虽七岁亦听,  要解驱乌事。
  若出家受具,  无钵便不许;
  仙器终须有,  斯为乞食因。
  如上座近喜,  求寂饥无钵;
  临至于食时,  从他求食器。
  借他衣钵等,  与出家受具;
  勿如梵志法,  是世尊听许。
  若人未受具,  不先说四依;
  闻此苦难行,  梵志便归俗。
  若秉一羯磨,  一界四人受;
  此是僧为僧,  不名为受法。
  若二若三人,  同时受圆具;
  颜状虽差别,  斯无长幼殊。
  随坐而受利,  不应更互礼;
  若遣知事时,  随他差即作。
  为余放逸者,  作怖等羯磨;
  呵已正驱出,  令生厌离心。
  若解三藏教,  及有大名称;
  能生广大福,  驱遣不应为。
  由此邪群鹿,  怖于师子儿;
  能生俗净心,  如大师住世。
  此住有光显,  犹若大牛王;
  于彼行呵责,  能亏于佛教。
  四重秽行显,  邪执守愚心;
  作所不应为,  世俗咸讥议。
  污家生斗诤,  如是破戒人,
  大众共鸣稚,  齐心急驱摈。
  抱柱即宜截,  门框亦复斩;
  劝化应修理,  或可用僧祇。
  调弄苾刍像,  由此不应留;
  殷勤共驱逐,  不应生斗诤。
  已说如死尸,  全无共住义;
  众僧共驱摈,  除斯垢秽人。
  尼不应为礼,  但可致虔恭;
  近事不交言,  乞食时应与。
  触妒病生半,  名五半宅家;
  为诸不了者,  略言其相状。
  若他来抱身,  心贪起淫欲;
  智者应当识,  是持抱黄门。
  妒谓已男势,  见他交会兴;
  病谓因病堕,  或由刀等害。
  生者谓生来,  二根皆不现;
  半月男半女,  名半等黄门。
  若于淫欲法,  不能为扇荼;
  二根若俱有,  名二形应识。
  邪恶见染心,  应知是邪外;
  就彼受其法,  斯名趣外人。
  或时自剃发,  窃法着法衣;
  妄作苾刍解,  皆名为贼住。
  四重及恶见,  身污苾刍尼;
  饮酒毁三尊,  是谓求寂过。
  十事若有犯,  斯人即须摈;
  若舍随所应,  出其治罚罪。
  若不犯边罪,  如法舍学处;
  还俗复重来,  苾刍欢为受。
  无乱心舍戒,  了知人现前;
  我舍汝应知,  此名真舍学。
  受讫即应说,  四波罗市迦;
  智者先告知,  勿令行恶事。
  由心不覆藏,  于一人发露;
  于边罪极厌,  斯名授学人。
  次明杂行法,  是出家要仪;
  展转可相教,  勿令尊法灭。
  天时将欲晓,  起必在师前;
  可嚼净齿木,  应先礼尊像。
  次可到师边,  安置于坐物;
  巾水土齿木,  寒温须适时。
  有时应早起,  详审就师边;
  敬重按摩身,  能生殊胜福。
  或于初后夜,  师处问疑情;
  师当遣安坐,  随疑决三藏。
  平明问安等,  礼拜生恭敬;
  由彼多恩益,  能亲教是非。
  常作难遭想,  于彼起殷心;
  善洒扫房中,  行处令清净。
  作坛应供养,  香花随有设;
  日日敬三宝,  斯为四谛因。
  或时礼香殿,  右绕窣睹波;
  相近有尊年,  随情行礼拜。
  为求坚固体,  役使不牢身;
  励己劝他人,  勿随愚堕意。
  随时供养已,  读诵后安心;
  不但着袈裟,  情喜将为足。
  十四十五日,  须知长净时;
  和合众应为,  若乖便自作。
  宜应自察己,  有过求清净;
  乃至小罪中,  常生大怖想。
  或可往僧厨,  看其所营办;
  希逢妙果食,  察已告尊知。
  侍养恒勤敬,  洗钵等皆为;
  于尊虽普行,  师知量应受。
  不于破戒者,  解劳及礼敬;
  受用皆无分,  如烧死尸木。
  求寂尚不礼,  有戒之俗人;
  何况大苾刍,  礼俗贪淫者。
  苾刍得后果,  若小不礼拜;
  况余生死内,  旋回痴硬心。
  说无学为主,  学人如父财;
  勤定读诵人,  随许诚无过。
  自余懈怠类,  名为负债财;
  破戒者全遮,  受用住处等。
  信心营寺宇,  唯安戒行人;
  犯重不羞惭,  投足元不许。
  若近于厕处,  勿作诸谈说;
  读诵浣染等,  斯皆不许为。
  小便大便室,  入时须作声;
  一二指别处,  大师如是说。
  大小便风气,  徐出勿为声;
  势至莫强持,  圊中不应语。
  若筹及土块,  先持拭下边;
  次以二三土,  多水洗令净。
  左手以七土,  说此名为净;
  两手后用七,  斯皆别别安。
  更有一聚土,  将用洗君持;
  洗臂腨及足,  此名为外净。
  事因舍利子,  异斯招恶作;
  两手好用心,  洗令极清净。
  意在除臭气,  令身得清净;
  如不依此法,  百土欲何为?
  不合礼三尊,  亦不受他礼;
  余皆不应作,  世尊亲自遮。
  若不嚼齿木,  及以食荤辛;
  其事并同前,  广如律中说。
  若不问二师,  得为其五事:
  大小便饮水,  并嚼净齿木,
  及于同界中,  四十九寻内,
  随情礼制底,  自余皆白师。
  谓洗手足等,  辄行势分外;
  食啖咸须白,  总别在当时。
  礼一拜低头,  合掌当陈告;
  白邬波驮耶,  我洗手餐食。
  自余但有事,  准此白应为;
  若不咨启时,  一一皆招罪。
  食时宜用心,  授受须依法;
  持衣分别等,  无令事有亏。
  乃至十夏来,  不得离依止;
  五岁明闲律,  随意许游方。
  然于所到处,  还须觅依止;
  若无依止者,  不消衣食利。

  初部四他胜法

  不净行学处

  佛说三种罪,  无余不可治;
  有余众所除,  余皆别人悔。
  四波罗市迦,  极重当恭敬;
  若犯一一法,  便成坏苾刍。
  从初十二年,  皎如秋水净;
  此时无有疱,  十三年过生。
  苏阵那为子,  于故二行淫;
  及兰若苾刍,  猕猴处犯过。
  佛说于学处,  欲令贪等除;
  耽淫罪业中,  云何汝当作?
  见十种大益,  利乐于多人;
  广制众式叉,  如来大悲故。
  于三疮门内,  由贪故求入;
  波罗市迦蛇,  被螫难治疗。
  他逼共行非,  具戒者耽着;
  于此情生染,  应知犯他胜。
  于烂坏疮门,  或于极小境;
  或生支不起,  此并得粗愆。
  宁以己生支,  置于毒蛇口;
  不安女根内,  苦报受无穷。
  若遭黑蛇毒,  唯只一身亡;
  若破重禁时,  永劫受辛苦。
  行淫相多种,  犯具八支成;
  随缘事不同,  智者应详察。
  苾刍堪行处,  彼此根无损;
  方便入过限,  受乐二心全。
  初二方便罪,  吐罗各二殊;
  轻重事不同,  皆如广文说。
  问因虽答二,  准问以酬言;
  如非初二因,  应知非彼摄。

  不与取学处

  但尼迦苾刍,  自为而作屋;
  辄取王家木,  由斯作犯因。
  他物作盗心,  移离于本处;
  若作属己想,  五磨洒成边。
  过五咸同犯,  磨洒准当时;
  发意得责心,  触物吐罗罪。
  平坦纯色地,  拽去但粗罪;
  若剥裂异色,  越过得无余。
  若瞋心坏弶,  网等获吐罗;
  为福放有情,  便得恶作罪。
  竞地有二种,  断处或王家;
  他两处得胜,  苾刍获粗罪。
  两处胜于他,  彼人方便舍;
  波罗市迦火,  烧此苾刍身。
  咒术取他财,  末尼等诸物;
  苾刍目遥见,  便得根本罪。
  为己苗成就,  于他不欲成;
  乏水堰田畦,  恐损便决却。
  自苗得成实,  他苗实损坏;
  应知据子实,  得重或时轻。
  要心远众罪,  能益诸有情;
  如何作苾刍,  反盗他财物?
  被贼偷弟子,  金等夺取时;
  不开悟贼徒,  随事招轻重。
  为贼说法乞,  半价或全还;
  将贼付官人,  便获吐罗罪。
  苾刍盗求寂,  慜心为弟子;
  将去得吐罗,  破僧罪流类。
  至王税界分,  关津合与财;
  自负或他持,  盗心行异路。
  盗将便得罪,  彼物可称量;
  价满五磨洒,  罪必成他胜。
  至彼税官处,  云为佛法僧、
  或云为父母,  广赞其功德。
  听开药直衣,  好物常须畜;
  作净过税处,  此非应税限。
  布缕宜须截,  或时用泥污;
  世尊教作净,  税处可持行。
  若借他衣等,  由贪作己财;
  若后不还他,  便得吐罗罪。
  若上于船上,  所有钵等物;
  二人相授与,  谨捉好存心。
  汝捉我今舍,  告知彼损坏;
  准望其价直,  此必定须还。
  他不请而食,  食得恶作罪;
  苾刍既如此,  余众同斯说。
  或时王贼与,  或是委寄人;
  无别物主心,  彼与宜应受。
  他财他见施,  知非是大人;
  知时不应取,  不知无有过。
  若见卑下与,  应可善思量;
  于彼取非宜,  由尊不许故。
  知事人余人,  将僧伽等物;
  与贫病应受,  用已镇思还。
  若身死无过,  有命可随缘;
  励力须乞求,  应还得财处。
  牛羊等重物,  受用村田等;
  僧伽有随教,  别人遮不听。
  住处与园田,  及卧具等物;
  以理常守护,  令其施福增。
  此处僧重物,  不应质与他;
  不分不合卖,  是律决定说。
  于寺高处立,  呼召得闻声;
  当于如是处,  安置净人宅。
  执作事业时,  与衣食饶益;
  若病不能作,  佛遣亦供看。
  打拷及髡割,  与圣教相违;
  缚害恼群生,  圣贤皆远离。
  为福舍田地,  作分数应取;
  受用时无过,  斯成古王法。
  一切评论处,  佛遣不须言;
  苾刍及求寂,  于斯勿措口。
  从他正见得,  持与邪见人,
  及与破戒人,  名虚堕信施。
  受他饮食时,  量腹而应取;
  长多名堕施,  净戒者应知。
  父母及病人,  为取非成过;
  如将与余者,  终须告主知。
  于行处等见,  刀子及针等;
  应与捡挍人,  问状方还主。
  彼物告众已,  众中三日停;
  如无认识者,  任充常住用。
  以己事换他,  或可为福故;
  苾刍受雇作,  此事佛不听。
  亲友及己想,  多少随时用;
  非盗便无过,  或可语他知。
  亲知有三种,  上中下应识;
  纯直可相知,  轻浮勿亲友。
  于三种相知,  上可该中下;
  处中中及下,  下者下应知。
  问病方教化,  应为求医药;
  是可委寄者,  勿同尼乞油。

  断人命学处

  苾刍厌不净,  求鹿杖自杀;
  为福贪钵等,  由斯大圣遮。
  故心非误杀,  自作或使他;
  劝赞人死时,  便招他胜罪。
  若说杀方便,  见他作随喜,
  放火烧林野,  或斩生支节,
  若食于人肉,  斯皆得吐罗。
  病及看病人,  若愚教法式;
  应可问医人,  或余若耆叟;
  方授病者药,  异此得轻愆。
  若供给病者,  如病状应畜;
  余物亦可持,  清净随哀慜。
  世尊遣大众,  咸看于病人;
  或可依次看,  诸事皆随顺。
  不礼于病者,  病亦不礼他;
  更互好心看,  并安于坐物。
  不于病者前,  赞说死是胜;
  病苦闻斯已,  由此乐身亡。
  汝能行布施,  护戒无亏失;
  深信于三宝,  当趣涅槃宫。
  若汝身亡过,  天宫定不遥;
  涅槃如掌中,  莫忧形命尽。
  苾刍作是言,  便得越法罪;
  应云久存寿,  此疾可蠲除。
  寿存如法住,  善人应久留;
  念念能增长,  广大福德聚。
  于有病恼者,  解医宜教示;
  善识于时处,  与药勿随宜。
  故劝他人死,  不论心善恶;
  自杀及卖人,  并获吐罗罪。
  钵等生贪意,  起愿令他死;
  如彼旃荼罗,  斯人得恶作。
  纵笑不应为,  以指相击攊;
  往时十七众,  由此一人亡。
  制底等作业,  无俗人相助;
  重担不擎举,  缘斯杀匠人。
  若砖等坼裂,  授他须告知;
  不应竟日为,  犹如客作者。
  苾刍监作时,  随处当劝化;
  宜给晨朝食,  欲使解疲劳。
  若是知事人,  贼来听闹乱;
  不得故心掷,  石等损众生。
  可于十肘外,  抛掷木石等;
  谨念于戒学,  勿使损悲心。
  监知住处人,  众中老应问;
  若夜中说法,  牢防护门等。
  寺舍勤防盗,  关钥应观察;
  说五种闭门,  为护于住处。
  上下二门枢,  关扂锁重锁;
  随其现前有,  当直者应为。
  但安一二等,  准次须陪直;
  如其总不着,  计失尽须还。
  苾刍在路行,  同伴染时病;
  当如父母想,  敬教可持将。
  父老不能行,  恐畏午时到;
  子推因致死,  此事不应为。

  说上人法学处

  俭年诸苾刍,  实无胜上德;
  更互虚相赞,  活命佛因遮。
  不得言我得,  殊胜增上证;
  除于增上慢,  斯便得边罪。
  自无上人法,  不能得诸定;
  言得圣道分,  将成大涅槃。
  言得增上证,  并获于四果;
  智谓苦等竟,  见谓见真谛。
  说静定四种,  乐独静住故;
  此等事我知,  我见诸天等。
  我见天龙等,  我共彼言谈;
  彼亦共我言,  说时犯边罪。
  我闻诸天声,  彼来亲事我;
  或药叉等类,  如此悉成边。
  若见粪扫鬼,  此但得吐罗;
  为是鬼中卑,  是故非边罪。
  说得果通智,  脓坏无常想;
  自将边罪剑,  不乐强伤身。
  说有苾刍见,  谤苏毕舍遮;
  意许是自身,  说时但恶作。
  说战胜天雨,  生男闻象声;
  审观方告知,  异此便粗罪。◎

  ◎第二部十三僧伽伐尸沙法

  故泄精学处

  若离三疮门,  于自他身分;
  故泄其不净,  此必犯僧残。
  泄谓在身中,  精移其本处;
  创乐便成犯,  不要待精流。
  其精欲动时,  摄心居本处;
  此时无重过,  但许得轻愆。
  如其移本处,  流精尚在身;
  故泄出身中,  唯招吐罗罪。
  精有五种异,  谓薄稠并赤、
  黄色及青色,  最后转轮王。
  青轮王长子,  余子并皆黄;
  赤色诸大臣,  稠精谓根熟。
  根未成女伤,  斯等名为薄;
  如前精若泄,  皆并得僧残。
  墙瓶等穴处,  故触泄其精;
  吐罗罪所伤,  过于大石打。
  虽动而不泄,  染心量己根,
  于空舞动摇,  或由捉搦泄,
  逆风逆流持,  并得吐罗罪;
  若顺风流者,  得恶作应知。
  若以染污意,  故视己生支;
  染心无利益,  常当念除舍。
  浴室中摩触,  行路髀相揩;
  忽然精自流,  及梦皆无罪。
  如是广宣说,  苾刍并众教;
  若是求寂等,  悉皆招恶作。
  初二部罪因,  各有其轻重;
  初重大众悔,  轻便对四人。
  二因重四人,  轻便一人悔;
  众教要僧伽,  余罪一人得。
  不许对犯人,  同罪而发露;
  无容垢除垢,  可得令清洁。
  从犯众教罪,  若有覆藏心;
  还与尔许时,  令行遍住法。
  应观心至诚,  于众深恭敬;
  当与遍住法,  异此不应为。
  若行遍住法,  更被烦恼害;
  由彼愚痴盛,  或时重作罪。
  此应更与法,  令行本遍住;
  如是乃至三,  依律教还与。
  此成可愍处,  知由烦恼生;
  如若起大惭,  或可情谦下。
  虽如是调伏,  于恶不能改;
  此作留缰弃,  乃至厌心生。
  若生厌离心,  了知其意乐;
  意喜宜应授,  僧伽应济出。
  意喜水洗濯,  令余垢清净;
  此中应出罪,  满二十僧伽。
  唯僧伽为主,  僧伽知意乐;
  僧伽与其教,  秉法者应行。
  众中为羯磨,  处众教其益;
  由僧伽教出,  故名为众教。
  发露已命终,  或于遍住位;
  虽言未出罪,  当生善趣中。
  由斯可哀念,  怀悲勿弃舍;
  无令自业打,  恶趣苦缠身。
  若遍持三藏,  极愧众中尊;
  大福德六人,  对一便除罪。
  须有至诚心,  殷重无欺诳;
  一悔不重犯,  斯名应法人。
  除咽已下毛,  及为下灌法;
  除病缘而作,  吐罗罪割身。

  触女学处

  从足至于首,  染心触女人;
  无衣便众教,  有隔吐罗罪。
  若故意推牵,  从象车等处;
  有隔无隔触,  受乐罪同前。
  女人来触时,  苾刍生染着;
  此则如前说,  牵推隔等同。
  本作行淫意,  触着女人身;
  便得吐罗罪,  是他胜因故。
  此据堪行淫,  余获吐罗罪;
  小男黄门等,  傍生皆恶作。

  鄙恶语学处

  苾刍粗恶语,  全非离欲人;
  对女作淫言,  此亦由僧救。
  汝身极软滑,  可爱三疮门;
  或言非是好,  或道丑形势。
  持此物与我,  汝夫是福人;
  云何与汝合,  令我受乐味。
  言时道叶婆,  便犯众教罪;
  叶婆若不说,  但得于吐罗。
  若女来求时,  不道粗恶语;
  同前理应识,  粗即是淫言。
  此中粗恶言,  谓是交会语;
  随方无定说,  约处以论愆。
  癫狂与心乱,  吃及初犯人;
  及以痛恼缠,  斯皆非犯类。

  索供养学处

  于自身赞叹,  方便说功德;
  淫言对女前,  众教刀便割。
  殊胜者谓最,  姊妹爱念言;
  供养谓供奉,  解时便得罪。
  所言尸罗具,  与戒蕴相应;
  应知善法者,  定蕴相应故。
  与慧蕴相应,  说名为净行;
  两两相交会,  可是行淫欲。
  苾刍染污心,  假令道一句;
  女人若解语,  此亦犯僧残。
  若有女人说,  非理淫欲言;
  云汝清净人,  我今兴供养。
  汝如斯具戒,  常有于善法;
  殊胜应供者,  浊劫实难逢。
  彼若如是说,  苾刍顺答言;
  内有染污心,  便成众教罪。
  女人供养者,  得无量果报;
  不言淫欲事,  此得吐罗罪。
  如是淫欲法,  苾刍说如前;
  不道我如前,  亦得吐罗罪。
  女人如是说,  除于淫欲字;
  不言汝如斯,  吐罗亦如是。
  或语无知者,  或除淫恶作;
  若不说我言,  女说时同此。
  一切染污言,  苾刍皆得罪;
  此中染污者,  谓是染着心。
  此据堪行欲,  翻此得吐罗;
  丈夫扇侘等,  傍生唯恶作。

  媒嫁学处

  自作若使人,  令女男和合;
  持彼僧残剑,  斩伤于自身。
  水授财娉等,  略有七种妇;
  私通有十数,  此相今当说。
  七妇谓水授,  财娉王旗得,
  自乐衣食住,  共活及须臾。
  以水授彼故,  随事立其名;
  若以财取妇,  是谓为财得;
  大贼强打取,  说此作王旗;
  自许作他妻,  是名自乐住;
  为衣食故来,  是名衣食住;
  二人财共有,  同为活命缘,
  作如是结契,  是名为共活;
  暂时非久居,  名曰须臾妇。
  七妇若分离,  事有七种别:
  初离久生诤,  折草为三种,
  或复掷三瓦,  言汝非我妻,
  准法而遣出,  或高声唱令。
  如是初三妇,  分离令偶合;
  一二三如次,  突色讫里多。
  四五六如次,  一二三吐罗;
  和彼第七时,  便得僧残罪。
  此中私通者,  夫死或他行;
  此若母护时,  说名为母护。
  如是父王父,  王母余亲护;
  此中所说亲,  谓是父母族。
  父及夫并亡,  此名兄弟护;
  若有姊妹者,  姊妹护应知。
  婆罗门刹利,  是名为种护;
  婆雌俱雌也,  斯则为宗护。
  王法护应知,  有禁具法住;
  如斯十种护,  差别谓私通。
  前所说私通,  及末后四妇;
  于斯若偶合,  必定得僧残。
  此男何不婚?  此女何不嫁?
  苾刍如是语,  即便招恶作。

  造小房学处

  自为作小房,  秉法观无过;
  量等便无犯,  异此得僧残。
  于此小房处,  堪作四威仪;
  行住坐卧时,  受用令安乐。
  长唯许十二,  谓善逝张手;
  广唯七张手,  是房量应知。
  准佛一张手,  当中人三倍;
  合有一肘半,  是正量非余。
  据彼处中人,  计长十八肘;
  广谓十肘半,  房量如是说。
  不净有蛇蝎,  大小蜂蚁等;
  有诤谓近道,  好树天王宅。
  近河崖井等,  是谓无进趣;
  如斯过若除,  合理房应作。
  无指授为作,  无诤有势分;
  苾刍不净处,  得罪谓吐罗。
  一切过咸有,  定得于众教;
  众过患悉除,  此舍皆无咎。
  最初者或狂,  心乱病苦逼;
  设造房无犯,  此是大开缘。

  造大寺学处

  有主毗诃罗,  本无其量数;
  此中言大者,  谓量及珍财。

  无根谤学处并假根事

  说无根他胜,  欲坏彼净行,
  及陈像似事,  此二今当说。
  时有莲花色,  净信苾刍尼,
  因事往池边,  来礼实力子。
  去此处不远,  友地二相随,
  取水往池边,  见两鹿交会。
  既见是事已,  友地更相告,
  苾刍苾刍尼,  汝见行淫不?
  告言我已见,  共说宿怨嫌;
  像似事相谋,  欲坏实力子。
  如是等缘起,  随说有差别;
  诸智者应知,  斯成谤他罪。

  破僧学处

  屏谏及众谏,  乃至第三遮;
  欲破一味僧,  便得众教罪。
  遮时不作白,  说名为别谏;
  告言汝具寿,  莫作不和合。
  别谏劝不止,  应秉羯磨谏;
  谓用白四法,  并诸助伴人。
  和合谓一心,  建立二种破;
  随顺破坏法,  十四种应知。
  法说为非法,  非法说为法;
  调伏说言非,  如是等应识。
  评论非言诤,  犯诤及事诤;
  此中四种诤,  觉慧者当知。
  谓种种言说,  不和众异心;
  缘此斗诤生,  说作评论诤。
  若人因忿恼,  非法言相说;
  由斯斗诤生,  故是非言诤。
  有身及语心,  此三各一种;
  或二二三种,  略言其六缘。
  苾刍与女人,  不知同室宿;
  未具至三夜,  此是身相应。
  为女五六句,  与彼说法时;
  非故心句增,  应知由语罪。
  褒杀陀时问,  有过而覆藏;
  此名为意罪,  应知得恶作。
  有身及有心,  故意害生命;
  不与取酒等,  此罪由二得。
  五六句说已,  复故心增句;
  此名心语二,  妄语亦同然。
  故心兴杀害,  并言打彼身;
  说名身语心,  造罪由三种。
  云何善心中,  苾刍犯其罪?
  谓于佛殿上,  除草不令生。
  又如作好心,  为供养佛故;
  结鬘便得罪,  布列许无愆。
  不故违圣言,  及僧伽制令;
  此说是无记,  由其无恶心。
  故心违越者,  斯皆是不善;
  翻此善应知,  谓是傍乘义。
  如是无量种,  造作于罪过;
  斗诤缘斯起,  谓犯诤应知。
  如斯白等事,  说非是善等;
  斗诤生諠娆,  是事诤应知。
  欲作破僧伽,  无知招恶作;
  别谏若不舍,  斯成恶作愆。
  白不舍吐罗,  及说初羯磨;
  如是说第二,  最后获僧教。

  随助破僧学处

  于此随转人,  罪恶苾刍众;
  别谏等差别,  如是悉同前。

  污家学处

  若有污家者,  说污二种殊:
  一名为杂居,  第二谓受用。
  杂居与女人,  作戏掉举等;
  受用谓同食,  及采花果类。
  谓眼耳意识,  见等三应知;
  别谏等差殊,  如前恶作等。

  恶性违谏学处

  如是恶语人,  获得众教罪;
  善言不肯顺,  名恶语应知。
  遍学他胜等,  说名为学处;
  应受教诲言,  顺于清净法。
  已说同法等,  随顺大师教;
  别谏等不舍,  轻重等同前。
  如斯十三事,  教因僧处得;
  九初便得罪,  四由三谏生。

  二不定法

  略于众教罪,  已说少相应;
  不定我当陈,  大师言二法。
  苾刍邬陀夷,  与笈多亲密;
  由斯事不定,  广制于僧伽。
  一苾刍一女,  共坐于屏处;
  为淫事或无,  名二不定法。
  静谓无余人,  隐密事非一;
  墙栅夜帘障,  榛丛为第五。
  行住及坐卧,  苾刍依实言;
  如净信者陈,  准事应治过。
  若于行住等,  若不依实言;
  应与求罪性,  白等如前作。
  若得治罚法,  不出家近圆;
  不共他经行,  及与依止等。
  不应一席坐,  至死行治罚;
  于罪不决断,  二不定名生。◎

  ◎第三部舍堕法

  畜长衣不分别学处

  苾刍十日外,  畜衣不分别;
  泥萨祇尘土,  坌污罪人身。
  衣已缝刺染,  是名衣已成;
  所言畜持衣,  谓摄为己有。
  支伐罗成已,  未出羯耻那;
  如是等应知,  此中为四句。
  毛麻与落麻,  羯播死并绢;
  高詀婆及纻,  是谓七种衣。
  何谓分别财,  最小之量度;
  纵横充一肘,  罪成泥萨祇。
  应舍而不舍,  于罪不说悔;
  复不为间隔,  堕罪不能除。
  三中若作一,  或二非清净;
  三事俱作已,  方名无过人。
  于此罪未说,  或于钵袋等;
  于后若得者,  皆同泥萨祇。
  由有财可舍,  复为堕罪伤;
  堕落恶趣故,  名波逸底迦。

  离三衣宿学处

  常共三衣俱,  无缘不别宿;
  除众为作法,  异斯便得罪。
  一二众多舍,  村外坑堑绕;
  墙栅遍皆围,  有一多势分。
  势分谓敝园,  及天庙处等;
  或差别或一,  名别一势分。
  一行相连故,  应知名一舍;
  野人下贼等,  如一类同村。
  二舍两行别,  如梵志野人;
  置立于多门,  是谓众多舍。
  此中势分者,  外周宽一寻;
  或鸡飞堕处,  齐其舂处等。
  宅铺店楼场,  及于外道屋;
  船树车园所,  是一多势分。
  兄弟不分别,  或复唯一人;
  由是一宅故,  说为一势分。
  如前说势分,  有多势分生;
  由彼别别门,  应知门有共。
  如是多宅处,  库等许同然;
  诸势分应知,  皆一异差别。
  外道若见别,  一异势分殊;
  此势分不同,  谓安皮服等。
  于乐人等宅,  诸事悉同前;
  外安竿鼓等,  及以破竹处。
  若树枝相交,  斯为一势分;
  影及雨渧处,  于外有一寻。
  人衣同势分,  于此着三衣;
  苾刍随处眠,  斯皆无有罪。
  于天祠等处,  大门同是一;
  离衣此处宿,  不被罪中伤。
  道行时势分,  齐四十九寻;
  坐住卧离衣,  无过一寻内。

  月望衣学处

  虽得支伐罗,  于余有希望;
  得齐于一月,  不分别无犯。
  八半至正半,  一月是衣时;
  于后谓非时,  于亲等希望。
  深摩舍那处,  若有死人衣;
  送殡往还衣,  他弃粪扫服。
  粪扫兰若处,  弃路蚁虫穿;
  及以破碎衣,  复有五种别。
  火烧或水浸,  并乳母弃衣;
  鼠啮及牛嚼,  应知又五种。
  因言衣已竟,  随事释三衣;
  次第辩应知,  广陈其作相。
  新物及曾用,  是谓二种衣;
  苾刍欲作时,  此法今当说。
  若新僧伽胝,  两重应截作;
  尼师但亦尔,  余衣并随意。
  经四月服用,  若作僧伽胝;
  此衣应四重,  余衣两重作。
  若更增重叠,  欲摘令相离;
  摘离者得持,  十日当分别。
  大衣条不等,  九条等九阶;
  后二十五条,  此各别当说。
  三品两长半,  三品半三长;
  末后三品衣,  曼荼罗四半。
  此中三品者,  是大衣坛隔;
  此衣量应说,  上衣三五肘。
  下者四肘半,  二内名为中;
  七条及五条,  量数皆相似。
  又复说五条,  横四五竖二;
  贫人难得利,  愍念故开听。
  此据应量人,  说斯等肘量;
  极长极短者,  衣量可随身。
  上中下三衣,  叶量应须识;
  狭两指宽四,  二内者名中。
  减如斯肘量,  守持不应法。
  凡是带毛衣,  不着入村内,
  亦不往众内,  食礼窣睹波;
  作施主物想,  如是应分别。
  不截支伐罗,  不着入村内;
  若违招恶作,  有难事随听。
  恶骂无信人,  好斗难共住;
  被摈将行者,  委寄不应为。
  若委寄苾刍,  假令居海外;
  亦得作亲友,  应分别长衣。
  自国及他方,  知委寄者死;
  于余苾刍处,  应为委寄人。
  若分别衣时,  不近委寄者;
  不对求寂等,  亦非亲委人。
  若人请持物,  寄与彼苾刍;
  若知彼身亡,  此衣当与众。
  于诸衣缘边,  应可为墨点;
  令衣无杂乱,  易识不劳心。
  苾刍若命过,  可将其六物;
  应赏看病者,  余外任僧分。
  三衣当割截,  尼师但亦然;
  十三资具衣,  略举其名目:
  三衣并坐具,  泥婆珊二种,
  僧脚崎有两,  拭面身巾二,
  及以剃发衣,  并遮疮疥服;
  十三药资具,  此并牒名持。
  自余诸长衣,  各各应分别;
  随所应而作,  苾刍须者持。
  内无僧脚崎,  不披于上服;
  爱护应受用,  余物亦皆然。
  合染者应染,  应缝者可缝;
  应持者可持,  作法应分别。
  苾刍得新衣,  应为三坏色;
  青赤石树皮,  冀除贪染意。
  紫矿红蓝郁金香、  朱砂大青及红茜、
  黄丹苏方八大色,  苾刍不应将染衣。
  叠被高褶婆,  毛緂并毡褥;
  及以轻薄物,  此不截应持。
  除其有毛者,  彼皆帖叶持;
  无令少欲人,  缝刺劳辛苦。
  若五条覆身,  得营众作务;
  七条于净处,  作业许无遮。
  僧伽胝处众,  食及礼制底;
  并入城隍等,  此处并应披。
  叠被高褶婆,  褥及驼毛帔;
  诸重叠衣服,  勿滤于虫水。
  卧他毡席等,  衬无用七条;
  可叠作四重,  夜中应警睡。
  离衣宿余处,  他衣不割截;
  假令非染服,  权守亦开听。
  无病着一衣,  不许餐饮食:
  无衣亦不浴,  有难在随听。
  详心遣一人,  借得緂帔等;
  均平应受用,  非唯借得人。
  自己白色被,  昼卧染遮外;
  受用僧祇物,  内外并须遮。
  披緂毛向外,  游行不应着;
  若怖于蚤虱,  坐卧在随开。
  阿利耶你緂,  唯僧伽听畜;
  由其出此国,  即以国为名。
  僧伽有随教,  合用高褶婆;
  自余诸杂緂,  别人皆得畜。
  为牢于下服,  佛许系腰绦;
  谓遍圆及方,  三种绦应识。
  己卧具若新,  他物随好恶;
  当须以衣衬,  不许赤身眠。
  苾刍有衣服,  不应雇人浣;
  若自使好人,  盆内徐徐濯。
  不惜打伤衣,  复令染色脱;
  速破便废事,  为此大师遮。
  若有具尸罗,  好受用衣服;
  令其施不断,  增长福恒流。
  宽才一肘半,  长中有三肘;
  是三衣袋量,  更增便不合。
  苾刍得他衣,  旧打成光泽;
  水洒令亏色,  方合出家仪。
  孙陀利得衣,  好为难陀打;
  由斯大师制,  恐生憍逸心。
  宽唯自张手,  长可一肘半;
  应将赤土染,  缀在僧伽胝。
  应可将斯物,  帖在当肩头;
  恐汗污大衣,  敬心应受用。
  若近衣缘边,  微知将欲破;
  应以线缝刺,  无令废守持。
  死人身未亏,  勿取其衣服;
  不合故伤损,  将为粪扫衣。
  苾刍取尸服,  下至虫蚁伤;
  七八日曝之,  浣染宜应用。
  凡着尸衣人,  不用僧卧具;
  乞时住门外,  不得入他家。
  若其他命进,  报言尸处人;
  必更请殷勤,  入舍并随坐。
  若制底畔睇,  周圆离一寻;
  不食于鱼肉,  亦不为舍住。
  若是僧祇帔,  不染带?持;
  逝多林施衣,  由斯不听染。
  若是僧伽物,  不犯泥萨祇;
  别人衣有犯,  舍时应准式。

  使非亲尼浣衣学处

  为于衣上见,  有不净遗精;
  由斯故起贪,  笈多因得子。
  苾刍使非亲,  苾刍尼浣服;
  若染及以打,  舍堕罪伤身。
  若令尼浣等,  随一罪便伤;
  非亲若有疑,  此招于恶作。
  手掌若一打,  染汁一揉衣;
  苾刍虽善心,  亦亏于学处。

  取非亲尼衣学处

  若非亲族尼,  苾刍取衣服;
  为无怜愍故,  得时招舍堕。
  不与亦不取,  换易便无过;
  买时依价直,  或可任其情。
  苾刍尼有财,  决意持相施;
  或听微妙语,  欢情奉法师;
  或时见近圆,  持物来相助;
  被贼夺时施,  为受皆无犯。

  从非亲居士妇乞衣学处

  于非亲俗人,  或于俗人妇;
  苾刍衣现有,  从乞遂招愆。
  乞下衣及线,  便得胜上服;
  觅少得全衣,  受取时无过。

  过量乞衣学处

  苾刍衣失夺,  有人多施衣;
  但取上下衣,  不应过量受。
  上衣肘十一,  下长至七肘;
  此据俗人衣,  名为上下服。
  大衣三五肘,  两重为上服;
  二五肘下衣,  谓圣教上下。
  从彼乞衣时,  若得盈长物;
  宜应还本主,  更施受随听。

  非亲居士妇共办衣学处

  若俗人夫妇,  欲为办衣价;
  苾刍从彼觅,  若得罪便伤。
  非亲如上说,  若得七种衣;
  衣体是坚牢,  说名为净物。
  从他乞衣直,  或五乃至十;
  迦利沙波拏,  色量如前说。
  若求此等衣,  乞时招恶作;
  若得泥萨祇,  得多便不犯。
  苾刍若无衣,  容仪不端正;
  由斯世尊教,  制遣着三衣。

  非亲居士妇各办衣学处

  衣事并如前,  别与衣价异;
  当观缘起处,  有罪及无罪。

  王臣送衣价学处

  若是灌顶王,  及婆罗门等;
  大臣并将帅,  令持衣价来。
  见使送衣直,  告言非所应;
  我受清净衣,  开悟于使者。
  应告执事者,  谓是信心人;
  苾刍可求衣,  乃至于六返。
  若更得余衣,  受取成清净;
  过分从求得,  此招根本罪。
  若过于六返,  彼自送衣来;
  语言我息心,  当可还衣主。
  若彼极殷勤,  礼敬欢授与;
  此物应受取,  用时无有过。
  居处有四别,  谓敞舍田店:
  敞谓瓦作等;  舍即是居家;
  田是营田处,  谓稻蔗谷麦;
  店谓贮货物,  是诘处应知。
  说有六诘门,  待语徐为答;
  若作急速语,  便招恶作愆。
  彼见苾刍至,  告言仁善来;
  或云极善来,  当于此处坐。
  或云人食饭,  或时命啖饼;
  或饮非时浆,  略言斯六种。
  施主使净人,  三是人清净;
  随有非人者,  即招于恶作。
  苾刍寄衣去,  与彼亲爱人;
  使于所寄人,  亲友用无过。
  在路知彼死,  即是死人物;
  多时无长过,  物如余处辨。

  用野蚕丝作敷具学处

  若作新蚕褥,  成时犯舍堕;
  有二种不同,  囊成及捍作。
  作二皆犯罪,  他与用无过;
  饶益施主故,  令其福命增。

  纯黑羊毛作敷具学处

  不用纯黑毛,  而作新卧具;
  求觅时难得,  复妨于正修。

  过分用毛作敷具学处

  且如用羊毛,  四斤为卧褥;
  黑二余各一,  是应法无罪。
  黑谓性乌毛,  齐项名为白;
  在头腹及足,  谓行处应知。
  白尨毛若欠,  乃至于半两;
  若造此褥讫,  必为罪相知。
  黑易余难求,  纯黑亦听作;
  若从他处得,  受用当随意。

  六年敷具学处

  若自作卧褥,  强遣六年持;
  六内造时犯,  除僧为秉法。
  若苾刍一年,  更造第二褥;
  兴功招恶作,  成时得本罪。
  如是二三四,  乃至五年终;
  若入于六年,  纵造非遮限。

  不帖坐具学处

  若作新坐具,  以佛一张手;
  帖在于新者,  坏色令牢固。
  若于张手内,  故心减片许;
  还遭本罪杖,  楚痛此人身。
  旧者极烂坏,  久故无所堪:
  或唯但有新,  不帖时非犯。

  担羊毛学处

  不自将羊毛,  行过三驿外;
  少许为帽等,  密持非是愆。
  半村擎恶作,  及半俱卢舍;
  俱卢舍若过,  越村便得堕。

  使非亲尼擘羊毛学处

  非亲苾刍尼,  苾刍令浣等;
  持毛彼若洗,  斯便损式叉。
  若别令洗等,  或复总皆为;
  得罪随所应,  不为但恶作。

  捉畜钱宝学处

  佛遮苾刍辈,  执捉金银等;
  若三衣道粮,  病药当持去。
  苾刍应少欲,  少作少营求;
  存心乐涅槃,  知量知时受。

  出息求利学处

  为利作兴生,  财谷等出纳;
  觅利金刚杵,  便伤贪者身。
  远求及期限,  出利并纳质;
  成与不成等,  兴生有四殊。
  或往他处求,  庄束船车等;
  及觅同行伴,  斯名作远求。
  七倍等获利,  方始与他财;
  书券证保人,  斯名作期限。
  本欲求生利,  两倍等利增;
  书券计时徴,  斯名曰生利。
  末尼珊瑚等,  真珠物贮收;
  明契作要期,  斯名为纳质。
  此中利未生,  已招于恶作;
  如其生利得,  便招于舍堕。
  成者谓已作,  打为庄严具;
  不成即金等,  此并如前说。
  为三宝所须,  方便欲求利;
  应差知事者,  俗法勿相违。
  王及诸官属,  施主勿交关;
  与时追索难,  或可全不获。
  纳质善观望,  筹量可与物;
  善人堪委付,  无质与非伤。

  卖买学处

  无别交易人,  苾刍须自买;
  善观当出语,  决价但三酬。
  若当有卖买,  元不许求利;
  若别有所须,  卖买时无过。
  若为三宝事,  要须有卖买;
  知事人应作,  勿与俗相违。
  若人为设供,  就寺为市易;
  当须差降与,  令彼信心增。
  油麻谷豆等,  于内有虫出;
  安在阴凉处,  任彼自随缘。
  虽安在阴处,  生虫尚自存;
  置室瓨等中,  密闭无令损。

  畜长钵学处

  畜钵有二种,  谓铁及与瓦;
  若持过十日,  必为罪相中。
  若应量及减,  有余应贮畜;
  为济近圆人,  不分别无咎。

  乞钵学处

  得作五种缀,  不合乞余钵;
  意遮求妙好,  若买则非愆。
  苾刍缀钵璺,  不应用融物;
  黑糖锡紫矿,  泥蜡并皆遮。
  缀钵有五种,  谓衔鍱钉鍱;
  铁钉并铁末,  及为鱼齿缝。
  依法而转换,  若得便无罪;
  异此乞恶作,  得时泥萨祇。
  所得之长钵,  舍在于僧伽;
  转取最后者,  应如法持用。
  指钩不触食,  受二升米饭,
  并容于菜茹,  此名为大钵;
  受一升米饭,  并?菜名小;
  此两内名中,  是名三种钵。
  若钵有璺穴,  补缀可存情;
  作具须者持,  置于僧库内。
  要有钵方行,  不蒙众秉法;
  除为贼恐怖,  又复拟还来。

  自乞缕使非亲织学处

  若非亲织师,  无价织衣犯;
  酬价并亲族,  遣织时非过。

  居士妇使非亲织学处

  俗人令织匠,  为苾刍织衣;
  不应至彼边,  谄心申爱语,
  令长刷削打,  将食诱织师;
  彼人如为作,  得便招舍堕。
  长者谓广大,  刷者令软滑;
  削谓除缕结,  打谓打令坚。
  乞饼与织师,  五正等饮食;
  与其食粮者,  米豆等应知。

  夺衣学处

  苾刍与他衣,  瞋不应还夺;
  哀怜者无过,  意欲益前人。
  动身是身业,  言陈成语愆;
  于斯两业中,  随一便招罪。
  乃至于衣角,  未离身已来;
  得恶作应知,  离身便犯舍。

  急施衣学处

  但是夏中利,  坐夏者应分;
  此不通余人,  预分招恶作。
  夏无掌衣者,  不合受他衣;
  若有难施衣,  金等咸应受。
  急施有五种,  谓病为病人;
  欲死或为亡,  将行故行施。
  随意十日在,  此时当受物;
  若过于衣时,  斯便不合畜。
  若施主告言,  我当自手施;
  受取应为举,  合众罪皆无。
  若得随意利,  悉属坐夏人;
  亦通无夏者,  同为随意事。

  兰若离衣学处

  阿兰若有怖,  于自三衣中;
  俗舍寄一衣,  为防其难故。
  于斯离衣宿,  六夜许无愆;
  第七明相生,  须还兰若处。
  非前夏安居,  是名为后夏;
  此中若有贼,  谓是难应知。
  言有疑畏处,  谓师子虎等;
  有怖谓䖟等,  恼乱多众毒。

  雨浴衣学处

  春余一月在,  四半至五半;
  若其须雨衣,  此时宜可乞。
  去前安居日,  尚有一月在;
  此月应守持,  入夏随情用。
  可于两月半,  苾刍用雨衣;
  早求过后持,  此便招舍堕。
  若于随意日,  施得好衣财;
  秉白二羯磨,  对众前当受。
  众僧既共许,  殷勤各用心;
  一日作使成,  物体须牢固。
  如法作衣已,  花香好严饰;
  置在于众中,  张须知法者。
  由张羯耻那,  苾刍获饶益;
  谓于十日内,  不须分别持。
  虽无僧伽胝,  人间任情去;
  别众食展转,  斯皆无过愆。
  虽不告苾刍,  得入于村内;
  广文具有十,  此略言其五。
  谓从八月半,  乃至正月半;
  齐斯五月内,  名羯耻那时。
  行下意及了,  行遍住兼出;
  不满夏及破,  后夏者不应。
  嘱信并求寂,  及以授学人;
  不受羯耻那,  余利皆须与。
  破尸罗行坏,  大众与作遮;
  及入非法朋,  于余处坐夏。
  如斯等五人,  无利无饶益;
  由其不消施,  持戒者应为。

  回众物入己学处

  若僧现前物,  回之将属己;
  他利最难消,  当受泥黎苦。
  他施衣金等,  及以诸饮食;
  遮斯两种物,  名回换应知。
  此众所生利,  回与别僧伽;
  恶作必定招,  非根本应识。
  或将他众利,  共回与此僧;
  若物属此时,  合众皆祇罪。
  佛像制底人,  乃至与畜生;
  上下楼檐等,  回时皆恶作。

  七日药学处

  受取对苾刍,  守持酥蜜等;
  自取随情食,  齐七日无违。
  泥萨祇应舍,  此须善苾刍;
  间隔要经宵,  其罪应须说。
  第二日还衣,  本主当从乞;
  悭心不还者,  强可夺将来。
  三中若有一,  更复得余衣;
  由其未清净,  受时皆悉犯。
  由衣等须舍,  故有舍名生;
  复坠堕三涂,  为斯名舍堕。◎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颂卷上